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5章 高人

望着李建昆等人渐渐远去,消失在山林间的背影。

刚才还沉迷于杯中物的三德爷,忽然放下酒盅和筷子,浑浊的眸子里一会儿更加浑浊,一会儿又显露清明,脸上表情阴晴不定。

富贵注意到,小桌板下师父的双手在不停掐动。

不禁心生敬畏。

师父的这项本领,他和师兄都没学到,师兄是静不下心,他是太愚笨。

单是此道的入门——天支地干间的相互演算,他苦学十年,都不得要领。

良久。

三德爷的手指停下,喃喃道: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啊。”

富贵在他身旁蹲下来,神情紧张,瓮声瓮气问:“要是祸的话,严重到什么程度?”

“血光之灾。”

富贵眉头紧锁,想了想道:“要不我下山,把师兄打晕,让他们把孩子带走,这样至少不会有性命之危。”

啪!

三德爷够手,本想一筷子敲在他头顶,只怪手实在不够长,堪堪敲到脑门:

“馊主意。

“此事的结症,主要不在大勇,在桂春。”

三德爷叹息一声道:

“桂春是个小女人,盼了二十年,才盼来一个孩子,陡然一下子再没了,人会疯掉的。”

富贵眉头皱得更紧,倏然想到什么,又问:“哪来的福呢?”

要按照这样看来,此事实在不可调和。

他想不通有一半可能的福,从何处而来。

三德爷摇摇头,没有答话。

富贵也没再追问,此道讳莫如深,禁忌甚多。

三德爷突然问:“富贵啊,想下山吗?”

富贵怔了怔,明白师傅说的“下山”,不是指下山买个油盐酱醋,于是头摆起花。

“你个憨货,老大不小的人了,天天守着我这个糟老头算怎么一回事?”

三德爷骂道:“又是个木鱼脑子,接不了我的班,留在山上陪我等死吗?”

富贵挠头憨笑。

这样也不坏的意思。

“他们喊你‘傻大个’真没喊错。”

三德爷端起白瓷酒盅,抿一口后,砸吧着嘴,恨铁不成钢道:“你是个人啊,得有点追求!”

他指指桌面上:

“你看这好酒好菜,要是顿顿能吃上,岂不痛快?

“那白花花香喷喷的姑娘你不惦记?我跟你讲,搂着睡觉那是真舒坦。

“看我干哈?老子虽然没找婆娘,还没碰过女人吗!”

富贵哦了一声。

“喏,刚才那姑娘,好得很哩。

“不过她你别惦记了,有主,那男人——”

三德爷说到这里顿住,眸子里掠过一丝隐藏很深的忌惮:

“大有……来头。”

……

……

下山后。

李建昆和沈红衣商量了一番,后者的意思是,先给守山人一些时间做胡家两口子的工作,看看情况再说。

李建昆不想将希望全寄托在这上面。

打算吃完午饭动身,和村长的大儿子一起去县里。

有两个计划:

1、联系一拨医生过来,看看壮壮的情况。

2、与县领导接触一下,提前做好胡大勇死不放人的准备。

正好村长的大儿子也发出邀请。

本来按照他的意思,可不敢让李建昆费脚,打算将这件事汇报上去。

李建昆还未有所反应时,沈红衣给拒绝了。

她认为现在大批人冲到靠山屯,有害无益,会进一步绷紧胡家两口子的神经。

无论如何,她想着,还是让守山人做做工作先。

此去可能要待两天,李建昆本想带沈红衣一起,后者却不愿离开,好容易找到弟弟,似乎生怕一脱离视线,弟弟便会再次消失不见。

李建昆寻思,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于是,便将想跟着去的哼哈二将,也留下来,好有个照应。

午后,沈红衣三人将李建昆送到村口,这时轮到沈红衣担心起他来,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他现在身边连个随从都没有。

村长的大儿子一脸尬笑,有些话想说不好说。

他不是人吗?

