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搏命之王,此人剑术不在我之下

“轰!”

山洞石壁被轰出通道。

厉胜男临走之前,把山腹之事告诉阎铁珊,阎大老板非常够意思,雇佣一批土夫子,硬生生挖穿了山腹。

这些摸金校尉、卸岭力士,做别的事情不擅长,做这种事,没有比他们更擅长的,这是他们吃饭的本事。

观山寻脉、火药开路、生克制化、长锄大铲,管他什么机关陷阱,什么铜浇铁铸,不过是土鸡瓦狗罢了。

“李大侠、陆大侠、花大侠,你们怎么样了?上官木在什么地方?”

阎铁珊慌慌张张带人走来。

由不得他不慌张。

霍休设计杀光金鹏旧臣,阎铁珊在必杀名单上,众所周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太监的人缘非常非常差。

阎铁珊就曾说过,自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内务总管,在金鹏旧臣中,他可以说是人缘最差、名声最臭的。

按照上官木的脾气,如果有对阎铁珊落井下石的机会,肯定会把阎铁珊大卸八块,尸体扔到山沟沟喂狼。

阎铁珊不怕死,只不过,他从五岁开始便是残缺的,想留个全尸,想死后有人给他披麻戴孝、烧香祭奠。

一个太监,活到七十多岁,他大概率不怕死,只担心做孤魂野鬼。

李兆廷道:“阎大老板,劳烦你过来看看,他到底是户部尚书上官木,还是国舅上官瑾,我有些迷糊……”

阎铁珊身形如电,一步掠至。

李兆廷有些感叹。

或许是某几位作家影响太大,武侠世界的太监,大多有两种特点。

一是葵花宝典,速度比较快。

二是天罡童子,防御比较高。

阎铁珊属于前一种。

当年就是他背着小王子,在千军万马中冲杀出来,一路逃到中原。

阎铁珊低头查看霍休的脚趾。

天生六趾。

这个特征做不得假。

紧跟着撸起霍休的衣袖。

金鹏贵族手臂有禽鸟纹身。

皇族有专用纹身,百鸟之王。

臣子有特定纹身,鸟中贵族。

两种纹身看起来很相似,实际上截然不同,皇族纹身栩栩如生,就像被凤凰大鹏盯着,臣子纹身相对呆板,带有工具属性,样式以鹰隼雕为主。

尸体身上有两种纹身。

超过甲子的皇族纹身。

不超过两年的臣子纹身。

“他是……他是上官瑾,无论他如何易容,除非把手脚砍掉,否则纹身和足趾不会改变,我不可能看错。”

阎铁珊快速反应过来:“青衣楼主原本是上官木,上官瑾杀了上官木,取代了他的位置,成为青衣楼主。”

“上官瑾会武功吗?”

陆小凤随口问了一句。

“国破家亡之际的顾命大臣,能力可以不够,但武功必须高强,否则如何护卫小王子杀出重围?上官瑾的武功非常特殊,这是金鹏国的传统……”

金鹏国有独特武道体系。

臣子是数值怪。

皇亲国戚是机制怪。

皇族掌握的武功,对付江湖侠客远远不够,对付臣子有绝对压制。

换而言之,上官瑾的武功,能够克制上官木、阎铁珊、独孤一鹤。

以李清冥为例。

李清冥三剑击杀上官瑾。

上官木两招秒败李清冥。

上官瑾一招生擒上官木。

阎铁珊感叹:“事到如今,金鹏国彻底覆灭,没什么值得隐瞒的,金鹏皇族修行的绝学名叫《枯木禅》。

这是一门非常特殊的禅功。

心如死,目不用,不准开眼看;

腹中空,不饮食,不准想时长;

禅功分为正反两种效果。

正着施展可以给人灌顶传功。

反着施展可以吸收敌人功力。

金鹏臣子修行的武功,全都留有致命漏洞,会被枯木禅功克制,如果我没有猜错,三位大侠与上官瑾交手,上官瑾表现出的核心绝技是童子功。

上官瑾偷袭上官木,用枯木禅功吸干上官木毕生苦修的童子真气。

可怜上官木甲子苦修,明明是身体正常的男人,过得比太监更清苦,苦心积蓄的真元,为他人作嫁衣裳。

时也!命也!何苦来哉!”

