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第十⑨章 成事在人

一天过去——

——准确来说是三十个小时。

雪明与流星互相交换读书笔记,根据图书文册上的画像与照片,还有作者标注的弱点死门充分交换了意见。

《万物大裂》的合订版本是非常详实的狩猎指南,但是受到年代的限制,有许多古物已经灭绝,部分内容就变成了无用之物。

在更加古老的年代,例如三百年前的文献资料很难作为行之有效的参考资料,因为那个年代没有照相机。

猎人依靠坊间传闻确定怪兽的大致形体,依靠有利地形或强大的火器炸药来杀死怪兽,最终留下的文字图画都是模糊不清的主观臆断,很少有法医殓官亲自为这些尸身支离破碎的怪兽验明正身。

若是把时间年表推向五百年之前,那么怪兽的真身就陷入一团稠厚的迷雾中,只能依靠狩猎日志这种非常质朴又失真的第一视角,来判断追捕的猎物到底是什么东西。

可以确定的是——

——这位猎王者,与猫爬架女士绝对不是同一个人。

从《万物大裂》这本书的编年表来看,尽管作者用合订的写作手法,尽量去淡化自身的存在,但是在近代历史中依然能明显感觉到这位猎王者的笔法,而且与血蝴蝶圣教息息相关。

从1910年的年表开始,介绍死门本来用的是传记体,突然改成了百科全书的格式。

传记体的故事格式,讲述的是古代猎人的自传经历。

其中有与温迪戈死斗的牛仔猎人。

也有杀死蛟龙巨鳄的东方游侠。

还有在极地驱乘雪橇,和熊怪角力,与雪人搏斗的野蛮人。

这些勇士的故事流传来下,故事里就有怪兽的死门所在。

那么从1910年开始,猎王者在合订版中,加入了现代医学与生物学的内容,也有神秘学炼金术和化学药剂的部分解释,并且将它们整理成册,收录在这本书里。

故而江雪明认为——

——这应该不是猫爬架女士的手笔。

这位猎王者在1910年已经活跃于地下世界,或许是上一次收获季的见证者。

回到最重要的话题,回到江雪明最关心的[吸血鬼]这个类目里来。

然后雪明就破防了——

——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厚太厚。

关于吸血鬼本身在历史中的身份演变,在地下世界跟随时间不断衍生出来的分支数不胜数,就像是避开自然演化,这种奇妙的生物能选择其他的演化分支路线,想要完全了解,恐怕要花上十几年的时间。

对于吸血鬼这个族群,猎王者就写了四十多万字的基本科普。

其中讲斯堪的纳维亚人种大类的血族下边,能细分出十六个小族群。

这十六个小族群,又可以分为不同教派信仰与不同授血仪式产生的亚种。往上追溯到尼人与智人的不同基因,从闪族与亚裔中也能分化出许许多多的旁支变体,包括这些人类的宠物或家畜,尚武民族中驯化的猎犬与战马也可以成为血族的助力,与主人一同授血。

血族不一定都是蝠形怪胎,但是能够吸血的,一定受过元祖的眷顾,身体中流淌着[蒙恩圣血]。

于是雪明抛开杂念,不再去关注这些血族的文化传统或习性好恶,转而开始研究起这个[蒙恩圣血]。

江雪明一开始误以为,这不老不死的仙丹妙药蒙恩圣血,可能与文不才有关。

但事实上并非如此,而且错的很离谱。

根据文不才在VIP车厢中留下的信息来看,他的血确实是一种圣物,像是唐僧肉,能让人长生不老,可是维克托老师也从来不怕阳光。与文不才的妻女相似,这些不朽之人并非像《万物大裂》里描述的血族,与强太阳光相接触也不会灰飞烟灭。

