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2章 揭露身份

媳妇儿的肚子,真的有了。

但不是郑侯爷的,

而是新侯府建成入住后的邻居家的。

是的,

不需要猜测,

新侯府隔壁所住的,必然还是那一家。

虞吴氏有身孕了,剑圣大人眼瞅着就要有自己的子嗣了。

其实,人这一生,于生活而言,分两种,一种,是自己所向往的生活,一种,是自己所适合的生活;

当这两种生活产生偏差甚至是对立时,人活着,就会很痛苦,演变成自暴自弃,怨天尤人;

但若是能相调相和,那就是真正的幸福;

二者之间有个相粘,

亦像是对联上方的横批,

四个字:

知足常乐。

以剑圣于江湖的地位,就是娶个贵族之女也没人觉得他会配不上。

百里剑在上京的人望以及得官家的看重,就算许一公主,相信不过是会有一些迂腐的官员会埋怨几句于礼数不合;

但民间,必然会传颂这段江湖剑客尚帝姬的美好故事。

尤其是那位最没脸没皮喜欢蹭吃蹭喝的大乾文圣姚子詹,估摸着会一连写下几首诗词来赞美这段姻缘。

剑圣娶的,是一个寡妇,带着拖油瓶般已经记事儿的儿子和一个婆婆。

这种人家,就算寡妇美得上天,光棍汉也会被吓得止步思量的;

虽说婚姻讲究个王八看绿豆,看对了眼,就飞蛾扑火地去成就去成全,多少爱情故事里,书生和小姐之间那叫一个热热烈烈,摒弃一切世俗,爱情,本该是这个模样,但一直到郑侯爷所熟悉的那个年代,其实也摆脱不了现实和铜臭味的遮摆。

尤其是剑圣这种的,儿子不改姓,喊人家婆婆也叫妈,搁乡野里,那就是典型被拉帮套的;

只不过免去了在床铺上遮个帘子,你们俩那头,我这头听着声的尴尬。

可剑圣就是甘之如饴,

刘大虎,眼瞅着长大了,是个实心的孩子,他晓得剑圣是自己的后爹,却打心眼儿里将剑圣当自己亲爹对待;

虞吴氏,手脚勤快,白天在作坊里上工,回到家,也是会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

就是那老婆婆,也是每日都扛着扫帚去街面扫地,每月的银钱和她发下来的米面,也都是交到家里的,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自己已经占了这“半女婿”的光了,可不能再瞎了心地给自己留棺材本。

她日后要是走了,得空,寻个竹席裹个一遭也就是了。

闲暇时,她也会做一些针线活,纳鞋底,这衣服鞋子,先是自己这女婿得做好,再做自己孙子的,顺序,不得乱。

这一家子,虽是小门小户,可大的小的,都活得通透自然,晓得本分,这日子,才能过得惬意舒服。

也无怪乎剑圣喜欢这个媳妇儿,喜欢这个院子。

曾经,他的心很高很高,现在,他只想有个家。

肚子显怀后,

虞吴氏就被作坊里内退了,

老婆婆听到这个,还吃了一惊,

天呐喽,

这才刚显怀呢,搁以前,还不是照样下地干活忙里忙外,哪里有那么矫情?

虞吴氏也是这般觉得的,她不是那种掉钱眼儿里的女人,丈夫一份银钱,婆婆那点补贴补贴,又是标户,每月都有米面粮油下发,就算没了自己那份工钱,日子也是能过得安逸的;

但奈何自己家里俩男人,一大一小,在吃食嚼用方面,可谓是真正的“不遗余力”。

刘大虎在剑圣的要求下,几乎顿顿吃肉,而且猪肉还不行,得吃牛羊肉。

这年头在晋东,羊肉还好,毕竟有雪原的贸易在,但牛肉可不好弄,很多地方食牛肉是犯法的,但侯府体恤百姓,侯府门面下有一户牛肉铺子,准许贩售,但价格,那是真的不便宜,就是将校家里,也只是想那一口了,去让家人切一块卤牛肉回来,再切成薄薄的一片片,用来下酒。

