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077中午吃饭(求追读票票收藏)

方明华没注意到身边这个姑娘的思维已经在风中凌乱,他很认真听着贾平娃讲课。

与贾平娃写的《废都》《暂坐》等小说引起争议不同,他写的散文在文坛上很是叫好。

有人说贾平娃就他自己而言,散文写的最好,短篇次之,长篇最差,但他出名的却是那几部大长篇。

他的散文细腻悠长,耐人寻味,常常表现出一种神秘而灵动的东方风情,也蕴含了佛家的哲理。

方明华最喜欢看他写的《商州初录》和《商州又录》,不过现在还没写出来,但已经出版的散文集《野火集》,已经初现他在散文方面的功底。

多听点总是好的。

一堂课上完,大家报以热烈的掌声,贾平娃将讲稿放进人造革皮包里,习惯性的点上一支烟,走走下讲台,看着方明华招呼道:

“走,一块。”

方明华知道他要干什么,像这种讲座,校方给不给贾平娃讲课费方明华不太清楚,毕竟他是从西大出来的,毕业还没几年。

但中午请吃一顿那是肯定的。

而贾平娃现在招呼就这个意思。

方明华笑着摇摇头,示意你去。

现在自己的身份可是函授班的学生,有些规矩还是要遵守的。

但贾平娃却不管那么多,看他不走,干脆拽起方明华的胳膊:“走,走,你不去喝酒就没意思,我给刘主任说,咱们现在可都是他的学生!”

方明华知道他说的刘主任,是西大中文系主任刘建军。

没办法,方明华只好收拾书包,当然背着书包去吃饭有些不妥,于是就对旁边的李丽说道;“帮我拿下书包,下午我还要上课。”

姑娘怔怔看着他,似乎没反应过来。

方明华也没管,就跟着就贾平娃走出教室。

“哎你.”李丽这才清醒过来,叫了一声,但对方已经没影。

李丽转过头又看了看方明华留下的书包和笔记本,昔日很熟悉的东西现在看上去却有些陌生。

一回头,突然发现周围学生正看着她,那眼神仿佛在询问,伱和方明华什么关系?

你早认识他?

关我什么事呀。

我哪知道他就是他?!

几下将自己的笔记本塞进书包,匆匆离开,当然不会忘记某个人的嘱托。

于是身上又多了一个书包。

不行得找个地方好好整理整理思绪,李丽此刻觉得自己的头脑很乱,比考完七堂期末试下来还乱。

方明华不知道有位姑娘已经陷入某种眩晕状态,和贾平娃出了教室来到一楼大厅,就看到站着两个男人,一个是他的中文课老师许老师,另外一个就是系主任刘建军。

刘建军几年五十多岁,他的身份不仅仅是西大中文系副主任,而且还是作协安西分会常务理事,方明华也认识他。

刘建军说着一口地道的关中话,看到他俩下来笑着对方明华说道:“小方,这可不怪我们,是平娃暴露你的身份。”

“刘主任,这可不怨我,迟早的事。”贾平娃接过话茬说道。

“没关系,刘主任、许老师,不管我什么身份,函授课我还要上下去,我还想拿一张西大的文凭呢。”方明华笑着说道。

“看看,小方就是谦虚。”刘建军赞扬了句。

“可是,刘主任,我的压力更大啊。”许老师叹了口气。

大伙都笑起来。

吃饭的地方就在学校的教师食堂,也没多少讲究,多加了两个菜,又要瓶西风,四人边吃边聊。

聊着聊着竟然聊到方明华还未正式刊登的《太阳照常升起》这篇文章来。

方明华当然不好意思多说什么,但贾平娃却对这篇小说推崇备至。

“刘主任,当时我看了以后感觉震撼!真的震撼!这么说吧,陆遥写的那篇《人生》从文学艺术角度上讲,达到一个巅峰,但写作手法和技巧,我觉得不如这篇《太阳照常升起》。”

