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9章 今日之日多烦忧

第三十二章今日之日多烦忧

司马迁的历史书写的很不顺利,主要是三皇五帝时期的历史太不靠谱了。

他觉得很难写。

他想写通史,那么,就要从大汉国的本源开始写起。

想要写大汉国的本源,就要说清楚大汉国这些人的由来。

如果这样写,盘古,女娲,燧人氏……都会出现在他的史书上。

想想都让人失望,盘古可以开天辟地,女娲可以抟土造人,神农尝百草,黄帝可以呼风唤雨,蚩尤能调动百万魔神,刑天脑袋掉了都能继续战斗,哪怕是桀纣之流都能酒池肉林……到了刘彻这里,就只有弄点白鹿币的本事了!

一代不如一代的历史就没法子写。

云琅见司马迁的时候,正好遇见他从地窖里出来,嘴上的墨痕都没有时间清理。

见云琅来了,司马迁一把抓住他道:“有没有酒?”

云琅愣愣的道:“自然是有的。”

“多不多?”

“不算少!”

“我们两个今天去你家的酒窖里喝酒你意下如何?”

“为什么一定要去酒窖喝酒?外边喝酒也不错啊。”

“没脸见人!”

这话明显是敷衍人,司马迁的老婆此时正站在门口,同样愁容满面。

“家父不耐仕途劳苦,预备辞官回家颐养天年,史官的位置要由我来接任。”

喝了一杯酒之后,司马迁终于说出了真正的原因,写史书写进了死胡同,一时半会没有出来的可能,这个时候就任史官,或许能够另辟蹊径。

“你以前写的东西呢?”

司马迁豪迈的笑道:“付之一炬。”

“为何?”

“见之生厌,不烧待何?”

“不准备写你的大作了?”

“写啊,只是需要重打锣鼓另开张,心性不足,学识不够,见识短浅,胸无沟壑,这样的司马迁如何能写出一部煌煌巨著呢?

喝酒,喝酒,且容我去人间历练一阵……哈哈哈……“

云琅知道司马迁的仕途就没有顺利过,这一去,恐怕要在官场这个烂泥坑里滚一身的泥。

不过,云琅还是举杯祝贺他,祝贺他青云直上。

这一次司马迁喝的烂醉如泥,他似乎将所有的心思都放在酒杯中,然后和着烈酒一起吞下了肚子。

烂醉一场之后,司马迁告别了他居住了两年之久的云氏,乘坐着一辆牛车,车上装载着老婆跟两大箱子书籍,就信心满满的去长安赴任了。

宋乔想要收回司马迁居住的听涛居,那个美丽的地方已经被他们夫妇糟蹋的差不多了,应该重新改建一下,好招待下一位贵客。

云琅不觉得还有谁能比司马迁更加高贵的,所以,没有允许宋乔派人改建听涛居,只是派人对听涛居进行日常洒扫就好。

一个义气满满下山为官的书生,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重新回到云氏,继续住在这里写书。

何愁有不再吃炒豆子了,霍光说上个月何愁有吃了一颗豆子,结果,他的一颗牙齿被豆子弄坏了,流了很多血。

这是老迈的象征……

不过,云琅制作的五香蚕豆他还是很喜欢,至少这种煮出来的豆子糯香绵软,不会伤害到牙齿。

就这样,何愁有放弃了著名的铁蚕豆,开始吃五香豆了,这看似是一个很小的变化。

实际上,在云琅看来,这是何愁有没了克艰排难雄心的重要标志。

从此之后,何愁有就不再是那个让所有人感到恐惧的大魔王一般的人了。

如今的他,不过是教授云氏子武技的一个老朽而已。

权力,是男人最强有力的不老神药,只要权力尚在手中,他就感觉不到老。

一年多的时间里,何愁有再也没有见到刘彻,也没有接到刘彻的任何指令。

那个人好像已经忘记了他的存在……

何愁有虽然在变得老迈,却变得更像是一个人,在他居住的清泉居边上,摆满了他从骊山上挖来的兰花。

装兰花的陶盆是云琅送给他的,每一个陶盆都让何愁有非常的满意,在他看来,皇宫里装兰花的大缸还上不了台面。

兰花的香味清远,天气越是清冷,味道传的就越远,偌大的清泉居就被一股若有若无的兰花香气笼罩着。

“好人就不该为官,隐士就应该彻底的隐藏起来,凡是能被皇家劝下山的隐士,都是求权夺利之徒,只有到了我这个岁数才知晓能平安的种几盆兰花该是多么愉快的事情。”

云琅笑着摇头道:“要不,等我七十岁了再跟您学着种兰花?”