但就是这样,刘大虎也没少吃牛肉。

这半大小子吃垮老子,是真的不假。

至于自家男人,

虞吴氏以前尝试过几次,发现自家男人,吃杠头吃馕喝粥,都能很自然地吃下去,但给他吃些好的,他也能很自然地吃下去。

侯府酒铺的酒,餐馆那里打包来的菜,自家男人吃得也很自然。

足以可见,

自家这个男人,是会吃的。

清楚这个之后,心疼男人的虞吴氏怎么舍得克扣自家男人的伙食。

所以,

这个家,每个月的银钱收入,吃食方面就能抵得个七八。

也因此,一旦自己没了工作,这日子水平马上就会下降,她去求了工坊里的头头,然后头头的回应让虞吴氏整个人都愣住了。

头头说,侯府爱护子民,照顾工人,所以怀孕的女工,银钱照发,在家养胎等待生产就是。

这天底下,竟然有这般好事?

再去问别的女工有身孕了为何还在照常上工不等肚子大得实在不行了绝不回去待产?

头头说是他头头的头头的意思,准备进行试点,你是幸运的,就先抽中你了。

虞吴氏带着幸福和疑惑回到了家,和自己婆婆说了这事。

那会儿,

男人去城门口上值了,刘大虎还在学社了,

婆媳俩一人一张小板凳,

坐在院子里,

互相看看,

再一起瞅向隔壁,

隔壁,是侯府。

再互相看看,

然后再瞅向侯府。

婆媳俩是妇道人家不假,

婆婆不识字,虞吴氏进作坊后识了一些,刘大虎每晚练字时,她也会在旁边一边织着衣服一边默默地看默默地记;

大道理,她们不懂的,大世面,她们也没见过;

但这并不意味着婆媳俩傻。

当初在雪海关时,自家小院儿就在伯爵府隔壁,一开始,婆媳俩还以为是运气,分配到了这个位置,那感情好,可以沾一些伯爵大人的福气。

后来,

刘大虎去学社,

虞吴氏去上工,

婆婆去城守府下的一个衙门里当职扫地,

接触外头的人多了,闲谈时,当对方得知自家住处时,对面往往会惊呼,甚至还会默默地探询自家的底细。

那时候,婆媳俩只会笑着说只是运气好,运气好罢了;

等到了奉新城,

婆媳俩从雪海关迁移进来,

咦,

竟然还住在侯爵府隔壁!

等新侯爵府建起来,

上头通知他们要搬房子,换一个住处,

到地方一看,

好家伙,

竟然又是侯爵府隔壁!

到这个时候了,婆媳俩怎么可能瞧不出事情的不对劲?

婆媳加刘大虎之间,知根知底的,那么,唯有……

“妮儿啊,他不说,咱就当不知道,咱就给他把家里拾掇拾掇好,把日子过得安乐就行了,咱女人呐,要是没那个眼光见识,那外面的事儿,就由着男人自己拿主意吧。”

多年媳妇儿熬成婆,作为上一代的胜利者,自然是有经验的。

“娘,我只是,我只是担心他为家里的这份日子,去涉险,去搏命。”

说着,

虞吴氏又情不自禁地将目光瞅向隔壁。

婆婆伸手轻轻拍了下媳妇的嘴,

严肃道:

“傻丫头,你的差事怎么这般轻松,肚子大了还能在家白领工钱?就是以前在作坊里,你也可曾被欺负过被劳累过?

我啊,这老胳膊老腿的,还能提个扫帚去扫地,那些健妇有些想要这个活计还不得哩。

大虎在学社,教习们多关照啊,还陪着侯爷出去见过世面了。

不说这些了,

单说从盛乐城开始,到奉新城这儿,这几年的安生日子,以前我那儿死得早,你我娘俩可曾真想过日后有朝一日能过得这般舒适平稳?

俗话说得好,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人家养你一家,你就得把命给人家豁出去。

侯爵府,对咱们,对这些一路跟随过来的老百姓,不薄啊,娘我这辈子,可就不曾见到过这般好的衙门。

妮儿,做人,咱等讲良心,不能忘了做人的本。”

婆婆叹了口气,

道;

“其实,我早就察觉到不对了,不光光是这房子,只要侯爷不在城里,他也就不在城里,你说,侯爷带大军出去打仗,他跟着从军出征这没什么,有时候侯爷不是去打仗了,他也不在家,也是跟着一起去了。

罢了罢了,

不说这个了,

咱就装个糊涂,日子,好好维系过下去吧。”

……

“东西准备好了么?”

