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机锋

七点左右,李恒在饥饿中不得不停笔。

此时外面天色早已渐渐变暗,漆黑如墨,零零散散的电灯光在夜幕中好似繁星,美丽绚烂。

在书桌前看似没怎么动,但费脑子的活特别容易饿。

这不,肚子早在两个小时前就开始咕噜咕噜叫唤闹腾了。

推开书房门,李恒有些惊讶沙发上的两女:“你们什么时候来的?怎么还有这么多饭菜?是为我准备的么?”

正饿着呢,骤然看到这么多吃好吃的,他登时高兴坏了。

孙曼宁撇撇嘴:“我们都来一个多小时了,菜都凉了,结冰了。你竟然才发现我们。”

麦穗起身,双手提满菜盒:“我重新煮了饭,这些菜热一下就能吃,你饿了吧,赶紧去洗个手,马上吃饭。”

“欸,好叻!”

原本还打算去校门口解决晚餐问题,如今在家里就能吃一口热乎的,李恒心情格外的好。

望着下楼梯的曼妙身姿,他一时有种古时候当皇帝的享受。

视线在两人之间徘徊几趟,旁边的孙曼宁抽冷子问:“麦穗好吧?贤惠吧?”

“那是当然,好的不能再好了。”李恒随口回答。

孙曼宁说:“可惜我不是男人,不然必定死缠难打娶她做老婆。”

李恒伸个懒腰,往洗漱间走:“哈哈,确实可惜喽,下辈子努力加油。”

孙曼宁好想来句“那你可以啊”,但话满嘴边又咽了回去。因为她一想到宋妤肖涵就没底气。

替穗穗没底气!

况且,她和宋妤关系也亲如姐妹,每月都有信件往来。在两女之间,她做不来厚此薄彼。

希望我真是想多了…孙曼宁最后再次搬出这个念头安慰自己。

不然光想象一番将来宋妤和麦穗会为了同一个男人兵戎相见、彻底闹掰,就觉得那场景非常恐怖。

5个菜,几分钟就热好了。

李恒用干毛巾擦擦湿漉漉的手,凑头贪婪地闻闻这个菜,闻闻那个菜,特别开心问:“怎么有这么多好菜,还都是我爱吃的。”

见他像个小孩子一般顽皮,麦穗娇柔笑说:“店里的菜新鲜,就随手多点了几样。”

呵呵!真是随手点的吗?不是精心挑的吗?真当本姑娘眼瞎呀?好吧,我不拆穿。孙曼宁帮着盛饭拿筷子,默默吐槽。

三人围坐一桌,直等到李恒吃完半碗饭垫肚子,孙曼宁才开口说话:“哎,李恒,真上春晚?”

“嗯,你咋还在质疑?”

“就感觉做梦一样。”

“啊?”

“别啊,我现在见不得你啊,好想捶死你!你这一年变化也太大了点,又是作家,又是上春晚,叫我都不敢在你身边呆了,快嫉妒死我了。”孙曼宁口里说着嫉妒,却一脸钦佩。

李恒给她夹一筷子菜,以示安慰:“别这样,咱们可是好朋友,不似兄妹胜似兄妹。”

说着,他也给麦穗夹菜:“麦穗同志,辛苦了,等我忙完这本书,一定做几顿大餐犒劳犒劳你。”

“好。”麦穗眼角含媚,一笑勾魂,令人迷醉。

见好友内媚属性突然大爆炸,孙曼宁心碎了一地,凭空躁动,好想凑过去吻一口。

不过察觉到李恒眼里只有欣赏、没有沉迷之意时,他在孙姑娘心里的形象瞬间拔高了好多。

可惜了,他的世界只有那三女,不懂穗穗的别样美,孙曼宁没来由有些惋惜。

麦穗关心问:“《文化苦旅》写到哪了?”

“第37篇章,计划还写6篇收尾。”李恒如是回答。

麦穗估算:“那12月份能完结吗?”

