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活人的尊严

第十七章活人的尊严

“是不是觉得很熟悉?”

云琅苦笑一下,探手拔出一颗枯萎的野三七,取下依旧饱满的根茎道:“您那一天就是从这里出来的?”

太宰笑道:“晴天里响了一声炸雷,就在老夫的头顶,炸雷响过之后你就从半空掉下来了,如果不是老夫大惊之下踢了你一脚,你早就掉在石头上摔死了。”

云琅瞅瞅长满野草的软地,再看看怪石嶙峋的山口,长舒了一口气道:“运气啊。”

“因此,你以后必须对老夫好点……你挖的是什么?”

“了不起的活络补血佳品。”

云琅确认自己还活着,就开始动手挖野三七,小巧的铲子很好用,不一会就挖了好大一堆。

干完活,云琅发现太宰坐在山顶俯视脚下的始皇陵。

他几乎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这座陵墓上,剩下的一点注意力会放在云琅的身上,至于别的,他基本上不关心。

云琅总觉得这家伙已经死了,即便是没有死,他的灵魂也被始皇帝装进陵墓里去了。

太宰对活着似乎没有什么期望。

能把死人唤回来的只有美食!

早春,最先露出地面的美味植物就是野韭菜!

地面上仅仅露出一点绿星,如果用铲子往下挖,就会挖出一条肥厚的根茎,根茎是淡黄色的,如同韭黄。

韭黄猪肉馅的饺子向来都是云琅的最爱,就太宰目前这幅死样子,非韭黄猪肉馅饺子不能救他的性命。

只可惜,这东西实在是太少,云琅挖了一上午,只有一把,不够一个人吃的。

“你在挖什么?”

“好吃的。”

太宰看了云琅手里的叶韭菜根,指着一个小小的向阳坡道:“这东西那里更多。”

云琅大喜,扬扬手里的野韭菜笑道:“别看他不起眼,等你吃过之后,就会发现这世上比始皇陵重要的事情还有好多。”

太宰似笑非笑的道:“你对皇陵没有兴致吗?”

云琅笑道:“本来是有的,经过昨晚的事情之后,就没有什么兴致了,那里是死人的世界,我是活人,要有活人的尊严。

即便是皇陵里堆满了黄金,如果每一块黄金上都附着着冤魂,我觉得还是不要碰为妙。

再说了,你觉得我以后会缺钱?”

太宰脸上的皱纹如同菊花一般灿烂绽放,拿起云琅放在地上的铲子道:“我们一起去挖,晚上尝尝你说的比皇陵还重要的绝世美食。”

