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牢底坐穿兽

听到高大爷的声音,林恒和李佰全两人连忙跑了出去。

李佰全一边走一边询问道:“哪里有熊的踪迹?”

高大爷指着雪地道:“你们看,这么大的熊脚印。”

峡谷里一直都是有雪的,太阳出来也晒不化。

林恒跑过来一眼就看到了,这家伙是从山谷下游上来的,踩着雪一直去了山谷上游。

而且这个家伙还在他们庇护所外面停留了许久,脚印不少,看得出来它很犹豫。

他们来这里是没有拿铃铛的,这东西给了他大哥。

不过他们的庇护所前面也不是没有设防,有火棘树做的刺墙,如果有东西硬闯肯定能听到声音。

林恒好奇的询问道:“高大爷,你昨晚就发现了吗?”

高大爷点头:“嗯,昨晚我听到外面有点动静,但是没起床,以为是小东西。”

他现在老后悔了,要是昨晚没偷懒,说不定就能猎到一头熊。

李佰全看着两人询问:“那咱们现在是去找这头熊,还是去追踪羚牛啊?”

“先去看看熊吧,看看这家伙到底是个什么熊。”高大爷想了想说道。

林恒对此没意见,他也想看这个熊到底是黑熊还是大熊猫。

商量好,把庇护所这边收拾了一下,三人就出发跟着熊脚印一路追了过去。

这头熊在峡谷走了挺远,从他们所在的庇护所位置往后闪一直走了有一公里的样子,然后才从侧面的一个斜坡上了山。

山林里虽然有雪,但却是断断续续的,追踪起来有点麻烦了。

“好在是有雄霸啊,这真是一条厉害的狗,你是怎么训练的?”

高大爷看着雄霸好奇的问道,他觉得这条狗似乎能听懂人话一般,不用怎么命令就能自己工作。

林恒笑着回应:“我没怎么训练,它天生就这么聪明。”

这话更是让高大爷眼睛一瞪:“那可就更了不得了,说明这狗天生聪明。

我看它这体型也不一般,比农村的大黄狗已经大了不少了,它有一岁了吧?”

一边往前走,林恒一边回应道:“没有,才七八個月大。”

高大爷更加震惊了:“那确是一条神狗啊,你这名字没起错,它但的起这个名字。”

李佰全也点头道:“你找条好狗给它配个种,这狗可不能让它绝种了啊。”

林恒笑着点头:“那是肯定的。”

关于这一点他一早就想好了,准备弄些不同品种的狗来给雄霸配种,等以后有它好日子过的。

目前林恒的预选目标有德牧、捷克狼犬、大黄狗三个。

等它成年后,就去找一条聪明的纯种大黄先配个种看看再说。

三人一边聊一边前进,很快又翻过了一座山。

“这东西真能跑啊。”李佰全感慨道。

林恒笑着说:“很正常的,一晚上跑几十公里都不算啥。”

中午时分,三人又翻过了一座山,翻过山脊就能看到一抹翠绿之色。

这是生长在这边山沟里的一片翠绿的竹子。

李佰全无语:“靠,这大概率是熊猫了。”

这个时候熊猫已经被保护起来了,杀了是要坐牢的。

而且就算冒险杀了,皮毛也卖不出去,完全没必要。

也就是说这半天都白追踪了。

“下去看看呗。”

林恒倒不是很在乎,远距离看看大熊猫也挺好的。

高大爷爷笑着点头:“那就去看看,追踪了这家伙半天,总不能不见上一面吧。”

看林恒和高大爷都要下去,李佰全只好点头:“那就走吧。”

他现在还有点憧憬下去之后,发现的不是熊猫,而是一头黑熊。

那样三人就赚大发了。

三人扶着树,慢慢的来到了沟底,正要往另一边山走的时候看到雄霸突然抬起了头,看着他们左前方的位置。

三人往那个方向一看,发现了一只黑白相间,浑身毛茸茸的傻憨憨的大家伙看着他们。

这家伙在坐在地上,四脚朝天,一个前爪拿着一节竹子,嘴巴里还有没吃完的一小截竹子。

看到林恒三人一狗后也是一愣,呆呆的看着他们,不知道是吓傻了还是。

“真是这傻家伙啊!”李佰全无语的摇头。

林恒则觉得这家伙真是有点可爱,圆滚滚的一张脸,傻愣愣的真有意思。

和其他熊猫不同,这只熊猫的尾巴竟然是棕色的,也不知道是被它尿液染成了这个颜色,还是天生就是棕色的。

“嘤嘤!!”

