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0章 化敌为友?

第五十八章化敌为友?

掐指算来,云琅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整整十五年了,在这十五年中,云琅的外貌并没有太多的变化。

加入忽略掉他身为中年人的沉稳气息,以及久居高位带来的压迫感,他依旧是一个美少年。

曹襄已经从一位翩翩美少年变成了一个油腻的胖子,最近虽然减少了很多体重,跟云琅站在一起,已经从兄弟快要变成父子了。

霍去病的体型变得更加魁梧了,由于身体已经完全发育成熟,他如今看起来就像是一座山。

至于李敢,跟云琅站在一起,他明显就是长辈。

外貌上不曾有太多的变化,这让卓姬跟云琅在一起的时候越发的尴尬。

让曹襄长叹上天不公。

现在,红袖对丈夫的外貌非常的满意,她心中隐隐觉得,再过一十年,估计只有自己跟丈夫最相配。

听云琅说要蓄须,红袖果断地脱离了苏稚的纠缠,快快来到云琅面前道:“这样很好!”

苏稚坏笑道:“估计卓姬会感到不舒服。”

云琅瞅着这两个无聊的女人道:“我已经很老了,什们样的年纪就做什么样的事情,外貌这东西,算不了什么。”

苏稚双眼冒星的道:“我就是喜欢夫君顶着一张年轻的脸,最好五十年后,妾身都成老婆婆了,夫君的模样也不要变,那时候妾身可以跟别的妇人吹嘘。”

红袖闻言,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道:“如果到了那个时候,妾身就不见人了。”

苏稚大喇喇的坐在云琅怀里,骄傲的对红袖道:“我才不管呢,到时候羡慕死那些老婆子。”

老虎大王已经在屋子里开始转圈了,云琅就把苏稚从怀里撕下来丢给红袖,带着老虎就出了门。

云琅回来了,云音立刻就变得肆无忌惮起来,一个淡青色的巨大热气球再次在热风的吹拂下变得鼓胀起来,不等云音欢呼出声,热气球立刻就变憋了,然后一大团火从底部燃起,烧断了绳索,眼看着一大块丝绸重新鼓胀起来,最后随风飘走,最终化作一团火焰,不等落地就烧的干干净净。

“耶耶——”

云音见耶耶跟老虎站在台阶上漠然的瞅着她的实验失败,就有些不高兴。

“继续,继续……”

云琅摆摆手,就准备带着老虎出门。

他看的很清楚,如果霍光肯帮云音,这个热气球早就飞起来了,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

自家的闺女是什么性子,云琅还是很清楚的,如果敢让她把热气球弄成功,她就敢坐着热气球一路飘回长安!

目前这副样子应该是最好的。

很多时候,云琅都在为自己这个不学无术的闺女发愁。

好在,也不知怎么的,这孩子偏偏把霍光吃的死死的,尽管霍光比她聪慧一百倍。

在情爱这种事情上,谁占上风根本就与智商没有半点关系,因为,在这种事情上,没人讲道理!

两个极度聪慧的人是过不到一起的,总要有一个显得蠢一些生活才能过得下去。

霍光跟云音很般配,至少,云琅是这么认为的。

老虎很耐烦,因为云音又沾到云琅背上去了,他探出爪子很想把云音从云琅背上撕下来,瞅瞅自己锋利的爪子也就放弃了,只是不耐烦的咆哮。

“乖,自己玩,材料没了就去库房里找,我相信我闺女一定能把热气球鼓捣出来的。”

“耶耶,为什么您这么聪慧,云哲也很聪慧,就我一个人显得傻不拉几的,连霍光都比不上,我是您亲生的吗?”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反手拍拍云音的面颊道:“当然是你老子我亲生的!”

对于这件事,云琅从来都回答的斩钉截铁。

“既然如此,为什么会有人说我不是您的孩子,云哲,云动他们才是?”

云琅探出左手,将闺女的手跟自己的左手放在一起,指着无名指道:“你看见了没有,我们两的无名指都很长,基本上跟中指齐平!”

云琅迅速拿出了云音是他孩子的明证!

“为什么云哲的无名指就跟我们两不一样?”

