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3章 珍品‘飞龙’

次日,凌晨三点多林恒睁开了眼睛,拿起床头的手表看了看发现才刚刚三点。

看了一眼靠在自己身边熟睡的秀兰,他闭上眼睛继续睡觉,再次睁开眼睛已经是四点多。

因为一直担心自己睡过头了他睡得并不是很好,打了一个哈欠坐了起来。

没一会儿,秀兰也打着哈欠醒了,拉着他的胳膊起床道:“我去给你热早饭。”

夏凉被从她肩头滑落,露出了大片雪白的皮肤,还有内衣都束缚不了的壮观。

“不用,你继续睡吧。”林恒拍了拍她微笑说。

“我想给你弄饭,而我白天还会睡的。”秀兰有些惺忪的大眼睛看着他。

林恒有些开心的摸了摸她的脸,忍不住亲了口:“谢谢老婆。”

秀兰莞尔一笑,穿了一条连衣裙起来,简单洗漱就去给林恒做饭了。

林恒给帮忙添火,秀兰给他热了两个软饼,热了一下昨晚剩下的酸豆角蘑菇炒肉,最后还做了一个丝瓜汤。

将饭菜端上桌,秀兰撑着下巴看着林恒吃。

“你不吃吗?”林恒看着她问道。

秀兰摇摇头:“不饿。”

“别怕长胖,来个蘑菇嘛。”林恒夹了两個鸡油菌碰到她红润的嘴唇。

秀兰只能张开嘴让他喂进去,然后就变成了林恒吃一个她吃一个。

“我给你拿筷子啊。”林恒道。

秀兰摇头:“不用拿我不吃。”

林恒给她夹了一个,她立马张嘴吃了。

“但是你喂得就有点想吃了。”秀兰眨了眨大眼睛。

林恒笑道:“我喂的香啊?”

“那你不想喂吗?”秀兰撑着侧脸看着他,目光水润润的。

“怎么会啊。”林恒笑着再喂了他一个。

吃完早餐差不多是四点半,林恒将狗也喂了一下,不过只是半饱,太饱了就没有捕猎积极性了。

“注意安全啊,早点回来。”秀兰给他整理了一下衣服说道。

“没问题。”林恒靠近亲了口她,软软的嘴唇能回味好久。背上包,牵着丰收和来福往出走,雄霸不用牵,它可以自由发挥。

秀兰眨眨眼,送他到门口。

林恒刚出大门,林岳就走过来了:“老弟你也收拾对了啊,我还说正要找伱呢。”

林恒拿手电往大哥身上一照,开口道:“哥,你回去换一个衣服吧,这衣服肩膀位置有点反光,衣服绿色的最好。”

野外打猎千万不能带有反光的东西,带了也要放背包。因为这些东西会很容易暴露自己,提前被猎物发现。

军绿色的衣服是最好的,躲在树丛里面不明显。

还有就是身上尽量也不要有气味,不能涂抹驱蚊的一些味道大的药剂,这些细节看似微不足道,但其实非常影响打猎的成功率。

一般只有经验丰富的老猎人才知道这些,他哥这种新手完全没有注意这些。

“我知道了,这就回去换一件。”林岳也不质疑,转身回去换了衣服。

“我回去了睡觉了啊。”秀兰冲他摆了摆手。

“去吧。”林恒点头答应。

秀兰回屋将门反锁继续休息,林恒安抚了一下狗的情绪,等待大哥换衣服。

“这件可以吧?”没一会儿林岳换好了衣服走出来问道。

“这个完全可以。”

林恒点头,将丰收给大哥牵着,两人一起出发。

目标还是三岔沟那边,有沼泽湿地,附近动物不会少的,还有就是他今天要去上次挖人参的地方,早上赶路为主。

一边赶路他一边给大哥讲解关于狗猎的一些细节。

一路前进,很快就五点钟,这时候林恒已经带着大哥走过红枫山又翻了一座山,因为路上不做探索两个大男人的速度还是非常快的。

这时候天已经微微发亮,夏季天五点半就已经亮了。清晨的林子也格外热闹,各种小鸟叽叽喳喳的开始吵闹。

林间的露水非常重,两人的裤子从大腿往下都已经湿透。等到五点半他们两个距离三岔沟沼泽已经不远。

“终于是亮了。”林岳深呼了口气。

林恒点头道:“这会儿走路就得小心了,正是猎物出动的时候,尽量不要弄出动静。”

