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7章 属性相克(下)

这也就是詹姆斯·沃尔夫的名声响亮之所在,以及金融街保他的原因——他拒绝执行坎伯兰公爵让他给反对派贵族补枪的行为,是一面旗帜。

他越绅士,坎伯兰公爵就越屠夫残暴;他越能取得战功,坎伯兰公爵就显得越无能。

毕竟,罗什福尔港事件发生的时候,坎伯兰公爵正经历人生的最低谷:在汉诺威,被法国人打崩,摁着脑袋签了《泽文协定》,解散汉诺威军队、放弃汉诺威,虽然事后英国这边不承认,但他的名声是臭了,短时间内不敢冒头了。

这也是罗什福尔港事件为什么党争如此激烈的原因:坎伯兰公爵在汉诺威被法国人打崩之前,他一直恳求议会派舰队支援他,但议会却命令海军去罗什福尔港。

不过,在这些党争之前,坎伯兰公爵还是对英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常备军改革。比如此时驻扎在直布罗陀的第20步兵团,团长就不是买的,而是任命的,而且军械粮草等由政府出。

当然,买官制依旧存在,和这种任命制的常备军并存,故而也就有了英国军中流传甚久的笑话【为血战、瘟疫、流行病,干杯!】

比如一个买不起团长的军官,一个萝卜一个坑,上一个团长死了,他就可以不花钱补位。而他补位,比如他原来是营长,那么营长的坑就空出来了……以此类推,军官们当然要为血战、瘟疫和流行病干杯了。

但即便只是这种有限的改革,依旧为英国参与这场战争打下了基础。

某种程度上,算得上和大顺这边的军改思路的战略考虑一致:在詹金斯耳朵战争后,英国的一批有识之士认识到,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战争,必然是以数千人的投送规模为基础的战争,并且以英国的地缘环境,大部分陆军参与的战争都是在殖民地。

是以,需要一批常备军,一批可以投送到远方、经过了长期训练的、由财政和政府供养的常备军,作为随时可以登船去各个殖民地参与那种三五千人规模决战的战争。

而作为这场并不彻底的军改成果之一的第20步兵团,因为之前其团长詹姆斯·沃尔夫的严格训练,以及把士兵视作人渣和恶棍的练兵思路、以及人为破坏队列应该直接枪毙的军纪思路,使得其拥有一定的战斗力。

