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找不到了?

黄潭镇的学校名为黄潭中学,和黄潭小学是分开的,林恒就是在这里上到了初二,然后被狐朋狗友忽悠的没再继续。

义务教育是86年开始的,还有三年时间,如今的学校,尤其是乡村,师资力量极其有限。

看着这所学校,听着里面郎朗的读书声,林恒有些感慨。

学生时代的记忆不断的回闪,那时候脆弱而敏感,懵懂而无知,但却是人生之中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

摇了摇头,林恒笑道:“这辈子,一生都会是快乐的。”

在学校四周转了一圈,却没有发现大狼狗的身影,这让林恒有点懵逼。

“不对啊,那老头说的就是学校后面啊,怎么会没有?”

林恒十分疑惑,找了一圈,连狗叫声都没听到,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时间不对?

上辈子,林恒还见过那条大狼狗,和狼一样,威猛霸气,比德牧还好看一些,绝对是基因变异了。

说什么都要找到不可,得到那条狗就好比刘备得了云长,那是如虎添翼啊。

想了想,他等待了一会儿,学生下课之后,林恒就找学生询问:“请问你们学校附近有狗吗?”

“有啊,垃圾堆后面不就有个狗窝,我还摸过呢,一共四只好看的小狗,其中有一只特别聪明。”

一个学生看了一眼林恒,回答说。

“能带我去看看吗?我想养一条。”林恒问道。

这中学没有围墙和门卫,外人都可以直接进来。

一听林恒想养,同情心泛滥的学生就自发的带林恒过去了。

“咦,狗怎么没了?”

来到狗窝前面这学生傻眼了,狗没了。

“昨天我从这里过还见到了啊,我给你问问。”

这少年很热心肠,转身去找人询问去了。

不多时,那学生就满脸焦急的跑回来了:“老师说狗被学校后面的那老头抓走了,他准备吃掉,昨天下午抓走的。”

林恒一听瞬间急了,我靠,那可是我的云长啊。

“那老头住在哪里?”他连忙问道。

要是就这么没了,那可太操蛋了,而且上辈子他也没听说过这件事啊。

“那老头就住在学校东南边的那个沟边。”学生连忙回答道。

林恒二话不说,转身就往那个方向跑去。

还好的是这边沟里就两户人家,不算难找。

第一家没找到,林恒快步跑到第二家,刚到院子口就看到了一地变黑的血,顿时整个人心中就是一震。

难道自己重生导致狗死了?

不应该啊,他此前一直都没出过村啊。

“嗷呜……”

这时候,他听到院子旁边的柴火堆里还有狗叫声。

走过去一看,三只小狗被拴在了那里,其中有一只特别高大,比它的兄弟姐妹都要高出一半了。

双眼炯炯有神的,在那里撕咬绳子,看起来就灵性十足,只是一眼,林恒就确定这就是自己要找的那只大狼狗。

在三只小狗后面,那只母狗也在撕咬绳子,看到林恒发出了呜呜之声。

林恒松了口气,外面的狗血,应该是其中一只小狗的,万幸自己的云长没被杀。

他庆幸自己来的早,不然可能得全军覆没。

但一想,又觉得不对,也许上辈子,就是它们自己挣脱了绳子。

林恒连忙四下打量了一下,发现这家人不在。

“狗喔喔,咗咗……”

林恒一边轻声呼唤,一边往过走。

本来很警惕的四只狗发现林恒没有恶意,变得乖巧起来。

林恒将绳子一个个解开,一大三小四只狗都跑过来蹭他的腿。

“嗷呜!!”

一边蹭,还一边发出呜呜的亲昵声音。

“好了,你们自由了。”

林恒笑着说了一句,又将准备好的白面膜从口袋里拿出来喂给自己的云长。

“小家伙,跟我走吧?”

林恒将吃的递到了嘴边。

这些小狗都有一个月大了,完全可以带走。

他发现这只狗和其他两只不一样的不止体型,还有耳朵,它竟然是天然的立耳。

而且整个脊椎上面的毛是黄黑色的,形成一条黑色的纵线,胸前毛发又偏白,爪子大,双眼有神。

林恒都怀疑这该不会是母狗和狼产生的后代吧,但一看另外两只小狗又摇了摇头,这应该是特例,是变异。

这只小狗看了看林恒,似乎是明白林恒的意思,吃了一口膜,转而又给了自己母亲。

“嗷呜……”

那只母狗似乎饿坏了,几口就吃完了。

“和我走吧,等明年我有钱了,把它们都接回家里养着。”林恒说了一句,伸手去抱着小家伙。

刚刚把这小家伙抱到怀里,外面就传来一阵老头的嘶吼嘶吼:“哪个不要脸的在偷狗?挨千刀的,赶快放下!”