云琅大笑起来,率先奔向向阳坡,太宰也笑了起来,几个纵跃就超过云琅领头先行。

孤儿院长大的孩子除了那些智力上有病的孩子,剩下的哪一个见风使舵讨好大人的高手。

别的孩子讨好大人是为了要东西,在孤儿院里这是孩子们的生存本领。

尤其是云琅这种号称孤儿院之王的男人,更是把这个本事发挥的淋漓尽致。

给老虎看了一张小野猪皮,告诉他晚餐需要一头小野猪来配合,老虎在得到一条香肠之后,就兴致勃勃的钻进了山林。

向阳坡上已经生机勃勃,无数淡绿或者嫩黄的植物已经冒头,远远望去一片春色,走近之后才会发现,这里依旧是一片被寒冬统治的大地。

这里不但有野韭菜,还有刚刚发芽的蒲公英,苦苦菜,野芹菜,对云琅来说都是难得的珍馐。

杂木林子里能挖出春笋,实属运气,十几颗长势竹子长势不好,其中最大的几颗竹子全部都拦腰折断,应该是冬天那场大雪干的坏事。

太宰难得的将目光从始皇陵上收回来,关注目下的生活,所以,他玩的很开心。

走进山林,就意味着安全了,老夫叼着一头半大的野猪回来了,只可惜没有咬死,云琅只好用绳子拴着,一路拖着前行。

太宰杀猪的时候,母鹿被吓坏了,因为猪叫的声音大极了。

母鹿的肚皮鼓鼓的,云琅不忍心让一个孕妇遭罪,就把它关进了屋子。

太宰也不会杀猪,因此,被弄得乱糟糟的猪内脏除了猪肝,猪心之外,肠肚一类的东西只好遗憾的丢弃。

云琅切割下来猪身上最好的部位,鲜嫩的里脊肉配上一点肥肉是包饺子最好的材料。

家里最珍贵的就是一小袋麦面,这是太宰弄来一架小小的磨药石磨后,云琅修整了石磨的花纹,用手摇磨一点点磨出来的。

在这个时代想吃一点面食非常的困难,秦国人不喜欢麸皮的味道,认为麦子是粮食中最难吃的一种,以至于现在的大秦,种植谷子跟糜子高粱的人家才是真正的主流。

猪肉剁成小小的肉丁,野韭菜也不必完全剁碎,云琅讨厌任何糊糊状让他难以辨识的食物。

太宰今日难得有兴趣,就站在云琅的身边看他擀面皮,看他包饺子。

顺便帮云琅照顾灰陶罐子里面煮着的竹笋排骨汤。

饺子下锅了,煮饺子的工具是一个不算小的青铜鼎,架在炭火上,烧开一锅水用了云琅很长的时间。

不过,当一个个白白胖胖的饺子浮在水面上,被云琅用笊篱拍打的时候,即便是冷漠如太宰,也露出希冀的模样。

没有醋,虽然这里的酒跟醋区别不大,云琅还是不想用,一人一头蒜,就足够了。

春天的头茬嫩韭本就鲜美无比,再加上毫无腥膻味道的小猪肉,除过盐之外根本就无需添加别的佐料,一口咬下去,汁液四溅,鲜香满口,人生的意义一瞬间就得到了完美的诠释。

郁闷伤心的人明显不是一盘子饺子就能打发的,于是,太宰一口气吃了三盘子,老秦人的盘子跟碗都出奇的大,云琅虽然早就馋疯了,也不过吃了一盘子罢了。

太宰捂着肚子,遗憾的指着刚刚煮好的竹笋排骨汤道:“味道刚刚好。”

云琅捞出来两碗排骨汤递给太宰一碗道:“溜溜缝,吃饱了溜溜缝子才算是真正的吃饱了。”

几千年来,云琅认为华夏历史中最有用的就是美食进化史。

只有这东西才符合所有人的欣赏口味,至于王侯将相的兴衰史,跟老百姓的关系不大。

但凡是立志成为了政治家,不论是被砍头,还是五马分尸,乃至于抄家灭族都是他们应该收获的后果。

没有人在进行了穷奢极欲的享受之后不付出代价的。

所以说,历史上那些悲惨或者残忍的事件,如果不牵涉老百姓,云琅都能坦然面对。

所以说,谁要是同情太宰这一类人,他就是傻瓜,他会趁你同情他的时候掏出刀子刺进你的肚皮。

这是一种哪怕被五马分尸都不要别人怜悯的人,或者说,他们最恨的就是怜悯他们的人。

关中的春来的猛烈而迅速,昨日还是阴冷的让人发抖的严冬,第二天,太阳晒一天之后,就立刻变得风和日丽鸟语花香。

这段时间里,云琅跟随太宰下山六次之多,每一次都看似惊险,却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其中有一次,太宰看到了两个落单的猎夫,本想突袭,只是看到一脸紧张的云琅才放弃了这个念头。

