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5章 真的狗

作为一头上古僵尸,梁程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人,是这个世上适应能力最强的存在。

这句话,在郑伯爷身上得到了极好的诠释;

还记得当初在虎头城,郑伯爷被选入民夫营,薛三帮他背着甲胄,梁程帮他拿着刀;

那一晚,

梁程和薛三将一个蛮族骑士按在了郑伯爷面前,

郑伯爷一刀下去,

将其给砍死!

两世为人,那是郑伯爷第一次如此近距离且清晰地感知到鲜血扑面而来的滋味,且引起了来自生理上的严重不适应。

几年过去了,

如今的郑伯爷,

却能够在攻城时,很平静地下令退回来,再打一次。

宛若将面前的安乎城以及城内的野人们,当作了红帐子里经验丰富的姐们儿,轻轻一拍:

来,换个姿势咱继续。

在郑伯爷看来,是在这个世界的经历以及风风雨雨,改变了他,促使他变成这样;

但在魔王们看来,是这个世界的“自由”,让主上恢复了他内心的本性。

总之,

在平野伯爷的命令下,已经完全攻上西城墙的燕军,开始撤兵了。

云梯,也自己运了下来,箭塔,又推了回去。

发挥效果太好的攻城锤,在撞开城门后,就又默默地往后挪。

各路兵马,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后退。

李富胜的眼睛眯了眯,赞叹道:

“郑老弟的练兵之法,哥哥我,佩服了,侯爷当初带我们打仗的时候就教过我们说,进攻时猛如虎,这并不难做到,但撤退时井然有序,方为真正的精锐。”

虽说这是在攻城成功后进行的撤退,但各方面都能做得这般严谨,可以说,这支军队,已经不逊靖南和镇北了。

就算是有差距,也可能仅仅是兵员个体素质上的一些差异,这也是源自于郑凡麾下接收兵源时的一些限制所导致的。

但,这仅仅是瑕不掩瑜,最重要的是,李富胜自己心里也清楚,这几年几番大战下来,很多当年自己麾下的老卒,要么战死,要么伤退离开了行伍,新兵补充进来后,虽然看似在战斗力上没有明显的下滑,但真正深层次的变化,他这个当总兵的,是能够察觉到的。

百战之后,老兵凋零。

凋零之外,还有腐化。

镇北军以前是在北封郡吃沙子的,调入京城后,李富胜就明显感觉到自己麾下兵马的转变了,等再进入晋地,驻守一方后,这种转变,更为明显。

日子好过了,也见过真正的花花世界了,眼里瞧着的,不再是北封郡红帐子里膀大腰圆的老姐们儿了,开始瞅上青楼的娇滴滴女子;

所以,李富胜是坚决支持伐楚的,和燕皇所看到的大方向不同,李富胜是担心自己手下这支在北封郡打磨出来的兵马,再过一些年,身上的锐气都要被磨散掉了。

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不能歇,不能停,继续打仗,不停地打仗,不停地给麾下兵马灌输杀气,让他们经历血与火的洗礼。

到最后,平灭了乾楚二国,再堕落,就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了。

李富胜的想法,就是这么的朴实。

接下来,选择进攻的,是南城墙。

且攻城的队伍,换做了李富胜麾下一路兵马。

同时,

为了避免再出现先前那种野人不出力消极懈怠导致演练效果大打折扣的事情发生,郑伯爷找了两个俘虏,让他们进城带话。

话很简单:

燕军,可以接受你们的投降,但所有贵族和头人,必须被处死!

所以,接下来的第二轮攻城,哪怕李富胜亲自指挥着,但整体所呈现出来的效果,却比第一次,要差太多。

如果说先前郑伯爷麾下的雪海关士卒攻城时行如流水,那么李富胜麾下的这支兵马攻城时,就真的是磕磕绊绊。

且就算是郑伯爷派人给他们传达了“加料”的消息,但他们依旧不以为意。

镇北军,确实是一支骄兵。

就算是第一次望江之败,败的也是左路军,李豹所率领的镇北军一部为大皇子殿后,打得,其实真的可以,无可指摘。

所以,他们真的过于骄傲了。

在看着先前西城墙被攻打得这般容易后,他们这次的进攻,真的是过分轻敌。

轻敌就算了,居然连先前基本的攻城操作都没做好。

投石机砸了两轮,听到城墙上野人的惨叫声后,一名校尉立功心切,许是看见平野伯也在这里,所以也想以校尉的身份亮亮眼,所以未等盾牌手和后方箭塔以及攻城弩的压制上来,就直接带着手下人扛着云梯上去了。

但这次,野人所激发出来的作战意志是真的强,箭矢一下子加大,且城墙上的野人开始不断地从下方补充过来。

云梯攻势一下子受阻,那名校尉倒是个好汉,自己披坚执锐抢先上去,企图在城墙上杀出一个爆点。

他确实也做到了,在其率领下,十几个燕军士卒跟着他一起撑开了一个局面。

但因为他们过于激进,导致节奏上和后续部队没能统一,他们在城墙上占位成功却没能等到及时的后续袍泽相助将这一面给撕开,使得他们一直在城墙上处于寡不敌众的状态。

最后,那名校尉身中数刀数箭,战死在了城墙上。

迫不得已之下,李富胜只能下令投石机再抛射一轮后,收兵。

不是不可以继续打下去,因为燕军强,野人弱,野人就算是一时打出了气势,燕军继续压下去,野人迟早得崩盘,重复先前西城墙的一幕。

但李富胜是越指挥越脑瓜子疼,同时,他也清楚蛮打下去,固然可以给自己挣来面子,但却可能造成更大的损伤,因为自己的面子而造成部下不必要的损伤,不值得。

但这一收兵不要紧,那名校尉麾下剩下的近百名士卒,居然没有根据后方传递来的收兵号角声后撤,而是继续在攀爬云梯继续杀上去。

原因在于,镇北军有极为森严的军律。

若战败,主将战死而部曲存活者,杀无赦!