似乎觉得人类不好惹,这家伙恋恋不舍的把竹子丢掉,翻过身往上爬走了。

看它走时幽怨的眼神和语气,似乎是在说不就是昨晚看了你们一眼嘛,至于追我追好几座山吗。

“走吧。”林恒摇摇头,带着雄霸转身离开。

“走喽!”

高大爷爷点了点头,说了一句,转身离开了。

看到三人离开,那只大熊猫停了下来,似乎有些奇怪这些家伙怎么离开了。

不过它才不在乎那么多,无情的将旁边的一根箭竹咬断,吃了起来。

离开这箭竹山谷后,李佰全看着两人问道:“咱们现在去哪里啊,这时间怕是不够继续去追踪羚牛了吧?”

林恒点头:“肯定不够,光去那片山谷就得小半天,剩下的时间只能在林子里随便找找了。”

高大爷也点头道:“只能这样了,我感觉这条沟似乎还不错,咱们在附近搜索一下吧,这地方距离营地也不是很远。”

“那也行。”

李佰全点点头,三人就分开了。

大中午的希望渺茫,林恒将目光着重在了捡一些金针菇和药材啥的小物件上。

目标放小一点,也就不会太过苦恼了。

他跟在雄霸的后面,心灵有点想老婆孩子了,今天已经是二十七号了,马上就是阳历年了。

不过也差不多可以回去了,接下来就是再找一找羚牛,找到了万事大吉,找不到那也没办法。

“哎呦!”

想着事情没注意,林恒突然脚下一滑顺着坡摔了下去,足足滑了有十多米。

雄霸一愣,连忙从一边跑下去来到林恒身边关心的看着他。

“我靠。”

林恒看了看手背,滑下来的时候被荆棘划了两道口子,还好不深。

但是解开后腰一看,就没那么幸运了,小孩手背大小的一块擦伤。

并且他感觉脚腕还有点疼,似乎扭到了。

“真是倒霉啊。”

林恒有点烦躁,感觉脚踩得挺结实的,怎么就突然摔了一跤呢。

活动了一下脚腕,他满脸郁闷的爬了起来。脚腕虽然有点疼,但不至于走不了。

背后的伤有点严重,但也还好,出血没多严重,自己结痂就好了。

随后他又连忙把复合弓包打开看了看,复合弓没有受到什么破坏,他拿在身后的箭折断了两根。

把折断的箭放到了箭壶中,林恒找了一个没风的地方坐下来休息,揉了揉旁边雄霸的狗头。

“嗷呜~”

雄霸蹭了蹭林恒,把脑袋放在了它的腿上任由他乱揉。

“哎,去玩你的吧,我休息会儿。”

林恒揉了两把,就拍了拍它的脑袋说道。

“嗷呜~”

雄霸不情愿的把脑袋拿开,四处瞎转悠去了。

林恒坐在这里揉了揉脚,用手撑着衣服让后腰的伤口结痂,不然和衣服粘在一起那就难受了。

这一坐就是一个多小时,林恒这里没风,但能看到对面山坡上寒风呼啸,不少树木直接被刮断了。

并且他在不远处还看到了一只松鼠从那里钻出来。

等后腰的伤口结痂了,林恒艰难的起身走了过去,他观察了很久,这地方绝对有松鼠藏的食物。

“奇了怪了,怎么就是找不到呢!”

林恒四处翻找了一番,却并没有发现松鼠藏食物的地方,这让他有些郁闷。

“咦,雄霸这家伙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林恒四处看了一眼,没有看到雄霸的身影。

“雄霸!!”他大声喊道。

“汪汪~~”

雄霸的声音从下面很远的地方传来。

“赶快回来!”

“汪汪~”

“嗯?”

