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山野游方李华,救不得天下,只救眼前

“满意了吧?”

李易将竹笛还给二爷,只见对方闭着眼睛仿佛在回味着什么。

二爷睁开眼睛,赞叹道:“兴国啊,你什么时候有如此高超的技艺,比收音机里那些大师不差分毫,我当年果然没看走眼,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只是闲暇时的爱好,略懂略懂,而且我吹的就是你的曲子。”李易摇头,并非他谦虚,竹笛确实是他闲暇时的爱好之一。

5000年的时间,不可能都在修炼。李易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也需要一些娱乐来调剂一下生活。

焚香、品茗、听雨、抚琴、对弈、酌酒、拾花、读书、候月、寻幽等等他都有涉猎。若说术法上李易没有强求,只做到自己最好的。那么娱乐的雅兴上李易就是随心所欲,没有任何的要求和目标,纯娱乐。

只是时间太久,积累太多,自然而然的就入道了。

意境就是乐器最高技艺的象征。

“……”二爷不知道是何种心情,半天憋不出一个字来,然后就忘记想说什么了。

“对了,你和那个女娃娃是什么关系?”

李易微微抬头,直视二大爷道:“伱能看到?”

“好的曲子都有感情,老头子我吹了一辈子竹笛,虽然吹不出故事,但能听得出来。”

二爷神情罕见的认真,没有以往老年痴呆的迷糊。一涉及与竹笛有关的东西,他就不迷糊了。

他这辈子无妻无子,在李易的爷爷死后,就竹笛这点念想了。

“没想到二爷你竟然还是个伯乐。”李易笑了笑,回答道:“她是天剑宗的传剑人,我与她第1次见面在一处村落中。当时我正在给那里的人看病,她就像神仙一样飞下来说要与我切磋。我拒绝,她拔剑,然后我们打了起来。”

李易没有避讳任何东西,他也从来不打算刻意掩饰什么,不过也就这小老头会认真听自己的话。

“他们这些大宗门的弟子都有一个共同的毛病,把修炼当作一切,为了修炼而修炼,他们的话题永远是境界修为功法丹药诸如此类。这是一个教育问题,我们也有一些读书读到不能自理的人。”

二大爷问道:“天剑宗是啥?”

“类似五姓七望的世家嫡子。”

“女娃娃家世这么好能看上你,真是瞎了眼。兴国你可有家室的人,可不能乱搞。”

李易愣了一下,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说自己,可转念想想好像又没有错。

当时他只是一个隐姓埋名的野道士,她是打遍天下无敌手,让无数同辈望尘莫及的绝世天骄。理应他们是不会有太多的交际,自己为了省事也躲着对方,可她每次都能找到自己。一找就是几年,想躲都躲不掉。

若说练剑,自己在剑道造诣和天赋并不如她,不杀剑不及天剑半分。若说道法,他修的道与她不同,能代替自己的在天剑宗至少有双手之数。

为什么呢?

“可能真的是瞎了眼吧。”李易哂笑,重新闭上眼睛,旁边的二爷又拿起竹笛吹起来。

这一次又换了一个曲子,活泼悦雀,犹如两只鸟儿在树梢上戏耍。

那时李长生没有给雪夜任何东西,哪怕名字都是假的,她所求的论道练剑也没有。

为了让这一根筋的剑痴知难而退,李长生与她切磋的次数屈指可数。反倒是带她去游山玩水,去看凡俗的灯会,去观冬至的梅花,去吃开春的面食看尽世间繁华,唯独没有修炼。

晚上,二爷留下来吃饭。

“怎么有两个兴国?”二爷懵逼,可能无妻无子的他不知道什么叫儿子像父亲。

李父解释道:“二叔,我才是兴国,这是我儿子李易。”

“哦~”二爷声音拉长,“兴国你什么时候有儿子了?”

