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天外飞仙VS如来神芒

潜入王府不是容易的事。

王府护卫共有六百二十七人,平均分成三班,每班两百零九人,都是精锐的大内禁军,那九个人是队长。

这是明哨。

暗哨有一百零六人,都是赵元俨招揽的武林高手,以海南剑派为主,还有鹰爪门、青城派、高丽青龙门。

守护宝库的护卫有五十四人。

这些护卫是少林俗家弟子,精通少林十八罗汉阵,擅长结阵围攻。

江湖神偷可以靠易容术,假装成王府护卫,却很难假扮宝库护卫。

光头、戒疤、内功、檀香味!

无论哪个部分露出破绽,都会被护卫察觉,随之而来的是结阵围攻,要么被阵法围杀,要么被弓弩射杀。

没错,王府护卫配备弓弩。

赵祯特许,发下二十七把强弩,也就是王府护卫的二十七个队长。

李兆廷穿着夜行衣,气定神闲的看着周围建筑,脑中回忆王府地图,很快找到宝库,悄无声息的摸过去。

李兆廷向天香打听过,王府宝库是用厚重的大青石堆叠而成,像是一个巨大的石头棺材,入口处是大铁门,就算有神兵切削,也很难突破进去。

更让人为难的是宝库守卫。

这些守卫同样分成三组,昼夜不停的轮班倒,轮流看守宝库,十八个油光可鉴的大光头,像是十八盏灯泡,映衬着灯笼烛火,照亮大半边王府。

上边,左边,右边,前边,后边,全都无法进入宝库,想潜入宝库,必须从地下进入,挖一条地下通道。

挖地道不算难事。

尤其是对于金九龄而言。

从天牢找几个摸金校尉,很快就能挖出一条长长的地下通道,随后把这些人杀人灭口,神仙也发现不了。

李兆廷飞身从房顶上落下,用师父传授的秘法遮掩自身气机,正想试试十八罗汉阵,发现远处有一个人。

白衫长袍,白面微须,目若朗星,容貌英俊,手中拿着一把宝剑。

还未拔剑,剑意已经笼罩王府。

白云城主叶孤城!

小王爷的剑术老师。

王府第一护卫。

镇守宝库的最后一关。

两人双目对视。

无需任何话语,气机凶猛对冲。

李兆廷左手食指向上,竖立伸直,余指往掌心弯曲,拇指搁在外侧,右手食指弯曲,其余手指皆向掌心屈,扣住左手食指,结智拳印,背后闪过金光璀璨的佛光,金色佛印照亮夜空,紧跟着并指成剑,指尖凝聚一道剑芒。

如来神芒·佛法无边!

剑芒在指尖成型的一瞬之间,对面房顶传出锥心刺骨的剑气,剑光如惊虹电掣般刺向李兆廷的胸口,形成于招未出手之先,神留于招已出手之后,以至刚为至柔,以不变为万变,把剑客自身精气神,完美融入辉煌的剑光。

剑客、剑锋、剑气、剑意、轻功,完美无瑕的融为一体,快如闪电,封锁所有后招,剑光一闪,剑锋已至,要么引颈受戮,要么拼死接招,就算有一飞冲天的绝世轻功,也无法避过叶孤城登峰造极的一剑,胆怯只会死亡。

天外飞仙!

最绝美、最迅捷、最辉煌的剑。

这一剑没有丝毫留手。

叶孤城从不对任何人手下留情。

气机牵引,如来神芒激射而出。

“轰!”

两道剑气在半空对撞,只听得电闪雷鸣的爆裂声响,半空绽放一朵耀眼炫目的剑气莲花,紧跟着刷刷作响,千百道剑气雨点般洒向地面,地面裂开一道长长的缝隙,一路绵延到周围屋舍,又是一声爆响,屋舍被震成废墟。

“啪嗒!”

叶孤城轻轻落在地面。

气机淡然,没有半点损伤。

“呼呼!”

李兆廷吹了吹指尖,左手不知何时收在腰间,随时准备拔剑出鞘。

“李兆廷?你的紫薇软剑呢?”