何愁有微微一笑,眼角蕴满了喜气,指指身边的那些兰花道:“我活到那个时候,不过呢,这些兰花可以给你。

等我死了,记得把我也做成泥塑,不用把我的血肉消融掉,可以直接制作一个胖的泥塑。选一个可以靠墙偷懒的地方把我放好,然后就把陵卫大营封闭了吧!”

云琅轻笑道:“我现在就想把它给封闭掉,至于你,还是弄一套棺椁,埋在云氏的坟地里,你是云音跟霍光的师傅,他们该时时来祭拜你。”

何愁有吃了一颗五香豆道:“你将来不进去?”

云琅傲然道:“我是大汉国人!”

何愁有挑挑大拇指道:“不错,不错,我记得你以前在我面前说过,你是老秦人!

这种有奶便是娘的做派,一般人可学不来,尤其是还能把见风使舵的龌龊手段,说出一股子烈士气息的人,这世上大概只有你了吧?”

云琅笑着挥挥手道:“弃我去着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何公,且饮杯中酒。”

何愁有笑道:“句子很好,就是用在你身上糟蹋了,怎么?见司马迁这样的书生都入仕了,你这样的大才却被陛下弃之不用,是不是非常的不甘心?”

云琅摇头道:“没有不甘心,如果可能,我很想这样无所事事的过一生。”

“你就不怕淹没了你的盖世才华?”

“咦?我有盖世才华?为何我不知道?”

何愁有重重的在云琅的肩膀上拍一把道:“老夫说你有盖世才华,你就一定有配得上这句话的才德。

老夫今年七十有六,一生都在皇宫中转圈子,见过的才德之士如同过江之鲫,就连留侯这般人物老夫也是亲眼见过的,你若生在秦末时分,恐怕还要胜留侯两分。

万万不可妄自菲薄。”

云琅大笑道:“这是何公爱我之故。”

何愁有也忍不住笑了,举起酒碗道:“跟你谈话总是能让老夫快活,饮甚!”

何愁有的酒量不好,两人喝了两坛子云氏烈酒之后,何愁有就借口头晕,会清泉居睡觉了。

把杂乱的酒场留给云琅处理。

云琅皱皱眉头,把剩下的一碗酒一饮而尽,随手把酒碗丢在桌子上,轻叹一声就离开了清泉居。

何愁有那里并没有狗子的消息传来,这让云琅的心情也变得非常不好。

想起那个瘦瘦弱弱的少年,如今一个人在草原上苦熬,云琅就觉得非常对不起狗子。

右北平,雁门关两军夹击龙城,在龙城眼看着就要发生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决战。

云琅很希望狗子这时候能快些回来。

狗子站在一人高的草丛里,小心的瞅着前面东张西望的野山羊,这东西一般生活在悬崖峭壁上,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平地上。

野山羊的肉非常的好吃,牧人只要遇见野山羊,都不愿意放过。

一架短小的弩弓出现在狗子的手上,三支弩箭已经挂好了弦,只要扣发,这头野山羊断然没有逃跑的可能。

就在狗子将要下死手的时候,埋伏在附近的兰英忽然凶猛的扑向野山羊,探出的双手堪堪抓住野山羊短小的双角。

野山羊用力的挣扎,兰英的身体随着野山羊的抖动而抖动,野山羊的蹄子好几次都踩踏在她的身上,她依旧不松手。

“狗子,快来啊,这是一头大奶羊!”