还能让李首富在他们县有个好歹?

开什么国际玩笑!

陈亚军道:“昆哥,富贵兄弟的事也过去这么久了,红衣说的对,你身边得有保镖,再物色俩人吧。”

金彪忽地眨眨眼说:“现在不是又有个富贵吗?”

李建昆笑了笑,却是没多想,其他的先不提,傻大个照顾年迈的守山人,平时都不怎么下山,能跟着他走南闯北去?

他没注意到的是,听闻金彪的话后,沈红衣美眸里有股异样。

富贵兄弟是怎么遭遇不幸的,姑娘直到现在对学长和警方的说辞,仍有狐疑。

学长没遭遇危险?

彼时回京虽然是冬天,衣服穿得严实,看不出身上有没有伤,但沈红衣细心地察觉到,那时学长举手投足间,身体不太灵活。

肯定是怕她担心。

学长长年在外奔波,满世界闯荡,沈红衣最担心的便是他的安危,每每听闻有什么匪徒闹出的新闻,她都会心头一紧,不自觉地想起学长是否安好。

这事很重要!

……

……

下午,日头西斜时。

李建昆来到县招待所。

吉普车还未靠近招待所的院门,便看见门口戳着一群人。

估计是时间不够,来不及制作大横幅,院门头上用菱形红纸,贴着一排大字——

《热烈欢迎李建昆同志来到本县》!

院门两侧还各铺开一饼鞭炮。

啪啪啪啪啪……

好家伙!

差不多可以用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来形容。

车门还未打开,一群人便人均瞪大眼睛,隔着车窗玻璃向里面瞅。

该说不说,直到现在,他们对此仍有些怀疑。

村长的大儿子出发前打电话给单位一把手,后者甚至怀疑他犯了癔症,这不是与村长的大儿子同行的还有俩人么?

找他们确认之后。

这才将信将疑,汇报到上面。

车门打开。

等看清从车上走下来的、李建昆的脸后。

瞎!

还真是!

一群人顿时涌上来,如众星捧月般簇拥着李建昆,嘘寒问暖。

每个人都喜笑颜开。

财神临门呀!

晚上少不了一番应酬。

酒菜都已备好。

喝酒这事,说来也奇怪,当你没什么作为的时候,通常喝一场高一回,当你功成名就之时,想喝醉都难。

倒不是别人不够热情。

晚宴气氛热烈,众人挨个向李建昆敬酒,都会来上这么一句——“我干了,您随意”。

结果众人皆醉我独醒,酒足饭饱时,所有人几乎都多了,李建昆面不改色心不跳,还被众人直夸“海量”。

实际上他拢共都没喝二两。

喝完酒,还有茶。

期间,某位脸红得像关公的仁兄,倒豆子般说出的一件事,令李建昆一阵愕然。

该市某地,昨天发现一具尸体,有目击者称,是被人乱刀捅死的,并抢走一麻布袋钞票。

双方打斗过一会儿,麻布袋被划破,掉出一些。

留意到有人看见后,歹徒来不及去拾,哧溜跑路。

“建昆同志,这可不是我们县的事。”有人强调道,剐了眼关公脸的仁兄。

既然说都说出来,众人见李建昆似乎感兴趣,也便围绕着话题讨论起来。

“如今有钱人越来越多了。”

“这人心也太大了,扛着这么多现金到处跑,还一个人。”

“据说后面有人认出死者,是个收山货的二道贩子。”

李建昆:“……”

……

……

晌午。

靠山屯的后山上。

两男一女穿梭在山林间。

小脸粉扑扑的姑娘走在中间,左手拎着两瓶铁盖茅台,右手上挽着一只菜篮子。

篮子里的菜食,是特地让村长媳妇儿领路,开吉普车到距离最近的镇上采买的。

两个男人一左一右,各拎着一杆猎枪。

上次来过。

这大山外围,光天化日之下倒没危险,主要还是寻思着,看能不能碰见些山跳之类的小野味,猎上两只。

吃倒是其次。

和钓鱼一样。

就是玩。

砰!