“准备好了,主上。”

四娘对郑凡点头道。

在其身后,公主和柳如卿二女手上都提着一些礼品。

“行,咱去走邻居。”

“主上,我们就这般大大咧咧地去?”四娘问道。

“哦,是老虞要请我的,没事儿,有些事儿,也是时候该说开了,也不可能瞒一辈子。”

“这是剑圣的想法?”

“嗯,他现在应该是瞒不住了,既然瞒不住,就不用再瞒着了,再加上大虎也渐渐长大了,以后得留我身边当个亲卫的,也避不开他了。”

最主要的原因是,剑圣看开了;

同时,

剑圣应该也是在做着一种安排。

这次入京,关系到国本之位,和以前陪郑凡去燕京完全不一样,所遇到的凶险,可能也大很多。

媳妇肚子有了,他得尽到最好的责任。

“这倒是。”

“对了,带上天天。”

“干爹,干爹………”

天天自己小跑着过来了,在其身后,一只狐狸一只黑猫屁颠屁颠地跟随着。

郑凡弯下腰,

将天天抱了起来,

“哦豁,沉了啊。”

天天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现在话可以说得利索一些了,但整个人看起来却越来越像福娃了。

不过,

小孩子小时候胖乎乎一点,等长大了,眉眼开了后,只会更好看。

就是这皮肤,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嫩。

郑凡记得范正文府里曾有十二朵金钗的说法,自己也曾亲眼见过那些莺莺燕燕,要是将天天放那里去,保管在卖相上不会比什么劳什子贾宝玉差。

不过这也只能想想而已,老田的儿子被自己养成贾宝玉那种货色,莫说老田知道后会如何,他这个干爹自己就先受不了。

天天现在已经在开始读书认字了,

瞎子和四娘隔天抽一段时间来辅导文化课,薛三则来负责上体育课,这个年纪,直接练武不合适,太揠苗助长了,但可以先做一些准备了,就像是当初的剑婢一样。

对天天的天赋,郑凡是有信心的,毕竟是老田的种。

但,反正,郑凡这个干爹也不奢望自己这干儿子长大后成为什么绝世高手来保护自己,最起码,有一些自保的能力。

抱着天天,

带着大老婆加两个小老婆,郑侯爷自侯府侧门而出,直接来到了剑圣家门口。

剑圣家的院子门,自然不可能和侯府的门紧贴着一起开,但侯府毕竟大,贴着之后,再特意开个侧门,又可以方便进出,又能隐人耳目。

设计时,

瞎子在图纸上对剑圣家小院子的标注是……侯府保卫科。

到门口时,天天从郑凡怀里下来,束手自己站好,这叫叫门礼。

其实,贵族不贵族,不在乎家里金山银山的高低,也不在乎吃什么喝什么的层次讲究,而是那种不经意间自然而然的习惯。

“呵呵,谁教他的?”郑凡笑着问道。

“回主上的话,是瞎子教的。”

“嗯,挺好。”

“咚咚咚,咚咚咚。”

公主上前敲门,敲门,得有规矩,三下得停顿一下,连续地敲,就是鬼叫门了。

“来啦,来啦!”

里面传来刘大虎的声音。

今儿个学社放假。

刘大虎打开了门,首先看见的是一个漂亮的大姐姐,真的……好漂亮啊。

公主对他微微一笑,

刘大虎感觉自己整个人都飘起来了。

倒没什么坏心思,纯粹是出于少年郎的一种对美的赞叹。

刘大虎以前没见过公主,确切地说,是没面对面这么近距离地看过,再加上压根就没想过公主会提着糕点来敲自家的门,所以完全没往那方面想。

但待得公主侧开身子,让自家相公显露而出时,

刘大虎的嘴巴马上张大,

“噗通”一声,

跪伏在了地上。

一开始,是双膝一起下跪的,但马上,又收起一只脚变成单膝下跪,行了军中之礼:

“参见侯爷,侯爷福康!”

在学社里时,刘大虎就见过几次侯爷,但不真切,而且那时候晕乎乎的,见完回来后,还真不记得侯爷长相了。

后来,自己有幸跟着侯爷一起去颖都,虽然一路上自己这些学社少年们只是为侯爷洗澡烧水,但一个个的都格外激动。

大家每天最期待的,就是每次侯爷进出时,一起极为标准有力地向侯爷行礼。

其实,

刘大虎不知道的是,这几年侯爷可没少进他家的门,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选择他家里人不在家时,实在避不开的话,郑凡也会让四娘给自己随便易容两下。

谁叫剑圣喜欢这白龙鱼服的调调呢。

“起来吧,你爹在家吧?”

