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李兆廷:我以七种武器行走江湖

第349章 李兆廷:我以七种武器行走江湖……

“你爱我吗?”

“我爱你!”

“你爱精神还是爱肉体?”

“嗯?这个问题……好难!”

这段对话出现在很多场景。

这不是无理取闹,这段对话涉及到很多问题,值得写数百篇论文。

左家和施家就遇到了这个问题。

左明珠的身体,施茵的灵魂。

施茵的身体,左明珠的灵魂。

问题来了!

谁是真正的“施茵”?

谁是真正的“左明珠”?

精神和肉体,哪个能证明身份?

这个问题实在太过深奥。

左轻侯和花金弓手足无措。

神医们低头商讨医术。

李兆廷面色惨白,摇摇欲坠,身体不住打摆子,随时有可能暴毙。

这种状态,如何查案?

事情只能着落在楚留香身上。

楚留香打起精神,高声道:“给我三天时间,我会在三天内查清真相,暂时以肉身为准,请两位小姐回家,如果不能解决此事,本人一力承担。”

“好!有担当!不愧是楚留香!能查清这件事的,必然是楚香帅!”

李兆廷高声称赞,带头鼓掌。

楚留香精神有些恍惚,觉得李兆廷是世上最面目可憎的混蛋,先前佩服李兆廷英雄侠义,舍命救人,此刻觉得到处都是鬼,李兆廷是鬼中之王。

李兆廷在搞什么鬼?

他和左家、施家没仇啊!

……

施家庄。

花金弓和薛红红商议对策。

“你相信借尸还魂吗?”

“信不信有什么要紧?至少茵儿活过来了,人在江湖,难得糊涂。”

薛红红对世态炎凉理解颇深。

虽然她爹是大名鼎鼎的薛衣人,但薛红红并未享受到太多好处,自幼经受严格教育,苦练武功,苦学知识,武功学识都有些造诣,奈何容貌丑陋,除了想攀龙附凤的,没人愿意娶她。

施家大公子娶了薛红红之后,整天与丫鬟厮混,薛红红闺中寂寞,某些大家族的习惯,不免沾染了几分。

花金弓亦是如此。

薛红红是花金弓的儿媳妇,但由于境遇相似,对于养小白脸之事,两人看得比较开,婆媳关系颇为和谐。

花金弓笑道:“楚留香和李兆廷的容貌真俊俏啊,让人心痒痒的。”

薛红红惋惜的摇了摇头:“楚留香的轻功天下无双,李兆廷身负重伤,但身边有个推山举鼎的女霸王,王盛兰那杆霸王枪,我爹也要退让两分。”

薛笑人在旁边玩耍。

没人会提防傻子、疯子、白痴!

薛笑人是薛红红的叔叔,但自认只有十二岁,是个小孩子,反倒需要侄女照顾,除了剑法,全都是麻烦。

幸好薛笑人不喜欢杀人,否则,以他的疯魔剑法,犯起疯病的时候,怕不是要杀得血流成河,灭杀满门。

“茵儿真是李兆廷治好的?”

花金弓对此难以置信。

薛红红解释道:“我爹说过,大理段氏一阳指练到上三品境界,有活死人肉白骨的能力,就算是满月婴儿,也能用一阳指医治,端的精深玄妙。

我爹推测,一阳指的治疗方式是以命换命,会严重损耗自身元气。

如果是天龙寺七十岁老和尚,每治疗一个病患,都会精疲力竭,必须昼夜不辍苦修五年,才能恢复功力。

李兆廷天赋异禀,根基浑厚,再加上长生诀相助,以一阳指给人治病,不说五年,损耗两三年还是有的。

说句不好听的。

茵儿和左明珠的病症,除了一阳指这种奇功,哪位神医能够治疗?

千般汤药,吃了就吐。

就算有万年参皇、万年灵芝,也没什么效果,我比较相信李兆廷。

这家伙真是英雄,为了救人,不惜把自己最风华正茂的时光损耗掉,且不说耽误两年武道进度,李兆廷得罪那么多势力,这些人定会落井下石。

尤其是青龙会。

好几位龙头死在李兆廷手中。

大龙头恨不得活剐了李兆廷。

李兆廷知道自己很危险,依旧义无反顾的救人,这是何等的豪勇?

啧啧啧~~

真羡慕王盛兰!

能陪伴在这般英雄人物身边,哪怕做小妾、做侍女,也是种幸运。

不知李兆廷能不能过这一关。

松江距离金陵有两日路程。

一来一回需要四天。

刚刚过了一天,还剩下三天。

三天后,冯素贞、蓝凤凰会从金陵赶来保护李兆廷,换而言之,如果青龙会想动手,他们只有三天时间。

这三天决定李兆廷的性命!”