“陆大哥写的小说具有浓厚的现实主义味道和生活气息,非常质朴,接地气。”方明华赶忙说道。

“我没说这陆遥这种写法不好,但天下所有文章都千篇一律这种写法是不是有点可怕?”贾平娃点起一支烟抽了口,笑起来:“所以,我很欣赏你的这种写作手法。”

在秦省文坛三巨头里,陆遥和陈中时写作风格是现实主义、语言平实质朴、地域特征明显、带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喜欢用地方方言和俗语,浓浓的西北风情。

或许是秦巴山区青山绿水的灵性养育的贾平娃,和厚重的关中、秦北人不同,他的文章平实自然却又空灵,现实主义为基础却融合了魔幻现实主义色彩。

所以,他喜欢意识流就不足为奇。

这时候,刘建军插话进来:“平娃,你对这部小说推崇备至,可老何(何鸿钧)可是看不上,我听说她直接打回,连给小方修改的机会都不给。”

“何大姐”贾平娃摇摇头,夹起一口菜塞在嘴里没说什么,可大家都懂得他的意思。

看不上。

当然这个话题不能再深入。

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四人边吃边聊,一瓶白酒很快见底,其实主要就是贾平娃和方明华两人,刘建军年龄大了身体不太好,许老师说下午还有课,满嘴酒气影响不好。

临走前,刚才比较沉默的刘建军却对方明华说道;“小方,你那篇意识流小说一旦刊登,估计在文坛上会引起一番争论,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

是吗?

方明华告别三人,看看时间有点迟赶紧去教学楼准备上课,下午还有历史和地理呢。

匆匆走到教学楼门口,方明华就看到背着书包推着自行车来回徘徊的李丽。

“谢谢你。”方明华接过姑娘递过来的书包,说道:“你也赶紧回家吧。”

李丽点点头,走了几步,突然转过头叫了声。

“方明华!”

“怎么了?”

“如果你还是某个保密单位保卫科的方明华,多好。”

说完李丽转过头,骑着自己的小坤车,很快消失在拐角处。

方明华怔怔停了下,这才向教学楼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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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78章 078两封信(求追读收藏票票)

方明华走进教室,看到赵红军坐在后排,就过去一屁股坐在他身边。

“怎么?身份暴露了?”赵红军低声说道。

“你怎么知道?听谁说的?”

方明华记得,早上这家伙又翘课了。

“这还用问?你看看大家现在看你的眼神。”

果然有些不一样。

方明华呵呵一笑,低声说道:“如果把伱是省上领导的儿子身份暴露,估计大伙看你的目光更不一样。”

“得得.”赵红军摇摇头,却一脸认真:“明华,你看看,大家现在看你的目光,有羡慕有嫉妒,也有尊敬,如果大家知道我的是省领导的儿子,你知道大家会有什么目光看着我?”

“什么目光?”

“肯定有羡慕,也会有嫉妒,甚至有巴结,但绝对不会有尊敬,或许还有憎恨!”

呵?

“所以嘛,我有自知之明。”赵红军淡淡一笑。

确实,赵红军在班上表现的还是比较低调,在教室外抽的是有过滤嘴的“窄版猴”,这种烟在西京相当流行,当然要比“羊群”、“大前门”好,但是和“牡丹”“凤凰”相比还是差点,这在他们那帮公子哥们中算是另类。

