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获赠庄园,伦都诗节

伦都的天空总是阴云密布,呈现灰濛濛的铁锈色。

淅沥小雨落在横跨泰晤河的石桥,亚麻衫的农夫推着板车,装满卷心菜和胡萝卜的麻袋上铺着一层羊毛毯。

“等到了集市,卖个好价钱,我回去给你炖蚕豆汤吃。”亚麻连衣裙的农妇戴着风帽,用手帕擦了擦农夫脸上的雨水,温柔地道。

农夫无声地笑了笑,他向来是寡言的,在集市上也不会叫卖,人人都说他内向,但他却娶了庄园马倌漂亮的女儿,她用公共炉烤出的面包,比贵族餐桌上的樱桃派还要香甜。

他没尝过樱桃派,味道想来和蘸了奶酪的面包差不多,听马倌说,这世上还有一群食飨师,只有他们烹调的食物才有资格摆上神祇的祭祀台。

农夫也想向神祇祷告,希望皮鞋匠答应让他的孩子成为学徒。那个皮鞋匠甚至识字,这实在了不起,只要卖了这些庄稼,孩子就筹齐了入门的银货。

板车的轱辘陷进桥上一处不显眼的石洞,农夫一个趔趄,摔倒在泥坑里。

“把女人和货留下,老东西,你就可以走了。”

农夫愣愣地抬头,他看见一伙山贼拦在石桥前。

山贼赤膊上身,纹着‘旋转手臂’的标志,那是一种符号,一种在无数人噩梦里出现的符号。

“你耳朵聋了吗?”为首的山贼尤为高大,腰间揣着单手斧,抱着粗壮的胳膊,狞声道,“那就别怪我——”

山贼已无法说出接下来的话。

因为,他看见了自己的身躯。

山贼瞪大眼睛,天旋地转之间,自己的身躯依旧站着,鲜血从颈部的伤疤喷涌而出,头颅已不翼而飞。

嘭。

头颅落地,骨碌碌滚在马蹄脚下,一柄钢剑滴答鲜血,泛着寒霜。

山贼们脸色皆变。

那是一名身穿板甲的年迈骑士,虬须虎目,高大魁梧。

常人两手才能挥动的巨剑,在他手里就像一杆轻巧的木棍。

就连他的坐骑都披覆着具装!在衣不蔽体的山贼看来,具装板甲的骑士就如同天神下凡!

噗通!

山贼们皆双膝跪地,嚎啕大哭。

“骑士老爷,我们错了,求求您原谅我们吧!”

弗卡斯声音低沉。

“我要是原谅了你们,我就永远不会原谅自己。”

雨,雨势更大,冲散了血迹与腥味。

弗卡斯宽声安抚完农夫妇,在他们流着泪的感激声里折返,向叶芝低头禀告道:

“少爷,请恕我失责,耽搁了您的行程。”

叶芝摇了摇头,微笑道:“弗卡斯,你猛得就像一架高达。”

“高达是什么?”弗卡斯不解道。

“是一种机甲,中世纪的板甲骑士,就是机甲战士。”叶芝胡言乱语道。

鸡架?

弗卡斯愈发地困惑了。

好在他知道少爷的脾气,总会时不时蹦出一些新奇的词句,所以没有深究,换了个话题道:

“再过一小时就能进入伦都了,少爷,王城不让飞行坐骑直接进入,我们还是得骑马赶过去。”

叶芝微微颔首,听同行的托马斯·加尔文义愤填膺地道:

“伦都境内居然也有劫掠之主的信徒!真不知道狮心骑士团在做些什么,应该把贼窝全部铲除干净才是!”

