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6章 人与虎

第九十五章人与虎

天亮的时候云琅听到了一个震撼人心的消息。

昨夜的大雪没有杀死李氏三兄弟。

被皇帝以天意的借口还给了李夫人。

“他们三兄弟脱掉了衣衫,三人抱着战马渡过了这一关。”

大长秋往嘴里塞了好大一筷子酸菜,满意的吞咽下去之后这才给云琅解释了一下。

“昨夜为何不弄死他们呢?”云琅把话问出来了,就觉得自己很傻。

惩罚李延年三兄弟也是皇帝准许的,却没有准许阿娇取人家的性命。

毕竟任由阿娇处置李夫人的话,李夫人很可能就没活路了,退而求其次之下,只好让李延年三兄弟吃苦了。

李氏三兄弟其实问题不大。

尤其是李广利,这人作为军人来说其实是合格的,如果不是被皇帝逼迫过甚的话,也不至于带着三万大汉军队西征到死伤殆尽。

这人的遭遇跟李陵差不多,都是在领兵在外的时候,被皇帝屠戮了满门老少,再无回头之路。

只不过李陵选择了投降,李广利选择了伤害刘彻,将他的三万精锐白白的消耗在了漫天黄沙中。

云氏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只是大雪依旧在下。

在这个时代,一场大雪就能阻绝交通,站在门口,就能感受到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寂寥景象。

这样的环境下,意境是不缺的,尤其是两只老虎踩着一尺厚的白雪出现在原野上之后,就让这样的图景多了一丝生趣。

每天巡视云氏庄园一周,这是老虎大王必修的功课,看样子他有把云氏庄园领地传承给儿子的打算,每次出巡都必须带着自己的儿子。

按道理来说,公老虎是不会带孩子的,只是因为在云氏,老虎的食物极大的丰富,这才催生了公老虎带孩子的场面。

至于地盘,更不成问题了,反正老虎大王领地里的野兽每隔两年就会被人类大扫荡一次,扫荡之后,整座山都会变成空山,所以,价值不大,老虎大王早就看淡了。

猪圈里的猪变少了,这让大王非常的忧伤,对它来说,这里才是它的粮仓。

父子两头老虎趴在猪圈围墙上看猪的场面最近经常出现,大王也终于知道怜惜粮食了,再也没有以前只要觉得那头猪可口,就扑上去咬死,只吃最肥美的部分,把剩余的全部丢掉的浪费行径。

今天大雪,天气寒冷,老虎父子需要更多的食物来补充热量,猪圈里的猪不多了……大王伸出舌头舔舐一下嘴唇,就带着儿子去了鹿苑。

在老虎眼中,鹿肉没有猪肉肥美,缺少甘美的脂肪,瘦肉太多,费牙!

自从老母鹿死掉之后,老虎就不太来鹿苑了,这一次之所以过来,就是想教会儿子如何狩猎。

看守鹿苑的仆役见大王父子来了,早早地就打开了鹿苑栅栏,欢迎他们父子。

大王威严的守在鹿苑门口,小老虎见到一大群鹿,嗷的叫了一声,就扑了过去。

云琅散布到鹿苑的时候,发现老虎大王正忧伤的趴在栅栏上,伸长了脖子看里面。

就好奇的凑过去看了一眼。

也不由得为大王伤心。

眼看着大王的儿子被一头长着巨大鹿角的雄鹿追杀的屁滚尿流,着实丢了老虎一族的脸面。

就拍拍大王的脑袋道:“它还小。”

