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紫薇软剑,达摩剑法

刀枪剑戟,斧钺钩叉。

三十三件神兵展露在两人眼前。

宝剑、宝刀、长枪、方天画戟,各类神兵应有尽有,冯素贞挑选一把锋利的宝剑,一件贴身穿着的软甲。

冯素贞主修音律之道,最擅长的武器是“琴”,对武器需求不高。

刀枪剑戟,什么都行。

用剑,是因为相对比较熟悉,还能与李兆廷琴瑟和鸣、双剑合璧。

李兆廷对武器的要求更低,随便拿根竹子、柳条,就能当做武器。

在李兆廷出发之前,师父少见的恢复了正常,说过一些师门旧事。

“我这一脉祖祖辈辈练剑,传承下来的剑法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有七八门剑法不亚于七大剑派嫡传绝学。

你可以用这些剑法作为启蒙,或者在根基不足时用精妙招数取胜,但绝不能拾人牙慧,要走出自己的路。

每一代传人,都要根据自身剑道风格铸造独属于自己的宝剑,为师的剑你用不了,竹子树枝,凑合用吧。

为师期待你的成长。”

师父满怀期待的看着李兆廷。

李兆廷鄙视的看着他:“这就是您既没有宝剑也没有宝甲的理由?”

“嘿嘿!宝剑,为师确实没有,这里有一匹神驹,麒麟种,耐力极强,擅长长途跋涉,送给你作为礼物。”

“嘶~这是神驹?太丑了吧!”

“奇珍异兽,要么倾城绝美,要么丑的别致,这样才能被人记住。”

“有道理!徒儿多谢师父!”

“去吧!好男儿志在四方,莫要哭哭啼啼做小女儿态,我的身体,我自己心里有数,至少还能撑二十年。”

“师父……”

“怎么了?”

“其实我并没有在担心你。”

“逆徒受死!”