一枪放出去。

山跳没打中。

倒是将“人形野兽”给招惹来。

如同上次一样,来无影去无踪,吓了三人一跳。

“我师父说,这一片不能乱开枪,屯里的孩子经常过来拣柴火。”富贵瞪着眼珠,嗡声道。

怕了怕了。

哼哈二将赶紧收枪,说不打了。

富贵的眼神落在沈红衣身上后,顿时柔和不少,带着抹憨笑道:“谢谢姑娘。”

沈红衣打趣道:“他们不该喊你傻大个。”

富贵挠挠头道:“随他们吧,连我师父都说我笨。”

师父刚还坐在屋檐下骂骂咧咧,说不该吃昨天那顿好酒好菜,现在再喝从镇上打的酒,吃他做的菜,像吃泔水拌猪糠一样。

沈红衣扬扬小手道:“中午给你们做顿好的。”

富贵听明白了,他也有份,甚是期待。

正好他昨晚猎了只麂子,待会儿让他们扛下山,估计够抵菜钱。

酒,他换不起。

师父说这酒贼稀罕,要用券,可能还是特供。

村长没忽悠人,有钱都买不到。

再说他也没啥钱,平日卖山货的钱,只够应付师傅的酒菜,和他的大胃口。

富贵主动帮忙拎过东西,一只大菜篮子提在手上,像熊孩子过家家的玩具,沈红衣顿时轻松起来,得连蹦带跳才能跟上他的步伐。

她穿着一件白色羽绒服。

这模样在富贵眼里,活像一只大号山跳。

当然,如果真有山跳长这样,他不会猎。

沈红衣昂着脑瓜向他打听道:“你师父找你师兄谈没有?”

“还没。”

“哦……”

“放心,师父说会找师兄谈,就肯定会。我估计,师父是想给师兄一些时间,让自己先琢磨琢磨。”

“哦?”

富贵解释道:“你们上山的事,师兄肯定知道了,师兄应该是山下屯里最聪明的人了,也明事理,只是这事……

“师兄也个是孤儿,亲生父母一起进山挖参,没再出来,是桂春嫂子的爹娘收养了他。

“你、明白吧?”

沈红衣沉默少许,点了点头。

此事的关键,果然还在胡家女人身上。

只是这女人……看起来真的很容易崩溃的样子。

沈红衣心头颇为烦闷。

不过,想起今天上山的另一个目的,遂晃晃脑子,将烦躁甩出去,脸上重新露出笑容。

“富贵。”

“嗯?”

“你想过、下山吗?我是指走出大山。”

“咦?”

“怎么了?”

“昨天你们走后,我师父也这样问过我。”

沈红衣怔了怔。

凑巧吗?

“富贵你识字吗?”

“嗯,打小师傅教我。”

“你师父有学问?”

“我师父有几本古籍,大学生可能都看不懂。”

“啥古籍?”

“《河图》、《洛书》、《周易》。”

沈红衣:“!!!”

看来村长说的,守山人曾在长白山中有奇遇的事,千真万确。

这是个高人呀!

正想着时,已来到木屋外面的院坪上。

三德爷躺在屋檐下的自制摇椅上打瞌睡。

索性也吵不醒。

沈红衣撸起衣袖,开始准备午餐,富贵帮忙打下手,同时也想学会一两道城里的精巧菜。

这样往后便能时常做给师傅吃。

好一阵子忙活后。

四道小菜上桌:家常豆腐、溜肉段、肉沫粉条、红烧鸡块。

外加一个葱花蘑菇汤。

色香味俱全,馋得富贵直咽口水。

今天不等开酒,三德爷便醒了。

富贵赶忙布置,沈红衣又从里锅中,给他盛出满满一海碗米饭。

“你们也吃吧。”富贵说。

“不了,村长家的阿姨弄了炖菜,这种南方小菜我们都吃厌了,你们吃就行。”沈红衣笑道。

弄得富贵高低有些不好意思。

这时,三德爷自斟自饮已喝上,美滋滋道:“富贵啊,将来娶媳妇儿娶个南方的,这南方菜讲究,就是份量有些小家子气了。”

