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6章 远离流言蜚语

“嗖!-嗖!……叮!”

狩猎场上,神鹿现身,海燕公主距离较近,立刻弯弓搭箭,一箭直奔鹿心要害, 萧逸相对远一些,可是强弓劲箭,疾如闪电,两支箭同时逼近了鹿身,而后‘叮’的一声巨响……

众人连忙定睛观看,只见五色鹿毫发未损, 依旧来回奔跑,呦呦鸣叫不止, 所谓‘五色神鹿’,不过是传说罢了,它既没有通天法力,也不会刀枪不入,就是平常的血肉之躯,之所以平安无事,乃是有人暗中相助!

原来两支箭簇,距离鹿心数寸之处,发生了猛烈撞击,没能射中目标,更加准确的说,是萧逸射出的狼牙箭,撞飞了公主的燕尾箭,全都偏移了方向,五色鹿自然无恙了!

“大司马南征北战,杀人如麻, 号称‘当世杀神’, 今日为何手下超生,莫非诚心与本宫作对吗?”

海燕公主射出的箭, 赌上了大汉国运,眼看一箭命中目标了,竟然被撞飞出去,心中懊恼无比,语气自然不善了!

“公主殿下息怒,末将并无恶意,而是事出有因,这是一头乳期母鹿,随身带着幼崽呢,一箭两命,有伤天和,故而出手阻拦!”

萧逸最近父爱泛滥,自己不愿意杀生,也见不得别人滥杀,再说了,不伤怀孕、带崽的母兽,乃是猎手的基本原则,世人必须坚守!

“呦!--呦!-呦!”

事实验证了萧逸的话,在荒野草丛之中,突然站起一只小鹿,浑身湿漉漉的,四肢颤颤巍巍,连路都走不稳呢,不断发出求助的叫声,显然是刚出生不久!

再看五色鹿,即不转身逃走,也不过来帮忙,而是发出呦呦鹿鸣,不停鼓励自己的孩子,努力站稳,迈开步伐,大胆向前走!

鹿类生于荒野,追逐水草而生,为了躲避猛兽猎杀,它们必须奋力奔跑,那怕刚出生的幼崽,必须在一柱香之内,依靠自己的力量,站立起来,学会奔跑……如果做到了,它就能生存下去,成为一只原野精灵,如果做不到,就会被无情的遗弃,成为其他猛兽的食物,这就是大自然法则!

“嗖!--屡败屡战,坚韧不拔,高皇帝因此得天下!”

海燕公主心志如铁,岂会轻易放弃呢,又一次弯弓搭箭,准备射杀五色鹿,为了大汉社稷,她不会可怜一对母子鹿!

“嗖!--物竞天择,自然法则,殿下若有雅兴,末将奉陪到底!”

公主的动作快,萧逸动作更快,弓开如月,搭箭上弦,作为一名射雕手,方圆一百五十步之内,可以射中一切目标,也能阻拦任何箭支!

“啪!-啪!-啪!”

鬼面萧郎,骑射双绝,天下罕见敌手,海燕公主知道厉害,自然不敢轻举妄动了,可是她并不死心,双手连续拍击三次,向女兵们发出了暗号,大家乱箭齐发,射杀五色神鹿!

让人郁闷的是,暗号发出去了,女兵们也看到了,却一支箭也没射出去,倒不是心中不忍,而是她们不敢动手呀,萧逸带来的亲兵,已经悄悄围拢过去了,一个人盯一个人,钢刀顶在后背上,谁敢轻举妄动,立刻一刀两断!

无愁侯府的亲兵,皆是身经百战,杀人如麻的勇士,只服从萧逸的命令,让杀谁就杀谁,下手从不含糊,别说是主公的女侍,就是海燕公主本人,他们也是照杀不误!

“呦!--呦!-呦!”

趁此机会,小鹿站稳了身体,迈开稚嫩的四肢,一步步向母亲靠近,而且越走越稳,越走越快……当它到达终点之时,已经能够小跑了,战胜自我,即为强者,物竞天择,强者生存!

靠近母亲之后,小鹿立刻钻到腹下,一口叼住了**,用力的吸允起来,对于刚出生的动物,初乳可是至关重要的,与此同时,母鹿伸出了舌头,不断的舔舐幼崽皮毛,竟然露出了:黑、白、赤、黄、青、棕六种颜色,它是一只六色神鹿!

