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火漆封

邀请宾客的事情无需奥尔丁顿多插手,他只需要给杜立克子爵写一封信而已。

说起来,原主与杜立克子爵的关系很好,毕竟有着七年的师生情谊,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在原主成长过程中,杜立克扮演了父兄的角色。不过感情再深那也是原主的事,奥尔丁顿并未继承这股深情。

当然记忆仍然美好,让他对杜立克子爵感官良好。

两人初次相见时,奥尔丁顿九岁,杜立克二十岁,记忆中那是一位风流倜傥、放荡不羁的贵族子弟。在街头奔驰时,许多少女都会在街道两旁驻足欢呼,所以奥尔丁顿每周都会看到杜立克,带着不同的女子留宿灰铁之堡。

直到三年前,马其顿王国的诺芮娜小姐,与杜立克先生在三神见证下结为夫妻,放荡子彻底变成温文尔雅的贵族绅士。

回忆片刻。

他开始动笔:“尊敬的杜立克先生……”

一封长信一蹴而就,复查一遍,确定没有遗漏和错误,他对伺候在一旁的男仆说道:“托马斯,取火漆来。”

“已经准备好了,少爷。”托马斯恭敬的将几样物品拿过来。

一个小小的酒精烛台,一瓶装有晶体颗粒的瓶子,和一个小勺子,还有打火石。接着托马斯熟练操作起来,用打火石点燃酒精烛台,舀出一勺子晶体颗粒,放在烛台火焰上烘烤。这是火漆封缄的工序。

晶体颗粒就是火漆,用松香、虫胶片、银朱混合而成,加热融化为粘稠液体,遇冷又会快速凝固。

而且因为一些特殊配料,让火漆无法二次加热,防止信封被拆还能再次复原。

火漆烤好之后,散发出淡淡的松香气息。

托马斯将大部分的火漆,都浇在信纸的下方,奥尔丁顿取出自己的印章,重重压在火漆上,留下一个以鸢尾花纹章为主体,刻有“奥尔丁顿·仑·鸢尾花”字样的印章图案。等待火漆凝固,再把信纸折好塞进信封中。

同样。

信封的封口也滴了火漆,奥尔丁顿取出另一枚小号的印章,重重压上去。火漆直接将信封的封口黏住,留下简单的“奥尔丁顿”字样。

“去灰铁之堡送信的是谁?”奥尔丁顿问道。

“是罗宾逊狩猎队长。”

“把信交给帕克护卫长,让他跟随罗宾逊队长一起前往灰铁之堡。”

罗宾逊是蝴蝶堡的狩猎队长,独眼帕克则是奥尔丁顿的护卫长,都是隶属于蝴蝶堡扈从骑士。

“如您所愿。”

男仆托马斯很快就找到了正在城堡外草坪上,训练《劈山斩击》的独眼帕克,旁边还有多罗罗、汤姆、查理三位扈从。他们四人属于奥尔丁顿的直属扈从,奥尔丁顿外出他们跟随,奥尔丁顿不出门,他们就在城堡外修炼。

“帕克护卫长,少爷吩咐你跟随罗宾逊狩猎队长一起,将这封信送往灰铁之堡,交给杜立克子爵。”

“我知道了。”独眼帕克郑重收起信封,随即又追问道,“托马斯,我听莱卡斯先生说,少爷已经觉醒了奔雷之力,这是真的对吧?”

莱卡斯是奥雷诺男爵的贴身男仆,在蝴蝶堡所有男仆中,排名仅次于管家卡森。他曾是男爵的扈从骑士,战场负伤之后无法再继续担任扈从,便转到城堡中担任男爵的贴身男仆——无需伺候日常起居,而是协助事务管理,有些类似秘书或助理的角色。

看着靠近过来的几位扈从骑士,托马斯与有荣焉的说道:“当然是真的,少爷觉醒之后,电闪雷鸣,整个蝴蝶堡都被惊动了!”

其实只是释放了一串笼罩全身的电流,夹杂着刺耳声音,仆人们却越传越神奇,宛若奥尔丁顿是雷神降临。

“三神庇佑!”独眼帕克单眼放光,重重捶打自己的胸口。

“三神庇佑!”多罗罗三人,一样激动无比。

觉醒骑士前途无量,能追随在觉醒骑士身后,一样前途远大,将来战场上立下赫赫战功,未尝不能以扈从骑士身份,被册封为真正的骑士。骑士属于贵族头衔但不能世袭,但骑士已经一只脚埋进贵族序列。

翻身上马,独眼帕克径直去寻找罗宾逊去了。

身为狩猎队长的罗宾逊,正哈哈大笑着:“鸢尾花家族,毫无争议会成为五男之首!”他怀中已经有七八封信件,都是以奥雷诺男爵名义写好的邀请信函,除去给杜隆坦邦伯的信,还有送给沿途几位贵族的信。

“低调,威尔逊队长,老爷并不喜欢过分张扬鸢尾花家族的血脉贵族身份。”管家卡森伸手下压,示意对方别笑了。

“但这是无可置疑的,一侯二伯五男,应该改为一侯一血二伯四男!”