可以在被围困了两个月之后,依旧没有崩溃,而是还能遵守军官的命令。能够在黄昏时分,从海湾方向的炮台要塞内撤出,编队集结,修整等待,在凌晨发动反击。

詹姆斯·沃尔夫担任团长期间的练兵战术思路,就是严格的纪律、齐整的队形、雷霆一击般的齐射。

可以说,他的思路,抓住了这个时代背景下、各国投送能力不足、殖民地战争五千人野战决战的正确认知。

按照这个思路,如果发生在殖民地战争中,野战对垒,其战术体系,绝对可以一波把同等数量的法军打崩。

因为法军的战术体系,围绕的还是大陆军体系,是以普鲁士、奥地利为假想敌的、数万人野战的思路。

简言之:炮兵轰、步兵抗、骑兵冲。法国此时仍旧拥有西欧最优秀的正规骑兵。

所以这种三五千人规模的、殖民地特色的、需要步兵扛大梁且主动进攻、而骑兵稀缺的战斗,法国人输,一点不冤。

只不过,对于此时驻扎在直布罗陀的英国第20步兵团来说,他们遭遇了一种完全不对称的战术。

大顺这边的军改思路,或者说琢磨着跨大洋投送的精锐,从来不是琢磨着去打野战的。

印度那是靠步兵和骑兵推的,距离优势、锡兰优势,可以拉大军过去。

登陆英国,或者掺和欧洲野战,从未想过。

加勒比或者北美、南美,海军拿到制海权才能去,否则压根也去不了。既拿到了制海权,法国又不是没步兵,大顺这边仍旧是以攻城围城为特化训练的,压根不想着打野战。

加勒比是跳岛蹦蹦跶跶的海军封锁、工兵围城;北美是森林袭扰,散兵优势,海军封锁,直插海港,还是攻城;南美是地广人稀,野战别想,全靠据点支撑。

是以,这场战斗,即便英军可以集结起来、展现出他们的组织度,但实际上劣势依旧极大。

詹姆斯·沃尔夫是把天赋点,都点在了阵型、齐射、野战、队列上了。

大顺的远征部队,把天赋点,都点在了战壕、防御、炸药、挖坑、斜坡战上了。

而战斗发生的地点,是在大顺工兵们提前挖好的围城工事内。

詹姆斯·沃尔夫的战术思路,是:队形、接近、齐射、冲锋,一锤子买卖,一鼓作气。

大顺工兵的围城防御体系,是:一线少量部队和散兵、二线配置主力、防守反击,天克一锤子买卖,韧性十足。

是以,11月17号凌晨两点,借着冷飕飕的月光,英军发动反击后不久,就明显感觉到情况不对。

他们才走出自己这边的防御工事不久,就被大顺这边布置的哨兵发现。

枪响之后,部署在一线的散兵们,立刻开始了用膛线枪的还击。

这些散兵早已经熟悉了这种迥然不同于滑膛枪的奇葩弹道,打的非常准,在二百步开外就开始一个个地击杀向前列阵前进的英军步兵。

被枪声和军官的命令吵醒的炮兵,也开始了还击。

几枚掺杂了石油和橡胶的手雷,被一线的工兵投掷到了靠近的英国步兵连队中间,燃烧时的嚎啕惨叫,在夜晚格外的凄厉。

而那些奇葩的手雷,燃烧后产生的火光,格外命令,长久不息,又为散兵提供了射界照明。

英国士兵还是发扬了强悍的精神意志,顶着膛线散兵的点射,前进到了距离壕沟很近的地方后,发动了冲锋。

但他们,很快就再度感觉到了绝望。

预想中的残酷的壕沟战,并未立刻发生。

一线的壕沟里,压根没有多少人。

英军冲过来的时候,一线的步兵和工兵,就沿着向后的交通壕撤到了第二道防线。

而卡在第一道壕沟和向后的交通壕交叉的地方,就是大顺部署的环形工事。

里面有两门大炮,略高于地面,可以控制壕沟和第一道战壕。

大顺挖之字壕,是为了防止守军的炮击穿糖葫芦。

这种环形工事里的火炮,就是为了穿糖葫芦的,部署的位置自然很讲究。

那些散兵在英军冲锋的时候,就撤到了环形工事里,和炮兵作伴。

这种环形工事,在迫击炮时代,谁这么挖谁进军事法庭。

但现在,英军还没进入开花弹时代,更遑论迫击炮时代。

蹲在环形工事里的散兵,优哉游哉地继续射杀冲过来的英军步兵。

部署在环形工事里的大炮,也根据情况,或者穿糖葫芦,或者用霰弹近距离喷。

为围城斜坡战而生的手雷,正是大顺这边的优势所在,不断地居高临下地朝着在壕沟里翻滚的英军投掷。

与此同时,第二道壕沟里的主力,也已经开始集结,并且按照参谋部早已经预先定好的战术,沿着壕沟向两翼集中,准备反击。

战斗工兵的那些火力支援连队,也就是配备变种虎蹲炮,或者也可以叫小口径开花弹臼炮,或者叫原始掷弹筒——大顺一开始选择的、与欧洲同步的、长得类似胡思手炮的碗口枪,算是原始枪榴弹,而显然这个时代不好用,反倒是这种原始迫击炮或者掷弹筒,效果显著。

的确,打不准,打不远。

但问题是,这个时候的滑膛枪,也打不远。

这些部署在二线的轻便小臼炮,开始朝着第一道防线的壕沟位置,抛射那些点燃了引线的手雷,不断地炸出火光。

如果平原野战对射,这玩意此时能被对面的骑兵或者实心炮或者步兵打出屎来。

然而这不是平原野战对射,而是为此而生的围城壕沟战。

狭窄的地形,故而让大顺这边的进攻浑身难受,无法在地峡展开兵力,还要防备石山上的英军炮击,只能选择用浮动炮台在海湾方向做出大规模进攻的态势。

但同样的,狭窄的地形,也让英军无法展开太多的兵力。

攻,又顶不进去。

第一道防线压根没多少人,占了第一道防线之后,二道防线的主力也都苏醒过来了,奇葩的炮弹、燃烧、诡异的高抛弹道,使得英军根本无法继续进攻。

守,又守不住。

有大炮和散兵驻守的环形工事,卡在往第二道防线去的运兵构旁。

被切割的地形,要是大规模使用兵力,要么被大炮穿糖葫芦、要么近距离被霰弹喷一身。

靠个人勇武突击,那些蹲在环形工事里的散兵,不断地开枪击杀。还有里面的工兵往外扔手雷。

找自己的掷弹兵投掷手雷?

壕沟在面对环形工事的方向,压根没有折线和之字角,无法藏身。

不藏身,站在外面点手雷,往里面扔,这年月的手雷死沉,扔不了多远,而且站在那点火散兵就会点杀。

不管那些环形工事,越过壕沟,在平地上继续往前冲?

