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2章 再见吴英雄

威尔士大道,橡木屋酒吧。

一家很小的清吧,只售卖酒水,提供一个大航海时代风格、包含水手和海盗元素的喝酒场地,不再提供任何其他服务。

在这个酒鬼遍地,有身份的人也喜欢没事喝两杯的国家,这样的酒吧如快餐店一样随处可见。

奥运会对经济的推动和对一座城市影响,是巨大的,橡木屋酒吧这一阵儿生意格外好,今晚的酒客也不少,上座率能有八成。

“小眼镜,九号桌要一瓶威士忌。”

“好的,马上!”

“小眼镜,十三号桌要五杯啤酒。”

“收到!”

“小眼镜,啤酒杯不够用了。”

“我送完酒来洗!”

酒吧现在的服务生不算少,足有六人,连老板也不愿错过这样的好生意,最近每晚必到,当然,他不做事,只是晃悠或喝酒,享受客人给他送钱的感觉。

而其他五名服务生也不愿做太多事,这里的薪水是固定的,每小时五美金,多干少干都一样,他们更乐意驱使那个瘦弱的黄种人干活,但凡他还能腾出一点时间。

他向来听话。

他也不敢不听。

搞笑的是,听说他还是一名大学生,看起来像个傻子。

小眼镜奔走在酒吧各处,汗水早已湿透身上酒吧给发的黑色T恤,压榨着身上所剩不多的气力,他自然不是傻子,非但不傻,他还拥有经济学博士学位和金融学硕士学位。

只是在这样的场所,学历没有任何用处,像他这样的黄种人也很难融入这里的团队,那么只能退而求次,也不得罪他们。

这是每一個与他一样的留学生,必须掌握的生存法则。

他的另一份工作要比在这里的待遇更好些,替一家小保险公司做精算,每天下午四点到六点,偶尔那些正式员工会给他一杯咖啡,或一份多余的外卖晚餐。

可惜今天没蹭到,他的上一顿还是中午的十一点多,一个不带火腿的三明治。

有时候,小眼镜也会向坐在吧台边像酒客样的老板投去希冀的目光,希望他能把工作分配得更均匀些,如果他开口的话,其他服务生会照办,并且无法归罪于从不主动接近老板的自己。

然而老板视若无睹。

但老板很多时候也会递给他一个满意而善意的笑容,由于他礼貌有加,给客户提供的服务远比其他服务生更好。

小眼镜难道不明白这是种恶性循环吗?

不,他很清楚。

又没有任何办法。

因为他如果提供的服务不好,客户又很可能找他麻烦,这种概率远比那些白人和黑人服务生更高。

他只能一刻不得闲地忙碌着,用意志力对抗疲劳,矛盾的是,他又希望能忙得更久些。假如酒吧客户所剩不多,不需要这么多服务生,他肯定是最先下班的一个,那他按小时计算的薪水,将停止计价。

他需要钱。

这么多年都熬过来,眼看日子在逐渐变好,他更不会放弃。

一辆超长的黑色林肯轿车缓缓在橡木屋酒吧门外停下,像这样的超豪华车辆,出现在这样一家小酒馆门前的概率,像是一位亿万富翁光临贫民窟样稀奇。

酒吧内,或许只有在吧台内埋头洗杯子的小眼镜没注意到,其他人纷纷侧头透过门窗打量,不乏人站起身瞻仰。

车门打开,率先下来两个穿地摊货的亚洲小子,使人大跌眼镜。

“谢谢,谢谢。”他们朝车门内鞠躬,不敢做出太明显的动作,但下垂的某只手始终放在裤兜上。

两人百分之百确定小吴哥这个时间肯定在这家酒吧打工,因此把这几位弄不清身份,但很富有且亲切的人带到这里后,便匆匆离开,他们小声商议着要先回一趟学校,带着这么多钱夜晚在街上晃荡,可实在不算明智之举。