“如果你还这么张扬,罗宾逊,我会建议老爷将你从送信人选中替换掉。”

“好吧,好吧,卡森先生,我道歉。”罗宾逊咧嘴笑着回道,又小声嘀咕一句,“尽管我说的是事实。”

多瑙河行省贵族很多,但是真正的“诸侯”只有八位,被好事者称为“一侯二伯五男”。一侯就是灰岩山邦伯杜隆坦·磐石,二伯是两位老牌帝国伯爵,礁石城的招潮蟹家族,金冠城的白车轴家族。

五男则是五位帝国男爵,鸢尾花、尖刺之矛、也得怀、蒲苇和剪秋罗五个家族。

其中鸢尾花家族比较特殊,不仅是帝国男爵,还是血脉贵族,只是奥雷诺男爵未能觉醒,声势有所衰竭。可是现在奥尔丁顿觉醒,鸢尾花家族的声势必将振奋,从五男之一提升为“一血”倒也说得过去。

卡森管家看着得意的罗宾逊,无奈的摇了摇头:“罗宾逊队长,记住谨言慎行,你代表着鸢尾花家族。”

“我当然明白,别紧张,卡森先生。”

等卡森管家离开,独眼帕克刚好赶来:“罗宾逊队长,少爷让我与你一道送信,送给杜立克子爵。”

“唔,我知道了,也差不多该出发了,我已经迫不及待让所有贵族老爷们,都快点知道鸢尾花家族的奥尔丁顿少爷,是多么出色!”

“少爷一直都是最出色的那一位!”

“哈哈,说的不错,帕克。你小子真是幸运儿,若不是瞎了一只眼,又怎会从狩猎队调派给少爷担任护卫长。好好伺候少爷,今后你的成就也许不会比马尔克斯先生差多少。”提到马尔克斯,罗宾逊语气酸溜溜的。

蝴蝶堡所有扈从骑士,马尔克斯无论是实力还是身份,都排在第一位。

固然是因为马尔克斯很有游侠天赋,但同样也离不开他身为男爵护卫长,所获得的额外资源扶持。

(本章完)

第55章 沸腾起

涉及到贵族的消息,总是如同插上一双助推的翅膀,迅速从蝴蝶堡向外飞去,飞过农田飞进庄园,成为千家万户津津乐道的谈资。

“听说了吗,奥尔丁顿少爷已经觉醒了!”

“什么是觉醒?”

“就是觉醒啊!”

“我知道觉醒,我问什么是觉醒。”

“老鲍勃肯定知道,我们去问问他。”

年迈的庄园管事老鲍勃,叼着烟枪杆子,面对前来问询的庄园农奴,慢吞吞的开口说道:“所谓的觉醒啊,说来话可就长了……”

“那你就长话短说。”一名小年轻不耐烦的打断道。

“咳咳!”老鲍勃气得磕了磕烟枪杆子,不说话了。

赶忙有其他农奴劝道:“老鲍勃,别跟小崽子计较,快点说说吧,什么是觉醒啊,奥尔丁顿少爷真的觉醒了吗?”

更有一名胖乎乎的中年大妈,捏了捏老鲍勃的肩膀。

得到尊重的老鲍勃,这才继续说道:“你们知道什么是血脉贵族吗?”

“当然知道,鸢尾花家族就是血脉贵族,最尊贵的贵族!”关于这一点,大部分农奴和自由民都知道。

“血脉贵族可不是简简单单的尊贵,这是最尊贵的大贵族遗留下来的血脉,知道什么是最尊贵大贵族吗,就是龙骑士!”老鲍勃使劲抽一口烟草,将烟咽进肺里面转一圈,再吐出来,“男爵大人和奥尔丁顿少爷,就是龙骑士的后代!”

“龙骑士后代!”

“我们当然知道男爵大人是龙骑士后代,我们问的是觉醒是什么意思。”身为红叶镇的居民,大部分人都知道鸢尾花家族是龙骑士后代。

老鲍勃不慌不忙的说道:“那你们知道龙骑士最厉害的是什么吗?”

“是什么?”

“是血脉!”

“血脉?”

“龙骑士的血脉能带来不可思议的力量,据说龙骑士一枪就能摧毁一座城堡!”老鲍勃将自己道听途说的内容,“稍稍”夸大一番,“那龙兽啊,张开口,吐出一道火焰,就能烧干马蹄河!”