“汪汪汪!!”

听到这声音,那母狗就冲了出去,愤怒的朝那老头咬去。

林恒则带着小狗头也不回的跑了,丝毫不理会后面传来的狗叫和老头的嘶吼。

等跑远了,他回头看了一眼,母狗已经被老头打跑了,两只小狗也跑了。

那老头也没来找他,估计是不敢,因为这狗本来也不是他的。

再扭头一看,怀里的这只小狗直勾勾的看着自己母亲和兄弟姐妹逃跑的方向。

“放心吧,我说到做到,明年会来找它们。”

林恒说了一句,就带着狗离开了。

“嗷呜呜!!”

怀里的小狗叫了两声,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走远之后,林恒又仔细打量了一下怀着的小狗,越看是越喜欢,真是一只好狗啊。

“给伱取个霸气的名字,就叫雄霸怎么样?狗中之霸。”

林恒摸了摸怀里的小狗,拿出准备好的布绳子将它拴住,放在地上溜。

“嗷呜呜!”

雄霸嗷呜呜的叫了一声,跟着脚边跑。

看到林恒回来,林父就气不打一处来:“你所谓的办事就是去抓一条狗?哪儿抓不到一条狗?”

“这可不一样,雄霸可不是一般的狗,有了它,以后打猎那就是手到擒来。”

林恒说了一句,又看向老婆陈秀兰:“媳妇儿,这条狗是不是很威风?”

“嗷呜呜!!”

雄霸似乎真的能听懂人话一样,雄赳赳气昂昂的叫了一声。

“爸,我觉得这狗是不错,林恒打猎有只狗陪着也安全。”陈秀兰点头说。

“哼,就怕狗养了,打猎的人跑了,三天钓鱼两天晒网的人你指望他天天给你上山打猎?”

林爸林绪安怼了林恒一句,又道:“养着可以,它的费用你来出,要是你跑了狗我就送人。”

(本章完)

第14章 人参卖了多少钱?

“放心吧,到时候你都不忍心放了它。”林恒笑了笑,牵着狗走在前面带路。

下城很远,的确得加把劲了。

一口气三个人就走了二十多公里,翻越了十来座山。

“总算是来到大路了。”

林恒感慨一句,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了下来,看着路外面湍急的河水大口的呼吸。

雄霸也爬下来吐着舌头,累的不行了。

“这就是双桥镇?”陈秀兰看着远处的红砖房子好奇的问道,城里她这也是第一次来。

“是的,再走个七八公里就到市区了。”

林恒点头,他走的小路比大路快很多,能节省近二十公里的路途,就是路不好走,得翻山越岭。

“市里的土地就是平坦啊,一望无际。”

林父羡慕的说道,以前都是听说,现在他明白了什么叫做一眼平川。

“从这里往东北走,就是关中平原了,那才是真的平。”

林恒笑着说,太白市市区地势还是有不小的起伏的,只是因为大山看的太多了,才觉得平。

“给你,擦擦汗!”陈秀兰递给林恒一块手帕。

林恒没接,而是把头伸了过去,秀兰犹豫了一下,伸手给林恒认真的擦干了汗。

“吃点干粮,我们继续走吧。”

林父看了林恒一眼,拿出准备好的馍馍递给了林恒和秀兰。

林恒撕了一小块递给雄霸:“赶快吃吧。”

“嗷呜!”

雄霸早就饿了,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

林父瞪了林恒一眼,刚想说话,林恒率先开口了:“要不我们花五毛钱坐个顺风车?这附近经常有驴车下城。”

“不坐,二十公里都走了,还在乎这八九公里?”林父无情拒绝。

“我们走路吧,也不累。”秀兰也摇头。

林恒无语,知道他们是心疼钱。

他也不好说啥,休息了一会儿,继续走,大概又走了两个多小时,才终于到了市区,这时候太阳已经西斜了。

林父看着红砖白墙,人流涌动的街道有些怯场,秀兰也是一样,城里她是第一次来。

尤其是看到那些汽车,穿着花花绿绿衣服的女人,蝙蝠袖,牛仔裤,蕾丝花边,都是农村不曾有的款式。

还有穿短裙短袖的美女,露出了雪白的胳膊和小腿,和保守而落后的山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林父甚至都不敢看人,低着脑袋,目光看着地面。