这是镇北军一直以来所奉行的铁律,而很显然,当那名激进的校尉战死后,其麾下的士卒们已经疯魔了,因为他们本能地认为,撤回去,也是死,与其被自己人杀死,还不如向野人冲去。

由点带面,这帮人的行动牵扯着本来要撤退的其他各路燕军一时犹豫起来,将袍泽丢了继续撤,这事儿不地道,不撤嘛,军令又已经发出了。

所以,和先前郑伯爷下令撤就井然有序地撤截然不同的一幕出现了,李富胜麾下这支燕军撤退时,完全前后脱节了。

弓箭手还想着接应一下袍泽呢,盾牌手却已经退到弓箭手后面去了。

步调一步乱,步步乱。

到最后,李富胜一边咬着牙继续下令撤兵,一边派出自己的亲兵队伍主动上去接应,又折损了不少人马后,才算是将这一场乱糟糟地攻城演练给结束。

而此时,已经站在郑凡身边的梁程开口道:

“其实李富胜自身也有很大的问题,他可能真的是不熟悉攻城战的指挥,外加先前看见咱们做得很好,所以本能地想要跟着咱们的节奏走。

但其实,在那名校尉登上城楼时,李富胜完全可以下令前阵完全掩杀过去了,顺势将这面城墙给清扫掉问题是不大的,偏偏他还在那里按部就班。

至于后续下达的撤兵命令所出的乱子,还是在于李富胜麾下兵马,已经习惯了野战的打法,思维意识习惯,还没能切换到攻城这方面来,确切地说,他们其实还没这个意识。”

郑凡点点头,道:“这个,应该是田无镜去头疼的问题,话说,你觉得田无镜会攻城么?”

梁程沉默了。

“嗯,怎么了,实话实说就是了,不要给他留面子。”

“主上,属下觉得,靖南侯的用兵习惯,其实比之在野战骑兵对阵,更适合攻城战。”

“哦。”

郑伯爷了然,

道:

“原来你刚刚是在给我面子?”

因为我问了一个在你们这种兵法大家眼里,很蠢的一个问题。

“属下不敢。”

“反正,也无所谓,咱们在这里练练手,等伐楚时,肯定还有的练的。我可是听说,大楚的那位年尧在镇守镇南关和田无镜对弈时,可以说是相当的怂。”

根据情报以及郑伯爷亲自走过镇南关附近的所见所闻来看,

那位曾在大楚诸皇子之乱中生擒好几个皇子风光无限的年尧大将军,在镇南关,可谓是将缩头乌龟的功夫修炼到了极致。

燕人挑衅,他在修城;

燕人叫嚣,他在修城;

天气好,他在修城;

天气不好,他也在强行继续修城。

所以,经他一任,他不仅仅在镇南关的东西两侧,修筑了两座防卫森严的军寨,同时还在镇南关北面,仿照着雪海关之余安乎城和沓叠城一般,修建了两座城堡。

田无镜年初时之所以大兵压境,一方面是为了策应在楚国不知道在搞什么但肯定是在搞什么的郑伯爷;

另一方面也是发现这个楚国大将军居然还想继续往外修城!

所以,燕军出动,压缩了镇南关的势力辐射范围,让年尧继续在外围修城的计划泡汤,据悉,当时有两处地方都已经在打地基了。

也因此,

伐楚,不仅仅是要打一个镇南关,像眼前类似安乎城这种规模不是很大的城堡,也需要去攻克。

老田不可能不清楚自己麾下的燕军擅长什么和不擅长什么,所以,类似的教学演练,在伐楚中,必然还会继续。

不擅长什么,就在绞肉场里学呗,这种环境下,学东西,肯定快。

就像是后世的高考,若是考得不好要被枪毙的话,不一定能考上状元,但肯定比不被枪毙要考得好得多一个道理。

这时,

收兵完成的李富胜走了过来,黑着一张脸。

他是真的气啊,气得简直要炸了。

丢人,

真丢人啊!

军人,其实最是要面子的,嘴上就算不说,但其实明里暗里都在较着劲儿;

李富胜这次是完全给郑凡麾下雪海军先前演练,来了一场对立面的反面示范。

待得李富胜来到郑凡面前,

郑凡直接开口道:

“大哥,你先前在那面已经登上城墙时,应该不拘泥于形式,直接下令前阵掩杀过去………”

李富胜耐心地听着郑凡的话,脸色,慢慢地恢复了平静。

梁程在旁边微微颔首,在人际交往方面,他发现自己距离主上的层次,已经在越拉越大。

在平常人看来,当面分析对方刚刚犯下的错误,是很失礼也是极为冒犯人的一件事。

但李富胜这种人,他其实最不需要的,就是虚假的安慰。

他是一个很务实将领,所以,主上现在就直接帮他分析先前的问题之处,其实是最好的缓解尴尬的方式。

学问啊,学问啊。

梁程在心里感慨着。

至于主上现在对李富胜所说的似乎和自己先前说的话有九成九相似这种小事情,他是不在意的。

听完郑凡的话后,

李富胜重重地点点头,

道:

“是啊,自我至下,问题真的不少,好在这次打的不是楚人的城池,否则像刚才那般,我们的损失,会扩大不知多少倍。”

“就当是交学费了,哦不,是束脩。”

“对,对,这话说得好,很有道理,唉,郑老弟,哥哥我真的发现,自己真的比你白大这么多岁了。”

“大哥,你我兄弟之间,没必要再说这些话了,下令埋锅造饭吧,再召集麾下将领,做一下总结。”

“好,我听你的,这样,你,我是请不动的,你给我派一个你麾下你觉得对攻城战最得心应手的给我,让他再给我们讲讲,我也听听。”

郑凡伸手指了指站在自己身侧的梁程,

道:

“就他吧,他,算是得我不少真传了。”

……

入夜后,

郑伯爷来到了野人王所在的帐篷处。

郑伯爷没急着先进去,而是让何春来先进去看了看,得知桑虎不在帐篷内后,郑伯爷才走了进去。

随即,

数十名亲卫持刀警戒于帐篷外。

野人王依旧坐在那里,但手中的链子,解开了,他正在吃东西。

樊力煮的,大杂烩。

见郑凡来了,野人王笑道;“伯爷吃了么?”

“吃过了。”

郑凡席地而坐。

“伯爷今日辛苦。”苟莫离笑道,“但属下有个小建议,可否给桑虎一个机会,让他也能带着手下人试试手练习一下攻城?

