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荡剑式

“额,我输了。”隆多很光棍的承认了自己的失败,实际上从开头几次试探之后,他就预测到这个结果。

若不是中途蛮力硬撑,他早就落败了。

“承让。”奥尔丁顿收回精钢长剑,笑意矜持,云淡风轻,若是拍武侠电影,他这就是一代宗师的风采。

可惜还没收获到众人的盛赞,奥雷诺男爵忽然跳进场中:“奥尔丁顿,换上晚霜宝剑,斗气、奔雷之力全力以赴,我来帮你彻底完成对《奔雷剑》的融解。”

“融解?”

“入门、熟练、精通、掌控、融解,格斗五阶,你的《奔雷剑》已经达到最后的融解阶段,只差临门一脚就能登峰造极了。”男爵解释道。

这和奥尔丁顿理解的境界差不多,炉火纯青阶段就是掌控阶段,破而后立阶段就是融解阶段。

“好!”

他从容应答一声,接过扈从递来的晚霜宝剑,迅速运转斗气、激发奔雷之力。一刹那间速度在奔雷之力的刺激下,已经提升十倍有余。身影闪烁,如同一道捉摸不定的光,向男爵发起迅猛攻击。

“剑盾!”男爵大吼一声,手中宝剑爆发璀璨光芒,在身前模模糊糊组成一道盾牌的幻影。

砰砰砰砰!

奥尔丁顿的所有攻击,都被剑盾幻影阻挡,碎裂的光芒好似火星一样四射。

“枪阵!”

男爵挡下攻击,蓦然挥舞宝剑,那几乎要破碎的剑盾幻影,迅速化作无数道光芒长枪,向奥尔丁顿冲去。

闪!

闪!

闪!

奔雷之力好似沸腾起来,奥尔丁顿挥舞着晚霜宝剑,一边有条不紊躲闪光芒长枪,一边挥剑迎击,破除光芒长枪。每击碎一柄光芒长枪,都有无数星光点点,向四周围飘散,好似梦幻场景。

但这场景中,杀机此起彼伏,让他疲于应付。

看着场中忙碌却不慌不乱的奥尔丁顿,奥雷诺男爵露出欣慰的笑容,手中宝剑再次挥舞:“兽奔!”

随着宝剑的挥击。

四周空气好像都被牵扯,然后就看到四面八方形成一尊一尊扭曲的魔兽光影,有野牛有猛虎有大象有豺狼,光影组成的魔兽虽然僵直呆板,但是动作整齐划一,向着包围圈中奥尔丁顿狠狠发起冲锋。

这边光芒长枪还没彻底击碎,那边魔兽光影已经冲过来,从容不迫的奥尔丁顿迅速陷入必败境地。

但是。

他此时此刻已经进入全新状态,融解阶段的《奔雷剑》,不断融合他脑海中两个世界的各种见识、认知,然后破译出最合理的组合解答。融合、解答,融解,格斗五阶完美诠释了境界含义。

当魔兽光影即将冲撞到他身体时,他蓦然腾空而起,晚霜宝剑从上而下点地,口中轻喝:“荡剑式!”

被奔雷之力裹挟着的初级斗气,为大地所阻挡,迅速壮大、挤压,量变引起质变,然后向外爆炸。

轰!

斗气爆炸没有声音,却有强大冲击波,如波浪快速掠过,那些已经冲撞过来的魔兽光影,以及零碎的光芒长枪,迅速在冲击波的冲击下化作虚无。七彩的光芒,下雨一般向四周围洒落。

剑尖挑地借力,奥尔丁顿在光芒雨中央落地,并稳稳站起来。

“呼!”

一口浊气吐出。

他看向已经停止攻击,并露出微笑的男爵,开口感谢:“多谢父亲大人指点,我对《奔雷剑》的掌握进入全新阶段。”

“你对战斗有着卓绝的天赋,我只是顺势引导而已,十六岁,已经将一门功法修炼到融解阶段,闻所未闻。”男爵忍不住赞叹两句,但很快又板起脸来,“不过,这只是一门剑法而已,你要学习的还很多,记住戒骄戒躁。”

“是的,我不会骄傲的。”奥尔丁顿点头应是。

他虽然不会骄傲,但是周围忽然响起的掌声,还是十分悦耳动听的。

“精彩,真是精彩,男爵大人,以奥尔丁顿现在的水平,已经可以越级挑战真正的骑士了。”佐罗骑士长大声称赞。

“你太强了,奥尔丁顿!”佐治亚跟在佐罗骑士长身后,激动的满脸通红,不知道的还以为下场比试的是他。

隆多摸了摸鼻子,自嘲笑道:“难怪我会输,论及纯碎的剑术,只有男爵大人能稍稍压制你了。你竟然已经达到融解阶段,奥尔丁顿,我修炼了二十年,也没把《澎湃大剑》完全掌控呢。”

“偶有所悟,运气运气。”奥尔丁顿谦逊的说道。

“这不是运气,这是实力的体现,对了,我记得《奔雷剑》并没有什么‘荡剑式’,那是你自己推导出的新招式吗?”佐罗骑士长好奇问道,“最后那一下,人腾空、剑点地,然后引爆斗气,很……拉风!”

