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0章 伐“李”十策,快去请慈悲阎罗

第450章 伐“李”十策,快去请慈悲阎罗……

古汉阳被唐家拒之门外。

对此,李兆廷表示,活该。

唐家的做法一点问题都没有。

唐家古家订了娃娃亲,约定在唐若萱二十岁时,古汉阳正式登门提亲,唐家摆了宴席,邀请了亲朋好友。

一切前期准备都是唐家做的,古汉阳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在生日当天及时赶到唐家,这有什么难度吗?

如果古汉阳遭遇强敌,被人打的全身骨折,需要休养一段时间,只需派人传个口信,就能维持两家体面。

古汉阳为何来晚了?

半路贪玩,游山玩水,还招惹了一个名叫黄湘的女子,唐总镖头绝对不接受这种荒诞、滑稽的胡言蠢话。

你知不知道自己来做什么?

你有没有把我女儿放在心上?

就算遇到不可抗力,派人给我送个口信,我把定亲日期拖延几天。

退一万步说,不喜欢娃娃亲,看不上唐若萱,你特么提前告诉我!

请帖发了,宾客来了,最后新郎官迟到了,血月神教都比你准时!

唐总镖头闭门不见外客,让人把二十年前定娃娃亲时,两家交换的信物还给古汉阳,唐古两家再无瓜葛。

古汉阳没有死皮赖脸留下,也没有过多解释,带着师弟离开唐家。

一方面,古汉阳确实错了。

另一方面,对于娃娃亲,古汉阳并不是很喜欢,他崇尚自由恋爱,在与黄湘接触中,两人成了欢喜冤家。

最后一方面,古汉阳初出茅庐,没有江湖经验,对江湖帮派的人情世故没什么了解,有蠢萌蠢萌的天真。

萌是因为他的容貌很俊俏。

蠢是因为这件事确实非常蠢。

拜别唐府,古汉阳垂头丧气去往小吃街,好不容易离开师门,他要和师弟四处玩玩,玩够了再返回师门。

“兄台似乎不太开心。”

李兆廷熟络的坐下拼桌。

古汉阳抬头,差点吐出来。

“李……李……你是李……”

“你认识我?”

“在下古汉阳,青城弟子。”

“哦~唐若萱的未婚夫?”

“现在不是了。”

“我能说你是活该吗?”

“当然可以。”

“你在青城派修道多少年?”

“十五年!”

“修道十五年,还这么跳脱,青城派的养气心法,你一点没学会。”

“青城派没几个人学得会,武功最高的怒真人,同样学不会养气。”

“你不怕我?”

“怕有什么用?如果你要杀我,谁也挡不住你!如果你不想杀我,我又何必畏畏缩缩?大不了被揍一顿。”

“你的性子,还真是……”

“真是什么?”

“真的很适合修道。”

李兆廷看出来了,古汉阳的脑子和厉盼归差不多,不是修道有成,是单纯的没心没肺,什么都不会挂怀。

“我想找你换一件东西。”

“什么东西?”

“大约三年前,有个擅长醉拳的酿酒商人,送给你一件信物,那件信物名叫天剑五爵,我正在收集此物。”

“这是前辈所赠,李大侠,无论你给出什么条件,我都不能答应。”

“如果那位前辈答应了呢?”

“他……你把他……”

“我给他三坛百年陈酿,一套醉仙望月步,并答应他给你足够的补偿,他同意交换,天剑五爵事关重大,引来诸多觊觎,留在手中,并非好事。”

“原来是这样,嘿嘿!既然张前辈同意交换,我直接送给李大侠。”

古汉阳掏出一个小锦囊。

锦囊里面藏着小小的青铜环。

这是青铜爵两侧的“握把”。

所谓的“天剑五爵”,其实就是青铜爵的杯身、握把、三根底座。

吴家掌握的是杯身。

张家掌握的是握把。

其余三家手中都是尖细的底座,就是三根小圆锥,很容易藏起来。

唐家藏在项链里面。

黄家藏在金钗里面。

萧家后人武功高强,无需隐藏。

李兆廷收起碎片,笑道:“我从不白拿别人东西,小兄弟,我教你一套吃喝玩乐的功夫,助你环游天下。”

“吃喝玩乐的功夫?”

