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人参卖了多少钱?

“放心吧,到时候你都不忍心放了它。”林恒笑了笑,牵着狗走在前面带路。

下城很远,的确得加把劲了。

一口气三个人就走了二十多公里,翻越了十来座山。

“总算是来到大路了。”

林恒感慨一句,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了下来,看着路外面湍急的河水大口的呼吸。

雄霸也爬下来吐着舌头,累的不行了。

“这就是双桥镇?”陈秀兰看着远处的红砖房子好奇的问道,城里她这也是第一次来。

“是的,再走个七八公里就到市区了。”

林恒点头,他走的小路比大路快很多,能节省近二十公里的路途,就是路不好走,得翻山越岭。

“市里的土地就是平坦啊,一望无际。”

林父羡慕的说道,以前都是听说,现在他明白了什么叫做一眼平川。

“从这里往东北走,就是关中平原了,那才是真的平。”

林恒笑着说,太白市市区地势还是有不小的起伏的,只是因为大山看的太多了,才觉得平。

“给你,擦擦汗!”陈秀兰递给林恒一块手帕。

林恒没接,而是把头伸了过去,秀兰犹豫了一下,伸手给林恒认真的擦干了汗。

“吃点干粮,我们继续走吧。”

林父看了林恒一眼,拿出准备好的馍馍递给了林恒和秀兰。

林恒撕了一小块递给雄霸:“赶快吃吧。”

“嗷呜!”

雄霸早就饿了,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

林父瞪了林恒一眼,刚想说话,林恒率先开口了:“要不我们花五毛钱坐个顺风车?这附近经常有驴车下城。”

“不坐,二十公里都走了,还在乎这八九公里?”林父无情拒绝。

“我们走路吧,也不累。”秀兰也摇头。

林恒无语,知道他们是心疼钱。

他也不好说啥,休息了一会儿,继续走,大概又走了两个多小时,才终于到了市区,这时候太阳已经西斜了。

林父看着红砖白墙,人流涌动的街道有些怯场,秀兰也是一样,城里她是第一次来。

尤其是看到那些汽车,穿着花花绿绿衣服的女人,蝙蝠袖,牛仔裤,蕾丝花边,都是农村不曾有的款式。

还有穿短裙短袖的美女,露出了雪白的胳膊和小腿,和保守而落后的山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林父甚至都不敢看人,低着脑袋,目光看着地面。

秀兰双手攥着衣角,也有些怯场,觉得自己的穿着和城里的人差了好多,不时就有人好奇的看向她,让她很不自在。

林恒一把拉起她的手,攥在了手心里:“不要怕,有我在。”

他第一次来城里也是这样的,害怕被人瞧不起,害怕被人异样的目光注视,自然也明白老婆的心理。

秀兰的手心都是汗,被林恒拉住,连忙靠着他,这才感觉到了安全感满满。

现在的林恒则昂首挺胸,没有丝毫怯懦。他对这个地方太熟悉了,因为前世他在这里打了好几年的工,开公司亏了五万块也是这里。

不多时,林恒就带着媳妇和父亲来到了这里的国营收购商店。

“我们来卖货,能联系你们金富强主管吗?我有比较珍贵的货物,而且是他需要的东西。”

林恒看着走上来的员工问道。

“好的,伱稍等。”这女员工看了一眼林恒,转身进去了。

不多时,一个有着小肚子的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打量了三人一眼,目光最终停留在林恒身上:“什么货物?你怎么知道我需要?你是谁?”

“我叫林恒,金主管你要在这里看吗?”林恒笑了笑。

金富强看了林恒一眼,明明是农民打扮,但怎么这么自信,仿佛是大企业的老板。

而且就连他牵着的这条狗都英武非凡。

“这边请。”

金富强笑着伸手道。

到了旁边,林恒将人参拿过来,扒开青苔放在了金富强面前。

“金主管,这15年的人参怎么样?”林恒笑着问道。

“好品质,绝对的好东西!”金富强开心坏了,这的确是他要找的东西,八九年的老人参。

太白山上人参很少,十几年参龄的更是难得,好几年也收不到一棵。

而他是想买来送给一个大领导补充元气的,很急,最近一个月才散布出去的消息,没想到这么快就弄到了。

“九百块怎么样?”金富强抬头看着林恒,给他取了一根烟。

林恒知道他需要这东西,那肯定知道他有用,他怕林恒坐地起价。

“就正常价钱八百块吧,我也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交个朋友。”林恒随口说道。

重生的他知道金富强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值得结交,而且他未来发展还不错,对自己搞养殖有帮助。

林父一听这话顿时有些急了,怎么有你这样卖东西还有往低了还价的,媳妇陈秀兰也有些着急。

“哈哈,那我交你这个朋友了,至于价钱,我说九百就九百,不用讲价了。”

金富强摇了摇头,让人过来处理人参,顺带把他们拿下来的各种货物全部处理了。

而金富强则叫着林恒三人坐下来喝茶,聊起了天,很显然他是想了解一下林恒的底细。

一番交流下来,金富强看向林恒的目光变了,忍不住问道:“你真只是农民?”

