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2章 东坡墨鱼

“这菜真漂亮。”汤敏的声音拉回了耿肖的意识。

“对,确实很漂亮,很有意境。”耿肖点头附喝道。

“这个就好像一个书生在洗毛笔,然后惹来调皮的鱼儿。”汤敏很是喜欢这个造型。

“刚刚听那位乌先生说了,这是苏东坡在凌云寺读书时,常去凌云岩下洗砚时的造型,不过洗砚换成了毛笔。”耿肖认真的解说了一番。

“确实很像,袁老板这个雕工真是神了,连衣服的褶皱和纹理都雕出来了。”汤敏有些不忍下筷子。

“可不是,但我觉得你可以先试试味道。”说这话的时候,耿肖是有些忐忑的。

因为他发现他以为的墨鱼和面前盘子里装的貌似不是一种鱼,关键就是这貌似不是女神爱吃的那一种鱼。

耿肖捂额,他觉得他跟袁老板有代沟,东坡墨鱼,说好的酸菜鱼呢?

“嗯?”汤敏听出了耿肖话语的犹豫,疑惑的看了过来。

“我好想误会了,袁老板做的不是酸菜鱼。”耿肖有些尴尬的说道。

“没事,能看到这么漂亮的造型也很值得了。”汤敏直接说道。

“尝尝味道,袁老板做的肯定很不错。”耿肖连忙把盘子往汤敏那里移了移。

“好的。”汤敏点头。

“请。”耿肖伸手示意。

汤敏笑着点头,拿起筷子准备开吃。

说起来,汤敏爱吃乌鱼不是没有理由的。

小时候汤敏家里很普通,有次过年,全家出去拜年,拜完年回家的路上,经过一座桥,几人正在说笑的时候,她的父亲突然大喊一声“有鱼。”

然后人就一溜烟的跑到桥下面的河边去了,不一会就真的抓了一条带着花纹的鱼。

那就是乌鱼,也就是乌棒,那一天晚上一家人美美的吃了一顿,而汤敏那个时候就记得了这么一条鱼。

记得那条乌鱼很是美味,从此后就喜欢上吃乌鱼,而对其他鱼却感觉一般。

是以,汤敏对眼前这条鱼是不太期待的,当然也认为会非常好吃,毕竟这可是袁老板做的,但心里还有有些小小的失望,因为这不是她想要的乌鱼。

袁州小店的用的筷子是原木的,所以带着自然的木头棕色,和汤敏白皙的手指形成鲜明的对比,但筷子的棕色又和黑色如墨的鱼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这……”对着这黑色的汤汁,汤敏一时之间还有些不好下手。