伯爷您是知道的,我们雪原人,大部分这辈子就只见过三座城;

安乎城、沓叠城和雪海关。”

野人王是知道郑凡今日所作所为在干什么了,这是在拿野人的命,来为燕军磨刀。

但野人王毫不生气,甚至还想踊跃加入。

“这个,不急,以后,有的是机会。”郑凡说道。

“伯爷说的是,确实以后有的是机会。”苟莫离笑道。

攻城,什么都可以缺,就是不会缺死人。

而且,就算是死人,他的尸体,也是有用的。

死人的尸体,可以拿来炼出油脂当火油用,亦或者干脆将尸体用投石机投入城内,引发城内的瘟疫。

“伯爷和这位李富胜总兵,关系很好?”

“苟莫离。”

“属下在。”

“你知道我在燕军中入伍这么久,让我感触最深的,知道是什么么?”

“请伯爷赐教。”

“就是燕军里面,虽然也有各自的山头,但打起仗来时,是可以将后背交给袍泽的。”

“这确实很难得,但,伯爷……”

“你说。”

“那也是因为您一开始就得遇贵人,所以不用去在乎那些狗屁倒灶的事儿,再加上后来,您得到了靖南侯的看重,自然没人会在这方面去卡您。

水至清则无鱼,这太阳底下,就没有什么新鲜事儿。”

听到这话,郑凡微微蹙眉。

细细思索一番后,

郑伯爷还真回忆起来了一出在燕军里,自己亲身经历过的友军见死不救。

那是邓子良邓参将,被乾国钟天朗夜袭拔寨斩杀。

只不过,在那件事里,对友军见死不救且故意保存实力的,是郑伯爷的翠柳堡。

因为这件事,郑伯爷还被靖南侯敲打过。

所以,

并非是郑伯爷没遇到背后捅刀子的袍泽,而是因为那个会捅刀子的人正是他自己。

当你发现四周全是白色的时候,很可能,那个黑点,就是你了。

但这个例子,这段黑历史,郑伯爷是不会自己再提出来的,没意义。

“伯爷,这一次大军出塞,斩获,必然不小,但想来大军不可能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所以,属下觉得,拔除掉一些部族的牧场,牵走他们的牲口和人口后,可以趁着这场天威,直接对其他部族进行摊派,让他们主动送上牛羊和青壮。

他们欺软怕硬惯了,打个锣,马上就腿软,属下可以为伯爷拟定一份名单出来。”

“行,这事,你看着办。”

“谢伯爷,属下绝不会让伯爷失望。”

“等真正伐楚开始时,我会解开你身上所有链子。”

“伯爷大恩大德,属下下辈子必当做牛做马………”

“那我直接送你去下辈子岂不是更方便?”

“………”苟莫离。

翌日,

燕军上午再度攻城,午时收兵;下午再度攻城,黄昏收兵。

第三天,晋营兵马攻城;

第四天,继续攻城;

第五天,

没法继续攻城了,

因为城内没粮食,

且燕军这种玩法,对城内野人精神上的折磨实在是太过可怕了,简直是魔鬼!

燕人一次次占据了城墙,又一次次退去,然后再一次次地攻上来,根本就不是人能干出的事儿!

最终,

安乎城内的野人们哗变,将自己的头人和贵族全部杀死后主动出城跪伏在野地上,完全放弃了抵抗。

“啧啧啧,没得玩儿了。”

李富胜有些惋惜地说道,他才刚刚找到指挥攻城的感觉。

随即,

李富胜看向自己身侧的郑伯爷,

道:

“换下一个城吧,叫沓叠城是吧?”

“嗯,不过先不急。”

“不急?要做什么?”

郑伯爷笑了笑,

道:

“先给沓叠城送一些粮食过去,让他们吃点儿东西才有力气守城不是。”

(本章完)

第506章 剑圣出城 (大章,求订阅!)

“姐姐,这一笔开支要特批。”

月馨将一份单子放在四娘的桌前。

四娘正在用风油精涂抹着自己的眉心,她的伤已经养好了,本想着等主上回来了就可以开始自己造宝宝的计划;

偏偏主上回来后带来了要伐楚的消息,得,这下她一个大管家当即忙得脚不离地。

一摊摊,一件件,全都需要她来打理,千头万绪的事儿,都在过她的眼。

到底是自家的事儿,别人不说没这个能力总揽大局,就是有,也不放心将大家伙辛辛苦苦打拼几年积攒下来的基业给一个外人。

说实话,四娘都有些羡慕薛三那混账东西了,到现在还在梁国没有回来,这是真要当他大梁的土行孙将军?

也娶个梁国公主衣锦还乡?

涂抹好风油精后,四娘伸手拿起那张单子。

单子上是一批特制的甲胄,皮甲,以及短刃。

现如今,雪海关的铸造坊夜以继日地正在开工着,期望着在开战前,多给将士们上一些甲胄,打造一些更为锋锐的兵刃,而这批特制的小一型号的皮甲和短刃,制作起来其实很麻烦,很容易打乱原本铸造坊的进度和节奏。

月馨在旁边解释道;“姐姐,这是给义字营的。”

义字营,又称义子营,自盛乐城以来就有一个传统,战死者没有家室亲眷的话,会将自己战死后的抚恤金交到学舍里去,供养一个孤儿长大。

这个孤儿会随他的姓,你给我养恩,我给你继香火。

这些年晋地战事不断,百姓流离失所,孤儿,也就茫茫多,且自打在盛乐城确定这项秩序再到雪海关后,义字营已经有了近八百人的规模。

但……

四娘微微皱眉,道:

“都是些半大小子。”

半大小子,指的是已经不是小孩,却还没到青年的那个坎儿;

四娘觉得,让他们去上战场,好像还早了一些。

月馨开口道;“我夫君的意思是,他们是咱们伯爵府的未来,这场大战,应该让他们去见见世面。”

义字营,可以说是最纯粹的一支后备力量了,这些孩子都是孤儿,且是受战死兵卒抚恤金以及伯爵府的支应下成长起来的。

在他们的人生里,没有家庭的拖累,只剩下最为纯粹的忠诚。

四娘清楚,依照瞎子的审美,义字营才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地方。

既然瞎子这般坚持,四娘也就没有回绝的道理,魔王们本身都有默契的,这种默契也包括主上,那就是在不影响大局的前提下,你想怎么玩,都可以随意。

“行,我批了。”

………

伯爵府隔壁的小院子。

剑圣在喂鸡,耀武扬威的老母鸡迈着铿锵的步伐,走过去,低头,啄一下,再抬头,环顾四周,随即,再低头啄一下。

这进食的姿态,活脱脱的那些贵家未出阁的小姐。

而在角落里,有一只鸭子畏畏缩缩地蜷在那儿,肉眼可见的忧郁。

刘大虎回来了,看见剑圣,喊道;

“爹。”

刘大虎是剑圣的继子,但他喊“爹”从没有过犹豫。

剑圣有些疑惑道:“这个点,还没下学吧?”