根据猎人们的记载,蒙恩圣血与血蝴蝶圣教息息相关,与全能之手的原作画像有关——

——癫狂蝶的幼虫是一种百试百灵的药物。

在炼金术诞生以前,在更古老更神秘的年代,早就有各种巫蛊法师试图用神秘的地下病毒,来求长生不老的造化。

《万物大裂》的原文中,根据猎王者多年的狩猎经验,为[蒙恩圣血]做的总结,指维塔烙印与葡萄糖或生理盐水一样,是一种万用药物溶媒。

任何暴烈的灾兽血液或病毒,能以维塔烙印为介质,进入人体之后,便能完成癫狂蝶夺取元质的仪式,人身也会跟着长出野兽的特征。

骷髅会的地龙授血礼,远不如经过上千年演变之后千年老方。

与[蒙恩圣血]一起根植在人体内部的,是永远都无法消除的维塔烙印。

癫狂蝶既是生物,也是病毒。

在病人[怀胎十月]期间,维塔烙印爆发之前。

白夫人为了生存下去,会与暴烈的兽血不断摧毁肉身,重组肉身。最终将人身改造成类真菌蛋白体的恐怖容器。

只要能维持[怀胎]的状态,病人就能一直依靠白夫人活下去,哪怕兽血将病人变得面目全非,病人依然能从元质中寻找到智人元祖DNA的正确序列,依靠人血人肉维持神智。

这也是癫狂蝶圣教授血之礼,还有食人传统的由来。

在病人体内时刻发生着剧烈变化,维塔烙印的发作周期将会变得非常短暂,原本正常的怀胎流程,可能会从四十二周,缩短到一周。

白夫人在怪物的体内被稠厚的菌丝包裹,从单纯的寄生关系,变成类似地衣的共生关系。

这些娇弱的蠕虫很难安分下来,如要给血族兽身提供更强劲的能量,就必须不断的吸收人肉人血,提供能量密度极高的人体元质。

在血族困顿饥渴,得不到人血人肉时,会陷入长久的睡眠状态,或是白夫人占了上风,从肚腹中破体而出,撕毁蒙恩圣血的共生协议。

如果血族饿疯了也找不到人血,要用其他野兽元质来充当代餐,不过几顿饭的功夫,他们的菌丝蛋白有机体会根据野兽的DNA重新排列组合,变成各种兽化病患者。

太阳能杀死病毒和真菌。

兽化病患者的生存概率非常低,只需要短短几天时间,就会失去意识,暴露在阳光下自取灭亡。

从《万物大裂》的年表来看,与血液有关的神怪传说历史文献,能一路追溯到古埃及乃至更早的亚特兰蒂斯上古纪元。

这本书已经是四十年前的产物,直到今天,江雪明从小七的口中得知,这些血族有了更好的配方,有了地龙与大鼠肾细胞的新药方,这些东西加入[蒙恩圣血]——能养育出一群神志清醒,能生活在微弱阳光下,懂得团体配合开枪作战,能喝咖啡啃面包当做代餐的怪异血族。

这些怪物的死门有很多种。

阿星与雪明都在琢磨,在考量。

猎王者说——

——镀银弹药是一种清洁子弹,那是银离子的杀菌消毒功能。

紫外线大灯恐怕派不上用场,要杀死这些东西,答案恰巧在小七的发簪里,在[无窗小筑]中。

这些怪物非常害怕圣水,倒不是因为真的有神灵庇佑着这些圣器的神威。

而是因为大理石雕或银器银钉,其中微弱的磁流击穿了水分子束,让这些杀毒圣水被血族的身体完全吸收,从内部破坏了怪兽的菌丝蛋白。

故而圣水对血族来说是一种剧毒,也有古早传说记载强大的吸血鬼不怕圣水,那是因为泡制圣水的遗物只不过是圣人的骸布,其中强大的人体元质,反而会让这种怪物变得更壮硕凶残。

在铝器和钴铁制品流行的时代,血族沾染圣水时会发疯,重金属中毒让它们的身体发出诡异的尸青色,变得更加癫狂。

巴拉松这类拥有毒性的万用杀虫剂能为武器附魔,所以它变成了魔术都市的招牌。

步流星挠着脑袋:“感情这些家伙,是一群蘑菇精?喜欢潮湿温暖的地方?见不得光?”

“不能这么说”江雪明解释道:“和灾兽一样,它们的形态会跟着地球的版本号不断变化,就像是我们人类,我们的生存方式也跟着时代不断变化,这种怪物脱胎于人。”

流星:“但是死门没有变。”

江雪明:“真菌病毒的死门,就是这些怪物的死门。”

血族演化到今天,小七看见的玛丽夫人,在伦敦边界南海城拥有大城堡的贵妇,通过改造蒙恩圣血的配方,让肉身能够抵御阴雨天气下微弱的阳光。

就在此时此刻——

——罗伯特·唐宁默不作声,捧着电子阅读器,来到江雪明与步流星身边。

这个男人看上去非常阴沉,脖子上的黑玉颈环散发出黑雾般朦胧的灰色光源。

江雪明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这个陌生的家伙。

步流星也不敢去打招呼,他能感觉到强烈的灵压,这种灵压似乎要将这位陌生人身边的光都吸走。

唐宁一边走,一边低头看书,根本没把雪明与流星放在心上,他在乘客日志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笔记。

流星心生好奇,偷偷瞥了一眼,只觉得又惊又喜——

——电子阅读器上的标题,正是两兄弟埋头苦思研究的血族。

本以为有个同道之人,能一起做学术,阿星立刻想看看这个金发小哥笔记本上到底写了什么。

不看不打紧,一看阿星整个人都凝滞僵立着,不再去冒犯打扰。

密密麻麻的小本子上,除了猎杀的技巧,准备的工具清单,以及南海城附近温彻斯特与奇切斯特两块绿地的地形图以外。

背景底页的描线,都用鲜红的颜料,写成一个个扭曲变形,几乎要撕烂纸张的[KILL!]

