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7章 1109【不知足】

项南随后载着马小美回了家。

“小美,这个房间是你的。”项南把自己的书房收拾了出来。

实话说,这个书房,他本来也没怎么用。甚至这些天,他在家睡得时间都很少,大部分时候都跟伍小六住。

“哥,不用,我睡沙发就行了。”马小美推辞道。

“没事,你睡就行,咱家房子管够。”项南笑道。

“嗯,哥,你家的房子是挺大的,可惜就是没院子。”马小美笑道。

“有院子的房子,基本都是别墅。咱这是平层,没法要院子。”项南解释道,“你要喜欢住有院子的房子,回头我买个别墅就是了。”

“哥,你挺有钱的吧?”马小美好奇地问道。

“还行吧,有点儿。”项南点点头。

“听我爸说,你可有出息了,在京城做经理,还自己买了房子。”马小美羡慕的道,“还让我多跟你学学呢。”

“小美,你哥现在不做经理,改唱歌了。”曹汉之笑道。

“真的啊?!哥,哪首歌是你唱的呀,你说来听听。我平时就可喜欢听歌了,没准就听过你的呢。”马小美惊奇的道。

“那首《最炫民族风》是我唱得。”项南笑道。

“啊?!真的啊!”马小美惊讶的蹦起老高来,“那首歌我老喜欢了,没想到是哥你唱的呀。你能给我再唱一遍不?”

“有机会的。”项南笑道,“好了,小美,你先收拾一下吧。”

“嗯。”马小美点点头,笑着说道,“叔,我爸让我给你和婶捎了大枣和花生……哎呀!!”

她忽然发出一声尖叫,把曹汉之都吓一跳。

“怎么了?”项南连忙问道。

“我把包落在火车上了~”马小美扁起嘴,尴尬地说道。

“没关系,没关系,京城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项南连忙笑道。

“对,对,东西丢了没事,人没丢就行了。”曹汉之也笑道。

“哎,对了,叔,怎么没见我婶儿啊?”马小美又好奇地问道。

“噢,我妈生病住院了,过几天才能回来。”项南解释道。

“啊?!”马小美又叫了一声,一脸急切的连连问道,“什么病啊,严不严重?”

“哎呀,我来的太不时候了,怎么偏赶上这时候来,给你们添麻烦。”马小美又自责道,仿佛是她把病魔带来似的。

“小美,别这么说,其实你来得正是时候。我妈病了,你就来了,你正好帮帮忙嘛。”项南笑道。

“嗯,这么说我来得还真是时候。”马小美一听,又开心的笑了。

“行了,爸,你陪小美在家吧,我回医院陪我妈。”项南又道。

“哥,我陪你一起去吧,到医院照顾我婶。”马小美立刻提议道。

“不用,你坐了半天火车,也够累的。你先在家休息,明天再去医院。”项南笑道。

“哎,对,现在也都过探病时间了,小美。”曹汉之也劝道。

“那好吧。”马小美点了点头。

……

项南随后开车回医院,替了伍小六和李文达。

“阿姨,我走了,明天再来陪您。”伍小六笑着说道。

“好,好。”李文琴笑着答应道,等她走后,却叹了口气。

“妈,您这是怎么了,好端端的,叹什么气呀?”项南见状,连忙问道。

“小强,小六这孩子好是好,就是年纪太小了。”李文琴摇摇头道。

“怎么这么说?”项南疑惑的问道。

“没什么,我就觉得你跟她在一起,太辛苦了。只有你照顾她,她却很难照顾你。”李文琴心疼儿子道。

她之前跟小六接触不多,觉得这孩子挺不错的,热情活泼、天真可爱。

但今天小六来医院陪她,这么一深入接触,她发现这孩子还是太小,不太懂得照顾人。

做事毛毛躁躁,顾头不顾腚,明明是来照顾人,倒反倒让人替她担心。

所以她就担心起儿子今后的生活。

两人结婚,就是为了在人生路上互相扶持,互相照顾。

但儿子娶了小六,却只有扶持她、照顾她的份儿,跟养个孩子一样。真的太辛苦了。

“妈,我觉得找对象,不是找保姆,会不会照顾人,不重要,关键是要心肠好。小六挺不错的,还能来医院陪您。换别的姑娘,人家来都不愿来。”项南笑道,“再说,小六之前娇生惯养,从来没有照顾过人,技艺生疏很正常,以后会慢慢变好的。”