李父哭笑不得道:“都有了快三十年了,您看我这白头发。”

“咦?孩子他爸,你白头发好像变少了。”李母注意到丈夫几近全白的头发变成了半白,以前是白中夹黑,现在是黑中夹白。

李易默不作声的吃着馄饨,为了照顾二爷的牙口,今晚吃的馄饨面。

白汤泡在拇指大的馄饨,上边铺着很多碎猪肉,一些碎葱花做点缀,浓郁的肉香扑面而来。

浅尝一口,猪肉的香,馄饨皮的滑,然后是馄饨的弹牙。

想起来每年开春他们都会去吃一顿馄饨。古代的路边小馆没有这么丰富,但味道也一绝。

吃完晚饭,二爷被李父送回家,李易拿着木剑在院子里兜兜转转,思考怎么用微乎其微的灵气构建出一个法阵。

以传统法阵显然不行,贫瘠的灵气会将阵法瞬间吸干。好在李易略懂一点奇门八卦,改变风水使其聚气吸水,最重要的是奇门一成就不需要灵气。

夺天地造化的威能没有,但只是用来祛湿还是没问题的。

就在李易想动工时,他的电话响了。

【李莉莉】

“喂。”

“哥,上学的事情我已经谈好了,一中的领导说不上学也可以,但你要通过考试。最好这个月内考完,7月学校就开学了到时候不好录学籍。”

“那明天去考吧。”

“啊?你不用复习一下吗?十年前的教材和现在有些差别,题目也不一样。”

“我最近有看一些书籍,应该可以过。”

既然答应父亲要复读,李易自然会上心一点,最近他闲暇之余都会抽出几分钟看看这几年的教材。和十年前确实有很大的差别,但万变不离其宗。

现代教育是公式化的,只要记住所有公式自然不会错。

——

【255岁,宗门大比,斩获榜首,得正一丹。】

【256岁,受命调查几百年前云洲妖道一事,云洲修士无一不对其痛恨万分。今妖道又一次出世,经询问得知妖道杀戮无数,喜好灭人满门,已有十几个宗门被灭,食人吞魂修炼。此事非同小可,不可放任不管。】

陆浩初说道:“这也是大能自传的好处之一,他们都是在那个世界顶级的存在,也有意味着大能之间必定有交集。我们可以通过他们的自传了解到其他人,也可以提前知道以后可能转世的人。”

易哥事情!

赵四瞳孔微缩,他没想到承剑录竟然还会提起妖道一事。

本来以为这件事情已经结束,没想到现在《承剑录》旧事提起,这会不会对面前的状态产生影响?

“老陆,这事情。”赵四低声问旁边的陆浩初,对方摇头回答:“放心吧,已经定下的事情很难改变,只要你那位大哥没有什么出格举动,上面也不会去动他,我们最忌讳朝令夕改。”

比起这个陆浩初更加关心另一件事。

他用眼角的余光看了一眼坐在角落,安安静静看着屏幕的美少年。

本以为是赵四多疑了,可根据他这两天的观察发现这个人越发不对劲。刚刚到来就对赵四有着浓厚的兴趣,赵四可不是什么美女,长相也算不上多帅,还不如自己。而且那天抓捕白莲教护发,大家都中了幻术为什么他还知道对方境界。

敌人可不会让中了幻术的人知道自己真实境界。

【257岁,调查一年,知妖道罪事上千,可无一证据尽是传言与口述,问起者无不支支吾吾,存疑。宗门来人接替调查,一无所获返回宗门】

【258岁,返回宗门,宗门大师兄烦人,故而揍之,年后无事寻李华。】

【259岁,开春,李华带我去吃馄饨,凡俗五谷,很烫但好吃】

看到这里赵四松了口气,而周围的人却不满了,不是因为妖道李长生,而是李华。

“怎么又是李华,我觉得应该把更多内容放在与高手的对决中,这样子才更加吸引人。”

有人开始教剑仙写自传,随着承剑录的不断更新,一些在现代有名的修士开始出现,然后纷纷拜倒在雪夜剑仙的手下,承剑录也逐渐名副其实。并非所有修士都可以转世,可转世的修士会把修仙界发生的事情带来,包括他们所处那个时代的天才。

就像看历史一样,历史人物有人喜欢,那些惊才绝艳的修士也有。

雪夜剑仙无疑是一个时代的绝世天骄,论斗法几乎是登临绝顶,无人能敌。

可让人不满的是承剑录中夹带私货,一涉及到李华字里行间就充斥着一股酸臭味,他们也酸得不行。

很少话的东云忽然开口:“自传顾名思义就是自己的传记,你们认为的高手在承剑录很多连名字都不配有。”

这句话很得罪人,毕竟《承剑录》中被雪夜剑仙击败的人非常多,其中不乏受人喜欢的人物。比如天剑宗大师兄何昆在记载中有击退妖族庇护人族的功绩,所以很受欢迎。

但承剑录中都是被雪夜剑仙胖揍,再与对李华的态度作对比就让人愤愤不平。

“我觉得这李华配不上雪夜仙子,何昆击退妖族庇护人族,他做了什么?他只是一个游山玩水的野道士。”