雪明立刻拉走阿星,要阿星别去多管闲事。

阿星附耳小声,掩面细说:“明哥.这个家伙怎么回事!”

雪明拧眉怒视,谨慎回答:“他的心中有一种强烈的毁灭欲,是血海深仇。”

阿星接着说:“他的灵压给我的感觉好苦涩.要是与他眼神对撞,我估计会哭出来我刚才看见,他和我们研究的是一个课题,要去和他打个招呼吗?”

雪明接着答:“不必了,刚受过伤的人,不会随随便便接受别人的好意。”

阿星:“为什么?”

雪明:“是我的亲身经历,养父母与我说起白露的婚约时,谈起白露的人肉生意,我想那个时候,我应该也是这副神情,充满了攻击性,谁来帮我助我,向我施以援手,恐怕我也会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阿星:“可是.”

雪明:“你只需要记住这张脸,记住他乘客日志上的名字就行,既然他身负大恨,和我们要去同一个地方,杀同一类怪物,那么迟早有机会再见面。”

阿星点点头:“嗯!明哥,我明白你的意思,现在不用与他说什么,我们只需要去做!”

雪明默默的记下这个陌生人的身高和体态,最终画出一副人像,写下名讳。

“罗伯特·唐宁。”

两人踏上了返程的旅途。

江雪明没有放过《万物大裂》这本书,奈何它的合订本实在太厚——雪明与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磨破嘴皮,托BOSS好说歹说,与青金狼母签下保密协议,才将这本书的电子版本弄到手机里。

比起[蒙恩圣血]的天然死门。

江雪明更关心的是,这些血族在现代社会的具体形态。

像上一回的骷髅会,用散兵游勇来形容都算给他们脸了,靠着卖龙血形成利益链条的传销集团,不过是广陵止息开来一架列车大炮,就可以剿灭的地痞流氓。

但是江雪明认为盘踞在天穹车站附近的血族,恐怕要比骷髅会强大得多——并非是肉体上的强大,而是从组织层面,精神层面的强大。

这些怪物在地表世界袭击侍者,抢夺辉石,胆敢对BOSS的一鳞半爪痛下杀手。

在天穹车站附近活动,在伦敦附近筑巢,它们至少有一套紧密的家族谱系来维持这种团结,为彼此的身份守秘,为血蝠教派献身。

它们至少控制着天穹车站周边辖区,在村镇县市郡府有稳定的血库,也有中间人为了换取利益,与这些怪物做生意。

这一会,没有像是文不才先生那样强大的VIP与他们同行,想把钢之心拿回来,恐怕难度不小。

雪明能感觉到刚玉指环中传来的诡异灵压,在世界的另一头,有个陌生人将这枚指环戴在手上。

从中能察觉到一种近乎于癫狂的喜悦,这种特殊的心灵体验让他隐隐不安。

如果拿不回小七的钢之心,那么辉石对戒以后再也不能使用了。

他无法接受这种怪异的灵感压力,或许迟早有一天,戒指的另一位新主人会顺着灵魂共鸣找上门来,用意想不到的方式给他一个惊喜。

想到此处,雪明立刻问流星。

“你有杰森的联系方式?”

流星:“有啊!”

雪明:“伱把他微信号推给我,他是个忸怩作态的人,我主动加他。”

流星:“好!”

列车朝着九界车站狂奔。

雪明十指生花,在小键盘上迅速输入英文,要杰森老哥帮个忙。

——杰森目前在天穹车站的地上世界接受训练,如果有机会,雪明希望这位灵感敏锐的蓝石人能调查清楚天穹车站当地的风土人情。最好把辖区站点的学派势力,无论黑道白道,都划分清楚。

杰森听到这些要求时,很久很久都没有回信。

雪明只能从微信UI栏位的提示中看见。

[对方正在输入]

紧接着像是打了很多字,又删了很多字。

最终杰森·梅根发了条语音。

语气傲慢,情绪激昂。

“哼!小事一桩!”