弗卡斯叹了口气:“强盗就像野草,割完一茬还有一茬……”

“狮心骑士团是御林军,不会轻易出动。”叶芝顿了一下,道,“我倒是听说,冒险者公会时不时会发布剿匪悬赏,一些猎魔人也会偶尔从村镇处接下剿匪工作。”

“猎魔人和冒险者的区别在哪里?”钻牙忽然问。

“呃……冒险者良莠不齐,很多农夫拿着草叉就出门冒险了,能最终活下来成为低环乃至高环的寥寥无几。”叶芝道,“猎魔人多半是有师承的,且一定是超凡者,获取魔药的路子也比冒险者多得多。”

“你怎么问这個?”叶芝又道。

“我以前认识一位猎魔人,他热爱打牌,天塌下来也没有打牌来得重要,最后被暴民用草叉捅死了。”钻牙唏嘘道。

叶芝:“……草叉确实挺克猎魔人的。”

钻牙严肃道:“这说明,打牌害人!”

叶芝:“……怎么还升华了呢?”

“说又说回来,你都不用挖空心思收集魔药素材,做个菜就完事儿了。”钻牙感慨道,“唉,也不知道这种天赋,你到底是从哪儿得来的!”

叶芝笑而不语。

答案是,有挂!

昨夜,叶芝制作了一道【蒜蓉粉丝死刺血魔蛛足】,把死刺血魔蛛格外健壮的一对蜘蛛腿掰下剖开,里面是红肉,烹饪完后就变得雪白晶润,搭配蒜蓉粉丝鲜香十足。

钻牙还真的硬气,说不吃就不吃,但止不住地吞咽口水。

托马斯公爵则是一副世界观被刷新的震撼。

任谁能想到,狰狞可怖的死刺血魔蛛,在叶芝手中竟能成为珍馐美味!

叶芝不应该是诗神神选的,他分明应当是神厨神选!

食用这道膳食之后,叶芝体内猩红斗气的力量种子再一次壮大。

目前。

叶芝已经可以凝聚出一缕微弱的猩红斗气。

【赐福·血焰剑刃】的威力有了显著增强。

经历血族侯爵的袭击事件,叶芝晋升为四环狂猎骑士,且和五环对决让他的灵魂力量也有了显著增长。

照这个进度,一个月内甚至有望触碰到五环的瓶颈。

托马斯已经是五环,这给了叶芝一种紧迫感,现在两人虽说是临时盟友,但一旦外患解除,一山不容二虎,两人之间必定爆发战斗。

因此,叶芝也想趁着在伦都参加竞技大会,通过决斗不断磨砺灵魂力量,继而突破瓶颈,成就英雄级!

英雄级就可以远距离飞行,往来领地与外界也更加方便。

“到了五环,更能发挥史诗、神器的功效,银槲之剑的威力会显著增强……”叶芝心想。

当晚过后,托马斯公爵返回白夜城,加尔文则与叶芝一同前往伦都。

加尔文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查明血蛛公的真身,最好配合父亲一举将猩红结社在金狮王国里的分部捣毁。

当初莉莎因调查猩红结社而感染猩红症,这趟伦都之行不可谓不凶险。

但是,叶芝同样有这么做的理由。

黑骑士曾表示,【所罗门王的印戒】关系到魔神与支配之力。

而猩红结社的背后,恰恰是‘鲜血君王’这位地狱魔神。

叶芝隐隐觉得,这次猩红结社大张旗鼓的行动,与所罗门王的印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更何况,不论血蛛公的目的是什么,他敢派血族入侵晨霜岭——

已有取死之道!

经过途中的插曲,一小时后,叶芝一行人正式进入伦都这座大都会。

城门,巍峨的城墙上放置魔导炮,这种炼金、魔法、科技三者完美结合的产物,威力极为惊人。

卫兵毕恭毕敬的放行,目送三人的背影。

“队长,城里来了好多大人物啊,昨天是兰尼斯特,今天是伯朗第!”

“因为竞技大会要召开了,酒馆里的啤酒都涨价了。”

“噢对了,听说竞技大会的内容还包括朗诵诗节,诗神的祭祀可漂亮了!”

“闭上伱们的嘴!”