师父大呼小叫的抡起腰带。

李兆廷骑着老酒,北上中原。

想到分别时的场景,李兆廷嘴角露出笑意,快速挑选了两件兵器。

一把宝剑。

剑长三尺五寸,通体紫色,能环绕在腰间,紫气缭绕,灿若霞光。

正是大名鼎鼎的紫薇软剑。

宝剑一环,恰好能藏在腰带中。

李兆廷对铸剑毫无头绪,与其费尽心力参悟师父说的剑道极致,不如挑一把神兵,触类旁通,启发灵感。

一把折扇。

小叶紫檀扇骨,天蚕丝扇面,刀枪不入,坚不可摧,真气传导极佳,挥舞折扇时,能以扇骨激发出剑芒。

折扇正面绘制着山川水路,背面绘制着万家灯火,正反面合起来,恰是江河湖海、黎民百姓、万里江山。

两人继续转动绞盘。

接下来开启的宝库是最大的,存放着巨量书籍,足足有四万多卷。

这些书卷整齐摆放在书架上,最外面的几本书籍是目录,目录详细记载着书架内容,可以据此快速查找。

四万多卷书籍,既有早已失传的儒释经典,也有山水游记、小说话本,某些孤本书籍,能让大儒跳起来。

冯素贞酷爱读书,快速挑选几卷孤本书籍,准备带回去认真研读。

接下来的宝库是最小的,比厕所大不了多少,里面摆着十几本书。

这是南唐收集的武功秘籍。

有几本在江湖中广有名号。

《杂阿含功》

《菩提心法》

《达摩剑法》

《拈花擒拿手》

《金刚禅狮子吼》

《罗汉奇门五转阵》

《一百零八罗汉阵》

……

南唐崇信佛法,收藏的武功秘籍以佛门武功为主,李兆廷和冯素贞均身负高深传承,并不贪恋别派武学。

佛道两家的武功并不好练。

不懂佛道理念,容易走火入魔。

萧远山、慕容博、黑风双煞,全都深受其害,走火入魔,疾病缠身,乃至双腿残疾,越是苦练伤势越重。

点名批评黑风双煞,跟着黄药师这位学究天人的师父,却沉迷早恋,不肯用功读书,最终成了两个文盲。

绝世神功在手,却不知道应该如何正确修行,练得人不人鬼不鬼。

若是只学武功招数,或者如同鸠摩智那样,用小无相功之类的心法催动这些绝技,很容易导致杂而不精。

慕容复就是最大的教训。

什么都想学,什么都不精。

冯素贞取走狮吼功、达摩剑法。

李兆廷拿了一本辅助心法。

这本秘籍封皮破损,不知道原本名字是什么,能挪移经脉穴位,无视一切点穴、截脉、擒拿、禁制手法。

从实际效果而言,很像魔教十大神功中的移天转地移穴法,不过,魔教法门只能偏移一寸,防备点穴手。

两相比对,移天转地移穴法似乎是这门心法的弱化版本,即便如此,也能位列十大神功,可见心法绝妙。

最后一个密室藏着灵丹妙药。

药玉制作的药匣里面,堆叠着萝卜大小的人参,紫气氤氲的灵芝,小孩模样的何首乌,都是大补的灵药。

直接服用能提供巨量功力,若是有名医国手,妙手调配,可以炼制活死人肉白骨的保命灵丹,价值连城。

冯素贞问道:“官人,你有没有相熟的神医?能不能请他来配药?”

“神医?不认识!”

李兆廷下意识揉了揉下巴,面上表情从一本正经,变得不太正经。

“官人~~”

冯素贞甜腻腻的撒娇,齁死人的甜腻后面是让人筋酸骨软的醋坛。

李兆廷有心躲闪,如何避得过?

“娘子,我真的不认识神医。”

李兆廷着重“神医”两个字。

理直气壮,测谎机也验不出来。

李兆廷确实不认识神医。

李兆廷认识的是“毒医”。

冯素贞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挑起李兆廷的下巴,露出女王的姿态。

“官人,你不老实哦~~”

“娘子,饶命~~”

李兆廷觉得今晚将会发生一场山呼海啸的激战,一日一夜,一夜一日,夜以继日,日日夜夜,无休无止。

……

翌日清晨,李兆廷揉着腰晨练。

昨晚战况太过激烈,冯素贞慵懒的一根手指也动弹不得,李兆廷起床晨练的时候,冯素贞仍旧睡得香甜。

看着缓缓升起的红日,李兆廷兴之所至,跳了一段《初升的太阳》,拉伸手筋脚筋,又打了一会儿太极。

太极拳是武当至高绝学,但并非严密收藏的“不传之秘”,反而简化出十几个版本,在江湖中广收门徒。

李兆廷练的这套太极拳来自于疯疯癫癫的师父,并非江湖大路货,某些精要之处,绝不亚于师父的剑法。

以李兆廷穿越者的先知优势,也不知道自家师父是什么来历,老道士整天疯疯癫癫,嘴巴里没一句实话。

李兆廷身负阴阳真气,参悟太极拳有先天优势,野马分鬃、白鹤亮翅、搂膝拗步、手挥琵琶、倒卷肱……

心静体松,圆活连贯,虚实分明,呼吸自然,什么内息外息、先天后天之类的真气理念,尽数返本归元。

虚灵顶劲,涵胸拔背,松腰垂臀,沉肩坠肘,纯以意行,形神合一。

兴之所至,抓起一根五尺柳条,对着前方微微摇摆,如老翁垂钓,苍翠欲滴的柳叶,随着晨风簌簌落下。

高探马,揽雀尾,单鞭,云手,柳条随心而动,环成太极阴阳鱼。

“妾身领教官人剑术!”