“在……在的,侯爷。”

郑凡点点头,走了进去,四娘领着俩妹妹跟着一起进去。

“哥哥,我扶你起来。”

反倒是天天,留在最后头,跑过来,搀扶刘大虎。

刘大虎脑袋还有些晕眩呢,顺势起身时没能站稳,在此时,一只狐狸和一只黑猫扑上来,四只爪子加一双小胖手,一起将刘大虎提溜了起来。

“额……”

刘大虎站稳了,看着天天,又看了看那两只宠物。

天天伸出手,

刘大虎犹豫了一下,伸手牵起天天的手。

“哥哥,我有点饿了。”

“哦,家里有点心,我给你拿,我给你拿。”刘大虎是不知道天天的真实身份的,但既然是侯爷带着一起的,那必然是贵不可言。

“哥哥,你家,你家有龙椅么?”

“………”刘大虎。

……

进了小院儿。

剑圣正拿着碗在喂着鸡,哦,还有一只鸭。

看见郑凡来了,剑圣丝毫不意外,因为是他请的,道:

“来啦。”

“嗯,来了。”

“谁来啦?”婆婆在里头喊道。

“家里来客了?”在卧房里躺着的虞吴氏也走了出来。

婆婆看见郑凡,只觉得有些眼熟,但又记不起来了;

虞吴氏则搀扶着婆婆。

郑凡恭敬地行礼:

“见过太夫人,见过嫂夫人。”

其身后,

三个女人一起行礼:

“见过太夫人,见过嫂夫人。”

行礼,不算啥的。

就是最眼高于顶的公主,也觉得这个礼行得很值。

行个礼,就能换一个剑圣在自己丈夫身边保护,多少贵女能把腰给行断喽也在所不惜。

“哟哟哟,这,呵呵呵。”老婆婆这辈子还没怎么被这般受过礼呢,“这后生,好俊啊,这三位……”

“贱内。”郑凡回答道。

“哟,这可是好福气啊。”老婆婆笑道,同时,言语里,已经有了些许的不安,她将目光投向剑圣,问道;

“那个,朋友来了,不介绍介绍?”

这时,

四娘和公主上前,一个搀扶着老婆婆,一个搀扶着虞吴氏。

未等剑圣开口,

见那边搀扶稳了,

郑凡自己开口道;

“老夫人,嫂夫人,咱是邻居。”

“邻居?”

即使婆媳二人隔三差五地就会情不自禁地向一墙之隔的侯府望一望,但真不会想到侯爷会这般进自家的门,还对自己行礼,所以老婆婆习惯性地开口问道;

“哪个标的?”

标户,分组。

三百户为一标,战时出三百兵;闲时可做工可种地,平日里也会有钱粮以及各种补贴自侯府下发,是侯府治下的生产生活和战争单位。

“还没入标。”郑凡回答道,随即,他也不卖关子了,直接点命身份道:

“老夫人,我姓郑,叫郑凡。”

“哦,郑家后生,可是西边那个标郑老三家的孩子?听说郑家那位在军队里当将军哩。”

“………”郑凡。

这时,虞吴氏忽然一怔,好在四娘搀扶着她,却留意着她的脉象,不至于受惊动了胎气。

“我和你家那个婆子,可是一起扫………”

虞吴氏马上伸手拽了拽婆婆的衣袖;

“你扯我干甚,好好的衣裳,可别扯坏了。”

“娘,这是侯爷,是侯爷!”

“哦,名字叫侯烨啊,郑侯烨,郑老三家的孩子里……郑侯爷!

侯爷!

哎哟,我的亲娘嘞!!!!!!!”

老太太身子一软,得亏公主搀扶着,否则就直接瘫地上了。

“搀扶老夫人和嫂夫人先回屋缓缓吧。”郑凡对四娘和公主道。

随即,

郑凡看向剑圣,

剑圣应该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幕,叶公好龙,真看到了,还是被吓得惊呼。

“请柬上说,是吃孩子的百日酒,可孩子还在嫂夫人肚子里呢。”郑凡笑道。

剑圣开口道:“在肚子里,也差不多百日了。”

“您说得很有道理。”

“上旬见有宣旨太监进了你的侯府,到底什么时候动身,我想回来时,能赶得上我孩子出生。”

郑侯爷点点头,

道;

“下月初一。”

奉天子诏,

入京!