议论声落在叶芝的耳中,心头一动。

诗节?

哪有艺术神选不参加诗节的道理!

雾气弥漫的街道上,维多利亚式的建筑林立,尖顶大理石砖钟楼,雕花窗棂驿站,泰晤河从伦都穿行而过,美轮美奂的狮宫屹立在内城。

狮宫是国王的宫殿,叶芝听说,是由翡冷翠的建筑师精心设计,后花园里养着狮子,庭院还放着禁魔石雕像,没有持通行符石进入的超凡者连魔力都无法调用。

以叶芝的男爵身份,还没有资格入住伦都的王室行宫,本打算去法师公会蹭吃蹭喝,但加尔文表示,他的父亲已经打理好了一切。

“家父在伦都有一座闲置庄园,名叫‘银桦’,庄园里的仆佣、设施、马车一应俱全,且已预支了三年的管理薪酬。”

加尔文取出一卷羊皮纸,诚恳道:“这是庄园的契书,家父打算将这座庄园赠送给您,以作您救我一命的答谢。”

叶芝坦然收下。

送庄园送马车,虽说俗了点,但叶芝觉得可以多来点!

在加尔文的带领之下,叶芝来到银桦庄园。

明明是位于伦都城中心,银桦庄园却仿佛远离尘嚣,广阔的青草地上有一弯新月似的的天然湖泊,湖畔是高大的银桦树,丰茂的水草掩映间还有睡莲、野鸭、凉亭。

这座庄园,便是叶芝未来一阵子,在伦都长住的地方。

这种豪华宅邸,也只有兰尼斯特、维克这种级别的家族才有权购置。

而托马斯即将成为北部行省的大公爵,因此才能置办下来。

叶芝心道:“五环在王国里是数一数二的大人物,六环已经能够成为国王,神庭帝国的皇帝都不过六环。”

“而在六环之上,圣域的境界,已经能打造一个庞大的帝国……”

叶芝心生神往,旋即摇了摇头。

“不能好高骛远,先定个小目标,成就英雄,这样才有资格与托马斯掰一掰手腕!”

加尔文同管家悉心嘱咐,打理好一切后,同叶芝道别道:

“竞技大会的开幕仪式是在两日之后,家父对我另有嘱咐,请容许我暂时向您道别,叶芝男爵。”

短短几日的接触,叶芝给加尔文留下深刻印象,屡屡刷新加尔文的认知。

虽然可能日后会刀剑相向,但加尔文对叶芝着实敬佩,态度显得愈发谦卑。

叶芝微微颔首,与弗卡斯一同享用完丰盛的晚餐后,命令管家去搜集与诗节有关的情报。

管家的办事效率很高,很快就向叶芝汇报道:

“竞技大会的项目有许多,包括骑乘对决、箭术对决,诗歌比拼也是竞技大会的其中一环。”

现代人很难理解,为何诗歌也算比武?

这还要追溯到爱琴海旁的古城邦,古伊利亚特人认为男性公民应该文武双全,就像光明之神既会箭术也会诗歌。

古伊利亚特被古帝国吞并之后,帝国继承了伊利亚特的传统,在竞技大会中往往会加入一个诗节项目。

叶芝联想道:

“这就叫汉承秦制,罗马继承希腊制!”

管家表示,据诗神祭祀所言,艺术与诗歌之神降下神谕,将会在这场诗节显现神迹。

取得诗节桂冠的诗人,将会得到来自艺术与诗歌之神的赐福。

赐福!

有时是实物,有时是神赐法术或战技,但总是要比同环法术更为珍贵与强大。

只有在圣日或特殊仪式上,才有极小的概率获得赐福,这次神谕明确指出会有赐福降临,无疑会让吟游诗人们争先恐后。

叶芝跃跃欲试,问道:“有哪些吟游诗人参加这次诗节?”

