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6章 血衣之谜,天剑绝剑唯一剑

陆小凤的易容术非常差。

不是手艺差,而是陆小凤的性格特点太过明显,比探照灯更耀眼。

就算剃掉标志性的两撇胡子,依旧被人一眼认出,想跑也跑不掉。

认出陆小凤的是个绝色美人。

美的让久经沙场的陆小凤,感觉到一阵阵窒息,下意识感叹出声。

然后,陆小凤被识破了。

再然后,陆小凤遭到围攻。

再再然后,陆小凤在三位高手的帮助下逃离,逃到一辆马车里面。

马车上有一坛酒。

酒坛下压着一张纸条。

——喝下这坛酒,上车睡大觉!

马车的坐垫上放着一套衣服,非常华丽的紫色长袍,手臂位置缝着一块白色绸布,上有鲜艳的“血”字。

这是血衣堂的标识。

血衣堂是江湖中最神秘、最残忍的势力之一,组织严密,高手如云,标志是写着“血”字的七彩色锦袍。

穿上这件衣服,就代表穿者心甘情愿为血衣堂做事,与此同时,血衣堂会为对方提供情报、秘籍、庇护。

在七彩颜色谱系中,紫色往往是最珍贵的颜色,换而言之,紫色血衣童子的地位远远高于别的血衣童子。

其地位不敢说是副堂主,却也是类似荆无命、凌战天、杨无邪、柳随风等金牌二当家的地位,位高权重。

血衣堂先是提供庇护,把陆小凤从围攻中解救出来,紧跟着用二当家的身份招揽他,可谓是做足了诚意。

陆小凤叹口气,脱下身上这套武当弟子制式道袍,换上紫色锦袍。

没错,陆小凤的伪装身份是武当弟子卓一航,两人脸型极为相似,只是卓一航有李寻欢同款“泡面头”。

陆小凤特意去石圪节村,找天下最好的烫头师傅胡德禄,烫了个时兴的球形泡面头,可惜,全都白费了。

盯着陆小凤的幕后黑手,派出一位绝色美人在城门口盯着,轻松诱出陆小凤的色心,让陆小凤无处可逃。

陆小凤唉声叹气,拿起酒坛,打开酒坛泥封,霎时间,酒香四溢。

窖藏三十年的竹叶青。

陆小凤端起酒坛,一饮而尽,随即头晕目眩,眼前一黑,晕过去。

醒来的时候,他被带到一座黑漆漆的地下宫殿,周围阴森恐怖,墙上镶嵌着一盏盏三层八碗的骷髅铜灯。

灯碗里燃烧着蓝绿色的火焰,焕发出妖异的光芒,房梁上悬挂着绸带,绸带后面依稀坐着一个“人类”。

“陆小凤,你来了!”

一个若有若无的声音骤然响起,这声音似乎是从地缝里钻出,又像是发自千百万人之口,恍如来自地狱。

陆小凤揉着脑袋,苦笑:“血衣堂这么关照我,我不敢不来啊!你的把戏真的很无聊,比李兆廷更无聊!”

“李兆廷也这么邀请过你?”

“我说的是你的声音,几根青铜管子和一个青铜喇叭,就能把声音变成这种模样,这东西唐朝就存在了。

你可能不知道,李兆廷十岁就能根据史料仿制出‘地狱喇叭’,你用这种手段吓唬人,真的很难唬住我。

难道你是唐朝人?

这倒是让我大吃一惊!

又或者是什么‘南唐后裔’。

我身上背负的罪责就是,有个南唐后裔想做皇帝,雇佣我刺杀皇帝,李兆廷身上的嫌疑,确实是非常大。

难道你是李兆廷?欲擒故纵,用苦肉计算计我?真是让人伤心啊!

你想做皇帝还是……嗯……你肯定是想做皇帝,直接说出要求吧!

我真的不想查案子了!

要杀要剐,你划出道来!”

陆小凤靠着梁柱,摇头晃脑。

“我需要你两根手指头!”

“你自己过来拿!”

“你误会了!我不是想剁掉你的两根手指头,而是想借你的手指头,帮我做一件事,帮我找到一件物品!”

“什么东西?”

“《星邪剑谱》”

“《星邪剑谱》是什么东西?”