林恒有点疑惑了,自己往常一叫这家伙就回来了,怎么现在一动不动,只在远处叫个不停。

“难道是发现啥了?”

他带着疑惑往过走,足足走了八九百米,才在一片高大的林子里看到它,这家伙正在扒拉啥东西,许多黑色的腐殖土都被它给扒拉出来了。

“汪汪~~”

看到林恒过来,它露出萨摩耶一般的笑容,吐着舌头呼唤。

“啥东西啊。”

林恒好奇的走过来,远远的根本没看清有啥东西,不知道它在扒拉些什么。

等他蹲下来的时候,立马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药味,仔细一看,再仔细一看,顿时呆愣在了原地。

“这……这……难道是……”

他有点不敢相信,从旁边折了一个小树枝轻轻的扒了扒土,让这个东西多露出了一些。

这一下他真的看仔细,看明白了。

先是呆愣,然后他立马在身上找了找,最后从衣服上撕了一个红色的布条下来将这个东西拴住。

然后才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不可思议的看着地里的东西和眼前的雄霸。

“雄霸你咋找到的?”

林恒看雄霸的眼神就像是在看妖怪,因为这着实太不可思议了。

地里的这东西不是其他,而是一颗极为珍稀的太白山崹人参,这是秦岭特有种,比大兴安岭那边的长白山人参还要稀少。

据说其人参皂荚的含量是普通人参的七倍之多,极其珍贵。

这种东西就是夏天找都未必能找到,而雄霸在大冬天的竟然找到了,这不得不让林恒怀疑它是成精了。

“嘤嘤!”

面对林恒的质问,雄霸嘤嘤叫了一声,一脸的无辜。

它就是四处乱逛,在这地方突然闻到了不一样的味道,然后好奇的去扒拉了一下土而已。

林恒努力的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摸着雄霸的脑袋呼了口气道:“伱牛逼,就算你真是成精了我也把你供起来!”

这人参的价值丝毫不低于麝香,他爸今年能发现一颗那都是祖上积德行善了。

他压根对此没抱希望,不然也不会连一个红绳都没带了。

找到野人参的概率和他打一头老虎的概率差不多大。

但就是没抱希望,结果自己的狗发现了,他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今天这一跤摔得值了啊。”

林恒咧嘴一笑,顿时感觉腰和腿都不疼了。要是摔一跤就能找到人参,那他愿意摔断腿。

将心情平复下来,林恒拿出匕首削了两个木棍,开始慢慢的挖人参。

人参这东西,越完整价值越高,最好是一条根须都不要断。

好在这地方都是腐殖土,一点一点的将土弄松,然后拿着木片挑出去。

这是一个细致的活,千万不能着急,好在林恒两世为人,耐心这东西他在漫长的人生中已经积累下来了,他深刻的明白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花了足足两个多近三个小时,人生被林恒一点一点的挖出来了,淡黄色的参体上都是一圈一圈的纹路,比他爸挖的那个要多太多了。

分辨人参年龄的方法最准确的就是分辨芦头,也就是人参生长根茎的那部分。

人参叶子和杆每一次枯萎都会在芦头上留一个碗疤,称之为芦碗,一个碗疤就是一年的代表。

一般情况下,芦头部位是不会有根须的,都是光溜溜的。只有年份达到七八十年的人参才会在这个部位长出和根须一样的‘枣核艼’。

而林恒挖的这颗上面足足长了两颗这样的枣核艼,这说明这人生年份至少是上了百年的。

不光是这方面,这野人参也不像人工种植的那么粗壮,身材细长而光滑,只分出了两条参腿,参腿上的根须极其长。

最短的都有三四十公分,最长的主须则达到了近一米的长度,林恒挖了这主根须就耗费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

不过好在是他最终完整的将其挖了出来,这颗人参看起来真的像是一个小人一般。

林恒看着拿在手里的这个东西,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众所周知人参这东西年份越久,价钱就越昂贵。

超过了百年的野人参价格那是比黄金还贵的。

后世一颗百年的野人参在拍卖会上更是拍卖出了三百万的天价,其一克的价值算下来是当时黄金价值的二十五倍之多。

而他手上的这一颗,明显就是这样的人参。

*

*

*

ps:这是昨天的,今天12点前会再更新四千字。昨天我小姨突然出事了,没时间码字。

(本章完)