“我们两脑袋上都长着两个旋……”

傻话就要用傻话来应对。

云音这孩子对外人说的话比较在意,这是自信心缺失的表现,按理说云音自小就在他身边长大,之所以会这样,完全是因为有霍光这样的妖孽在,让本来还算优秀的云音,感觉不到自己的长处所在。

有了耶耶的鼓励,云音就拾回了自信。

说起来有些悲哀,云琅已经记不清楚这是自己第多少次帮闺女重拾自信。

云琅骑着游春马,老虎跟在他身后狂奔,这是老虎很喜欢的一项活动,当然,还要给老虎准备两匹不害怕他,并且能背的动他的两匹强壮的挽马。

他跑一会就懒得跑了,必须骑马!

武威一地本就是戈壁上的绿洲,左边有白雪皑皑的祁连山,右边则是一望无际的荒漠。

这里谈不到什么美景,只有一望无际的等待收割的麦田多少还有点看头。

老虎跑了不到三里地,就跳上了一匹挽马的后背,蹲坐在挽马屁股上得意洋洋,根本就不管他屁股下面的那匹马。

云琅出行自然是前呼后拥,云氏家将群早就不是十六个那个少了,离开了长安,云琅身边至少有五百个家将。

荒原尽头有狼群,不见虎豹,老虎大叫一声,远处的狼群四散逃遁,牧人正在放牧的马群,牛群,羊群也在第一时间乱了,老虎屁股下面的那匹挽马,更是被吓得屎尿齐流,卧倒在地上,只能听见出气,见不到进气。

游春马愤怒的扬起前蹄,虚空蹬踏两下就沿着黑水河,一路狂奔,家将们紧紧追随,丢下老虎大王守着快要死掉的挽马咆哮连连。

武威将是云氏以后重要的落脚地点。

在盛世,繁华的地方那个当然是生活的第一选择。

当乱世来临的时候,武威郡这种边远地区却是家族保留元气,准备东山再起的重要基地。

皇帝既然任命云琅为凉州牧,那么,也就是默许了云琅在凉州可以落地生根。

过不了多久,云琅的永安侯很有可能会被换掉,变成实封的武威侯。

刘彻正在干的事情就是把关内侯统统从关中撵走,他要把长安建成一个纯粹的刘氏皇朝控制的地域。

这一点云琅看的很清楚,大汉帝国强干弱枝的政策从来就没有改变过。

自大的刘彻认为,只要把天下最富庶的地方统统纳在他的管辖之下,天下诸侯就没有实力跟他起冲突。

这个道理在他的时代里是成立的……

黑水河蜿蜒东流,最终汇入大河,河水会经过长安……

一天时间,云琅巡视了半个武威,说来可怜,武威郡如今的人口基本上都在姑臧城附近,离开姑臧城二十里以外,就杳无人烟了。

尤其是靠近荒漠地带,更是人迹罕至。

只有靠近祁连山的地方,才有不多的一些羌人部族在这里生活。

总体上来说,武威郡如今非常的平静。

傍晚的时候,云琅率领的队伍走进姑臧城,老虎大王已经快要被累死了。

他走了整整大半天,将近六十里路!

体型越大的动物,就越是不喜欢走路,虽然他们的力量非常的大,然而,随着体型增大,敏捷跟跑步这两种重要的技能也就远离他们了。

看着老虎大王趴在水池上贪婪的喝水,云琅来到老虎身边,抚摸着他满是尘土的皮毛叹口气道:“不管怎么说,捕捉食物的本事你一定要保留下来。”

老虎喝了一肚子的水,就瘫在云琅脚下,他能感受到云琅的心情,此时此刻,云琅的心情非常的糟糕。

再过三天,刘陵的使节团就会路过武威,前往长安,去给刘彻纳贡,顺便祝贺刘彻的生日,也就是千秋节。

刘陵提出来了一个宏大无比的计划,希望在她全力攻击身毒人的时候,大汉国能够拖住来自北方的塞人,为此,她不惜付出一半的身毒战利品来作为交换。

这是一个非常可行的计划。

现在的刘彻,对任何好处都有掺一脚的兴趣,哪怕这样的好处远在天边。

只是,云琅觉得刘陵绝对没有这么善良……或许,他进入了身毒之后,才发现,身毒人的身后还有一些强大的存在。

新春快乐!