他虽然心里还挂着徐若云、赵凯,但不会因为小六不会照顾人,就跟人家分手。那太孙子了。

甚至,如果小六愿意跟他结婚生子的话,他不介意徐若云、赵凯成为他心口的朱砂痣、窗前的明月光。

李文琴听儿子这么说,点了点头。

……

转过天来,曹汉之将马小美带来医院。

出身农村,干活麻利的她,到医院后,就开始忙前忙后。

端茶递水、拿书拿报、喂饭喂药……非常勤快。

李文琴见状,都不禁感慨。

同样是二十来岁年纪,马小美和伍小六完全两种人。

可惜这姑娘也不是没缺点。

马小美出身农村,学历只到中专,所以见识、谈吐有限,有种憨憨的感觉。

相比起来,小六爸妈是富商,学历是大学本科,两人就差了一大截儿。

“两人要能综合一下就好了。”李文琴忍不住想道。

要小六像小美这么能干,小美像小六这么机灵,那就真的两全其美了。

“妈,您还真贪心。”项南听她这么说,都笑道,“世上哪有那么完美的女人,就算有,人家也未必肯跟您儿子啊。

毕竟您儿子也不是没缺点,就这三十五岁的年纪,就足够劝退很多人的了。”

“也是。”李文琴点了点头笑道,“小强,你要是早几年就这么发达就好了,也不至于被剩到现在了。”

当年,他和一姑娘谈恋爱,就因为没买房子,最后遗憾的告吹了。不然,现在孙子都会打酱油了。

项南笑了笑。

这个社会对男人的确有些残忍,男人要有事业,要有钱,有房,有车,要年轻,要有情趣,要有颜值,要懂浪漫……什么都要有。

相比起来,对女人的要求就简单多了,有工作,不算丑,不作妖,就已经算优秀。

“妈,现在也不晚。”项南笑道。

男人的生育年龄是无限的,到七十岁都还有生育能力。而且,他可是神医,身体有点小毛病,都可以自我调理,活到八九十岁,依然能保证身体康泰。

所以三十五岁,对他来说,还真不算晚。他有信心见到重孙子降生。

(本章完)

第1108章 1110【咱是有钱人】

三天之后,李文琴顺利出院,一家人都非常开心。

“这次能平安出院,多亏了赵凯医生。小强,你要好好谢谢人家。”李文琴嘱咐道。

“放心吧,妈,我会的。”项南笑道。

他随后就找到赵凯,希望能请她吃饭。

“不必了,一点小忙,还吃什么饭呀。”赵凯摆摆手笑道,“再说你之前不也帮过我么。”

“那不一样。那只是小事,这可是大事。”项南笑道,“这样吧,我知道你忙,没时间,那我给你送来吧,好歹是个心意。”

“别那么客气了,真的没什么。”赵凯摆手道。

“没事,看我的吧。”项南也笑道。

回去之后,他就准备亲自下厨,给赵凯做一餐饭答谢。

他要给赵凯准备的,是最拿手,最隆重的菜式——佛跳墙。

这道菜单是材料就相当难得,鲍鱼、海参、瑶柱、花胶、冬笋、火腿、干贝、蹄筋、鱼翅……材料的处理也非常考究,单是汤底,就要用整鸡搭配猪骨,熬上十几个小时才行。

因此这道菜既名贵,又耗功夫。项南准备用这道菜,好好犒赏赵凯。

……

“小强,你在鼓捣什么呢?”伍小六好奇地问道。

“做菜呀。”项南笑道,“等着吧,这道菜出炉之后,保证香掉你鼻子。”

“太夸张了吧,我们苏杭可是美食圣地,你以为我没吃过没见过?”伍小六撇撇嘴道。

他们家可是做大生意的,她从小就跟爸妈下馆子,什么特色美食没吃过。

“别的不敢说,这道菜我敢肯定。”项南笑道,“好了,别在家待着了。你有几天没去上舞蹈课了吧。”

“讨厌~”伍小六嘴巴一撅,娇嗔道。

“好了,我也不要你成为舞林高手,但起码慢三、快三、慢四、华尔兹总得会跳吧。不然万一将来咱们出席舞会,你不会跳,不就丢丑了么。”项南笑道。

“我学这些,真的有用到的时候么?我爸妈也不会跳这种舞,也没耽误他们做生意呀。”伍小六疑惑的道。

“你爸妈的生意也就做到千万级别,上流社会自然是接触不到的。”项南摆摆手笑道,“咱们就不一样了。”

伍小六的爸妈是做小商品起家的,现在身家不过两三千万。算有钱,但也不是太有钱。比普通工薪一族当然强得多,可是和真正的富豪相比,就只能算是不入流了。

“切,说得你多有钱似的。”伍小六不屑的道。

“不算太有钱,但也有两个亿了。”项南笑了笑道。

“……”伍小六顿时僵住,随即瞪大了眼睛,“不会吧,唱歌那么赚钱么?”