“我的紫薇软剑是伏魔圣剑,除非遇到邪魔外道,否则不会出鞘,如果一定要出鞘,咱们俩必须死一个。”

这话听起来非常拗口。

常人可能无法理解这句话,叶孤城能够了解,他比李兆廷更了解。

紫薇软剑的剑心是持正卫道,专门对付邪魔外道,强行出手,只能是两位剑客为了比试高下,不死不休。

“佛剑?果然是绝世天才!”

“天外飞仙才是极致的完美。”

“世上没有绝对完美。”

“武者对美的追求是无止境的,隋唐时期,有位剑术大宗师,他的容貌丑陋无比,但一生都在追求完美。”

“傅采林?”

“你和他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你比他长得帅。”

“这算是不同吗?”

“当然,颜值能影响剑术,绝顶高手要么非常帅,要么非常丑,那些不丑不帅的,最适合的不是成为剑客,而是成为杀手,杀手最是需要平凡。”

“好见识,不愧是李兆廷。”

叶孤城微微点了点头。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打机锋。

就在两人同时陷入沉默,随时有可能继续动手时,一枚石子飞出,击打在树梢上,陆小凤啊呀一声坠落。

天香从旁边小跑过来。

“厉害!厉害!好厉害!你们的武功是怎么练的,怎么会这么厉害?我从没看过这么快、这么美的剑法。”

天香兴高采烈的称赞。

陆小凤想跑,被李兆廷揪住。

“介绍一下,这位是陆小凤,能以灵犀一指接住一切兵刃,尤其是剑,这位是叶孤城,名动江湖的剑圣。”

李兆廷明晃晃的挑拨两人。

这显然是多余的。

就像李兆廷和叶孤城相遇,在目光对视的刹那,这一剑必须出手。

需要理由吗?

理由很重要吗?

开战的理由只有两个字:

——剑客!

剑客决斗不需要理由。

“剑客”两个字就是理由。

同样的道理,叶孤城和陆小凤决斗不需要理由,天外飞仙和灵犀一指就是最好的理由,叶孤城好奇,天外飞仙能不能破去灵犀一指,陆小凤好奇,灵犀一指能不能接住天外飞仙,很多高手看到陆小凤,都想试试灵犀一指。

最经典的论战不是天外飞仙,而是灵犀一指能不能接住小李飞刀?

这个问题,毫无意义。

这两门绝技都是状态武学。

谁处于正义状态,谁获得胜利。

如果陆小凤作奸犯科,李寻欢一刀洞穿他的脖子,如果李寻欢贪污受贿无恶不作,灵犀一指会获得胜利。

如果两人既不正义,也不邪恶,无冤无仇,就是在大街上相遇,两人根本不会打起来,只会去酒馆喝酒。

李寻欢最近没时间喝酒。

李寻欢忙着备考。

在这个时间喝酒,会被有心人传出诸多流言,降低殿试的印象分。

不要觉得名声不重要。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刘长赢输给耶律燕才,至今没能恢复心态,今年科举必然名落孙山,假如侥幸考中,他老爹就有麻烦了。

考不中可以从头再来。

考中了,麻烦会无穷无尽。

相比于小李飞刀和灵犀一指,反倒是天外飞仙和灵犀一指更有实操,叶孤城不在乎正邪,只想拔剑论武。

这个问题,答案是:不知道!

只有亲自接招,才能得到答案。

叶孤城今晚已经出了一剑,不是最圆满的状态,不会找陆小凤比武,陆小凤不想比武,三个大男人,大半夜在院子里吹冷风,显然不是好主意。

三人决定找个地方喝酒。

天香去酒窖搬来两坛陈酿。

“今晚我是赚到了,看到这么精彩的剑术对决,我真是太幸运了,接下来好几天,我大概率是睡不着了。”

“睡不着就去搬砖,等你累的三魂不见七魄,保管比谁睡得都沉。”

“李大哥真是不懂怜香惜玉,我堂堂天香公主,你竟然让我去搬砖,累得我一身臭汗,岂不是成了闻臭?”

