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又一个要收徒的

等到拳头上火辣辣的疼痛感褪去,海玥这才漫步,朝着按察使司衙门外走去。

一路上思索的,仍旧是“诡梦”。

古代南方的民间信仰和迷信习俗本就盛行,邪祭淫祀极多。

这是多重原因造成的,比如地理环境,热带及亚热带的气候,茂密的原始森林,毒蛇瘴气,台风洪水,种种因素都容易引发人们对自然的敬畏和神秘化,促使百姓通过祭祀来祈求平安。

还有文化的融合,少数民族本就多巫术、祭祀、鬼神信仰,各族交融的过程中,迷信习俗也互相借鉴。

可这个迷雾村子的传闻,似乎已经超过了一般的习俗,有着明确的指向性。

“十三郎!”

正想着呢,闵子雍迎面而来,显然是恭候多时了。

海玥直接道:“陆舍人没有过问绑架案的详细。”

“好!”

闵子雍顿时松了一口长气,脸上露出笑容来:“东翁正与王提学一起,十三郎随我来吧!”

这是投桃报李,海玥其实不太需要,但又不好拒绝,跟了上去。

两人到了府衙的另一座后院,就见吴麟正在品茗,对面坐着一位儒雅清秀的文官。

三十几许,穿的已是四品官袍,衣襟上绣着云雁补子,腰间系一条素色丝绦,举手投足间透着一股书卷气。

此人就是广东按察司副使兼提学王世芳了,他出身太仓王氏,族中有个叫王世贞的,大名鼎鼎。

海玥上前见礼,王世芳稍作打量,颔首道:“本官看了你两试文章,十七龄得此锦绣文章,恰似昆山片玉初现,他年定成荆山之璞啊!”

海玥心想这夸的是我么,我那文章海纳百川,身为进士出身的提学,不至于看不出来吧,再瞄了一眼坐在边上抚须微笑的吴麟,作揖道:“学生愧不敢当!”

“呵呵!不必谦逊!”

王世芳抚须一笑,开始考校起学问来,言语间已经流露出了收徒的意思。

广东提学不仅是此次院试的主考官,明年乡试也是在广州府考,倘若海玥和海瑞考过了,那王世芳就是兄弟俩的座师。

如今的士林中,已经有了“轻授业之师徒,重门生座师”的风气,因为授业恩师往往是退隐不仕之士,只能将学子培养出来,而官场座师则正当权,有的更是部堂高官,带来的人脉荫蔽,完全不是前者能比的。

但海玥却注意到,旁边的吴麟脸上固然带着笑意,眼神却偶尔闪过一丝异色。

王世芳如此年轻就已是一省提学,是不是好靠山呢?

是。

也不是。

因为这位是故礼部尚书毛澄的女婿。

毛澄是谁呢?嗯,嘉靖帝初继位,议大礼时,杨廷和出“濮议”,授礼部尚书毛澄,毛澄会公卿台谏等六十余名官员,上汉哀、宋英故事,拟定以孝宗为皇考,其亲生父母则为皇叔父母。

简单地说,毛澄就是那个亲自出面,逼迫朱厚熜舍弃亲生父母,改换孝宗为爸爸的杨廷和死党。

朱厚熜对于此事一直耿耿于怀,杨廷和致仕归乡,都难逃清算,去年以庶民礼下葬,两朝首辅,四朝老臣,都是这般下场,幸亏毛澄死得更早,嘉靖二年就去世了,不然肯定比杨廷和还惨。

再看王世芳,出身名门,高中二甲,如今却在广东当提学,原因就显而易见了。

当然,杨廷和、毛澄虽然已经故去,但他们的门生故吏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散的。

对于一位出身琼山的士子来说,能拜入这等门下,其实已经相当不错,官场上有了靠山,这就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了。

也是吴麟退而求其次的报恩方式。

介绍前国子监祭酒严嵩,你不要,那就介绍广东提学王世芳,终归要把人情还上。

海玥却依旧没有拜师之意。

他的历史知识,其实不足以将每个官员的身世背景都记得清清楚楚,还真不知道这位的岳父被嘉靖恨之入骨,只不过敏锐地察觉到吴麟的表情有些不太对劲,觉得有坑,当然不会顺势拜师。

一问一答间,茶香四溢。

气氛却逐渐僵了。

王世芳眼见这位没有纳头就拜的意思,表情就有些淡,语气明显有些不悦起来。

他乃四品提学,绝不可能屈尊纡贵,主动提出邀请,这个小小的学子怎的如此不懂事?

吴麟也有些诧异,终于还是流露出一丝尴尬来。

海玥则始终恪守学生本份,好似真的只是来受学问考校的,待得一切问完,行礼告退。

刚刚走出院子,耳聪目明的他就听到身后隐约传来的声音:“允祥(吴麟表字)兄,这是何意?”“济美(王世芳表字)兄勿恼,许是少年羞怯……”“哼!琼海出身,就是不堪造就!”