“独孤求败的妻子名叫月露,为了与妻子的名号相互对应,独孤求败刚刚出道时的名号是‘星邪剑客’。

《星邪剑谱》是独孤求败毕生剑道经验的总结,是比独孤九剑更胜一筹的剑法,记录着深奥的天人剑道。

除此之外,剑谱中还记载着天地宇宙的奥秘,练成后可以破碎虚空,剑谱最初的名称就是《宇宙剑法》。

《星邪剑谱》收藏在皇宫深处,我需要你帮忙盗出剑谱,事成之后,我帮你洗清冤屈,送你一位美人。”

血衣堂堂主扔出去一卷古籍。

陆小凤看都没看,冷笑:“不会是老刀把子的把戏吧?设计一堆花里胡哨的计划,就是为了烧掉黑历史。”

血衣堂堂主道:“当然不是,本座除了无上天道,什么都不在乎!”

“证明给我看!”

“这很简单!”

话音未落,至精至纯的金色剑芒刺向陆小凤胸口,陆小凤闪身避开,又有一道银色剑芒刺向陆小凤咽喉。

陆小凤左手并指成剑,抬手一记如来神芒,剑芒对轰,互相抵消。

陆小凤连退三四步,指尖传来微微的刺痛感,眼中闪过一抹惊讶。

血衣堂堂主的功力不算深厚,招数不算绝妙,但真气精纯,蕴含一股奇异的能量,举手投足间恰到好处。

没错,用一个词汇形容血衣堂堂主的武功,一定是——恰到好处!

不快一分,不慢一分。

不多一分,不少一分。

对真气的掌控精细入微,比陆小凤更胜半筹,无需浑厚的真元,就可以登萍度水、凌波渡虚、超凡入圣。

金银两色的真元?

超凡入圣的真气掌控?

陆小凤双目圆睁,想到一门只记录在江湖史话中的绝学,但是,这门绝学需要童子身练功,不可以破身。

根据陆小凤查到的线索,血衣堂堂主是皇室宗亲,他想成为皇帝。

童子身怎么做皇帝?

由于赵宋皇室人丁不旺,所有男丁都是到了成亲年龄后立刻成亲,两年内生不出孩子,立刻给对方纳妾。

别的皇帝亲近女色,会被御史参奏妖妃蛊惑帝王,帝王昏庸误国,历史上那些经典例证,挨个复述十遍。

赵祯亲近女色,群臣弹冠相庆,诸葛正我、八贤王等重臣,更是多次为赵祯选妃,强令赵祯去宠幸嫔妃。

皇室有没嫁人的公主,但绝对没有没成亲的皇子、世子,陆小凤眉头皱成一团,心说自己快要被套路了。

血衣堂堂主冷笑:“陆小凤!我把丑话说在前面,你刚刚喝的酒里面被我下了剧毒,窖藏三十年的剧毒!

窖藏三十年的毒药,唯有窖藏三十年的解药才能化解,就算你立刻赶到药王谷求医,他们也束手无策!”

陆小凤笑道:“既然我的性命掌握在你手中,我能不能要点好处?

万一你事后翻脸,兔死狗烹,我哭都没地方哭,只能趁着我有被你利用的价值的时候,多向你要点好处。

放心,我要的好处并不多。

我只要一个人。

引诱我现身的那个美人。

她似乎叫——沙曼!

李兆廷接受过天机阁专访,对我和楚留香有过评价,他说我和楚留香查案时有个特点,就是离不开美人。

身边没有美人陪伴,我的脑子越转越慢,灵犀一指找不到灵犀,到时候耽误你的大事,你杀了我也没用!

所以,把美人给我送来!

另外,养美人需要很多钱!

给我花天酒地的钱!

不多!

五万两就足够了!”

陆小凤伸出一个巴掌。

血衣堂堂主点点头:“可以!”

陆小凤苦笑道:“我好不容易伪造一个身份,被你随手揭穿了,我现在是通缉犯,你重新给我安排身份!”

血衣堂堂主问道:“你不是老实和尚的徒弟段飞吗?陆小凤,你一会是和尚一会是道士,你真有本事啊!”

“看来血衣堂的情报,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厉害,你去派人查查,看看老实和尚身边有没有徒弟——段飞!

我是能做和尚的人吗?

哪家寺庙会给我剃度?

你的脑袋被大象踩了吗?

