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万物生长

春暖花开,万物生长,萧逸的身体也开始发育了,如今他的身高已经达到七尺,长得是虎体猿臂、狼背蜂腰,双臂一晃有数百斤的力气。而根据能量守恒定律,萧逸获得如此强壮体魄的表现就是对食物的无限渴求,其实道观里的小伙子们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再加上每日习武,运动量非常大,论起饭量来都很能吃,可萧逸得在能吃前面再加上非常两个字--非常能吃!

一顿米数升,肉数斤,对萧逸而言已经是家常便饭而已,食量在长,力量自然也随之猛涨,3石力度的疾风强弓如今在萧逸手上已经可以轻易地拉成满月状,上百斤重的石锁,一只手就能轻松的举起来,就力量而言,就是伙伴中最雄壮的大牛也不是萧逸的对手了,唯一能和他抗衡的只有那匹同样生长迅速、神力惊人的马驹‘白菜’,以至于现在无聊之时萧逸玩的最多的游戏就是和‘白菜’摔跤;面对这种情况,‘出尘子’老道除了微微点头外,就是把每晚药浴的用量又加大了一成。

身体的青春期到了,爱情的春天也到了,第一个迎接到自己春天的竟然是最为憨厚的大牛,这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可命运有时就是眷顾那些朴实的人,说起来有些狗血,大牛独自去河边骑马散步时,看到一个渔家小娘所洗的衣服被河水冲走了,急得小姑娘哇哇大哭,对一个穷苦的家庭来说,每一件衣服都是宝贵的,尤其是孩子多的家庭,经常是年长的穿完再留给弟弟或者妹妹穿。热心助人的大牛见状策马就冲进了河水中,帮忙捞起了衣服。

后果就是大牛痴痴傻傻的回到了道观里,害的大家以为他生病或者被妖精附体了,差点拿出当初对付萧逸的办法——童子尿。话说现在道观里最不缺的就是童子尿,不但萧逸他们四个小伙子是,据说‘出尘子’老道练得也是童子功。

大牛的病情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会经常的傻笑,笑得还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好几次在半夜睡梦中突然大笑起来,把同屋睡觉的马六给吓得半死。

第二、每天去河边的次数明显增多,风雨无阻,如果你在道观里看不到大牛,那去河边找他一定没错。

第三、以前大大咧咧的他开始注意自己的仪表了,衣服恨不得一天换三次,一天洗脚的次数比以前一年的加起来还多。

最后,大牛对自己的名字不满意了,认为大牛这个称呼太粗俗,今年已经18岁的他,该取字了。

《礼记·曲礼》上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一般来说男子二十岁就会行戴冠礼,标志着从此他已经长大成人,可以行使一个成年男子的权利和义务,而大多数贫民百姓为了早点让儿子成人,往往会把冠礼提前一两年。

而取字的目的则是为了让人尊重他,供他人称呼。在中国的礼法中,男子一旦有了字就不能再随便的直呼其名,而有了号,又不能再直呼其字。

比如说诸葛亮,字:孔明,道号:卧龙。大家一般都尊称他为卧龙先生,只有一些亲朋好友才直呼其为孔明,而‘亮’这个称呼只有遇到尊长或是君主时才是诸葛的自称!

对于给人取名字,萧逸表现的非常热心,可是大家看了看在院子里撒欢的马驹‘白菜’,一致拒绝了萧逸的帮助,认为还是请‘出尘子’老道出手比较郑重。这件事弄得萧逸伤心了好几天,从这以后也多了一个习惯,日后只要是他‘大魏神威天策上将军’麾下的将士家里生孩子,萧逸必定到场恭贺之后,提出给孩子赐名,对于上将军的要求整个大魏几乎没人敢拒绝,而且会觉得非常荣幸,于是各种奇葩的名字就出现了:“土豆、菠萝、花生、火龙果……”。

后世《三国志-魏书》记载:神威天策上将军好为幼儿取名以为乐,且名多古怪,人不知其意,火龙果何物也??