云琅什么都好,就是不愿意一个人住进神卫军营,无论太宰怎么威逼利诱他都不为所动。

跟那么多的死人居住在一起,云琅也会把自己当成死人的。

皮袄是穿不成了,云琅换上了轻薄的春衫,半尺长的头发被他梳了一个冲天小辫,唇红齿白的样子,不论是谁看,都会觉得这是一个富家子弟。

当然,是一个没落的富家子弟,主要是他身上的春衫料子华贵,却很旧。

这样的衣裳不适合在山林里奔走,更不适合跟老虎赛跑。

之所以穿成这样,纯粹是因为清明节到来了。

老秦人原本是不过清明节的,原因就是,这个节日是韩赵魏三个国家的节日。

是晋文公为了纪念功臣介子推而设定的一个节日,与老秦人无关。

太宰之所以一定要云琅穿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允许有祖坟在这里的百姓进来祭奠。

也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没有羽林郎跟猎夫。

日出而行,日落而止,过了清明节,这里又会重新变得杀气漫天。

这一天,也是野人们出来交易盐巴的时间,是他们唯一能趁机逃离上林苑的机会。

上天有好生之德,皇家就是这样,追杀你三百六十二天,然后给你三天的时间来喘息。

云琅觉得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皇家的恩典,而是一个非常阴险的计谋。

就像养兔子的人总是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只兔子,于是,就在平地上撒非常多的食物,让所有的兔子全部出动,好让养兔子的人制定一个合理的宰杀方案。

看着太宰帮他往要带上挎剑,云琅笑道:“这合适吗?”

太宰迷醉的瞅着云琅道:“大秦公子多年不现世,不知世人忘怀了没有。”

云琅见自己收拾停当,就背上自制的双肩包准备离开。

母鹿很自然的跟了上来,老虎也想去,却被太宰一脚踢到门后面去了,只能委屈的伸出爪子拼命地挠墙。

“去看看,去宜春宫那里看看,汉国所有的文告都会贴在那里。

我很担心他们今年会进驻更多的羽林。”

“这种事他们不会提前说,并且广而告之的吧?”

太宰摇摇头道:“你有所不知,伪汉皇帝的日子并不好过,他的上面还有太后,下面还有外戚,旧臣,他还做不到一呼百应,只有实力强大了,才能大权一统。

羽林就是他的期望,他开辟上林苑的目的就在于羽林,今年已经是第九个年头了。

羽翼应该已经丰满了,该到大规模训练羽林郎的时候了。”

第十二章与第十三章中间的衔接有些断,重新写了第十三章,添加了上去,请兄弟们品品是不是好多了?

(本章完)

第18章 钓到一个督邮

第十八章钓到了一个督邮

云琅不知道国人是什么时候开始通过祭奠来思念故去的祖先的。

想来这个时间段应该非常的长。

站在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地方,能看到山下小路上的人。

人很多,超乎云琅想象的多,甚至有车马行驶在道路上。

这些人都是来祭奠祖先的?

太宰的回答是否定的。

太宰带着老虎送他出山,一路上絮絮叨叨的,却让云琅感到很温暖。

重新踏上山下的平地,云琅的神经依旧是绷紧的。

头上那束冲天小辫,多少有些无害的意思,不过啊,这是他的想法,估计盗匪跟猎夫们可能不这么想。

同样惊恐的还有他身边的梅花鹿,好几次它都扭头往回跑,不久之后,云琅发现它又跟在他身边,估计梅花鹿也不傻,回去的路对它来说比前方的路更加的危险。

两个惊恐的动物战战兢兢的上了大路。

云琅的薄底皮靴踩上坚硬的大路的时候,他有一种宇航员在月球上踏出第一步的感觉。

好在路上的行人对他并不关注,即便他拖着一只怀孕的梅花鹿。

走了一段路之后他惊恐的心就慢慢落下来了,这里的人最多说他一句“好俊的小郎君。”

这些话都是从马车里传来的,大部分都是女声。

至于那些拖着爬犁,或者拖着大车的平民黔首来说,云琅一身士人装扮,与他们有天地之别,即便是有一两个年轻的少女多看了云琅一眼,也会立刻被老翁或者老温拉到身后。

没人拿着刀子冲过来乱砍,云琅已经很满意了,一只手搭在梅花鹿的脖颈上,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沿着大路向前走。