流星听见这句语音的时候乐呵起来。

“哎哟!这家伙还挺自豪的!”

江雪明:“阿星,这一回,我们要分头行动。”

步流星不解:“为什么?”

不过十来秒的功夫——

——杰森先生已经把地形图画好,扫描件送到江雪明的手机里。

雪明一眼看去,心中有谱。

“血蝠教派需要血,一定有代理人帮它们干这个脏活,我会顺着这条线一路查过去,如果能进入它们的社交圈,了解它们的生活习性,事情会变得简单好做。”

“哦!我明白了,明哥你是担心我嘴巴漏风。”

“所以我们分头行动——”江雪明指着两张地形图,分别是伦敦市区郊区的医院血库,地下世界辖区的卫星城镇与较为原始的开发区,“——天穹车站作为一个大型交通枢纽,并非是人人都拥有白夫人制品,车站的急救室也需要血。”

步流星急不可耐的问:“那我干什么呢?”

“我要你去大墓地。”江雪明指向靠近天穹车站郊野的一片鲜红区域:“杰森在地图上注明,这是各个地区的乘客,回到天穹车站评估猎物价值,丢弃无用尸首的地方——如果有乘客死去,也会葬在这里,统一由青金卫士来处理乘客们的尸体,但是大墓地的结构复杂,由此衍生出了许多小墓园,附近的乡镇居民有样学样建造的埋骨地乱葬岗。”

流星兴奋起来:“血族会差遣人类去盗尸!如果运气够好,我会遇见这些挖坟掘墓的喽啰?”

江雪明:“会有危险,但是你不怕危险。”

流星砸吧着嘴,一副摩拳擦掌的样子:“这些家伙厉害吗?我开始兴奋了!”

江雪明拍着流星的肩,要流星安静:“不会很厉害如果是高价值目标,也不至于干这种粗活累活。”

步流星:“但是我能抓住他们!逼问他们,问出他们雇主的行踪?”

江雪明:“我就是这么想的,穿上我给你的战甲,你对怪物的杀伤效率要比我高得多。”

步流星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很不经夸:“那当然!这是我拿手好戏!”

江雪明说起保险措施:“洁西卡长官的手提箱正在路上。”

步流星:“啊?”

江雪明:“她委托娜娜美打了个包,把脑袋邮到九界车站了,她跟着你。你们一起行动互相照应。”

步流星:“可是.洁西卡长官不是做过换头手术,只剩下个头了吗?能帮我干啥啊?她怎么过的安检呀?”

江雪明:“她的作战履历少说有二十多年,巷战经验比咱们都要丰富,对危机的嗅觉也比我们敏锐,她要你摇铃,你必须摇铃。三三零一会提前在天穹车站待命,有必要我会喊她与你一起行动,至于怎么过的安检——我也不知道。”

步流星:“我明白了!那你怎么办?明哥?你会带着嫂子一起行动吗?你也得有人照应呀!”

江雪明:“我会让小七和尾指在天穹车站住下。在我单独行动时,不会传唤她们。如果我的身份败露,遇见解决不了的强大敌人,我的逃命手段比作战能力要强太多。大不了回车站换个账号再去试试。”

步流星神情复杂:“嗯明哥,你要去当卧底了?”

“不算卧底。我不知道这些吸血怪物有没有侦测谎言的能力,我不会说任何一句假话。”江雪明详细解释着:“像上一次你在博克关遇见的大掌柜,还有寻血猎犬女士,她们可以通过信息素,通过舌头舔舐汗液和眼泪的方式,来辨别我们有没有说谎。恐怕血族也有这些能力——所以经不起推敲的谎话,我是不会说的。”

步流星更加紧张:“明哥你打算怎么做?”

江雪明觉得解释起来过于复杂,于是不打算和流星解释其中细节:“你管好自己的任务就行,咱们两线并进——你能顺着小墓地一路摸到血蝠的老巢,就立刻与BOSS联络,通知广陵止息的好哥哥们过年加个班。”

步流星:“嗯!”

江雪明:“我如果顺着血库,能一路摸到中间人与血蝠的交易场所,能见到血蝠教派的理事干部,顺着线索找到小七的辉石,查清楚它到底在哪个怪物手上,我会试着把它偷到手,或者更直接一点,把这家伙的手臂剁下来,然后带着战利品逃之夭夭,逃不掉就躲起来,等待你们的支援。”

步流星:“嗯!”