阎铁珊非常非常厌恶童子功。

因为阎铁珊是太监,毕生心愿是留有后裔,可惜,他没有这种能力,因此他怨恨明明有能力传宗接代,却为了一门内功心法,主动做太监的人。

当然,这是阎铁珊的理念。

太监残缺不全,内心多有扭曲。

不能指望太监的思想理念,完完全全维持理智,尤其是七旬老太监,对于后代的渴望,快要写在脸上了。

如果有人跪在地上拜干爹,表示我愿意改成你的姓氏,给你披麻戴孝,给你打幡捧骨灰盒,给你烧纸上香,等我有了孩子,也都姓你的姓氏,阎铁珊很可能当场把万贯家财都送出去!

为什么没人这么做?

难道没有人想到这些?

难道没有人算计阎铁珊的家产?

当然不是!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江湖最不缺要钱不要命的人。

只不过,阎铁珊有位年轻英俊、武功高强、办事妥帖的大管家霍天青,掌握阎家五成生意,所有人都觉得,阎铁珊百年之后,财产留给霍天青!

李兆廷道:“阎老板,这桩案子还有几个疑点,我要去趟金鹏庄园,等我把案件解决,再与你痛饮美酒!”

阎铁珊闻言哈哈大笑:“长安谪仙楼有窖藏一百三十多年的汾酒,咱家这就去买三十坛,招待三位大侠!”

或许是看到老伙计的惨状,让阎铁珊想到过去,说话的时候,不可避免带上口癖,略有尴尬的讪笑两声。

“大侠……勿怪……我……”

说到此处,明显苍老了许多,看向三人的目光,竟然有几分祈求。

太监的名声非常差!

江湖好汉大多慷慨豪气,却又在豪气中藏着一条特殊鄙视链,没几个人愿意与太监喝酒,尤其是热血方刚、一剑成名的少年郎,大多孤高自傲。

李兆廷道:“咱们说好了,我带个朋友过来喝,阎老板不要小气!”

陆小凤道:“在喝酒方面,陆小凤从不弱于人,老子要多喝几坛。”

花满楼道:“我三哥、四哥、六哥都是好酒量,我也能多喝几杯。”

阎铁珊满脸感激:“老夫去把谪仙楼的酒窖搬空,咱们喝个痛快!”

谪仙楼中的“谪仙”二字,很明显来自于李白,据说李白在此饮酒,酩酊大醉后提笔挥毫,在墙壁题诗。

时光荏苒,数百年时间过去,题诗早已散佚,酒水却保留下来,在谪仙楼酒窖深处,有五缸从唐朝窖藏到现在的超级酒王,每年只出售一小坛。

这当然难不住阎铁珊,世上很少有什么事情是钞能力无法解决的。

如果有,那就多发动几次。

买一缸酒王很难。

但如果拉着两车金银珠宝,把谪仙楼买下来,一切就能轻松很多。

购买酒王是纯粹的消费支出。

购买酒楼是正常收购,可以源源不断的赚钱,成本反而小了很多。

……

快马加鞭,一路返回金鹏庄园。

整座庄园都是空荡荡的。

里里外外认真翻找,李兆廷只找到四具尸体,数目很显然对不上。

“柳余恨、独孤方、萧秋雨、上官飞燕,他们四人是被一剑秒杀。

凶手的剑术登峰造极,他当着四人的面拔剑,让四人做好准备,然后再出剑杀人,姿态潇洒,招数悠闲。

我只能想到‘悠闲’这两个字。

懒懒散散的,舒缓闲适的,嘴角带着淡淡的嘲讽、不屑、逗趣,就当是给自己解闷,随手挥洒致命杀招。

好可怕的剑客!

此人剑术不在我之下!”

李兆廷查看四人咽喉上的伤口,脑中分析站位、局势、出手方向,分析凶手的剑路,得出一个可怕结论。

陆小凤道:“李兆廷,你的剑法与西门吹雪、叶孤城并驾齐驱,我不知道你距离浪翻云有多远,但我相信你早晚登临绝顶,凶手是什么人?剑术与你并驾齐驱,这种人似乎不是很多!”

李兆廷摆了摆手:“不是剑术,而是剑术、内功、经验三者兼备,我们俩生死决斗,胜负之数各占一半。”

“我不觉得在搏命的情况下,有人能胜过你,你的剑术不是天下第一,你的搏命之术,我没看过更强的!”