“随我来。”

李兆廷抓起古汉阳的肩膀,几个闪身到了城外,随手折断两根树枝,轻轻搓了两下,搓成两把纤细木剑。

“看好了,我只演示一遍!”

李兆廷演示一套极为灵动、潇洒的剑法,古汉阳生性跳脱、活泼好动,让他乖乖打坐练气,绝对不可能。

就算点了古汉阳的穴位,强行把他摆成五心向天的姿势,还是不行,他身体不能动,脑子依旧天马行空。

养气需要的是静心。

心不静,就算摆出五心向天的姿态假装练气,不过是“假努力”。

就像某些同学,最早起床晨读,晚上打着手电在被窝看书,随身携带背单词的小册子,吃饭上厕所都在看书,笔记本密密麻麻,课本到处都是标注,期末考试,抓耳挠腮,成绩倒数。

这种努力是做给别人看的,是假装努力来感动自己,实则没卵用。

古汉阳的性格与小鱼儿颇有几分相似之处,除非经历生离死别、深入骨髓的痛苦,永远不可能做出改变。

但是,为什么要改变?

凭什么要别人经历苦痛?

李兆廷没那么无聊。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完事!

创出这套剑法的时候,李兆廷把上述心思作为理念,融入剑意,古汉阳大有知己之感,下意识随之舞动。

不知不觉间,古汉阳进入顿悟。

清醒过来的时候,李兆廷已经悄然离开,身边插着一把木剑,剑身写着练气口诀,从外而内,练剑时自然而然练气,性格越活泼,剑法越灵动。

旁边大树上写着剑法名字。

——这套剑法是我从猿猴、猩猩身上领悟到的,名为:灵猿剑法!

古汉阳摸摸自己的帅脸。

“我长得很像猴子吗?”

“不愧是江湖最奇葩的高手,天罡魁首的心思,正常人难以理解!”

“这套剑法真的很不错啊!充满市井生活气息,剑招生机勃勃,不如名为市井剑法,让我做个市井奇侠。”

古汉阳话音未落,李兆廷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想做市井奇侠,去燕云十六州看看!在界河(海河)两岸,有个特殊州府,遍地都是市井奇侠!”

“李大侠,我就是说着玩玩!”

“古老弟,我也是说着玩玩!”

“海河真的有很多奇人吗?”

“多到超出你的想象。”

这地方的奇人异士太多了。

多到没有狠活,根本混不下去。

刷子李,最好的粉刷匠,每次刷墙都穿一身黑,与主人家约定,只要身上有一个白点,白刷墙,不要钱。

泥人张,名气太大,不必赘述。

张大力,天生神力,本地有个谁也举不起来的石锁,有人高价悬赏,张大力举起石锁,发现锁头刻着“唯有张大力不算”,神力自此名传天下。

还有什么神医苏七块、酒婆、蓝眼之类的奇人,绝活各不相同,天桥剧院更是一绝,本地观众喜欢喝倒好,撑得住本地观众检验的,都是名角。

可惜了,州府分成好几块,名字还没定下来,让李兆廷分外无奈,或许可以忽悠赵祯去一趟,走水路,从此地码头登陆,名字就能确定下来了。

李兆廷掂掂荷包。

荷包里面是三枚天剑五爵。

名声是很有用的工具。

李兆廷的基础名声是大侠,不是仁义无双大侠,是心狠手辣大侠。

侠客,能得到很多人信任。

心狠,免得某些人蹬鼻子上脸。

在名声的加持下,李兆廷轻松收集三枚天剑五爵,除了血月神教,所有人都很满意,最后两块在哪里呢?