秀兰双手攥着衣角,也有些怯场,觉得自己的穿着和城里的人差了好多,不时就有人好奇的看向她,让她很不自在。

林恒一把拉起她的手,攥在了手心里:“不要怕,有我在。”

他第一次来城里也是这样的,害怕被人瞧不起,害怕被人异样的目光注视,自然也明白老婆的心理。

秀兰的手心都是汗,被林恒拉住,连忙靠着他,这才感觉到了安全感满满。

现在的林恒则昂首挺胸,没有丝毫怯懦。他对这个地方太熟悉了,因为前世他在这里打了好几年的工,开公司亏了五万块也是这里。

不多时,林恒就带着媳妇和父亲来到了这里的国营收购商店。

“我们来卖货,能联系你们金富强主管吗?我有比较珍贵的货物,而且是他需要的东西。”

林恒看着走上来的员工问道。

“好的,伱稍等。”这女员工看了一眼林恒,转身进去了。

不多时,一个有着小肚子的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打量了三人一眼,目光最终停留在林恒身上:“什么货物?你怎么知道我需要?你是谁?”

“我叫林恒,金主管你要在这里看吗?”林恒笑了笑。

金富强看了林恒一眼,明明是农民打扮,但怎么这么自信,仿佛是大企业的老板。

而且就连他牵着的这条狗都英武非凡。

“这边请。”

金富强笑着伸手道。

到了旁边,林恒将人参拿过来,扒开青苔放在了金富强面前。

“金主管,这15年的人参怎么样?”林恒笑着问道。

“好品质,绝对的好东西!”金富强开心坏了,这的确是他要找的东西,八九年的老人参。

太白山上人参很少,十几年参龄的更是难得,好几年也收不到一棵。

而他是想买来送给一个大领导补充元气的,很急,最近一个月才散布出去的消息,没想到这么快就弄到了。

“九百块怎么样?”金富强抬头看着林恒,给他取了一根烟。

林恒知道他需要这东西,那肯定知道他有用,他怕林恒坐地起价。

“就正常价钱八百块吧,我也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交个朋友。”林恒随口说道。

重生的他知道金富强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值得结交,而且他未来发展还不错,对自己搞养殖有帮助。

林父一听这话顿时有些急了,怎么有你这样卖东西还有往低了还价的,媳妇陈秀兰也有些着急。

“哈哈,那我交你这个朋友了,至于价钱,我说九百就九百,不用讲价了。”

金富强摇了摇头,让人过来处理人参,顺带把他们拿下来的各种货物全部处理了。

而金富强则叫着林恒三人坐下来喝茶,聊起了天,很显然他是想了解一下林恒的底细。

一番交流下来,金富强看向林恒的目光变了,忍不住问道:“你真只是农民?”

“你别误会,我只是不相信你这种见识居然是农民家庭。”说完,金富强又连忙补充了一句。

他说出的一些事情,林恒提出的观点都太犀利了,根本不像是一个农民该有的见识。

林恒摊手一笑:“是的,不过我读过几年书,说的也都是书上的内容。最近准备搞养殖,建设果园,就多了解了一些。”

他对金富强的震惊一点都不惊讶,说的答案也都是来自后世,自然会冲击到他。

而且他本来就是故意的,为的就是留一个深刻的印象。

“这是好事,现在开放了,国家都会支持的,如果有需要可以找我。”金富强又给林恒倒了一杯茶。

他觉得林恒能有这般认知和见识,未来绝对不会平凡,值得结交。

聊了一会儿,手底下的人就将林恒的货物清点好了,清单汇报了上来。

“一共是九百二十一块钱,你看一下。”金富强将清单给林恒过目。

没问题后,他直接从抽屉内取出钱递给了林恒。

林恒把钱递给父亲林绪安和秀兰,林父没接道:“你先拿着吧。”

他被林恒震惊到了,自己这儿子竟然能和一个领导侃侃而谈,难道这才是他的真实水平?

他第一次深刻的感受到了读书的作用,林恒说的那些观点都是他没有听过的。

林恒将钱放进内衣里缝好的口袋,然后道:“金主管,我们这就离开了,再见。”

“等吃个饭再走吧,我马上就下班了。”金主管想和林恒继续聊聊,他觉得林恒真的是个有学问的人。

“不了,等以后有机会吧,我们下午还要回黄潭镇,时间不够。”林恒笑着道。

“那好吧,你慢走,再下来一定要让我尽一下地主之谊啊。”见此,金富强只好将林恒依依不舍的送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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