陆小凤的语气非常认真。

尤其是看过李兆廷和霍休决战。

在这一战中,李兆廷用术、用谋、用剑、用勇、用力,把自身优势完美发挥出来,一剑斩杀超级铁王八。

这不是单纯的武技能做到的。

如果李兆廷是纯粹武夫,恐怕早就被霍休用乌龟壳战术活活耗死。

霍休以一敌三,内心充满戒备,李兆廷先表示单挑,霍休降低了戒备,李兆廷紧接着表示要用五步一杀搏命,原本对如来神芒颇为忌惮的霍休,内心彻底放轻松,从重视变为小觑,只想着增强护体罡气,却忘了留有余力。

月满则亏,水满则溢。

飞龙在天,盛极而衰。

倘若没有余力,没有回旋余地,待到气势升到最高点,必然盛极而衰,一落千丈,一泻千里,一触即溃。

霍休精通多种少林护体神功,把金刚不坏体神功练到大成,身怀三枚顶尖疗伤灵药,还有一件护体宝衣,最克制五步一杀这种孤注一掷的杀招。

但是,在李兆廷的引导下,霍休放下戒备心,内心从谨慎变为傲慢,待到气势最盛之时,抓紧时机出招,一剑破去护体罡气,刺穿霍休的脏腑。

若无智慧,哪有这般精准布局?

若无勇气,谁敢孤注一掷出招?

若无技艺,怎能这般精准无误?

在以命搏命的短短时间内,李兆廷把智慧、勇气、技艺发挥到绝巅,这般搏命之法,让陆小凤大开眼界。

在陆小凤看来,李兆廷的剑术与西门吹雪、叶孤城处在伯仲之间,但如果殊死搏杀,一定是李兆廷取胜。

这家伙太擅长搏命了。

把凶悍热血的搏命演绎出美学。

生死一线的刺激。

热血勃发的艺术。

这家伙哪是天生“剑种”?

这家伙明明是天生“魔种”!

陆小凤暗暗有些庆幸,李兆廷是中原武林的侠客,不是魔门圣子,否则中原武林必然会被这货犁地血洗。

诶?

似乎已经犁地血洗好几次了!

陆小凤心思电转,问道:“我怎么觉得少了一具尸体?上官雪儿呢?以凶手的性格,不会放过任何活口。”

花满楼沉声道:“你错了,不是少了一具尸体,而是少了两具尸体,花园里的上官丹凤的尸体,不见了!”

李兆廷闭幕沉思,半晌,说出一个让人目瞪口呆的结论:“上官丹凤,其实没有死,咱们看到的是假死。”

“不可能,她明明死了,就连花满楼都感知不到她的心跳和脉搏!”

陆小凤就算不相信自己,也会相信花满楼的灵觉,绝不可能看错。

李兆廷道:“飞凤针,上面淬了一种类似水晶断肠散的毒药,能让人的身体好似僵尸,头脑却维持清明。

这是一种非常歹毒的毒药。

让人在保持清醒的情况下,听到家人为他痛哭,把他放在棺材里面,把他入土为安,被蛇虫鼠蚁撕咬……

这一切都能清醒的感知到,但什么都做不了,直到被憋死、饿死,被蛇虫鼠蚁咬死,半个月后,毒性消散,尸体快速朽烂,只剩一具腐烂白骨。

任谁也查找不到痕迹。

如果用飞凤针混合水晶断肠散,再用银针封穴,让身体进入龟息状态,由于体表坚硬如僵尸,就算请药王谷的神医号脉,也感知不到任何脉搏。

再者说了,发现上官丹凤时,咱们急着验证她的身份,分析她的来历,哪有心思关注埋在土里三天的人,到底是一具尸体,还是被人下了剧毒?

上官丹凤是青龙会的人。

我大概能猜到事情经过。

你们想听听我的猜测吗?”

李兆廷脑中有了事情梗概。

有些地方有问题,需要陆小凤和花满楼做补充,把这件事搞清楚。

谁杀了谁?

谁伪装成谁?

谁是真正的幕后黑手?

幕后黑手是哪方势力的人?

金鹏国藏着多少秘密?