(本章完)

第740章 回家

第三十三章回家

狗子丢掉手里的弩弓,一个飞跃就扑在野山羊身上,依靠比山羊重的多的体重,将它扑倒在地。

兰英叽哩哇啦的大叫着解下腰带绕着圈的将山羊四肢绑住,没了腰带的束缚,她的下裳就掉在脚面上,夏日里本身就穿的少。

即便如此,兰英还是很愉快的将山羊绑好,抚摸着野山羊肚子底下肥硕饱满的肚皮冲着狗子嘿嘿笑道:“小狗儿有饭吃了。”

狗子从地上爬起来,解下自己的腰带递给兰英道:“把裤子提起来,在草原上也就罢了,这里没人,要是去了庄子上还这样,会被人家笑死的。

兰英提起裤子笑道:“看了也不会少一块肉,要是大奶羊跑了,小狗儿就要饿肚子了。”

狗子笑道:“在庄子里可不这样看,羊丢了下回再捉回来,要是屁股漏出来了,会被人笑话一辈子。”

兰英摇摇头道:“还是小狗子吃饭重要。”

狗子摇头笑笑,不做声,将挣扎不休的大奶羊抗在肩膀上,让兰英找回他的弩弓,然就就一前一后的赶着羊群会帐篷那边去了。

牧人的生活很艰苦,尤其是离开聚居地的牧人生活更是辛苦。白日里狗子跟兰英两个人要去放牧,家里只留下兰乔带着两只狗照看孩子。

本来,兰乔认为她应该把小狗儿揣在怀里一起去放牧的,狗儿却不允许。

草原上的天气千变万化的,早上出门还是晴空万里,一片云彩飘过来,顷刻间就是倾盆大雨。

而平坦的草原上根本就没处躲,没处藏,只能跟羊一起站在雨地里硬抗。

有些羊身上的羊毛会积蓄很多的水,这样一来,羊就会被湿羊毛压倒,自己根本就不可能起来。

这时候,就需要牧羊人抓着羊使劲的晃荡,把它身上的雨水抖干净……

月子里的孩子在这种环境里根本就没有可能活下来。

这当然是狗子的看法。

兰乔,兰英可不是这么看的,匈奴的人的孩子天照顾,只要喂饱了往怀里一揣,就能自己长大。

如果真的长不大,那也是昆仑神在筛选自己的羊群,病弱夭折的孩子就是羊群里的病羊,需要尽早清理掉。

兰乔拗不过狗子,只好按照狗子说的那一套生活,短短的一个月,兰乔就长成了一个胖子,很是有重量感,只是,人胖了,奶水却没了……小狗子经常饿的哇哇叫。

自家羊群没有奶羊,在野外放牧的时候也没有机会跟别的牧人交换奶羊,于是,狗子就盯上了那些从石头山上下来的野山羊。

“姐姐,姐姐,我们捉住奶羊了。”

兰英欢喜的冲站在帐篷前面的兰乔大叫。

兰乔也笑嘻嘻的从山坡上跑下来,看到大奶羊沉甸甸的乳房就要把小狗子往大奶羊的肚子底下送,瞅着儿子起劲的吸吮,狗子一脸的无奈。

“羊奶要煮熟!”

吃饭的时候狗子对欢喜的两姐妹道。

“为什么?”

“生羊奶不干净。”

“什么呀,奶水有什么不干净的?”

狗子抓抓脑袋回想了一下云氏哺育婴儿的模样就坚定的道:“以后羊奶必须煮熟才能给小狗子喂!”

“哦!”

两个女人见狗子坚持,也就不说话了默默吃饭。

“这里的牛粪很少,今天就找到了一背篓,如果煮奶的话,可能不够。”

兰英往嘴里的塞了一勺子菜粥,她还是觉得煮羊奶没有什么必要。

“我们的家主是世上最高明的医者,两位夫人也是,全大汉国最大的医馆也是我家的。

家主从不允许我们喝生水,只要被发现,就要挨鞭子。”

兰英听丈夫这样说,就放下木头饭碗道:“明天我多走一些路,多找一点牛粪也就是了。

狗子,你说回到长安之后就不用再找牛粪了?”

狗子点头道:“柴火都不用了,现在用的都是煤炭,哦,煤炭就是一种黑黑的石头。”

“每天都能见到很多人?”