沈红衣讪笑,她已是两三份合成一份做的。

富贵笑笑没搭话,拎来自己的专用树墩椅,坐在三德爷对面,一筷子肉沫粉条,呼哧两下,直接干掉半海碗米饭。

看得哼哈二将大眼瞪小眼。

沈红衣嘻嘻笑着,凑到三德爷旁边蹲下,捧着小脸说:

“要娶南方媳妇儿,那不得去南方寻?”

三德爷挥挥筷子道:“去嘛,堂堂九尺男儿,去个南方怕什么,下南洋那还不是说走就走。”

沈红衣美眸明亮,愈发觉得这老人家不简单。

于是顺着话说:“我能给富贵寻个体面事干,只是可能有一定的危险性。”

三德爷扫一眼对面,道:“你看他像个怂蛋吗?”

沈红衣小手连摆道:“话还得提前说清楚嘛,好处是富贵以后想找再漂亮的媳妇儿,都不成问题。”

富贵长得虽然很一般,但优点也很明显,安全感十足。

许多姑娘都喜欢小鸟依人。

如果条件又相当不错。

何愁讨不到漂亮媳妇儿?

三德爷搓着牙花子道:“那敢情好哩。”

这时,两人耳畔传来声音。

“师父,我不会去的。”

(本章完)

第1076章 会诊

这趟上山,能和三德爷一拍即合,完全没费口舌,也是沈红衣没有预料到的。

这老人家有大智慧。

甚至可以用神秘莫测来形容。

然而,谁承想事情发展得这么顺利,结果富贵却不答应。

一副任打任骂,但绝对不从的模样。

也是让人颇为无奈。

不过,沈红衣并非一个会轻言放弃的人。

随后几天,白天她有一半时间,猫在胡家院外——胡家女人护着壮壮根本不出门。

另一半时间,都泡在山上,像块狗皮膏药样黏着富贵。

当然,这些事李建昆完全不知情。

身在县城的他,也被人给黏上。

好容易应付完县里人,市里又有人来,市里的人还没搞定,省里又下来人……

参加不完的应酬和活动。

视察过工厂,参观过果园,也见识过黑土地上盛旺生长的庄稼。

他们希望李建昆能在当地投资,投资任何方面。

至于壮壮的事,在这些人眼里根本不算个事,如果不是他压着,大部队早挺进靠山屯了。

这日,李建昆总算找到理由打道回府。

他从港城调来的一支专家医生队伍,快马加鞭赶到了。

带队的是久病成医的高进喜。

病秧子身体已调养得七七八八的他,早迫不及待返回内地,一直被建昆、阿菲和阿竹给压着,这次算是被他逮到机会。

以做向导为由头,成功搞定阿菲和阿竹。

不过好容易回来,他肯定不会再返港——不是说那里不好,相反,是生活条件太好,好到让他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整个人飘在那,没法扎下根。

他寻思着,等安顿好后,再将家人从港城接回来——

建昆已不止一次和他谈论过,无论是选择在华电集团做事,还是自主创业,都会支持他。

四辆吉普212,颠簸在坑坑洼洼的黄土路上。

其中三辆是县委给配的车。

头车内。

李建昆和高进喜坐在后排,前者望向副驾驶座上的一个头发斑白的男人,问:

“梁医生,这没什么医疗设备,能行吗?”

如果按照李建昆的想法,最好开辆医疗车来才好。

梁医生侧身回话,有苦说不出,道:“李生,您有所不知,一台脑科方面的医疗设备,通常动辄上好几吨,半间房那么大。”

这类玩意,是说带就能带的?