车上陆续又下来四个人,三男一女,同样是亚洲面孔,只是这回周围的看客无人敢轻视。

那长得一模一样的两名黑T恤,显然是保镖。

前方的男青年高大帅气,旁边的女孩宛如东方天使。

这是真正有身份有地位的亚洲人,许多酒客猜测他们是泥轰人,但也有酒客提出质疑,认为泥轰找不出超过一米八的人。

四人结伴进入酒吧。

刚进门,李建昆便迫不及待环顾四周,心头压制着一股激动,搜寻起那抹熟悉的身影,即使多年未见,他仍敢笃定只凭一个轮廓他就能认出。

那可是睡在他上铺的兄弟。

小英雄之于他又像个弟弟,满足了他这个两辈子没有弟弟的人,对于弟弟的一切遐想。

一瞬间在脑海里,记忆在翻涌,他们间的许多往事浮现而出:

“昆哥,中午吃什么?我帮你去打。”

“昆哥,要不要泡个脚?我打了热水。”

“昆哥你咋啥都懂,你再给我讲讲‘边际效用’呗。”

每每想起小英雄,李建昆总会感到汗颜,初见时小英雄才十六岁,妥妥的未成年,但在更多时候不是他在照顾小英雄,而是小英雄在照顾他的生活,小英雄对此也并不介意,总说他最小,应该多跑跑。

忽然,李建昆扫向吧台的眼神定格住。

一个正在埋头洗涮的瘦小身影,映入他眼帘,不可能错了,哪怕对方低着头。

带着无尽欣喜,李建昆大步踱过去,冉姿和富贵兄弟跟随他的脚步,他们的移动也吸引了全场视线。

距离更近后,李建昆微微挑眉,他留意到瘦小身影满身是汗,制服黑T恤几乎黏在身上,而旁边还有两名服务生,神清气爽,十分悠闲。

“英雄!”

瘦小身影手上的动作顿住,缓缓抬起头,黑框眼镜后面的双眸中迸发出不敢置信的目光。

这声音他如何能不记得?

在异国他乡的多少个夜晚他曾回想过,也无数次梦到过声音的主人。

“昆哥!”吴英雄面露狂喜,激动到脸色通红,惊喜来得太大太突然,“你怎么在这儿?!”

“说来话长,”李建昆伸出手,隔着吧台却碰不到,遂勾勾手掌,“出来。”

这时,酒吧里的酒客和工作人员都惊呆了。

显然未想过,坐着加长林肯、带两名保镖,还有美人作陪的亚洲贵公子,会与橡木屋的服务生有瓜葛。

吴英雄看一眼吧台外面一侧的白人老板,笑着说好,大不了今晚的薪水不赚,老板不大可能辞退他。

李建昆留意到这一幕,侧过头,用流利的英文问:“老板?”

白人老板从高脚凳上起身,含笑回话:“是,欢迎光临。”

“我要在这里消费,他是我兄弟,让他作陪,没问题吧?”小英雄为什么还要打工,李建昆暂时不知道原委,在此之前,李建昆觉得还是不要影响他在这边的生活。

“没有任何问题。”白人老板做请的手势,心里咂舌:兄弟?

五人找到一张空闲的雅座,无需李建昆开口,冉姿招手唤服务生点单,柳总不是吩咐过吗,让她照顾好老板,她是觉得有些古怪,但又不像反话。

半天没动静。

服务生们对服务亚洲富豪倒没意见,但服务小眼镜,他们可不情愿。还是白人老板出马,才迫使一个黑人小伙心不甘情不愿走过来。

点单的时候,他看都不看吴英雄,权当他不存在。

“这里有鸡尾酒吗?”李建昆问。

“当然。”

“调一杯给我的兄弟,别加料,口味有一点不对,我会起诉调酒的人和这家酒吧。”

黑人服务生:“……”

冉姿抿嘴轻笑,她发现老板虽声称自己没来过美国,但对这个国家的有些事情还蛮懂的。法律大棒在这边很好用,人人都怕摊上官司,主要倒不是因为法律有多严苛,而是一般人打不起官司,高昂的律师费很容易让普通家庭破产。

吴英雄心头暖暖的,那种久违的被大哥罩的感觉再次临身,像当年在燕园时一样。他十六岁进入燕园,还是个半大小子,却没被任何人欺负过,甚至没受过苦,几乎顿顿有肉吃,多半来自于昆哥的关照。