每日去学舍,是刘大虎的功课。

雪海关的学舍,基本不教什么道德文章,学认字,再学算术,等到了一定年纪,就可以选择从军或者进作坊。

度过短暂的磨合期后,从军,能得到快速晋升,进作坊,也能很快做到小头目。

不管是走哪条路,在雪海关地界上,都是家庭生活标准的快速提升。

当然,学舍里的孩子选择从军的要占大多数,一来是受他们山长平野伯的感染,二来,当了标户后,就算是伯爵府自己人了,他们不懂得什么叫“政治待遇”,但他们以及他们的父母知道,只要当了标户,那就相当于是吃上了“皇庄稼”。

“爹,我跟您说个事儿。”

刘大虎主动走到剑圣面前。

“说。”

剑圣找了个板凳,坐了下来,认认真真听自己孩子和自己说话。

剑圣自小没有得到过真正的家庭关怀,是他和弟弟相依为命长大,后来有了师傅,拿起了剑,才得以出人头地。

所以,正因为他自己的缺失,所以才更希望下一代不要有遗憾。

“爹,学舍有报名,我也想和义字营他们一起,上战场,打楚奴。”

剑圣有些意外道:“你还小。”

“爹,我不小了,学舍里摔跤,没人能摔得过我哩!就是那狼崽子,如果不耍诈,他力气也没我大哩。”

因为剑圣的要求,刘大虎每天都能吃得好好的,俗话说得好,半大小子吃垮老子,但在这个家里,刘大虎几乎是顿顿有肉。

这般过日子,可糟蹋了,但剑圣坚持这般做,其妻子和老婆婆也不方便说什么,因为人对的是刘家的孩子好,你还好意思说啥?

每天晚上,剑圣会带着刘大虎一起打坐,传授他吐纳的法门。

刘大虎不知道这是在修行,但他喜欢和自己这个“爹”相处,而且每晚打坐后睡得都异常的香,渐渐的,他也习惯且喜欢了入睡前的这个流程。

也因此,刘大虎的身体素质,在同龄人里是很拔高的。

剑婢不参与摔跤,

狼崽子如果不用迂回的方式,

学舍里,

谁都扛不住他。

“上战场,太危险了。”剑圣劝说道。

“爹,我得去哩,先生说,要是这一仗我们打败了,咱们雪海关的日子,可能就得到头了,楚奴就可能要打过来了!”

剑圣当然清楚,这是伯爵府的宣传效果。

从很早时候开始,剑圣就明白,雪海关的军民宣传中,故意将野人和楚人妖魔化,其目的也很简单,就是要消弭掉燕人和晋人之间的矛盾。

早些时候,剑圣和野人王喝酒时,野人王就说过这一招用得很是炉火纯青,因为如果外部没有共同的敌人,接下来,就要开始内斗了。

所以,在雪海关军民看来,野人,时刻都会再打进来,哪怕他们的平野伯爷每次出关入雪原都能把野人脑子打出屎来,他们依旧觉得野人很可能在不久将来再度杀入雪海关。

哪怕楚国的大将军被靖南侯爷逼迫得只敢蜷缩在那里造城了,雪海关军民依旧觉得用不了多久楚人就会兵临城下。

但,怎么说呢,剑圣是少数能知道内情的“平民”。

而且,在从燕京回来的路上,郑凡就亲自和他说过这次伐楚的意义。

剑圣不在乎伐楚胜利的意义,那无非是燕国距离一统诸夏更进一步。

剑圣在乎的是,如果伐楚失败了,那燕国就得崩溃,随后,楚人必然会进入晋地,然后,兵临雪海关下。

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场伐楚战事,是不能失败的。

“你,现在还是应该读书。”剑圣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

“爹,我想上阵杀楚奴。”刘大虎很坚持,“再说了,学舍都准我们报名了,会挑选一批人和义字营一起去前线,既然我觉得我能去,我就应该去。”

“再过几年,我准你去。”剑圣退步道。

“爹,但我现在就要去,伯爷需要我。”

剑圣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爹,我先和您说好了,我已经自己报名了,等过几天,您再帮我和娘和我奶再说说,反正到时候生米煮成粥了。”

“是熟饭。”

“是。”

“一定得去?”

“要去。”

“如果伯爷不让你去了呢?”

“学舍里告示都出了。”

“你多念几年学,多长两年身体,上阵的话,能杀更多的楚奴。”剑圣循循教导。

“不,我要去,我等不及了,爹,我要让我家成为标户,让爹和娘和我奶这辈子都不愁吃穿。儿子大了,儿子我想出去搏一搏。

这里,是儿子的家,雪海关,也是儿子的家,我们都知道外面现在有多乱,有多少人吃不上饭,也知道外面多少人过个冬天就像是过鬼门关的坎儿一样。

伯爷给了我们安定的生活,我们必须和伯爷站在一起,保护我们的生活,创造我们的明天!”