他都没提过境所需要的手续,知道眼前这位神通广大。

梁医生继续说道:“人体大脑非常神秘,现代科学还没研究明白十之一二,其实许多涉及大脑的病症,医学设备起不到决定性的作用。

“比如说脑震荡,即使采用CT等诊断方式,也发现不了异常。”

李建昆啧一声,问:“那你们是怎么诊断治疗的?”

“多半情况下,还是凭经验。”

梁医生说罢,又补充一句道:“您放心,我们这支队伍,可以说医资力量雄厚,包括我在内,有六名脑科方面的专家,临床经验加在一起超过两百年。”

这都不算完。

还有四名其他方面的医学专家,比如儿科。

以确保圆满完成任务,万无一失。

他们十人,来自几所不同的顶级私立医院。

临时组成了这支……不吹牛地讲,可以说是港城最强医疗团队。

比如说他,除了是顾问级医生外,还是养和医院的副院长。

梁医生也算半个上流圈子的人,早听说过眼前这位的大名,知道他在港城可以呼风唤雨,这次算是真切见识到了。

人家仅仅隔着十万八千里打了一通电话。

全港的医疗界都打起十二分精神。

各大私立医院甚至紧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医管部门从旁协调,各医院间携手合作,空前团结。

好比某武侠剧里的台词——“号令天下,莫敢不从”。

不过,在梁医生看来,这事有些小题大做了。

有太多人想要巴结这位。

病情起因,他已听说过,该说不说,他都不用瞧,大概率便知道是个什么毛病。

结果不外乎两种:

1、好办,治都不用治。

2、没辙,治了也白治。

不信等着看。

……

……

屯口停着一辆吉普车,这一下子又杀过来四辆。

五辆钢铁野兽匍匐在一起,在这个鲜有外人进来的大山旮旯,营造出一种压迫感十足的气势。

祖祖辈辈都没有遇见过大事的靠山屯,再次躁动起来。

人们纷纷涌向屯口。

带着股戒备和敬畏,隔着数米的距离打量着,议论纷纷。

“有几辆车是咱们县的车吧?”

“嗯,看这牌照,八成是县委的。”

“呀,县里来大官了,赶紧去喊村长吧。”

“喊啥喊,喏,看那边,正往过跑呢。”

人堆里有个皮肤黝黑的小伙子,听着大家的谈论,眉头紧锁,遂顾不上看热闹,转身,撒丫子向屯里奔去。

不多时。

来到胡家院外。

“大勇哥,大勇哥,不好了,出事了!”

此人小名叫“三娃”,小时候是村里调皮捣蛋的头头,人没长大,就敢往深山里闯,险些没喂野狗,恰好胡大勇在山上打猎,救他一命。

从此便成了胡大勇的忠实小弟。

院里传来动静。

人高马大的胡大勇弯腰跨过门槛,瞅瞅院外问:“咋了?”

“县里来了好几车人!”

胡大勇听罢,心头一紧,遂眺望屯口的方向,一股戾气自身上升腾而起。

“三娃,帮我个忙。”他沉声道。

“嗨,哥,说这话,有事您吱声。”三娃拍着胸口道。

“带你嫂子和孩子去你家待一阵儿。”

“这没事……”三娃挠挠头,担忧问,“哥,你想干哈呀?”

“不该问的别问,进来,马上去。”

三娃哦了一声,哧溜跑进院里。

这时,胡家女人拉着傻根跨过门槛,另一只手一把揪住丈夫的衣角,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带着哭腔道:

“你别犯浑!”

胡大勇低头看她一眼,眼里有抹怜爱,不过表情却很冷漠,道:

“男人做事,婆娘少管。

“赶紧跟三娃走。”

胡家女人手揪得更紧,哭喊道:“我不走!”