天香娇嗔两声,给三人各倒了一大碗酒,叶孤城从不饮酒,他只喝水,连茶都不喝,欲望简直低到极限。

叶孤城淡然道:“两年前,我去找浪翻云论剑,师法自然的妙法,以情入道的剑术,天下无双的覆雨剑,就算独孤求败在世,想来也不过如此。”

天香问道:“西门吹雪呢?我听说西门吹雪的剑有进无退,招招都是搏命的剑法,他找浪翻云比过剑吗?”

陆小凤道:“比过,输了,西门吹雪无法突破浪翻云的领域,浪翻云如汪洋大海,悄无声息的化去剑气。

眼见伤不到浪翻云,继续打斗只是浪费时间,西门吹雪主动认输。

浪翻云练的是有情之剑。

这可真是有趣。

我真的很好奇,如果有一天,西门吹雪动情,会是什么样的场景。

李兆廷就算了!

这家伙每天都在动情!”

陆小凤看了看叶孤城,又看了看李兆廷,给李兆廷一个鄙视眼神。

看看人家,再看看你!

这才是真正的剑客啊!

你应该和燕十三坐一桌!

年轻一辈的天才剑客,最喜欢享乐的就是李兆廷和燕十三,燕十三是秦楼楚馆的常客,钱袋子时常空荡荡,为了支付酒钱,把剑上明珠都卖了。

江湖传闻,燕十三的宝剑上点缀着十三颗价值千金的珍珠,实际上,珍珠早就被卖了,上面都是西贝货。

叶孤城道:“酒色伤身,你既不戒酒也不戒色,看起来健健康康,出道至今没病没灾,这是怎么做到的?”

“孤阳不长,孤阴不生,阴阳结合乃是天地正道,怎么会伤身呢?

人吃五谷杂粮,有七情六欲。

这是人类本性。

无论肆无忌惮发泄本性,还是用严格戒律戒除本性,都是不对的!

正确的做法是接受、享受。

浪翻云同样没有戒除酒色。

再说魔教第一剑客燕北飞,凭有情之剑击败东瀛高手柳生一剑,难道他做错了吗?我觉得他过得很潇洒!

人生在世,有这么多美好。

我肯定要全都经历一遍。

来都来了!

不看看,怎么行?”

(本章完)

第141章 公孙剑舞,都是教主惹的祸

“不要看陆小凤!

这货五毒俱全,早就没救了。

就算用剑指着他的脖子,如果是美人持剑,他也会称赞对方剑术精妙、手指纤美、手腕洁白、身形柔媚。

他这辈子不可能戒除女色。

这张脸注定周游在女人之间,直到年老体衰,看着夕阳慢慢老去。

到那时,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他的传人会开启新一轮的风流。

陆小凤,我的建议怎么样?”

李兆廷满怀期待的看着陆小凤。

陆小凤冷哼:“放心,我的本事肯定会传给花满楼的儿子,不是你的,你多攒点家业,免得分家打起来。”

李兆廷:┓(`)┏

原剧情中,陆小凤把自己毕生本领传给花满楼的儿子花满天,花满天与西门吹雪的儿子决斗,双双坠崖。

由于《白玉老虎》没写完,有人猜测剧情中的两位神秘高手,萧东楼就是花满天,九幽侯就是西门公子。

白玉老虎?

很完美,很珍贵!

李兆廷家里也有!

冯素贞出嫁时带过来的!

李兆廷非常喜欢,爱不释手!

陆小凤和李兆廷都很健谈,有两人在的地方,从来都不可能冷场。

清冷如叶孤城,也觉得很痛快。

两坛酒很快喝光。

天香想去酒窖找酒,不小心摔了个踉跄步,李兆廷主动请缨去拿酒,经过今晚一战,就算李兆廷把王府酒窖尽数搬空,赵元俨也会夸赞好酒量。

王府酒窖距离宝库不远,李兆廷用找酒的名义,在酒窖里面翻找,很快找到一个窟窿,被大酒缸遮挡住。

李兆廷挑挑拣拣,提着两坛杜康返回小屋,四人继续饮酒聊天,探讨有情之剑和无情之剑的区别,探讨在遭遇绝境时,哪种剑法更能激发潜能。

李兆廷觉得是有情之剑,感情是内心最重要的寄托,是内心的锚,如果失去这份寄托,活着死了没区别。

既然没有区别,何必拼死一战?