………

晚上还有,莫慌!

(本章完)

第663章 剑圣一剑

院子里,

一只狐狸和一只黑猫正追着一群鸡跑,

一只鸭站在外围,大仇得报般地摇摆着身子:

嘎嘎嘎!

郑侯爷和剑圣坐在小板凳上,二人面前的一张方凳上摆放着瓜子、花生和一些果脯。

柳如卿在旁边用小炉子煮着茶;

客人带来的礼,不能见面开,所以,郑凡提过来的东西,都被整齐放置在了屋内的桌上。

瓜子和炒花生等零嘴吃食,是老婆婆吩咐刘大虎快步跑出去买回来的;

她自己,

在度过了一开始的腿软期后,

马上提了篮子去买了很多菜回来。

现在,

老婆婆正蹲坐在角落里杀鱼,似乎是想故意显摆一下一样,一把菜刀使得那叫一个利索。

天天则和刘大虎坐在一起,刘大虎将自己以前玩的木刀木剑这些藏品都拿出来给天天选。

这些,都是剑圣以前为他雕刻的玩具。

但现在,他不用木刀的,开始练真刀。

是的,

他爹是剑圣,练的,却是刀。

因为大家伙,都练的是刀和马术,为了以后入军伍上阵冲杀做准备,剑那玩意儿,说实话,除非你坐到类似平西侯这个层次,用一把剑摆摆阵仗指挥指挥亦或者是能练到李良申那个层次,用剑依旧可以在千军万马中冲杀;

否则,

还是老老实实地练刀吧。

天天是要跟自己的干爹一样练刀的,这一点,天天很是笃定,所以他选了一把木刀,拿在手里。

“谢谢,哥哥。”

“嘿嘿。”

刘大虎对这个年画儿里一般的小孩也很是喜爱。

厨房内,

“你有身孕,我来做吧。”四娘说道。

“瞧您说的,这才几个月,不碍事的,哪里有那么金贵,以前时,女人肚子快生了还得下地干活哩。”

“那可不一样。”公主开口道。

你肚子里的,可是剑圣的种。

每个人,都有自身的局限性,就比如公主,出身高贵,血统高贵,自然就带着一些习惯。

言外之意,其实就是,别人是普通孩子,你这个,不普通。

她清楚,剑圣如果有了这个孩子,那剑圣就相当于被完全绑定在奉新城绑定在侯府隔壁了。

这样一来,不仅仅是自己夫君这一代,甚至自己的孩子们,也能享受到剑圣的庇护。

当然了,公主不会傻乎乎地把“血统”“身份尊卑”给放在嘴边,就是在侯府里,她也会刻意地去淡化掉它,因为她的丈夫,出身自黔首。

而且,她能清晰地感受到,她丈夫对血统的……不屑。

“哪有什么不一样,我男人说,女人有孕时,多活动活动对生产有好处。”虞吴氏说道,“再说了,您二位是真正的大贵人,哪能让………”

“噔噔噔噔………”

四娘开始切菜,菜刀在砧板上划出了残影。

“………”虞吴氏。

这位贵人,是真的很……很会做菜啊。

“烧火吧,先炒俩菜给爷们儿们沾沾酒。”四娘说道。

“好。”

虞吴氏坐到灶台后,引火,烧灶。

公主见状,坐到她身边。

“不不不,这里脏,贵人,这里脏。”

“没事,没事,我这辈子还没烧过灶呢,我想烧。”

这倒不是假话。

当然,另一个原因是,公主不想自己什么事都没得做,太显尴尬。

……

“这一次,家里头,都料理得差不多了。”

郑凡一边嗑着瓜子一边说道,

“雪海关和镇南关那里,柯岩冬哥一万正军,金术可两万正军,已经都落实了。”

正军,是不包括辅兵的,也就是实打实地可以拉出来野战冲锋的正规军事力量。

一万摆在雪海关,绰绰有余了,不说雪原上现在一盘散沙,就是再冒出野人王第二,柯岩冬哥在不得侯府军令之前不外放一兵一卒,靠一万正军,加上城内的民夫辅助,就算再多的野人,想短时间内攻破雪海关也是不可能的。