话,

说得很流畅。

剑圣清楚,这是学舍里的教员每天都会教导的东西。

剑圣觉得,这就像是练剑,一套剑式,日久天长地练,就会成本能了。

“好,爹同意你去。”

“谢谢爹。”

刘大虎喜不自禁,道:“爹,我去找狼崽子说去,我要和他一起去伐楚了,哈哈哈。”

看着孩子兴高采烈地出门了。

剑圣却默默地站起身,

孩子,

还太小了。

他不是不同意孩子去入军伍,而是真心觉得,孩子现在还太小。

义字营的那些半大小子天天会在城内早晚跑操,他也见过很多次,那是一群身上凝聚着煞气的孩子。

但他们每隔一阵子,都会主动出来帮雪海关里的人干活,要么耕地,要么送货,要么修补房屋,因为他们的领队说,他们吃的是雪海关的“百家饭”,自然需要干活来回报大家。

这是一群,很好的孩子。

剑圣摇摇头,

走回屋里,将又被放回原位垫桌脚的龙渊抽了出来。

再走出屋子,扫了一眼仍然蜷缩在角落里的鸭子。

剑圣来到屋外,

转身,

关门。

郑凡率军去雪原了,但剑圣知道,伯爵府里,肯定有留守的人。

他去说话的话,将大虎的名字给拿下来,必然可以。

他站在伯爵府门口,却没急着进去。

可以看出来,

他在犹豫,

最终,

剑圣没有走入伯爵府,

而是握着他的龙渊,

一步一步向南走,

剑圣,

出了雪海关。

……

战事未起,先行的,不仅仅是粮草,还有探子。

大燕皇帝在燕京城一纸诏书发布,

震惊了郢都;

随即,

大楚凤巢内卫派出了绝大部分力量,开始进行战况的刺探。

摆在大楚镇南关的,有两座军事重镇。

一座,是奉新城,因为靖南侯,现在的靖南王田无镜,他的帅旗,一直立在这座城的城楼。

还有一座,就是雪海关。

一来,雪海关的地理位置绝对重要,不仅仅防御着来自雪原的威胁,同时,也是晋东一地,一股极为重要的牵制力量。

二来,世人都清楚平野伯是靖南王的亲传弟子,靖南王在望江准备和野人主力决战时,平野伯率军奇袭后方夺下雪海关;

平野伯在楚国潜伏抢夺公主时,靖南王率军压迫镇南关;

虽然平野伯在体量上和地位上,远远无法和靖南王相比,但二人往往能打出心有灵犀的配合;

所以,雪海关就成为凤巢内卫监控的重中之重。

当然了,以前的渗透和监控,其实就没停过。

不仅仅是凤巢还有银甲卫,甚至,连密谍司也会按照习惯在这里布个钉子什么的。

但雪海关在瞎子和薛三的主持下,反渗透能力极强,甚至还出现过一名被凤巢收买的晋人探子在雪海关听了几场大会后主动投案自首的,导致凤巢在雪海关的另外一个探子也一起被拔了出来。

如今,大战在即,倒是没必要去渗透了,探子当哨骑用,直接盯着雪海关的军事动向即可。

“嗡!”

“嗡!”

两根弩箭射出,射中了一名正在奔跑的男子,男子倒在地上,发出哀嚎。

戴立马上喊道;“撬开他的牙,别让他服毒!”

薛三不在,雪海关里的这个小特务衙门,就是戴立在负责,戴立对此是无比感恩戴德,殊不知,他只是占了他名字的光。

然而,就在这时,自戴立等人身后树上,滑落下来两名手持短刃的黑衣人,一人一个,当场格杀了戴立的两个手下。

“跟我们回去,饶你不死,还有荣华富贵。”

一个黑衣人开口道。

戴立对着地上吐了口唾沫,“娘的,你想屁吃!”

这是薛三的口头禅,戴立学了。

黑衣人准备动手;

这些日子,雪海关的哨骑和探子和他们在雪海关的外围区域每天都有厮杀,双方的损失都很重,但雪海关这边毕竟是主场作战,所以,还是凤巢内卫的伤亡更大。

尤其是这个男子,应该是雪海关那边的探子头头,功夫稀松平常,但布置圈套起来却很有手段,导致他们吃了几次亏。

一个黑衣人持刃逼迫而来,被戴立挡下,双方硬拼了几记,另一个黑衣人则不见了。

戴立清楚,另一个人必然已经绕到其身后,但他的功夫,实在是太寻常,根本就无法顾忌背后了。

当下,戴立也发了狠,刀挥舞得更加刚烈,试图和眼前这个黑衣人来个同归于尽好拉个垫背的,而对方很显然也清楚戴立的意图,所以马上开始后退。

“噗!”

这是兵刃入肉的声音。

戴立心里“咯噔”了一下,然后,低下头,却发现自己身上并没有伤口。

“噗通!”

在戴立背后,一名黑衣人的尸体栽倒在地。

戴立忙回头看去,发现一个身穿老旧长衫的持剑男子出现在他身后。

老戴是不认识剑圣的,

剑圣之于雪海关,就像是薛定谔的猫。

很多人都知道剑圣可能在雪海关,但他到底在哪里,没多少人知道,外人想要确认的话,得自己来闯闯。

再者,

一袭白衣的剑圣,很好辨认;

一身喂鸡时穿着的便服,就不是那么好认了。

人靠衣装马靠鞍,这是很长时间以来的道理,并且,不是是个人都有水平从剑气上就能认出使用者身份的。

剑圣走过戴立身侧,向着黑衣人走去,同时问道:

“要活口?”

戴立到底是薛三带出来的人,马上道:“对,他牙齿里会有毒药!”

剑圣点头,

黑衣人转身欲跑,

但人跑得哪里有剑快,龙渊呼啸而出,直接刺中了对方的小腿,将其钉在了地上。

剑圣快速上前,在对方咬破毒嚢前,一记掌剑劈在其下颚位置,将其对方的下巴给卸了下来。

戴立马上屁颠屁颠地过来,将对方牙齿里藏着的毒囊取出。

剑圣开口道;

“问。”

“好嘞,您放心,这是我最拿手的,对了,那个,您是不是传说中的那位………”

剑圣扫了一眼戴立,戴立马上打了个寒颤,不敢再说什么废话,开始审问起黑衣人。

视死如归的探子,是有不少的。

但视死如归同时还功夫好的探子,其实是不多的。

任何事儿,只要多加一个限定条件,概率就降低了很多。

这是薛三对戴立他们曾说过的话,戴立虽然一开始没能搞懂限定条件和概率的意思,但还是觉得自己听懂了。

很凑巧,

这位黑衣人,是一个视死如归的好汉;

所以,他用说出自己所知道的讯息来换取自己一个死得痛快。

………

一座破败的荒村小院里,

一面容姣好的村妇打扮女人正坐在井口边,她手里挎着一个篮子,正在将花瓣送入口中咀嚼。

在其面前,跪着一个男子,刚刚汇报完情况的他,看着面前村妇的赤足,眼里流露出了一抹欲念,但马上就强行按压了下去。

眼前的这个女人,太让人着迷,却又不敢去亵渎。

因为她是大楚惜念庄的掌门人,秦月月。

曾经,东方四大国,最为强力的番子衙门,就是大乾的银甲卫,不仅仅是对内监视厉害,对外渗透,也是一绝。

燕国的密谍司、大楚的凤巢这两家和银甲卫比起来,必然失色;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大乾的士大夫阶层的壮大固然导致了武将地位的下降,但一定程度上,大乾维持着一种相对意义上的“大一统”;