叶孤城觉得是无情之剑,孑然一身无有牵挂,天上地下无所束缚,内心没有任何挂怀,不会有丝毫分心。

由于没有挂怀,在任何时刻都不会瞻前顾后,不用担心自己死了妻儿老小怎么办,随时随地都可以搏命。

谁也无法说服对方。

李兆廷劝叶孤城找个媳妇。

叶孤城劝李兆廷有所节制。

喝到半夜,众人各自离开。

叶孤城和天香有专门的房间。

陆小凤不知去找哪个情人。

李兆廷无聊的走在大街上,本想逛逛夜市,发现夜市大半收摊,只有零星的叫卖声,大部分都声音嘶哑。

尤其是一个卖糖炒栗子的婆婆,她穿着身打满补丁的青色衣裙,背上好像压着块大石头,弯折成九十度,面上爬满了皱纹,用嘶哑的声音叫卖。

“刚刚做好的糖炒栗子,又香又热的糖炒栗子,才十文钱一斤。”

稍有良心的人,看到一个孤苦贫穷的老妇人,在生命垂暮之年,到了半夜不能休息,肯定会掏钱买两斤。

李兆廷是有良心的人。

李兆廷决定把糖炒栗子包圆。

伸手入怀,掏出一锭银子,五指同时向内发力,剑气一扫而过,把银锭切成数十个小块,变成一袋碎银。

“这些栗子我包圆了,老婆婆,回去休息吧,今晚可以睡个好觉。”

“公子真是大好人啊!老身祝您多福多寿,妻妾成群,子孙满堂!”

老妇人麻利的包好糖炒栗子。

李兆廷放下钱袋,转身离开。

随手捏开一个栗子,果然是刚做好的糖炒栗子,又香又甜,非常美味,李兆廷没忍住,一口气吃了半斤。

老妇人躲在远处观看。

看李兆廷吃了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半斤、一斤……

这家伙是属牛的吗?

难道他肚子里面有四个胃?

老妇人在栗子里面加的迷药,足以迷晕一头大象,李兆廷吃了一斤多,不仅毫无损伤,反而越来越精神。

武侠世界,卖糖炒栗子的老妇人只能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公孙兰。

公孙剑舞的嫡系传人。

更是在公孙剑舞之上,添加霓裳羽衣曲的绝妙,配合倾国倾城、风华绝代的姿容,把剑术、魅术、轻功、缎带发挥到极限,在女子中排行前列。

仅以剑术而言,整个江湖,三十岁以下的女剑客,公孙兰能排在前五,不是不能更高,而是高手太多了。

哪怕限定在三十岁,女剑客,只比对剑术修为,把厉胜男排除在外,仍有几个超级bug,实力太过恐怖。

比如:程淮秀、秦梦瑶、孟青青。

与女剑客比武,公孙兰很吃亏。

公孙兰的武功明显是针对男人,针对的是色心,用魅术干扰敌人,女人免疫魅术,只有水母阴姬会中招。

水母阴姬用不着免疫,一掌拍飞公孙兰的双剑,骂一句花里胡哨,然后把她生擒回去,做神水宫的嫔妃。

公孙兰最出名的本事,与其说是她的剑术,不如说是易容术,公孙兰靠着无与伦比的易容术,培养多个马甲,靠着巨量马甲,谁也找不到真身。

卖糖炒栗子的老妇人熊姥姥,是她最常用的马甲,据说,熊姥姥的糖炒栗子蕴含剧毒,一颗栗子上附带的毒药能毒死三十人,这特么纯属扯淡。

不是怀疑公孙兰下毒技巧,而是这个传闻极大侮辱公孙兰的智商。

一颗栗子几个人吃?

多数情况是一个人吃。

某些情况是两个人分着吃。

最多就是三个人吃。

三十个人,怎么分啊?

一人切下黄豆粒大小的一块,然后吃下去,这特么是脑子有病吗?

