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练下剑

贵族,穿着得体的晚礼服,优雅的喝着红酒,用刀叉谨慎切割牛排,说一些舒缓又俏皮的话。

这是奥尔丁顿上辈子对贵族的印象。

然而拉法大陆的贵族,说白了只是一群接受过良好教育的武夫,武夫就该干一些武夫应该干的事情。

所以酒至半酣之后,一群兴致勃勃的骑士们,便互相起哄着离开餐厅,来到城堡外的草坪上。脱掉上身衣服,在无数人的围观下,开始赤膊比斗,也不运转斗气,就是纯粹用肌肉的力量战斗。

奥尔丁顿看了一会就不想看了,对于这种原始而且野蛮的肉搏战,他真的兴趣不大。

和贵妇名媛们一起品酒吟诗聊人生不好么,为什么非要光膀子把臭汗搅和在一起,即便要比斗,也该用斗气比斗,这样画面才够精彩,也更能代表一个人的战斗力高低。当然他也理解荷尔蒙与酒精,对一个人的刺激有多强。

所以他选择默默离开,来到城堡后方的草坪。

风暴狼王霍克孤独的趴在草坪上休息,它是一只幻兽级别的母狼,以前有没有狼群不知道,现在它喜欢独居,哺育自己的三个崽子。老二崽子说送去宫廷,因为要庆祝奥尔丁顿的觉醒,卡莉老夫人并不打算这么快动身。

“霍克!”奥尔丁顿喊了一声。

霍克迅速睁开眼睛,看了一眼奥尔丁顿,然后又合上,没理睬他、继续休息。

这只巨大的幻兽,从来都是这副冷漠的样子,不会对人类以及任何事物表现出亲近。不过它的三只小崽子,被吵醒之后,迅速冲向奥尔丁顿,要不是奥尔丁顿最近斗气修炼迅速,双腿牢牢扎在地上。

可能就要被快速长大的三只狼崽子给扑倒了。

“霍德、霍莉,回去!”奥尔丁顿给老二崽子和老三崽子两巴掌,将两只崽子赶开,然后揉着老大崽子的脑袋,“霍金,你小子又重了,快一百五十斤了!”

霍金、霍德、霍莉,是他给霍克家三只狼崽子起的名字,原本想给霍金起“霍华德”这个名字。

但又觉得霍华德配不上霍金,原因很简单,打篮球的霍华德绰号是魔兽,而他对霍金的期望是幻兽。

故此,霍金就叫霍金。

只是偶尔又会觉得,地球上的物理学家霍金是渐冻人,似乎这个名字也有点不详,不过他很喜欢霍金的《时间简史》,所以还是选择霍金作为老大崽子的名字。

“啊呜啊呜啊呜呜呜呜呜!”

霍金已经可以熟练掌握狼嚎的技巧,对着天上的月亮尽情展示。

奥尔丁顿抓着霍金脖子上的毛,对闭眼睛休息的霍克说道:“霍克,我带霍金去转转,你把霍德、霍莉看着点。”幻兽的智商可不低,尤其是这种活了一百多年、经历过三代主人的幻兽,早就听得懂人话。

也不见霍克如何回应,只是鼻子里打出一个哼哧,霍德、霍莉就好似霜打的茄子一样焉了,乖乖回到霍克身旁趴下休息。

唯有霍金,兴奋的跟着奥尔丁顿,向外面奔跑。

等奥尔丁顿带着霍金离开,霍克忽地睁开双眼,冷漠的眼睛看了看已经离开的一人一狼,再回过头,看向依偎自己的霍德与霍莉,眼神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慈爱。它很清楚,霍德要送走,送到三只崽子的父亲身边。

霍莉会留下来,继续繁衍后代,也许许多年后,它的后代中也会有新的风暴狼王诞生,但大概率是沦为普通魔兽而已。

没有足够的野性,面对生存危机,野兽又如何能进化。

“还有霍金不是吗。”奥雷诺男爵的声音飘过来,不知何时,男爵也来到了这里,“不用伤感了,霍克老伙计,霍金跟了奥尔丁顿,迟早它会继承你的荣耀,成为守护鸢尾花家族的新幻兽。”

“哼哧。”霍克人性化的点点头。

“是的是的,奥尔丁顿已经觉醒,又是吟游诗人,他的天赋可比我预料的强大太多。”

“哼哧。”

“好,好久没有活动筋骨了,我们也出去转一转!”奥雷诺男爵大笑。

霍克迅速起身,对两只狼崽子低吼一声,然后载上奥雷诺男爵,一溜烟消失在城堡的灯光照耀所及。一人一兽来到某个空旷的荒野上,霍克猛然化作一道光芒,融入奥雷诺男爵的身体中。

那一刹那,男爵好似赛亚人变身,浑身冒出蓝色的光芒,光芒十分细腻,勾勒出一幅惊艳的蓝光铠甲。

仔细看去,这套蓝光铠甲分明就是像是生动的狼皮,狼头覆盖在头盔上,双眸冷冽的注视着四周围。

更神奇的是,在霍克与奥雷诺男爵融合为一体之后,一道美丽的倩影从男爵背后走出,是半透明的女武神洁萝露尔,光芒线条勾勒出整体形象,包括一套皮甲,以及手持盾牌和长枪。

她与人类无二,只是呈现半透明状态,以男爵为中心,在四周围自由活动。

“叱!”