老虎大王人立而起,挥舞着前爪咆哮一声,鹿苑里面的鹿顿时就慌乱起来,即便是正在追杀小老虎的那头雄鹿,也停下脚步,警惕的看着老虎大王,缓缓后退。

大王人立而起的时候,远比云琅高大,愤怒咆哮的时候更是将兽中之王的威风展露无遗。

轻轻一个纵跃,大王就越过高高的栅栏进入了鹿圈,它伸长了脖颈,围着那头勇敢的雄鹿慢慢的踱步。

被这头雄鹿弄得毛发散乱的小老虎这时候终于有了精神,跟在父亲身后向这头雄鹿咆哮。

终于,强大的压力让这头雄鹿无法忍耐了,低着头凶狠的向老虎大王扑过来,在它的身后是一大群无处可去的母鹿跟幼鹿,如果再不赶走这头老虎,族群就会覆灭。

如果是在旷野中,雄鹿自然会率先逃跑,等待老虎捕捉到体弱老迈的同伴吃饱后,再停下来。

现在,不一样了。

跟随这头大雄鹿一起发起冲锋的还有三头雄鹿,而其余鹿群在另外一头雄鹿的带领下,重重的撞向鹿圈大门。

老虎大王楞了一下,从来没见过鹿会主动向它发起进攻。

再看看那三头鹿完全是疯魔了,就警惕的闪到一边,又发现这三头雄鹿完全是不要命了,这才迅速的跳上栅栏,眼看着那三头鹿的大角狠狠地撞在栅栏上,弄得木屑纷飞。

如果不是大王一爪子把儿子捞起来,疯狂的撞击一定会将他的儿子撞得骨断筋折。

为食物拼命这种事情,大王已经很久没有做过了,他觉得不值。

雄鹿发疯般的撞击,终于有了结果,一根粗壮的木头被撞断了,然后鹿群就从鹿圈里夺路狂奔。

蹲在栅栏上的大王,郁闷的一爪子拍翻一头鹿,算是有了收获,小老虎嗷的叫了一声,就扑在那头被父亲拍翻的鹿身上,狠狠地咬住了鹿的咽喉。

云琅觉得很无趣,还以为会看到一场虎鹿大战的场面,没想到大王在关键时刻居然逃了。

就来到大王身边,仰着头瞅着依旧威风凛凛的大王道:“怎么说?这是避实就虚?你什么时候学会用兵法了?”

大王如同一只大猫一般蹲在一根大木头桩子上,高傲的瞅着落荒而逃的鹿群,不理睬云琅。

小老虎拖着那头野鹿往家里走,老虎父子现在都不怎么喜欢把自己的皮毛弄脏,云音给他们父子留下的印象很深刻,弄脏了皮毛就要去洗澡……而洗澡的过程苦不堪言。

司马迁也是一个喜欢白雪的人,大雪天打着一把伞,在雪中漫步是他最喜欢的活动之一。

事实上,这人不但喜欢雪,还喜欢雨,喜欢风,如果说的糟心一点,他还喜欢各种灾害气候……比如蝗灾,旱灾,水灾,地龙翻身……

艳阳高照的气候是他最厌恶的,因为这样的天气里,激发不了他那颗史官之心。

有无穷的事件记录的史官才是好史官,平安枯燥的日子就是史官的大敌。

游逛的时候正好看见云琅跟老虎大王有说有笑的从草坡上下来,就举着伞在路口等待。

“君侯与野兽相处其乐无穷,与人相处则处处提防,噫,人与兽大不相同!”

云琅道:“虎无伤人意,人有害虎心,某家身居高位,嫉妒者众,不得不提防尔。”

司马迁大笑道:“又出现了一位甘愿与野兽为伍,也不愿意与人为伍的人。”

云琅笑道:“这么说,还有以为咯?”

司马迁道:“很多,数之不尽,自古以来,走上野兽之道的人,终其一生,只能与野兽为伍。

君侯用野兽的标准对待人,也许会于已有利。

但同时也是走上了绝路,自己也只能成为野兽.从此无法再与“人“为伍,从此再无安全的宁日。”

云琅知道司马迁对他近年来的做派有些不满,也不回答,只是摇摇头道:“与人接触的多了,我就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喜欢老虎了。”

司马迁点头道:“何不求去?”

云琅白了司马迁一眼道:“如今天下,正是风起云涌之时,正是大丈夫追风博浪之时,焉能轻言退却?”

司马迁笑道:“君侯今日不退,日后想要再退恐怕绝无可能了。”

云琅看着司马迁道:“你都知道些什么?”

司马迁叹口气道:“皇长子不日就要回京,据说对君侯不利!”

云琅笑道:“皇长子入京,马上就要被立为太子,云某出力甚多,缘何会对我不利?”

