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独当一面

茫茫大草原上,牛皮制成的军帐密密麻麻的连成了营盘,熊熊的篝火燃起,玄甲军的将士们正在享受白天围猎的成果,喷香的烤肉, 浓香的烈酒,驱散了白日里追逐猎物的疲劳。

白天的围猎中,大牛统帅的左翼各部因为疏忽大意,指挥不当,致使一部分野羊溜出了包围圈,因此被萧逸下令责罚,为大家烤羊肉, 看着大牛赤膊着上身,拿着剔骨刀忙碌着剥羊皮的样子,萧逸除了黯然一叹外,心中还若有所思。

今天的围猎虽然获得了成功,同样也暴露出了玄甲军内部的一些问题,尤其是指挥上的问题,长久以来,玄甲军的将士们已经习惯了听从萧逸的命令,因为事无巨细,几乎所有的东西萧逸都为他们提前想到了,大家只要按照命令去百分百的执行就可以了;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萧逸在军中的权威如日中天,一声令下,数千将士遵从无误,指挥起作战来,如臂使指, 异常的得心应手!

可这样做的弊端也出现了, 那就是全军上下只有萧逸一个人在思考,大家都只知道执行,有萧逸在, 还没什么问题,可萧逸一旦脱离了指挥的位置,众将士立刻就会群龙无首,变得不知所措起来,白天的事情就是最好的证明,当萧逸带领亲兵营脱离中军,全力支援右翼时,左翼的大牛所部就立刻慌乱起来,合围网接连出现漏洞,这才让一些野羊溜了出去。

“军中缺乏能独当一面的将才啊!”看着将士们忙碌的身影,萧逸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再英明的统帅也不可能独自指挥一支庞大的军队,现在玄甲军的规模尚小,所以弊端还没有显露出来,如果有朝一日,他麾下统帅的不再是几千人,而是几万,乃至几十万将士的时候,那该怎么办?就算萧逸把自己累死,也不可能一个人把所有的事情都扛起来。

乱世中什么最宝贵?人才!

可人才这个东西,天上不掉,地上不长,怎么办?

只有自己用心培养了!

从这一刻开始萧逸诞生了锻炼手下将领指挥能力的念头,雏鹰在父母翅膀的护佑下是永远也长不大的,只有让它们去经历风雨,日后才能笑傲风云;要想让这些玄甲军的将校们人人都能独当一面,就必须让他们离开萧逸的庇护,或者萧逸自己离开一段时间也好!

马六正在试着驯服一匹枣红色的野马,白天的围猎中他指挥的很好,数十匹野马无一漏网,全数生擒活拿,在草原上作战,如果能抓捕一些野马来补充军队战马的损失,那无疑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更何况这些野马生的高大威猛,奔驰如飞,又自幼生活在这片草原上,对周围的环境早已经适应,即使没有人的照顾,它们也能自己找到食物和水源,而且抗病性极强,与那些人工驯养的战马相比,这些野马才是天生的草原‘战士’!

“嘶溜溜!”枣红马连踢带咬,不让任何人靠近它,不远处被围的野马群也在嘶鸣回应着,为自己的首领助威,马是群体动物,服从性很强,只要能驯服为首的马王,那么其他野马就是散开它们也不会跑掉的,熟知马性的马六知道这点,因此才拼尽全力的试图驯服枣红马。

枣红马是一匹彪悍的儿马子,也是这群野马的首领,白天时为了抓住它,马六不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还被它踢伤了好几个手下,不过马六知道,越是脾气暴躁的烈马,就越是能征善战的千里良驹,作为一个爱马之人,长久以来,他一直没有合适的坐骑,看到‘白菜’和萧逸亲密无间的样子,他可是暗暗地流了不知多少口水,今天,当看到枣红马王神骏的身影时,他的心终于动了,这就是老天留给自己的坐骑啊!