当然,还有强哥和老高。

那是他人生中最好的一段求学经历,永不能忘。

“昆哥,谢谢。”这个谢不因这些事,他知道昆哥不需要他们之间的谢,而是为家人。他在五月份时收到亲大哥的来信,得知家中翻天覆地的变化——

全家搬进小洋楼,姐姐成为纺织厂有编制的工人。

那封信他没能留下,被泪水浸烂,因为某件事,他对家人一直怀有很深的内疚,昆哥替他把家人照顾得这么好,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他的内疚。

果然昆哥理都没理他,只是饶有兴致打量着他,仿佛他脸上有朵花儿。

几年未见,小英雄变化还挺大,从一个稚气未脱的少年,变成面带坚毅的青年人,高了点,也黑了点,比当年更瘦些。

“昆哥你一点没变。”吴英雄咧嘴说,还是那么意气风发,那么帅气逼人,旋即他又看向冉姿,正欲开口。

“别乱叫。”李建昆道。

这样吴英雄明白,不是嫂子,不过还是客气地喊了声姐。弄得冉姿很不敢当,大老板视为兄弟的人,喊他姐?受宠若惊,甭管对方现在在做什么,冉姿很清楚,大老板分分钟能改变他的命运。

况且他也未必需要大老板改变。

大老板来时说过,他这个兄弟的目标,是拿下经济学和金融学的双博士学位,目前已完成四分之三,她犹记得大老板说这话时脸上有股不加掩饰的骄傲。

这种人一旦离开学校,华尔街会抢着要,百万年薪不是梦。

很恐怖的是,大老板也讲过,他今年才二十三岁。

除了用“天才”和“学霸”,冉姿不知道再怎么形容。

“为什么还打工?”李建昆问出了他从加州洛杉矶分校出来后,一路不解的问题。

他这些年寄过来的美刀,让小英雄在这边置套普通房产都不成问题。

这问题仿佛挠开了某块伤疤,使得吴英雄面露痛苦之色,他真的不愿再讲,又去回忆一遍,但面对昆哥,于情于理他都不能隐瞒。

没有昆哥,其中涉及的事甚至无法收场。

黑人服务生送来调好的鸡尾酒,吴英雄双手接过,说了声谢谢。他一口气将名叫“夏日风情”的鸡尾酒咕噜完,然后轻轻放下酒杯,露出一抹惨笑说:

“给大家讲个故事吧。”

(本章完)

第753章 吴英雄的故事

一九七九年,随着中美进入蜜月期,留学生交流的活动也如火如荼展开。

不过此时双方互派的留学生人数仍非常有限,在中国这一侧,竞争格外激烈,单是英文考核这一项,便刷掉九成九的申请学生。

这年秋天,有三十二个幸运儿披荆斩棘,于千军万马中跨过独木桥,获得了公费赴美留学的机会。

作为国内顶尖学府,北大包揽了其中的八席,而这八人中,又仅有两人来自北大经济系,一男一女。

仿佛是冥冥之中的命运将他们拉扯到一起,即使女孩比男孩大三岁。

他们同校同系,学的是一样的东西,有相同的话题,连在飞机上的座位都被安排在一起,更命中注定的是,他们还被美国同一所大学录取——哈佛。

可以预见的是,这样的命运羁绊,很难让人不产生一些友谊之外的东西。

两人间有过半年堪比童话的时光。

在那所著名的学府里,他们每天结伴去上课,下课后一起吃饭、泡在图书馆,如饥似渴地汲取着知识,互相探讨印证着学科中的难点,两人的学问都是突飞猛进,在入学后的第一次考试中,双双拿到A。

别说同学,即使是带他们的教授,都认为两人是天作之合。

他们每天至少有八小时待在一起,好像徜徉在知识海洋里的一对比翼鸟,原本还可以更久,他们互相发现在一起学习根本不会觉得累,有种神奇的魔力消解着疲乏,哪怕硬啃着最晦涩的学问,也是如此的快乐,他们惟愿多学几个小时,多一些陪伴……

不过女孩需要打工,挣取必要的生活费。

男孩暂时不用,出国前睡在下铺的好大哥,给了他一沓富兰克林,节省点花,足够他开销好几个月。

男孩对女孩说:“要不咱们一起花这些钱吧,等用得差不多,再一块去打工?”