男爵怒喝一声,一跃而起,腾空几十米高度像是悬浮在天空,手中大剑不断挥舞,砍出一道一道半月形的剑芒。剑芒砸在地面上,每一下都会砸出一道深深的裂痕,遇到地面的岩石,也是一击粉碎。

这一刻,幻兽骑士的强大战斗力,酣畅淋漓的展示着。

……

奥尔丁顿自然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半夜跑出去撒欢了。

他带着狼崽子霍金,在湖边赏月。蝴蝶堡耸立在湖心岛上,不知道是不是曾祖父没有啥文采,选址建造城堡时,城堡起了名字蝴蝶堡之后,这座湖心岛就叫蝴蝶岛,这口大湖就叫蝴蝶湖。

“若是给我来起名,城堡叫蝴蝶堡,湖心岛就叫流星岛,湖泊就叫剑湖,合起来就是流星·蝴蝶·剑,哈哈。”

想到这里,奥尔丁顿不由得笑出声来。

在水边踩水的霍金,疑惑的看着他,看不明白,便继续投入到踩水大业之中,把自己浑身弄湿。

奥尔丁顿已经站起身来。

天上没有流星,但是他手中却有长剑,晚霜宝剑拔出,就在湖边练习起《奔雷剑》,对着月光、借着湖光,剑势时而大开大合,又时而缠绵悱恻。仿佛有无数灵感袭来,斗气与剑法完美融合。

奔雷之力不知不觉间激发,更为《奔雷剑》增条无穷的犀利程度,整个人好似幻化出无数道身影,剑芒四溢。

尽情的抒发胸中豪情。

霍金停止了踩水,它歪着脑袋看奥尔丁顿施展剑法,狼眸中满是重重叠叠的身影,不由自主就抬起了左前爪,胡乱的挥舞着,好似跟随奥尔丁顿一起练剑。上三路自然学不会也学不了,下三路可还行。

这大概就叫上剑不练练下剑。

总之,月光如洗,水波不兴,一人一狼都在练剑。

(本章完)

第61章 猜输赢

借着月光的余韵,奥尔丁顿静静回味着刚才练习剑法的过程,以往许多一知半解的认知,都已经捅破窗户纸,让他的《奔雷剑》再一次升华,对剑法有了全新层次的理解。

这是一次顿悟。

如果说斗气魔法世界,功法也分等级的话,那么大致可以分为入门、熟练、精通、炉火纯青,以及破而后立。

现在奥尔丁顿就达到了破而后立的层次,打破既有的框架,推陈出新,将《奔雷剑》打上属于自己的烙印。成年人的灵魂,地球与姆八世界的双重视野,带给他超越时代、超越世界的眼界。

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哲学也好,扯淡也好,年轻人不经历一些事情,永远都没法体会那个层次的感知,功法修炼也是如此。地球人生给了奥尔丁顿许多灵感,电影中眼花缭乱的剑招,小说中玄之又玄的理论,都可以借鉴。

噌!

手指轻弹剑刃,晚霜宝剑顿时发出清越的回响。

“啊呜啊呜!”偷学《奔雷剑》的霍金,似乎在应和他的想法,当然,更多可能性它只是瞎起哄。

拍了拍霍金的脑袋。

奥尔丁顿微微一笑,将晚霜宝剑插回剑鞘中:“《奔雷剑》已经修炼到极致,是时候修炼一本新的功法了,唔,接下来应该会修炼枪法吧。”若是没有血脉觉醒,他已经回到灰铁之堡学习骑战了。

骑战就是持枪冲锋,马上的骑士枪不离手。

骑士枪分为三个种类,一种是轻枪,用于个人骑战;一种是重枪,用于集团冲锋;一种是标枪,用于轻骑突袭。单人匹马显然没法运输这么多装备,所以骑士都要配备扈从,有专人来抬枪。

同样的,骑士枪都不同,枪法自然也非常杂乱。

各大家族的传承枪法都不一样,而且也在不断的改良进步,鸢尾花家族的枪法,延续了曾祖父一贯的起名方式,就叫《奔雷枪》。值得一提的是,鸢尾花家族的箭术,并不叫《奔雷箭》,而叫《连珠箭》。

原因很简单。

奥德赛老爵爷不善箭术,学的是大路货色《连珠箭》。

及到奥雷诺男爵时期,依然没有在箭术此基础上做出什么有益改良,没法厚脸皮将《连珠箭》改为《奔雷箭》。

“我要不要先学习《奔雷枪》?按照父亲的意思,送我去灰铁之堡侍从学习,也是希望能学会磐石家族的《山枪》,比起《奔雷枪》那点内容,《山枪》传承上千年,内容博大精深,难学啊!”