男子的成年冠礼是非常郑重的,必须择良辰,摘吉日,还得请一众亲朋好友前来观礼,于是铁匠夫妇,皮匠张济,梁小鱼等人全都上山来了。

行冠礼哪天,‘出尘子’老道先是虔诚的给老君像上香膜拜,随后大牛和马六一起,沐浴更衣后,换上隆重的汉家礼服,由老道将他们原本披散的头发挽成发髻,郑重地戴上了冠簪,从此二人就可以娶妻生子,正式成为一个男人了。

冠礼之后,老道分别给二人取字:

大牛,取名:牛威,字镇远。老道希望他以后能威镇远方,扬我大汉雄风。

马六,取名,马宁,字致远。老道告诉他戒急戒躁,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听完老道给取的字,萧逸开始严重怀疑他也是穿越一族,而且肯定是从北洋水师……;至于观礼的梁小鱼则羡慕的泪眼汪汪,尤其是一想到自己的字:‘小鱼’,就恨不得拿头撞树;可惜字乃父母长辈所赐,一旦赐下,断无更改,所以他只能叫一辈子小鱼了。

至于萧逸吗……还是萧逸,老道叫他‘无愁子’,道观里其他人一开始叫他‘大师兄’,可他总感觉这是西游记里‘猴哥’的称呼,全力拒绝了,后来干脆让他们叫自己老大,这个称呼还比较威风。

至于在外面,由于萧逸年少多智,长相俊美,又给卧虎亭的百姓们带来如此多的好处,大家都尊敬又亲切的称呼他为——萧郎!郎是古代对年轻帅气男子的称呼,于是这个称呼开始慢慢传播开来。

对于大牛的桃花运,马六是恭喜,张燕是无所谓,梁小鱼眼里除了钱没有别的,而萧逸则是赤裸裸的羡慕了,没办法,两辈子的光棍啊!而且自己其实才是四个人里心理年龄最大的,加上之前的岁数,自己快三十岁了,就是在提倡晚婚晚育的21世纪,自己的年龄都足以为人夫、为人父了。

要想碰到艳遇,绝不能在道观里守株待兔,已经春心动漾的小道士决定主动出击,既然在河边能找到艳遇;那么……

从此萧逸多了一个爱好-——钓鱼,用他的话讲,钓鱼一样是培养人眼力,耐性,敏捷度的功夫,现在皮匠张济已经不再教他射箭的方法了,‘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能不能成为射雕手就全看他自己的造化了。而且钓鱼还能改善小道观的伙食——萧逸语。

鱼竿,鱼钩,渔具都准备好了,这些东西对如今财大气粗的萧逸来说都不是问题了,搬个自制的小马扎往河边一坐,挂满香饵的金钩垂落水中,清风吹面,悠闲无比,只须坐等鱼儿上钩即可!

不过说来也怪,眼力、腕力、耐力、敏捷度都是超一流的萧逸钓起鱼来就是不灵,河边时常有小渔村的人来垂钓,基本上都是满载而归,只有萧逸早出晚归,空桶去,空桶回,一条鱼也没钓上来过,不但如此,凡是在他周围钓鱼的渔民都会非常惨淡,全都钓不上鱼来,久而久之,人们一看到他来钓鱼全都离得远远的。后世对萧逸从来钓不上鱼来的事,有溜须怕马的文人作诗解释道:

数丈丝纶落水中,

金钩抛去永无踪;

非是萧郎少香饵,

凡鱼不敢见孽龙!

总是钓不上鱼来,萧逸也感觉有点不好意思,“没关系,既然钓不上来,那就去买,反正哥现在是有钱人了”。于是卧虎亭附近的人们经常会看到一副奇怪的事情,每当日落时分,总会有一个面色微黑、笑起来有两个大酒窝的可爱小道士扛着长长的鱼竿,拎着空木桶,贼兮兮的跑到镇子外的集市上去买鱼。

好在人们似乎都很喜欢他,总是有老渔翁送鱼给他,甚至一些渔村里的漂亮小娘还会专门拿着打来的金鲤鱼在集市上等他,一个个笑得满面桃花……

俊美萧郎,谁人不爱!从那时起,小道观终于喝上鱼汤了……

(本章完)

第30章 我叫女王

今日艳阳高照,既不关心粮食和蔬菜、也没想要一间面朝大海的大房子的萧逸又扛着渔杆,带上马驹‘白菜’去河边钓鱼了。

萧逸对自己现在的田园生活十分满意,他一直坚信,没有野心就不会有烦恼,外边的世界太危险,还是安心享受自己的小日子吧,想到得意处,萧逸开始哼起来自编的小曲:“天上没有乌云盖,为何不见美女来……”