东云说道:“德不论大小,李华十年如一日行医救人,不求一丝一毫,有多少人能够做到。我敬佩李华,因为他确实守护了许多活生生的百姓。言天下黎明之人,看不见脚下的百姓。”

雪夜剑仙最讨厌虚伪的人,所以她讨厌的人很多,所以她喜爱的只有李华。

屏幕再次流转。

【262岁,凡俗瘟疫,李华十日走一城三镇百余村,传药方,治瘟疫,我随之。】

【我曾问:你剑法了得为什么不去杀妖族?扬名天下,争造化乾坤。】

【华言:杀一妖未必会救一人,救一人则会救一家。我一介山野游方目足短浅,只救眼前人,只救眼前人.】

场面一片寂静,没有再说话,也没人再不满。

山野游方李华,救不得天下,只救眼前人。

(本章完)

第25章 救人

早上6:30,由于昨晚没有熬夜玩手机,李易早早就起来了。

李父恰好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个绿色的肩包,看样式颇为复古。李易最近用手机看了一部年代片,讲述的是以前知识分子下乡教育,很多下乡的教师就是拎着这种包。

由此他可以猜测,这个包至少有30年以上的历史。

李父道:“这是我当年用的书包,你那个已经被老鼠咬烂了,就用我这个吧。”

获得书包一个,李易打开里面出来基本的笔和一些文具以外,还有一瓶水,一叠用橡皮筋捆好的纸币,数额不大多为一块钱,还有几张一百的。

李易猜测这是老爸的买酒钱。

“这钱就不用了.”

李易刚刚拿出来就被李父塞回包里,嚷嚷着:“怎么不用,去城里什么都要钱,上厕所拉屎都要一块钱。难道你打算待会儿全靠莉莉给你花钱?我们家是穷了一点,但也没穷到那种地步,儿子心气不能断。”

有道理。

李易收下钱,打算去城里见识一下未来生活,听说现在的人都付钱都是用手机扫码,甚至还有扫脸付款的黑科技。

“吃早餐了。”

外边传来李母的声音,两人来到餐桌上,今天的早餐一如既往的素面,也就李易碗里有一个荷包蛋。虽然吃得很清淡,但在李母的厨艺下父子二人吃得有滋有味。

8:30,到了约定的时间。

准备出门时,李易又被母亲拉住,往他手里塞了几百块。

“儿子,这钱伱拿去用,待会儿去城里别舍不得花。”

“嗯。”李易没有拒绝,将钱塞入包里后,踏着小路一路往山下走。

山中小路只能容纳两人行走,好一点的地段有石头铺路,但大部分都是泥土。每隔一段时间李父拿着铁锹去清理一遍,不然疯长的杂草就会将路给盖住,同时雨下大了也会把泥路冲成滑梯。

行数百步,终于来到了山脚,远处是大片的田地,哪怕是田间也有宽敞的水泥路穿过,隔50步一个路灯。

在家里没什么感觉,到外面才有已经过去了10年的恍惚感。

——————————————————

寒水超市,一个占地就100平的杂货铺。虽然地方不大,但里面的东西应有尽有,能满足村民们的日常需求。

旁边还有座小学,每天为超市贡献大量的零花钱。

此时一辆红色的轿车停在外边,金龙头车标,至少50万起步。轿车外站着两个都市丽人,非常吸引周围人的目光。

两人正是李莉莉和她的闺蜜唐慧云。

“哥,你到哪了?要不要我过来接你?好吧,我们在超市这边,嗯嗯嗯,好的挂了……”

李莉莉刚挂断电话,唐慧云立马凑过来调侃道:“哎呦,叫得这么亲,嘴都要笑瓢了。莉莉你这位堂哥魅力这么大吗?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要不介绍给我吧。”

“滚滚滚。”李莉莉一把推开闺蜜,警告道:“你这小浪蹄子可别玩到我哥身上,别打我哥主意。”

“什么叫玩,我既不骗财又不骗色,只是交个朋友而已,多少人想还没有这个机会呢。”

唐慧云挺了挺自己雄厚的资本,她这话说的有点道理。肤白貌美身材好,多少人想追都没门路。

“而且你哥很快就是我的学生了,到时候可由不得你,哼哼……”

“呵呵,你能追到算你厉害。”

“我倒要看看究竟是何方神圣,能让我家莉莉天天念叨。”

李莉莉不太看好自家闺蜜能追到堂哥,说不出理由,就是有种莫名的直觉。

10分钟后,一个背着绿色肩包,看起来有些营养不良的青年走来。

“哥。”李莉莉非常亲切的打招呼,而青年只是微微点头。

这就是莉莉的堂哥?