一套完整枪法,要包括轻枪、重枪和标枪的所有使用方法,而《奔雷枪》中轻枪部分还算厚实,重枪和标枪只有几招,十分寒酸。

这个时代。

交好的贵族之间,是可以互相学习功法的,只不过学会容易、学精很难,学到手并普及到基层骑士就更难了。

譬如说《山枪》中的重枪招式,都是与骑士阵型相结合的招式,冲锋时所有骑士的斗气共鸣、融为一体,再配合专属的重枪招式,才能发挥出骑士冲锋的百分百战斗力。若是枪法驳杂多样、招式参差不齐,很影响配合。

“想那么多干什么,成年人的选择我都要。”奥尔丁顿摇摇头,他还年轻,有足够时间去纠错。

贪多嚼不烂,并不是问题。

“回吧,霍金!”

“啊呜啊呜!”

……

回到城堡大门附近的草坪,骑士之间的赤膊战还在继续,家属们围成一圈,对下场的骑士指指点点。

小姑娘们看着健硕的肌肉,情不自禁脸红起来,贵妇人们则一脸无所谓的评头论足。

卡莉老夫人与几位年老的贵妇人,一起围着圆桌用茶,看看骑士们的热闹,回忆回忆往事,感慨良多。

海伦娜夫人则与年轻的贵妇人们,聊着小凡尔赛的时尚八卦,哪家珠宝行的珠宝精美,哪家护肤店的化妆品效果好。又或者谁家的名媛,与某个社会名流搞大肚子,结果不得不远嫁哪里的乡下贵族等等。

“嗨,奥尔丁顿,这边!”有骑士看到他,大声招呼。

奥尔丁顿眯眼一看,顿时一乐,走了过去:“莱昂大叔,鲁卡大哥……你们在干什么?”

“我们在猜输赢,瞧瞧,马上大块头欧文,就要和猴子修斯下场赤膊了。”莱昂一脸的谄媚笑容,“奥尔丁顿,你要不要猜一手,放心,筹码并不大,1个格若弗就能下注,当然你有钱,1个列弗也没问题!”

这是明目张胆的赌博,不过,骑士们愿意赌博,领主并不会约束,毕竟他们是附庸不是仆人。

奥尔丁顿不喜欢赌博,一切黄赌毒他都拒绝。

但是与附庸们偶尔赌两把,也是一种交际,他便掏出一枚列弗,仍在桌子上,随意说道:“我猜修斯赢吧。”

莱昂几人,顿时眼睛一亮,一枚金币入账的话,可是可以喝好几顿花酒的。

仆人端来椅子,奥尔丁顿坐下来,欣赏大块头欧文与猴子修斯的赤膊战。实际上他已经知道胜负,肯定是大块头欧文胜。原因不是大块头欧文厉害,而是男爵告诉过他的秘密——附庸骑士中,有个赌博小团伙。

莱昂、鲁卡、欧文、修斯……这几个人都是团伙成员。

他们或者下场赤膊,或者摆桌子猜输赢,以暗号来联络彼此。桌上赌谁赢的钱多,他们就拼命让他败,赌谁输的钱多,他们就拼命让他赢。当然这种小勾当,男爵根本不在乎,只是随口提过一次。

所以奥尔丁顿相信,自己这一枚列弗扔下去,猜了修斯赢,那修斯肯定输。

果不其然。

几分钟的精彩搏击之后,修斯被欧文找到破绽,一力降十会,压在地上翻不了身,只能乖乖认输。

“哈哈,哈哈,奥尔丁顿,你的运气今晚好像不怎么好,以往修斯总是能以敏捷身手放倒欧文,这一次却被欧文干脆压倒。”莱昂将桌上的列弗抓起来,笑得眼睛都没了,“那我就不客气的收起来了。”

“请便。”奥尔丁顿喝着鲜榨果汁,不把列弗当金币。

也确实不把列弗当金币,因为他最近赚了一笔钱,《凡尔赛日报》根据《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咕噜玛玛》的受欢迎程度,计算了对报纸发行量的助益,为他开出了足足三十六枚列弗的天价稿酬。

当然,两首经典诗作,再加上他血脉贵族的身份,值这个价。

若是他觉醒的消息早一点透露出去,恐怕报社能为他开五十枚以上列弗的稿酬,这就是血脉贵族的隐形福利。

所以有了钱,就该拿钱买开心。

别人开开心心把你当冤大头,殊不知你也在拿别人寻开心,别人开心你也开心,大家一起开心。

瞧,多开心!

这就是双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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