第192章 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真是不可思议。”

林恒看了看手上的这颗人参,觉得有点不真实。

这种上了年龄的人参根须已经半纤维化,非常有韧性,用手折都折不断。

林恒略微尝试了一下,还真是这样。

这更加说明了他的判断没错,这就是百年的野山参啊。

现在这个年代这种东西的价格肯定是远不及后世的,一个是有钱人少,一个是资源丰富。

不像后世,野山参资源近乎枯竭。

还有就是,12年拿人参能卖到三百万是上了拍卖会。正常一颗的价钱也就几十万,不会超过一百万。

而这个年代,这百年野山参的能卖到一万块钱左右。

如果有渠道,找到了有钱的买家,那大概能卖個两万多,三万块钱是极限。

林恒看了看这东西自言自语的道:“当然,最好的还是存起来,等资源稀缺了再去卖,那价钱才高。”

一万块钱当然不少,这个年代的一万块钱抵得上二零年的一百万。

随即他又莞尔一笑:“等过几年了也就不需要卖了。”

要是过些年他还要靠卖人参赚钱的话,那不如死了算了。

这东西乃是超级补药,存起来对自己也好。

再看了看,他就拿出手帕将它暂时包了起来,等回家再考虑如何是卖还是留。

这东西他不打算告诉高大爷和小姨父了。

价值太高了,他没必要去考验人性。

而且说是雄霸找的,他们估计也很难相信。

综合想来还是暂时抱起来放在大衣内部的口袋上就行了。

好在这人参的根须足够结实,弯几圈也不会断。

秀兰给的两块手帕刚刚可以包住。

人参包好了,林恒将这里的痕迹给恢复了。

土填埋起来,然后拿叶子覆盖,雪啥的就没必要了。

最后他在附近的树上做了一个x型的标记,方便以后再来。

因为这地方既然有百年人参,那人参果实或多或少应该有出过种子,应该还会有一些其他年份的人参。

“嗷呜~”

看林恒弄完,雄霸冲他叫了一声,主动把脑袋伸了过去。

它通过林恒的表情就能理解这是一个很了不得的东西,它估计会受到夸奖。

林恒抱起他的狗头亲了口,笑着道:“好狗,一会儿给你打一只金鸡吃一吃,以后都尽量不让你吃素,还要给你找好多漂亮的小母狗。”

“汪汪~~”

雄霸似乎能听懂一般摇起了尾巴,欢快的不行。

“走吧,咱们离开这里。”

林恒笑着说了一句,带着雄霸离开。

走了没一步他就感觉脚腕更疼了,拉下袜子一看,发现竟然已经肿了。

“靠,真的疼啊。”

林恒无语,揉了揉,总算是勉强可以走路了。

他想给雄霸打一个金鸡吃,但是找了半小时都没啥收获。

一看表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他到了约定好的地方等待其他两人。

而李佰全和高大爷两人早就已经在这里等待了,看着林恒跛着脚走过来,连忙走过去扶住他询问道:“林恒你咋了?”

林恒笑着摇了摇头:“没啥事,就是摔了一跤,脚有点疼。”

高大爷看了看林恒的脚摇头道:“太不小心了,还好不是啥大事。”

“我去给你找一点草药。”

李佰全说了一句,转身去石皮上找了一个红色的小草过来。将这种草揉碎给林恒按着脚肿的位置揉了揉。

林恒没感觉到有多少效果,但是揉的时候差点要了他的命,疼的死去活来。

不过揉完了之后林恒的确感受到脚踝部位发热,走路稍微好了一点。

处理完了后,高大爷看着两人道:“那就走吧。”

他们在这里也没打到猎物,对这地方不抱什么希望,想要赶快去新的地方找一找。

林恒也没说自己挖人参的事情,跟着他们一起走。有些东西可以说,有些东西是不能说的,该藏什么不该藏什么林恒很明白。

走过了这座山,往回去的路上三人也在搜寻猎物。

下午四点多的时候,林恒听到了小姨父那边打了一枪。

没一会儿李佰全就提着一只金鸡回来了,满脸的笑容:“差点没发现,还好这东西叫了一声。”

