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猎兔进行时(求收藏求推荐)

太阳落下了地平线,而黑森林里却没什么变化,依然那么黑。

罗冲和树部落的人一起吃着烤鱼,树部落的人也很热情,不停的拿出一些特产来招待罗冲。

一种椭圆形,外皮像李子,吃起来像苹果一样的水果,吃起来酸酸甜甜的,也是黑森林的特产,据大树说,这个森林里也不是只有黑铁树,别的果树也有一些。

杀马特造型的木桶,还给罗冲端了一碗树汁,碗是木碗,里面的树汁像血一样的红。

罗冲有点犹豫,不过看着别人都喝了,他也就小抿了一口,有点咸咸的,不是很好喝,不过树部落的人喝的很开心,大树锤了锤鼓胀的胸大肌,告诉罗冲喝这个可以变的和他一样强壮。

罗冲无语,这特么不就是盐水吗,老子还有食盐你要不要了解一下。不过罗冲没有拿出来,好东西不能露的太多,万一被谋财害命了怎么办。

饭后,大树给罗冲安排了一个树洞休息,然后告诉他,自己要带着族人出去狩猎,问罗冲要不要去。

罗冲诧异了一下,不过稍微一想就知道了,兔子这种东西是夜行动物,白天很少出来的,晚上狩猎也很正常,所以就答应了他。

一行11个人,算上罗冲五男六女,树部落的人每人拿了一个黑树枝,很长也很大,并不是木棍,树枝上枝桠横生,看着像是明朝的狼筅。

罗冲还是自己的那一套装备,弓箭,匕首,长矛。背篓没有带着,而是放在了树部落,他根本不担心那些人会偷自己的东西,如果他们真的偷了,那罗冲也不介意给他们来个灭族神马的。

大树很喜欢罗冲的长矛,这里的树都是歪歪扭扭的,他还从来没见过那么直的木棍,不过他没好意思要,身为一个首领,他也知道武器一般是不送人的,武器就是食物的象征,吃饭的家伙怎么能轻易送人。

而且罗冲的长矛虽然好看,但他不认为这玩意能抓住兔子。

罗冲没有动手,他只想做一个安静的吃瓜群众,看看树部落是怎么抓兔子的。

大树带着人先收集了一些蘑菇,这种蘑菇的味道很香,是雪兔最喜欢的食物。

把蘑菇放在一个黑铁树的下面,一群人在附近隐藏好,没过一会儿,就有一只肥大的兔子跳了过来,警惕的环顾四周,没听到什么动静,就慢慢的往蘑菇靠过去。

就在这时,大树带着一群人冲了过来,十把带着密集枝桠的树枝,迅速组成一道篱笆墙,把倒霉的兔子团团包围,兔子在里面吓得咕咕叫,不停的用后腿踏地,发出嘣嘣声警告。

然并卵,大树带着人迅速的收缩包围圈,直到把兔子围得动弹不得,这才用一根木刺结果了那只兔子。

啧,这就是围猎啊,而且抓的还是活的,罗冲瞬间就起了要和他们交易的念头,要是能让他们帮自己抓兔子多好。

大树得意的抓着兔子像罗冲炫耀,又指了指罗冲的长矛,示意你那个武器不行,要是你愿意给我的话,我可以把我的武器给你。

罗冲翻了个白眼,示意自己不换,不过大树也没有强求,只不过还在卖力地向罗冲介绍自己的树枝,说自己的树枝抓兔子如何如何的好用。罗冲都气笑了,比我的好,那你还换个屁啊,自己留着用呗。

换了个地方再次摆好蘑菇,大树拉着罗冲躲在一棵黑树后面,示意一会让罗冲跟着自己,他要用对比试验说服罗冲,让他知道树枝的好处。

罗冲无语的把长矛斜背在腰后面,把长弓拿了出来,又拔出一根箭矢。大树看的一愣,不知道这又是个什么东西。

就在这时,不远处又有一只兔子探头探脑的过来,离着蘑菇还有十几米远,大树赶紧拉了拉罗冲,示意罗冲准备跟他冲过去。

罗冲没有理他,看着20米外,跟个小猪崽子一样大的兔子,弯弓搭箭嗖的一下,白色的箭杆在黑森林中破空飞行,宛如一道闪电,一箭就射穿了兔子的脖子,牢牢地钉在地上。

罗冲淡淡的一笑,拍了拍目瞪口呆的大树,走向了那只兔子。

树部落的其他人也出来了,这套路不对啊,怎么乱改剧本啊,导演不是这么安排的呀。

一群人不知道兔子到底为啥突然死的,只能走过来看个究竟,兔子的脖子上插着一根带羽毛的木棍,而且和罗冲背的那些一模一样,他们这才知道是谁改的剧本,就是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