陆小凤出家,亏你想得出来!

再者说了,老实和尚贪财好色喝酒吃肉还特么杀人,佛门戒律,基本上被他犯了个遍,但他从来不说谎。

老实和尚是最老实的和尚。

他说自己从不说谎,他肯定不会说半句谎话,你真是脑子有病!”

陆小凤左右看了看,发现墙角处摆放着一坛酒,打开泥封,发现与马车上的酒一模一样,大口喝个精光。

血衣堂堂主闻言一愣。

难道段飞不是陆小凤的马甲?

众所周知,老实和尚不老实!

这个死秃驴到底老不老实?

……

被血衣堂堂主念叨的老实和尚,正在大街上学大乌龟,一点点向前爬,爬的非常慢,引来无数百姓围观。

“啪嗒!”

驴蹄子挡在老实和尚面前。

天香公主手持一根甘蔗,指着老实和尚的大光头:“老实和尚,你是和尚还是乌龟,你是乌龟还是秃驴?”

老实和尚老老实实的说道:“和尚就是和尚,不是秃驴,也不是乌龟!请施主让开道路,贫僧要向前爬!”

天香问道:“既然不是乌龟,为何要学乌龟爬?既然不是驴子,为何靠近我的花驴?你这家伙做了什么?”

老实和尚满脸扭捏,但他从来不会说谎,只能老老实实的解释:“贫僧昨晚去了青楼,去青楼找欧阳……”

“欧阳是什么人?”

“是……是欧阳情!”

“欧阳情是什么人?”

“一个……一个头牌花魁!”

“好你个贪花好色的花和尚,竟敢去青楼,喝酒吃肉,还要找花魁,犯了几条戒律?我代表佛祖惩罚你!”

天香抡起甘蔗就要打下去。

老实和尚趴在地上,任凭天香公主殴打,毫无反抗的念头,甚至没运转真气抵抗,就在此时,一个憨厚质朴的少年走来,张开双臂,挡住天香。

“不要……不要欺负人……”

“嘿!我想打谁就打谁!你小子竟敢阻拦我!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但你不能随便欺负人,欺负人是不对的!”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段飞!”

“你是老实和尚的徒弟?”

“与你何干!”

“你师父昨晚去青楼喝酒吃肉,还点了头牌花魁,佛门戒律,你师父近乎犯了个遍,他是不是该受惩罚?”

天香得意的翘起鼻子。

老实和尚赶忙说道:“对对对!贫僧确实该受罚,我这就爬!佛祖罚贫僧爬四十里,贫僧这就爬四十里!”

“段飞”怒道:“这位姑娘!欺负人是不对的,不能随便欺负人!”

“老娘今天就是要欺负你!”

天香娇叱一声,破空而起,当初李兆廷离开京城时,根据水神怒、北冥神功为天香创出《水皇噬日诀》。

此法修行速度奇快无比,能吸收炼化天材地宝、灵丹妙药,并借助水神怒的冲刷之力,把杂质排出体外。

作为八贤王的爱女,天香能随意取用天材地宝,睡觉都含着人参,功力之浑厚,比之先前提升了七八倍。

随手一击,便能爆发偌大威能。

“段飞”挥掌挡在胸前,金色佛光冲天而起,背后出现一尊金佛。

如来神掌·佛光初现!

天香猝不及防,被一掌击退。

老实和尚叹道:“这下麻烦了!贫僧只提及你的名字,没提及来历!如今你展露武艺,还能瞒得过谁啊!”

天香喝道:“如来神掌?火云邪神古剑魂是你什么人?是你爹吗?”

“段飞”憨厚的说道:“不是!他是我岳父!他的罪孽我都担着!”

“你担得起吗?”

“男子汉大丈夫无所畏惧!”

“既然你这么有种,敢不敢随我去八贤王府?看看你有多大胆量!”

“有何不敢?”

“随我来!给我牵着驴!”

天香示意“段飞”过来牵驴。

半个时辰后,老实和尚的徒弟段飞是火云邪神古剑魂的女婿,继承如来神掌的消息,传遍京城每个角落。

与此同时,陆小凤正在暖阁中与沙曼饮酒作乐,得意的说道:“我根本做不了和尚,血衣堂堂主脑子有病,竟然怀疑陆小凤是老实和尚的徒弟!”