曾经的钟家依靠着西军,羁縻西南地区,但依旧算不得藩镇,因为士大夫们死死地盯着他们。

这也使得,银甲卫在乾国,是一个统一的衙门,而不像是曾经的燕国以及现在的楚国,一个是因为门阀,一个是因为大贵族的封地,导致隶属于朝廷隶属于皇帝的特务衙门其生长发展的水土环境,一直很逼仄。

惜念庄,暗地里,确实是有着凤巢的背景,但明面上,它其实是一个江湖门派,平日里,也会接一些江湖的活计,享有较大的自主权。

但在国战的背景下,惜念庄站在了朝廷的一边。

同时,外界还一直传闻,秦月月和摄政王之间,曾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关系,因太后不同意,所以秦月月才没能入宫。

曾经,大皇子起事时,联络过惜念庄,惜念庄答应为其奔走,待得四皇子出兵对付大皇子时,惜念庄反手将大皇子给卖了,导致诸皇子之中除了四皇子之外势力最大的大皇子,根本就没什么发挥,直接就被年尧大将军直捣黄龙擒拿归京。

“唉,也是怪了,这几日,每天都折掉一支小队,不应该啊。”

秦月月一边吃着花一边思索着。

一支小队,其实也没几个人,但这次惜念庄是由她亲自领队带来的,也都是庄子内的精锐,其中,不乏好手。

虽说这里是燕人的主场,雪海关的大军就在那里,但如果派出大批兵马的话,那些训练有素的探子肯定能提前察觉从而进行躲避;

如果是小股探子之间的交锋,他们也应该能做到进退自如才是。

不大可能一折就折一整个小队。

“传令给其他几个小队,让他们往后退退,既然已经知道了李富胜的那一部以及那一支晋营兵入了雪海关,想来应该是奉靖南王的命令在开战之前去扫平雪原野人的。”

“庄主,这时候燕人还敢分兵去扫雪原,是否意味着这次燕人………”

“糊涂。”

“属下………”

“燕人这么做,不是不拿伐楚当回事,而是想要将存在的隐患都暂时抹去,好一门心思地对我大楚用兵。

此次,燕人,是下血本了,你速速将这一消息传递回去,就说燕人这次,是真的要起国战。”

“是,庄主。”

待得这位手下离开后,

秦月月又在井口边坐了会儿。

井里头,有一具燕人传信兵的尸体,她昨夜才审讯完。

其实,她清楚自己这次带人入晋的任务是什么,对于各路兵马动向的打探,其实并不是他们的主职,当然,有的话,更好,没有打探到的话,也没什么影响。

因为燕人除非真的疯了,否则不可能从蒙山那里进兵的,小股兵马渗透还行,但大军从那里过,不说燕人得被蒙山的崎岖蜿蜒的山路耗死后勤,只要大楚择一支偏师守住蒙山出口,燕人就进退不得。

况且,就是那里,由屈氏出面组织,专门盯着,以确保万无一失,还有梁国一线,也专门有军队盯着,梁国可以暂时不灭,但燕人休想再玩当初借道于乾开晋的故计。

所以,甭管再高超的兵马调动,到最后,都得在镇南关前落子。

燕楚两国对此,也是心知肚明。

守住镇南关,则大楚国境无忧,镇南关若是被破,则楚国将沦为乾国之余燕国银浪郡那般被燕人铁骑一马平川,况且,楚人可没有经营百年的三边可做依托。

秦月月想起了当初自己在诸皇子之乱中对他说的话,她愿意帮他将大楚贵族的力量给再削下一层。

因为她知道他想要什么,尤其是在得知燕皇马踏门阀之后,他喝了一夜的酒;

但他最终还是选择和大贵族进行和谈,举行了大仪,以换得国内的快速安稳,同时,屈天南这位柱国则令青鸾军北上。

现在想想,秦月月不得不承认,他是对的,他总是能比其他人看得更远。

如果那时大楚没能顺势拿下镇南关,等到燕人击溃了野人,拿下镇南关的话,大楚的北方门户,将彻底向燕人敞开。

大楚步卒就算天下无双,但燕人的骑兵更是来去如风。

一想到他,秦月月脸上就浮现出一抹笑容。

她一生冷冽,嗜食人血染红的花瓣,唯独对他,笑靥如花。

秦月月离开了这座小荒村,接下来,她要去颖都,她要去亲眼看看,燕国对于这次伐楚所下的血本到底有多厚重。

她清楚,颖都是燕国对这场战事的后勤重镇。

然而,

她还没走多远,在她的前方,就出现了一个中年男子,男子身着老旧的长衫,手里握着一把剑。

男子握剑的姿势,像是拿着一根烧火棍,形象,过分朴实和木讷。

但秦月月的眼睛,却眯了起来,她感受到了威胁,一种来自死亡的威胁。

当上惜念庄庄主后,她就再没有过这种感觉了。

这种感觉明明白白地告诉她,

她可能马上会死。

秦月月的目光,落在了对方手中的剑上。

去燕京的路上,郑伯爷曾和剑圣共坐一马车,一向富有诗名却鲜去作诗的郑伯爷为剑圣亲吟一首: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天下谁人不识君,确实是对剑圣最好的形容。

不认识他的人,一剑下去,也就认识了。

而秦月月这种层次的高手,这种地位的人,她不用等对方出剑,就能猜出其身份。

让自己感受到清晰的死亡威胁,

用剑的,

且在这里;

不是那位传说中伴平野伯左右的昔日晋地剑圣,又是谁?

其实,秦月月也是个高手,昔日江畔摄政王对垒五皇子熊廷山,秦月月也是为摄政王站过台子的。

但这世上高手虽不是过江之鲫那般繁多,但东方四大国,朝堂上站着的,江湖里游着的,乡野里藏着的,掐指算算,也要数上好久;

但真没多少人,敢独自面对剑圣而不打颤的。

虽说昔日剑圣曾败走在田无镜手中,但彼时燕军大军压境,一个剑圣,又怎能挽天倾?