“明白。”林岳点头。

刚走了没两步突然听到动静,林岳抬头一看只见面前的高大橡子树顶部出现了一只红松鼠。

“这只好大。”林岳悄声说。

“我来下个套。”林恒看了一眼,捡了一个一根树干斜着搭在树上,然后用细扎丝在树干上布置了一个绳套陷阱。

他本来对松鼠没兴趣的,但这只松鼠毛发格外的艳丽,体型也大,来了兴致。

看着大哥不解的神色林恒小声解释:“这种现金很管用,松鼠习惯性走捷径,斜着搭建一个树枝它大概率会走这个树枝。”

这也是他从狩猎手册上了解到的东西,今天准备尝试一下。

林岳点点头,两人继续前进,雄霸在前面一些开路,两人一路寻找都没有什么好的发现。

雄霸发现了两处疑似狍子、黄麂子的脚印,林恒跟着找到了它们昨天啃食树叶的痕迹,在附近下了夹子和绳套。

他大哥发现了野猪脚印,也下了绳套。

进入林子里来福丰收两条狗也没有乱叫,跟着雄霸进入了搜寻狩猎状态,这说明它们的基因还是比较优良的。

转眼间天空出现了金色的云,那是朝阳,太阳即将升起。

对林恒两人而言,三岔沟也近在咫尺了。

前面雄霸突然停下,抬头看着面前的高大树木。

林恒一抬手示意停下,按了一下青狼犬屁股让它坐下,他一边缓慢地取出弓箭一边注视着树上的那只榛鸡。

这家伙是松鸡里非常珍贵的一种,有个外号叫‘飞龙’,在市面上非常受欢迎,上流人士喜欢吃‘飞龙宴’,因此一只能卖到十几块钱。

等箭抽出来这家伙还没动林恒深呼了口气,还好是鸟类,一般只要不靠近到一定距离它们并不会飞走,这给了人很大的机会。

咻!

即便是许久没打猎林恒依旧出箭非常快,搭箭瞄准射出用了不足三秒。

一听一声稀碎的噗通声,这只松鸡就被射中从树上掉落卡在了半中腰。

“厉害!”

林岳竖起了大拇指,走过去踢了几下树又拿木棍捅了捅才将其取下来。

“一斤多有了。”林岳笑着将其递给林恒。

“也算是开门红了。”林恒拿出匕首将其脖子大动脉割断,血全都给了雄霸,是奖励它的。

不放血的话一个是不好吃,一个是走路上到处滴很影响打猎。

血放干了林恒将其装进背包两人继续前进,没多久便已经来到了三岔沟口口,这时候时间已经是七点,但可惜的是路上就遇到了那一只榛鸡。

虽然说早晚打猎非常合适,但山林太大了,也是要看运气的。

“进沟里面看看还是从边上直接过去?”林岳看着林恒询问道。

“从边上直接过去吧,回来再看。”林恒开口道,他的目标是去挖人参,不想在这边逗留太久。

走边上的林子两人快步穿梭,路上发现了两处猎物踪迹,分别下了深套和夹子。

早上十点两人三狗来到了三岔沟上方的河流处,他们去年搭建的庇护所还在,只是已经破烂不堪。

林恒正要开口前面雄霸突然追了出去,紧接着一只黄色的大兔子从河边茅草丛钻出朝着上游方向奔逃。

“快放狗大哥!”

林恒第一时间将青狼犬来福放了出去,大哥那边更迟一些。

“汪汪!!”

两只狗第一次追赶猎物都非常兴奋窜的飞快,只是这次它们完全没有表现的机会,还没赶到雄霸就一个帅气的迂回转弯一口咬住了野兔。

“嗷呜!!”