“事情要追溯到五十年前,金鹏国被外敌覆灭,四个顾命大臣保护小王子来到中原,小王子吃不了复国的苦,和国舅上官瑾隐居在金鹏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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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175章 厉胜男:李兆廷,你知道的太多了

“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随着金鹏庄园越来越穷,小王子不知收敛地大手大脚花钱,上官瑾的耐心终于耗尽,对小王子日益怨恨。

当初顾命大臣分别的时候,小王子为了不被复国之事苦恼,发誓不见三位顾命大臣,也不要他们的财宝。

但是,财宝不是无限的。

钱花光了,小王子不肯低头,只能让上官瑾找金鹏旧臣要钱,他的目标是上官木,也就是超级富豪霍休。

霍休爱财如命,对此非常不愿,两人交流的时候,发生很多争吵。

一年前,上官瑾忍不住了,偷袭制住上官木,用枯木禅功盗取功力,成功取代上官木,成为青衣楼楼主。

这种事情,自是不可能收手。

为了彻底安心,上官瑾制定了除掉金鹏旧臣的计划,他的孙女上官飞燕是最重要的一环,一人分饰两角。

上官瑾伪装成霍休,没问题,伪装成青衣楼主,同样没什么问题。

可惜,上官瑾小觑了青龙会。

霍休是青龙会十二青龙之一。

上官瑾杀了霍休之后,对青龙会的命令阳奉阴违,被青龙会察觉。

青龙会决定除掉上官瑾。

青龙会的做事风格是借力打力,不会派出太多高手,只有三四个人,这些人暗中引导,让目标自相残杀。

如果我没猜错,青龙会派出执行任务的人就是上官丹凤,在大金鹏王疾病暴毙后,她是家里最尴尬的人。

除了公主名号,她什么都没有。

上官丹凤不是傻瓜,肯定能察觉到上官瑾对她的态度越来越冷淡,察觉到上官飞燕对她日益加深的怨恨。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上官丹凤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假装被上官飞燕刺杀,等待上官瑾执行借刀杀人计划,等着看他自取灭亡。

这就是事情经过。

如果我没猜错,如果咱们没能发现上官丹凤的尸体,肯定有人引导咱们发现尸体,那个人就是‘花匠’。

假死仍旧需要呼吸。

一直埋在地下很容易被憋死,也很容易被蛇虫鼠蚁啃啮,如果蜈蚣蜘蛛爬到耳朵里面,假死会变成真死。

上官丹凤需要有人照看。

这个人必须是她的绝对亲信!

我猜测是……上官雪儿!”

李兆廷脑中不断进行推理分析,一条条线索在脑海中激烈碰撞,很多混乱如麻的事,被李兆廷串了起来。

“幕后黑手是青龙会?”

陆小凤捋了捋胡须,连续高强度东奔西走,修剪的好似眉毛的胡须变得有些杂乱,陆小凤心思更加杂乱。

“十有八九是青龙会。”

李兆廷略作补充:“或许有别的势力参加,但案件主体是青龙会。”

“上官雪儿为何帮助上官丹凤?她和上官飞燕是亲生姐妹,就算姐妹之间有些私怨,也比上官丹凤亲近。”

“上官飞燕为何要杀上官丹凤,上官雪儿就为何要对付上官飞燕!在这座庄园里,上官雪儿是小透明,没几个人关注她,也没人把她当做大小姐,上官瑾在家抱怨,难道只影响上官飞燕?上官雪儿在不知不觉间受到影响。”

“上官丹凤怎么确认案件走向?她一直埋在土里,怎么执行计划?”

“首先是刺激上官瑾,上官瑾憋屈了几十年,早就憋坏了,这种人,一旦能身居高位,必然会变本加厉。”

“是不是还有‘其次’?”

“如果我没猜错,如果咱们被上官瑾迷惑,中了借刀杀人之计,会有人半途跳出来给咱们提供线索,比如挖到花园的尸体,比如提及天生六趾。”

李兆廷和陆小凤一问一答,快速整理事情经过,花满楼问道:“你们忽略了一个问题,谁在刺激上官瑾。”

“什么意思?”

“上官瑾堕入黑暗是渐变的,内心的憋屈和愤怒是逐步积累的,一定有人引导他的愤怒,引导他爆发,这件事要持续很多年,就像铁鞋大盗……”

没有人比花满楼更理解黑暗。

李兆廷和陆小凤分析案情,只提及上官瑾黑化,没有提及催化剂。

谁在背后推动?

谁让上官瑾彻底爆发?