海玥撇了撇嘴角,十分庆幸。

门生座师现在确实比授业师徒吃香,但如果日后翻脸相向,两者又反过来了。

科举座师是官场的规矩,没法主动选择,不可能考过了,就因为这一科的座师自己不喜欢,就放弃功名。

如果严嵩是科举座师,海玥反倒无所谓,只要不过分巴结,到时候对方成了大奸臣,自己翻脸怒斥,还是不同流合污的一段佳话,得世人称颂。

但如果是私人请托,拜了授业师徒的,到时候再背弃,就让人觉得不齿了。

所以海玥才不想走严嵩的路子入国子监,未来也不是一定不能跳船,但何必多此一举?

他想凭借自己的本事进国子监。

“十三郎!十三郎!”

正想着呢,闵子雍从后面追了上来,脸上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容:“你为何不拜师呢?唉!恼了王提学,接下来的院试成绩可不好看啊!”

“我本就没有小三元的才华,参加院试也是为了多多历练,来日为正试做准备罢了!”

海玥心态平和,只是对于另一件事有些无奈:“闵师爷,其实不必如此的……”

他参与到血图腾一案,起初是为了还推官邵靖的恩情,之后是为了家乡琼海的稳定,最终是要清除安南刺客的残余势力。

吴麟的性命,纯粹是顺手救的。

结果吴麟要报恩,选择的方法海玥又不愿意接受,现在弄得双方都有些下不了台。

何必呢?

闵子雍干笑一声,心里也不高兴了。

你一个小地方出来的士子,固然有些才华,但也该把握住向上攀升的机会,接受难得的馈赠,还要挑三拣四,就实在不识趣了!

有你后悔的时……

“海公子!!”

伴随着高声呼唤,一名锦衣卫匆匆奔了过来,抱了抱拳,神态竟有些恭敬,递过来一枚玉佩:“公子还未离开太好了,陆舍人命俺将此物予你,有言刚刚酣畅淋漓,入京后一定要来寻他!”

海玥的拳头还有些隐痛,但想到方才的交手,同样觉得挺痛快的,便接了过来:“替我转告陆舍人,我一定去!”

“好!好咧!”

锦衣卫咧嘴一笑,再度抱了抱拳,兴冲冲地离开了。

海玥将玉佩放入腰间收好,转头一看,就见闵子雍呆若木鸡,整个人都傻了。

(本章完)

第52章 前倨而后恭

当锦衣卫出现之后,海玥明显地感到,这位师爷的态度变了。

以前是客气,但隐隐有些高傲。

现在虽然没直接前倨而后恭,但也只是恭得不是那么明显而已。

闵子雍其实很想问一问,你到底知不知道,陆炳是什么来头?

不会真以为人家就是一个小小的舍人吧?

锦衣卫舍人,一般是由未正式袭职的锦衣卫军官子弟担任,真论起来,连品阶都没有,但此人可是跟在锦衣卫都指挥使身后学习的,普通舍人能有这份待遇?

吴麟身为巡按御史,面圣的机会也是屈指可数,陆炳每隔一段时日就能入宫,普通舍人能有这份待遇?

不过闵子雍转念一想,这种话轮不到自己来说。

知道人家背景的,还巴结不上呢……

也就此子赤诚之心,才能见上一面,就被陆炳念念不忘,特意派手下来送信物。

如此一来,他当然得转变思路。

吴麟原先急着还人情,也是怕海玥现在攥着,有朝一日求到头上的,就是一件大事。

但瞧着现在这个势头,将来谁求着谁还说不定呢!

闵子雍露出亲近之色,正想着如何弥补一下之前造成的小小不快,海玥就问道:“闵师爷,之前那个迷雾村落的事情,你说使了重金,方知这是当地的一门魇镇,这个消息,是从哪里得知的呢?”

闵子雍面色一变,推心置腹地道:“十三郎,这等诡事,还是敬而远之为好啊!”

“我原本也不想过问,但现在同室之人做此噩梦,便是悬在头顶的一柄利剑。”

海玥目露坚定:“与其有朝一日,一夜醒来,我的亲友也对我说,梦到了这等怪梦,惶惶不可终日,倒不如未雨绸缪,先查个清楚!”

闵子雍抿了抿嘴道:“当地人对此讳莫如深,不肯多言,是一个流徙之徒……”

海玥看他有些迟疑,微笑道:“我出身琼海,见的流徙之人还少么?”