冯素贞的声音从走廊传来。

冯素贞名门闺秀,自幼养成早睡早起的良好生活习惯,只不过昨天晚上战斗太过激烈,这才睡了个懒觉。

醒来后,发现李兆廷不在,心知李兆廷必然在花园晨练,简单洗漱,赶到花园,发现李兆廷进入了顿悟。

天人合一,心旷神怡。

冯素贞忍不住出招试探。

用的招数赫然是昨晚从宝库中找到的达摩剑法,这套剑法并非少林武僧打基础的大路货,而是达摩亲传。

剑法共有三十三招,变化奇绝,繁复至极,以静制动,以气运力,增强根骨气血,对内功修炼大有帮助。

在梁羽生体系,这套剑法是武当派嫡传绝学,与邙山派玄女剑法、天山派天山剑法,并称武林三大绝剑。

缺点有两个。

一是创作于数百年前,哪怕是菩提达摩这种通天彻地的武道宗师,亦不免有缺漏之处,需要后来人补足。

二是达摩剑法为佛门剑术,讲求慈悲为怀,招数柔和,以防御、闪避、腾挪为主,剑法杀伤力严重不足。

用于克敌制胜,略有不足,用于晨练切磋打基础,是极佳的选择。

冯素贞并指成剑,倏然出招,气机牵引之下,李兆廷手腕翻动,柳条轻飘飘的探出,虚空划过一道圆弧。

闵子华重金修建的演武场,此刻大大方便两人练武,冯素贞出招精妙,闪转腾挪,一秒数变,奇幻莫测。

纤纤玉足在地面轻轻一点,身形如蝴蝶翩跹花丛,轻盈曼妙至极,左手在竹林轻轻一抓,掰下三尺翠竹。

青光荡漾,剑气弥漫,绵密如云雾的剑气把冯素贞牢牢包裹其中,好似一枚青团,清香扑鼻,驱邪避灾。

李兆廷眼神飘忽,似睡似醒,手中柳条划过一道道美轮美奂的弧线,形成环环相扣、层层叠加的大圆圈。

像是用竹篾制作花篮,又像用蚕丝编织锦绣,绵柔无力的柳条,随着李兆廷挥洒,罗织成一张天罗地网。

如青丝拂面,似飞絮沾衣。

弱柳千丝缚,惊鸿照影寒。

垂露折枝,流云过隙,冯素贞只觉得被千叶障目,剑光一闪而过,冯素贞手足无力,被李兆廷抱在怀中。

“娘子,我的剑法如何?”

李兆廷正想做个早操,墙头传来一个轻佻的声音:“真是好剑法!”

冯素贞害羞的挣开怀抱。

“陆小凤,不怕长针眼啊!”

李兆廷咬牙切齿的看向墙头上的红披风,以及标志性的四条眉毛。

(本章完)

第12章 陆小凤摊上事儿了

“陆小凤,我背后给你一闷棍,然后把你打包卖给大欢喜女菩萨!”

李兆廷咬牙切齿的看着陆小凤,喉咙发出狸猫护食的声音,陆小凤觉得自己成了陆小鸡,即将命丧猫爪。

大欢喜女菩萨是江湖第一肥猪,体重约莫半吨,平生有两大爱好,其一是美味炸鸡,其二是俊俏小白脸。

她时常发动麾下势力,抓捕江湖中有名的美男子,或者发布悬赏,雇佣要钱不要命的江湖散客抓捕俊男。

陆小凤这种名传江湖的浪子,送到大欢喜宫,至少有十万两酬金。

想到大欢喜女菩萨的肥硕体态,陆小凤喉咙干呕,吐得昏天黑地。

“李兆廷,你讲不讲道理?明明是你写信让我来金陵,这能怪我吗?现在这个时间,我应该在花家听琴!”

“大门不走,走墙头儿,就算司空摘星登门,他也是走大门口的!”

“真的吗?我不信!”

“要不要打个赌?”

李兆廷的声音充满诱惑。

陆小凤打个冷颤,心说是不是李兆廷和司空摘星商量好了故意做局,一旦答应赌局,立刻输的血本无归。

“不说这些了!你信上说,找我有正事儿,你这家伙有什么正事?”

“请你做个中间人,联系花家的园林工匠,把我的宅子翻修一遍。”

“这就是你抢来的宅子?”

“什么抢来的?这是买来的,这是我家祖宅,我若是做强盗之事,岂不玷辱先祖?我家老头子饶不了我!”

“翻修宅院?”

“当然!”