最后两块在血月神教。

一块在阿卑罗王手中。

一块在血月神教神医黄湘手中。

黄湘是黄家后裔。

但是,她对此一无所知。

黄湘是个弃婴,自幼被遗弃,除了襁褓中的金钗,没有任何信物。

天剑五爵藏在金钗里面。

李兆廷悄悄跟着古汉阳,在杂货铺中找到黄湘,顺走了她的金钗,快速找到天剑五爵,把金钗还了回去。

有些事,最好不要知道。

弃婴想找到父母是人之常情,但如果母亲是“叶二娘”呢?弃婴,从未享受过来自亲生父母的好处,那就不要背负罪责,有些事情,忽略即可。

萧廷做梦也不会想到,李兆廷能在短短两三天时间集齐四枚天剑五爵,李兆廷也没想到,本想做比克大魔王,等着阿卑罗王送上门,没想到误打误撞成了龟仙人,果然更适合做好人。

比克大魔王是要被消灭的。

……

柯百岁死了。

阿卑罗王赶到绸缎庄的时候,负责接待他的是先前的小伙计,他原是柯百岁的助手,继承柯百岁的位置。

阿卑罗王不在乎柯百岁怎么死,只想知道三天内能聚集多少力量,为了得到天剑,阿卑罗王要拼死一搏。

如果是李兆廷约战他,阿卑罗王有多远跑多远,半成胜算也没有,血月神教解散,总好过被人大卸八块。

王盛兰约战,阿卑罗王看过王盛兰的详细资料,自忖有六成胜算。

唯一的难点是,拖住李兆廷。

拿到天剑五爵后立刻跑步,不给李兆廷出手机会,阿卑罗王可以放弃血月神教全部人马,只求一天时间。

阿卑罗王准备好骏马,顺着血月神教分舵跑路,换马不换人,只要能拖延一天时间,就能跑到千里之外。

到那时,谁能找到他的踪迹?

面具一摘,直接变成白道侠客。

问题来了,谁负责拖住李兆廷?

拖住李兆廷的代价是性命。

让大宗师级别的高手主动送命,就算是亲爹,也做不到这么拼吧?

阿卑罗王只能请青龙会相助,他是青龙会龙头,是青龙会刑堂堂主,专门负责肃清叛逆,威慑力非常高。

“方圆三百里,能在一天半时间赶来的高手,把他们的资料给我!”

约战时间是三天,一来一回,只剩一天半时间,半点也不能浪费。

小伙计掏出一叠资料。

“龙头,小的……小的……”

“有话直接说,别墨迹!”

“小的有个建议,没有人愿意豁出性命对付李兆廷,就算被谎言蒙骗,看到李兆廷瞬间,谎言立刻被揭穿,以这些人的性格,要么直接卖掉龙头,要么反戈一击,邀请他们只会添乱。”

“你有什么建议?”

“疯子!狂人!老武者!

疯子不知道李兆廷是什么人,只要把他忽悠住,他就是您的利剑。

狂人狂妄无边,没有恐惧,觉得李兆廷是小辈,名气是吹出来的。

老武者年老体衰,命不久矣,想在临死之前绽放最后的武道光辉,死在李兆廷剑下,总好过死于床榻,只要不是声名狼藉的老魔头,李兆廷很愿意成全他们的心愿,来一个还施彼身。

关东武林大会上,枯竹庵主只剩九招之力,李兆廷硬接九招剑法,领悟越女神剑,让枯竹庵主含笑而终。

如果是为了拖延时间,这些年老体衰的老武者更有价值,李兆廷学会他们的剑法,把剑法推衍的更强,让他们在死前看到自家剑法的终极境界。

君子可欺之以方。

李兆廷看似魔头,实则君子。

这是唯一击败李兆廷的机会。

属下胡乱出谋,请龙头指点。”

小伙计得意的看着阿卑罗王。

嘴上说的谦虚,眼神满是精光。

阿卑罗王双目失明,看不到小伙计的表情,却能听出语气中的狂傲,得志便猖狂,这种人往往不得好死。

“说完了吗?”

“说……说完了!”

“这件事交给你处理,如果你能把疯子、狂人、老武者找来,我推荐你成为新的管家,彻底取代柯百岁。”

“属下多谢龙头赏识。”

“去做事吧!耍嘴皮子没用!让我看到结果,我才方便帮你说话。”

“属下定然尽力而为。”

小伙计兴高采烈的去做事。

柯百岁活着的时候,为这些事做了很多准备,日夜都在分析李兆廷,思索十种对策,这些被小伙计看到,拿来向阿卑罗王邀功,随后动身做事。

附近确实有符合条件的人。

柯百岁来到潼关,就是为了招揽最重要的那个人,万没想到,还没为此付诸行动,就被江玉燕气得半死。

小伙计拿出一叠卷宗。

最上方画着个慈眉善目的老人。

老人须发皆白,总是笑呵呵的,看起来像是喝茶打牌下棋的二大爷,每个小区都有,小孩子们非常喜欢。

这种总是带着慈祥微笑的老人,大多喜欢孩子,会随身携带糖果。

卷宗下面是老人的名讳。

——慈悲阎罗·公孙乌龙!