“咳咳。”

奥尔丁顿清了清嗓子,迅速给出说法:“修炼到融解阶段,我已经跳出《奔雷剑》的束缚,所以有心改良其中的剑招。在父亲大人的引导下,有了一些灵感迸发,准备仔细梳理《奔雷剑》,改良出《奔雷九剑》。”

“奔雷九剑?”众人讶然。

“是的,融会贯通,将所有剑招变化囊括为九式……当然,目前我只寻得一招荡剑式。”奥尔丁顿一本正经的胡扯八道。

荡剑式的确是灵机一动,但奔雷九剑能不能改良出来,难说。

他看过《笑傲江湖》,小说中有独孤九剑,分别是什么破剑式、破刀式、破枪式等,破尽天下各种武学,却没有什么荡剑式。那是徐克版电影中,编剧脑洞出的荡剑式、离剑式、破剑式、撩剑式等。

但这些对奥尔丁顿来说,都是思路,是灵感的养料。

他灵机一动的新招,想怎么命名都可以,感觉用荡剑式比较有意境,当然,叫破剑式也可以,毕竟破了奥雷诺男爵的《幻影·剑阵》——凡是有“幻影”前缀的功法,都是幻兽骑士才能修炼的功法。

“很好,你若是能改良出《奔雷九剑》,这将是鸢尾花家族的新荣耀,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吧。”男爵拍了拍自己儿子的肩膀,欣慰青出于蓝的同时,不免生出一股“秋风飒飒”的萧索意境。

原来。

比起真正的天才奥尔丁顿,自己也只是个普通人啊。

奥尔丁顿十六岁就可以改良家族传承的功法,自己空活四十五年,连《连珠箭》的改良都做不到。

(本章完)

第68章 水渠计划

一场剑术比拼在众人的惊叹之中落幕。

自吟游诗人、觉醒骑士之后,奥尔丁顿头上又多了天才格斗家的美誉——格斗家是上古时期的修炼体系,在骑士文明诞生前便已经没落,现在已经成为一种形容词,谁能开创新功法,或者改良功法,谁就是格斗家。

当天晚上,父子两人又坐在书房中,开始合计。

“父亲大人,以我现在的实力,越级挑战骑士毫无压力了吧,那么您是不是该考虑一下,捕捉金簇耳猞猁了?”

“你就对金簇耳猞猁这么念念不忘?”

“我对幻兽兴趣很浓,而且,家族也可以开拓更多土地不是吗。”奥尔丁顿对红叶镇周边,有过系统的研究,“我们只要把猞猁林开荒,就能在马蹄河与森林里的另外一条鹦鹉河之间,兴修水渠了。”

红叶镇名为镇,其实相当于县级行政单位,以金雀花王国的官方计量单位,面积大概有一千一百多平方公里。

不过,这里是乡下,大部分居民都是居住在庄园里的农奴,以及少量居住在集市的自由民。

蝴蝶堡是红叶镇的中心,北边有北集市,南边有南集市,东边有新集市,基本上可以管辖所有庄园。在这一千一百多平方公里的面积里,大部分都开垦为农田和草场,外围则被森林所包裹着。

边界位置,有许多堡垒,驻扎着鸢尾花家族附庸的骑士。

红叶镇东边、新集市再往东,是境内主要河流马蹄河,马蹄河蜿蜒流淌一直流淌到马蹄珍珠市。红叶镇西边,就是猞猁林,猞猁林再往西,则有一条大河,因为河道两岸有许多鹦鹉飞舞,就叫鹦鹉河。

马蹄河与鹦鹉河都是多瑙河的支流,理论上在两条河流之间可以开挖大量水渠,灌溉更多农田,耕种大量经济作物,而不是用来种牧草。

而且。

这些开垦过的土地,名义上属于王国公地,但是可以向国王提出购买,花费一笔列弗就能化为红叶镇的领地——金雀花王国一直鼓励贵族开垦土地,只是魔兽随时会卷土重来,难以保证土地安全。