“厉害。”林恒竖起大拇指。

他虽然脚痛,但也在林子里找了许久,但并没有什么发现。

给雄霸的金鸡承诺估计今天是完不成了,只能回去给它割一些腊肉吃一吃了。

高大爷回来的时候带了两只松鸡,不用想都是弓箭射死的。

高大爷看着林恒笑着道:“看来今天霉运都去林恒头上了,啥都没弄到还摔了一跤。”

“是啊,太倒霉了。”李佰全也点头附和。

林恒露出了一个适时的苦笑,在没找到人参之前他也觉得倒霉,现在只觉得是自己的运气都用在了人参上。

一路回到庇护所,三人都再没有其他收获。

“林恒,你再给炖一只鸡吃吧。”高大爷提着手中的松鸡笑着说。

“好。”

林恒笑着点头。

先烧了水做了米饭,炒了一个豆腐乳腊肉吃了饭。

跑了一天,中午也就只吃了一点干粮,三人饿得都吃了三大碗。

林恒给雄霸单独弄了一些腊肉,它也吃的津津有味。

“米面都不多了,估计最多再够吃五天的。”

吃饭的时候,林恒看着两人说道。

高大爷点点头:“那咱们找到了羚牛的踪迹就回家吧,我也玩够了,好久没有这么畅快了。”

李佰全也点头:“是该回去了,林岳在三岔沟估计也等的着急了。”

十几天没有洗澡,不管是谁都有点受不了。

如果是在家不运动还好,他们在这是每天都跑十几公里,内衣是汗湿了又干,干了又汗湿,早就臭气熏天了。

谢和袜子更是这样,鞋子里面都是黑的,袜子每天都洗,第二天晚上就又是黑色的了。

打猎有多辛苦可见一斑,一般人真未必能坚持下来。

吃完了饭,林恒把高大爷的松鸡给处理了,鸡杂留着明天吃,鸡则和金针菇板栗炖在了一起。

众人躺在床上休息,谈天说地。

等到九点钟,喝一碗炖好了的鸡汤,整个人都满足了。

鸡肉蘑菇和板栗的香味全都融入了汤中,一口下去唇齿留香,四肢百骸都是暖暖的。

带着这样的暖意休息很是暖和。

等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众人发现天空竟然再次飘雪了,小小的雪花不断飘落。

“竟然又下雪了。”李佰全有些不可思议的说。

“是啊,这雪希望别下太大。”

林恒有些无奈,这时候下雪可不是好消息。

他们的物资不多了,如果大雪封山,那将是一件十分恐怖的事情。

打开洞口的遮挡,冷风进来更是要命。

尿了一泡尿,三人都快步的进屋,打开锅舀鸡汤喝了。

“舒服!”

一碗鸡汤下去高大爷露出幸福的表情,太爽了。

大冬天的早上能有这么一锅鸡汤真是一件美事。

“吃肉,吃了好做饭。”

林恒笑着将鸡肉分了,这鸡肉已经完全软烂,都有点入口即化的感觉了,

做了一个酸菜面疙瘩,也就是拌汤,众人出发去寻找羚牛。

林恒的脚今天好了很多,只要不往左崴就不太疼,一旦往左崴就钻心的疼,瞬间站不起来那种。

离开的时候他随便找了一个借口最后离开,将百年人参拿出来看了看,发现没有什么问题后松了口气。

想了想,他还是带在了身上,这东西太贵重了,万一丢了那他得郁闷半辈子。

虽然说这深山野林几乎没有其他人,但万一遇到了呢?

所以他不但是人参随身携带,麝香也同样是这样,用塑料袋包起来放在大衣的口袋里。

“咱们得走快,追踪羚牛可能需要走很远,林恒你可以吗?”

高大爷看到林恒跟上来了,关心问道。

林恒点头:“没啥问题。”

高大爷点头:“那就加快速度了,路上啥都不要管。”

三个大男人全力赶路速度还是很快的,十点钟不到就达到了那天发现羚牛粪便的峡谷。

雄霸走在前面,他们走在后面,三人一狗沿着踪迹一路追了下去。

天空下着小雪,众人全都被淋白了头。峡谷里寒风呼啸更是冷的不行,三人虽然瑟瑟发抖,但脚步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再不找,一下雪线索就全都掩埋了。

不知不觉就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三人走着走着已经找不到什么线索了。

李佰全疑惑:“这是咋回事,难不成这羚牛还会飞不成。直接从这里飞上天了?”