慈悲,说的是此人容貌慈祥,满口善哉善哉,看谁都是笑呵呵的。

阎罗,说的是此人喜怒无常,动辄杀人害命,双手沾满无数血腥。

没有人知道公孙乌龙的喜怒,也没人知道说什么话会得罪他,只知道公孙乌龙最大的爱好,就是在相谈甚欢的热烈氛围中,一指头把人点住,用几百种酷刑折磨,直到把对方折磨成一团蠕动的血肉,完全看不出人形为止。

与公孙乌龙接触是很危险的事。

公孙乌龙的脾气太过古怪,谁也不知道他的喜好,你夸他,他觉得你是在骂他,你骂他,还是在骂他,只要他觉得不高兴,他会立刻出手偷袭。

葵花点穴手这门绝学,被公孙乌龙练到登峰造极、超脱藩篱的程度,就算葵花老祖,也未必有这等修为。

盗圣白玉汤的葵花点穴手,与公孙乌龙相比,稚嫩的像是孩子,想练到这种程度,至少差了二十年修行。

青龙会为了调查公孙乌龙,前后付出三十多个探子,这些探子都是久经训练的精锐,有茶博士,有剃头匠,有炒菜师傅,有摆摊下棋的街头棋王,他们无一例外,都被公孙乌龙识破。

公孙乌龙异常敏锐,只要感觉到一点点风吹草动,感觉到窥探、探查、审视的眼神,立刻出手偷袭对方。

杀人之后,立刻逃到数百里外。

直到青龙会花费重金,收买公孙乌龙的徒弟,这才得到基础情报。

公孙乌龙的徒弟姬无病,饱读诗书却无恶不作,绰号“丧心病狂”,青龙会分舵舵主之一,是小伙计忽悠公孙乌龙的底气,想到飞黄腾达的生活,小伙计定了定神,去找寻公孙乌龙。

三日时间很快过去。

决战日期快速来临。

三天,听起来不算很多,却足够把消息传到四五百里外,听到消息的人快马加鞭赶来,正好能看到决斗。

阿卑罗王豪气的搭建了擂台。

这种决斗,必须公开举行,只有借助上千观众的“势”,才能让李兆廷在台下观战,若是私下决斗,李兆廷一剑秒了阿卑罗王,有谁会知道吗?

这是江湖最反直觉的真相:越是阴毒鬼祟之辈,越期待公平决斗!

在场数百上千观众,至少有半数是阿卑罗王请来的,申时三刻,阿卑罗王飘然而至:“王掌门,我来了!”

“来就来呗!”

王盛兰嘴里叼着半个肉夹馍,三口两口吃下去,擦了擦手,扛着霸王枪跳上擂台,身边是江玉燕和元宝。

李兆廷并未前来观战。

阿卑罗王见此,心头大喜。

“王掌门,俗话说的好,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你这般轻松随意,等会儿恐怕会吃大亏,本座不是泥捏的。”

“你此战必败!”

“为何?”

“因为你对此战没有自信,一个没有自信的人,面对霸王枪的气势,肯定会退避三舍,不巧的是,你为了不让我夫君出手,故意修建一座擂台。

擂台决斗,你能退到哪里去?

你不敢接我的霸王枪,只能任凭我积蓄气势,等你退无可退,我会用蓄势百招的霸王枪,把你轰成碎片。

如果是在山地交战,你可以翻山越岭闪避枪锋,这里是擂台,从你选择搭建擂台开始,这一战必败无疑。

阿卑罗王,我给你认输的机会。

你主动跳下擂台吧!”

王盛兰一枪在手,气势如虹。

(本章完)

第451章 王盛兰:狐假虎威?请叫我白虎星君

“如果保持自信就能打胜仗,项羽不会落得乌江自刎的凄惨下场!

王掌门,我敬重你的为人,请你不要太过大意!李兆廷不在这里,你身边只有一个丫鬟,没有别的帮手!

本座身为血月神教教主,你以为我是泥捏的?你以为本座真的怕你?天下没人怕你,只是在恐惧李兆廷!

狐假虎威,老虎不在身边!

你还剩下几成威风?”

阿卑罗王怒视王盛兰,毫无保留的释放气机,阴云密布,绽放血芒,黑漆漆的盔甲,黑乎乎的面具,显露幽冥鬼蜮的色彩,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你似乎想错了一件事!