然后它趾高气昂的迈着步子往回走,目光似是有些不屑的看着丰收和来福。

“厉害!”林恒夸赞的摸了摸雄霸的脑袋,将兔子拿在手里开心的不行。

这就是带狗的好处了,遇到了兔子狐狸之类的猎物很容易就能抓到,比你用猎枪还好使。

“这怕是有四五斤了。”林岳看着黄毛兔子羡慕道,他今天还没有发现合适的猎物。

“有了。”林恒笑着点点头,指着河边道,“坐下来休息休息吃饭吧,太累了。”

四点半出发到现在他们已经行进了六个小时了,就算是经常跑山的两个大男人腿也困乏,有些顶不住了。

“嗯。”林岳点头,走到前面一大块干净的青石上休息,两人的裤子都走干了。

装备放在青石上,林恒拿出了鱼线鱼钩,穿上家里带的蚯蚓绑在树枝顶端丢在了还有些浑浊的湍急河水中。

这倒不是为了自己,而是想给三条狗钓一些鱼吃,带的葱油饼它们吃不饱。

“弟弟,我带了豆腐乳,来点不?”林岳拿出一个小玻璃瓶。

“当然。”林恒拿出筷子弄了一点出来在葱油饼上,吃起来味道顿时好了很多。

两人又互换了一下馍馍,林恒的是小茴馅儿的葱油饼,大哥的是韭菜馅儿的馍馍。

“上鱼了!”

刚吃了一半,林恒看到鱼线被拉动,走去一扯鱼竿一条二两重的梅花鱼。

“雄霸给你了。”林恒丢给雄霸,它一头跳起来抓住吞下,其他两条狗舔了舔舌头看着。

将竿子丢下去继续钓,林恒继续吃饭,饭吃完躺下来休息了一会儿,这会的的太阳已经十分热烈,躺在石头上晒个十分钟身上就暖烘烘的。

晒了会儿他把鞋脱了,坐在石头边上钓鱼,这边的鱼不是很大,但是数量不少。

马口、梅花鱼、斑鳜、溪石斑都有,林恒一会儿就能钓一条,靠鱼将雄霸喂了八分饱,剩下两只狗也有五分饱。

十一点十分林恒穿好鞋站起来道:“走,出发吧大哥,这次你走左岸,我走右岸,咱们等到了最上面再汇合。”

林岳点点头,看着林恒道:“老弟,你一个劲的想往上走,是要找啥东西吗?”

林恒神秘一笑:“到了你就知道了,到时候你要是先找到了那就是你的运气。”

“好吧。”

林岳点点头,牵着丰收出发。

林恒牵着来福,雄霸开路。

林子里蘑菇不少,各种菌子都能看见,除了灵芝其它的他都不捡,急着赶路去去年挖到百年人参的那片山林。

没一会儿林恒就来到了去年发现一树香菇的地方。

“这树要是能拿回去就好了!”

林恒看着这棵大树感慨,虽然说数量没有去年的多,但是依旧不少,估计能摘个二三十斤。

就是离家太远,不然真要搬回去了,野生香菇是最好吃的野生菌子之一。

因为要继续赶路,他选择不给自己增加负担,等回来再摘。

轰隆!!

走了没一会儿,河对岸突然传来一声枪响,林恒有些好奇的看过去,他大哥竟然在他前面,只是打到没有完全看不到。

加快速度前进,随着两边河谷越来越高他们渐渐的进入了一个大峡谷中,距离林恒和高大爷设立的庇护所洞穴已经不远。

正是这时候林恒陡然间抬头发现了有动静,看到了上面崖壁灌木丛下倒腾泥土的动静,但是看不到猎物。

拿出弓箭,他朝着前面一盒小坎子上走去,等看到猎物时顿时一惊,他本以为是一只普通野鸡,但没想到竟然又是一种珍禽。

红色的头部、胸口和尾羽,背部有着蓝灰色的羽毛覆盖,这不是普通野鸡,而是大名鼎鼎的血雉,因为羽毛形似柳叶,他们又称之为柳叶鸡,此外也有叫太白鸡的。

血雉喜欢成群,这个灌木丛下足足有五只,林恒只恨自己没带枪,大哥也在河对岸,不然能一枪全收。

瞄了几秒钟,他直接一箭射出,利箭划过瞬间就有一只倒地,扑扇了一下翅膀就起不来了,剩下三只发出惊恐的吼叫,扇动着翅膀飞走。

林恒眉头微皱,自己竟然失误了,没能一箭穿两。

“嘶嘶!!”