前面有第二道防线、身后有部署大炮和散兵的环形垒,还是不行。

好在英军的军官也非无能之辈,明白现在当务之急,是先攻下一两个可恶的环形垒,才算是真正突破了大顺这边的第一道防线。

事已至此,也只能咬着牙,指挥着各自的连队,顶着铅弹和炮击,朝着中间的两座互为犄角的环形垒冲击。

(本章完)

第1278章 夷丁

如果这场战役,发生在历史上的日俄战争之后,英军指挥官站在直布罗陀的山石上一看大顺的工事配置,算算自己手里的兵力,那就不用打了。

直接琢磨着荣誉投降就行了,纯是找死的,压根儿打不动。

但问题是,只有吃过辣椒的贱猴子,才知道人心险恶;没吃过的,看着红彤彤的辣椒顶多觉得长得奇葩,照样一把塞嘴里猛嚼。

如今的英军,就是这么个状态。

知道大顺的这些围城工事看着就奇葩,可也不知道这里面的道理。

现如今还没有人重视这种战术,大顺这边才是奇葩,纯是知道没机会打大规模野战,把天赋点都点在壕沟战上了。

师承沃邦,却把沃邦那一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就像大顺和法国那蓝汪汪的军装一样蓝。

英军的虾红色军装,与大顺的海蓝色军装,就像它们两个的颜色一样充满了敌意。

在英军全力进攻的一个环形工事里,几名散兵面部表情地屠戮着远处的英军,就像他们平日里打猎一样。

这几名散兵并不是南洋地区的散兵连队,而是第一批跟着舰队抵达欧洲的北方的散兵连队。

准确来说,他们连汉人都不是,而是大顺在北美部落征召的兵,很多人原本都是大顺鲸海毛皮公司的雇员,大顺在北美地区征召了一些散兵和森林轻步兵。

整体上,这批散兵对大顺忠心耿耿,因为大顺干了一件足以载入史册的闪耀着人类光辉的伟大事业。

十五年前,一场名为“灭痘接力”的运动,在大顺展开。

虽然以后世的眼光来看,未免有些“残忍”和“缺乏一点人性”,但以此时来看,却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善事。

在松江府,大顺这边从人贩子手里,收了160个小孩。

把这160个小孩,分成了四批,分别前往西域、南洋、关东、扶桑方向。

前往北美的小孩有40个。

从登船的第一天开始,就把第一个小孩的胳膊割破,感染上牛痘。

其余的孩子严格分开,不得接触。

等到大约10天左右,这个孩子的牛痘已经开始全面感染的时候,再用这个小孩身上的牛痘胞浆,感染第二个孩子。

就是靠着这种用孩子做“培养皿”接力的方式,在一年之内,大顺的牛痘接种,靠着这些孩子的借力,迅速传播到了帝国的边疆区,跨越了西域的黄沙和茫茫的太平洋。

以一种比旧大陆传染病更迅速的方式,突破了空间的限制。

自然,这种事,是枢密院主导的、朝廷拨款的。

尤其是西域和黑龙江流域,朝廷移点人过去不容易,死贵死贵的,实边政策下,死亡率最高的还是天花之类的疾病,大顺这边真的死不起。

只不过,在北美方向,则是政府主导和资本导向的一次配合。

主要是因为那几年,海龙皮超贵,利润极高。

而大顺因为自身生产力的缘故,大顺鲸海毛皮公司,搞得殖民主义扩张,相对来说非常的温柔。

罗刹的那些毛皮贩子,主要靠枪。毕竟连在勘察加造船用的缆绳,都得从彼得堡切成一段段的,用马车驮过来。他们也只能靠抢,这样才能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而大顺这边,则不是靠抢。

因为,抢不如贸易效率。

用三尺棉布、一个铁锅、一把小刀、几包火柴、三袋冰糖、五斤枣干等等,就能换一张海龙皮,为啥要去抢呢?

抢得死人,从太平洋的一端运一个人到太平洋对岸,很便宜吗?况且,夏天来临的时候,需要补充蔬菜水果否则得死,人都死没了,让谁去采集树莓浆果?原本一条红头绳,就能让部落的小女孩去采一篮子树莓;要是抢和强迫劳动的话,得派至少十几个人拿着枪看着,成本在那摆着呢。

而且,最昂贵的海龙皮,也就是海獭,抓起来比较麻烦。用枪打倒不是说海獭刀枪不入,而是打死之后这皮子上面有窟窿,价格立刻腰斩。

而抓海龙,还是得靠当地的原住民,他们有丰富的经验。

这种情况下,伴随着大顺鲸海毛皮公司追逐“海龙皮的利润”,而登陆北扶桑,也带来的各种各样的传染病。

尤其是天花。

这种情况下,大顺鲸海毛皮公司也相当的着急——人都死了,谁来干活?谁来抓海龙?