是青龙会吗?

不太可能。

霍休是十二青龙之一,不可能自己对付自己,巴不得远离上官瑾。

但是,并非绝对不可能。

李兆廷隐隐有种想法。

或许在霍休和上官瑾接触时,被青龙会别的分堂察觉,顺藤摸瓜,查到金鹏旧臣之事,以此制定计划,首先引导上官瑾爆发,借机坑死上官木,让上官瑾成为霍休,然后告知青龙会,让青龙会除掉上官瑾,杀死“霍休”。

如此一来,“霍休”必死无疑,青衣楼随之解散,无论是霍休的商铺,还是青衣一百零八楼,都是摆在台面上的甜美蛋糕,所有黑道势力,都会趁机攫取利益,幕后布局之人,完美隐藏在这些黑道枭雄中,肆意侵吞好处。

知情人都被青龙会灭口。

攫取好处,整个江湖都有份。

无论怎么查,都能完美隐藏!

另外,霍休身死,十二青龙需要有人补充,谁会成为新的四月堂主?这个位置油水极大,会有很多争夺。

“去他妈的!老子不分析了!爱他妈的谁谁谁,老子只想喝一杯!”

陆小凤一脚踢翻桌子!

侯门一入深似海!

亡国王子、亡国公主、破落的金鹏庄园,藏着这么多蝇营狗苟,陆小凤觉得很恶心,他一刻也不想停留。

青龙会也好,黑道巨擘也罢,都他妈是一群追名逐利的苍蝇,围绕着大粪坑嗡嗡嗡乱飞,掀起无数臭气。

越是世家大族,越免不了龃龉。

家庭美满幸福是很奢侈的事情。

如花家这种,家里七个儿子,相互团结友爱的,堪称江湖独一份。

“临走前做点好事吧!”

李兆廷掏出一个小瓶子,倒出几滴璀璨如水晶的液体,滴在尸体上,这是水晶断肠散,来自峨眉山地宫。

欧阳亭、方灵姬死于此毒。

死后尸身不腐,能维持几十年。

“李兆廷,这么珍贵的毒药,你从哪找到的?难道你是幕后黑手?”

“路上捡的,你信吗?”

“我信你个大头鬼!”

陆小凤没好气的看着李兆廷。

李兆廷给尸体做好防腐,去镇上棺材铺买了四口棺材,给尸体安葬,随后点燃大火,把金鹏庄园付之一炬,数十年恩恩怨怨,全都随风而去吧!

看着眼前的熊熊烈火,李兆廷忽然觉得自己似乎忘了一件事。

算了!

反正不是重要的事。

忘就忘了吧!

……

夜!

李兆廷和厉胜男坐在树上喝酒。

这是厉胜男的爱好,每次现身,要么坐在树梢上,要么在河边洗脚,要么坐在河边的树梢上洗脚。

手中永远拿着酒葫芦,里面是魔教教主酿造的味道不怎么样的酒。

酒水永远都喝不完。

每次喝完,都会有人及时送来。

这是圣女的某种修行。

比披香殿的鸡和狗还要累。

“案件复盘的怎么样?”

“让我、陆小凤、花满楼同时觉得恶心想吐,脏事烂事太多,一家穷的要饭的破落户,竟有这么多烂事。”

“我遇到了十二青龙。”

“我也遇到了,还杀了一个,这是他的面具,厉姑娘,你要努力啊,否则想完成任务,这辈子没机会喽!”

“你杀死了霍休?”

“一剑毙命。”

“霍休擅长什么武技?”

“童子功,金刚不坏体神功!”

“你能一剑刺穿金刚护体?”

“你可以去询问花满楼,陆小凤有可能说谎,花满楼从不会说谎。”

“看来你确实比我强,我遇到的是十二月堂主,他是个杀手,练的是补天阁武技,剑法很快,跑路更快!”

“你击败他用了几招?”

“一招!”

厉胜男得意的翘起鼻子。

杀手用的是快剑。

快剑交手,向来只有一招。

一招决胜负。

谁更快、更狠、更准,谁能赢!

厉胜男的剑不如对方快,但比对方精准、狠辣,一剑击伤对方,怎奈对方轻功卓绝,凭借幻魔身法跑路。

“李兆廷,如果你面对一个精通幻魔身法的杀手,你会怎么对付他?你们打的是遭遇战,周围都是荒山。”

“放慢速度。”

“放慢速度?好战术!厉害!”