制作毒药的成本很高。

越是猛烈的毒药越是值钱。

高手下毒会提前算计好剂量。

尤其是用糖炒栗子这种一次会吃很多个的零食下毒,正确的方式是把毒药平均分开,数颗栗子毒死一人。

量少了,对方不一定吃那么多。

量多了,毒发后余下的全浪费。

根据目标人数,把数量控制在五到十颗之间,如此一来,对方买一斤栗子分着吃,吃到的人全都会中毒。

一颗栗子用三十个人的药量,至少浪费二十九份,再加上剩下的栗子,出门转一圈,发现自己赔个底掉。

公孙兰对李兆廷用的是迷药。

这是毒术宗师的经验。

绝大多数武林高手,尤其是天罡大宗师,哪怕不会祛毒心法,只凭自身内功修为,也能免疫大多数毒素。

武功越高,毒抗越强。

对于武林高手而言,杀伤力最高的不是见血封喉的剧毒,而是迷药、软筋散和春药等药物,尤其是春药。

强如龙傲天,对此也无法免疫。

李兆廷坐在河边的大石头上,吹着冷风吃栗子,过不多时,李兆廷好似酩酊大醉的醉汉,脚步踉踉跄跄。

公孙兰飞速冲了过去。

食中二指点向李兆廷腰肋。

李兆廷左手小指射出剑气,公孙兰猝不及防,被打破左肩衣服,紧跟着哗啦一声,麻布衣裙裂开,露出一套七彩斑斓的衣服,赫然是霓裳羽衣。

最后破碎的是易容面具,丑陋的老太婆瞬间变成风情万种的美人。

菜篮中射出两把短剑。

短剑后面绑着长长的缎带。

剑光惊虹掣电,双龙出海,河边枯木的残枝败叶被森寒剑气所摧,一片片落了下来,转瞬又被剑光绞碎。

美!

美的让人窒息!

叶孤城剑法之美在于剑招本身,在于天外飞仙,公孙兰剑法之美在于招数如梦幻舞步,容貌似散花天女。

天外飞仙出手,目标视野只剩下一把灿烂辉煌的宝剑,公孙剑舞出手,眼前是无与伦比无懈可击的绝美。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没看过公孙剑舞的人,觉得杜甫很夸张,亲眼见过公孙剑舞,会发现这不是夸张,这他娘的竟然是写实。

杜甫幼年见过公孙剑舞,老年时见到公孙大娘的弟子李十二娘舞剑,想到小时候的场景,写诗称赞剑舞。

幼年相见,此生不忘。

一舞倾城,不外如是。

公孙大娘有很多弟子,传承剑舞的并非只有公孙家,峨眉三英四秀中的叶秀珠同样会用,只不过,唯有公孙家称为剑舞,别的传人都自称剑器。

剑舞、剑器本无区别。

称呼不同,是为了尊重祖师。

古往今来的舞蹈家,公孙大娘不是第一,但把武道和剑术融合,创出独特的公孙剑舞,绝对是剑术宗师。

开宗立派的舞蹈、剑术宗师。

李兆廷见识到了正宗公孙剑舞。

两柄短剑如神龙交剪,一上一下刺向李兆廷肩膀、腰肋,李兆廷右手五指射出剑气,六脉神剑循环往复。

剑光闪动间,霓裳羽衣的七彩缎带也开始飞舞不停,整个人变成一片灿烂辉煌的朝霞,闪过炫目的光彩。

映照着淡淡的月光,让人连眼睛都张不开,如何分辨她的人在哪里?她的剑在哪里?她的招数从何处来?她的剑气到何处去?这特么如何拆招?

双剑脱手飞出,以缎带控制,看似失去双手灵活,实则另有妙用。

公孙兰出招奇快,双剑水银泻地,无孔不入,李兆廷数次想以六脉神剑切断缎带,都被公孙兰及时避过。

“李兆廷,你逃不掉的!”

“我只是想看看公孙剑舞,你以为我打不过你?我很好奇一件事,我和红鞋子没仇,你为什么要对付我?”

“你竟然知道红鞋子!”