“嗯,我是这么计划的。”李恒点头。

晚饭过后,三人商量好明天下午3点半碰面,就各自忙碌去了。

麦穗和孙曼宁一起回了寝室。

李恒则继续进书房写作。

回去的路上,孙曼宁忽地问:“穗穗,你说明天肖涵会不会像上次那样搞突然袭击?”

问完,她就暗暗观察闺蜜神色,想找出点破绽。

但麦穗毫无波澜,“不好说。不过肖涵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你担心的那些事情不会发生。”

孙曼宁不太信:“一次碰到周诗禾就算了,两次撞到,还能心无止水?”

她这明显是投石问路,一石二鸟。二鸟指的是麦穗和周诗禾,想试探下肖涵的醋劲有多大?

麦穗笑笑:“你不要低估肖涵,她可是初中就喜欢李恒的人,能忍那么多年,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刚见面的女生闹事。还有,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孙曼宁双手背到身后,踩着好友影子笑嘻嘻说:“我没想说什么,我在帮宋妤算胜率。”

另一边,书房。

又写了3个小时左右,《文化苦旅》第37篇章总算写完,并修改了一遍。

稍后他到阁楼上休息了小会,透透新鲜空气,放松下脑子。

此时快11点了,夜已深。假道士站在巷子里朝25号小楼喊话:

“思雅,思雅”

陈思雅出现在二楼阳台,居高行下提醒:“大晚上的喊什么,也不怕吵到人家。”

“嗨!李恒那小子在阁楼上望风咧,淑恒又没在家,哪能吵到人家的,你下来,我跟你说个事。”假道士仰头。

陈思雅隔空向李恒打个招呼,道:“有屁快放!”

僵持一会,假道士没撤,“下来喝点酒,我做了你爱吃的牛排。”

李恒无语,合着闹这么大动静就是为了喝点酒,这醉翁之意不在酒也他娘的太明显了吧,陈姐要是会答应就有鬼了。

果不其然,陈思雅话都懒得搭一句,直接进屋子里去了。

假道士在巷子里像块望夫石一样杵了好久,最后拐向李恒:“你这家伙别看戏了,快下来陪我喝点。”

李恒凭栏哟喝:“老付,酒里有没有下蒙汗药,或者催情药之类的?我对这类东西过敏。”

老付一听立马急眼,偷瞄眼25号小楼,大力摇动手臂:

“别瞎咧咧,就你联想丰富,心眼子多,喝酒到底来不来?”

李恒拒绝,揶揄道:“不来,我等会还有事要做,要不喊陈老师过来陪你吧。”

“嘘!嘘嘘!我真是怕你了。”老付不敢再跟他说话了,吓得逃回了屋内。

李恒看得好笑,同时也有点同情,真是应了那句话哎,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诶。

在阁楼上站了大约20来分钟,最后他又钻进了书房,拿一张白纸铺好,理清思绪后,开始执笔挥墨。

这次不是写书,而是把《故乡的原风景》的曲谱写出来。

陶笛部分的曲谱写完还不算。他又花了半个多小时把钢琴和小提琴的前奏以及伴奏也写了个大概。

前奏和伴奏真的只是写了个大概,而且是根据前生听过的记忆揣摩出来的。

他的想法非常简单,先有个大致雏形作为基础总比一无所有好,然后明天跟余老师和周诗禾好好商量商量,对编曲进一步完善改进。

ps:睡过头了,先发一章证明三月还活着,努力码字中…

(还有)

(本章完)

第243章 ,镇住余淑恒,最后的莫西干人(求

忙完编曲,李恒今天难得早睡一回,于12点之前躺到了床上。

躺下之际,他还在想,嗯?今天余老师竟然没来敲门,难道像老付所说的,没在庐山村?

结果他这念头刚刚生起,楼下就传来敲门声。

“咚咚咚!”

“咚咚咚!”

得咧,他娘的就不该想到这破事,大冬天的脱衣穿衣我容易嘛我,笋尖都冻坏了,也没有37度恒温帮着焐热。

不情不愿下到一楼,在拉开门栓的刹那,他脸上登时布满了笑容,没有任何意外,外边果然是余淑恒。

“老师。”

“嗯,今天麦穗在不在?”