几次努力全都无功而返,有一次马六甚至都跃上马背了,可又被枣红马连蹦带跳的甩了下来,还差点咬伤他,野马这种动物,除了不吃肉之外,与草原上的其他猛兽并没有什么区别,最彪悍的儿马子甚至能咬死野狼,端的是彪悍无比;要想降服这样强悍的草原生灵,只有比它更强,更勇,更加无畏才行!

“马校尉威武!马校尉万胜!”马六为人谦逊,在军中的人缘一向很好,看到他在驯服烈马,很多将士都跑过来围观,为他呐喊助威,与一旁同样的嘶鸣不止的野马群在士气上斗了个旗鼓相当!

“嗷!”有了大家的鼓舞,马六顿时精神一振,浑身都充满了力量,他决定强行征服这匹马王,从精神到肉体的碾压它,猛地上前几步,马六先是一闪身,躲过了枣红马踏过来的一双铁蹄,随后抢步上前一手抓住枣红马的马鬃,一手卡住马脖子,双臂用力合拢,身体也靠了过去,这样就能防止枣红马再咬到他,与此同时马六一声暴喝,左腿为轴,右腿横扫野马的前踢,待对方前踢腾空,身体重心不稳的时候,用尽全身的力气硬压了过去,这就是驯马人的绝技之一——摔马!

没有什么能比把一匹烈马摔倒在地上,更能体现一名骑手的勇武彪悍了,可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是艰难无比,野马无论在身高、体重、力量上都是完胜人类的,而且人家是四条腿着地,重心远比人类要稳的多,要想摔倒这样一匹庞然大物,没有十分的勇力和高超的身手是根本做不到的。

“轰!”的一声,随着野马王被摔倒在地,周围观看的人群中顿时响起震天的欢呼声,一名机灵的士兵立刻跑过来给马六送上了缰绳和辔头,只要给野马上好这些东西,那就算是彻底的驯服了。

摆手谢绝了这份好意,马六纵身一跃,从被摔倒的野马王身上跳了起来,他要的是彻底的征服,只有那样以后才能做到人马合一的境界,所以他不想借助任何工具,而是只凭自己的武勇来驯服这匹烈马!

一声嘶鸣,枣红马也从地上跃起,抖抖身上的尘土,再次向马六发起了进攻,一次被摔倒还打不掉它身上的野性,作为生活在这片草原上的生灵,岂是那么容易屈服的;可惜,强中更有强中手,几个回合下来,它又一次的被摔倒在地……

一次,两次,三次……,当枣红马第六次被摔倒时,这个草原上的强横存在终于屈服了,高傲的马头低了下来,用舌头讨好的舔着马六的手掌,以示对强者的顺从;在野生动物眼里,屈服于强者并不是什么屈辱,而是得到了一座更为强大的靠山。

“好!好!摔倒六次才驯服,以后就叫你小六子吧!”为自己的爱马取好名字后,满身尘土的马六翻身越上光溜溜的马背,一边接收周围人群的欢呼声,一边纵马驰骋,以他那精妙的骑术,有没有马鞍对他影响并不大,整个人就像是长在马背上似的,不停地做出各种高难度的动作,迎来无数的喝彩声!

马六本身是极其优秀的,无数是骑术、箭术,武艺,谋略,都是第一流的,不止是他,在玄甲军中的大牛,雁门四兄弟等人,那个不是大将之才,这些人之所以迟迟未能展露出自己的光彩,那全是因为萧逸的存在,萧逸实在是太妖孽了,他的才华,他的能力,他的光辉将身边的所有人全都遮掩住了,萧逸就像是一颗天煞孤星,有他的光芒在,周围的星星就休想发出任何光亮,这样的命运,既高傲,也孤独!

“报统领大人,在周围巡视的弟兄们发现了一支奇怪的商队,正在草原上穿行!”正在萧逸为自己那奇特的命运感叹时,一名身披伪装渔网的游骑兵前来禀报最新发现的情况,虽然大军在庆祝围猎成功,但外围的侦察情况他们可是丝毫没有放松的。

“哦!商队?呵呵!有点意思!”摸着下巴,萧逸露出一副略有所思的样子,“把他们全部拿下,带回雁门关,记住不要伤人,这些商队也许会有大用的!”