唐慧云打量着对方,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都过于平凡,甚至有点土。说好听点根正红苗,说难听点就是随处可见的农民工。

也没什么特别的。

这时李莉莉拉着闺蜜,向李易介绍道:“哥,这是我的朋友唐慧云,也是一中的老师,这次多亏了她牵线。”

“唐慧云,你好。”

虽然对方的外貌条件让她大失所望,但唐慧云还是非常得体的向对方伸手打招呼。

“你好。”李易轻握对方的手,随后没有过多停留放开,如此态度让唐慧云很舒服。

很多人握手时总喜欢紧抓的人不放,说趁机占便宜也没到那个地步,但多少让人有点恶心。

三人上车,唐慧云开车,李易和李莉莉两人坐在后排。

李莉莉有些担忧的问道:“哥,你真的做好准备了吗?现在环境卷的,题目普遍比10年前要难,大题多超纲,还有一些专门恶心人的逻辑题。”

“应该有9成把握。”李易听到有超纲题不敢说自己一定能做到,毕竟他只是把现在高中的所有教材背下来而已。

唐慧云也说道:“可别掉以轻心,玉城一中的题目是全市最难。虽然我们这算不上什么一线大城市,可人多,自然就会卷起来。我们的题目比大部分一线城市的重点高中都要难,而且你情况特殊,校领导那边对你的要求更高。”

周国的教育资源是不平衡的,甚至可以说出生在哪里就可以决定你以后读的什么学校。或许有人逆天改命,考上了帝京大学,可终究是少数。

那些名牌大学,有钱人家的子女占学生人数的50%以上,剩下的大部分也是中产,真正来自落后地区的学生其实是很少的。也正因为如此,一有农村子弟,读上帝京媒体就会大肆的宣扬。

少有的事情才叫新闻。

“易哥,我可以这么叫你吗?”

“请便。”

“易哥听说你以前省考连续两年第一,我当年还看过有关你的报道,真的厉害。”

“过奖了。”

“易哥有没有女朋友,要不要我介绍一个妹妹。”

“不用了。”

“噗”

旁边的李莉莉忍不住笑了,她是第一次见到自家闺蜜吃瘪。

唐慧云也是被整不会了,美女搭话套近乎往外推,不知道他是真的傲气,还是装的。

接下来的时间车内很安静,唐慧云碰壁后也没有继续热脸贴冷屁股,李莉莉则是单纯紧张不知道和李易聊什么。脑子里已经脑补出怎么和李易谈笑风生,可话到嘴边怎么都不敢说出口。

李易靠着窗,望着外边风景,心想:我说错了什么吗?可能是有代沟了。

忽然李易微微伸直身体,他的目光跨过乡间的农田,就在离公路大约八百米外的河流中,有一双手在拍打着水面。

“停车。”

李易的声音平淡而坚决,仿佛蕴含着某种魔力让开车的唐慧云下意识就踩了刹车。

车辆猛然停下,吓得道路上的其他车偏移,好在这里是乡道大多是电动车,速度也不快。

李易下车翻过栏杆,直接跳到田里。

“哥,你去哪里?”李莉莉回过神来,李易淡淡说道:“救人。”

言罢,李易朝河流狂奔,速度非常的快宛如一头美洲豹,一转眼就跑没影了。

“卧槽。”唐慧云忍不住爆粗口,她是第一次有人跑这么快,还是在水田上。

如果不是顾及影响,李易可以一脚跳到河里,在他的计算中这个速度刚刚好救到人又不会破坏自己的日常。

大约一炷香后,唐慧云和李莉莉在河边找到了李易,此时这里已经聚集了一些人,一个孩子正在抱着李易大腿哭,鼻涕眼泪都擦到他大腿上了。

李易看到两人赶来,扯了扯身上湿漉漉的衣服说道:“抱歉,可能要回去一趟。”

唐慧云愣了许久,她隐约能理解为什么李莉莉对李易这么推崇了。

这样的男人太他妈帅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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