刚才罗冲射箭的时候只有大树看见了,大树也走了过来,脸上再也没有了优越感,对长矛的兴趣也不大了,眼巴巴的看着罗冲的弓箭。

罗冲笑着把长弓递给他,又给了他一支箭,手把手的教他拉弓,对着地上的兔子又射了一箭,嗖的一下,近距离的穿透力很强大,一米的长箭有半截都扎了进去。

哇!树部落的人一阵惊呼,对这种神奇的武器很是敬畏。

大树知道罗冲不会跟自己交换这种神奇的武器,不过能亲手试一次也很高兴,罗冲也送了他一支羽箭,作为两人友好的象征。

接下来的狩猎,变成了罗冲一个人的箭术表演,一群人跟在他的后面,看他不停的弯弓射箭,半个晚上的时间就射杀了十几只兔子。

这个数量是他们不敢想像的,平时一天能捉到三四只他们就烧高香了,同时也让树部落的人暗暗猜测着罗冲部落的强大。

回去后,按照罗冲的要求,这次收获的猎物,兔皮归罗冲,肉归树部落,他们自然没有任何意见。

本来按照罗冲这次出行的目的,他算是已经达到了,现在只要多在这里呆一阵子,他绝对能够攒够自己部落用的兽皮。

但是现在才出来了一天,总觉得有点对不起自己准备的那么多装备,既然出来了,就应该走的更远一点,好好探索一下这个世界,而且他对树长老说的那种,和人一样高大的动物很感兴趣,没准活捉几只回去拉车也不错啊。

后半夜的休息时间,罗冲一直呆在树洞里休息,一直到了次日天亮。

补充了肉干,淡水和火种,罗冲找来了大树和他辞行。

大树很不希望罗冲离开,现在正是储存食物的季节,要是有罗冲留在这里,他觉得这个冬天肯定会更好过一点。

罗冲也觉得这个部落不错,以后有好东西倒是可以和他们做交易。

稍微想了一下罗冲说道:“你能帮我抓一些活的兔子吗,最好十只以上。”

罗冲伸出两个手掌跟他算数:“等我回来的时候,用别的猎物和你交换,不会影响你们储存食物。”

大树犹豫了一下反问,“我们现在抓,等你回来兔子死了怎么办?”

罗冲无语,又交代他,抓到活的兔子就关在树洞里,每天拔一些草和蘑菇给兔子吃,自己很快就会回来,用不了多少时间,大树这才答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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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24章 套马的骚年(求收藏求推荐)

告别了树部落,罗冲再次踏上了向东北方的探索之旅。

在茂密的黑森林里前进,想要保持直线行走并不容易,周围到处都是一模一样的环境,罗冲只好把树皮绳取出来系在腰上。

前进的时候身后拖着一根长绳,不时地回头看一眼,只要绳子一直保持直线,那自己的方位就没偏,如果绳子弯了,那就说明自己走偏了。

靠着这个笨但是很实用的方法,罗冲徒步走了两天,一边走一边砍一些树枝插在地上做标记,终于走出了这片黑暗的森林。

黑森林消失了,前方变成稀树林和灌木丛还有野草,地面上也出现了一些偶蹄类食草动物的脚印。

树长老果然没有骗我,罗冲暗念一句,取出弓箭小心的向前摸索。

又走了大概20分钟左右,罗冲终于看到了树长老说的那种动物,那是一群和家驴差不多大的蓝马羚,肩高一米二左右,体长将尽三米,头生一对半米长的尖角,角向后弯曲。

羊面,驴耳,马身,牛尾,浑身蓝灰色,四肢修长,颈后有寸长的鬃毛。

啧啧,这要是弄回去当驴使唤也没问题吧,罗冲瞬间就起了活捉的念头,可是不好搞啊。

驴是一种很温顺的动物,可是蓝马羚不一样啊,光看它头上那一对尖角就知道不是好惹的主。蓝马羚生性好斗,就是母的为了争地盘,偶尔也会单个挑,顶个角神马的,到时候万一罗冲跑过去,结果它们群起而攻之,那罗冲就歇菜了。

这是一个小群,只有17只,食草动物一般都是在夏季才聚成大群,现在是秋季,正是它们发情的季节,所以整个群里只有一只是成年的公羚,这个很好区分,体型最大的那个就是。

成年母羚8只,还有8只幼羚,这样一来就比较简单了,只要能控制住大部分的成年蓝马羚,小的自己就会跟上,幼仔是不会单独离群的。略微思忖了一下,罗冲就有了计划,悄声向后退去。