狐假虎威,我不是那只狐狸!

本座是——白虎星君!”

王盛兰挥枪轰向阿卑罗王。

霸王枪出手有进无退,不会有半招留手,更不会后发先至以逸待劳,只要一枪出手,必须全力抢占先机。

王盛兰左脚重重落在地上,鞋底是梅竹亲手纳的千层底,鞋面是精工细作的鹿皮,才能撑住这一脚之力。

换做寻常绣花鞋,一脚落下,整个鞋面都会绽放开,炼体的坏处,就是每次激烈战斗,都会损耗一身衣服,男人还好说,女人往往有些不方便。

好在,江湖有“神针”薛家。

王盛兰的衣服是从薛家订做,用的是最坚韧的材料,能承受王盛兰如龙似虎的气血,支撑三次全力战斗。

最近两天,王盛兰闲着没事在潼关四处闲逛,感受潼关大战的意蕴,这一枪出手,颇有些锦马超的风范。

一骑当千,一枪索命!

金戈铁马,势不可挡!

霸王枪芒至阳至刚,至强至烈,阳极生雷,枪锋闪过一道道电光。

阿卑罗王心中生出无穷警兆。

根据天机阁的情报,王盛兰嫁给李兆廷之前,武功并不是很高,只是脾气比较火爆,力气比较大,后来在李兆廷指点下破解珍珑棋局,得到无崖子甲子功力灌顶,内功修为一步登天。

灌顶内功终归不是自己的,出招不可避免有些滞涩,精气神配合方面必然有漏洞,这是阿卑罗王的机会。

交手一招,方才知晓这些情报是多么离谱,比阉割版还要阉割版。

王盛兰在练气方面的天赋,确实不怎么样,比梅竹还要差一些,功力确实是灌顶而来,原本的功力储备,可以说是微不足道,勉强算江湖二流。

但是,王盛兰在炼体方面的天赋只能用怪物来形容,西楚霸王转世,十三太保重生,也能斗的不落下风。

在接受灌顶之前,练气拖累王盛兰的实力,灌顶不是为了提升实力,是为了弥补短板,是为了开发潜能。

炼体才是王盛兰的基础。

先天而来的恐怖天赋,推山举鼎的龙象大力,无坚不摧的霸王神枪,只需一招,就让阿卑罗王心惊肉跳。

惊恐没有任何意义。

以攻对攻才是王道。

王盛兰弱鸡时代,就能用霸王枪的蓄势之法击败强敌,若是让她连续积蓄力道,积蓄一二百枪,怕不是能一枪贯穿山腹,留下前后通透的孔洞。

阿卑罗王的气力亦是不俗,武器是一把宽厚重剑,擅长正面对轰。

耳朵听着强招掀起的风声,阿卑罗王挥剑横扫,与霸王枪轰然对撞,只听一声爆响,厚重波纹散向四方。

“给我……开!”

王盛兰仰天怒吼,庚金杀气在背后凝成白虎法相,手臂肌肉隆起,气血奔腾如龙,臂力陡然提升三四成。

“嗖!”

王盛兰旱地拔葱,一跃两丈,双臂高高举起霸王枪,为了增加挥枪下劈的距离,直接把霸王枪背在身后。

跃起到最高处时,王盛兰猛地抡起手臂,霸王枪划过硕大圆弧,笔直的向着身前轰击,身体下落,长枪回旋,当身体恰好半悬空,鞋面距离地面只有半尺距离时,气势积蓄到了极限,在枪头轰然爆发,白虎法相随之咆哮。

身体下落的速度,长枪回旋积蓄的力量,烽火狼烟般的气血,在枪头凝聚成一点,紧跟着绽放一朵枪花。

鲜艳夺目、刹那芳华的枪花。

比昙花更加绚丽夺目,只在眼前闪过一道白光,但就是这一闪而逝、一掠而过的枪芒,就让人毕生难忘。

哪怕再过十几二十年,也能想到这一枪的精彩,忍不住高声喝彩。

此时此刻,所有人都懵逼了。

他们忘了喝彩。

他们忘了为这一枪欢呼。

他们只看到惊才绝艳、震古烁今的枪芒一闪而过,紧跟着噼里啪啦,擂台从中间裂烂,蛛网般的裂痕蔓延至擂台每个角落,整座擂台变成废墟。

王盛兰挥枪上挑,身体回旋,卸去反震之力的同时,枪头一抖,砖石被枪头引动,尘土漫天,狂龙呼啸。

阿卑罗王虽惊不乱,沉着应战,作为血月神教教主,自幼在黑暗中挣扎沉沦的高手,阿卑罗王的心性早就锻炼的心如铁石,毕生都在追求权势。

亲情、爱情、友情、道义,都要为权势让路,阿卑罗王看似腼腆,实则是不折不扣、心狠手辣的大魔头。

原剧情……每个部分都在打脸!