盘龙河水量充沛,两岸上生长有大片的海棠树,春季海棠花盛开,犹如一片云海生涛,白茫茫好似人间仙境一样的让人痴迷,不经意间,萧逸一直期盼的运气终于来了,不过来的好像不是什么桃花运……

正在欣赏美景时,双眼锐利的萧逸突然发现,在不远处有一颗盘根错节,犹如虬龙的海棠树,茂密的枝节已经延伸到了河面上,在哪白色的树冠上有一个小小的红色身影正在努力向上攀爬,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娃在爬树,看样子她是想摘一朵树顶上最漂亮的海棠花,“小小的女娃,野心倒是不小!”正当萧逸疑惑谁家的女娃竟然如此淘气时,就听得“啊!……噗通!一声”,那道红影突然从树上摔下,直接掉入了河中……

“姿势优美!入水动作自然,水花还小,10分!”欣赏完一次完美的真人版高空落水以后,萧逸终于反应过来:“啊!……不好,有人落水拉!快救人啊”!

可惜,因为超烂的钓鱼运气,萧逸周围千米以内,被所有渔民视为禁区,真是叫破喉咙也没人理,无奈之下萧逸只好亲自学一回**叔叔了,扔下手中的鱼竿,萧逸向着小女孩落水地方的上游飞奔而去,在湍急的河水里救人,绝不能在人落水的地方下水,因为湍急的河水会把你和要救的人冲的越来越远,所以必须要跑到上游去,借助水流的力量向落水者游过去,这样才能把人救起来。

前世的萧逸对游泳还是有些喜好的,但也只限于夏季时在游泳池里扑腾几下而已,绝对算不上精通。他飞快的跑到上游位置,脱掉外衣,蹦下水,奋力向小女孩时起时伏的地方游去,想法是好的,可这游泳的速度实在不敢恭维,估计就是乌龟下了水,也能在睡觉的情况下超过他很远很远(水里本来就是乌龟的主场地好不!萧逸语),游的越慢越着急,一着急还连呛还几口水,连平时勉强合格的游泳姿势都给忘了……

就在他很可能会成为第一个穿越一族的‘烈士’的关键时刻,(救人没成功,反而被淹死,不知道萧逸会不会被评为烈士)一道黑影跳入了河水中,像一道黑色的闪电般分波踏浪的向小女孩游去,萧逸定睛一看,原来下水英雄救美的,正是跟着他来河边一起钓鱼的马驹‘白菜’(你就从来没钓上过鱼好不,作者语)。

“汗血宝马,神骏无比,跋山涉水如履平地!”这句话猛地出现在萧逸脑海里,看来这话真不是吹的,‘白菜’以飞快的速度游到女孩身旁,叼起她的衣服,甩到自己背上,轻松的向岸上游去……

等‘白菜’完成了英雄救美的壮举,萧逸还在河水里拼命挣扎,不但速度没上去,此时反而要像块秤砣一样沉底了;‘白菜’在岸上鄙视的对他打了个响鼻,又跳入河中,如法炮制的把可怜的小道士也带上岸,然后甩甩身上的水珠,若无其事的又去啃食春天的嫩草了……

………………

“对落水者如何施救”?看着已经停止呼吸的小女孩,萧逸开始回忆前世电视剧里学来的各种急救手段。

“清理口鼻中的泥沙,控出肚子里的积水,捏住她的鼻子给她做人工呼吸,把她的湿衣服脱下来晒干,再给她穿上……,方法正确,看着恢复了呼吸的小女孩,萧逸终于长出了一口气,“救人一命,胜烧十捆高香!”

如果你救的是一个现代的小女孩,她清醒后可能会吓得哭闹,这时你需要的是一根棒棒糖!

如果你救的是一个现代的大姑娘,她清醒后可能会抱着你的肩膀寻求安慰,也许还会和你发生点浪漫,这时你需要的是一朵玫瑰!