雪海关下,一人于千骑纵横,斩杀敌将,此等壮举,让人惊叹的同时,真正的武道之境的人,也都品出了一些味道;

那就是:

那位,可能已经窥探到三品巅峰之上的层次了。

千军万马中,所谓的强者,无非是大一点的蚂蚁,这是共识;

但眼下是荒郊野外,一条小径,前端站着他,后端站着她。

慌,是真的,但秦月月还是捂嘴笑道:

“怎么着,昔日的晋地剑圣大人,这是要向小女子亲自出剑了?”

一时间,秦月月心里有了个猜测,那就是自己已经完全失去联络的三个小队,不会是眼前这位出手的吧?

他,

怎么会?

他,

怎么能?

似剑圣这般强者,就是君王,都得以礼相待,比如百里剑为太子武师,入上京城时,乾皇于白玉桥上亲迎。

高傲如他,会愿意将身段放得如此之低,来做这等鹰犬探子之事?

剑圣叹了口气,

道:

“明明是我的剑,明明剑在我手中,但像是随便碰到哪个人,都能来指点我剑该怎么用一样。”

当他出现在郑凡身边时,

对面的人,都会发出惊呼或者不屑:你这位晋地剑圣竟然为燕人走狗!

一开始,

剑圣会有些神伤,

慢慢的,

次数多了,

剑圣就有些烦了,

非亲非故的,我的剑,也不是你们教的,昔日自己和弟弟在晋国京畿孤苦度日时,也未曾吃过你们施舍的半碗粥;

却偏偏等到自己剑术大成后,各个在自己面前“好为人师”。

“只是觉得,有些意外罢了,燕人侵入三晋之地,毁掉你虞氏江山,迁京畿太庙入燕京,就这,你剑圣却居然还能为燕人效力。”

剑圣摇摇头,道:

“我非朝堂中人。”

他未曾食君之禄。

再者,

君在燕京城的晋王府内,听郑伯爷说,还过得挺好,太后保养得也很好。

秦月月抓起一枚花瓣,送入自己嘴里,一边吃着一边道:

“那晋民呢?燕人于这三晋之地,是为人上人,你晋民,晋兵,皆为下等人,此等事,剑圣大人,您能忍?”

剑圣点点头,道:

“确实不能忍。”

秦月月微微皱眉。

剑圣又道:

“既然如此,那咱们就一起算算,玉盘城下,屈天南将我晋民当作两脚羊充作粮食,这事,能忍?”

一个是下等人,

一个是两脚羊,

哪个更严重?

剑圣扬声道:

“八百年前,西有蛮族,北有野人,东有山越百族,与我诸夏不同文不同种,年年犯边,掳掠我诸夏子民以作口粮,称之为两脚羊;

故而,才有大夏天子下天子令,三侯持节开边,驱逐蛮夷。

你楚人入山越之地久矣,许是已然将自己当作蛮夷了。”

秦月月眉毛一挑,

道:

“想不到,剑圣大人的话,和大人的剑,一样锋锐。”

剑圣摇摇头,道:“我本不欲说这些。”

“那又为何要白费口舌呢?”

“因为你们喜欢拿这个说事。”

“是么?”

“而且我慢慢也发现了,杀人之前,说一些大道理,确实能让我心里,舒服很多。”

剑圣抽出了龙渊,目光微凝;

杀机,

无比清晰。

话说完了,

该杀人了。

秦月月也当机立断,将手中的花篮直接向前一抛,刹那间,落英缤纷,同时,花瓣中的毒粉开始弥漫。

若是此时剑圣冲过来,就算不吸入毒粉,其身躯,也必然会被腐蚀。

然则,

剑圣一剑斩来,强横的剑气直接将前方的花瓣给搅碎,尘归尘土归土,只在一瞬间。

但正是这一剑的功夫,给秦月月找到了空档,她毫不犹豫地飞身而下。

是的,

她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和剑圣对决,虽然,她也是三品高手,但她只是初入三品,且就算是同境界的三品,彼此所修不同,实战上的差距,也是无比巨大的。

更何况,

她所面对的是万法之中最擅捉对厮杀的剑客!

她的身法很快,

剑圣,是没她快的,但剑圣的存在,根基在于一把剑。

这把由大楚造剑师亲自锻造出来的龙渊,已经疾驰而出,直指大楚惜念庄庄主秦月月。

秦月月现在可以赌,

赌她的身形比龙渊还快,这样一来,她就能逃出生天;

她也可以不赌,那就必须回头应对,而一旦回头应对,就再无拉开距离的机会了。

最终,

秦月月回过头,她没选择赌,她是个女子不假,却是一个靠着自己手腕和能力统领一个江湖大派的掌门。

指尖,流光闪烁,于其身前,形成了七道隔膜。

龙渊一口气洞穿了五层,却最终在穿透第六层后,停滞了下来。

然而,

剑圣此时也已经跟上来了。

“封!”

锁凤手!

相传当年初代楚侯就是以此术封禁的火凤,最后收为己用。

此乃大楚皇族不传秘术,秦月月却会,若是外人看见了,必然就是其和摄政王关系匪浅的铁证!

秦月月十指指尖有精血流淌而出,顷刻间化作无数红丝,将龙渊包裹其中。

随即掌心下压,拍在了龙渊剑身上,龙渊没入地面。

先以琐凤手,封禁掉剑圣的龙渊,一如当初田无镜和剑圣交手时那般,将剑圣的剑,都散掉,最后逼迫剑圣以剑气和气血来与其硬消耗。

下一刻,

秦月月面对已经近身的剑圣,不退反进,袖口之中,两柄匕首落出,一把,直接投掷向剑圣,另一把在手,从另一面斜向刺向剑圣。

一切的一切,都在须臾之间发生。

一边是大楚惜念庄庄主,一边是晋地剑圣;

这不是一场平衡的较量,

但不出意外的话,必然是一场精彩至极的对决,惜念庄庄主在先前所体现出来的狠辣和果敢,确实让人钦佩。

然而,

意外,

往往会在最不可能出现的时候才发生,否则,它也就不叫意外了。

一场,

本该十分精彩,日后被外界传说得有声有色的对决,却以一种,彼此双方都未曾想像得到的方式,强行收尾。

秦月月没想到,

就是剑圣,

也没想到。

将龙渊封禁打入地下后,

秦月月已然扑向剑圣。

然而,就在此时,龙渊忽然从地面迸出,从背后,洞穿了秦月月的身躯。

剑圣只是微微侧身,躲过了先前一把被投掷过来的匕首。

而后,

秦月月已经僵立在原地,

表情,

有些惊愕。

龙渊的剑气在入体后,迅速开始疯狂地破坏其生机,她本就不是武者,没那般强横的体魄,这种创伤,已经足以要了她的命。

但她有些不敢置信地低下头,

看着贯穿着自己身体的龙渊,

为什么,

为什么锁凤手,对这把剑,无用?