“这场诗节,由来自帝都托凡纳的诗神祭祀担任评委,云集了金狮著名的吟游诗人……”

管家念出了几个叶芝非常熟悉的名字,譬如吟游诗人学院的院长理查德,次次勇夺第二的精灵诗人佩伦。

叶芝心底了然,点头道:“我明白了,你先下去吧。”

“遵命。”

二层,站在雕花窗台旁,叶芝眺望着粼粼闪光的湖景,喃喃道:

“这下不得不参加了。”

只要在诗节上摘得桂冠,不仅能得到赐福,吟游诗人之道也能大幅提升!

“抱了一圈的大腿,又抱回青春女神的腿上了。”

叶芝嘀咕道,“但愿这次赐福还能与做菜有关,我记得青春女神有件圣物名叫【诗仙蜜酒】,就挺适合……”

晨霜岭男爵抵达伦都,并准备参加诗节的消息,很快流传开来。

几家欢喜几家愁。

维克家的小迷妹艾尔莎,迫不及待要问叶芝多要几份署名诗稿。

兰尼斯特家的短发美人茱恩,虽说对诗节不感兴趣,但还是决定当天前往旁观。

精灵诗人佩伦本已为诗节做了万全的准备,得知消息之时,捧住书籍的手微微颤抖。

“诗神的神选,要来参加诗神亲自关注的诗节?”

佩伦面色古怪,向他的蛇人族新女友吐槽道:

“这样一来,冠军会不会有钦定的感觉?”

……

(本章完)

第248章 和这群虫豸一起,怎么能搞好金狮

泰晤河从伦都市中央穿行而过,将伦都分为南北两部。

王室宫殿、市政广场、贵族宅邸均位于北部,由巍峨的伦都城墙拱卫;

叶芝获赠的银桦庄园,正位于繁荣的北部。

南部一片秀丽的田园风光,散布着贵族庄园,酿酒、造船、皮革业均位于南部,修有救济院、贫户区。

农夫若想进城赶集,须先穿过大名鼎鼎的防御工事:伦都桥。

横跨河面的伦都石桥长约三百米,桥上商旅行客往来。

桥上最南端的伦都塔,驻扎着守军,常用来展示被处决罪犯的头颅。

“谈到伦都桥,不得不提到一首有名的童谣。”

叶芝念道:“伦都桥,倒下来,据说是海盗王打算攻占伦都时故意教孩子们唱的。”

“纵观历史,欲成大事,先教民谣,此乃王道。”叶芝文绉绉道。

银桦庄园,茶话会,两位风情各异的淑女坐在叶芝面前白色小圆桌的茶椅。

和煦阳光洒在湖畔的青草地,微风里飘浮着红茶与甜点的香气。

艾尔莎一袭白色连衣裙,金发上佩戴珍珠头饰,雪颈一串湖蓝宝石项链,翠绿的眼眸脉脉凝视。

她身旁的茱恩一身骑手男服,披着袖管空荡荡的坎肩,一只手托腮,佩戴着白手套的手,心不在焉地在桌上敲击着,懒声道:

“海盗攻占伦都?那是三百多年前的旧事了吧。”

叶芝颔首道:

“圣历十一世纪,北境人还时常通过海路进犯金狮,七海上满是龙艏战舰与黑鸦旗,历史上的这段岁月被称为北境狂潮。”

“在北境人兵败之后,私生子威廉入主了伦都——他被称做诺曼人,意思是‘北方人’,严格来说,威廉也是北境人的后裔。”

茱恩翻了个白眼:“叫私生子也太不尊敬了,威廉陛下的称号分明是征服王!”

“威廉想必是六环大师。”叶芝道,“能登临国王宝座的,大多是六环范畴。”

“叶芝男爵不愧是艺术女神的神选,知识渊博。”艾尔莎羞赧地笑了笑。

叶芝凡尔赛道:“谈不上渊博,只是将剑河图书馆里的书全部记下的程度。”

艾尔莎张圆了嘴,她惊讶的表情不是装出来的。社交场上的贵妇会故作惊态来让男士获得虚荣,但艾尔莎·维克是出于天真……换言之,是傻白甜。

她到现在还觉得,自己能入学剑河,是因为那副维克公爵的肖像画,画的相当出色!