“我想直接夹就可以了。”耿肖环顾一圈,自然的说道。

“嗯。”汤敏点头,这才开始夹。

然而筷子一戳到鱼上面的汤汁,盘子里的画面立刻就换了一个样子。

“天哪。”汤敏忍不住收回筷子,看着盘子里的画面演变。

“真是神奇。”耿肖这是没眼镜,要是有都忍不住推了。

面前的菜本来是黑色的鱼,略带清亮的汤汁,但在汤敏戳了一下后,里面突然流出番茄般红色的汤汁,慢慢的混合在汤里。

一下子汤汁就就变成了红烧鱼的样子,带着热气的红色,一股酸甜的感觉一下子冲进两人的鼻子。

香喷喷。

“居然是红烧鱼?”耿肖有些疑惑。

“好像是的。”汤敏点头。

“尝尝?”耿肖道。

“尝尝。”汤敏点头。

这次汤敏是真的直接开始夹鱼了,她吃鱼喜欢从紧接着鱼头位置的背脊开始吃,因为这里的肉结实有弹性。

是以夹的第一块就是脊背肉。

夹肉的时候,汤敏才发现这鱼嘴小、身长、肉还挺厚的,一筷子就夹起一块完整的脊背肉。

而且里面的鱼肉洁白晶莹,很是漂亮,夹起来的时候还沾染了红色的汤汁,看起来诱人无比。

“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汤敏心道。

“啊呜”汤敏一口就吃下了鱼,首先一入口是一股微酸带着一丝丝甜味的感觉,酸甜酸甜的好似小时候吃的老家自己种的番茄。

紧接着才是鱼肉嫩滑的感觉,一入口直接变成百合瓣一般,一瓣瓣的分开,嫩嫩的和着酸酸甜甜的滋味,一下子鱼肉就变成了鲜美的味道。

没有一点点的鱼腥味,吃到最后还带着一点点微微的焦香味,仿佛这个鱼被油煎过,外皮是酥酥的,鱼肉是嫩嫩的。

这样的口感,别说腥味了,就连其他的一点点杂味都没有,满口都是鱼肉的鲜美,想说会油腻,但又有酸酸的水果味来中和。

就这样,汤敏一口接一口的,不一会这条不过七两左右的鱼就被吃光了一面,等到翻面的时候,她才想起边上还有人呢。

“这个挺好吃的,你要不要一起吃点。”汤敏有些不好意思的捋了捋耳边的发丝说道。

“不用,我的一会就来了。”耿肖笑眯眯的摇头说道。

“嗯,那我就不客气了。”汤敏利落的把鱼翻面,准备吃另一面。

说起这鱼翻面不像其他的鱼,一翻面鱼肉就掉下来融进汤里找不到了,而这个东坡墨鱼却没有,翻过来还是完完整整的。

要知道汤敏的翻鱼技术那只是初级而已。

“对了,袁老板这里的摆盘也是可以吃的。”边上的耿肖贴心的提醒了一句。

“嗯,我知道。”汤敏点头。

然后一筷子夹走了白玉雕像的头,稍稍蘸了蘸汤汁,然后一口吞下。

“咦,这个好像是萝卜,这个好好吃,很清爽。”汤敏咽下后,惊喜的说道。

而一旁看到汤敏利落夹头的动作有些呆。

“女神还真是洒脱。”耿肖咽了咽口水,然后腹诽。

“这个还挺好吃的,就这样吃也不错,脆脆的。”说着汤敏又夹下了一块,吃的很是起劲。

“嗯,确实不错。”耿肖看了看已经面目全非的雕像,连连点头附和。

“你真的不试试?”汤敏自己一个人吃有些不好意思,再次询问。

“不用了,我的马上就到了,一会你可以再尝尝我的,毕竟是我请客,不能让你吃不饱。”耿肖笑着说道。

“那就谢谢你了。”汤敏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点头。

两人在这里相谈甚欢,而刚刚回头放菜的袁州也正好看见汤敏彪悍的先吃头的动作。

立时心里一惊,袁州感慨道“女人的心思还真是不好猜。”

毕竟女孩子不都喜欢漂亮的,原以为女孩子会舍不得吃。

结果……袁州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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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693章 因为一个人

等到耿肖的鱼上桌后,汤敏果然依言很是克制的吃了一部分。

最后这顿饭算是吃的很是开心,哪怕不是汤敏想要的乌鱼,但袁州的厨艺抹平的这样的差距。

“原来墨鱼很好吃嘛。”离开小店的时候,汤敏在心里自言自语。

而另一边还有人对于袁州小店的食物念念不忘。

那就是二哈、郑西西、孟艺、葛白玲四人,这四人自从上次在袁州小店吃了一顿之后,就一直念念不忘。奈何小店的东西价格实在不那么友善,所以四人一直没有去。

一个月后,因为一个契机,四人才又相约往袁州小店走去。

“袁老板的手艺水平真高,我没吃过比这更好吃的菜了。”郑西西补了一句:“除了袁老板这儿,蓉城其他馆子的锅巴饭都是川味。”

一说起袁州的食物,四人虽然还在路上走,但脸上也露出回味的神情,这也是为什么四人过完年一发年终奖就再约一次的原因。

走在最前面的葛白玲道:“袁老板这一门厨艺绝对是抢手货,我以后找男朋友的目标是要有袁老板一半的手艺。”

“赞同。”孟艺点了点头,本来是颜控党的她,找男票的标准那就是帅,但吃了袁老板美食之后,厨艺也成为重要标准。

就在葛白玲和孟艺很渴同意这个观点的时候,二哈冷不丁的冒一句:“那你们是准备单身一辈子?”