“哇,龙骑士这么厉害的吗?”这里不少平民,都去过马蹄珍珠市,见过那条宽阔的马蹄河。

“这就是龙骑士,你说龙骑士的血脉强不强,奥尔丁顿少爷觉醒了龙骑士的血脉,迟早,他也能变得无比强大。就像,就像……就像奥德赛老爵爷一样强大!”老鲍勃胡乱比划了一个手势,加强说服力。

他口中所说的奥德赛老爵爷,就是奥尔丁顿的曾祖父,第一代红叶镇男爵。

可惜,旁边的农奴、自由民,已经差不多记不起这位奥德赛老爵爷了。一百多年都已经过去,现在的红叶镇平民,是听着奥雷诺、奥尔丁顿这对父子的“八卦”长大,只知道自己的领主是奥雷诺男爵。

所以老鲍勃的举例,显得有些苍白无力,但他也没有更好的例子可以举了,毕竟,他对血脉觉醒也是一知半解。

但经营各地小庄园的骑士,很快就反应过来。

“奥尔丁顿觉醒了?”

“是的,洛登,奥尔丁顿觉醒了,鸢尾花家族注定要迎来新的扩张,我们大展身手的时刻不远了。”

“这的确是令人振奋的好消息,但你确定等奥尔丁顿成长起来,我们还能骑马冲锋吗?”洛登惊喜之后,十分冷静的说道,“大本,现在为奥尔丁顿庆祝之余,我们应该省吃俭用,让自家的小子,好好修炼。”

大本闻言,张了张嘴。

然后摸了摸自己脸上渐渐浮现的褶皱,叹气道:“你说的是对的,奥尔丁顿成长起来,至少需要十年,甚至二十年,到那时候,我已经六十多岁了……虽然我不觉得六十岁时我骑不动马,但确实需要为小本考虑了。”

洛登不客气的说道:“就算你还能骑马,等到奥尔丁顿成熟之后,他也不会带上你。年轻的贵族需要年轻的追随者,这无关忠诚,红叶镇需要新鲜血液来填补我们老去的缺失。”

大本摊摊手。

很快又恢复粗犷笑容:“好了,洛登,你这只老狐狸就别装智者了,赶紧去蝴蝶堡吧,大吃大喝的机会可不多,我要把男爵大人吃得心疼。”他使劲拍了拍自己的肚皮,拍得啪啪作响。

……

整个红叶镇,因为奥尔丁顿而沸腾。

至于奥尔丁顿本人,依然淡定的行走在蝴蝶堡周边庄园,平民看向他的目光透露着敬畏与热忱,让他感觉十分良好,不过脸上还是一贯的平静。

喜怒不形于色,这是他对自己的要求。

“奥尔丁顿少爷,我还以为您成为闻名遐迩的吟游诗人之后,不会再来庄园祭坛了。”北集市的庄园祭坛,斯隆主祭带着几位辅祭迎接出门,他是一位脸上挂着和煦笑容的年轻牧师。

是枫叶城神庙培养出的优秀牧师,虽然暂时只是2级门徒,但有望冲击狂信徒,乃至使徒。

“身为吟游诗人,并不妨碍我信奉三神。”奥尔丁顿摆了摆手,“斯隆主祭,你们忙碌自己的事情即可,不用招待我,我只是来看看宁芙和缪斯们而已。”

“那您是否要在此祈祷?”

“不准备。”

“如您所愿。”斯隆主祭点头应道。

奥尔丁顿进了庄园祭坛,就去寻找宁芙和缪斯了,这点宁芙们已经从农田工作回来——它们也不需要天天下田,几天去一次,施展专属于它们的自然之力即可。

“奥尔丁顿!”一只趴在横梁上休息的缪斯,发现了奥尔丁顿,“你来祈祷吗,我要吃你的信仰,上次你竟然不通知我,信仰都被大雅莉吃了!”

“你好啊,俏萝拉,我今天可没打算祈祷,我现在是一名吟游诗人。”奥尔丁顿对俏萝拉招招手。

半透明的小女孩模样缪斯,化作一团烟雾,在他手上凝聚。

周围几只调皮的宁芙,也飞过来,绕着他转圈子,发出各种不一的叽叽喳喳声音。

“吟游诗人?”俏萝拉歪着脑袋,弄不明白什么是诗人,“你什么时候祈祷,我相信吃你的信仰。”

“好吧,下次。”

“好,可别忘了!”

“不会的。”奥尔丁顿安抚住俏萝拉,随即开始今天过来的目的,悄然运转体内的斗气,左眼瞳孔深处,神秘图案好似闪烁起来。

全新的视野,映入眼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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