女孩坚决不同意,她笑着对男孩说,让他抓紧时间学习,白天得闲了,她有不会的学问再请教他。

男孩又说:“那我陪你一块去打工!”

女孩还是不同意,刚到哈佛其实是很难的,他们的英文水平远达不到对新鲜的经济学术语完全理解的程度,甚至是教授们的语速过快了,他们有时都听不懂,他们需要学习和补充的知识太多,必须争分夺秒,才能尽快适用一切,不落下学习。

女孩终究大三岁,男孩刚满十八,她总能逻辑清晰地说服男孩。

男孩无奈听话,同时意识到自己的学习关系到两个人学业,在没有女孩陪伴的晚上,仍然埋头苦学。

那個时候,女孩则在查尔斯河畔的一家餐厅里洗盘子。

她在这里找到一份兼职工作,每晚六点到九点,每小时3.5美刀。她一天用不到十美刀,学校食堂相比外面的消费便宜不少,吃最廉价的食物,她每天还能省下两三美刀。

女孩有个心愿,想存些钱,给男孩买件还算不错的礼物,或许在他生日,或许在某个节日时送给他。

他对自己照顾太多,偷偷给自己买衣服和鞋,往自己的餐盘里投喂好吃的,每天至少要浪费一个小时的宝贵时间,给自己分享他昨晚学习的收获。

因为有生存的动力和这个心愿,女孩甚至爱上了那份洗碗的工作,每天傍晚离开学校兴高采烈去开工,她是个聪明的女孩,有意识地在保护自己,从不抄近路走小道,即使会多花费一刻钟。

大学城附近也相对安全,工作一直很顺利。

直到这天,女孩攒够了购买意向中的那份礼物的钱,下班后从餐厅后门出来,她眺望着北边波士顿市中心延展过来的一座商场,那栋大楼在夜色中灯火通明,霓虹闪耀,女孩捂着荷包里刚发的薪水,想着现在才刚过九点,距离也不是很远,应该不会有危险吧?

她越想越跃跃欲试。

迫不及待想在明天起床后,便把礼物送给男孩。

因为明天是大年初一,在她的故乡有给亲朋好友拜年送礼的习俗。

女孩迈开步伐,在八零年代到来的除夕之夜,走在毫无年味儿的波士顿街头,一边想着亲人,一边遗憾于他们初来乍到,男孩曾说想组织华人留学生搞个新年聚会,却未能如愿。路上看见几个酒鬼,女孩小跑而过,有惊无险,成功抵达商场。

女孩豪掷五十九美刀,够买了一套店员介绍说是最新款的吉列剃须刀组合。

男孩从不刮胡须,可能不会,虽然他胡须长得好像也不快,却越来越长了,显得邋里邋遢,不好看。

女孩手里拎着装有剃须刀的小纸袋,心情极好,幻想着明天男孩收到礼物时的喜悦,蹦蹦跳跳开始返程。

然而,刚离开商场不久,从侧方突然冲出一个白人男性,飞起一脚踹在女孩身上。

女孩被踹飞两米,后仰倒地,剃须刀撒手而出。

在白人男性揪住她的头发,向某个地方拖拽她的身体时,她用尽全身力气对抗,忍受着头皮硬生生被撕裂的痛苦,终于拾起了包装盒,紧紧抱在怀中。

这时她才想起向附近的人们求救。

“救我!救救我!我是留学生,我不认识他……”

吴英雄说到这里,已经泪流满面,俯底上身,双肘撑在大腿上,双掌捧着脸。四名听众皆脸色阴沉,李建昆伸手拍拍他的肩膀,轻声道:“别说了。”

虽然他很关心女孩的安危,想知道最后的结果。

吴英雄却好像没听见样,像一头野兽呜咽着,发出低沉的嘶吼:“当时周围不是没有人,白人,黑人,甚至是黄种人,华人!都有!他们没有一个伸出援助之手。”