女主唐若萱挺着大肚子去劝导,按理来说,阿卑罗王该洗白了,偏偏没有洗白,谁也不能让他放下天剑。

阿卑罗王英俊潇洒,武功卓绝,唐若萱深爱他,甚至有了孩子,是不是应该为了爱情奋不顾身?当然不是,唐若萱舍身攻击,主动撞向天剑,用鲜血遮挡剑身,与阿卑罗王同归于尽。

你以为男主是恋爱脑!

在男主心中,权势大过一切。

你以为女主是恋爱脑!

女主直接拉着男主同归于尽。

由于看过的奇葩电视剧太多,这种正常剧情,反而显得离经叛道。

支撑离经叛道的是——实力!

阿卑罗王精通“血月魔功”,这是一门来源未知的魔功,据说来自秦国情报组织罗网,以杀戮领悟剑道。

催动魔功时,全身绽放血芒,如同沐浴在血月下,力量、速度、战意都会提升到极限,内心极度冷酷,无论处于何等局势,都能做到绝对冷静。

擂台被王盛兰一枪轰成废墟,烟尘弥漫,砖石飞溅,虎啸龙吟,但两位绝世高手的对决远未到结束阶段。

“吼!!!”

阿卑罗王仰天怒吼,浓郁得化不开的血色剑芒冲破烟尘,将整座废墟战场染上妖异血红,宛如血池地狱。

阿卑罗王立于血海中央,盔甲缝隙透出炫目血光,面具下的双眼冷漠如勾魂判官,双眼无神,寒冷如冰。

气势如妖似魔,重剑嗡鸣,杀戮意念冰冷而纯粹,周遭空气仿佛都被血月冻结凝滞,刺骨阴寒侵蚀人心。

阿卑罗王一步踏出,身形在血月下分化出七八道真假难辨的虚影。

每一道幻影都全力挥动重剑,剑影交织成天罗地网般的血色剑网,从四面八方绞杀向刚刚落地的王盛兰。

这是速度与力量的绝杀,是血月魔功的极致杀意与迷幻术的结合。

“来得好!这才是阿卑罗王!这才是我期待的对手!阿卑罗王,你不应该绽放血月!幻术对老娘没有用!”

王盛兰气血沸腾,非但不惧,反而放声长啸,面对铺天盖地的血色剑影以及侵蚀心神的阴寒杀意,王盛兰体内如龙似虎的气血瞬间奔腾至顶点。

王盛兰不怕幻术。

幻术针对的是聪明人,越聪明越容易被幻术、幻阵、阵法迷惑,王盛兰的脑子,哪有心思分析真实虚假?

王盛兰想不到那么多。

无论是自幼苦练的霸王枪,还是从潼关遗迹感受到的“割须弃袍”,都不支持她的脑子思索分析真假,管他什么真真假假,一枪抡过去就行了。

赤骊骋疆,巡狩八荒!

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马踏祁连山河动,兵起玄黄奈何天!

马超的枪法里面,怎么夹杂着赵云的台词?王盛兰没看过《三国志》,只听过民间传说,市井传闻,马超的妹妹马云騄嫁给赵云为妻,大舅子借两句台词完善枪法,显然是合情合理。

什么是真?

什么是假?

什么是真身?

什么是幻觉?

项羽没有分辨真假的脑子,马超没有分辨虚实的智慧,更巧的是,王盛兰同样没有,她根本不需要分辨。

我,莽夫也!

沉腰坠马,双足立地生根。

本就闪烁雷芒的霸王枪,在她磅礴巨力的挥动下,陡然爆发出璀璨无比的金光!枪身震颤,枪鸣如虎啸!