慢慢的荒野之地逐渐变少,开始有农田出现,一些精赤着身体的人在田地里劳作,准备春耕,即便是路上行人很多,丝毫不理睬。

云琅瞅了一眼,发现男的精瘦,女的干瘪,没有什么看头。

劳动的美丽这个词云琅以前听过,只是无法把劳动跟这里的美丽联系在一起。

午饭时间到了,很多人就坐在路边,吃一点黑黑的云琅认不出来的东西。

从外形看像是糜子煮熟之后捏紧然后晒干成的干粮,就是里面有很多淡绿色的絮状物。

相比之下,云琅的午餐就丰富的太多了,梅花鹿的背上有一个不大的革囊,出发前,他就给里面装了很多食物。

一份凉拌的野菜,一块切成片的冷猪肉,两张雪白的面饼,再加上一壶酒,在黔首百姓眼中一个低调的贵族小郎君的模样就活脱脱的出现了。

事实上这么装的人绝对不止云琅一个人。

能进入路边茅草亭吃饭歇息的人基本上都是这副样子。

旁边有一个身形硕大的胖子,他面前的食物远比云琅拿出来的夸张,最显眼的就是这家伙把半只烤羊摆在桌子上大嚼。

云琅其实很想在这里交际一下,且不论是谁,在山上居住了半年,说话的对象只有太宰一个人,他很想另外结实一些纯正的汉人,至少要在交流中判断一下这些人的智商,好方便以后跟他们愉快的交往。

云琅的饭菜是放在一张麻布上的,他面前没有矮桌子,只好跪坐在麻布上,一口一口的吃东西,真正做到了食不出声,嚼不露齿。

这样的场面就变得很有趣,一个穿金戴银的胖子,一个干净漂亮的少年人,一个吃饭粗俗不堪,一个吃饭充满了贵族仪式般的优雅。

立刻,看到这一幕的人齐齐的对胖子投去了厌恶的目光,却对云琅充满了善意。

这就是云琅想要的效果,一个人在一边吃的再好看也没有人会注意,如果身边有一个参照物,就能把他的表演拔高至少三个层次。

云琅从自己的食物中分出一少部分,装在一个小木盒里,放在茅草亭子外面,还冲着一个努力帮父亲推车的五六岁孩子招招手,指指食物就重新坐下来吃饭。

云琅快要被自己的行为弄吐了,如果在他的世界他敢这样做,估计会被无数人用脚踹的连云婆婆都认不出来他。

但是啊,在这里,就不一样了,一个英俊的小后生见到一个孝顺的孩子,给一点小小的奖励,这是士必须做的。

渴不饮盗泉之水,这句话自然不适用于黔首,小孩子在父亲的推搡下终于拿走了木盒,当他抱着木盒给云琅磕头的时候,云琅的一张脸顿时涨的通红,却强忍着一动不动。

他的模样引来其余士人的哄堂大笑,这笑声却没有什么恶意,只是单纯觉得这个小郎君面皮薄,有趣。

怀着愧疚之心的云琅又在孩子手里的木盒上加了一块肉,然后指指母鹿道:“能否帮我给母鹿采些嫩草来,这些饭食就是酬谢。”

小孩子看着肉激动地眼睛发亮,听云琅这样说,连连点头,然后就快速的抱着木盒回到了父亲身边,高举着木盒要父亲吃肉。

父亲只吃了一小片,就把其余的肉片放在儿子的嘴里,让儿子吃。

他在边上的山坡采来了母鹿最喜欢吃的嫩草,放在母鹿的嘴边,朝云琅拱手道:“多谢郎君赐食。”

云琅摇头道:“这不是赏赐,是交换,你帮我喂养母鹿,我给你饭食,非常的公道。”

父亲很木讷,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云琅的话。

倒是旁边一个留着三绺长须的中年人笑道:“今日出门不算白来,父慈子孝,肉食者颁奖,当上行下效,各安其道,人心融融,可见陛下教化有方。

少年人,可愿意与老夫共饮一杯无?”