诺!……

(本章完)

第172章 走私商队

如果问这世界上最勇敢的是什么人?答案是:商人。

如果问这世界上什么人最具有冒险精神和开拓的胆量?答案:还是商人!

无论是乌烟瘴气的南荒沼泽,还是茫茫无际的塞外草原,只要能带来足够的利润,就都会留下商队的足迹,从东方的大汉王朝到西方的古罗马帝国, 中间要穿越狭长的玉门古道,翻越高耸的葱岭,走过号称死亡之海的戈壁沙漠,还要躲避大食人的铁蹄弯刀,就是这样一条几乎不可能通行的路程,硬是被追求利润的商队走出了一条赫赫有名的大道——丝绸之路!

一匹丝绸在洛阳的价格是一两黄金,而在古罗马城的价格却是整整一百两黄金, 在百倍利润的诱惑下,东方的商队出现在罗马的大街上, 一坛无愁酒的造价,在中原内地只需要小半袋的粮食,在匈奴人那里却可以换回来两匹没有阉割过的优良战马,之间的利润甚至超过了百倍,所以商队就出现在了塞北草原上。

汉朝和匈奴人之间打打和和的已经几百年了,可无论是最为紧张的战争时代,还是比较松缓的和平时期,双方之间的贸易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而贸易的最主要方式就是走私。

贸易也是战争的一种形式,汉朝人禁止铁器、食盐、粮食之类的物资出塞,而匈奴人则禁止优良的种马和马鬃、牛角、牛皮等一切可以用于军事用途的物资入关,双方不约而同的施行了物资封锁,以削弱对方的战争潜力,但人类之间的贸易是永远也不可能停止的, 越是禁止,物资的利润就越高, 也就越加的刺激人心, 于是乎这些走私商人也就顺势而生了!

苏双,张世平是两个眼光毒辣而且行事大胆的商人,自从在‘卧虎亭’发现无愁酒之后,两个人利用先手的优势,南下青、徐二州,西走洛阳、长安,在短短的时间内就赚了个锅满盆盈,发了大财;正在两人准备继续大干一场的时候,形势却发生了变化,卧虎亭毁于战火,蓟县的豪商梁家则接手了‘无愁酒’的酿造以及贩运,从哪以后,两个人的好日子就到头了,生存空间不断的被压缩,面对梁家这个商业圈里的巨无霸,他们丝毫没有还手的力量。

眼看着金币像流水一样都进了别人的口袋,已经急红双眼的苏双、张世平两人一咬牙,一跺脚,决定重新再闯出一条新的商路来,那就是北上塞外,去匈奴人那里捞金,匈奴人傻马多,牛羊遍地,正是他们这些商人大显身手的地方。

塞外苦寒,无愁烈酒自从出现在那里以后,立刻受到所有匈奴人的欢迎,在这些游牧民族眼里,烈酒不但是最好的饮品,还是救人一命的良药,在冬季寒冷无比的白毛风来临时,喝上一口烈酒,活血御寒,比穿一件羊皮袄还管用,不知道有多少牧民就是靠着烈酒从寒冬中捡了一条命回来。

说干就干,商人最忌讳的就是因为犹豫而丧失了商机,苏双、张世平两人在蓟县采办完无愁酒之后,就一路向北,出右北平,偷偷越过长城,而后再转向西,贴着长城沿线行走,一直来到了雁门关外围,这样做不但避开了穿越黄河,翻越太行山的艰难路程,而且还能躲避一路上关卡的盘剥,可以把自己商队的利润做到最大化,说白了他们就是一帮向草原偷偷贩卖货物的走私犯!

