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0章 呵

登天而上,

意念于浪涛之中宛若坚固的顽石,始终屹立!

斯人风采,确实绝世。

或许,

这就是僵尸的真谛吧,

本就由死而生,本就不入轮回,本就神憎鬼厌,

一如当年反出黄帝的赢勾,

选择在黄帝已然击败蚩尤成为人族共主之际离开,

本身就是一种自我的放逐和割裂,标志着自己和主流的彻底对立。

正如当下,

这个世界,

对其的疯狂排斥!

一步一步,拾级而上,赢勾无时无刻不在承受着极为恐怖的抹杀之力,但他依旧走得从容,走得铿锵。

周老板在这其中倒是没什么特殊的感觉,硬要形容的话,有点像是在游乐园里坐过山车,正在爬坡;

等什么时候赢勾这口气散了,

那么自己也就将开始向下狂飙了。

每个选择坐上过山车的人,其实都知道自己要经历什么,会不会大叫,会不会恐惧地闭上眼,心里都有数的。

周老板心里也是有数的,所以他没给赢勾加油,也懒得去在这时候灌什么鸡汤。

一方面是因为此时的这种姿势自己再去煽情的话,总感觉这氛围会变得怪怪的;

二来,

这条路,能否走下去,真不是几个劝慰之言就能影响的了的。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与轩辕剑的距离,已经正在不断地拉近了。

而自始至终,这把剑,其实都没有动!

它只是在那里,也仅仅是在那里,但已然让赢勾如此艰难,可以想见,所谓的轩辕剑劈砍了你,其实真的……很给面子了。

因为绝大部分名单上的人,可能直到它身死道消,那把剑,也从未动过。

“吼!”

赢勾发出了一声低吼。

一道道神秘的符文开始自赢勾身上释放出来,护其念,维其神。

不同于翻云覆雨的潇洒写意,那种,可能只是早年赢勾捕猎时的小把戏,自始至终,他自己都已经不记得到底有多少年了,自己都未曾真正地被逼入此等境地。

先前的两次横扫地狱,说白了,无非是刚刚进了点儿食,趁着身上有了几分力气,下去教训教训小朋友。

你要说有多认真,还真谈不上,但这一次不同!

赢勾的眼眸深处,涌现着狂然的战意,他的目光,一直死死盯着那把剑!

恍惚之间,

似乎在那把剑身侧,

站着那道熟悉的身影。

那道身影谈不上多英武,也谈不上多雄壮,更不是那种只要身子抖一抖王霸之气外泄一下就能让人心悦诚服纳头便拜的类型。

恰恰相反的是,当年的蚩尤,反而是那种类型。

论血统,论自身实力,论气概,蚩尤无论哪方面,其实都远胜于那位。

上古时那场决定人族气运走向的那一场大战之所以会打得如此胶着且如此艰难,原因也在于此。

黄帝所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一个蚩尤一个九黎,而是以九黎为核心的一个硕大恐怖的联盟,而这个联盟里,绝大部分的部众种族都是依靠蚩尤的个人魅力将其统御在一起的。

可以说,在那段时期,蚩尤,是天地人神都瞩目的真正霸主。

每每回忆过去,赢勾常常缅怀的,并非是自己在地狱里横扫一切的光辉岁月,他更愿意细细地去品味自己和蚩尤每一次交锋的点点滴滴。

虽然,在和蚩尤的交锋中,他胜少败多。

这其中的败,并非是一次次的单挑,而是以战场局面来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面对九黎的压迫,黄帝这边,其实真的是应对艰难。

而蚩尤,也曾很多次流露出对赢勾的欣赏,这是一种惺惺相惜,毕竟,黄煌世间,高处不胜寒便觉孤单,身下一众,可入眼者寥寥无几。

赢勾却也一次次地拒绝了蚩尤的招揽。

究其原因,其实也很简单。

对黄帝的态度,赢勾一直都没掩饰,他太纯粹了,纯粹得在一开始时礼贤下士,纯粹得在功业得成后也会沾沾自喜,在面对万众臣服时,眼睛里,也会流露出一种称孤道寡的控制欲。

这也是赢勾看不上黄帝的原因,

打架,本事不行,作秀,太过做作。

相较而言,反倒是那种和蚩尤在一起,一同战争厮杀,一同战后于横尸遍野的荒原里饮酒高歌,方才是适合赢勾的真正生活。

而之所以赢勾一直坚定地站在黄帝这边,只是因为二者之间,纵然有千万种差距,但有一点,却是真的截然不同。

在初次见面时,黄帝就曾对赢勾说,世间万物,吃多了,也就会腻,且天生地养之物,总是多了一丝腥气。

哪里有天上那帮鸟人,无数载岁月以来不食人间烟火,可以说早早地就已经把自己全身洗得干干净净,且日日夜夜以气运充盈躯壳灵魂,时刻保持着最为鲜美的口感。

那时的黄帝,其实眼里,不只只是地上,还有……天上。

他从一开始,就不屑于头顶上的众仙将这天地当作棋盘,他们搅动这里的风云,他们搜刮着气运。

而蚩尤,则是深受仙王看重,仙庭甚至出面,将诸多妖族命令过来加入九黎联盟。

在那个时代,似乎这才是真正的顺应天命,似乎这才是真正的众望所归。

看,连仙人都看好他,这岂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命中注定?