“她被孙曼宁拉走了。”说着这话的李恒,主动侧让到一边,不管人家进不进来,他都要做出一副欢迎的模样。

余淑恒沉思片刻,一言不发地转身往对门25小楼行去。

李恒看着她的背影,没动,心道陈姐在家,余老师没有理由惧怕。

但他又想错了,余淑恒在自己家里转悠一圈,然后又走了出来,左手提着一瓶红酒,右手捏着两个白净的红酒杯。

四目相视,李恒心领神会地问:“陈姐走了?”

“思雅家里临时出了点事,老付陪她回家了。”余淑恒如是说。

这样么,李恒望了望斜对门24号小楼,才发现院墙大门横着一把门锁,显然是从外面锁上的。

把余老师让进门,李恒随手把门关上,他也没问为什么还怕?

因为鬼压床这东西邪乎的很,他曾经饱受其害,一度弄得有点惧怕回老家。

最恐怖的一次是:大概在13岁左右的时候,他半夜在床上躺着,迷糊中好似看到一个黑影从窗户飘了进来,径直来到床边,然后下一秒他就口不能言、手不能动了,但意识特别清醒,脑门脖子在冒汗。

其实回忆起这件事时,他到现在都还没弄清楚到底是幻觉?还是做梦?反正事后他吓得两天没怎么吃饭,没办法,最后被老妈拉着去信了个迷信,结果神婆让他吃一个猪心脏。

这玩意怎么吃?

就是把猪心脏煮熟,什么调味料都不用放,盐也不放,用清水煮,还不准切碎,而后拿在手里啃。

啃第一口,他就想吐。

啃第二口,他真吐了。

第三口没吃完,猪心脏被他丢了,末了还被田润娥同志追着打了一顿。

这可是他童年的阴影啊。

直到长大后才发觉,其实好多人都有鬼压床现象,至于缘由来自什么?各说其法,五花八门。

余淑恒今天穿得特别淡雅,一头长发随意挽了起来,盘在头上。

一前一后上楼间隙,李恒在背后第一次细细端详了会她,觉得这一身青色衣裳配上这个发型,再加上浓厚的书卷气息,非常的有润味。

唯独一点,就是余老师还是那个余老师,人太过冷淡了些。属于她不说话,别个也不好搭话的局面。

踩着木板楼梯,两人在一片轻微的吱呀吱呀声中上到了二楼。

她在楼道口环视一圈,问他:“李恒,你现在困不困?”

困倒是不困,李恒回答:“还好。”

听闻,余淑恒来到茶几旁,随意坐在了沙发上,微笑对他说:

“今天馋酒,你陪我一起喝点。”

“成。”

李恒走过去,一屁股坐在单侧沙发上。

红酒似乎已经松开了的,把俩酒杯放茶几上,她优雅地倒了起来,随后一杯递给他,一杯自己拿起。

她不言语,眼神示意李恒碰一个,然后小口小口喝着。

是有心事么?他这样暗暗猜测,却也没问出口,慢慢悠悠陪同。

此时夜已深,是人是狗都在睡,除了偶尔的酒杯碰撞声,大抵就只有各自的呼吸声了,静得可怕。

一杯酒喝完,两人都没交流。

两杯过后,同样如此。

直到第三杯,喝到一半时,余淑恒忽地开口:“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李恒道:“老师你说。”

余淑恒那一直涣散的目光瞬间聚集,投射到他脸上:“《故乡的原风景》是怎么创作出来的?”

嗯?

为什么问这问题?

记得自己以前粗略解释过啊,难道她不信?

李恒脸皮厚是,没改说辞,同往常那样张口就来:“零散的调子在脑海中存续了好些年,随着时间沉积才有现在的样子。”

余淑恒清雅一笑,转着手里的酒杯说:“我托国内外的朋友都找过,但没有任何一点痕迹。

说实话,一开始我是保持怀疑态度的,你的陶笛水平充其量只能算可以,但距离登峰造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当时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你不可能创作出这样厉害的曲子。”

听完,李恒不二话,起身进了书房,然后拿了一把二胡出来,当着她的面自顾自拉一遍《故乡的原风景》。

拉完,他不动声色问:“老师觉得我这二胡水平咋样?”