鹿类之中,五色为王、六色为皇、七色为福兽、八色为祥瑞,至于九色神鹿,已经脱离人间了,可以腾云踏雾、翱翔宇宙,属于神界的物种了,凡人偶尔见到它,必须焚香膜拜,谁敢对九色神鹿不敬,轻则魂飞魄散,重则亡国灭族……(不知怎么搞得,想起一部动画片《九色神鹿》,满满的儿时回忆呀!)

“呦!-呦!-呦!”

片刻之后,小鹿吃饱了肚子,皮毛也舔干净了,这才跟着母亲的步伐,跑到远处一处高冈上,又回头鸣叫三声,以示感谢之后,迅速的消失在荒野中……

“自古群雄逐鹿,无不奋勇追杀,大司马菩萨心肠,偏偏放走了猎物,莫非脱掉道袍,准备改投佛门?”

海燕公主气满胸膛,直接出言挖苦,还扔掉了弓箭,拔出金柄弯刀,不停的上下挥舞,凶悍的犹如一条小母狼!

“呵呵!——一时心肠变软,放走了殿下的猎物,末将甚是惭愧,既然如此,一物抵一物如何?”

区区一件猎物而已,赔偿人家就是了,不过吗,萧逸发下誓愿,百日之内,不伤生灵,为自己的孩子祈福,因此狩猎之事,只好让别人代劳了!

“嗷!……吼!”

萧逸抬头望天,发出一声龙吟虎啸,而后双臂挥舞,做出几个奇怪动作,紧接着,空中盘旋的金雕,发出一声响亮的啼鸣,轻轻的挥舞翅膀,向山脉深处飞去了,身为空中之王,狩猎不过小道尔!

一盏茶的功夫儿,金雕飞回来了,盘旋三圈之后,扔下一个白乎乎的东西,萧逸伸手一把接住,感觉又软又绵的,还带着一点余温呢,原来是一条白色狐狸!

狐狸不算稀奇,可是白狐就罕见了,全长七尺左右,大尾巴就占了一半,通体洁白如雪,一根杂毛也没有,更加难得的是,浑身一处伤口也没有,皮毛完好无损,只是脖子被金雕利爪扭断了,如果做成一件狐皮坎肩,绝对是家值千金!

“失一鹿,得一狐,此物也算难得了,作为赔偿之礼,殿下以为如何呀?”

萧逸查看了一下,原来是一条母狐狸,好在腹部平整,没有怀孕,也没崽子,‘元宝’狩猎的本领,的确不是吹的!

“哼!-鬼面萧郎,专横霸道,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欺负女人的本领,更是天下无双!”

眼前形势不如人,海燕公主又能如何,一把抢过了猎物,气的扭头就走,狐尾随风飘荡,配上一身白衣,仿佛狐仙临凡了,有一种说不出的妩媚,真是落人魂魄呢!

狐狸喜欢迷惑猎人,猎人也能抓住狐狸,究竟胜负如何,就看本领高低了!

…………………………………………………………………………………………

一番围猎下来,时间接近正午,用饭的时间到了,就在小溪边上,亲兵们升起篝火,架上铁锅,开始烹煮猎物,女兵们也没闲着,从马背上取下包裹,片刻之间,就搭起三座白色帐篷,一大两小,各有用处!

常言道,三代出一个人,五代出一个贵族,汉家四百年江山,二十几代人的沉淀,皇室贵胄之气,处处体现出来,就拿午休来说吧,大帐篷会客用的,里面铺上了地毯,摆好了小巧桌案、各种精美器皿,几名女兵还掏出了乐器,琵琶、羌鼓、横笛、箜篌……准备歌舞助兴一番!

至于两座小帐篷吗,是公主的私人空间,被女兵们围的风雨不透,公主殿下也是人,还是一个事多的女人,也有正常的生活需要:沐浴、更衣、嘘嘘……总不能像山野村妇一样,随便找棵树就解决了吧!

(隆重告诫一切宅男、屌丝、单身狗,女神也是人,也要吃喝拉撒,与凡夫俗子一样的,脱下华丽的盛装,同为血肉之躯,那种白衣如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吗,真不好意思了,地球上不存在滴!)

萧逸一向远离绯闻,虽然女兵们表示,小帐篷有两个,浴桶也准备了两个,可以清洗一下汗渍,还有陪浴、搓背、按摩……之类的服务,可是萧逸心里明白,只要自己踏入一步,明天就会谣言满天飞,永远也洗不干净了!