白虎法相好似活了过来,轻轻衔着通天彻地的枪芒,王盛兰拧腰、耸肩、抖腕、穿心,霸王枪化作一道撕裂天地的雷霆,咆哮着刺向阿卑罗王。

“轰!轰!轰!轰!轰!”

震耳欲聋的激烈爆鸣响彻云霄,金光与血芒激烈碰撞,纯粹的力量,极致的阳刚,真假虚实,一扫而空。

阿卑罗王越打越觉得惊恐,王盛兰在炼体方面的造诣远超想象,六边形战士虽然完美,但终归只是少数。

对于九成九九九的江湖人而言,一招鲜吃遍天才是正道,过度追求六维属性平衡,会导致文不成武不就。

强如李兆廷,也没想过在炼体方面与王盛兰一较高下,王盛兰更是专修炼体心法,练气靠灌顶,靠北冥神功,炼神靠玉玲珑,靠自家姐妹支持。

王盛兰只需专修炼体就行了。

炼神是冯素贞、蓝小蝶、白云飞等人的事,炼药是蓝凤凰的事,奇门杂活找函谷八友,何必要亲力亲为?

李兆廷强不强?

离开梅竹、江玉燕,就是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废柴,要么靠着钞能力住客栈,要么去深山老林荒野求生,没有梅竹和江玉燕,全身都很别扭。

这是王盛兰教李兆廷的理念。

这是李兆廷对王盛兰的影响。

王盛兰既不温柔,也不博学,不懂诗词歌赋,不懂机关阵法,但她有始终如一的坚定,有浑然忘我的专注,任凭阿卑罗王剑气千幻,剑招万变,只一招横扫千军,万千剑影轰然消散。

白虎法相受到战意影响,发出响彻云霄的咆哮,杀伐之气凝如实质,王盛兰越战越勇,枪法越来越强横。

阿卑罗王暗骂天机阁坑人。

天机阁从未出售过假情报,但把一百分的情报,藏下九十五分,是不是有些过分?你们有没有职业道德?

天机阁:我们冤枉啊!王盛兰出手次数太少,我们从哪找情报?李家丫鬟只卖李兆廷的情报,别的不卖!

最让阿卑罗王难受的,不是王盛兰越战越勇的气魄、搬山卸岭的蛮力、无所不杀的白虎法相,而是王盛兰能做到阳极生雷,非常克制血月神功。

女子武功以阴柔、精巧为主,多是借力打力的功夫,强如水母阴姬,也是先领悟至柔之力,达成至阴无极,王盛兰这种奇葩,堪称是古今罕见。

哪有女子先领悟至阳无极,再去参悟至阴无极的?难道你是怪物?

王盛兰确实是怪物。

披着人皮的荒古凶兽。

就连厉胜男对此也深信不疑。

“阿卑罗王,受死吧!”

霸王枪法·破釜沉舟!

只手移山的龙象大力,烽火狼烟的炽热气血,无坚不摧的庚金杀气,乃至她破釜沉舟、有我无敌的决意,尽数灌入高速旋转到模糊的霸王枪尖。

“吼~~”

白虎法相融入枪锋,枪尖凝聚的至阳至刚之劲、庚金杀伐之气,在极致压缩的旋转与蓄力下,彻底爆发。

光华璀璨、带着毁灭一切邪祟气息的金色雷霆,从枪尖咆哮而出。

阿卑罗王双手持剑,不顾一切催动血月神功,残元催命,玉石俱焚,功力提升至绝巅,超出身体承受能力,血管被撕裂,周身散发浓郁血气,以自身鲜血为引,化为斩灭万物的杀招。

血月临渊·万寂归冥!

“轰!”

枪芒剑气轰然对撞,本就崩碎成废墟的擂台被震成齑粉,汹涌澎湃的力量疯狂涌向四面八方,金色血色两股真元相互纠缠,映照成橘黄色闪电。

远远看去,这座十几丈的擂台,像是一碗煮沸的南瓜粥,观战众人惊吓得向远处奔逃,一直跑出三四十丈,直到真气不再扩散,而是向内收缩,这才缓缓靠近,看到一道站立的身影。

手持长枪,环绕雷霆,威风凛凛。

王盛兰仰天怒吼:“阿卑罗王,你现在看看,我是老虎还是狐狸?”

阿卑罗王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王盛兰的强招是破釜沉舟、孤注一掷的绝杀,阿卑罗王也不例外。

此招一处,只有两个结果。

要么一招轰杀敌人。

要么心法反噬杀死自己。

王盛兰活着,阿卑罗王失败!