“计划只是计划,随时都会跟着实际情况产生变化。”江雪明最终解释道:“这是最理想的状况,我们少说多做,总会有办法的。”

步流星想了想,还是没有把顾虑说出口,没有说“打不过,也逃不掉了,该怎么办”的事情。

江雪明:“你在担心什么?让我猜一下?”

步流星:“你猜吧明哥”

江雪明:“我们没有全身而退的把握。”

步流星:“对。”

江雪明:“如果我们被这些怪物抓住,身上的元质如此诱人,肯定会被吸成人干。”

步流星:“对”

江雪明:“最好的结果也是被转化成吸血鬼,拥有了一套时髦的皮肤,冷白的肤色,烟熏妆和眼袋。猫咪看了痛苦面具,女人看了眼泪直流。”

步流星:“对”

江雪明:“我不会想这些多余的事。这些没有意义的假想,会让我举枪瞄准时,动作变得迟缓,挥出去的棒击也不再致命。”

步流星也从犹豫不决中解脱,变得从容不迫。

“嗯!明哥,刚才其实我在想,如果我和你,要是有其中一个受了[蒙恩之血]的毒害,变成怪物了.”

江雪明:“他妈的你这张嘴能不能说点吉利的?”

步流星:“哈哈哈哈哈哈!不说了不说了我不说了。”

江雪明:“你要知道,我换个皮肤也能在[JoeStar]打工,没准在BOSS看来是个好事呢?”

步流星伸出手,坚定执着。

“成事在人!”

江雪明与之击掌,紧紧相握。

“没错!成事在人!”

(本章完)

第119章 序 [Nightmare Machine·噩梦机器]

唐宁街位于英国首都伦敦的西敏。

过往两百年来,它是内阁官员、首相与财政大臣的官邸。

它的名字来自于乔治·唐宁这位有魄力的财阀无赖,在伦敦最重要的地段建造房屋迅速发财,紧接着背叛联邦,同流放在外的英皇室重新建立了一个大英联合王国。

可以说,没有唐宁街,就没有英女王。

但是这些历史渊源对圣詹姆士公园里养鸽子的温斯顿叔叔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早在一年前,全世界似乎都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困顿之中。

天气变得奇怪,政局开始动荡。

人们生病,又康复,康复又生病。

一年里都见不到几次太阳,游客越来越少,鸽子越来越多。

按照体面的说法,温斯顿是被动请辞,从圣詹姆士公园的长椅挪动身体,腆着老脸找了一份代驾的工作。

他平日里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看着斜角街对面的政要官员似流水一样出入,但凡能认出豪车的车牌,英卫报的人们问起这位公园里的无名养鸽人,那么就到了他洋洋洒洒挥斥方遒志得意满指点江山的时候。

往往在摄像机前,温斯顿叔叔能在短短的几十秒里,如数家珍一般,将自己于唐宁街外的见闻流利的用一口英式伦敦老贵族腔调说给记者听,要用最恶毒的臆测,最渗人的阴狠边角料,最桃色的花边新闻,用冠冕堂皇的口吻讲出来,是绘声绘色不落任何细节。

只是回想起这些事,就让温斯顿心中的枯竭泉眼,又涌出来点滴甘露。

如今他十分落魄,穿着老旧的夹克衫,劣质的高领毛衣给脖颈的皮肤带来阵阵瘙痒,他能感觉到领口那一片经受雨打风吹烈日暴晒的柔软皮肤,早就长出了一层厚实的角质鳞。

他消瘦的脸颊与阴沉的眉眼足以吓走路上的任何女人或孩子,哪怕是携着手杖出行,准备对付罪犯的男人,也不愿与这奇怪的中年阿叔多说一句话。

温斯顿如此想——

——这是最坏、最糟糕的时候。

连续半年的阴雨天气赶走了鸽子,连续数年的瘟疫赶走了游客。

让他这位生活在皇城根儿的正白旗老贵族,只能沦落街头,站在酒店的门廊旁,与无知无畏不懂得绅士礼仪的粗鄙门童谈谈时局政见。

这人心不古的年代,却没有几位贵客,能看出温斯顿落魄外表之下高贵的魂灵。

阴寒刺骨的诡异天气已经持续了整整三个多月,似乎太阳已经放弃了这片土地,日不落帝国的太阳永远落下了。

哪怕是温斯顿叔叔偶尔重回故里,去唐宁街再多看几眼,想要看清庄严肃穆的建筑,想看清达官显贵副驾驶上的时尚丽人。也不像往常那般尽如人意。

光是他这几个月看见的——

——内阁已经请辞了三十三位政要大臣。

似乎有什么非常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与温斯顿叔叔一样,这些风光无限的大人物兴高采烈的走进唐宁街,失魂落魄的走出唐宁街,仿佛生命中有一样非常重要的东西,仿佛有一部分灵魂,永远留在了这条古老的街道中。