“你别误会,我只是不相信你这种见识居然是农民家庭。”说完,金富强又连忙补充了一句。

他说出的一些事情,林恒提出的观点都太犀利了,根本不像是一个农民该有的见识。

林恒摊手一笑:“是的,不过我读过几年书,说的也都是书上的内容。最近准备搞养殖,建设果园,就多了解了一些。”

他对金富强的震惊一点都不惊讶,说的答案也都是来自后世,自然会冲击到他。

而且他本来就是故意的,为的就是留一个深刻的印象。

“这是好事,现在开放了,国家都会支持的,如果有需要可以找我。”金富强又给林恒倒了一杯茶。

他觉得林恒能有这般认知和见识,未来绝对不会平凡,值得结交。

聊了一会儿,手底下的人就将林恒的货物清点好了,清单汇报了上来。

“一共是九百二十一块钱,你看一下。”金富强将清单给林恒过目。

没问题后,他直接从抽屉内取出钱递给了林恒。

林恒把钱递给父亲林绪安和秀兰,林父没接道:“你先拿着吧。”

他被林恒震惊到了,自己这儿子竟然能和一个领导侃侃而谈,难道这才是他的真实水平?

他第一次深刻的感受到了读书的作用,林恒说的那些观点都是他没有听过的。

林恒将钱放进内衣里缝好的口袋,然后道:“金主管,我们这就离开了,再见。”

“等吃个饭再走吧,我马上就下班了。”金主管想和林恒继续聊聊,他觉得林恒真的是个有学问的人。

“不了,等以后有机会吧,我们下午还要回黄潭镇,时间不够。”林恒笑着道。

“那好吧,你慢走,再下来一定要让我尽一下地主之谊啊。”见此,金富强只好将林恒依依不舍的送走。

(本章完)

第15章 光天化日

“你们干嘛这么看着我?”

出了收购站,林恒看着父亲和媳妇问道,从出来之后两人就一直盯着他。

“你之前和那个金主管说的那些都是真的?”

林父忍不住询问道。

“都是书上看到的,瞎编。”林恒随口道。

听林恒这么一说,林父相信了,难怪自己听不懂,瞎编的啊。

“能编成这样,你的书也没白读。”林父点头道,“伱以前怎么就不这样呢。”

听到这话,林恒微微一笑:“以前不懂事,现在明白了。”

以前的他根本就是个混子,怎么会知道这些。这都是上辈子老婆去世之后他在那充满悔恨和愧疚的漫长,孤独的日子中学的。

“现在相信我刘七成是真的黑了吧?”林恒拉着媳妇看向父亲。

“太黑了这狗日的,不下城根本就不知道。”林父狠狠地点头,他本以为林恒在吹牛,但没想到林恒说的还保守了。

不是七百块,而是九百块,这可比上面多了四百块啊,顶得上一年的收入了。

他在心里把那刘七成祖宗十八辈都骂了一遍,平时看起来很和蔼的一个人心居然这么黑。

雄霸:“汪?”

“要勇敢接受新事物。”林恒笑了笑,父母他们就是太保守了,不愿意接触外面的世界。

陈秀兰牵着林恒,心灵砰砰的,她觉得从三天前开始,丈夫就变得越来越自信和沉稳了,让她有了以前所没有的安全感。

“这么多钱,我们可以多买一些工具了,这次盖房子还能盖好一些。”林父有些激动,一千块钱都可以盖砖房子了。

“爸,能借我两百吗?半年后我还你两百五。”林恒看着父亲问道。

要是之前,林恒说这话,林父会二话不说脱鞋就打,但现在他迟疑了一下,问道:“你准备干什么?”