赢勾,就偏偏对这种命中注定觉得很无趣。

当然,也可以说,他是真的想尝一尝那仙人的滋味,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所以,他一次次地为黄帝冲杀,一次次地救黄帝于败局之中。

只是认为,这个其他地方和蚩尤比起来可以说是一无是处的家伙,在心气儿上,倒是难得的和自己契合。

有时也会感慨,若说上古那场大战,只是池塘里的游鱼小格局乱象的话。

若是当年蚩尤未死,和自己一样,跳出了那一方池塘,又会有怎样的恐怖成就?

这一刻,

赢勾的思绪良多,

以至于当他再进一步地拉近了和轩辕剑的距离之后,

其目光再度看向上方时,

下意识地嘴角轻轻勾勒,

不带愤怒,不带仇怨,

甚至,

是一种和老朋友打招呼的口吻:

“废…………物…………”

…………

半张脸继续坐在地上,这片虚幻的场景因为赢勾的离开,比先前模糊晃动了不少,但因为惯性的作用,还继续保持着存在。

且周围的记忆画面,还在进一步地翻阅着。

他像是在继续地看,又像是在默默地等待,可以说,从午后的受刺激发狂之后,半张脸一直陷入着一种癔症状态。

旱魃还站在那里,但她已经准备离开了。

其实,她有些后悔,后悔于因为自己的出现,可能会导致,等到赢勾死于轩辕剑下后,他丢下的周泽,会成为一众群狼眼中的香饽饽。

轩辕剑下,任何可以增加自己逃出的概率,哪怕只是真正的一丁点,都足以让那帮老不死的发狂。

哪怕他们和旱魃不同,哪怕想追认黄帝当自己的爸爸也来不及了,但能多拿一件遗蜕下来,也总是好的。

且旱魃的出现,也证明了遗蜕的价值。

他赢勾要是带着那道灵魂一起湮灭于轩辕剑的剑光之下,那便罢了;

但眼下,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出来赢勾对那道灵魂的保护!

等到赢勾彻底陨落之时,那道灵魂,就是大家必然要争夺的一件……“东西”!

诚然,旱魃的出现确实是佐证了周泽的价值,但她若是不出现,不来争抢,难道期望等赢勾陨落后,周老板自己屁颠屁颠地跑到自己的沉睡之地去主动送上门?

且“众目睽睽”之下,赢勾对自己那条狗的“看重”和“呵护”,也实在是太过明显了。

旱魃弯腰,准备掀开“帘子”,离开这个幻影结界。

半张脸却歪着头,略带嘲讽的口吻道:

“不继续看了?”

“他的生平,我比你清楚。”

旱魃没有对半张脸出手,因为确实没有出手的必要。

半张脸闻言,摇摇头,他都已经有些笑不动了,不过,还是继续道:

“再看看呗。”

“要来不及了。”

说完,

旱魃掀开了帘幕,离开了这里,回归了现实。

赢勾陨落之际,就是众人哄抢周泽之时。

等旱魃出去后,半张脸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失望或者孤单的。

也恰好,

此时周遭的画面之中所呈现出的,

正是自己那一日反出赢勾同时掠走赢勾三千年积累的那一幕!

得以此生,可以在这段记忆之中得以呈现,真的是足以自傲了,因为能够在这里呈现出来的记忆,都是值得呈现的。

只是主人公,因为那把剑催促得急,已经来不及继续看完罢了。

画面中,

自己立于白骨王座之下,上方的赢勾目光里,有清晰的怒火。

他大笑着转身离去,掠走赢勾三千年,使得赢勾继续沉沦,他觉得自己赢了,赢得很彻底。

他出自于赢勾,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他不再是一条狗,而是,真正的自我!