远处观察的血衣堂堂主,得到这个消息之后,恨恨的握紧拳头,差点被陆小凤骗了,这是瞒天过海之计。

所有人都知道,陆小凤的性格做不了和尚,因此,老实和尚莫名其妙多出来的徒弟必然是陆小凤,这是江湖常见的反套路,没想到,陆小凤用的是反套路中的反套路,老实和尚的徒弟是瞒天过海的诱饵,他只是“段飞”。

陆小凤伪装成武当弟子卓一航,暗中调查皇宫刺杀案,幸好,血衣堂堂主非常了解陆小凤的喜好,用沙曼成功钓出陆小凤,差点被这货瞒过去!

哼!

陆小凤,任凭你多么精明,也逃不过我的手掌心,你要么做冲锋陷阵的马前卒,要么去阴曹地府风流吧!

……

八贤王府。

天香把“段飞”带到练功房。

京城人都知道,武道是天香最大的爱好,如来神掌这种绝学,天香听得耳朵里生茧子,肯定要见识见识。

只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练功房内固然金光四溅、内劲飙射,实际上,两人并未战斗,而是拥抱在一起。

李兆廷挥手卸下易容。

没错,段飞不是陆小凤,卓一航才是陆小凤,段飞是李兆廷,李兆廷从天牢跑出来,换上了段飞的马甲。

天香嘟着嘴巴问道:“负心贼!古剑魂的女儿漂亮吗?你什么时候做了古剑魂的女婿?你真是负心薄幸!”

李兆廷笑道:“这叫人设!古剑魂哪有什么女儿?我随口胡诌的!”

“真的没有?”

“我对灯发誓,绝对没有!”

“梅兰竹菊,是怎么回事?”

“我师伯送的侍女,她本想把她的徒弟许配给我,我没有答应,四个侍女拒绝不得,否则,以我师伯的脾气,会把她们从缥缈峰后山扔下去……”

“哼!巫行云真是多事!”

“这叫公平公正!

素贞的陪嫁是梅竹。

胜男的陪嫁是四大公主。

你的陪嫁是杏儿。

淮秀、凤凰、盛兰,她们三个全都没有陪嫁,正好用梅兰竹菊补上,大家和和美美,才能让家宅旺盛。”

李兆廷随口胡编了一段理由。

天香嗔道:“你这负心贼!看上我还不够,连我的丫鬟也不放过!你都被关到天牢了,现在又成了天牢逃犯,罪上加罪,至少判你个流放岭南。”

李兆廷感叹:“这是演戏,顺便帮我化去身上的灾劫,这是我爹说的!我爹最近犯病,脑子神神叨叨的。”

天香靠在李兆廷怀中,满是柔情的看着李兆廷:“最近一段时间,京城风起云涌,不知多少人遭受株连。

我不求你能立下大功,只求你在这场风暴中全身而退,大不了,咱们一家去天山灵鹫宫,一辈子不回来!

或者,咱们可以去西域。

龟兹国、铸剑城、四方城,都是你的情人窝,狡兔三窟的套路,被你玩出花来了,没必要一直盯着京城。

驸马,你要小心。”

李兆廷打趣道:“天香,江山怎么说也是赵家的,难道你不在乎?”

天香嗔道:“江山是赵家的,我可是李家的!我不想还没进李家大门就成了寡妇,史书会怎么记载我?把甲子太岁克死的京城毒妇?古往今来命格最硬的黑寡妇?我还想儿孙满堂呢!”

李兆廷安慰道:“天香!我保证能在这场风暴中全身而退,我有很多绝学没展示过,我一直在隐藏实力。”

“你还藏着什么招数?”

“很强很强的招数。”

“有多强?”

“绝剑!”

“灭绝师太的剑法?”

“是与天剑对应的绝剑。”

“不怕我给你泄露出去啊?”

“这是个好办法!等会我传你一招绝剑剑法,你找机会展示出去,就说是我去年离开京城时传你的剑法。”

“会不会出问题?”