背篓先放到一边,罗冲想做一个简易的投石索,结果这倒霉的地方连块石头都没有,没有办法,只好拿了两个小型的蛇皮袋,里面装上土,系在绳子两端当作配重。

一捆树皮绳,做好一个伸缩的绳套备用,现在是发情期,只要优先控制了那只成年的公羚,就不信它们不听话,不然找谁去配种,哼哼哼,罗冲猥琐的歪歪着,再次摸了上去。

悄悄的藏在一个胸口高的灌木后面,罗冲往外瞄了一眼,顿时就是一咧嘴。

Emm,辣眼睛啊辣眼睛,只见那只雄马羚正骑着母马羚快乐的吟唱,这特么好机会啊。

往后退了两步,罗冲快速的挥动着投石索,嗖嗖的风声把蓝马羚群惊了一下,警惕的聚拢在一起,头像外,角朝前,把小马羚都护在身后,只有那一公一母浑然不觉,陷入g点无法自拔。

螺旋桨一样的投石索突然挂着风声,就朝着那一公一母飞去。

嗖啪噗通

“哎呕,吼吼吼吼啊。”

投石索瞬间缠绕在两只蓝马羚的后腿上,那一公一母浑身一阵,打了一个哆嗦,就噗通一声倒在地上,紧接着就嚎叫起来,也不知道是爽了还是摔疼了。

罗冲手里甩动着一个绳圈,就像电影里的西部牛仔一样飞快地冲了出去,蓝马羚群骚动了起来,看着眼前这个敌人只有一个,并不是狼群,马上就做出了迎战姿态,头向前顶,尖角前伸。

这特么谢谢噢,伸着脑袋让人套,简直不要太客气。

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理念,罗冲猛地一挥绳圈,啪嗒一下套在两个母马羚的角上,哎呀卧槽,失误啊,居然没套中脑袋。

两只马羚显然没有料到,眼前的这只两脚兽没有过来撕咬它们,只是离着老远扔了个绳圈,其中一只猛地就冲了过来,打算把罗冲穿成糖葫芦,结果刚踏出一步,就被旁边的那只拽了回去。

罗冲迅速收紧树皮绳,把两只马羚的长角牢牢地绑在一起,其他的母马羚也不干了,快速的冲了过来,尖锐的长角在阳光下闪着寒芒,飞速的朝罗冲撞了过来。

罗冲快速的横向移动,在几只母马羚中间灵活的上蹿下跳,没几下就把三只马羚缠绕在一起,然后狠狠一拉绳子,用整个身体的力量往下一坠。

噗通噗通噗通,连续几声倒地的声音,罗冲躺在地上玩命的压着绳子,五只母马羚有的被缠住脖子,有的被缠住腿,全都倒在了地上,一边喉喉喉的嚎叫,一边挣扎。

剩下的两只母马羚一看这情况,带着8只小马羚撒腿就跑,这个时候在冲上来就是傻啊。

“哎,别跑啊,给我回来。”看着那群马羚跑了,罗冲心里急得不行,这跟自己的预想不一样啊,就剩那么几个小的,不应该离群啊。

靠,这特么罗冲无语的看着十只马羚逃跑,一点办法都没有,无奈的起身,准备拿留下的这七只撒气。

先小心的走过去把它们的腿绑起来,然后就去看那一公一母的情况,那一公一母因为后腿被缠在一起,到现在还没有分开,还在侧躺在地上抽搐着。

这才是真正的种马啊,不对,是种羚,啧啧,死也要做个风流鬼。

想要彻底收服野生动物是很困难的,尤其是已经成年的,并不是你王霸之气一迸发,它们就会老实的任劳任怨,那只是异想天开。

对于蓝马羚这种桀骜不驯,生性好斗的物种,就要先摧毁它的自尊心。

古人有熬鹰一说,为了驯服凶猛的野鹰,刚捉回的时候,几天几夜不让鹰睡觉,让它特别困乏,直至消磨它的野性,简而言之就一句话,你服不服,不服劳资就不让你睡觉。

但是罗冲显然不想用那么长时间,他直接简单粗暴的用石斧,把蓝马羚的角全部砸断,又用烧红的火炭把断角的截面烫死,使其不再生长。

要知道,漂亮,坚固的角就是它们强大的特征,也是求偶,保护领地的武器,现在断了它们的角,就跟要了它们半条命一样,7只马羚从一开始的剧烈挣扎,直接变成了萎靡不振的鹌鹑,那是丧失了安全感的表现。

要不是罗冲为了留着那只公马羚配种,他不介意把公马羚给阉割掉,他不需要有野性的蓝马羚,他只需要让这些马羚给他当牛做马,就连以前的古代战马,也大部分是被骟掉的,就是为了让它们老实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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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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