“装修成什么模样?”

“江南园林,宁静优雅。”

“嘶~~”

陆小凤倒吸一口凉气。

“怎么了?”

“有点麻烦。”

“你哪天没麻烦?”

“我的意思是,花家有麻烦,花家不仅是地产商,还是皇商,与朝廷有很多合作,尤其是……大通钱庄。”

“然后呢?”

“前些时日,大通钱庄最大的一家分店出现了假银票,这些假银票仿造的浑然天成,任谁也找不出破绽。”

“没破绽怎么确认是假的?”

“因为这些银票都是同号,显然出自同一块印版,若大肆刊印,怕是用不了几天,就能把大通钱庄搬空。

若是这件事闹大,周围百姓纷纷去钱庄兑换现银,再加上巨量的假银票鱼目混珠,江南花家很可能破产。

花家请我调查假银票案。

正好,你现在闲着没事儿,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一起去查案,我让花家派来最好的工匠,保管让你满意。

一句话,去不去?”

陆小凤诚挚邀请李兆廷。

两人相识于两年前。

陆小凤去大理游玩,想游览大理最最有名的“风花雪月”四景,然后找一家大酒楼,尽情品尝云南美味。

陆小凤机智百变,武功卓绝,是江湖中最难对付的高手,但是,陆小凤有两个破绽,从娘胎带来的破绽。

其一,晕船,陆小凤上船,就像凤雏到了落凤坡,杨家将到了两狼山,浑身酸软,从小凤凰变成落汤鸡。

其二,毒抗低,原剧情中,几乎每个单元故事,陆小凤都会中毒。

云南最有名的特色是……蘑菇!

陆小凤比较倒霉,吃的蘑菇是没有炒熟的,精神恍惚,陷入幻觉。

恰好李兆廷也在这家酒楼吃饭,看到发疯的陆小凤,猜测这货是吃了没炒熟的菌子,快速给陆小凤解毒。

两人自此成为好友。

陆小凤教李兆廷江湖经验。

李兆廷教陆小凤推理查案。

如何教?

当然是讲故事。

陆小凤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

李兆廷讲述《名侦探柯南》。

在陆小凤的印象中,李兆廷的剑法未必有多么高深,比起江湖绝顶剑客有几分差距,查案却是一等一的。

此次花家出了大事,李兆廷恰好有空闲,陆小凤当然要拉他上船。

“案发地点在什么地方?”

“庐州!”

“庐州?你确定是庐州?”

李兆廷惊得合不拢嘴,庐州发生一桩大案,怎么会请陆小凤查案?

这可是庐州啊!

宋仁宗时期的庐州啊!

文曲星君的转世之身、头顶月牙的超级黑炭、庞太师全家的一生之敌、走到哪儿死到哪儿的煞星、缠缠绵绵到天涯的大宋第一名侦探、永不褪色的表情包代言人、断案时间总是精准卡点的少年包三天包拯,刚好是庐州人!