云琅起身施礼道:“长者有邀,云琅敢不从命。”

中年人捋着胡须大笑道:“果然是名门之后,只是你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聚敛积实,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

汝当戒之。”

缙云氏不才子实在是太有名了,但凡是读过《人本纪》的读书人没有不知道的。

这也是缙云氏最大的遗憾,无论是谁都能拿他来训诫缙云氏子弟。

云琅恭敬地献上自己的食物,请中年人品尝,中年人皱着眉头吃了一片冷猪肉,眉头散开,瞅着云琅道:“精于美食,果然不负饕餮之名。”

云琅施礼道:“祖上遗祸人间,儿孙辈勉力回报天下就是,总有一天我缙云氏依旧会名扬天下。”

三绺胡须的中年人大笑道:“少年人如潜龙腾渊,自有鳞爪飞扬之态。

只是要多做,少说,而后才能名扬天下,老夫静候云琅之名再入我耳。”

说完话就递给了云琅一杯酒,云琅双手接过一饮而尽,交还就被躬身道:“瑾受教!敢问长者姓名。”

中年人仰天大笑道:“人称铁面督邮的方城就是老夫之名。”

云琅拱手后退,这是一名大汉的官员,不好再继续攀谈。

吃完饭后,云琅请辞,方城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眼看着云琅牵着梅花鹿离开了茅草亭子,一个戴着面纱的锦衣女子来到方城面前道:“夫郎缘何对次子青眼相加?”

方城笑道:“无他,老秦人子嗣,多教诲一声没有错,只是次子秉性孤傲,并未向我求索什么,且看他日后的造化吧。”

“一介贫家子而已。”

“少君一向精于刺绣,难道就没有看出此子的衣着吗?”

妇人噗嗤一声笑了,轻声道:“自然是看了,绸缎料子不错,却是西蜀织造,秦人尚黑,然他一少年着黑最是不妥,这套衣裳应该是用长辈的衣衫修改过来的。

不过,制衣的针脚倒是新颖,尚未得见。”

方城饮了一杯酒道:“大汉代秦久已,秦之士族自然会遭受灭顶之灾,摇尾乞怜者方能存活,然,此类人没了士人节操,最是不能重用。

余者,有不愿食大汉禄米遁入深山的,也有离开故土四处流浪的。

然,这些人大多是志向高洁的真士人,他们的子弟也不会差到那里去。

仅仅是一顿饭,少君当看出两者之云泥之别。”

妇人瞅了一眼吃东西吃的忘我的肥胖少年,不由得掩着嘴巴笑道:“夫郎高见。”

与督邮方城一杯酒,就省了云琅非常多的麻烦。

这一番礼遇不过是发生在路边的茅舍内,看到的人却不少。

黔首百姓距离他更远了,那些混杂在人群中的猎夫也收起了一些不好的心思。

原本他们在等云琅落单,好捉回去之后卖与喜好男色的贵人,大汉贵族偏好男色亦非秘密,即便是当今陛下也与韩嫣朝夕相处,不忍分离,如此美少年可比同样的美女值钱的太多了。

云琅自然不知道自己差点被人绑架,屁股遭灾,离开茅草亭子之后还在仔细的回味方城这个人。

这是他见到并有交流的第一个大汉官员,从他的言谈举止上来看,这些家伙的素质很高。

这样的人仅仅担任督邮这种小官,看来刘彻手下确实有点人才济济的样子。

“不好弄啊。”云琅哀叹一声。

那个治军非常严格的羽林郎已经让他对大汉的军队充满了期待,没想到,今天钓鱼又钓到了一个督邮,这家伙眼光犀利,很不好糊弄,再跟他攀谈下去,这家伙就该追问自己的家在何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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