可是当你救得是一个古代版的小姑娘,她清醒以后……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红衣小姑娘在清醒过来以后,站在萧逸面前大声咆哮。

萧逸想过一万种可能,“小姑娘可能会哭,可能会让自己送她回家,还可能会让自己给她讲故事……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被一个小女娃逼婚……

‘我那是为了救你,你差点被河水淹死!’萧逸给她讲原因。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我不给你脱衣服你会生病的……’萧逸给她讲解防寒的必要性。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我是道士不能取老婆!”萧逸无奈下开始使用骗术。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我给你讲故事吧……”萧逸决定转移话题。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救你的是‘白菜’,不是我!……萧逸开始找替罪羊。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

……………………

“好吧,我娶你!”萧逸蹲在地上抱着头,对这个一直在他面前咆哮的小姑娘,彻底的没办法了,翻来覆去就是那一句:‘你得娶我!’看来女人的蛮不讲理并没有随着历史长河的流淌而发生丝毫的变化。

“订婚信物”!小姑娘伸出一只细嫩的小手,鼻子仰的高高的,一副胜利者的姿态。

“啊!这是谁家培养出来的小姑娘呀?”

认命的萧逸开始在身上摸索,玉佩,没有!手环,没有!铜钱,还是没有!……身上除了衣服似乎什么也没戴,平时自己需要什么东西都是直接写白条的,看着小姑娘固执的伸着小手,萧逸正要考虑是不是脱下一只自己的鞋子来当信物时,脖子上的触动让他想起来了——项链。

为了纪念那次狼口余生,也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气,萧逸用那四根锋利的狼牙做成一串项链挂在脖子上,做自己的护身符。

摘下一颗狼牙,又从衣服上抽出一根丝线串好,挂在小姑娘脖子上,然后萧逸一脸真诚的说道:“这个是我的传家宝,是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留给我的,现在送给你做订婚信物。”

看着小姑娘满脸高兴的戴上狼牙项链,萧逸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你叫无愁?”

“嗯!嗯?你怎么知道的?”

“无愁哥哥好笨呀,这上面写着呀!”小姑娘指了指狼牙上的‘无愁’两个字。原来萧逸有一个习惯,像标签一样,在自己的所有东西上都刻了‘无愁’两个字,包括项链、箭簇、饭碗、水杯……就连‘白菜’身上,他都想印上‘无愁’两个字,后来想了想,生怕别人把自己的名字和马的名字混肴,这才作罢。

这个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你认识字?”看着面前的小女孩萧逸非常惊讶。

这可不简单,要知道这个时代的识字普及率非常的底,常常一个村子里也找不出一个识字的人来,识字基本被贵族、世家所垄断。而对于女孩的教育,基本都是以刺绣、女红为主,只有官宦家庭出身的贵族小姐才有可能教一点字,其余的基本上一辈子都是文盲……

“我也送无愁哥哥一件信物!”小女孩看着萧逸的眼睛非常的明亮。

“你?送我?”看了看小女孩身上,除了自己给她穿上的衣服也没有别的东西呀,自己刚才可是把她看的光光的,“难道?可是?还这么小……”

正在萧逸想入非非的时候,小女孩轻轻拉起他的右臂,微微一笑,露出一对可爱的小虎牙,然后,“啊!……”

“松手!啊!……不对,快松嘴!”看着右臂上被咬出来的两排小牙印,萧逸欲哭无泪,这就是给自己的信物呀?

左臂当初被狼牙咬了,现在右臂被人牙给咬了……

“记住了我叫女王!”小女孩趾高气扬的说道。

“嗯,我知道了,你就是我的女王!”萧逸呲牙咧嘴的说道,同时开始幻想皮鞭、蜡烛、项圈手拉手的向自己扑过来……

“我叫女王!……”

“没错,你就是我的女王!……

”我说我的名字叫女王,郭女王!”小女孩大声叫起来。

“郭女王?郭女王!这么点的小女孩叫女王?好另类的名字呀?而且好像听着还有点熟悉呢……”

晚上,把那位‘女王大人’送走后,满脸沮丧的萧逸终于回到了道观,看看手臂上的牙印,“好疼呀!深可见肉,估计会留下疤痕了,还是找老道上点药吧,万一狂犬病!……”

是夜,萧逸噩梦连连,梦话中带有:“水!……啊!我没脱你衣服……信物?……别咬我……女王大人!……呜呜!……皮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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