就连谣言的内容,逐渐转变过程,萧逸都猜的一清二楚,无非是假假真真、模模糊糊,最后以假乱真罢了……

第一天:大司马与公主出城狩猎,各用一个帐篷休息,分别的沐浴、更衣,且有宫女服侍……

第二天:大司马与公主出城狩猎,各用一个帐篷休息,两人均让宫女服侍沐浴、更衣……

第三天:大司马与公主出城狩猎,共用一个帐篷休息,还一同沐浴、更衣,且有宫女服侍……

第四天:公主殿下狩猎回来之后,每日饮食不下,恶心想吐,还想吃酸的水果……

………………………………………………………………

同样的文字,只是改变一下顺序,意思就完全不同了,这就是国学的博大精深,另外吗,就连谣言的制造者,也不难猜测的,无非是‘贼喊捉贼’罢了!

只要谣言一出来,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到了那个时候,夫人们责怪、老丈人怀疑、文武百官耻笑,自己就彻底被动了!

萧逸聪慧过人,岂会轻易中计呢,转身进了大帐篷,又让亲兵守在门口,开始闭目养神,先前的跑马射猎,不过是前戏罢了,接下来,才是高潮部分呢,需要斗智斗勇、比拼内力,看谁能技高一筹,自己要想打破壁垒,就需要一颗冰清之心……

心若冰清,天塌不惊,

万变犹定,神怡气静,

尘垢不沾,俗相不染,

虚空甯宓,混然无物

无有相生,难易相成,

………………………………

(本章完)

第927章 海燕公主的心思!

“殿下驾到!”

随着一阵香风吹过,海燕公主走进大帐中,原来的银霜猎甲不见了,换上一身纯白色长袖流苏裙,不佩戴任何饰品, 数尺长的青丝随意披散着,一直垂到了翘臀上,漆黑如墨,光可鉴人!

俏脸上没有涂抹胭脂水粉,非但不失颜色,反而更添几分素雅之美, 加之刚刚沐浴过, 浑身的水嫩之气,望之犹如仙子临凡一般!

最重要的是,海燕公主的素颜模样,以及一颦一笑的动作,让萧逸瞬间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刻骨铭心、经常出现在梦境中的人!

“燕子,是你吗?”

“哦,末将失态了,见过公主殿下!”

短暂失神之后,萧逸迅速恢复过来了,虽然两个人长的几乎一模一样,性格上也极为相像,可是她终究不是她,只是分布在两个时空中的、两朵相似的花罢了!

她是大汉帝国的公主,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却不幸遇到了乱世,山河破碎, 无依无靠, 只好用自己娇嫩的身躯扛起了千钧重担,一心想着保住大汉江山社稷!

她只是民间平常女子, 一个人在异地打拼,混迹职场,颇为辛苦,而她最大的人生梦想,就是买一套市中心的蜗居、再开一家咖啡店!

“燕子?”

海燕公主聪慧过人,从只言片语之中,捕捉到一个重要信息,或者说解开了一个谜团!

自从相识以来,萧逸多次出手帮助过自己,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纵然自己不小心砍了他一刀,他也没有任何怨言,只是默默的付出着!

原以为萧逸与别人一样,是贪图自己的美貌、身份,想做大汉王朝的驸马都尉,可是没过多久,海燕公主发现自己猜错了,这个男人与众不同,只是默默付出,却从不要求回报!

这让海燕公主疑惑了很久,甚至对自己的魅力产生了怀疑,为啥吸引不了这个小黑脸呢?

现在真相大白了,原来萧逸心中有一个人,一个刻骨铭心的女人,而自己的容貌与之十分相似,爱屋及乌之下,萧逸才不断出手相助,在他的心中显然把自己当成她了!

女人都有一颗八卦心,海燕公主也不例外,很好奇是什么样的女人,能让萧逸如此念念不忘?

既然念念不忘,为何不接入无愁侯府中,成双成对,比翼双飞呢,如今以萧逸的权势,还有他得不到的女人吗?

又或者说,这位女子已经不在人世了,萧逸的本领再大,也没法跟阎王爷抢人不是!

“呵呵,莫非本宫这幅模样,酷似大司马的一位故人,是青梅竹马,还是红颜知己?”

“让殿下见笑了,末将却是想起一位故人来!”

“哦,敢问这位故人安在啊,若是有机会的话,本宫也想见上一见!”

“呵呵,早已相忘于江湖,估计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了,不提她也罢!”