于是枢密院主导的这一次牛痘接力跨越太平洋的史诗运动,鲸海公司当然愿意出力,因为当时整个北扶桑地区的村社,都出在天花泛滥的危险当中,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利润,并且使得股东的分红明显降低。

而枢密院也借此机会,在北美建立了一种半羁縻的统治。通过给当地的原住民接种牛痘,从而获取了当地人的信任。

老样子。

酋长朝贡,朝廷还赐。

承认天子,荣誉贵族。

质子入京,学堂上学。

若有战事,立功受赏。

枢密院也在那边招募了一批连队,配合上东北老林子里的赫哲、鄂伦春、以及犬国的一些北亚民族,一共组建了60个散兵、猎兵,或者叫高纬度森林轻步兵连。

这里面,一部分是出于对北方边疆的稳定需求。

大顺对付泛蒙古骑兵的战术,就是大顺在孟加拉打孟加拉骑兵的战术。散兵配合炮兵抢位置,步兵结阵在后面,事实也证明这种战术非常的有效,非常克制轻装化的游牧骑兵。

故而这一部分散兵、猎兵连,被安放在蒙古或者西域。

而另一部分,则就是为了配合枢密院的大西洋战略的——北美,大顺在英法殖民地勾搭当地的原住民。加之那里森林密布,而英国人此时其实是缺乏森林轻步兵的,这一部分森林轻步兵或者猎兵,将来是要去北美东海岸祸祸英法的。

这批散兵和森林轻步兵,并不参与南洋的战斗,因为让他们去南洋,等同于让他们去死,死亡率实在太高,根本无法忍受那里的炎热。

但是去欧洲、北美,却很适合。

总体上,这些从美洲来的、在大顺散兵或者森林轻步兵部队服役的人,他们的人生轨迹基本都是相似的。

刚睁开眼看这个世界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接触去他们的部落收毛皮和浆果的大顺商贩。

发现父母这辈的人开始沉迷于烈酒。

七八岁、或者十岁左右的时候,目睹了部落发生天花、经常死人的残酷场景。

然后就是大顺的牛痘万里接力,把他们的手臂划开,给他们接上牛痘的豆浆。等着自己全身开始长水泡的时候,再用他们身上的水疱接种在部落的大人身上。

再然后,就是跟随部落在自己部落的领地内狩猎,欢呼雀跃地尝试大顺商人卖给他们的铁锅炖煮的食物。

学会了喝酒,用那些他们积攒下来的毛皮,从大顺商人的手里换一桶高粱酒……如果是女孩子,则会换一些大顺的花布,或者一些他们根本没见过的柿子饼、枣、桃脯之类的玩意儿。

再再然后,就是怀揣着走出去、去看看外面世界的想法,加入了大顺组建的散兵或者森林轻步兵连,开始学着适应那些新式的膛线木托子弹的步枪。

和遥远的黑龙江或者乌苏里江、外兴安岭、苦兀岛、虾夷、檀香山、育空河、海达等地的差不多命运的人一起,吃皇粮,赚军饷。

一部分人去了西域的伊犁河,在那里长期服役;一部分驻扎京城,之后跟船到了欧洲,参与欧洲的战事。

应该说,他们和北美东海岸的那些印第安人不同,和英国人并没有血海深仇,毕竟之前没见过。

但作为士兵,吃着军饷,拿枪打人,这种事,在他们看来,也就真和猎杀动物差不多。

枪法嘛,总是练出来的。

对大顺的正常士兵而言,开枪是训练,朝廷还得出火药,非常昂贵。

但对他们这些家里基本都算是鲸海毛皮公司外围雇员的这些人而言,火枪就是个赚钱的工具。

想喝酒,得打猎。

一张皮子,打眼睛打嘴,还是打身体,最后剥下来的价格是不同的,换的酒也是不同的。

就像是枢密院编制战斗工兵的时候,会优先在宝石矿、金矿、煤矿等选拔兵员一样。

亦或者后世的坦克飞机才兴起的时代,用拖拉机种地和用飞机喷洒农药的农民,是优秀的坦克兵和空军兵员类似。

这也算是大顺特色的产兵结合。

故而他们的枪法,相当不错。

缺点就是纪律性很差。

尤其是论及对残酷战场的忍受力,比如需要严格队列的线列步兵,绝对比不上那些从灾民和死人堆里挑出来的兵员。

不过作为散兵和森林轻步兵,这些缺点几乎可以无视。

散兵的作用是自由射击,森林轻步兵的作用是将来往五大湖地区扔支援庞蒂亚克酋长的反英起义,这些都不需要非常严格的纪律性,尤其是五大湖地区的茂密森林中作战。

现在这种阶梯后置部署的防御战,也差不多,至少并不需要那种变态般的、平原野战的列阵纪律。

这些北美出身的散兵,射的很轻松,真的就像是服役之前打猎一样,将那些红色的大龙虾,一个个放倒在地。

甚至,还有时间回头冲着那些在那忙着装填火药、刷大炮内的火星残余的炮兵,开几句玩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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