然而,

记忆画面中清晰呈现着,

当他离开之后,

白骨王座上,

已经元气大伤且还会不得不继续沉沦下去的那位,

露出了一抹笑容。

笑容里,不带轻蔑,不带牵强,也不带愠怒,

反而,

带着些许温度;

像是看见自家样的小奶狗,

终于敢下楼梯了。

看到这里,早就心里有数的半张脸,倒是没有再度的气急败坏,也没有再继续歇斯底里;

许是被这画面中的笑容所感染了,

他自己,

也笑了:

“呵……”

(本章完)

第1161章 一溃千里

“可惜了,此时赢勾先天不足,只凭一腔战意就能够登高而上,与这轩辕争锋相抗;

若是给其补足元气,再淬炼出一具可堪一用的肉身;

这把剑,到底能否真的将其斩下,或许还留有一些变数。”

阎罗王包一边抚摸着自己的长须一边感慨着。

此间之事,所吸引的目光,当然不仅仅是那些轩辕剑榜上有名的老菜帮子,凡是高度足够有所感应的,也都会将自己的目光向这里投送过来。

看热闹,永远不是市井小民的专利,只不过大老爷们的热闹和小市民的热闹在层次上确实是有着很大的区别。

阎罗王包原本时第一殿的执掌者,后因为过分同情罪人亡魂,被左迁至第五殿。

当然了,这些事情如今也早已算是过往云烟,一道潮一波浪。

十殿阎罗时代都早已经结束了,再去思虑这些,没意思。

旁边,宋帝王余则冷呵呵地笑了一声,道:

“既然如此可惜,你为何不早点上去学学当初的平等王陆以身饲虎?”

这就是在嘲讽了。

阎罗王包闻言,似乎懒得打嘴仗,转而换了个话题,道:

“你说,这从上古结束到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破碎得再厉害的杯底,也终究该修复了吧?”

宋帝王余沉吟了片刻,道:

“难说,早些年菩萨还在的时候,曾说过,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人站上去同时也会有人走下来;

这位,其实早就不属于这个时代了,许是自己的难言之隐吧,能继续苟活于世,已然是相当不易了,地狱里的那些老不死的,你又见过哪个能现在跑出来活蹦乱跳的?”

“但这终究是可惜了,此等气概,却最终得落的个功败垂成的下场,此番气象终究得烟消云散,实乃憾事。”

“且瞧着热闹就好,今夜下去,这阴阳,到底最后是个什么样子,只有天知道了。”

说完,宋帝王余抬头,看向了苍穹上的另外一侧。

一股磅礴的威压似乎已经临近,虚空黑暗里,像是有一只黑手,正在伺机待发。

不过,那只手还在等待着,等待着下方结果的出现,并没有主动降临。

可能,也是他在担心,若是着急下来,怕还要替自己的仇人挡剑吧。

“可惜了,菩萨在泰山千年,一直梦想着见个真仙,如今那帮阉货倒是接引进来了,菩萨却没了。”

“世上安得全满事,看开就好。”

“咱也没什么放不开的了,要是明日,那新平等王殿还能继续开张,咱们说不定还有机会可以起复,但大概率,没多大盼头了,不过也还好,继续回院子里听曲儿去。”

“还能允你继续听曲儿潇洒?”

宋帝王余冷哼了一声。

阎罗王包似乎是难得一次在口头上占到了便宜,

继续道:

“要是真被天上那个腾出手来,咱们就等着一个一个地被他掐死了吧。”

…………

苍穹之上,赢勾和轩辕剑的距离,正在越来越近。

他的形态,已经开始如同水中倒影一般,随着水面的动荡而不停地荡漾着。

没有当年自己真正的强悍肉身依托,也没有自己真正的巅峰实力依仗,

现如今纯粹靠自己的意念上来,

其实,

已经算是走到穷途了。

此时的他,越往上走,就越像是惊涛骇浪中的一叶扁舟,倾覆,只是在一瞬间。

四周的目光,也越发得紧迫起来,因为他们清楚,这张弓弦,已经拉满。

古玩界对于古玩价值的定义其实一直遵从着一条法则,那就是它的故事。

以实用者的角度来看,大部分古玩在古代都是器具之物,放在现代基本没什么实际使用的价值,但蕴藏在它们里面的故事,才是最为宝贵的价值体现。

就比如,一个玉碗,用上好的玉料请当时最好的玉匠师傅来打造而出;

另一个则是陶碗,且还破了一个口大口子,卖相粗鄙残破。

但若是这陶碗曾有确切记载某年某月某日李世民行军打仗时曾用这个陶碗喝过水,那这后者的价值就能直接碾压前者。

此时的周老板,就是那个破碗。

赢勾带着他,去面对轩辕剑,当然了,他们二者本是无法分割的存在,也不能真的撇下他,但看着赢勾将周老板保护起来的架势,

且又在众目睽睽之下,

周老板的价值,瞬间飙升!

眼下,就等弓弦断裂,而后四周一直观望着的且认为自己有资格上来争一争的老不死以及当代巨擘们,将会蜂拥而上,

为了

争夺周老板!