“我相信你的演技!”(本章完)

第577章 镇国公家有河东狮,威严赫赫

临近春闱,按理来说,国子监的太学生应该寒窗苦读,努力备考。

虽说今年是恩科不是金科,但考中了照样能做官,对于那些屡试不中的秀才而言,恩科是难得的大机遇。

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努力备考的太学生只有半数,至少有三成太学生在钻研一首诗,诗词格式类似乐府。

据说,只要领悟这首诗的含义,就能金榜题名,不敢奢求状元、榜眼,但肯定能考中,肯定有机会做官。

冯素贞穿着冯绍民的马甲,低调混迹国子监,本以为会被人认出来,没想到国子监无人在乎“冯绍民”。

国子监的氛围异常浮躁,不像严谨治学的国子监,更像高考冲刺班,每天都在打鸡血,想一些歪门邪道。

公认的才学比较高的阮文浩、向天问等考生,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甚至私开赌局,用“考中”做赔率。

赔率最低的有两人:

阮文浩,二赔三;

向天问,一赔二;

余下的赔率都是五倍打底,赔率最高的是才学惊人,绰号“赛中原”的考生陈中原,赔率直接高到十倍。

这是“上榜”赔率,数值越低,说明庄家对考生的信心越足,陈中原这种十倍赔率,独占“落榜”鳌头。

以学识、见闻、能力而言,陈中原在这一届的考生中,至少排在前三,奈何陈中原有个非常致命的缺憾。

陈中原只有一条腿。

殿试的时候,颜值是重要标准,身体有残疾,是极大的负面加成。

最著名的例子莫过于钟馗。

虽然钟馗经纶满腹,刚正不阿,才高八斗,但容貌太过磕碜,殿试时被皇帝厌恶,名落孙山,怒而自尽。

唐朝皇帝是颜控,宋朝皇帝同样是颜控,准确的说,只要是正常人,有正常的审美,大多会被颜值吸引。

“俊俏”是非常重要的资源。

比如:“探花郎”李寻欢。

陈中原这种身体残疾的考生,就算容貌周正,终归难掩右腿伤残,在殿试的时候,很可能因此被刷下来。

曾经的陈中原是才高八斗,稳居前三的学霸,考生的热门人选,有可能成为前三甲,在国子监风光无限。

如今被人撞破右腿有残疾,一直装配木制假腿之事,瞬间从天之骄子变成三流考生,传出无数风言风语。

往日有多羡慕、嫉妒陈中原,现如今的流言就有多么剧烈、恶毒。

流言飞语传得多了,会让考生患得患失,影响考试情绪,无法发挥出完美状态,很有可能在考试时疯掉。

到那时,流言就会变成:陈中原不是因为右腿伤残被刷下来,而是因为能力不足,他的名声是吹出来的!

很少有人能承受这种打击。

尤其是曾经风光无限的神童。

陈中原不是神圣仙佛,没有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淡然,性格越发焦躁,再过三四天,很有可能被流言毁掉。

冯素贞眼中闪过一抹怒意。

科举考试,各逞其能,但学生比的应该是才学、见识、胸襟,用这种手段废掉竞争对手,太过卑鄙无耻。

“这位兄台可是陈中原?”

冯素贞温文尔雅的询问。

自从被人发现右腿伤残,首次有人和风细雨的对陈中原讲话,陈中原激动的说道:“敢问兄台如何称呼?”

“在下冯绍民,表字仕林!”

“在下陈中原,表字庭芳!”

“庭芳兄似乎有些闷闷不乐,我知兄台心中所想,特来规劝一二。”

“不知仕林兄有何见解?”

“以貌取人,非君子之道,虽说在殿试时,陛下难免会以貌取人,但身患残疾而为官者,并不算少见。”

“他们是武将,冲锋陷阵,难免受到损伤,伤残是他们的荣耀,证明他们勇猛善战,我……我是书生。”

“庭芳兄可知‘十不全’?”

“呃……请仕林兄指点。”

“此人名叫施世纶,容貌奇丑,眼歪手蜷足跛身偏,四肢五官没一个处于正地方,比钟馗还要丑陋五分。

由于身体各个方面都有缺憾,被人戏称为施不全,称呼传到民间,以讹传讹成了‘十不全’、兽面人心。

这些称呼原本是调侃,随着施世纶在朝堂展露能力,屡屡升官,从调侃变成称赞,最后变成了戏曲小说。

满清的戏曲班子、说书先生,如果不会《施公案》,没资格登台表演,十不全的传说,会一直流传下去。

庭芳兄,我曾听闻一段话。

出身微寒,不是耻辱。

能屈能伸,才是丈夫。

陛下英明神武,仁厚爱民,怎会因为小小缺憾,忽略你的才华?”