这些冷漠的旁观者,眼睁睁看着暴徒把女孩拖进了一条黑暗的巷弄。

“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理由啊!”吴英雄陷入某种癫狂,撒开双掌,瞪着布满血丝的泪眼,望着李建说,“昆哥,你敢信吗?没有任何理由,那个恶棍毫无征兆出手,众目睽睽之下把她拖进小巷,把她……”

吴英雄的喉结艰难滚动一下。

暴徒对女孩大打出手,用拳脚,用地上丢弃的木棍,生锈的金属物,能够找到的一切会对人体造成更大伤害的东西,全招呼在女孩身上。

不仅如此,他还玷污了女孩。

整个折磨过程,长达二十多分钟,等警方赶到时,暴徒早已逃之夭夭,黑暗脏污的小巷里,只剩下满身是血、衣衫破碎,奄奄一息的女孩,她蜷缩在地,不停颤抖着,只有双手死死将一个包装盒抱在怀里。

警方很好奇那是个什么东西,怀疑是不是因此而惹祸上身,费了很大力气才掰开女孩的手,却发现是个无关紧要的剃须刀。

女孩虽然保住性命,却也没剩多少,全身多处骨折、骨裂,还染上那种病。

而比起这些,更糟糕的还是精神遭受的重创。

吴英雄犹记得第一次去医院看她时,她发出一阵凄厉的惨叫,从病床上翻滚下来,不管不顾地爬向窗台。

吴英雄冲上前抱住她时,看见的是一张惨白如鬼的脸,那双漂亮的眼睛里黯如灰土,她拼命地推攘吴英雄,不想让他碰到自己一丝。

“凶、凶手抓到了吗?”冉姿同样哭成泪人。

吴英雄点点头,虽然抓到,但过程异常艰难,而且对于结果他至今仍不满意。

警方侦查案件时,面向社会寻找目击者,起初没有一个人愿意露面,吴英雄用英文写了块纸板,跑到事发地跪了整整两天,向路人不停磕头,终于才有一位老妇人站出来。

凶手是墨裔美籍白人,惯犯,几个月前刚从监狱放出来。

一审才判了三年。

吴英雄无法接受,找律师,提起上诉。

这场官司打了足足两年,最终暴徒被判刑七年零六个月。

“还能上诉吗?”李建昆挑眉问。

吴英雄摇摇头,表示已经盖棺定论。

张贵一拳砸在腿上,愤怒道:“玛德,枪毙都便宜他了!”

这是个什么人?烂人!

女孩是什么人?栋梁之才!

居然只判这么轻。

实在让人意难平。

冉姿解释说加州一般不会执行死刑,除非那种罪大恶极的杀人惯犯之流,又说按这边的法律,这类案子最高可以判十年,确实有些判轻了。

“她,现在?”李建昆问。

吴英雄说已经渐渐走出来,他们一起拿到哈佛的经济学博士学位后,转到加州洛杉矶分校攻读金融学,环境的转变,带来很大帮助。

他虽然说得轻描淡写,但其中付出的努力和艰辛,李建昆完全能够想象到。

也不怪他没钱,女孩的精神和身体都遭受巨大创伤,肯定要医治,能指望那个刚出狱的暴徒做出多少赔偿?小英雄还聘请了律师打官司,这两样在美国最花钱,能挺过来都叫不易。

“你为什么从来不说?”李建昆有些怒火。

在寄回国的信中,这么大的事小英雄只字未提,所有信的内容都积极向上、热情饱满,让人以为他在这边过得很好。

“她、不让我说,连她家里都没说。”这显然不是全部缘由,吴英雄双眼红肿,侧过身,以一记拥抱表达了对大哥的感谢,如果没有昆哥寄来的那些钱,他都不敢想象后续的事情会有多糟糕。

李建昆轻拍他的后背。

“昆哥,”耳边传来小英雄的声音,“我真的恨这个国家!”

在女孩出事后,他想过千万次带着女孩回国,回到故乡暗自舔舐伤口,但他不甘,女孩亦然,他们付出这么多,受到这么大的伤害,却没有达到目标学有所成,既对不起他们自己,也对不起祖国那边对他们饱含期待的人们。

女孩遭受着严重的精神和伤痛的折磨时,仍在坚持学习。

他推着她,轮椅的橡胶轮碾压在校园的土地上,春去秋来,形影不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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