转念一想,想到了理由。

假银票之事不能闹大,否则会引起巨大恐慌,百姓纷纷去兑换现银,造成严重的挤兑,让钱庄彻底破产。

这个案子必须私下调查,悄无声息抹除痕迹,决然不能透露出去。

现如今的包拯并非手持三口御赐铡刀的开封府尹、龙图阁大学士,而是在书院读书,正在慢慢打怪练级。

除了李兆廷之外,有谁知道包拯的查案能力?从花家的角度而言,请陆小凤帮忙查案是最最便利的选择。

从陆小凤的角度而言,找李兆廷帮忙查案,是他如今最好的选择。

时间紧迫,不便多说。

冯素贞留在金陵,处理宝藏,指挥工匠修缮房屋,暂时脱不开身。

李兆廷和陆小凤吃了顿饭,快马加鞭去往庐州,傍晚时到达庐州。

两人一明一暗,各自进城。

陆小凤找了一家豪华客栈。

李兆廷去城外的寺庙上香。

根据李兆廷的记忆,假银票案是掌柜和名捕内外勾结,建造一座销金窟用于洗钱,印刷作坊是一座寺庙。

李兆廷不会盲目相信“剧情”,但顺着记忆中的线索查案,只要能抓到几条小尾巴,就能找到更多线索。

……

云间寺。

李兆廷身着锦袍,手持折扇,装扮做富家大少,在寺庙东游西逛。

知客僧表示,本寺不是景点,某些地方游客止步,请您行个方便。

李兆廷掏出一锭金子。

知客僧立刻闭嘴。

游客止步。

富家少爷不必止步。

看着李兆廷离开的背影,知客僧眼中闪过阴狠目光,外来人,有钱人,佛祖保佑,把一头大肥羊送上门。

天予不取,反受其害。

“阿弥陀佛!”

知客僧念了一声佛号。

云间寺大致分为两层。

前面是正常的寺庙,左侧文殊殿,右侧普贤殿,中间是大雄宝殿,再往后是药师殿、弥勒殿、临时客栈。

游客可以烧香拜佛,逛累了可以去客栈休息,客栈提供茶水、素斋,价格很便宜,一碗素面只需两文钱。

以临时客栈为分割线,再往后是僧侣居住的禅房,有外来和尚挂单,还有一些贫苦人家,在云间寺借住。

禅房隔离出几个小房间。

这些房间里面居住的是身患传染病的病人,最多的是麻风病,大多是在云间寺等死,几乎没有治愈希望。

麻风病发病后非常恐怖,世界各地因此产生的传说多不胜数,直到二十一世纪初期,人类才攻克麻风病。

在这个时代,哪怕是胡青牛、薛慕华等江湖神医,也只能碰运气。

李兆廷听过两个传说。

一是某地女子多患麻风病,治愈方式是通过阴阳结合,把病症转移到男人身上,当地因此形成走婚风俗。

二是用某种毒蛇泡酒,这种酒可以缓解麻风病,有一定概率治愈。

在李兆廷的记忆中,楚留香就险些遭遇前一种,对方是万福万寿园金家的大小姐,父亲是金家的掌舵人。

哪怕身家亿万,权势熏天,有遍布天下的关系网,号称万福万寿,面对这种近乎必死的疾病也无计可施。

看着“内有麻风病”的招牌,李兆廷脑中思绪万千,不由得停住脚步,恰在此时,山风吹落了一卷佛经。

李兆廷正要拾起佛经,忽然发现前方多了一个温润如玉的俊公子。

温文尔雅,如春日暖阳,姿容体态无可挑剔,好一个浊世佳公子。

他身上有淡淡的百花香气,可惜此地充满药味,冲淡了这股味道。

男人身上有体香,往往会让人觉得有些娘炮、娘娘腔,这位公子却给人一种漫山花开、馨香满园的感觉。

唯独有一点稍稍煞了风景。

这位公子眼神空洞,双目无神。

无需多言,李兆廷已经知道这位浊世佳公子是谁,他就是花家七公子,幼时遭受创伤,导致他双目失明。

“花公子安好。”

“公子认识我?”

“咱们有共同的好朋友。”

“有朋友的人,一定不会寂寞,有这样的朋友,是我一生的幸运。”

“既然如此,为何要来求佛?”

“我不是来烧香的,我有个朋友居住在这里,她的母亲得了疾病。”

“花公子不怕被传染吗?”

“敢问公子姓名?”

“李兆廷。”

“李公子为何在这里?”

“呃……吃撑了,散步!”

云间寺的素面当真不错,两文钱就能买一大碗面,里面点缀青菜蘑菇,面汤鲜美,面条爽滑,滋味浓郁。

李兆廷一口气吃了三大碗。

李兆廷既非唐竹权那种大肚汉,也不是修行横练气功的大肌霸,连续吃三大碗素面,差不多撑到嗓子眼。

实话实说,从某种程度而言,这家云间寺,可以看做是人间乐土。

“李兄喜欢哪一脉佛法?”

“禅宗!”

“为什么?”

“因为达摩最能打。”

“李兄喜欢禅宗武学?”

“我见识过《达摩剑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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