“多谢仕林兄提点,听君一席话,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只是,仕林兄不怕我在考试时抢了你的名头?”

“连堂堂正正、公平公正比试才华的勇气都没有,读什么圣贤书?

用卑鄙无耻的手段干掉成绩比自己好的竞争对手,这种阴险歹毒、不择手段的货色,有何资格金榜题名?

就算他金榜题名,庭芳兄,你觉得这种人会成为结党营私、贪赃枉法的贪官污吏,还是勤政爱民的清官?

我等读圣贤书,走人间道,岂能与这等卑鄙龌龊之徒为伍?我若正眼看他们一眼,就算污了我的眼睛!”

“仕林兄好见识、好心胸,今日闻听仕林兄教诲,胜过读书十年!我堂堂赛中原,岂能被无耻小人击倒!”

“庭芳兄,小弟家中有事,前天才到国子监,不知最近出了什么大事,国子监的气氛,显得异常的浮躁。”

“这件事要从千鲤湖说起。

国子监旁边有个小型人工湖,里面有上千条锦鲤,预示鱼跃龙门,考生们喜欢在湖边读书,求个好兆头。

湖边有座石碑,刻着一首诗。

不知何时,京城传出传闻,只要能领悟这首诗,就可以金榜题名,屡试不中的考生,难免想走歪门邪道。

上榜名额就那么多,别的考生担心被抢了名额,纷纷去参悟诗句。

还有两件事与此相关。

一是江湖奇侠陆小凤刺杀陛下,镇国公为他作保,自愿入狱,镇国公的名声太过凶险,考生担心被牵连。

去千鲤湖钓鱼、读书、写诗,总好过被人引导情绪,上书参奏,往年发生这种事,都有太学生联名上书。

以镇国公的名号,普天之下,谁敢参奏他?临近恩科,大家都想求个福星高照,谁闲着没事得罪太岁?”

陈中原认真的说道:“仕林兄,你可千万不要被人蛊惑,镇国公是英勇仁义的侠客,但他的杀气太……”

陈中原担心“冯绍民”被别有用心之人蛊惑,搞联名上书的把戏,绞尽脑汁规劝,生怕“冯绍民”遭灾。

“冯绍民”心说联名上书参奏镇国公李兆廷这种事,我做过几百次了,不过不是在朝堂,而是在国公府。

联名向靖渊侯上奏,李兆廷风流浪荡沉迷女色,对家中不管不顾。

联名向魔教教主上奏,李兆廷逗弄孩儿的时候,把孩子都逗哭了。

前一个,没什么用。

后一个,差点引发正魔大战,名震天下的甲子太岁李兆廷,被魔教教主玉罗刹用七匹狼鞭法抽成了孙子。

陈中原喝了口水,接着说道:“京城的氛围有些不正常,昨天,殿帅府太尉卞谋廷发动兵变,图谋造反。

宫中传出消息,二十多年前,宋辽大战时那场全军覆没的惨败,就是卞谋廷阴谋策划,具体的我不清楚。

我只听到一些传闻。

卞谋廷为了钱权美色,出卖大军行进的情报,把楚相玉的战术,完完全全卖给辽国密探,导致大军被伏。

不仅如此,卞谋廷还以次充好,转运的军械都是劣质品,最终,楚相玉遭受埋伏,全军覆没,仅以身免。

事后,陛下被卞谋廷迷惑,误以为是楚相玉治军不严,贪功冒进。

我这么说有些犯忌讳……

仕林兄应该能理解吧!”

冯素贞了然的点了点头。

皇帝怎么能出错呢?

皇帝出错,需要臣子背锅。

所有黑锅全都甩给楚相玉。

导致一系列乱七八糟的误会。

陈中原接着说道:“仕林兄,卞谋延阴谋造反,这么大的事儿,没能掀起丝毫波澜,显然还有更大的事。

这种时候,谁敢胡言乱语?谁知道自己下注的一方最终是输是赢?

恩科既是提拔,也是保护。

朝廷在这个时候举行恩科,就是让太学生专心备考,别胡思乱想。

世事无常,难分清浊啊!”