海南位于中原王朝最南端,孤悬海外,是流放地里面的流放地,以琼山为例,别的地方的文化遗产,人文古迹,都是出过哪些名人才子,琼山可好,一座五公祠,纪念的是唐宋两朝被贬职过来的五位名臣……

如此也难怪海南处于地域鄙视链的底端,连广东其他地方都看不起海岛上的人,但海玥自己不会看不起自个儿,坦坦荡荡。

闵子雍定了定神,开始回答:“此人叫燕修,听说原是京师贵人的门客,受牵连流徙至此,在市井之中颇有人面,只是十分贪婪,但凡问他什么,都屡屡索取钱财……我带十三郎去吧!”

“劳烦了!”

闵子雍很快从衙门牵来两匹马,带着海玥,朝着濠畔街而去。

宋大中祥符七年,广州知州邵晔在子城凿出一条玉带濠,以通舟楫,船只来往,于濠畔进行贸易,故得此名。

经宋元明三代经营,濠畔街已经是广州府最为繁华的商业区,《广州新语》中有记载,“香珠犀象如山,花鸟如海,番夷辐辏,日费千万金,饮食之盛,歌舞之多,过于秦淮数倍。”

由于古人描写起来,往往夸大其词,是否能过于秦淮数倍,这得打个问号,但当海玥抵达濠畔街外围时,见到的确实是一片繁华的码头景象。

濠畔街紧邻着河道,不断有船只进出,船上也满载着货物,漕工熟练地操控着船只,卸货交易,忙忙碌碌。

“此处应是岭南最繁华的街道了。”

闵子雍做出评价,带着他拐入一条小道,指向尽头一个门面很小的酒馆:“那里就是燕修的馆子,我再度登门,恐怕此人要价更高……”

一路上,海玥除了打听通判宗承学死前的具体情况,就听这位师爷念叨对方如何贪婪了,干脆道:“不如我一人进去吧!”

“也好!”

闵子雍点了点头,从腰间取出钱囊:“这是应急所需,还望十三郎切莫推辞!”

海玥确实没有推辞,接了过来:“多谢!”

闵子雍涌出笑容:“莫客套,莫客套,我在外等候!”

海玥其实想说不必等,但瞧着闵子雍不会离开,便也随他,举步朝里面走去。

进了小酒馆,发现相比街边其他店铺的热闹,此处十分冷清,一个十二三岁的小酒保,正趴在柜台上打盹。

而正中的桌子前,身着灰布长衫的大汉背对着门口,自斟自饮,一柄长刀随意地靠在桌边,刀鞘斑驳。

“生意上门了!”

海玥刚刚走入,那大汉头也没回,略显沙哑的声音响起。

“何以见得?”

海玥眉头一扬。

“从公子的脚步里听出来的,你不是误入的酒客,而是专门来寻我的!”

大汉放下酒杯,转过了身。

一张棱角分明的粗豪面容印入眼帘,下巴上留着短短的胡茬,左眼角有一道狰狞的疤痕。

不比宋朝的流放之人都要刺配,明朝除党逆家属外俱不黥刺,这道狰狞的疤痕已经能说明很多。

伤在这个地方,大多数人基本也就呼吸不到这人世间的空气了,这位还能悠闲自得地饮酒,手上自然有硬功夫。

此时大汉举起酒香扑鼻的杯子,做了个敬酒的姿态:“我这里的规矩,公子可清楚?”

“钱?”

“不错!”

大汉咧嘴一笑,张开手指:“广州地界,没我不知道的秘密,但再小的秘密,你既然问到我燕修身上了,都得五两银子!”

饶是有了心理准备,海玥还是有些惊讶。

直接要银子?

还是五两?

你怎么不去抢?

不比电视剧里交易都是用金银,真实历史上一直到清朝,银子才作为货币在民间流通,明朝中后期除了江南地区商品经济发达,银两流通较畅,其他地方都是大户人家才用的。

所以一条鞭法受后世诟病的一点,就是高估了民间的白银储备与流通能力,政策一出,逼得许多地方的老百姓被迫在秋收后集中卖粮换银,以致于粮价暴跌,贱卖贵买。

想想北方、中西部地区都是如此,岭南更不必说,银两绝对是大户人家公子才用的。

海玥之前随身带着碎银子,还是因为英略社被四哥经略得红红火火,跟巨富比不了,但在普通人里面绝对是颇有家资了。

且不说银两的稀少,单就价值而言,明朝中期,万历前后,五两银子的主流购买力大致等于后世三千元到四千元,如今嘉靖九年,物价比起万历时要更人性化些,广州府普通人的月收入,也就在半两银子到二两银子,五两银子,便大约是寻常人半年的收入。

不过反正闵子雍贴心地资助了钱囊,海玥直接取出,从里面掏出一块银锭,直接问道:“琼州府衙通判宗承学于两个月前来到广州,后遭遇不幸,我要知道详细!”

“公子是爽快人!”

大汉探手拿起银锭,轻轻一捏,便确定了真伪,这才站起身来,走到柜台前,重重敲了敲:“小川,别睡了,起来干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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