第270章 你竟然报名诗歌比赛?

“强哥,现在最炸裂的诗是啥?”

“这还用问,当时是——”胡自强从床上坐起,收敛嬉皮笑脸,摆出一个深沉的造型,用故意挤出来的沙哑嗓音道:

“啊!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好吧,《一代人》,确实炸裂,顾城用短短两句,诠释了诗歌是极简和留白的艺术。

“现在最炙手可热的诗人有哪些?顾城,北岛,芒克,舒婷?”

“我去,你个憨批也知道呀。”胡自强瞪眼,这里所谓的“憨”,是他压根没见这小子关注过诗歌。

“你给我说说,他们都有啥代表作。”

“哟!怎么个意思啊,俗不可耐的赚钱机器,现在也开始向往文艺圈了?”

“俗不可耐的赚钱机器,兜里现在有包华子,你要是汇报得让我满意,归伱了。”

“卧槽,这么大的事,你早说嘛!”

强哥立马屁颠屁颠汇报起来。

李建昆也是临时抱佛脚一下,他脑子里是有不少名篇不错,但一来怕撞了。

譬如“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的确震耳发聩,奈何人家正主已经发表,他要是在诗歌比赛上,振臂来上一嗓子,底下人怕不是一副看der的表情望着他。

二来,诗歌是具有时代性的,甚至是人群特性。

譬如汪国真的诗,在90年代风靡一时,某一年还被文艺圈称之为“汪国真年”,引无数年轻男女趋之若鹜。

但是业内公认,他的诗歌非常浅显直白。一些高级知识分子,更是压根不承认他的诗是诗。

料想,他的诗搁这年头,放在北大的诗歌大赛上,怕是不怎么受欢迎。

说白了,李建昆想了解一下市场行情。

等行情分析好,再在脑子里筛选下,及其所需。

强哥絮絮叨叨半天,把肚子里的那点诗歌墨水,一股脑儿全倒给他。去他娘的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落到手的实实在在好处,才是硬道理。

该说不说,经济学,使人现实。

“建昆哪,现在这个节骨眼上,你咋还折腾诗歌,你毕业论文准备了吗?”

窗台边,伏案疾书的老大哥扭过头,满脸关切和忧虑。

他们仨现在的状态是,只要毕业论文交上去,导师审核、答辩通过,随时卷铺盖毕业。

“在想呢。”李建昆含糊道。

不把沈姑娘拿下,他能毕业的?那岂不是错失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机会?

聊到这个话题,哥仨不自觉延伸到他们的未来方向。

高进喜不用说,从踏入燕园的那一刻起,学有所成,回去造福家乡的目标,就没有动摇过,坚如磐石。

李建昆呢,两人早已经看出来,他不会进入体制,貌似扛把子那边都点过头的。

盖纵自个浪。

那么“毕业纠结困难户”,只剩下一个胡自强。

“我大概,还是留京吧。”强哥叹了口气。

如同老大哥那样的愿望,固然令人钦佩,但他从自身情况出发,外加考虑到家乡资源贫乏,以农业为主,感觉实在没什么施展抱负的空间,故而还是决定留在首都中枢。

他们是幸运的,以研究生的身份,至少有得选。

李建昆道:“强哥你其实还是有点担心的吧,在京城这边,机会虽然更多,但很多固有形态也是难以打破的。”

“知我者,昆子也!”

求学两年半,三人至少在某一点上共识鲜明:计划经济弊端甚大。

然而它又根深蒂固。

“南方。强哥,南方你可以考虑一下。”

“就是筹备建特区的那些个地方?”

“对。凭你满腔报国热情,到那里去,必定大有所为。”

“昆子,你这话我爱听,行,我会慎重考虑的。”

想把强哥拾掇到南方特区去,李建昆也是十分慎重的建议。强哥的性格,并不适合京城这边的固有体制,但如果给他一汪活水池,绝对能掀起不小的浪花。

他比大多数人,更能适应未来的世界。

傍晚,学一食堂门口。

李建昆和沈红衣如约碰上面,后者递过来厚厚一沓16开的纸张,其上密密麻麻的娟娟秀笔,有些地方还有图绘,比如猪栏的排粪设计。

沈姑娘干活计的认真严谨,可见一斑。

哪有得挑?

李建昆随手翻翻,甚为满意,把用一块白手帕包裹好的五百块钱,塞到她手上。

沈红衣左右瞅瞅,不敢打开看,只感受着厚度,小心脏便怦怦直跳。

一辈子也没经手过这么多钱啊!

“行啦,收起来吧,狗大户的钱,不赚白不赚,你纠结个啥呢。”

“之前单听个数目,还没觉得什么,现在拿到手上……李学长,这样的报酬,这活是不是太轻松了?”

要知道,五百块,中级职称的工人,得不吃不喝干一整年。

“你管他呢,人家敢给,你还不敢要啊?你觉得不难搞到的东西,只是因为我们身在燕园,是大学生,对于没读什么书乡下土财主,你让他上哪去搞到这些资料?”