冬日的严寒就像是一只长着骨蛆的怪手,死死扼住了春天的咽喉。

一个电话打消了温斯顿这位老键盘侠的所有顾虑,所有绮念。

生活依然要继续,再怎么尊贵的绅士,也得为吃饱穿暖而低头。

他没有妻子,也没有孩子,父母早就变成了两块墓碑。

如今想要养活自己,在租来的屋子里领生活救济,也能过得很好。

可是温斯顿不是一个闲的下来的人——

——毕竟他是见过大人物,大场面的老贵族。

哪怕是做代驾,也要与醉醺醺的客人把中古时代的皇家丑闻都说清楚,像是翻弄病人做完抽脂手术的皮褶子,把最肮脏最猎奇的那点破事拿出来念叨——这才是[Old Money]的风范。

电话的另一边,传出一个模糊不清,口齿不畅的年轻男声。

温斯顿照着年轻人们喜欢的口吻,比作蝙蝠侠的老管家阿尔弗雷德那般优雅精神的腔调,要作一次完美的代驾委托。

“少爷!您好!请将您的位置发到我的手机上,我马上就到!”

时值二月,天空飘起了寒雨雪花。

温斯顿那市侩又狡诈的表情看得门童直吐舌头,满心不屑。

与客人问清楚代驾的路程,交代完价钱。门童又为温斯顿那副狮子大开口的恶心嘴脸,作弄出反胃的表情。

温斯顿不屑一顾,却要用高昂的头颅说清楚高昂价格的精妙之处。

“年轻人!迟早有一天你会明白,我们精诚服务,并非是为了讨要一两个铜子儿——我们应该是客人们的心灵导师,除了单纯的苦力活,我们要与客人在这段旅途中分享见闻,成为伙伴,或是生死之交。”

年轻的门童只是应和,挂念着温斯顿叔叔平时送来的几根香烟,也不去讥笑反驳。

“是的!您说的对”

听见门童的应和,温斯顿更来劲了。

“那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与华生的友谊,或许就是在一趟车上开始,对吗?你为客人提伞停车递毛巾,订饭引路拉行李,却是金口难开的羞涩表情,这就太可惜了——我认识许多大人物!却从不认为自己杰出优秀,你觉得我为什么能拥有今天的成就呢?”

门童终于忍不住了:“温斯顿叔叔您有什么成就?”

温斯顿一时语塞,于是直接跳过了这个话题:“因为与人相识,并不是让他们认识我,而是让他们记住我!这点很重要!要是他们记住我了,不论用什么手段记住,都算认识了。”

说完这些,温斯顿才心满意足的走下梯台,撑起一把黑伞,装模作样的与门童挥手道别。厚实的脸皮丝毫不为刚才自吹自擂露出马脚破绽而心虚难堪——只是想着,今天又与年轻人上了一课,这是极好的事。

这种感觉就像是口中念出来咒语,释放法术。

心中油然而生的自豪感能将近日连绵不断的噩梦都冲散。

是的——温斯顿叔叔最近的睡眠质量越来越糟糕。

阴雨天气让他四十六岁的老胳膊老腿快要生锈,明明是血气旺盛的壮年,却时时刻刻能感受到死神的传召。

老旧的出租屋里开始生霉发臭,木地板跟着煤炉地暖与室外温差总会在半夜传出嘎嘣脆响,若是被此类怪声惊醒,就难以入眠。若是昏昏沉沉的睡去,恐怕这些古怪的音符,就会变成梦中的枪声。

他想着——还好有这样神奇的魔咒,否则他会发疯发狂。

不过五百来米的距离,街头巷尾马路大道尽是冰冷的雪水,偶尔能看见孩子们去抓握栏杆上锋利的冰柱。温斯顿立刻大声喝令:“小心了!别伤到自己!”

等到孩子们都被这恐怖的叔叔吓得呆滞。

温斯顿与孩子们迟迟赶来的父母,扮作微笑。

“伱们也不想自己的宝宝出什么事,对吗?”