失败者,尸骨无存,必死无疑!

王盛兰当然知道阿卑罗王死了,只是觉得心头不快,这才喊出来!

决斗不能没有喝彩!

没有观众喝彩的决斗,就像没有蘸料的火锅,怎么吃都觉得别扭。

江玉燕呼喊:“白虎星君!”

观众这才中震撼中反应过来,紧跟着高声呼喝,喝彩声响遏行云。

“白虎星君!”

“白虎星君!”

“白虎星君!”

王盛兰看向江玉燕。

江玉燕会意,小跑过去,扶着王盛兰离开,王盛兰在擂台上威风凛凛,强招毁天灭地,地面削平三尺,但对身体损耗极大,连霸王枪都拿不稳。

观众并非都是三流货,有几位一流武者,看出王盛兰损耗甚大,奈何李兆廷在潼关,有谁敢去落井下石?

另外,王盛兰不怕落井下石,她损耗的是气血,功力损耗不算大。

这些乌合之众敢偷袭王盛兰,后果就是被北冥神功吸干真气,王盛兰不需要炼化真气,恢复体力后,直接逆转北冥神功,把异种真气排出体外。

黑绮灵飞速赶赴擂台,阿卑罗王灰飞烟灭,废墟中只剩一张面具。

黑绮灵收起面具,悄然离开。

按理说,他该怨恨王盛兰,但从另一种道理分析,反而应该道谢。

阿卑罗王的白道身份是文剑武书生萧廷,小有名气的江湖侠客,如果王盛兰在激战过程中,揭下他的面具,阿卑罗王完蛋,白道身份随之完蛋。

王盛兰帮他保留部分名声。

作恶多端的是阿卑罗王。

萧廷是让人惋惜的白道少侠。

黑绮灵瘫倒在地,满脸苦涩。

血月神教可以为了天剑五爵,派人灭杀唐家满门,如今因果循环,轮到血月神教被灭门,千万别喊冤枉。

阿卑罗王死了,但阿卑罗王请来阻拦李兆廷的高手,要么疯,要么贪,要么丧心病狂,收下半数订金,直接去围堵李兆廷,请李兆廷指点迷津。

……

三道身影挡住李兆廷去路。

两个一模一样的中年男人,一个笑嘻嘻的,一个手持算盘,他们俩似乎是双胞胎,都是丧心病狂的性格。

一个慈眉善目的老人,脸上带着慈祥和蔼的笑容,须发皆白,穿着普普通通的粗布麻衣,黑眼圈很严重。

李兆廷感觉到杀气。

这个老人刚刚杀过人,身上有浓郁至极的血气,就像刚刚杀完猪、宰完牛的屠夫,像在血海中打了个滚。

虽然从未见过面,但李兆廷一眼认出对方的身份,公孙乌龙,天下最丧心病狂的疯子,无可救药的疯魔。

当初攻破葵花派,好不容易找到一些线索,没想到线索源头因为胡椒面被人杀掉,动手的就是公孙乌龙。

对于正常人而言,这是难以置信的奇葩操作,很可能暴揍对方一顿:你可以不回答,不能侮辱我的脑子!

对于公孙乌龙而言,这是吃饭喝水般的正常操作:我想吃馄饨→你没给我准备胡椒面→你看不起我→你是不是想杀掉我→看来我要先下手为强!

这就是公孙乌龙的逻辑。

他是被迫害妄想症晚期患者,稍有风吹草动就觉得有人想害死他,毫不犹豫的先下手为强,把对方杀害。

对方可能只是捡到他的钱包,想把钱包还给他,却被他偷袭杀死。

“你是……公孙乌龙?”

“没错!有个小家伙告诉我,有人能治好我的病,让我在潼关转悠,最英俊潇洒的公子,就是我的大夫。”

“那个小家伙在哪里?”

“这小东西,居心不良,明显是祸水东引的把戏,岂能瞒得过我?”

公孙乌龙笑道:“善哉啊善哉!我趁他不注意,点了他的穴道,把他的四肢拧成麻花,挂在了悬崖边上。”

“你没亲自下死手?”

“时间来不及喽!”公孙乌龙略带惋惜的说道,“我急着找公子治病,没时间收拾他,真是善哉啊善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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