李建昆这么一宽慰,沈红衣好想不少。

“李学长,我请你吃饭吧,想吃啥,管够!”

“好啊。”

这是沈红衣在燕园食堂最霸气的一回,要了扒肘条、干烧肉,油焖虾三个大荤菜,外加两样时蔬。

两人的国民铝饭盒,都被填得满满当当。

如今学校学生多了,座位是真不好抢。只能捧着饭盒,蹲在墙边吃。

沈姑娘是那种典型的梨形身材,今天穿的上衣比较短,饶是裤子很肥,这样蹲下去后,侧身仍然显露出一抹圆润丰弹的弧线。

李建昆是一边吃着肉,一边流口水。

那束盈盈一握的腰肢,他上辈子可是抱过的,怀念啊。

他想,等自己正式和沈姑娘确定关系后,一定要像改造二姐样,给她换上最漂亮的衣裳,那才叫秀色可餐。

沈姑娘虽然不如二姐那样丰腴吧,却各有各的美,小巧精致。

“那什么,我报名诗歌比赛了。”

“嗯?”

沈红衣侧过小脸,腮帮子鼓鼓的,像只偷食被打断的土拨鼠,如同黑玛瑙般的杏仁眼瞪得大大的,还以为自己听岔了。

“李学长,你,报名,诗歌比赛了?”

“嗯。”

“嗝!”

“诶诶,红衣你怎么了,你没事吧。”李建昆顾不得其他,忙给她拍了拍后背。

“没没没,噎到了。”沈红衣讪讪一笑,小脸微红。

她一度想报名,没敢。

这次诗歌比赛不同寻常,背景是诗歌日益火热,燕园里的诗社越来越多,诗社成员也越来越多。

起因是各诗社间互不服气,所谓文人相轻嘛,私底下常有呛声,皆认为自己诗社的作品更胜一筹,还有诗社拿出作品,公然挑衅五四社,就更甭提嘴皮子上没把早晨社放在眼里。

五四社和早晨社也气啊,合计之后,有了主意:行嘛,你们都这么牛,那不如一起拉出来练练。

所以火药味非常浓,是真正的诗歌大比武,敢报名的全是各诗社的高手。

沈红衣都有点想不通,似乎没有一首作品的李学长,是啷个报上名的?

饶是他有个特别顾问的头衔,社里就不审核一下?

万一……到台上丢人呢?

沈姑娘有所不知,早晨社那边确实审核了,李建昆不要碧莲——接下来也不打算要了。

丢出了一首北岛大概写于80年代底的《生活》。

全诗只有一个字——网。

过于留白的空间,带给人无限想象,硬是把早晨社几名骨干给唬住。

当然了,他也拍着胸口保证,自己还有更多诗歌。

再仗着以往对社里的贡献,这才要来一个参赛机会,可不容易。

(本章完)

第271章 丢人要趁早

夜幕降临,喧嚣一天的京城,逐渐沉寂,而燕园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学一食堂结束营业,灯火黯淡;柿子林在月光下影影倬倬,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附近灯火通明的大饭厅。

诗歌大赛放在晚上举行,显然是为了迎合大家的时间。

大饭厅此时已经人满为患,这样一场活动,很多学生都想参加,奈何场地有限,各家诗社的社员在六点钟入场后,将场地占得七七八八,余下那点空隙,才被提前过来候着的其他学生瓜分。

大饭厅门口,不乏学生搭着凳子,或踩在自行车后座上,够头打量。

缺乏娱乐的年代,这是一场难得的盛会。

并且接下来几天都有得热闹。

是的,这场诗歌大赛会持续好几日。今晚是第一场,初选。

两两对决。

也就是说,今晚将淘汰一半的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之一,李建昆,这会正坐在早晨社的阵营内,自个带的板凳,位置还挺靠前。

不管论资排辈也好,拿实力说话也罢,早晨社是公认的燕园第二大文学社。

当然了,后方那些家伙肯定不服气。

打的就是趁这次诗歌大赛李代桃僵的心思。

坐在李建昆左边的是沈红衣,右边是早晨社元老之一的李春。

徐庆有从前面扭头探过好几回,不爽写在脸上,却又没辙。谁叫他牛批呢,是五四社的。

五四社还在前头。

比他们更靠前的,是一字排开的十来张靠背椅。坐在那里的,是燕园各诗社的扛鼎大佬,每家诗社一人,还有一名文学系的男教授。

他们是这次诗歌大赛的裁判。

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既然是比赛,终究要分出胜负,这也是各诗社的诉求。

北大学风向来开放,今晚的两两PK赛,不走流程,类似于早年间的“对对子”。

简单点来说:报名参赛的选手,谁觉得自己牛批,主动上台,其余参赛选手认为不过尔尔的,登台挑战。

两人成一组,拿作品说话,裁判评定,怼到一方接不住,另一方即为胜者。

贼吉尔刺激!