冯素贞问道:“庭芳兄,那首诗写的是什么?左右无事,不如去看看这首平步青云、金榜题名的状元诗。”

陈中原笑道:“非也!那首诗不是展露胸襟抱负、豪情壮志的抒情诗,记录的是情情爱爱、天人永相隔。”

陈中原从衣袖掏出一卷宣纸,上面写着这首诗,是他昨天临摹的。

水上鸳鸯,云中翡翠。

忧佳相随,风雨无悔。

引喻山河,指诚日月。

生则同襟,死则同穴。

陈中原解释道:“京城最有名的花魁莫过李师师、怜秀秀,据说两人都与镇国公有些关系,真是好艳福。

我听人说,镇国公风流浪荡,情人遍天下,但家中有河东狮……”

冯素贞轻咳一声,不轻不重的震慑了陈中原一下:“庭芳兄,你刚刚提及的风流韵事,与千鲤湖有关吗?

莫非是镇国公家中大妇不许两位花魁进门,镇国公苦苦哀求,最终惨遭夫人拒绝,一怒之下,跳湖殉情?

这段故事不错!

我帮你宣扬到大街小巷!”

陈中原:镇国公的风流韵事,一直都是文人士子的谈资,仕林兄为何怒气冲冲?难道他不喜欢谈论风月?

陈中原尴尬的换了话题。

“在李师师成名之前,京城最有名的花魁是云霜姑娘,云霜不仅有倾国倾城的姿容,还擅长诗词、歌舞。

据说,云霜姑娘穿上水袖,随风舞蹈的时候,肌肤洁白如霜雪,水袖飘荡如云雾,好似瑶池天宫的仙女。

不知多少公子王孙一掷千金,只为求见云霜,更有数位富商愿意花费重金为云霜赎身,云霜全都不答应。

我听人说,云霜爱上了一个进京赶考的秀才,可惜,一个穷酸秀才,哪有钱为风头最盛的花魁娘子赎身?

花魁终归是要挂牌接客的。

谁也阻止不了这个过程。

云霜绝望之下,投湖自尽。

这首诗是云霜最喜欢的诗词,生前时常诵念,市井传闻,谁能解开这首诗的含义,云霜就会保佑他高中。

仕林兄,看你的穿着打扮,很明显出身富贵人家,你听说过云霜吗?当年的云霜比如今的李师师如何?”

陈中原并非好色之徒,与其说是在谈论风月,不如说是“追星”。

冯素贞笑道:“斯人已逝,何必要品评出高低上下?都是飘零儿女,能有一夕之安寝,就算是平生幸事。”

说着,冯素贞掏出随身携带的墨盒和毛笔,在旁边的白粉墙壁上,效仿唐朝的文人墨客,写了一首七律。

平湖霜影映寒天,寸寸青丝叹逝年。

水上鸳鸯栖翡翠,云中忧佳誓山川。

对月形单空相顾,风雨同襟永世连。

指日山河铭此诺,愿为比翼不羡仙。

“仕林兄,好才华!”

陈中原连连称赞。

冯素贞道:“不是我写的,这是我家乡的一个小毛贼,在窃玉偷香的时候被夫人抓住,写出来哄老婆的!”

陈中原:你是怎么知道的?这么私密的诗词,难道会拿出来展示?

冯素贞补充了一句:“这个小毛贼是我妹夫,勉强有两三分才华!”

陈中原:┓(`)┏

留下诗词,冯素贞转身离开。

她已经读懂这首诗的含义。

如果只看过这首诗,只知道云霜姑娘的故事,就算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诗词含义,常人不可能解开谜题。

但是,有人把这首诗与金榜题名结合在一起,有什么人,能让考生在初试的时候,占据比较大的优势呢?

当然是主考官——崔明冲!

云霜为某个秀才自杀殉情→云霜最喜欢这首诗→解开这首诗的谜题,就可以金榜题名→主考官叫崔明冲。

答案显而易见。

这首诗是个拆字谜。

当初那个秀才就是崔明冲。

把云霜和崔明冲的名字拆开,刚好能拆成云、雨、相、山、佳、日、月、水、中等字样,藏在诗句之中。

这是文人雅士很喜欢的把戏,常用于情诗,云霜自杀殉情之事,不仅是爱而不得,还为了崔明冲的前程。

——崔明冲是庞太师的女婿!