厉胜男拍手称快。

出剑不是越快越好,有些时候,主动放慢速度,留有余地,或许能发挥出更大的效果,尤其是对付杀手。

杀手讲究一击不中远遁千里,真正的杀手只会出一招,要么杀死目标,要么快速跑路,但是,对方显然不是普通江湖杀手,对方是十二青龙啊!

这种人不可能只出一招。

只要看到取胜机会,肯定会想办法反杀,只要对方没跑路,厉胜男就有机会杀掉他,厉胜男没抓住对方,就是因为交战时全力出手,对方看不到半分取胜机会,毫不犹豫的逃之夭夭。

厉胜男有些佩服李兆廷。

这家伙总是有出人预料的办法。

“李兆廷,我怎么觉得,你师父是大智大通,你认不认识龟孙子?”

“龟孙子?我听说过,据说他年轻时在少林学艺,练过铁头功,在蹴鞠方面颇有造诣,我还听说一件事,龟孙子和白云城主叶孤城有亲属关系。”

李兆廷毫无顾忌的乱编瞎话。

厉胜男气的想把李兆廷踹下去。

编瞎话也要讲逻辑啊!

你说龟孙子练过铁头功,这家伙脑袋非常大,有几分可信度,说他和叶孤城是亲戚,难道老天爷瞎了眼?

叶孤城眉目如画,英俊潇洒,是女娲造人的炫技之作,龟孙子在秦楼楚馆门口一站,就特么是个龟孙子!

“怎么?不信?再过几十年,或许西门吹雪会秃头,陆小凤身体发福,叶孤城脸贴膏药,都是有可能的!”

“你会怎么样?”

“我当然还是这么帅!”

“滚!”

厉胜男再也受不了李兆廷的自恋。

“滚之前能不能问个问题?”

“问吧!”

“上官雪儿是不是魔教弟子?”

“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如果没有内应,你怎么对金鹏国的事知道的这么清楚?对付青衣楼不是偶然为之,而是魔教多年布局。”

“你想让我杀你灭口?”

“嘶~谈谈条件呗?”

“什么条件?”

“上官雪儿年纪还小,有机会纠正她的内心,找个好老师教导她。”

“没想到你竟然会发善心。”

“难道你以为我冷血无情?”

“她是昭姬的人,昭姬擅长琵琶,多学学乐器,或许能陶冶情操。”

“我记得蔡昭姬擅长胡笳。”

“你想听胡笳十八拍?”

“胜男,你知道吗?胡笳十八拍实际上是武功绝学,威力无边,堪比丐帮降龙十八掌,能把人拍成肉饼。”

“你从哪看到的野史?”

“蔡文姬告诉我的!”

某个以三国时代为背景的蒸蒸日上的卡牌游戏,蔡文姬有多个分身,其中某个擅长演乐,名为“乐蔡”。

什么是“胡笳十八拍”?就是一次把十八张“杀”拍在敌人脸上。

“你还知道什么野史?”

“江东猛虎孙坚的嫡系传人,既不是孙策,也不是孙权,而是徐盛,唯有徐盛能把古锭刀发挥到极限……”

李兆廷做了个跳劈的动作。

厉胜男:o(≧口≦)o

这特么从哪儿看到的野史?

……

翌日清晨,李兆廷等人收拾妥当,去往山西,赴阎铁珊老板的约。

阎铁珊准备好了美酒,还派人去峨眉请来独孤一鹤,一来一回,前后花费十几天时间,既然是喝酒,李兆廷当然要找来一个活跃气氛的大酒缸。

酒席向来是越热闹越好。

阎家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

阎铁珊想开十天流水席,被霍天青劝了回去,这个时候,没必要!

珠光宝气阁!

阎铁珊端起美酒:“多余的话,阎某人就不多说了,都在酒里边!”

窖藏一百三十多年的美酒。

还有从唐朝传承至今的酒王。

众人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酒过三巡,独孤一鹤道:“贫道有件事想拜托李少侠,这是佛宗的事,灭绝师妹不好意思开口,十年前,王盘山岛武林大会,谢逊大肆屠戮……”

独孤一鹤啰嗦几句,说道:“我听几个做海贸的商人念叨,张翠山似乎并没有死,我想请李少侠去查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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