(本章完)

第1161章 是否要参与世界的管理?

第五十九章是否要参与世界的管理?

刘陵的野心太大了。

或许这跟匈奴人的生活习惯有关。

放牧牛羊需要大片的土地!

云琅以为刘陵只是对身毒国的土地感兴趣,现在看来,她对塞人的土地同样充满了兴致。

塞人就是塞种人,与中土大汉人的人种完全不同,也不同于匈奴,乌孙等人种。

在大汉时期,金发碧眼的人,都会被称之为胡人,长城以外的人种其实有大多数都是这样的异族人。

包括匈奴人中的西部匈奴,他们的外貌也跟汉人有着很大的区别。

在六百年前,这些金发碧眼的胡人甚至就居住在河西之地的外边。

他们逐水草而居,居无定所,却屡次袭扰河西之地。

其中见诸古代典籍的就有允姓之戎、大夏、莎车、大月氏、匈奴、楼兰等。

这些当时北方的游牧民族很早就活动在河西走廊、湟水流域和北方草原上,他们依靠强弓劲马,在这一带纵横驰奔,经常与河东之地的定居人民发生冲突。

至秦穆公时,为了彻底解决来自河西地区游牧民族的侵扰,用能人由余的智谋,在六百年前,派兵攻打戎王,占领了许多游牧民族的地区。

最终导致了这些被打败的民族向北和西方迁徙。

在这些民族中,就有允姓之戎、大夏、月氏、莎车等族,到五百年前,这些人开始出现在塞地,即伊犁河和楚河流域。

人们称之为塞种,意为塞族。

塞种在先秦时期被称作作“释种”,有时候也被称之为“释迦”。

三百多年前成佛的释迦摩尼,就是出自这个释迦族。

“昔匈奴破大月氏,大月氏西君大夏。自此塞王南君罽宾,塞种分散,往往为数国。

自疏勒以西北,休循、捐毒之属,皆故塞种也。”

这些故纸堆里的学问,没人比司马迁知道的更多了。

“匈奴入身毒,面对的并非身毒人,而是塞种人,自身毒国君王阿育王身死之后,北方的身毒人已经被塞种人统治了一百年之久,他们的战斗力不强,人数却很多,再加上全部都崇信佛道,据说有守望相助的道义。

刘陵的兵马进入身毒国之后,面对的是全部塞族人的进攻,虽然刘陵自己的实力很强,她却不愿意将匈奴人宝贵的人口消耗在这种毫无意义的战斗上。

所以,就想出了目前的这个法子。

她知道想要快速的攻占身毒,那就要避免四面受敌的危险,其实呢,对匈奴人最大的威胁依旧来自我大汉。

对这一点,刘陵是有着清醒认识的,所以,他很想用北方塞族人来缠住我大汉军队,好让她可以安心的经略身毒。

一旦战事结束,刘陵拿到了她想拿到的东西,出一些钱,对她来说算不得什么。

毕竟,金银珠宝这些财富,对一个全是奴隶的国度意义不大。”

东方朔已经把刘陵的目的诉说的很清楚了。

云琅点点头道:“我们明白没用,一定要朝中的那些人明白其中的关联。

这一次划分西域,将决定我大汉国以后对西域地在法理上的拥有权。

所以,要谨慎以对。”

东方朔奇怪的道:“难道不是谁拳头大就听谁的吗?”

云琅摇头道:“当实力相当的时候,法理这东西就开始起作用了。”

“这世上还有堪比我大汉的存在?”

云琅想了一下,觉得凯撒再过二十年就要出生了,就点点头道:“这世上英雄辈出,我们还是有备无患比较好。”

东方朔面无表情的瞅瞅云琅,摊摊手道:“算不算是杞人忧天?”

云琅叹口气道:“事情办的仔细些总不会有错。如今,我大汉年年风调雨顺,粮食多了,人口就会增长。

南方蚊虫滋生,虎豹蛟蛇多如牛毛,生存不易,还是多向北,向西拓展一下。

给大家多一点种粮食的土地。”

司马迁笑道:“风调雨顺?不见得吧?”