“是啊,你每天都能看到胖的,瘦的,难看的,好看的,长胡须的,没胡须的人,想看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的人。

而且呢,你还能在集市上找到你想要的任何东西。“

“铁锅也有?”

“金子做的锅都有,还有你喜欢的各种配饰。”

“到了那边我想多吃一点全粮食的饭,不要加这么些野菜,野菜不好吃!”

这是草原上一个极为普通的傍晚,羊群已经走进了羊圈,两只牧羊犬也守在羊圈边上了,狗子将一柄刀子挂在帐篷外边,一柄木叉靠在帐篷门口,弩弓已经搭好了弩箭,到时候只要上弦,就能扣动。

牧羊犬忽然不安的叫唤了起来,狗子迅速走出帐篷,握着长刀,提着木叉,背着弩弓站在帐篷口。

不管来的人是敌是友,他都没有逃跑的道理,在他身后就是他的妻儿。

按照草原上的惯例,只要女人不反抗就不会被杀,在这里男子的性命如同草芥一般,而女子的性命就比较珍贵了,尤其是年轻的女子,是族群中最珍贵的财富。

有一小队匈奴人疾驰而过,见狗子还站在帐篷口,远远地就大叫道:“单于有令,所有能骑射者骑上你的马,拿起弓,背上你的武器,向龙城集结,十日不到者,杀!”

狗子扬扬手用极为娴熟的匈奴口音问道:“该死的汉人又来了吗?”

疾驰而过的骑士大笑道:“正是,勇猛的匈奴人,你害怕了吗?”

狗子大笑道:“杀光汉狗!”

最后路过的骑士从背上取下一袋羽箭丢给狗子道:“没错,杀光汉狗!”

目送这一队骑士离开了自家的夏季牧场,狗子捡拾起那一袋子羽箭回到了帐篷。

兰乔看着狗子手上的羽箭带子叹口气道:“又要打仗了吗?”

狗子苦笑道:“匈奴王想要汉地的粮食,珍宝,美女,大汉皇帝不肯把这些交给单于,他反过来很想要匈奴人的牛马,女人,所以啊,就必须打仗。”

兰英轻佻的拿指头挑起狗子的下巴道:“如果汉家郎都像你这般模样,不用打仗,匈奴女人就会跟着跑。”

狗子轻笑一声,然后把箭袋丢在毯子上道:“我们该走了,草原上已经平静了一年多。

汉家皇帝已经做好了打仗的准备,这一场仗不会轻易平息的,单于也想在退回漠北之前,跟汉军较量一下,断了他们衔尾追击念头。“

兰乔担忧的道:“汉人很多,单于打不过。”

狗子叹口气道:“你们到了汉地就知道汉人有多少了,不过呢,他们也不愿意打仗。”

兰英仰着头道:“汉人真的有吃不完的粮食吗?”

狗子笑道:“咱们家有吃不完的粮食这是真的,至于别的穷人也有饿肚子的。”

“为什么,你家不把多余的粮食给没饭吃的人呢?”

狗子摸摸兰英的头发道:“单于也有吃不完的好东西,为什么不分给那些饿死的牧人呢?”

兰英瞪大了眼睛道:“那是单于的。”

狗子笑道:“对啊,我家多出来的粮食是我们的,即便是吃不完,我们还可以拿来酿酒。”

兰乔明显比兰英聪明,见兰英跟狗子斗完了嘴,就小声道:“我们明天就离开,不过呢,要等悉勿起他们家离开之后再走。”

兰英傲然道:“悉勿起是胆小的人,他不敢阻拦我们。”

兰乔打了兰英一下道:“我们两户是绑在一起的,我明天告诉他不用等我们,我们随后就跟过来。这样,我们就能向南跑了。”

狗子温暖的看着两个女人开始收拾东西,然后站起身道:“我去看看羊圈。”

说完就走出了帐篷。

两里地之外就是悉勿起的帐篷,那家伙没有年轻女人,只有一个年老的女人陪着他。

最重要的是,他还有两匹马。

狗子认为,想回到大汉国,没有马万万是不成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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