剑圣站在原地,面对秦月月投来的质询目光,开口道:

“这是,他造出来的剑。”

这是大楚造剑师造出来的剑;

这把剑上,本身就存在着诸多禁制;

但,

谁也不知道,

为什么造剑师会在龙渊身上单独留下一道禁制,以让锁凤手对其无效,根本就无法封禁它。

身为独孤家的核心子弟,身为四大剑客之一的楚国之剑,再算算其和摄政王和皇室的关系;

造剑师,他知道锁凤手,甚至会锁凤手,都不算是什么太过令人惊奇的事。

但为什么,

他会单独在龙渊上针对锁凤手,留下这道禁制呢?

他人现在不在这里,所以无法得到回答。

但造剑师是一个很苛刻的人,对他锻造出来的剑,一直有着极高的要求。

再者,当年造剑师将这把剑送给剑圣后,剑圣也吹捧其,帮他得以哪怕没出过一次手却依旧位列四大剑客之中;

那时,晋国还在,那时,造剑师也不可能预料到,剑圣的剑,会刺向惜念庄的庄主,确切地说,他不认为龙渊,会刺向一个会锁凤手的人。

所以,

可能明知道没用也没这个必要,

但造剑师出于自己的职业素养,

还是将这禁制,加上去了。

然后,

一场本该无比精彩的对决,就此画上了休止符。

于秦月月而言,她还没真的出手,还没真的和剑圣交锋,她刚回头,刚准备厮杀,就结束了。

最终,

秦月月勉力抬起头,

颤声道: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身为惜念庄庄主,秦月月的隐蔽功夫,无疑很强,而剑圣,他是江湖中人,但江湖里,他并不接地气,他也不是纯粹的朝廷鹰犬,但他,还是找到了自己。

秦月月清楚,就算是资深的自己同行,比如相传雪海关里有个小矮子,是那位平野伯的斥候长,手段很犀利,但就算是他,想找到自己,也无比艰难。

偏偏,

剑圣,

就一个人找上门来了。

“因为你身上的香味。”剑圣回答道。

“香………味?”

“我娘子在雪海关的作坊里上工,那是一个香水作坊,每天,都会有不同的花香,所以,每次下工回来,我都能在她身上闻到浓郁的花香,她也会告诉我这是哪种花的香气;久而久之,我就对花的香味,很熟悉了。我是寻着你身上特殊的花香味找到的你。”

………

郑伯爷凯旋了,

一场本该两天就能完全解决的战斗,

被郑伯爷硬生生地打了十天。

随之而来的,

还有大量的野人奴隶以及茫茫的牲口群。

“郑老弟,伤员就先留你这里帮我照看一下,我这儿就先率军回奉新城向王爷复命了,毕竟多耽搁了这么长时间,但哥哥我觉得,这两次攻城战,很值!”

“大哥,我们马上就能再相见了。”

“哈哈哈哈,那是,对了,郑老弟,那个攻城之法,你能不能也像你的那个《郑子兵法》那般,写个册子出个书?”

“可以。”

“好,好啊。”

李富胜大笑着领着亲卫先行出了城,他急着要回去复命。

郑伯爷则回到府邸,出征回来,按照习惯,应该享受享受温柔乡了。

然后,

他看见了在屋子里等着自己的四娘。

“四娘……”

郑伯爷脸上当即露出了笑容。

“主上,剑圣的家人来报案,说剑圣失踪多日了。”

“………”郑凡。

剑圣失踪了,

而且是不辞而别;

这件事,对郑伯爷的打击很大,他还在想着怎么忽悠剑圣跟着自己去镇南关前线呢。

报案的,是剑圣家里人。

但郑凡清楚,

剑圣他不可能是被拐卖了,也不可能是走丢了,他要走,必须他自己想走才可以。

所以,

他是厌倦了这种平常人的生活,觉得这场游戏,玩腻了,所以不辞而别的么?

总之,

在得知剑圣失踪的消息后,

郑伯爷整个人显得无比失落。

他洗了澡,

他穿着一件褂子,

坐在厅堂的门槛上。

公主和柳如卿来看过他,毕竟丈夫出征归来,做妾侍的和做妻子的,肯定得来慰劳慰劳。

但看着郑伯爷一个人孤单单地坐在那里的情形,

熊丽箐和柳如卿都止步了。

公主有些疑惑道:

“相公应该是出门打仗的啊,怎么看起来,像是被棒打鸳鸯了?”

柳如卿忽然想到了一个可能,

道:

“叔叔莫非是因为李富胜大人今日离开的原因才这样么?”

………

坐到晚上,

郑伯爷没滋没味地吃了晚饭。

然后,

因为外面晚上蚊子多,所以他坐在了屋子里,继续落寞。

“嗡!”

一道身影,出现在了门口。

“吱呀………”

门,

被推开。

郑伯爷的眼睛,当即亮了起来。

来人,

正是剑圣。

“噗通!”

剑圣将一颗人头放在了郑凡面前的茶几上,人头用布包着,但有血迹渗透出来。

郑伯爷脸上当即露出了嫌弃的神情,

起身,

道:

“大晚上的,你把这么吓人的东西拿给我看,是想让我今晚梦魇么?

我的胆子,向来是很小的,可看不得这般骇人的玩意儿。”

一个靠军功上位的伯爵,

一个踩着无数颗人头成就今日权位的大将,

竟然说出这种话;

好在,剑圣对此早就见怪不怪了。

剑圣指了指人头,

道:

“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

“您瞧不起我,十件!”

剑圣将龙渊,也放在了茶几上,

道:

“答应我,让孩子们多读两年书;人,我替你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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