云琅笑道:“工具先进,牛马多,可以耕种的土地也多,大河发洪水了,百姓们就去别处耕种,一地出现旱灾了,人们就去有水的地方耕种。

发现蝗灾了,就一把火烧掉农田,连虫子一起烧死,再去别的地方谋生就是。

当灾害不再让百姓哀鸿遍野了,灾害也就不叫灾害了。

如此,强的比较稳定,才算是一个强大的国家。

有时候我在做一种梦,梦见每家百姓耕种的土地都是连片成群的,而不是东一块西一块。

如此,就能大规模的使用牲畜,以及新工具,耕种的土地多了,即便是产量不如人意,也能衣食无忧。”

对于云琅此时的心态,东方朔与司马迁基本上是嗤之以鼻的。

勋贵们走到最高处,眼光就会往下看,他们对自己遇到的普通百姓会比那些底层官吏们跟多了一份同情心。

在大汉国,哪怕是坏蛋勋贵也绝对不会放低身段去欺负一个农夫的。

因为,那会让别人不齿的。

人都有同情心,并不会因为身份上有差异就会有什么变化,勋贵们的同情心如果给了别的勋贵,那绝对是自找麻烦。

可是呢,同情心必须有一个安放的地点,放在普通百姓身上无疑是最安全的。

最重要的是,身为剥削者,对普通百姓好一点,其实就是对自己好。

毕竟,普通的劳动者最后生产的剩余价值里有他的一份。

西域对大汉国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商道。

不论是长安,还是蜀中,亦或是吴越之地,每年都有大量的桑蚕丝被生产出来。

这些桑蚕丝完全留在大汉国意义不大,只有拿出去交换大汉国没有的珍宝,才算是物有所值。

对云氏来说,这条路不仅仅是丝绸之路,他还应该是瓷器之路,纸张之路,所有西方世界不能生产的物资之路。

一个如此巨大的国家,既然出现在了这个蔚蓝色的星球上,就该主动参与到管理这个世界的人群中来……

自古以来这四个字很重要,云琅很希望在在遥远的后世,有政治家理直气壮地对外人说——自古以来,我大汉就是世界秩序的管理者!

封建制度此时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制度啊,罗马腐朽的必将崩溃的共和制在他面前没有任何可比性。

假如世界全部按照大汉国的模式在发展,在生活,身为大汉国后裔的人们应该是非常幸福的。

东方朔,司马迁全部都不知道云琅此时此刻心中所想,隔着两千多年的时空差距,他们是大汉人,天生就是骄傲的,根本就没有云琅那种猥琐的酸涩心态。

所以就觉得很多话从云琅口中说出来,是一件很丢大汉国威风的一件事。

老虎大王也是如此认为的。

云琅来了之后,他每日都要跳上房顶,朝空空的四野咆哮两声,宣示自己的领土权威。

没有看见或者听见反对者之后,才会跳下屋顶陪云琅一起共进早餐。

云琅,云音,苏稚,红袖,早就习惯了跟两头老虎一起吃饭。

只要云琅在,老虎父子就只能吃生肉。

老虎大王一天需要吃四十斤生肉,这是在跟着云琅进行了激烈的户外运动之后的食量。

平日里,老虎大王父子才能食用四十斤肉食。

尽管老虎大王对云琅桌子上的包子更加感兴趣,不止一次的跑过来闻,都被云琅强硬的推开。

老虎就该吃肉。

云音吃饭的时候也心不在焉,有一口没一口的,她的热气球再一次被烧毁了。

即便云音对钱财没有什么概念,当她看到那些帮忙的军卒跟丫鬟们流露出来的可惜,痛苦的表情,她还是对自己一而再,再三的失误感到羞耻。

云琅假装没看见闺女求救的目光,霍光却有些坐不住了,被云琅强硬的目光接触了一下,就只好埋头大吃。

正在喝粥的云音开始啜泣起来,云琅心硬如铁,霍光再也忍不住了,顾不得师傅的警告,小声对云音道:“不着急,我们一起想办法。”

“现在就去……”

霍光立刻把剩余的半个包子塞嘴里,就随着云音匆匆的跑了。

苏稚不小心笑了出来,红袖回头看着离开的霍光跟云音皱起了眉头。

“他这是自找苦吃……”

云琅冷冷的说到。

“大女还是很有办法的,知道自己的心思不够用,知道求援,知道自己该从那里找到支援,很不错,女子的标准行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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