两人正聊着,上课老师夹着讲义匆匆上了讲台,两人的聊天就此结束。

下了课,依旧是赵红军和方明华俩闲聊,其余的同学只是望着他们。

说实在,函授班上方明华除了和赵红军关系铁,和别人很少打交道,又经常请假翘课,属于那种透明人物。

现在透明人物突然大放光芒,刺的人眼睛生疼,前来聊天或者搭讪的人并不多。

挺好。

方明华喜欢这种状态。

放学回家,第二上班方明华依然过着摸鱼的日子,他在等待四月份的《燕京文学》出版,到时候买上一期,再写封信一块给宋棠棠寄过去

在燕京,答应过姑娘,要告诉她这个好消息的。

不过他还没等到四月份的杂志出版,就接到吴天民的电话:《隐入尘烟》剧组马上又要赴甘省拍摄,已经给你们领导说好,你准备准备,即刻动身。

好吧

舍命陪君子。

现在已经春天去甘省不需要带太多衣服,方明华穿了一套,又带上一套换洗的服装,背上自己几乎寸步不离的黄挎包,和剧组一块踏上西去的列车。

临走前,不忘记给宋棠棠先回封信,信中先是说了自己那篇小说即将刊登在《燕京文学》上,本来打算买一本给你一块寄过去,但自己马上就要去甘省跟随剧组拍戏估计没时间买。

“快到五月份了,我记得去年这个时候我跟随作家组去南疆采风,那段日子让人难忘,或许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吧?”

我们摄制组去甘省武威民勤一个叫莫户乡李家村的地方,如果你想写信的话,可以寄到这个地址。”

宋棠棠接到这封信已经是一周以后。

四月初的南疆是最美的。

微风不燥阳光正好。

宋棠棠拿着还未拆封的信笺出了营房向附近的小山坡走去。

昨晚下了场小雨,今天天空格外蔚蓝,空气清新,她感到心情非常愉快。

在小山坡上,找了块干净石头坐下来,从兜里拿出这封信。

看着信封中有些熟悉的字体,心里竟然有一种莫名的欢喜,小心翼翼打开后,仔细读起来。

果然被采用了!

哈!

我说过嘛,肯定会被采用的!

买一本杂志送给我?

可以呀,虽然我看过你的底稿,但是还是想看散发着油墨香味的书!

哦.要去甘省跟着剧组去拍戏没时间了?

明天我请假就去县城新华书店买!

宋棠棠信看了两遍后,又把信笺仔细装进信封,小心翼翼折叠好放进兜里,这才向营房方向走去。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

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

开在春风里

宋棠棠边哼着歌,还不时弯腰采摘路边不知名的小花,红的,紫的很好看。

刚进营房还没到宿舍,就看到勤务兵喊自己的名字:“宋棠棠,你的信!”

哈?!

今天怎么了?

又是来信?

宋棠棠有点惊讶,接过信一看竟然是自己表妹李丽寄来的。

这丫头.

经常来信,絮絮叨叨的写一大堆,看着厚厚的信封,不知道今天会写什么?

回到宿舍,宋棠棠拆开表妹的信,仔细读起来。

“表姐,我此刻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的心情我要告诉你一件前几天发生的事。”

“那天,贾平娃老师来我们西大给函授班讲座,我决定去听听

信中,李丽绘声绘色讲述了那天发生的事详细过程。

最后说道:

“天啦,我真的没想到那个保密单位保卫科的方明华,竟然和作家方明华是同一个人!”

“我还给他写信,称他是明华老师!”

“我,我我曾经让他要好好学习,要拿到函授大专文凭,还要上本科!”

在信中,李丽说了她和方明华交往的过程,听他在食堂里分析诗歌,在兴庆宫偶遇,坐他的自行车回家。今年元旦节在英语角听他和外院的教授交流文学,后来又在植物园怼那个叫郑泉的男生.

看的宋棠棠咯咯直笑。

不是笑自己的表妹,而是笑方明华。

这个家伙,装的这么像,实在是太坏了!

“表姐,那个某个保密单位保卫科的小干事眨眼间成了让人仰慕和尊敬的大作家,我有点接受不了。”李丽在信中继续写道。

“按理说,保卫科的方明华也是我的朋友吧?那个作家方明华是我很尊敬的一个人,现在两人变成一个人,我应该高兴是吧?可我为什么就高兴不起来呢?”

“那个作家方明华固然光芒万丈,让人仰慕,可我觉得那个小门卫方明华似乎更可爱点。”

“真的,我很矛盾,也有点难过,表姐,你能理解我的心情吗?

宋棠棠看完信,仔细折叠好又放回信封里,幽幽叹口气。

表妹,我理解。

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你。

你没完全了解他,真的。

表妹,对不起。

表妹,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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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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