“我准备收桑黄。”林恒说了一句,没有具体解释。

林父看了林恒一眼,又沉思了两秒:“如果你答应未来一年都安安心心的在家里,我就借给你。”

“可以,我保证。”林恒连忙道。

“不可能立马给你,至少你先靠谱的待在家里一个月才能借你,而且每一笔钱都得被我看到用途。”林父盯着他,很显然他对林恒依旧很不放心。

“没问题。”林恒答应,心想刚刚和金富强谈话还是有些作用的。

“那我们现在去批发市场买盖房子的工具,我听人说批发市场很便宜。”林父又问道。

“不去批发市场,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非常便宜。”林恒微微一笑,“不过我们还是先买个饭吃吧。”

“嗯,那就吃个包子吧。”林父说道,怕儿子乱花钱,直接说了具体的食物。

林恒自然明白,钱太难挣了,于是就进去了包子店,一笼包子两毛钱,吃的林父有些心疼,怎么这么贵。

吃完,林恒就带着媳妇秀兰和父亲走到了一个小巷子里,来到了一个大院子前。

门口站着人,看到林恒走过来也没阻止,早就习以为常。

“这里怎么这么多货物?”秀兰好奇的问道,这地方也不是商场,也不是批发市场啊。

“这地方是一个运转中心,一些倒卖客从其他省或者其他市运来的东西,不同的地方价格不一样,自然就能赚钱。”

林恒解释了一句,先带着父亲去了工具区,这里琳琅满目的都是各种工具,柴刀、斧头、刨子,锯子,卷尺等等。

“这斧头多少钱?”林恒对着旁边的售货员问道。

“这一块儿的东西都是八毛,大锯子一块五毛钱。”售货员打了个哈欠,随意的说道。

林父眼睛一蹬,心说好便宜,在黄潭镇这一把斧头要价两块钱还不准还价,这里真便宜。

“有油锯吗?”林恒看了看,询问道。

“有,最便宜的八十块钱一把,还有送两个链条,你要买吗?”售货员看着林恒,变得精神起来。

“买那干啥,用手锯一样的。”林父当场否决了。

林恒也没说啥,只是问个价,等以后自己搞养殖的时候再买。

很快,林父就将东西买好了,十几样东西,包括了卷尺、斧头、锯子等建房子的工具,一共花了15块钱。

“爸,你自己看看,我带秀兰去买点东西。”林恒说了一句。

“去吧,我也给家里其他人买一点礼物,给你十块零花钱。”林父难得大方了一回。

林恒拉着秀兰径直走到了服装区,这里的衣服都丢在摊位上,花花绿绿的一大堆。

这里的衣服都是都是直接丢在摊位上的,都属于廉价衣服,销售对象就是底层农民。

林恒现在也没钱,就只能来这里了。

“我说了我有衣服,不用买。”秀兰不往前走了,想拉着林恒离开。

“不行!”林恒一把将她拽了回来,和自己撞了一个满怀,又弹了开来。

“你走了我也会给你买的,所以你还是自己乖乖挑一套喜欢的。”林恒看着老婆的眼睛,认真的说道。

陈秀兰:“……”

“你这样我回家打地铺了,都说了有衣服,钱留着以备不时之需好不好。”陈秀兰盯着林恒,半威胁半讨好的说。

“没必要,我以后打猎会赚很多钱的。”林恒摇头,很坚决。

哪有女人不喜欢新衣服呢,只是为生活所迫,让她想都不敢想罢了。

说完,林恒就给秀兰挑了一套,一个碎花短袖,一件鹅黄色的针织衫,一条蓝色牛仔长裤,一双黑色黄胶登山鞋。

这个年代衣服款式还没有二十一世纪那么多花样,林恒挑选的也都是比较合适的,太前卫的在农村穿会被人嘲笑。

“走,我们去试一试,我觉得你穿上一定很漂亮,我想看。”林恒不给老婆拒绝的机会,就拉着她到了试衣间。

“你啊……”犟不过林恒,陈秀兰无奈的拿起衣服换了起来,心情有些忐忑。

“放心买吧,这里的衣服很便宜,几毛钱一件,比黄潭镇便宜很多。”

林恒笑着说道。

欣赏老婆换衣服真是一件美事,秀兰的身材没得说,天天高强度的工作让她身上根本没有赘肉,身材前凸后翘。

这样大白天的观看林恒也是第一次,不由的被迷住了,不由的就伸出了手。

“啪!”

“少乱动!”秀兰的脸都红的和苹果似的,虽然两人是夫妻,但这样在明亮的电灯下换衣服还是第一次。

再加上林恒那恨不得吃了她的眼神,更是让她害臊的不行。

“怎么样?”

换完了衣服,秀兰看了一下镜子,又转过身看着林恒。

而林恒却是呆住了,平时老婆穿的都是宽松且色彩暗淡的衣服,今天换上了这碎花短袖,外加蓝色牛仔裤,简直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

她惊人的身材完全暴露出来了,头发虽然只是简单的拿绳子扎着,但是也透露出一种唯美的气质,有种不施粉黛的自然美。

“天呐,太漂亮了!”林恒一把将老婆抱了起来,完全被惊艳到了。

人靠衣裳马靠鞍,那句话果然没说错。

“啊,你放我下来!!”感受到林恒身上的铁棍,陈秀兰一惊,连忙挣扎着从他怀里离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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