伴随着尖叫声,其中一只飞出去没多远突然落了下来,它的身体似乎受伤了。

“我就说嘛,不可能一点事情都没有。”林恒开心起来。

(本章完)

第304章 寻找人参

“雄霸回来。”

林恒叫住想去追的雄霸,隔着三十米再射一箭,将其彻底毙命。

他抬头向上看,地上这条血雉倒是好捡,但是峭壁上那条就有些麻烦了。

找了一条勉强能上去的路,他花了不小的力气才爬了过去,将其给甩了下来。

两只血雉到手他很开心,这东西羽毛非常好看,可以剥皮去卖的,一只皮也能卖几块钱。

不过他现在自然是懒得卖,最多把鸡毛拔下来,鸡皮可是非常好吃的部分。

“来,你们两个有福了。”林恒将鲜血放出来滴在石头上,两只狗跑过来舔舐。

再往上走一些,林恒就看到了大哥的身影,他手上提着两只棕黄色毛发的野鸡。

“弟弟,我弄到了两只野鸡,一枪全打了。”林岳提着野鸡走过河笑着道。

林恒提了提手中的血雉道:“我发现了四只,可惜你没在,不然一次性全打了。”

“血鸡啊,这个能卖钱,你今天运气够好的。”林岳羡慕道。

“运气确实不错。”林恒笑了笑,榛鸡他以前打过,血雉还是第一次。

说完他又指了指前面高深的峡谷道:“继续赶路吧,就快到了。”

两人继续前进,虽然才下过大雨,但这峡谷宽度一两百米,水流也只在最中间的位置,边缘区域都是比较干的。

四十分钟后他们来到了之前林恒和高大爷、小姨父三人在峡谷搭建的庇护所。

“今天要是回不去咱们就去庇护所休息了。”林恒指着对岸岩壁下的小山洞说道。

这小三角形的小山洞是天然的庇护所,只需要简单遮挡一下就能避风避雨。

林岳看着弟弟:“那咱们还要往前?”

林恒笑着点头:“对,再翻两座山就到了,不过在这之前咱们可以先去庇护所把一些不必要的东西放下,免得一直背着成为负担。”

“到底是啥好东西啊,你要跑这么远来。”林岳越发的好奇了。

但林恒只是笑笑不说,朝着峡谷那边走去。

下午三点钟,狗都走累了他们终于是到了目的地,林恒去之前熊猫所在的那片箭竹林看了看,好多竹笋,还有一些熊猫粪便,不过都是许久之前的了。

最近这熊猫应该没有光顾这里。

“老弟,现在该说了吧,总不能是来看熊猫粪便的。”林岳看着林恒问道。

林恒摸着狗头看着大哥,也不再卖关子了:“这山里可能有人参,咱们分开找,大哥你要找到了就是你的运气。”

林岳顿时愣住:“人参??”

“你咋知道的?”

“难道……”

林岳想到了一个可能,震惊了。

“是的,上次就在这里发现了一颗,不然也没钱搞那么多建设。”林恒笑了笑,具体的他就不透露了。

“难怪啊。”林岳恍然大悟,拍了拍林恒的肩膀道,“你太厉害了。”

林恒微微一笑:“那颗人参年份不小,我怀疑附近还有,咱们各自分开,谁找到就是谁的。”

他不在乎人参被大哥找到,决定告诉他的时候他就希望他能找到的。

生活太艰难了,他愿意帮助那些对他好的人,大哥无疑是从小就对他好的那个人。

家里的农活他能经常偷懒,这背后是大哥帮忙干了很多。更不要说从小到大他对自己的照顾了。

“我找了分伱一半。”林岳笑着道。

林恒拍了拍大哥的肩膀笑道:“不用了,咱们兄弟不说这個。相信要是你知道这种地方,也会给我说的。”

林岳使劲拍了拍林恒,点头道:“那好。”