茱恩有些无奈,端起红茶饮了一口,借着袅袅的热气,默默观察着叶芝。

距离密涅瓦的神选试炼,已过去将近半年,这段时间茱恩没有疏于锻炼,进步尤为显著。

在兰尼斯特公爵的大力资助之下,魔药、装备、卷轴,茱恩予取予求,靠着资源的堆积,俨然晋升至高环领域,放眼整个金狮,如此年轻就晋升高环者,也是屈指可数。

但是…茱恩微微蹙眉…自己竟然看不透叶芝的灵魂领域。

半年前,叶芝还不过是二环水准,短短半年就能成为高环,这可能吗?

如此神速的进步,历史上的确有超凡者能够企及,但那些人无不是当世英雄!

叶芝……会成为英雄?

茱恩眉头皱紧了几分,心道,我的起点比他高出许多,就算他真能成就英雄,进度也该是在我之后。

茱恩的好胜心极强,她甚至报名了竞技大会,为的正是与各路贵族子弟一较高下。

这趟前来拜访叶芝,其实是被艾尔莎强拉着——

两人得知叶芝抵达伦都,并在银桦庄园入住,念在同窗旧情,便前来拜访。

“我听说,叶芝男爵你还打算参加竞技大会的诗歌项目!”

艾尔莎的脸颊红扑扑的,憧憬地道:

“你要是拿到了桂冠,可以给我一份署名的诗稿吗?”

艾尔莎没有什么坏心思,自幼在象牙塔中长大,热衷骑士、浪漫小说。她那位手段强硬的母亲评价,艾尔莎会过得很幸福。

愚笨而不自知的人,总是幸福的。

叶芝不想与她走得太近,这会被卷入兰尼斯特家与维克家的内战之中,但是出于礼节,客气地表示会准备一份手稿。

茱恩看得出,叶芝在笑容背后的疏远,不免猜想,难道叶芝已经有了心上人?

她其实有些羡慕叶芝,毕竟叶芝与家族属于半脱离的关系,他的哥哥名义上是家主,却无权决定叶芝的婚姻。

在这个婚约与权力相挂钩的时代,自由恋爱是相当少有的。

茱恩摇了摇头,清嗓道:“明天就是这次竞技大会的开幕典礼了,在伦都城北的国王竞技场举行,国王陛下也会到场,叶芝男爵要不要与我兰尼斯特家一起出席?”

国王竞技场的历史,须追溯到圣历前的古帝国时期,历经三代皇帝,帝国人建立了一个横跨南北大陆的庞大帝国,连洛林建立的帝国都无法与之相比。

古帝国人在金狮兴修了戍边长城,并在伦都建成国王竞技场,可容纳上万名观众,常被用于角斗、斗兽、公开处决等。

面对茱恩的邀请,叶芝沉吟片刻。

这种政治场合,出席的同伴与次序也非常有讲究,茱恩的邀请代表了兰尼斯特家的意志,与她一起出席,意味着与兰尼斯特的亲近。

叶芝不想站边,婉拒了茱恩的邀请,茱恩也不生气,微微颔首:

“开幕典礼结束之后,便是首個项目,诗歌。”

“根据我得到的消息,这次竞技大会总共有三个项目,诗歌、决斗、骑术,因此会有三顶桂冠。”

茱恩笑了笑,眼底露出浓浓的胜负欲:“诗歌项目的桂冠被你内定了,另外两项的竞争可是相当激烈,叶芝男爵你得做好准备才行。”

叶芝微微一笑:“兴许三顶桂冠都是我的呢?”

茱恩一愣,旋即咧嘴道:“那你可就成金狮王国家喻户晓的人物了!”