余淑恒凝望着他,欲言又止。

如果说他陶笛水平一般,那二胡造诣无疑极高。

见状,李恒闭上眼睛沉思一会,对她说:“我这还有一首,老师你听听。”

说罢,他开始用二胡演奏世界级名曲《最后的莫西干人》。

琴弦一动,客厅顿时被苍凉、无奈和绝望的气氛所渲染,美妙的旋律直击灵魂,就算见过世面的余淑恒,此时也被镇住了。

3分50秒过去,李恒睁开眼睛,看向右手边的女人。

此时的余淑恒已然没了之前的神态,盯着杯中红酒,沉浸在音乐中久久没回过神…

最后她艰难地抬起头:“这首曲子叫什么?”

四目交投,李恒悠悠道:“叫《不信任》。”

听闻,余淑恒嘴唇微张,随后又阖上,静气小半天后,她缓缓站起身,转头往楼道口行去。

接着传来一阵蹭蹭蹭的下楼梯声。

哟,这是被气走了?李恒眨巴眼,放下二胡,吊尾跟着下楼,他也不劝,去关门而已。

不过他明显想偏了,这女人是因为红酒喝完了,又跑家里拿了一瓶茅台过来。同时还不忘换两个新酒杯。

李恒站在门口,“喝白的?”

“红酒不过瘾。”她嘴里淡淡说着,视线却一动不动盯着他眼睛。

李恒:“.”

看不出来嘛,这么冷艳的书香御姐,竟然还是个隐藏的酒鬼。

关上门,回到二楼。

老样子,她倒两杯白酒,递一杯给他,她自己则一声不响仰头把手里的那杯喝完了。

一杯白酒,她一口干。

喝完,她也不解释,自顾自把空杯倒满,然后就那样站立看着他。

他不动,她也不动。

对峙一会,李恒懂了,这老师在为刚才的怀疑行为道歉。

被人质疑,他可以斗气再弄一首世界名曲出来打脸,但身为男人,面对道歉不能小家子气。

李恒露出整齐白净的牙齿,笑得非常阳光,主动跟她碰了碰,带头喝了一大口。

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些许,余淑恒跟着喝了一大口,喝的量和他差不多,随后优雅地坐沙发上。

李恒同样落座,挑起话题说:“这首曲子是我翻阅有关于欧美殖民者侵略美洲莫西干人的资料时,偶尔有所感创作的。

本来想叫《最后的莫西干人》,但感觉色彩太过浓烈,我后来改名为《苍凉》。”

余淑恒往耳迹勾了勾发丝,认真思考一阵说:“一首曲目的名字很重要,就叫《最后的莫西干人》挺好。”

李恒本就是试探性的问一问,得到她的支持,当即老欣慰了。

有了一杯白酒作为缓冲,两人的气氛渐渐好了起来。

经过十多分钟的交谈过后,余淑恒难得近距离好好打量了他一番,临了意味深长地感慨道:

“难怪那么招女人喜欢,确实很有才华。”

一句话,她认可了李恒的原创。更认可了他在音乐造诣上的超强天赋。

因为像《故乡的原风景》和《最后的莫西干人》这样的神级曲子,一首可能是偶然,但两首一出,所有质疑声都得统统滚蛋。包括家世了得、见多识广的余老师。

更何况,李恒用二胡强力证明了自己!

玩音乐的都明白一通百通的道理,一首曲子二胡可以演奏,其它乐器同样可以演奏出很好的效果。

只是区别在于,哪种乐器最合适?