……

萧逸叹息着摇了摇头,在自己穿越之前,就已经跟燕子分手,并逐渐失去联系了!

至于分手原因吗,往复杂了说:彼此性格不和、家乡相距太远、两人见面太难,还有生活习惯不同,一个汉族,一个少数民族,吃饭口味都难以协调!

往简单了说:在穿越之前,萧逸只是个小宅男,囊中羞涩异常,既买不起市中心的房子,也没能力给她开咖啡店!

再纯真的爱情,也需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否则就是空中楼阁,经不住任何的风吹雨打!

如今萧逸权倾朝野,别说是一座房子了,就是送出一座城池、送出一片领地,也不是什么难事,可惜却送不到她的手中,自己现在的万般荣耀,也无法与她来分享之!

萧逸甚至偷偷想过,能回到原来的世界就好了,随便带点小零碎回去,就是价值连城的古董,自己就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买别墅、买好车,再开一家豪华咖啡店,把燕子给追求回来!

可是转念又一想,就算有这样的机会,自己真的能舍弃一切,回归原来的世界吗?

荣华富贵可以舍弃,高官重权也可以舍弃,可是妻子、兄弟、妹妹呢,自己也忍心舍弃吗?

“呵呵,人各有命,不可强求,既然已经相忘于江湖,大司马大人就不要太过介怀了,还是珍惜眼前人吧!”

“珍惜眼前人?”

“没错,珍惜眼前人!”

海燕公主一语双关,表面上是在安慰萧逸,身边已有多位娇妻美妾,又个个温柔体贴,何须为另一个女人黯然神伤呢!

实则暗示萧逸,珍惜眼前人,而现在坐在萧逸眼前的,正是她海燕公主啊!

这简直就是变相示爱了,而这也是海燕公主,请萧逸一起射猎的目的,化解矛盾,约为婚姻!

海燕公主虽是女流之辈,却非常有政治眼光,深知天下大乱、朝廷不振,汉室难有复兴的希望了,而曹操尊奉天子的目的,是为号令地方诸侯们!

换而言之,诸侯在、汉室存,诸侯灭、汉室亡!

以往的情况是,曹、袁两大集团对峙中原,孙策、刘表、张鲁、刘璋、公孙度等集团分布四方,连年征战,互相制约,谁也奈何不了谁!

可是官府之战,曹军以少胜多,基本上歼灭了袁军精锐,而袁绍逃回河北之后,其势力一蹶不振,加之袁家诸子不和,产生了巨大内耗,灭亡是迟早的事了!

曹营集团正在秣兵历马,很快就要挥师北伐了,待其吞并了袁家,尽得中原之地,实力就会突飞猛进,进而横扫其余诸侯,完成天下统一大业!

那个时候吗,汉天子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曹操只要挥挥手,就能把皇冠戴在自己的头上,而失去江山的刘家人,恐怕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前汉末帝-孺子婴就是例子了!

海燕公主不想坐以待毙,可是思来想去,只有拉拢住萧逸才能制约曹家野心,进而保住大汉江山社稷,而要想拉拢住萧逸,没有比联姻更好的办法了!

经过多年的接触,她对萧逸看的很透彻,此人看似铁血无情、杀人如麻,其实最看重感情,每当遇到危险之时,肯定会不惜一切代价的,保护亲朋好友们的安全!

只要自己嫁给了萧逸,再勤吹一下枕头风,或许能让他改变政治立场,做一名汉家的忠臣良将,如此江山可保,社稷可安!

退一步来说,就算大势不可逆转了,江山变色,神器易主,有了萧逸的全力维护,皇室成员们起码无性命之忧,汉家宗庙也能得以保全,不会断了祭祀之物!

另外吗,自己嫁给萧逸之后,一定要多生几个儿子,再挑选一个天资最高的,并好好培养他的文韬武略,争取成为萧氏继承人!

‘曹代汉兴,萧继其后’这句谶语,海燕公主也是听过的,只要自己的儿子成了萧氏继承人,那么汉家失去的江山,就可以变相的夺回来了,自己也算对得起汉家列祖列宗了!

考虑以上种种,海燕公主这才拉下面子,主动请萧逸狩猎相见,趁机促成两人的姻缘!

当然了,要想达到目的,还有两个问题要解决!

一则,海燕公主曾经与曹昂约为婚姻,并用自己一缕秀发为之陪葬,如今改嫁萧逸的话,会不会遇到阻力呢?

二则,海燕公主固然有下嫁之心,萧逸又是否会迎娶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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