竞技大会的任一项目,都是王国境内顶尖强者的比拼,想要豪取三顶桂冠,谈何容易?

茱恩只当是叶芝还不清楚竞技大会的难度,但没关系,他很快就会领略到艰难之处。

叶芝在伦都的关系网并不多,想要追查血蛛公,茱恩会是可靠的消息源头。

于是,叶芝又借助传讯术,向茱恩无声交流道:

“我其实有件事,要拜托你。”

“叶芝男爵居然还会拜托我?什么事?能帮我肯定帮。”茱恩回得很爽快。

“我想你帮我调查猩红结社与血蛛公。”叶芝道。

茱恩一怔,表情变得严肃了几分。

显然,她同样知道猩红结社,只是没料到叶芝会突然提出。

瞥了眼浑然不觉的艾尔莎,茱恩回道:

“你怎么被血族纠缠上了?”

“是血族先纠缠的我。”

叶芝简短概括血族入侵之事。

“不把血蛛公除掉,我心实在难安!”

“猩红结社的手段,我近来也多有耳闻,许多小贵族莫名被害,正是血族所为,如此推断,不敢想象,已经有多少贵族已经沦为血族的傀儡……”茱恩声音低沉。

“我认为,血蛛公定然会出席这场典礼。”叶芝道。

“为什么?”

“因为据我得到的消息,血蛛公的身份便是金狮的公爵,既然是公爵,多半不会错过这场盛会。”叶芝道,“那些没到场的公爵,按照排除法,也能找到一些线索。”

“血蛛公是金狮的公爵?”茱恩愕然,“这消息伱从哪里得来的,可有确凿证据!”

“正是因为没有确凿证据,所以不能直接上报给陛下。”叶芝沉声道,“但总归能够挖出铁证!”

当今金狮王的统治下,公爵头衔不多,总共只有六位。北部行省两位,中部行省两位,南部行省两位。

北部行省,托马斯公爵与阿尔巴公爵,叶芝两位都见过面。

阿尔巴公爵是个虔诚的圣光信徒,就连他的城堡里都充斥着狂热的宗教氛围,是他的可能性较小,但也不能洗清嫌疑。

中部行省,维克、兰尼斯特。

南部行省,萨福克、康沃尔。

萨福克是个历史悠久的贵族头衔,其首任公爵在百年战争时期被圣女让娜击败并俘虏,被人们耻笑为‘懦弱的萨福克’,现任萨福克公爵是皇家掌玺官,但是身染麻风,已经许久没有公开露面,产业都是由他的妻子打理。

康沃尔公爵,该头衔最著名的获得者当属‘黑太子’,在百年战争中极为著名的指挥官,现该头衔的持有者是个八岁的小男孩,由他的舅舅代为执政。

叶芝怀疑,血蛛公就藏身在这批公爵之中。

“不是麻风病就是未成年,就这样还公爵呢。”

叶芝心中默默叹了口气。

“和这群虫豸一起,怎么能搞好金狮!”

“我和艾尔莎的父亲,也是公爵。”茱恩严肃道,“你不担心我也是猩红结社的成员?”

叶芝无奈道:“你我一起查过狼人的案子,又携手对付过洛泰尔,我难道还信不过你?”

茱恩的脸不易觉察地红了一下,低声道:“倒是我糊涂了。”

“这件事,暂时不要告诉兰尼斯特公爵…”叶芝嘱咐道,“要是能铲除猩红结社,兰尼斯特家族的声望自然会水涨船高。”

“画饼的事儿还是免了。”茱恩坦然道,“我是以朋友的身份帮你,而非兰尼斯特的继承者,叶芝,你可明白?”

叶芝一怔:“朋友?”

茱恩微笑:“不错,朋友,兰尼斯特有债必偿,朋友的忙,一定会帮到底!”

叶芝感动道:“明白,好兄弟。”

叶芝又道:“万一赛场碰见,我一定对你下手轻点!”