胡大勇没搭理他,望向三娃道:“扛走。”

“……”

三娃不敢不从,先对胡家女人说道:“嫂子,对不住了。”

然后不顾胡家女人反抗,上前弯腰出手,直接扛上肩头。

“你放下我,放下我……”

任由胡家女人撕挠,三娃扛着便跑。

胡大勇揉揉傻根的脑瓜,温声道:“去,跟着娘。”

傻根乖巧点头,快跑跟过去。

等婆娘和孩子离开后,胡大勇戳在屋檐下,抬头看了会儿天,又眺望向后山的方向,静静伫立了半晌。

随后,他返身回屋。

一阵窸窸窣窣后。

他穿上了打猎的那身行头。

一手拎着土铳,一手拿着巨大的牛角弓。

来到院门处,在门槛上坐下来。

宽阔的身材,加上鼓囊囊撑起的衣物,几乎刚好将院门堵死。

咻——

一声口哨后。

向来自己捕食养活自己的大黑狗,不知从何处箭射般现身。

一人一狗,静静坐在门前。

凝视着从屯口方向涌过来的人群。

四只眼睛。

凶光毕露。

……

……

“大勇,你这是干哈?

“快把铳和弓收起来,收起来。”

村长一个脑袋两个大,他想,大勇要是莽起来,一枪将李首富给崩了,他们整个屯是不是都得赔命?

胡大勇权当没听见,眼神冷漠地扫视着村长旁边的一群陌生人。

见他们不是自己想象的那类人后,面色稍霁。

李建昆火气蹭蹭窜,手指胡大勇道:“你以为只有你敢玩命?!”

沈红衣扒下他的手,站到他身前,然后对胡大勇说:

“大勇哥,别误会,这些人是从港城过来的名医。

“我们是想请他们来看看壮壮的病情。

“先不提其他的,伤到了脑子,谁知道有没有后遗症对吧?你也不想看到壮壮突然某天有个闪失吧。”

听闻这话,胡大勇再次打量起梁医生一行。

“这个你要是阻拦,就别提你们爱壮壮。

“你想怎么玩,划出个道来!”

李建昆深沉道,他也明白现在的言语不够理智,但实在忍不住。

刚才胡大勇的眼神扫过来,他再一次感受到生命受到威胁。

他身边还有沈姑娘和哼哈二将等人。

胡大勇没搭理他,望向沈红衣道:

“好。”

沈红衣怔了怔,似乎没想到他这么爽快的答应,遂大喜过望,忙不迭问:“壮壮呢?”

“不在,等会儿。”

昨晚胡大勇见过师父。

师父倒也没有长篇大论,只是让他将心比心地想想。

事实上,道理胡大勇都捋得清。

倘若丢孩子的是他们家,他不觉得自己能比对方更有耐心、更理智。

师弟说得对,这几个人不坏。

可是,是人都是自私的,他得顾忌桂春。

无论如何,他要确保桂春不会有闪失,否则他何颜面对将他抚养长大,还将女儿许配给他的陈家父母?

胡大勇心想,或许孩子的病治好,想起以前的事,也不算坏。

当孩子做出选择,不亲了后,桂春痛归痛一下,应该不至于有大碍。

现在的情况是,孩子也拿桂春当娘,这使得桂春更加无法放手。

胡大勇独自离开。

不多时。

从三娃家将婆娘和孩子一并接回来。

胡家女人表情挣扎,路上显然已被做过工作,一副患得患失的神态。

既担心孩子被治好,不认她这个娘。

又担心孩子脑子里有祸根,往后有个好歹。

不过,当胡大勇吆喝梁医生一行进门后,她终究没有制止。

被允许进门的,也只有在场的医生。

李建昆对高进喜使了个颜色,后者没领悟到……

本想让他混进去的,高低能听个响儿。

这位兄台实在太正派了。

胡家的屋子不大,十几个人涌进去,未免有些拥挤,再说梁医生等人也不愿进去,这是摊上顶级大佬的事,否则这样的穷乡僻壤,他们这辈子都没有涉足的兴趣。

太穷了。

穷到缺乏教化,野蛮。

空气中弥漫着复杂难明的气味,反正不好闻。

屋子里只怕更糟糕。

在他们的提议下,一场专家联合会诊,便在院子里开始了。

全屯子的人集体围观。

过程十分漫长。

因为每个专家都要自行诊断一番。

否则他们过来干嘛?