司马迁道:“施恩与受恩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受,君侯早做准备吧。”

(本章完)

第1017章 欲盖弥彰

第九十六章欲盖弥彰

司马迁的路子其实很广,自古以来,所有的太史公都有自己的消息来源。

一部史书,绝对不仅仅是太史公自己的,其中融合了很多人的心力。

云琅知道司马迁说的是真话,对他来说却没有多少意义。

刘据应该成为太子,却绝对不能成为皇帝!

这念头在他脑海中早就生成了。

刘据成为太子对分化皇权有很大的作用,可是,一旦他真的成了皇帝,云琅觉得自己的苦日子又会来临。

很多时候,权臣们不喜欢一个成年皇帝是有很正确的理由的,没人喜欢将一个喜怒无常的人顶在脑袋上,与其这样,还不如自己来做主好一点。

年幼的孩子当皇帝那就太好了,尤其是十岁以下的孩子当皇帝,小孩子当皇帝的每一天,绝对是所有大臣们渴慕已久的节日,且每天都是。

董卓这个蠢猪做的最糟糕的一点就是太不尊重年幼的皇帝了,然后才会被看不惯他的人群起而攻之。

如果将云琅放在董卓的位置上,他绝对会把刘协,刘辨兄弟二人当神一样的供起来。

给他人世间最尊贵的待遇,让他们成为世界上最高贵的人,高贵到没有朋友的那种人……

皇帝其实就该送到天上去,成为神!

神,就该高高在上,俯视人间,而人间的任何事情都跟神没有太大关系。

人间的事情就该让人说了算。

强势的王朝一点都不长久,只有弱势的王朝才能长久存在,这就是周天子为什么会有八百年江山的原因。

所以,云琅真的不是很在乎刘据。

不管刘据如何愤怒,对云琅来说,他就像一只奶狗一样在冲着他狂吠,抬脚就能踢走。

司马迁看到了云琅眼中的不屑之意,很担心的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云琅认真的道:“我只想让所有汉人过上人该过的日子,这么伟大的种族,天生就该成为世界的统治者。”

“你这是在做梦!”司马迁放心了。

云琅笑道:“我给自己树立一个远大的理想,然后就朝着这个目标前进,能否完成我不管,我只管前进。”

司马迁自己就是一个疯子,却不愿意跟更加疯狂的人说话,云琅这人吹牛吹习惯了,这么好的一个下雪天,只听疯子的胡言乱语,那就太浪费了。

于是,撑着伞在雪中漫步的人继续去漫步,跟老虎说笑的人继续跟老虎说笑,两不相干。

大雪继续在下,下的纷纷扬扬,肆无忌惮。

全世界都被白雪遮盖,松林那边不断传来松树折断的声响,云氏后山的竹林里也有竹子折断的声音相应和。

在漫天大雪中,霍光终于完成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本书。

在大汉时代,出一本书很难,不论是《吕氏春秋》还是《淮南子》,这些书都是集很多人心血之大成之作。

千金一字,就是这些人对书籍的要求。

云氏印书作坊出现之后,才让书籍真正成了书籍,真正拥有了书籍传播知识的功能。

在云琅出现以前,大部分的书籍都是孤本,也就是说,不论书写的多么精妙,大部分只有一本。

这就是为什么黄石公传书给张良的时候会有那么多人羡慕,并且把这事弄成了一个传奇。

用手抄书,根本就不是传播学问的好路数。

想要一本书全天下人手一本,这几乎不可能。

霍光自然是早就知晓这个道理的。

身为西北理工开山大弟子,整理西北理工的学问,然后将之刊印成书,最终发扬光大是他的使命。

这些天以来,他没干别的,就是一心在整理师傅教授的各种学说,编篡成书。

孔夫子的弟子们能把先生的讲义编篡成《论语》,霍光觉得师傅的学说整理之后,就该叫做《自然》。

陈铜过来取书稿的时候,霍光非常的不放心,西北理工一脉对世界的认知,对自然的认知,才是师傅所有学说中最璀璨的篇章。

如果被陈铜这个夯货万一给泄露出去……

陈铜眼巴巴的看着霍光桌案上的书稿,却不敢拿,因为霍光一双眼睛正恶狠狠地盯着他。

“腾空印书作坊,我要用!”