金术可那里要面对的是楚人,压力会更大一些。

荆城那里,其实有一支人马驻扎,那是前哨站,北面,也就是上谷郡的尾端,就是镇南关,给金术可两万兵马,在确保镇南关不容有失的前提下,还能犹有余力地去伺机根据侯府的需要去搞一些事情。

这两处关隘,可谓晋地之重;

当年和南门关,并称三晋之地的三大雄关。

其实,比起当年在雪海关的战事,以及在镇南关下曾双方近百万大军对峙厮杀的阵仗,眼下侯府对这两处的军事布置,其实真的上不得台面。

但真正的打仗向来不是堆棋子的游戏,雪海关那儿先不提,基本稳妥的,镇南关那里,一旦楚人有异动,侯府所在的奉新城,随时都可以派出援军。

而如果侯府这里的力量无法牵制住楚人了,那么自然会马上向朝廷请求援军,接下来,就是再来一场国战呗。

而奉新城这里,

总计有三镇兵马。

一镇是梁程亲领的两万铁骑,最精锐的骑士,最好的战马,最精良的甲胄,最锋锐的兵器,这两万骑,可以说是平西侯府的真正王牌!

用梁程的话来说,这支兵马的战斗力,绝对不比当年同等数目的镇北军靖南军正军差,而且是那种未曾经历这几年战事没有补过新兵的战斗力。

梁程这支兵马,可谓是晋东之地真正意义上的纯机动性的野战力量,用于警惕四周,随时准备去救火。

而后,就是拱卫奉新城外围的苟莫离和丁豪的那两镇了。

丁豪的一镇,其实就五千正军;

苟莫离那一镇,则有一万余。

奉新城内的守军,各路衙门以及王府护卫,则是单独有一个体系,名义上,薛三和樊力是主官。

相较而言,

当初宫望和颖都有小动作,多吸纳钱粮,也是有难言之隐的,甚至,可以说是被迫的。

因为侯府才给他一万正军的兵额,也就是说,他宫望的兵马额度,比以前还小了!

公孙志那边也是一样,也是一万的额度,虽然他们的兵马事实上不止这么多,但补给给你卡死了,你也很难扑腾得开。

且侯府这边利用标户制度,强行进行整合和摊派,将他们的老底子也掏去了不少以充实其他镇,这是明明摆摆地在挖你墙角,阻塞你的发育。

不过,

公孙志一直很淡然,他是燕人,他心态好;

再者,早先时候已经和李豹之子决裂过一次了,总不可能再决裂侯府一次吧?

李豹之子当初是没能力弄自己的,但现在头顶上的侯爷是真能砍自己脑袋的!

最重要的是,再有什么心思,自己岂不是三姓家奴了?

宫望被敲打了一次后,也成了受。

对此,瞎子和梁程曾专程在春天时去找过他们,促膝长谈,进行劝慰。

现在晋东,正在着力发展,大家先勒紧裤腰带,吃点苦,共克时艰,以后,大家伙肯定还会有发展的云云。

宫望和公孙志的反应自是拍着胸脯表示理解了侯爷的精神,并愿意无条件地服从侯府的一切决议。

所以,

现如今账面上来看,

不算奉新城守军的话,其余七镇,合算起来,有不到九万的正军。

基本都是标户,吃饷家里人也能有标户福利可以吃。

成本上来说,

雪海关和镇南关,分别是对雪原和对楚国的榷场所在,类似于后世的海关,明面上要交给侯府的税收除外,暗地里也就是潜规则下的油水,已经足以抹掉他们的成本开支了。

奉新城这边,丁豪和苟莫离麾下兵马,属于半训练半生产的状态。

所以,真正的“飞地”养兵,纯开销,也就梁程的那一部加上个禁止他们自己伸爪子的宫望和公孙志。

现如今,大规模的春耕早就完成,等到秋后,晋东的百姓们就不用再吃那土豆糊糊了,大家的日子,侯府的财政,也能稳步向好。

白地也有白地的好处,没地方大族给你掣肘,土地全是侯府的,不,是国有的。

近乎一切作坊,都是侯府旗下的;