林恒先带大哥去了自己上次摔跤然后发现人参的地方,在这里并没有看到其他的人参。

然后两人分开,各自寻找。

这地方没有不代表附近山上就没有了,人参种子鸟类喜欢食用,一般很难在原地保留,但是附近山林很大概率有。

就算种子发芽很难,但这是百年人参,在一百多年的时间里,总会有人参种子发芽并且成熟的。

“雄霸,努努力,要是找到了赏你一头猪。”林恒摸着雄霸的脑袋说道,来福的链子他也松开了,但对它不抱指望。

“嗷呜呜~~”雄霸低声叫了一声,在前面这闻闻那里找找。

林恒看着林下各种绿色的植物,一点一点的在里面寻找人参的踪迹。

这是一项累人费眼睛的工作,在如此多绿色植物中寻找人参太难了,很多植物的叶子和人参很像。

人参没找到,灵芝偶尔能发现一个,原始森林里这东西的数量算是比较多的。

走着走着他又看到了一树木耳,还是构树木耳,和其他树上软软的黑木耳不同,构树耳特别的皮实,感觉和橡胶似的。

但其实用它来涮火锅非常不错,很有口感,营养也丰富。

美美的将其摘下来放进背包,然后继续寻找人参。

猎物没怎么遇到,不时有些松鼠和小鸟,这很正常,大部分动物都是傍晚和清晨活动的。

不知不觉就已经五点,林恒找完了一面山,依旧没有人参的踪影,他只找到了几颗灵芝,两颗野百合,一些鹿耳韭。

黄姜看到了不少,但这东西不值钱还重,懒得挖。

“咦,这些石蒜倒是开的不错。”停下来休息的时候,林恒发现了一大片石蒜。

石蒜也叫彼岸花,花叶永不相见,但本身并不算罕见,山里经常能发现,这会正开着漂亮的橙色、红色的花。

坐下来休息,喝了口水靠在树上歇息了十分钟,他起身继续寻找人参。

找这东西非是一日之功,暂时找不到也不用气馁。而且真要那么好找也就不会如此珍贵了。

“汪汪!!”

突然来福发出了一声吼叫,林恒抬头往过一看,只见一条和他手腕差不多粗的乌梢蛇正在飞速的朝山下溜去。

这条蛇目测能有三四斤的样子,用来泡酒或者炖汤效果一定不错。

虽然父母不让吃,但他还是想追上去看看。

走了几十米这条蛇就钻进了洞中,林恒拿它没办法了。

不过他本来就不想抓,因为抓回去父母也不让吃。目光看向四周,准备继续寻找人参。

只是目光从左前方扫过的时候他突然愣住了,而后连忙跑过去查看。

看仔细后林恒顿时有些失望:“三七啊,我还以为人参呢。”

三七和人参都是五加科人参属的植物,长得特别像,认错了也正常。

当看到这里长了一片之后,他就确定这不是人参而是三七了,再离近仔细一看就能很明显的区分出来了。

“不过这也算是惊喜了。”林恒笑着道。

本草纲目中记载‘人参补气第一,三七补血第一’这也是极为贵重的药材,即便是现在,野生的特级三七干货价钱也和灵芝差不多。

之所以不贵是因为它的产量比较高,不像人参那么罕见。

就比如林恒面前发现的这些,足有二三十平米的一片,仔细看了看他辨认出了具体的品种。

这是大叶三七,对应的还有羽叶三七等好几种,但药效都是一样的。

从背包拿出一个短柄小锄头,这小锄头两斤重,但在山里是必要的工具,很多草药都需要靠锄头挖。

用木棍挖或者是刀啥的的效率太低下了,所以就算重那也得背着。

这林下都是腐殖土很松软,林恒拿着锄头扒拉两下就看到了三七的跟,有着很多小头,看起来和姜更像一些,一个小疙瘩挨着一个小疙瘩。

所以还有叫它疙瘩七的。

很快林恒就挖出来了三四棵三七,拿在手里有四五斤的样子,晒干的话差不多就是一斤重。

三七分为冬三七和春三七,顾名思义,冬三七就是等结籽之后采摘的三七,品相一般,药效也不好。

好的三七是春三七,就是七月份采摘,将花打去,挖出来的三七蕴含的药效最高。

“1、2、3……26、27,特等品啊,不愧是野生三七!!”