其实,周泽不是没想过自己接下来的遭遇,所以,他倒是挺希望赢勾这会儿放开他,让他先走一步。

不管怎么样,总比接下来像是抛绣球一样被一众强人疯狂争夺的好。

旱魃那个婆姨已经指着自己的鼻子说过要拿他当衣服穿了,且这会儿想穿这件衣服的,估计海了去了。

与其面对接下来的这种尴尬局面,倒不如提前死了了事儿。

这种境况,真有种宁愿一死了之也省的自己被玷污了清白的感觉。

然而,赢勾却依旧没选择这样做,哪怕现如今,他已经没办法再往上走了。

一则,

到了这个距离,赢勾的意念已经荡漾如水中花镜中月,明显后续乏力,无法继续支撑。

失去了肉身和大部分力量,相当于打仗时直接没了后勤,靠着一腔血勇和战意推到了这里,已经很是了得了,但终究无以为继。

另一方面,

则是上方一直在上面当月亮的轩辕剑,

它动了。

剑锋所指,即是赢勾!

一时间,如同引爆了一个风暴的中心点,天地气势,聚集于斯,这是真正的天地规则,是真正的至高无上的法理!

轰然之下,

周泽只觉得自己面前的堤坝在刹那间溃散了,

他看见那把剑已经向这里飞来,

越来越近,

越来越近!

…………

“唉,啧。”

宋帝王余叹了口气。

“结束了。”阎罗王包也是摇摇头。

他们是属于看热闹的一批人,毕竟还很年轻;

且估计大概率也不可能活到可以上轩辕剑斩杀名单的地步,所以,心态上更倾向于吃瓜群众,自然是怎么精彩怎么期待着来。

只可惜,人力有穷时,昔日名震上古镇压地狱、哪怕陨落了无数载岁月后依旧可以归来两次横扫地狱的幽冥之海主人,也终究要败亡于此了。

吃瓜,得有仪式感。

宋帝王余和阎罗王包二人的那刻意虚淡且极为渺小的法身,远远地对着那边的方向作了一揖。

…………

旱魃抬着头,正看着上方正在发生的一幕。

让她有些意外的是,她的心里,倒是没有因为那个男人的正在消亡而有丝毫的痛苦煎熬,

反倒是有一种世道渠成本就如此的理所当然。

这或许,

是他们这帮人的宿命。

这一刻,

她也有些迷茫,

迷茫于上方的那把剑,

是否还认得自己?

轩辕剑的斩杀顺序,大概遵从一个规律,却又让你没有具体的规律,可能只有当事人本人清楚,下一个,会轮到自己了。

一如在三亚时菩萨升天后,

周老板很快就清晰地感应到了轩辕剑对自己的压力,同时也清楚了,下一个目标,就是自己。

此时,旱魃的这种感觉,也是越来越强烈,轩辕剑下一个目标,就是她了。

眼下,他快要先行一步了,自己,大概随后也就到了。

这之间的间隔,估摸着也就十来天。

间隔真的很短很短,毕竟这些“仙人”,从上古以来,也就长出了这么一茬儿罢了,十天割一个,其实也用不了多久就能把这一茬全都收走。

而后,轩辕剑大概率会消失,可能会遵从下一个时间,又或者可能是等下一批“仙人”成长起来且到了一定数目之后。

但不管具体如何,对于眼下这个时代的这批人来说,都没有去计较的意义了。

旱魃地雨伞已然丢在了一侧,

她的眸子里,开始有赤红流转,

四周虎视眈眈的一众同样对赢勾可能丢下的遗蜕充满着渴望,

这一点,她也是清楚的。

甚至,

连苍穹之上,那只独手也散发出了属于它的气息。

旱魃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

先被自己父君斩杀了一次,

再被赢勾斩杀了一次,

今日只剩下一只手被接引归来的仙王,

你到底还剩下几分余力?

…………

若说先前,赢勾是步步为营,那现在,随着轩辕剑的刺下,则彻底化作了一溃千里!

轩辕剑,

真的只是一把剑,

但这把剑里,

却蕴藏着不容亵渎的天地规则之念。

当这把剑刺入了赢勾的意念之躯后,

赢勾的意念,则开始疯狂地消散。

输了,

没戏了……

虽然可能连书屋的众人或许也都觉得,赢才是意外,虽然周老板也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但近距离地看着铁憨憨在快速地消亡在快速地被抹除于存于这个世界的痕迹时,心里,也依旧泛起了浓郁的苦涩。

反倒是那位当事人则没这种自觉,

用一种清晨起来推开窗看了眼天气的语气:

“要…………死…………了…………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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