回去怎么向董事会交差?

说过去一趟啥也没干?

那帮人想巴结院外那位都想疯了。

而事实上,梁医生第一个诊断完时,心中便有数了。

其他医生见他的言行举止,心里也有数。

全都不戳破罢了。

先完事的医生们,耐着性子等其他同仁全部诊断完,然后大家凑在一起,还像模像样地综合意见,进行了好一阵子的讨论。

流程可算走完。

梁医生作为代表,率先跨过胡家院门,找到在外等候的李建昆。

与此同时,胡家两口子也跟出来,但没靠近,竖着耳朵静静戳在一旁。

李建昆见梁医生欲言又止,哪知道他是装的呀,微微皱眉道:“有话直说吧。”

“李生,情况……不容乐观。”

听闻此言。

沈红衣的心弦瞬间绷紧,面色大急。

胡家两口子的心也一下子提到嗓子眼上。

李建昆沉声问:“怎么说?”

梁医生瞅瞅仿佛搁着一米、都能听见心跳的沈红衣,又望向李建昆,忽地连连摆手道:

“别误会别误会,孩子往后不会因此,有什么突发性的危险。”

沈红衣和胡家两口子皆是长松口气。

李建昆沉吟问:“你的意思是……没得治?”

梁医生微微颔首,遂解释道:

“众所周知,大脑是我们身体最重要的部位,也是最神秘的部位,极其特殊。

“脑细胞是永久性的细胞,一旦死亡,是无法再生的。

“所以人们常说‘别打孩子的头,会变笨’,是有一定科学依据的。

“即使是轻微的击打,我们的大脑也会对这种刺激做出反应。如果击打力度过大,会产生更严重的后果,甚至是……死亡。

“这孩子也算不幸中的万幸,介入这两种情况之间。

“毫无疑问,他的大脑显然受过沉重打击,尽管现在从外表上看不出来,但在神经细胞维度,已然发生变化,脑细胞遭受损伤。

“因此,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鉴于事发已一年有余,孩子没有任何好转的迹象,那么,基本上可以排除大脑神秘的自我修复的可能。

“所以……它会是永久性的创伤。”

沈红衣捂着嘴巴,泪流满面,她忽地拔腿,冲向院子。

胡家女人大急,想要上前阻拦。

“让她去!”李建昆如天神怒目,喝声如雷。

胡大勇拽住了婆娘。

“李生,实在不好意思,这个情况……至少以目前的医疗技术而言,治疗的意义不大。”梁医生躬身道。

“辛苦了。”

李建昆神情复杂,过去的壮壮,终究是回不来了。

港城的医疗水平,比起日美也不差多少,十位专家一同会诊,现在梁医生都这么说了,显然没有任何复原的机会。

壮壮以前活泼好动,有些调皮。

现在有些木讷,却十分乖巧。

像是完全变了个人。

他想,沈家父母能接受吗?

这还是后话。

现在的问题是:怎么将壮壮带回去。

希冀着壮壮好转,主动回归的想法,算是宣告破产。

李建昆目光如炬,凝视着胡大勇,他师父和他谈过吗?

快一个礼拜了。

如果谈过,他之前大马横刀坐在门槛上,一副要大开杀戒的模样,可不算有什么效果。

等上三年五载。

李建昆可也没这个耐心。

胡大勇似乎感受到他的目光。

四目相对。

双方皆寸步不让,空气中仿佛有电光闪烁,滋滋作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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