数了数头数林恒震惊了,这野生三七了不得,随便挖出来几株竟然都是三十头的特级三七。

三七的好坏区分是看身上的疙瘩,一个疙瘩就是一个头,同样的斤两内头数越少级别越高,国家药监局将其分为了13个等级。

一斤三七干货20头、30头、40头都属于特等品,分别是一二三等品,都是特级范围内,是药效最好的三七。

林恒这虽然是四五斤,但晒干就是一斤左右了,妥妥的特等品。

同样的斤数头数越少说明年份越长,蕴含的营养价值越高。

“只能说这里不愧是中华龙脉。”林恒咧嘴笑道,这三七可能生长有十几年了。

“你们两个警戒啊,我要挖三七。”

林恒看了一眼雄霸和来福,埋头继续挖三七。

除了一些明显是最近一两年才长出来的小三七,大的林恒一个不留全掏了出来。

花了他三四十分钟,总算是将这一大片三七掏完了。

看着面前堆成一座小山的三七林恒咧嘴一笑,从背包拿了一个蛇皮袋子装起来掂了掂。

“有六七十斤啊,能晒十二三斤干的,全都是特等野生三七至少能卖六十块钱一斤,至少能卖七百块。”

林恒自言自语开心的很,虽然没有找到野山参,但是也堪比一个年份低的人参了。

“今天回去奖励你饱餐一顿大肉,还是有点用的。”林恒揉了揉来福的脑袋道,多亏它发现了蛇,不然说不定自己就错过这三七了。

别看离得很近,有时候就在你脚底你都未必能发现。

来福没有雄霸那么人性化,林恒说奖励它它也只是舔着他的手并不明白,很喜欢他给挠痒痒。

扛着三七,林恒往回折返,这东西太重没办法背着继续前行了,这次寻找人参只能暂时结束,明天早上再来了。

等回到庇护所所在的峡谷已经六点多了,林恒没等大哥径直回了庇护所。

因为当初分开的时候就已经商量好了,到时间各自回家,他带着一条狗还有指南针基本上没啥危险。

有狗警戒大型动物靠近肯定会被发现,然后就是猎枪完胜了,没什么动物干得过人类的科技造物。

回到庇护所,林恒将东西放下,开始重新收拾这里。

他们离开后似乎有老鼠光顾过,地上不少的老鼠粪便。而外面的避风墙也早就腐朽了,只能拿来烧火。

七月份这大山深处的夜晚很冷,还是得做好防风。

林恒去附近砍树重新做了一个框架,然后从背包拿出薄膜纸张开铺在上面,外面在放一些小树枝艾蒿就搞定了。

庇护所弄好,他开始杀鸡和野兔。

血雉的羽毛很好看,他干着拔下来装进塑料袋,回去秀兰可以用来做手工,这种羽毛粘成一幅画挂在墙上会很不错。

他没有拿锅,但是大哥拿了一个烧水的小茶缸,之前放在了这里。

他可以拿着烧水一点一点的烫皮,也能去掉大部分毛。

烧水的同时他还剥兔子皮,从脖子割开,再从肚子划拉到菊花,中途烫了三次鸡他才将兔子皮剥下来。

刮干净油脂后就绷起来挂在通风处阴干。

兔子的内脏掏出来看了看,也没有变质,将兔子肝脏和兔子心留下,其他的内脏就清洗一下连带着兔头一起烤熟喂两条狗。

杀鸡的这会儿对面山上野鸡嘎嘎乱叫,让林恒有些不满,这些家伙太嚣张了。简直是无视他的存在。

血雉和榛鸡林恒将皮烫好后也是留下了鸡肝鸡心,其他的都喂狗。他其实挺想吃鸡杂的,但是没有锅炒不了,放到明天拿回去肯定会坏。

鸡心鸡肝和切碎兔子心兔子肝一起穿在了木棍上放在火边烤。

鸡肉和兔肉今天都不吃,将表面内里都抹了盐之后挂在通风的高处,这样就算到明天回去也不会坏,可以多保存个一天。

这些弄好已经八点钟,天彻底黑了,大哥林岳还没有回来让林恒有些担心。

“走,咱们上去找一找。”

林恒拿上手电背上弓包,带上两只狗出发了。

“呼,这地方都有黄鳝!!”

在水边看了看林恒有些惊讶,这夏天峡谷中河流里的水生生物不少啊,走了七八米他就看到了两条黄鳝,还有很大的螃蟹。

他准备等找到大哥后来抓些鱼回去烤着吃。

往上走了几百米,林恒终于看到了手电光,连忙喊道:“大哥,你咋这么晚才回来。”

“快来给我帮忙!”

林岳的声音传下来,带着激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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