这下倒好,连父母们都吓得呆滞,抱着孩子匆匆离开。

“连一句谢谢都不会说,真是没教养.”温斯顿叔叔叹了口气:“人心不古啊,伦敦也不再是伦敦了。”

他像是走马观花,磨磨唧唧的终于走到代驾客人的车辆前。

客人倚在护栏旁,正在狂吐不止,像是喝了九十六度的生命之水,要把肚腹里的胆汁都吐进泰晤士河。

温斯顿立刻扬眉吐气,一言不发,作着礼节与仪式,像个安静的老管家,为客人撑伞,顺带去观察客人的神态与人种。

是个二十一二岁的年轻男子,有非常漂亮的金发,口中冒出来的酒气里能嗅见牛舌与龙虾的味道。听见客人骂骂咧咧的口吻腔调,应该是个南威尔士本地人。

温斯顿叔叔知晓了这些事,立刻去看车辆的品牌与价值。紧接着就心跳加速,又开始后悔。

心跳加速的原因是——这台车非常昂贵,是劳斯莱斯古斯特长轴距版。

后悔的原因是——代驾的酬劳或许是要少了,要是下回能遇见这么个主顾,他得三思而后行,见到车和人之后,再谈钱的事。

“钥匙.钥匙给你”客人终于吐完了腹中秽物,身形摇晃,拉开后座车门,将钥匙塞给温斯顿。

温斯顿举伞扶着客人上车,轻声应了一句。

“好的,我们马上就会回到您温暖安乐的家里。”

客人没有答话,一头歪在车窗旁,紧接着就开始打呼噜。

这让温斯顿有些难受,毕竟他有一肚子话想说,有一大堆牛要吹。

要是能认识这位年轻有为,或是父亲年轻有为的青年才俊,温斯顿的漂泊生涯就此结束,过上安安稳稳的小日子,那多是一件美事。

回到工作里来——

——他抚摸着豪车的方向盘,感受着车辆香氛与空调暖风的味道。

还有汽车引擎点燃时,车体的微微震颤与低鸣。

温斯顿的灵魂几乎都要出窍——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

轻轻踩下油门,尖锐刺耳的声音传出,让他立刻慌了神。

客人被惊醒,厉声骂道:“蠢货!你没放手刹吗?!”

温斯顿:“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这荒诞的闹剧只持续了短短十来秒,温斯顿的心脏在狂跳,客人也只是醉酒时迷迷糊糊的愠怒发问,紧接着陷入深层睡眠中,依然能听见这年轻小伙的梦呓。

是痛苦的哀嚎,是眼泪都要流下来的苦苦乞求。

温斯顿若有所思,仔细看着那年轻小伙的脸庞。

他不知道这位陌生客人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这座城市中,似乎有一台制造噩梦的机器,时时刻刻在侵害着人们的梦乡。

为了安全着想,温斯顿决定下车检查车辆状态。

他在风雪中矮身低头,从茶绿色的车漆上,摸到了一点点暗红脏渍,很像血液。

污渍不过一个手掌大小,闻上去有一种类似潮湿发霉的臭味。

温斯顿没有多想,或许是路上的泥泞,亦或是通过桥洞时染上的发霉油污。

他立刻坐回车里,准备上路。

车辆跟着导航指示,开向城市西侧的郊野,目的地是一座临近黑暗公园的别墅,就在HB406道路旁。

经过肯宁顿的闹市区,有不少陪酒女朝着温斯顿叔叔抛媚眼。这叫他的内心快活,嘴上却骂道。

“一群不守妇道的骚货!只认得这辆车!却不认得我这个人!”

话音未落,就有个头发鲜红衣着暴露的妹妹骑上自行车,在温斯顿车前蛇形。

左右摇摆的热裤和黑丝大腿叫温斯顿看花了眼,他只得委屈巴巴的跟在自行车后方,他只觉得烦躁,却移不开眼神。

那是他这个老色鬼见过的最美好的腿和臀。

若是按下喇叭驱赶,这样美好的肉身恐怕就会立刻离去了。

可是时间久了,温斯顿也会觉得一种尖锐可怖的刺痛感,像是钢针一样挑弄着他脆弱的神经。

仿佛那个辣妹的皮囊下,勾连着无数钢丝铁线,像是一具失去灵魂的木偶,只是机械的踩动踏板,故意在古斯特豪车面前放浪形骸。

等温斯顿想明白这些事,内心警铃大作,反复对自己说——

——你是个老绅士,你与雇主有一个约定,绝不能在半路上出什么岔子,要像骑士一样,将他平安无事的送回家。

尽管温斯顿叔叔已经非常非常小心。

他内心确信,那丰腴姣好的肉身并非是他能得到的东西,那是一朵带刺的玫瑰,与流浪的吉普赛女人一样,只会骗走算命顾客身上的钱。

或许只要温斯顿开得快一点,按下喇叭。红发辣妹就应声而倒,紧接着雇主就得面对一笔巨额的赔偿款。

他已经非常非常小心,非常非常谨慎。

从路肩绕行,压上人行道,加速越过这古怪的红发女郎。

温斯顿叔叔终于松了一口气,心中想着,与这些富贵客人做代驾的服务,都像是在闯关冒险。

他照着目的地开去,心中却忘不掉那一抹鲜红的头发,那个摇曳多姿的身影。

温斯顿非常好奇——

——那个姑娘的正脸是什么模样?