这里的百姓种地,相当于全是侯府账册下的军屯地。

另一个时空里明太祖弄出了卫所制,后来被弄成了笑话,被人觉得不切实际,但其在建立之初时,其实是很有效果的,只不过后来卫所田地被各路势力权贵侵吞霸占,生产资料的被剥夺最终才导致卫所的堕落,而这些,在目前平西侯府这里,在晋东,还完全不是问题。

也就是说,尽管养了这些兵马,但却不是侯府现在所能做的极限,因为现在没必要去做这个极限,家底子还很薄,没必要去透支自己。

等到真的要打仗,且兵马不足时,再以正军为骨干,征发仆从兵就是了。

现在的要求就是,够用,够自保。

然后,

努力种田,努力发展商贸,努力发展作坊,

将晋东打造成一个战争潜力……

哦不,

是百姓的乐土。

当然了,现在郑侯爷出门,也能吹嘘个自己麾下有十万铁骑,遇到什么矛盾,也能摆出一副你得给本侯一个交代,否则就是本侯咽的下这口气,本侯麾下那十万儿郎也不会答应!

这十万里,真的抵得上镇北军靖南军那种素质的,打死也不到四万,多集中在梁程和金术可那里。

但,

吓唬吓唬人,也足够了。

“你与我说这些,我也不懂,不过,我也算是听出来了,这段时日来,晋东,经营得很可以,这块地方,这里的百姓,我的家,

都可以不在受战火的侵袭。”

郑侯爷点点头,道;“这自然是没问题的。”

“那就好,另外,还是多说说这次进京的事吧。”

军务方面,剑圣真的有自知之明了。

“进京的事,其实我有很多想法,但能说出来的,其实没有。”

“没有?”

“嗯,因为除非会涉及到我的利益,侯府的利益,晋东的利益,而其他方面,我没资格也没有余地去置喙。

大概的样子就是,

我和你,带着一帮人,进京了。

路上经过历天城,然后我们就和老田同一路了。

然后就一起进京,

再之后,

差不离就是老田坐着我也跟着在后面坐着,

老田看哪个皇子不爽我再去废掉哪个皇子,

老田说啥我就附和啥,他点头我也嗯嗯嗯。

嗯,

差不离,

就这个样子吧。”

剑圣皱了皱眉。

“您怎么了?”郑侯爷问道。

“忽然,不想陪你去了,有点丢人。”

“………”郑凡。

剑圣看向了屋子,

道;

“我很想陪着她,真的,郑凡,你该早点要个孩子了。”

“………”郑凡。

“以前我不觉得,但现在,我心里有了真正的牵挂,我很,开心。”

“………”郑凡。

剑圣随即又叹了口气,

道:

“但我真的怕你死了,因为你真的在有些时候,很倒霉,我至今都无法想象那一次下雨天,投石车的石头,是怎么隔着那么老远能砸中骑着马的你呢?”

“………”郑凡。

“你如果死了,这个院子,就不得再平静了。”

“其实,以您的本事,带着家人去隐居,日子,不会过得很差。”

剑圣摇摇头,

道:

“但那不是我想过的日子,也不是他们想过的日子。”

呼,

您说话能不大喘气么?

吓得我还以为你撂挑子不打算陪我进京了。

“郑凡。”

“您说。”

“我很担心,你们燕国的皇帝,还没打算停歇下来。”

“呵呵,再打能打哪儿去?雪原现在像是一窝子鹌鹑,楚国又刚打过,乾国三边兵马,就是和楚国在东南掐架也没调走。

陛下再不满足,总不能豁出命了日子不过了现在去打蛮族吧?”

剑圣闻言,不再言语。

对自己不擅长的领域,他不会说太多,因为以前的经验表明,他只会误事。

“咳咳………”

公主跑了过来,问道:

“相公,可以上菜了么?”

郑凡点点头,

道;

“就摆这儿吧,再拿几张椅子凳子的,大家围着一起吃。”

一顿饭,

郑侯爷一家吃得其乐融融;

剑圣一家尽可能地配合装作吃得其乐融融;

总之,

其乐融融的一顿饭之后,

郑侯爷也没多留,带着老婆孩子告辞了。

老婆婆本意想送送客人,

忽然意识到,

没法送,

就住隔壁!