“就袁老板的厨艺,要想以后的男朋友有他一半,我估计你们得单身一辈子了。”二哈认真分析。

天就是这样聊死的,孟艺和葛白玲并不想理会二哈。

眼看气氛就尴尬了,郑西西出言开拓了一个新话题:“你们说,袁老板厨艺那么好,为什么没有女朋友?我听说袁老板现在还是单身,这是为什么。”

郑西西的话题成功的转移了众人的注意力,袁老板的个人问题,还是挺吸引人注意的。

孟艺想了想说道:“我觉得应该是袁老板要求太高。”

“我觉得也不一定,说不定袁老板是有一个青梅竹马,然后中途女方因为有事离开,所以袁老板开着小店一直等候,这多美啊。”葛白玲一脸憧憬的道。

郑西西皱眉道:“这剧情好熟悉,似乎在什么地方看见过。”

二哈一针见血:“套路小说里,很多等着女主的男二就是这种忠犬套路。”

“白白都让你一天少看小说。”郑西西无奈的说,虽说这个故事好像也挺符合袁老板的,但肯定不是这样。

“你们都不知道,我根据在网上得来的消息,袁老板之所以现在还没有女朋友是因为醉心厨艺!”二哈道:“袁老板心里只有厨艺,心无旁骛,所以才能够做出众多美味佳肴,你们想想,要不是这样袁老板做的东西能这么好吃吗?”

仔细想想,好像真是这个道理。

“说的也是,我记得那些技艺高超的匠人都是心无旁骛的。”葛白玲点了点头。

“二哈你终于聪明了一次。”孟艺夸奖。

“对吧,对吧,没错吧。”二哈对于自己判断很自豪。

还对吧对吧,信不信若是让袁州知道,会把二哈揍成真二哈。

在四人说话的时候,已经到了小店。

随着过年的气氛被冲淡,店里的人也越来越多,从排队的人慢慢变长就能够看出来。

排了二十多分钟,郑西西四人如愿以偿的坐在了店里。

点了自己爱吃的东西,而由于周佳的回归,上餐速度自然也快了。

世界上有两件事情是最美好的,在冬天躲被窝,饿了吃美食,郑西西四人正在做其中一件,心情当然愉悦。

“这美食,只有蓉城能吃到。”孟艺吃着金黄的蛋炒饭,包嘴包嘴的道:“我觉得因为这个店喜欢蓉城这座城市的游客绝对不在少数。”

“嗯嗯嗯,我特别明白这种感觉。”葛白玲道:“前不久我去某个北方的城市旅游,然后出去玩迷路了,走到了一个挺破旧的小巷,小巷尽头有两只流浪狗,身上脏兮兮的,因为是冬天,两条流浪狗瑟瑟发抖,但所有路过的人都是躲着走的,就是一个流浪的大叔抱住了两条狗。”

葛白玲道:“当时我感觉真的暖到爆了,后来这个流浪的大叔拉二胡演奏,我还特意去贡献爱心了,反正就是因为这个我不认识的大叔,让我对这座北方城市有了莫名的好感。”

“你这样说起来我也有一次,我去山城那边的,在我住酒店附近的一个水果店卖水果,结账的小哥在抽烟,我本来就有咽炎,一闻到就咳,然后那个小哥已经吸了一口了,就一直包在嘴里憋着,等我结账付款之后才吐烟。”孟艺道“我去过很多次山城,现在我回想起来,其实真的不是那里有多好玩,真的是城市里的人,让我爱上了这座城市。”

因为一个人,喜欢一座城。

这个人可能是很亲近的男朋友,也可能是互不相识的陌生人。

气氛挺好,然而搅局的人来了。

“我到没有因为什么喜欢一座城,不过某一次我去海滨城市度假,我记得那城市是不错的,但我出门吃东西,两次都被当地人宰了,到现在我也巨讨厌这个海滨城市。”二哈说得兴起。

也就继续道:“我也去过山城,只不过我印象非常不好,不会去第二次,原因就是我住的那个酒店隔壁一直在装修,弄得我头疼,酒店隔音效果太差了。”

负能量满满,“山城”同一个地方,但在孟艺和二哈口中,就好像是两个城市。

葛白玲已经习惯了,抬头问郑西西道:“西西你呢?你有没有因为一个人或者是一件事,喜欢上一座城市。”

“倒是有。”郑西西喝了一口西瓜汁,然后才道:“我和我前男友是异地恋,他在魔都工作我在蓉城上学,他很喜欢魔都这座城市,所以我因为他喜欢上魔都。”

郑西西顿了顿继续道:“现在他不在魔都工作了,我和他也分手了,但我还是喜欢魔都。”

之前说过,四人关系都很好,所以对于郑西西前一段感情经历,大概是怎么样,其余三人知晓,所以连忙岔开话题,讲其他的。

另一边,袁州又做好一道菜。

表情颇为严肃,但实则他在喃喃自语:作为会料理的男神,肯定有很多很多游客,因为我喜欢这个店,然后喜欢上整个蓉城。

这就是男神魅力,袁州一脸自信。

系统:“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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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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