霍光终于下定了决心。

陈铜笑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绝不让闲杂人等进入,某家亲自看门。”

霍光道:“我是说连你都不许留在印书作坊里。”

陈铜眨巴着眼睛道:“某家不在,工匠们不在,公子如何刊印书籍呢?”

“教会云氏童仆排版,布字,印刷,你们负责调墨,换版……”

陈铜哆嗦着嘴唇道:“您这是在欺负人!”

霍光点点头道:“是有点欺负人,不过呢,这总比让你们刊印完毕书籍之后,再把你们的眼睛挖出来来的仁慈吧?”

对于霍光发布的威胁,陈铜并不是很害怕,因为云氏干不出这种事情来。

“公子到底要刊印什么书籍呢?”

霍光瞅着书案上的书稿叹口气道:“不用你管,按照我说的去做吧,准备一套字,准备全套的工具,这书籍还是由我们自己来做。”

“让那些孩子们印书?”陈铜简直难以理解。

霍光道:“师傅带着一群少年能把云氏庄园盖起来,我为什么不能带着他们刊印出一本书籍?

再说了,刊印书籍本身就不难,我觉得我们可以做到。”

陈铜嘿嘿笑了起来,他大方的摆摆手道:“就如公子所愿,您要的纸张,油墨,活字,各种工具一定会安排妥当。

某家保证,偌大的印书作坊除过老鼠之外,不会有一个外人,某家正好趁着这难得的闲暇时光,去一趟洛阳。”

霍光摇头道:“陈铜,你知道为什么你儿子想要娶一个老婆,都会被一个落魄的良家子戏弄吗?”

陈铜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怒视着霍光等他把话说完。

霍光冷笑道:“一千斤重的猪,如果不能把自己变成獠牙森森的野猪,它就还是猪。

而五十斤重的狼,不管在沙漠,还是在草原,它依旧是狼。

肥猪吃屎,饿狼吃肉,这是天道。

一千斤重的肥猪对于狼来说,绝对不可怕,因为有谁会嫌弃自家食物多呢?”

陈铜怒道:“你到底要说什么?”

霍光幽幽的道:“书籍高贵无匹,而你们这些印书匠却是贱业,你就不想改变一下这种状况吗?”

陈铜怔怔的看着霍光道:“不明白!”

霍光笑道:“让高贵的书籍来拉升你们的地位。”

陈铜放弃了思索,萧瑟的道:“公子有何吩咐尽管道来,某家无不从命。”

霍光肉痛一般的道:“最难得其实是印刷,这一道工序绝对不是短时间所能掌握的。

我希望你们能够蒙上眼睛,由家里的仆童们引导,完成最后的印刷。

作为回报,我会在书本后面印上‘陈铜监制’四个字,让你与这本书一样留名千古。”

陈铜摇头道:“不用了,作坊里的工匠们即便是蒙上双眼,也能印出和好的书籍来,不用童仆门引导。”

霍光满意的点点头道:“很好,就这么说定了。”

陈铜走到门口,又走回来冲着霍光道:“公子其实不用兜圈子,直接吩咐陈铜就是,虽说蒙上双眼干活乃是奇耻大辱,看在君侯的份上,我还是能忍受的。

当然,前提是公子只要给够钱就成。”

陈铜落寞的离开了霍光的房间。

张安世从后面走进来道:“欲盖弥彰啊,你这么折腾陈铜有些不厚道啊。”

霍光道:“没办法,现在的人都是贱皮子,白送的他们不会珍重,只有偷来的才会当做宝贝。

从一般人手里偷出来都没有什么成就感,只有从陈铜这种人手里偷出来的东西才有成就感,才会当做宝贝。”

张安世笑道:“刘据真的会上当?”

霍光看了张安世一眼道:“我在西南的时候无意中告诉刘据,我西北理工其实是有秘籍的……他很感兴趣……”

张安世翻动一下《自然》这本书,瞅了两眼里面的内容,叹口气道:“看了这本书,世上就没有神仙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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