活动甚至无须主持人,那位中文系教授宣布比赛开始后,全场脑壳顿时四处乱转,都想看看谁是第一位勇者。

五四社和早晨社的人,很是沉得住气,没人有要动的意思。

李建昆将其视作高手风范。看电影就知道,高手嘛,往往压轴登场。

有人起身。

果然爱蹦跶的都是弟弟,这哥们所坐的位置,差不多快到大饭厅门口……

面对全场不看好的目光,“勇人哥”毫不在意,走路带风,气势不凡。他大抵上认为自己就是被严重低估的那类人。

本次诗歌比赛的大黑马!

要说自信心这玩意,好是好吧,但如果太多……也挺害人。

“来点掌声各位!”

好嘛,掌声还得自己要。

不过无论怎么说,第一个登场也算勇气可嘉,大伙并不吝啬献上自己的巴掌。

哗啦哗啦声中。

“勇人哥”在舞台上站定,低头,酝酿一番情绪后,缓缓抬起,眼眸深沉,神色哀恸。

“啊!悲怆的春呀。”

“冰雪覆盖了你的身躯,严寒侵浊着你的心……”

我……丢你老母。

李建昆吓一跳,忧伤扶额。

“咋了,李学长,这诗还行吧。”

旁边,沈红衣留意到李建昆的动作,心想完鸟,李学长连最基本辨别诗歌的水平都没有。

这首诗藉由北方晚到的春天,批判一些不合时宜的东西,暗示它们对于社会的迫害。

她觉得挺有意义。

可能遣词用字上稍显直白。

李春同样侧头探来,面露忧虑,“建昆,这家伙水平一般,要不…伱待会就上?”

“春哥你啥意思啊?”

“没看不起你的意思。”

“你就是看不起。我那首网……哦不,《生活》,很差吗?”

李建昆的脸是彻底扔家了,都重生了,抄几首诗,追媳妇儿,不埋汰。

沈红衣好奇道:“李学长有诗作吗?《生活》?”

李春苦笑道:“他的《生活》就一个字,刚他自己说漏的那个——网。”

沈红衣咂舌,“一个字的诗?网……”

姑娘乍一品,心弦被撩拨了一下,感觉这个字好有深意啊,结合诗名《生活》,引人无限联想。生活中可不就像处处有张大网吗?

李春问:“是不是感觉特高级?”

“嗯嗯!”

“但也可能是他懒。”

沈红衣:“……”

“淦!春哥,你那天第一次听到,可不是这样的评价。”李建昆抗议。

“我后来仔细咂摸过。”

李春道:“一个‘网’字,确实深邃,但它深邃的部分全靠读者自个想象,你也没其他佳作打底,让人很怀疑,作为创作者你的思想,有没有深邃到那种程度啊。”

得,懂了。

比如国家队选手唱《忐忑》,那叫艺术;一个凡夫俗子去唱,哪怕声情并茂……那也是神经病。

“我有佳作,你等着瞧。”

李建昆扭过头,想捂耳。以他的诗歌鉴赏水平去看,台上“勇人哥”属于典型的无病呻吟,哀春悲秋。

“啊!我盼望着来年的春,草长莺飞,万物萌动!”

“勇人哥”朗诵完毕。

李春忙道:“建昆,上上上!”

上你妹……李建昆坐得四平八稳。

他不愿上,有人迫不及待,哧溜登上台。

“我支一把油纸伞,穿过细雨中的小巷。”

“滴答,滴答,水珠坠落青石板。”

“走完它们的一生。”

“我抬眼望。”

“朦胧的巷口,似是永不可达……”

诶!

这还算首诗嘛。

至少有股意境,一下把人带入到环境里。

李建昆侧头,“红衣你怎么看?”

“挑战者赢。”

姑娘你终究是有品位的,请把下限拉高点。虽说擅于从任何事物中发现美,是一种很好的品德,但,有些事物它真的不具备美啊。

比如粑粑。

裁判一致评定,这首诗强过上首。

“勇人哥”很不服气,祭出第二首。

“啊!悲催的夏呀。”

李建昆昂头,狂翻白眼。

你以为这就完了?

不,“勇人哥”还有秋和冬两首。

净是“啊啊啊”的款式,风格路数到了那里。

裁判也很无语,讲道理,这四首有啥不同吗?能不能换点新花样?

真木有……

“勇人哥”连祭四首,对方仅凭一首“细雨小巷”,四两拨千斤,戳在台上半天,看起来都有点打瞌睡。

四首没弄过人家一首,“勇人哥”可算意识到丢姥姥。

悻悻下台。

“细雨小巷”胜,入围复赛。

李春碰了某人一肘子,“建昆,上啊。”

“春哥你能不能对我有点信心。”

“我也想…咱说真的,咱们诗社实力还是很雄厚的,少你一个不少,趁着现在登台的人相对较弱,你赶紧上去过把瘾算啦,如果你能提一嘴,说自己是搞经济的,属于诗社的特殊人员,我可感谢你八辈祖宗!”

李建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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