他抬起头,看向后视镜。

紧接着他便看见一辆自行车,在马路上歪歪扭扭的行驶着。

两侧的行人低头神色匆匆,并未注意到这怪异的现象。

温斯顿的大脑在那一刻僵住,已经无法思考。

他上一秒只是想着,这热情似火的姑娘能在天寒地冻的肯宁顿酒吧街,露出半个屁股蛋子骑车出行,是惹人怜爱的娇花荡妇。

下一秒便从后视镜里,看见孤零零的自行车钢骨与把手,看见它不断转动的踏板与钢轮,在马路上歪歪斜斜扭曲的蠕行。

可是自行车三角座椅上的人呢?

那个女人呢?

她不见了?

去哪里了?

温斯顿慢慢踩下刹车,只怕眼睛再也无法从后视镜中离开,为了安全着想,要把车停下看个明白。

可是任他如何擦亮眼睛,要把眼珠子瞪出眼眶,后视镜中的自行车也只是歪歪扭扭的蛇形着,却不倒下,似乎真的有人骑在上面.

“砰——”的一声。

温斯特叔叔终于醒觉,有种巨大的恐怖感涌上心头。

他缓缓回头,猛然看见后车窗的一点点血渍。

方才在自行车上搔首弄姿,浓妆艳抹衣着暴露的辣妹,此刻她趴在车尾的玻璃上,眼神阴沉,微微嘟着嘴,蛮不讲理的埋怨着。

“喂阿叔,你为什么要突然停车啊?”

温斯顿非常用力的喘着气,他感觉脖颈已经开始酸痛,要保持扭头的状态非常难受。

辣妹举起骨折的变形手腕,紧紧贴在后窗开裂的玻璃上:“你听得到,对吗?我可是把骨头都撞裂了,你要赔钱啊!赔钱啊赔钱!”

温斯顿没有回答,他只是往前看——

——后视镜中找不出任何东西,只有隐隐开裂的车尾窗玻璃。

这诡异的一幕让温斯顿无法思考,他几乎照着本能踩下油门,要夺路而逃。

“喂!喂!!!狗娘养的!”

一片混乱中,温斯顿只能听见叫骂,还有痛苦的惨呼。

“这下你要赔更多的钱了!更多!”

“我抓着你的排气管呢!好疼啊真的好疼”

劳斯莱斯开进郊区的公路,那种声音就像是冤魂不散的恶鬼,一直追逐着温斯顿。

他偶尔从侧方后视镜里看去,路上除了轮胎印,还多了一条鲜红的血路。

“五十万镑?还是一百五十万镑?你说我的腿.还有半个身体?它们在泊油马路变得血肉模糊了,你说它们到底值多少钱呢?”

“为什么你不说话?”

“温斯顿·斯宾塞?”

“我看见你的驾照了.”

“好疼啊真的好疼啊.”

那幽怨的呼唤从车尾传来,仿佛有什么东西,已经爬上了这台车。

温斯顿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件事——那就是逃。

顺着后排的车窗玻璃,有一根鲜红柔韧的结缔纤维组织,带着一颗圆滚滚的眼珠,来到了车前侧窗玻璃。

它在窗外观察着温斯顿——

——它看得见。

只是温斯顿不敢去看它。此时此刻,这个中年人眼中只剩下宽阔的马路,简单的线标,还有潮湿寒冷的路面。

“狗杂碎!你为什么不说话!我要你赔钱!赔钱呀!”

“你以为闭上嘴,假装看不见,就能躲过我了?”

哀愁又凶狠的威胁从尾箱传来。

温斯顿没有答话,他找到应急车道的绿化带,猛然将侧窗靠向枝繁叶茂的树丛。

紧接着就听见凄厉的惨嚎。

“王八蛋!王八蛋!王八蛋!!操!操!操!我的眼睛我的眼睛”

温斯顿的眼中满是血丝,听见这不明所以的怪物在哀嚎,他突然开始放声大笑,带着急促的气喘,笑声歇斯底里,透着残忍癫狂的意味。

目的地不远了。

后排的客人依然在梦中挣扎。

金发小伙子睡得非常安稳,一动也不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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