“我知道的比你想象中更多。”

“李兆廷,你和红鞋子没仇,你和我有不小的仇怨,这样吧,你让我把你抓回去,我可以给你无限享乐。”

“你觉得我会相信吗?”

“为什么不信?难道你觉得我是天命教的荡妇?我看不起那些人,我至今还是黄花处子,专门给你留的。”

“我都不知道我这么重要。”

“看来,你知道的没我多。”

“你还没说为何要对付我?”

“不是对付你,而是生擒你,不是真的擒获你,而是需要这个过程,只要你帮我一次,我可以还你十次。”

“你想带着我去见一个人。”

“你不妨猜猜那个人是谁!”

“厉胜男!”

李兆廷吐出三个字,公孙兰的内心被这三个字引动,心绪纷乱,招数随之出现破绽,就在此时,李兆廷弹指一招佛光初现,轻松斩断两根缎带。

“我该如何称呼你?”

“什么意思?”

“熊姥姥、桃花蜂、女屠户、公孙大娘、公孙兰,魔教四公主……”

从公孙兰的震惊表情,李兆廷确认公孙兰是魔教四公主中的飞燕。

魔教四公主各有所长。

唱歌、跳舞、弹琴、博学。

韩娥、飞燕、昭姬、咏絮。

王语嫣是对应博学的“咏絮”。

公孙兰是对应舞蹈的“飞燕”。

这两人非常好猜。

武侠世界以舞蹈为名的高手,加起来不超过十个,名气最大的很明显是公孙剑舞,很轻松猜到是公孙兰。

余下两个非常难猜。

一个数量太多,一个数量太少。

擅长乐器的美人不计其数,随随便便就能说出二三十个,每个都有可能是魔教妖女,这特么该如何确认?

擅长唱歌的美人几乎没有,唱歌是附加技能,很少有人以此为主业,李兆廷思来想去,想不到对应人物。

公孙兰为何要擒获李兆廷?

因为厉胜男打不过李兆廷。

公孙兰想凭此争夺圣女宝座。

用某蒸蒸日上的卡牌游戏的经典台词来形容:世子之争素来如此!

魔教争夺本来就是不择手段。

用麻药、用美色、有计谋,只要把李兆廷抓回去,公孙兰就能获得挑战厉胜男的机会,厉胜男必须接招。

后果非常明显。

两人肯定会死一个。

厉胜男不会给公孙兰机会。

公孙兰不会让厉胜男卷土重来。

就在李兆廷觉得自己看穿公孙兰的心思的时候,公孙兰怒道:“你总是那么自高自傲、骄傲自满,觉得自己能掌控一切,你以为你猜到我的心思?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你猜的全错,我不想挑战厉胜男,我打不过她!”

“你为什么要抓我?”

“你不是很聪明吗?你不是很擅长猜人心思吗?你现在可以随便猜,只要你能猜对,我什么事都能答应。”

“我能问个问题吗?”

“只能问一个。”

“栗子上的迷药的有效期。”

“你只想问这个问题?”

“这么好吃的糖炒栗子,浪费了实在太可惜,美食美景美酒美人,全都不可辜负,我向来都是这么博爱。”

“明天早晨,药粉失效。”

“这么快?”

“栗子上面又是油,又是糖,还要连续不断翻炒,能持续一晚上,已经是精品迷药,花了我八百两银子。”

“看在我没有辜负你做的糖炒栗子的份上,能不能再问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谁告诉你,这里能等到我。”

“你可以继续猜!”

公孙兰的身影消散在迷雾中。

李兆廷大概猜到答案。

公孙兰的话语中蕴含极大怨气,这不是仇恨,而是女儿家的羞恼。

什么事让公孙兰这般羞恼?

长辈乱点鸳鸯谱。

这个长辈是谁?

魔教教主玉罗刹。

当初在江陵时,李兆廷耍诈赢了玉罗刹半招,赢了一个绝色美人。

玉罗刹这种人物,不可能赖账。

公孙兰就是玉罗刹的“赌注”。

夫人,听我解释,这事不怪我。

都是魔教教主惹的祸!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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