林恒摇头:“那肯定不可能。我估计是它们几乎没有在这里停留,所以这地方没有线索了。”

“我觉得也是,继续追踪一下吧。”高大爷点头。

三人继续往前走,一公里后果然又看到了粪便,但还是干燥的粪便,没有遇到新鲜的。

林恒看了看表道:“已经两点了,咱们怕是追不了,否则就来不及回去了。”

他们今天至少已经走了二十公里的山路了,但是这羚牛迁徙的速度比他们想象的还快。

之前在峡谷看的粪便应该是在半个月前的,但是现在却完全找不到踪迹。

高大爷分辨了一下方向,摇头道:“这个方向我们也不适合再追了,这是往西南去的。”

“那就只能回去了,看来咱们羚牛无缘啊。”

李佰全摇头叹息,他还想着能弄一头羚牛回去过个欢喜年呢,现在看来这个梦想怕是要泡汤了。

回去的路上大部分都是上坡,三人又身心疲惫,雪还不停,又冷又饿,三人还没走到庇护天就黑了。

三人虽然带的有手电,但是恐怖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他们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天太黑,看不清远处,没办法分辨庇护所所在的位置,再加上下雪,来时的路他们又只走了一次。

三人还都没有带指南针。

这让三人心里都是一沉,没想到这种事情在他们身上发生了。

高大爷叹气道:“我们错估了自己的体力,一点就应该停下来的。”

林恒点头:“下坡的时候太好走了,再加上下雪了咱们寻找羚牛的心太急切了,我应该在路上做标记的。”

他是没想到这种事真的在他们身上发生了,指望人类不犯错真是一种奢望啊。

他本来觉得自己记忆力强大,已经记住了回去的路。但是天一黑再一下雪,一些标志性物体找不到了,他也就不知道回去的路了。

果然老话说的好“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啊。”

李佰全看着两人说:“不能再走了,赶快找一个避风的地方搭建一个简单的庇护所吧。”

三人都明白,这时候已经找不到方向了再乱走那就是在找死。当务之急是赶快找个能遮风避雪的地方,这雪虽然不大,但是一直下,地面都已经白了。

大晚上的肯定搭建庇护所只能利用天然环境,不然在平地上从无到有搭建一个几乎不可能。

三个人也够呛的。

在寒风中找了半小时,三人终于勉强是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地方。

这是一个斜向上竖着的大石头下面,这下面的泥土是干燥的黄土。

确定地方后林恒就迫不及待的说道:“先生一堆火再说。”

李佰全道:“我靠,这没有引燃的东西,生火也难啊。”

这时候高大爷递来了两块松树油脂道:“我身上有松树油脂,是我之前发现天快黑的时候捡的,就是怕生火生不起来。”

林恒也笑着从口袋里摸出来一颗松树油脂,笑着道:“我身上也有,不过是我早上弄的。”

这让高大爷诧异的看了他一眼,不由的竖起了大拇指:“小林你这忧患意识可以的。”

他完全没想到林恒居然也带着这种东西,看似不起眼的东西,在这种时候这就是救命的东西,有了这个他们生火的难度顿时呈现指数倍的下降。

很多时候一些小细节往往是救命的关键,一堆火就可以让人挺过寒冷的风雪之夜。

而在这种黑夜里,引燃的东西是至关重要的。

同样是人,旁边的李佰全只能咧嘴一笑,他完全没有想过带这种东西。黏黏糊糊的,带在身上怪难受的,而且他一直觉得生火很简单。

现在再一看林恒和高大爷两人,他顿时有点不好意思。

“赶快生火吧小姨父,快冻死了,我去弄点柴火。”

林恒笑着说道,把这个话题略了过去。

其实他不止带了松树油脂,还带着打火石。

就算火机坏了,也能继续生火。

但这些就没必要说出来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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