等郑侯爷走后,

小院子里,

那群先前被狐狸和猫欺负狠了的鸡开始疯狂地追着那只鸭跑;

虞吴氏回去躺着歇着了,老婆婆收拾了碗筷,什么也没问。

在这一点上,婆媳俩之前就达成了共识;

当然了,今天侯爷亲自上门后,她们更坚定不问男人的事。

男人,有男人自己的脑子,有他的想法,有他的思虑,她们作为妇道人家,不便去多问什么。

虽然,

她们并不知道,绝大部分时候,剑圣其实没什么想法和思虑;

大彻大悟的剑圣,

现在只负责用剑杀人,并不负责动脑。

不过,老婆婆还是提醒了一句:

“可别忘了回礼。”

人家给你送礼,你得回礼。

虽然老婆婆不懂得孩子没出世就办百日酒是什么个道理,但既然以这个名目办的,人也上门带礼了,甭管轻重,甭管人是不是侯府,都得回的。

剑圣点点头。

刘大虎喊道;

“天天说他喜欢吃沙琪玛哩。”

“就那个干硬的点心?”老婆婆问道。

“对哩。”

“那这会儿赶紧去买,今儿不送,明儿一早送去,记得多买点儿,不用多金贵,侯爷不看重这个,但得注重个热络,东西得多,带筐子去买。”老婆婆对剑圣吩咐道。

“好。”剑圣点头。

然后,

剑圣取了箩筐,扁担,则是龙渊。

扛着扁担,

剑圣出了门。

刘大虎赶忙追了出去,跟着剑圣。

父子俩走在路上,

刘大虎不时地抬头看一看自己的爹,却什么都没问,只是脸上傻呵呵地笑着。

“傻笑个啥?”剑圣问道。

“爹,你真厉害。”刘大虎说道。

任何一个父亲,当能让自己儿子为自己感到骄傲时,都是很愉快也很满足的,剑圣,也不例外。

虽然,

儿子对自己的骄傲,中间有一个叫郑凡的东西做了个媒介。

“还好。”剑圣很谦虚。

“爹,你是不是侯爷身边的秘密亲卫啊?”

“嗯?”

“我们有个同学的父亲,就是侯爷身边的亲卫,穿飞鱼服的,他可神气哩。”

刘大虎进学后,学社也分了班。

相当于普通班和未来将校培养班。

用瞎子的话来说,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平西侯府下的黄埔。

那里的孩子,其父母,很多都是军中的将领亦或者是侯府里头的人。

剑圣忽然想到了这一点,

他之所以这次让郑凡登门,宣告了关系,一是为了给家人以一个真正的保障,二则是,他觉得,自己不能那么自私了。

他可以给自己的儿子一个美好自信的童年,

但他没有,

他喜欢岁月静好,

但他的儿子,

在那时却得在街上遇到同学时,主动牵起那会儿在养伤,拄着拐的自己,大声喊自己爹,生怕别人不知道。

儿子很懂事,这不假;

但他,

本可以成为他在学社里向同学炫耀的资本,可以让他更开心的。

说到底,

以前,

还是自己自私了。

这时,

刘大虎问道;

“爹,你在侯爷身边,见过剑圣大人么?”

“呵呵,见过。”

“我也见过哩,上次和侯爷一起去颖都,我见过剑圣大人,只不过戴着斗笠,看不见脸,但我们都觉得剑圣大人好厉害,是世间最强的剑客。”

“哈哈哈,那是当然。”

“爹,你还没回答我哩,你见过剑圣大人的真容么?”

“儿子,你想见么?”

“想!”

刹那间,

被当作扁担用的龙渊即刻出鞘,

化作一道红色的游龙直冲云霄,

强横恐怖的剑气,

拔地而起,

震撼了整个奉新城的气机!

一时间,

一道道黑影从四面八方涌来,这里头,有侯爷的亲卫,也有暗桩和军中探子,都是负责保护侯府和城内安全的高手;

当他们发现这骇人的剑气时,当即以为有强敌入城,马上向这里快速赶来。

包围这里后,

这其中,

不乏有人见过剑圣真容,

当即,

有人跪下问道;

“大人,发生何事?”

“大人,可有刺客入城?”

“大人,刺客在哪里?”

空中,

龙渊还在翱翔,

划出一道道绚烂的剑气彩虹。

地上,

虞化平负手而立,

淡淡道:

“无事,只是我儿子,想见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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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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