茱恩哑然道:“你知道我现在什么实力吗?你就口出狂言?”

叶芝一怔,道:“总不能是五环吧?”

“怎么可能五环!”茱恩瞪圆眼睛,“四环,高环者的含金量,你明白吗?”

叶芝松了口气。

原来是四环,那跟打宝宝没什么区别嘛!

“诚实地告诉你,我也是四环。”叶芝笑道。

茱恩:“……”

茱恩:???

茱恩错愕道:“你成魔法女神的姘头了?”

叶芝:“啊?”

茱恩震惊道:

“要不然怎么能晋升这么快!”

自己不知道服用了多少魔药,耗费了多少资源,才能成为四环!

叶芝的领地如此穷苦,以男爵的资源,晋升的速度怎么能比自己都要快?

唯一的可能,就是他和神祇之间,做了某种不为外人道的交易!

叶芝叹了口气:“茱恩,你是了解我的,要是我肯吃软饭,那就不止一位魔法女神了。”

茱恩:“……”

确实,《伊利亚特》记载,吟游诗人、美少年、吹笛的牧人,是最容易被神祇盯上的高危职业。

叶芝一个人仨样全占了!

太阳渐渐落山,晚霞瑰丽,茱恩和艾尔莎准备道别。

银桦庄园,迎来一位让叶芝百感交集的客人。

克兰·道尔一身猎鹿装,戴着猎鹿帽,身穿引领时代潮流的风衣,嘴里还叼着烟斗。

“坏了。”叶芝心道,“这场竞技大会又要出事!”

会客厅,克兰与叶芝寒暄过后,清了清嗓,切入正题道:

“叶芝男爵,你是我最为珍视的朋友……”

“要借钱还是别开口了。”叶芝打断施法。

克兰闷咳一声,道:“不,我其实是想与你商量,有关血族的事情。”

叶芝一愣:“血族?”

随后,克兰表示,自己最近在追查一起重大命案,伦都南部有十多名少女无故失踪,线索一直延伸到了猩红结社。

“我在伦都举目无亲,唯一能信赖的,只有阁下你。”

克兰苦笑道:“我想恳请阁下与我一同追查猩红结社,当然,我知道这份恳请相当无礼,如果您不答应,我离开之后会忘记今日一切……”

“你说的这是什么话?”叶芝义正言辞,“我还能不帮你吗?”

克兰微微一愣,眼底露出感动的光芒:“叶芝阁下……”

叶芝正义凛然道:“区区猩红结社,你我齐心,早晚将它连根拔起!”

克兰用力颔首,很快与叶芝达成共识,两人一同出席明日的开幕典礼。

翌日。

泰晤河北岸,国王竞技场。

阳光洒在高耸石墙,号角响彻云霄,民众的欢呼震耳欲聋。

骑士整装列队,贵族位于前排包厢,目光均汇聚在视野最上方的尊位。

金狮国王,狮心王,理查!

老人双目锐利如刀,面容沧桑,气概雄浑,身披一袭金色长袍,头戴璀璨的冠冕,腰间别着金狮的王者之剑,石中剑。

昔日,洛林有两把剑,石中剑与湖中剑,石中剑由王者之石中拔出,湖中剑则是由湖中仙女馈赠,后来,石中剑在决斗中断裂,湖中剑则因洛林的死亡而下落不明。

石中剑是一把断剑,却是历代金狮王的王位象征,其意义堪比教皇的三重冕,皇帝的紫金袍。

此刻,老人如同年迈而英勇的狮子,锐利的目光俯瞰过漫天欢呼的民众,缓慢而坚定的高举利剑。

霎时间,欢呼犹如潮水,整座竞技场陷入轰动!

山呼海啸。

叶芝站在布有结界的包厢护栏前,与克兰一同眺望着金狮王,感慨道:

“伟大的骑士就应该是这样啊!”

克兰:“……”

这话可不敢乱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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