“不是唱歌赚得,是炒股赚得。”项南摆摆手道。

他从八月份开始炒股,到现在四个月时间,几乎每天都是赚钱的。而且还抓住了好几个神仙股,使得股本迅速增值。

四个月时间,一百二十万增值到两个亿,可以说是相当不得了。

伍小六看到他账户上那一大串数字,也不禁惊讶不已。

她原本以为,项南只是个艺人。唱歌赚钱是赚钱,但跟她差不多的。现在才知道,原来项南那么有钱。

“小六,我有信心,一年之内,让这些钱再翻五倍。十年之内,我有信心赚到一百亿。你说,咱们这么有钱,算不算超级富豪?

像那种高端的舞会呀,酒会呀,画展呀、拍卖会呀,能不邀请咱们么?”项南笑着说道,“所以,你必须都得懂一点。不要求你精通,但不能够不会。”

“可我只想活得轻松一点。”伍小六忍不住嘀咕道。

“什么?”项南没听清,问了一句。

“没事,我去上课了。”伍小六摆摆手道。

……

项南一边准备佛跳墙,一边安排马小美的事。

“爸、妈,你们觉得小美怎么样?”他问道。

“挺好呀,这孩子多实在,到咱家这些天,又是买菜,又是做饭,又是扫地。这么勤快的姑娘,现在可难找了。”曹汉之笑道。

“这孩子是不错,就是有点憨。”李文琴点点头道,“小强,你什么意思呀?”

“我想把她留在咱家当保姆,你们觉得可以么?”项南随即说道。

“那怎么行,那是我战友的女儿。我要拿人家当保姆,不是欺负人家孩子么。”曹汉之一听,立刻反对道。

“爸,咱又不是不给她钱。”项南摆手劝道,“实话说,您跟我妈年纪都大了,我妈又刚做了手术,我也不希望她在劳累,所以将来肯定要请保姆的。

不请小美,也得要别人,可是别人咱信不过呀。万一有个手脚不干净的,或者有个偷奸耍滑的,财产损失是一回事,关键心里面膈应呀。

所以我觉得还是把小美留下好。一来她中专毕业,在京城找不到像样的好工作。与其让她在外面乱飘,不如留她在咱家,这样不容易出事。二来咱家也正好缺个知根知底,勤快实在的保姆。

依我看,咱给她开高一点工资。一个月五千,也不算委屈了她。爸,您觉得怎么样?”

李文琴一听,皱了皱眉头,“小强,工资是不是高了点?五千块钱,比我俩的退休金都高。”

“妈,好保姆不好找。”项南劝道道,“你看那个刘悦,不就是坑蒙拐骗嘛。要真摊上那样的保姆,得多多少事,生多少气呀。

咱宁可多花点钱,请个老实的、可靠的、信得过的,也比图便宜随便找个人强。”

“小强说得对。”曹汉之点头道,“不过小美这件事,我还得跟老马、跟她先商量一下。看看人家同不同意。”

项南点点头,能理解他的顾虑。

保姆这工作,好说不好听,好像有种低人一等的感觉。

但其实据他所知,保姆的收入不比白领差。大城市里,像月嫂呀、保姆呀,一个月赚大几万、赚六七千,都是非常轻松的。

甚至,因为保姆缺口大,一度要引入菲佣。而她们的薪资要一两万,比大多数大学毕业生赚得还多。

……

曹汉之随后给老马打了电话,说了一下家里面的情况。

没敢直接说请小美当保姆,只说是希望她留下来帮忙。帮忙也不白帮,一个月开五千元工资。

老马一听,很乐意。

女儿这次去京城,说是要闯一番事业,但中专毕业生能找到什么像样的工作?无非是服务员、售货员、小摊贩之类,都是操心受累的工作,他还得担心她会不会受欺负。

而曹汉之是他的战友,彼此交心,女儿在他家,肯定不会受欺负。而且一个月五千元,工资也真不少了。村里很多大学毕业的学生,也未必赚这么多钱呢。

马小美一听,也很乐意。

她本来就傻实在,不给钱也愿意伺候曹汉之、李文琴。何况五千元工资,也真的不少了,够她买好多花衣服了,因此她爽快地答应了。

如此,马小美就留在了曹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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