金簇耳猞猁,就是挡住红叶镇开垦土地的一只幻兽,迫使红叶镇变成南北长、东西短的长条状。

一旦捕猎掉这只幻兽,红叶镇就能向西开拓更多土地,把领地变成圆形,以蝴蝶堡为中心,半径30公里左右的圆。30公里距离,只是骏马奔驰二十来分钟的时间,这样一来,随时可以支援任何一处庄园。

“父亲大人,猞猁林的土地可是肥沃的黑土地,一旦将鹦鹉河与马蹄河联系起来,我们能多开垦出至少八百平方公里的农田,每年能获得的利润大大提升,再充实一下农奴数量,便能供养更多骑士了。”

奥尔丁顿不停的诱惑:“这样一来,不出几年我们的骑士就能翻倍,组成两支骑士团,一支驻守领地,一支战场立功,多好啊!”

“好了,我知道了,等你外公到来,我们再谈围猎金簇耳猞猁的事情。”奥雷诺男爵打断奥尔丁顿的蛊惑,“我知道你很想要一只幻兽,但是金簇耳猞猁可不是好选择,野生幻兽的磨合难度巨大,不如你培养霍金。”

“我只是担心,等我晋级幻兽骑士了,霍金还只是一只魔兽。”

“真到那一天,可以去购买已经驯化好的幻兽,还有女武神,你可以继承洁萝露尔女士,也可以去市场上交易一位女士过来。”

骑士文明发展上万年,幻兽、女武神的开发,都已经成熟化、流水化。

不少老牌贵族都会培养幻兽、女武神,然后对外高价售卖,给那些底蕴浅薄的幻兽骑士完成晋级。

说起来幻兽很聪明,女武神更是有人格智慧,但人类都能当奴隶贩卖,何况这些智慧生物。

“我明白。”

“今天你的表现让我大吃一惊,不知不觉你已经将《奔雷剑》修炼到融解阶段,下一步可以重点研究如何改良《奔雷九剑》。另外,若是你有闲心的话,可以尝试先修炼《连珠箭》,在箭术上我们家族始终是弱项。”

“我感觉我射箭也没有什么天赋。”

“先练练看吧,若是真不行,就专研剑法与枪法。磐石家族的《山枪》博大精深,即便是王室传承的《龙形阵枪》,也不一定就比《山枪》更高级。冲锋确实逊色一筹,但山地战、丛林战更出色。”

奥尔丁顿点点头:“我争取把《山枪》的精华吸收过来,然后与家族的《奔雷枪》融合一下,看能不能改良出更适合家族传承的枪法。”

“额……”男爵很想呵斥奥尔丁顿好高骛远,改良功法是这么简单的么。

不过。

想到十六岁的奥尔丁顿已经开始改良《奔雷九剑》,他便把后面的话给咽下去,果断挥挥手:“时间很晚了,回去睡觉吧。”

……

热闹是持续的,第二天轮到小凡尔赛的名流们,集体前来蝴蝶堡。

比起马蹄珍珠市的名流们,带来一些普通礼物,小凡尔赛的贵族很多,名流也很有钱,因此送来的礼物十分奢华。

宫相艾博德·温莎送来的礼物,奥尔丁顿最喜欢,是一件披风,深红色的底色上,点缀着一簇一簇特殊的羽毛。毫无疑问,这件名为百羽斗篷的披风,是魔法装备,激发之后可以释放风系魔法。

它并不能让人飞行,但是从高处跳跃时,可以借助风系魔法滑翔,从而安全落地。

也可以借助风系魔法,一跃十几米远距离。

可以归类为辅助魔法装备。

奥尔丁顿喜欢它不是因为它的功用,而是它的款式很拉风,披在身上,让他整个人的气质立刻上升十个百分点。

“真的非常衬托少爷您的气质呢。”女仆安娜为他细心整理好百羽斗篷的系带,再将褶皱的地方拉平,由衷的赞叹道。

对着镜子照了照,奥尔丁顿淡定说道:“还行吧。”

“少爷您还要把燕翎冠戴上试一试吗?”安娜又问道。

燕翎冠也是一件魔法装备,是小凡尔赛圣殿的大主教赠送的礼物,一顶骑士礼帽,插着高级魔兽白喉大雨燕的尾羽,看上去很华丽。

“不用了。”

奥尔丁顿摇头。

燕翎冠的确也很拉风,但是比起百羽斗篷,有些华而不实,除了节日气氛中可以戴一戴,平常戴头上的话有点突兀。不过不管是燕翎冠,还是百羽斗篷,他都会收纳进瓦尔基里扳指中。

等进入书中海副本,再穿戴整齐,全副武装与魔兽战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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