各种行业中最挣钱的就是经商,而商人中利润最丰厚的就是走私商,为了金钱,他们甘冒各种风险,苏双、张世平他们本想在雁门关补充一下物资,再采购一些铁器,然后就一路向北深入草原,用铁器和烈酒去向匈奴人换取马匹和皮毛,只要能贩回内地,转手就是百倍的利润啊,可没想到商队走到雁门关外围的时候,突然被一群边军给包围了。

“各位兄弟幸苦了,我们都是正经的商人,来雁门不过是做点小生意,还望各位高抬贵手,放我们过去,小人感激不尽啊!……另外,这些钱就送给诸位兄弟打酒喝!”苏双伸手解下腰间的钱袋,里面叮当作响,一副沉甸甸的样子,他的眼力异常精准,一下就看出了这些边军不是等闲之辈,不但个个彪悍异常,而且装备极其精良,像幽灵一样突然出现在商队的周围,将商队突围的线路一下子就封死了;这样的边军绝不是自己商队里那些活计可以对付的,所以他直接选择了破财免灾,在他看来,当兵吃粮的人哪有不爱财的。

“收起你的烂钱,老子流自己的血,吃自己的饭,堂堂正正,用不着你们这些黑了心的走私商人孝敬,……统领大人有令,截留商队,给我搜!”为首的游骑小队长正是那天摔跤输了的穆伟,虽然在力量上他略逊了一筹,但不可否认的,他确实是一名极其优秀的游骑兵,无论是骑射本领,还是侦察埋伏,乃至于拼马刀的狠辣劲,即使在高手如云的玄甲军中也有他一席之地;今天就是他的小队最先发现这只走私商队的。

如狼似虎的士兵们立刻扑了上去,几十名伙计毫无反抗的就被缴了械,苏双、张世平二人也被看管起来,看到金钱攻略失败,二人对视了一眼,脸色都有些苍白,走遍了大汉九州无数个郡县,不受贿赂的士兵,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这到底是遇到了一支什么样的军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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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甲军大帐里,萧逸正在看问出来的口供,在这些虎狼一般士兵的审问下,根本就没有动大刑,只是略略使了些手段,那些商队里的人就全交代了,无论是货物的种类、来源,还是这一次走私所能得到的利润,全都交代的清清楚楚,这让萧逸对这个时代的走私活动有了一个更深的了解,最难得的是,这些走私犯对匈奴那边的情况竟然也知道很多,包括匈奴各部落的分布情况,人口的多少,草场迁徙的的规律,各部的首领都是谁,脾气如何,出手是否大方,哪至于草原上那条线路最为安全,那里可以补充到水源,这些商人们全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而这些商业资料一旦用到军事上来,都是极其宝贵的资料,堪比万马千军!

萧逸清楚的知道,最多再有一个半月,等到草叶彻底变黄的时候,塞上的狼烟就会熊熊升起,那些匈奴骑兵会像狼群一样杀向内地,抢掠汉人百姓,尤其是有了去年的经验,这些尝到甜头的匈奴贵族们一定会集结更多的人马,抢掠的地方也会更加的深入,到时候必然是兵锋所向,血流成河……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可现在自己对匈奴人那边的情况却是知之甚少,而这些走私商们却有机会深入到草原内部,去看一看匈奴人的虚实,这是一个机会!一个难得的机会啊!

一个大胆的计划开始在萧逸的头脑里形成,虽然有些疯狂,但越是如此,就越让萧逸心动不已,男人,有时候是应该疯狂一把,不疯狂不成魔,不成魔不得活!

“来人,传我将令,把今天抓到的那些走私商人和他们的货物全都放了,记得,要放的干劲利落,不留一点痕迹!”心中主意已定,萧逸立刻部署起来,把这些商人放走是第一步,而第二步吗,他需要几个同伙一起帮他完成,“再把校尉大牛、亲兵小斌、火头军胖刘、粮草官曹阳,都给我叫到中军大帐来,我有重要的事情商议!

摸了摸下巴,萧逸这次准备赌一把大的,来个免费草原游……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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