很显然,余淑恒自动脑补了一个画面:那就是,李恒原本是用二胡创作的,是平时听多了自己陶笛吹奏后受到启发,于是在校迎新晚会上改用了陶笛。

但不得不佩服他的敏锐,就《故乡的原风景》而言,无疑陶笛是最完美的。

面对老师这样有深度的问题,李恒假装没听懂,笑了笑,再次跟她碰了下。

如果说酒能拉近距离,那今晚李恒表现出来的、超级恐怖的音乐天赋彻底让余淑恒刮目相看。两人一晚上说的话要比过去三个月多得多。

不过,可能是第一杯白酒喝得太急太猛,也可能是红酒加白酒产生了化学反应,余淑恒那白皙透亮的脸蛋还是逐渐生了变化,晕红悄然爬上来,就像映山红一样在她面庞上生了根发了芽。

大半杯白酒下肚,李恒其实也有些醉意了,但还能撑住,他问:“老师,要不要我去弄两个下酒菜。”

要搁平常,余淑恒可能不会就这个问题回答,但今晚在酒意的加持下,她爽利地说好。

然后还陪着去了一楼,双手环抱胸口,靠着厨房门口看他忙活。

翻找一阵,李恒决定做3个菜,一个红烧排骨,一个油麦菜,还有一个虎皮青椒。

虎皮青椒里面加了小米辣,这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下酒菜。

余淑恒全程都在旁观,感觉他切菜做菜行云流水,极具观赏性。

她不由问:“你几岁开始做菜的?看你样子应该做很多年了吧。”

李恒回忆说:“8岁,还是9岁的样子。”

余淑恒诧异:“这么早?”

她从小生活在蜜罐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想要什么就买什么,看上什么就有什么,同龄人也好,大人也好,亦或是长辈,见到她全是夸赞。

活了这么多年,几乎没有人忤逆过她,而今晚的李恒却是个例外,竟然一言不合就斗气,还斗得她没点脾气。

她当时脑海中情不自禁浮现出一个念头:有才华的人就是这么有骨气,就是这么任性!

这反倒是让她对李恒愈发欣赏。

如果他的大作家身份,成功让他进入了余淑恒的视线。

那么音乐上的泼天才华,算是投其所好,歪打正着,让同样爱音乐的余淑恒对他更加看重。

当然了,就算他是一个普通人,碍于润文的面子,她也不会让他在复旦吃亏。

但他凭本事挣来的尊重和别人看情面给予的完全不一样,不在一个层面,也不可同日而语。

条件优渥的余淑恒无法想象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就学着做饭的场景,很惊讶,然后又释然。

要是李恒跟自己一样,从小什么都不缺,没有经历过困苦,可能也写不出来那么有深度的《活着》和《文化苦旅》,也创作不出《故乡的原风景》和《最后的莫西干人》。

这就叫有得有失吧。

困难对他来说是一笔很宝贵的财富。她这样思量。

李恒把虎皮青椒装盘,回答道:“还早?其实不早了,我们村有些小孩五六岁就开始放牛捡柴,我已经算是比较懒得那一批了。”

余淑恒顿时生了兴致:“听你这么说,我忽然想去你们老家看一看。”

“可以啊,到时候叫上王老师一起,我给你们当导游。跟你讲,我们那高山地方,也许什么都不如沪市这样的大城市,但论山清水秀和野味,绝对能令你满意。”李恒绘声绘色夸赞自己老家。

“好,等有时间了,我叫上润文走一趟。”

她其实是有些好奇的,是什么样的小镇,能孕育出肖涵那么精致的人,如同精灵一般。

也好奇李恒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能培养出这么优秀的儿子。

三个菜,她端一盘红烧排骨,李恒拿着油麦菜和虎皮青椒上了二楼。

气氛都这了,下酒菜也有了,两人没有问对方还行不行的问题?

就一个字:喝就完事了!!!

茶几上的茅台是500毫升装,之前两人已经喝了三杯,还剩半瓶多点。

余淑恒边倒酒边说:“好多年没敞开喝了,今晚破个例。”

他说:“来,干杯。”

余淑恒笑了下,酒杯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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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得劲,坐着坐着就睡着了,三四次了,唔…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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