这个故事有两种理解。

一、云霜自知出身低贱,得知庞太师的女儿爱上了崔明冲,为了不耽误崔明冲的前程,她主动跳湖自杀。

二、崔明冲为了攀龙附凤,狠心抛弃云霜,说的更狠厉一些,云霜很有可能不是自杀,是被崔明冲杀死。

无论是哪种情况,用这首诗威胁崔明冲,纯属脑子有病,崔明冲如果真的被人威胁,同样属于脑子有病。

这种拆字诗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随意组合,能组成几百个名字。

凭什么是“日月”组成“明”?

我说这是“日生”组成“星”?

只要拆字的方式足够天马行空,完全可以把“李南星”化入其中。

俗话说,虎父无犬子。

李兆廷风流浪荡,情人无数,李南星年轻时,想必也是风流才子。

崔明冲是通过科举入仕,咬文嚼字这种事,是崔明冲的拿手好戏。

退一万步说,崔明冲对云霜是发自内心的真爱,不想胡言乱语,给云霜身上泼脏水,认同诗是自己写的。

那又如何?

首先,崔明冲不是赘婿,从未倚仗过庞太师的权势,都是靠自己。

其次,就算崔明冲是赘婿,一切都是依靠庞太师,就这么点小事,庞太师会在乎吗?谁特么在乎这种事?

最后,最卑鄙无耻的假设,崔明冲为了攀龙附凤,把云霜推下千鲤湖,这么多年过去,有谁能拿出证据?

冯素贞觉得有些无聊。

谁会被这种事情困扰?

难道他的脑子被驴踢了?

只是可怜云霜姑娘一片痴情,最终却做了情鬼,市井传闻,水鬼如果找不到替身,会一辈子浸泡在湖底。

每逢刮风下雨,对水鬼而言,都是千刀万剐般的痛苦,惨不堪言。

又是情鬼,又是水鬼,唉~~

我勒个去!

冯素贞猛然睁大眼睛。

她昨天和李兆廷对过情报,根据卞谋廷交代,他的合作者之一,就是喜欢满天下抓“情鬼”的警幻仙姑。

不会吧!

庞太师竟然成了受害者?

……

夜!

无风无月,阴云满天。

接到一封书信的崔明冲,满脸沉郁的走到千鲤湖边,看着湖边那座刻写着情诗的石碑,崔明冲悲从中来。

“云霜,这么多年过去,我还是无法忘记你……我真的好想见你!”

崔明冲深情的抚摸着石碑。

就在此时,湖边凉亭传来一阵悠悠然的茶香,茶香沁人心脾,崔明冲深深吸了一口气,精神变得恍惚……

恍惚间,崔明冲端起茶杯,血红色的茶水里面,映照着云霜的脸。

恍惚间,湖中升起云霜的魂魄,她被千万条锁链绑缚,痛苦哀嚎,每逢刮风下雨,都有千刀万剐的痛苦。

恍惚间,一个面目可憎的家伙,快步走到崔明冲面前,用云霜的魂魄威胁崔明冲,考试前把考题告诉他。

恍惚间,崔明冲双目变得血红!

你竟然敢用云霜的魂魄威胁我,我要用你的命,做云霜的“替身”。

“啪!”

一只手握住崔明冲的手臂。

“嘎巴!”

那个面目可憎的家伙,正是赔率最高的考生阮文浩,他被扭断手臂,躺在地上哀嚎,身边洒满了草稿纸。

“铮铮铮!”

悠扬的琴声传来,崔明冲心头魔障缓缓消散,耳边传来一个声音:“带着阮文浩去报官,说出前因后果。”

“嗡~~”

琴声散去,云开月明,万籁俱寂。

崔明冲眼前是刻着情诗的石碑,组成云霜的云、雨、相三字殷红如血,恍恍惚惚间,听到云霜啼血规劝。

——想想你年轻时的豪情!

——你是正气凛然的崔明冲吗?

——我不想我的爱人变成魔头!

崔明冲晃晃脑袋,恢复清醒,高声喊叫了两句,住在周围的学生,听到有人在湖边喊叫,纷纷跑了过来。

看到主考官满头大汗,看到阮文浩手腕骨折,心知千鲤湖发生大事,纷纷高声叫嚷起来,呼叫巡夜士卒。

过不多时,巡夜士卒赶到。

开封府尹,连夜开堂审案。(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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