作为施家的儿媳妇,薛红红不断称赞李兆廷,花金弓作为婆婆,不仅没有丝毫反对,反而不断点头认可。

两人旁若无人的闲聊。

全然没看到薛笑人眼中的奸诈。

三天!

楚留香破案需要三天。

冯素贞赶路需要三天。

为何都是三天?

当初李兆廷在铸剑城吐槽,表示铸剑师为何总是卡着时间铸剑,要么是七七四十九天,要么是八十一天!

现在看来,李兆廷也不例外。

李兆廷比较喜欢“三天”。

这或许是包拯的影响。

少年包三天,三天必破案!

……

李兆廷接到薛家庄的请帖。

李兆廷是江湖新生代剑客。

薛衣人是成名三十年的剑客。

以李兆廷的状态,比武斗剑显然是做不到的,但来一次松江,如果不去薛家坐坐,总觉得这一趟白来了。

薛衣人也是这么想的。

如果不看看短短三年时间便名震江湖的李兆廷,总觉得有些失落。

接到请帖,李兆廷欣然赴约。

左轻侯并没有阻拦。

龙争虎斗三十多年,江湖中最了解薛衣人的就是左轻侯,左轻侯忘了与薛家的仇恨源头,却不会忘记薛衣人是正大光明的剑客,两人惺惺相惜。

薛衣人从不会在背后出剑,更不会趁人之危,薛衣人要与人比武,一定是公平公正,绝不占人半分便宜。

没有人能在薛家庄撒野。

就连薛笑人也不例外。

据说,薛笑人首次犯疯病的时候持剑乱砍乱杀,想杀掉薛衣人,被薛衣人轻松擒拿,前后没有超过十招。

两人练的是一脉相承的剑法,在剑道之路上,薛衣人领先太多了。

无论薛笑人如何努力追逐,哪怕他昼夜不停的练剑,如疯似狂的苦练,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差距越来越大。

世上最让人绝望的事情,不是别人比你天赋高,而是对方不仅天赋高,还更加努力,更加灵透,懂得用各种方式提高效率,不是一味埋头苦读。

薛衣人就是这样的人。

薛衣人、李观鱼、紫衣侯、孙玉伯等人差不多是同一时代的剑客,紫衣侯最博学多才,孙玉伯最深不可测,李观鱼最聪明睿智,薛衣人最纯粹。

纯粹到极致的剑意。

在那个时代,如果要评选出天下第一剑客,薛衣人有八九成机会。

他做过几年天下第一剑!

后来觉得虚名连累,耽误练剑,遂在薛家庄闭关练剑,甚少外出。

三十年过去,这股剑意不仅没有半点衰落,反而像是一坛老酒,看似清淡如水,实则剑意越发精湛纯粹。

看到薛衣人的时候,就像看到一把名为“薛衣人”的剑,人剑合一,薛衣人收藏了很多宝剑,但只要扫一眼,就知道哪把宝剑是薛衣人的佩剑。

……

薛家庄依山而建,青色山脉蜿蜒伸展到后山,踏着碎石路,穿过云雾缭绕的花园,李兆廷见到了薛衣人。

薛衣人面容清癯,布鞋白袜,穿着件蓝布长衫,没有什么特异,唯独一双眼睛炯炯有光,令人不敢直视。

王盛兰小心搀扶李兆廷,担心李兆廷磕着碰着,连累她遭受家法。

盛放霸王枪的铁匣放在门房。

这是对薛衣人的信任和尊重。

“晚辈李兆廷,见过前辈。”

“你的眼神里藏着失望。”

“六扇门有记录前辈的卷宗。

卷宗记载,前辈喜欢白衣白袍,与人决斗时,敌人的鲜血洒在身上,白衣变为血衣,每战留下一件血衣。

薛衣人,实际是‘血衣人’。

卷宗坑人啊!

若是按照记载寻人,怕是前辈站在我面前,我也认不出您的身份。

回去就让六扇门改记录。”

李兆廷状似无意的吐槽两句。

薛衣人闻弦歌而知雅意:“高手剑客多会品剑,听说铸剑城少城主是你的红颜知己,想必你对品剑多有体悟,我收藏几把宝剑,请李小哥品鉴。”

“固所愿,不敢请耳。”

“李小哥不怕我落井下石?王掌门武功不俗,但霸王枪留在门房,在这个距离爆起突袭,谁也拦不住我。”

“如果薛衣人是无耻小人,怎能蕴养出这般至精至纯的剑意?如果我被您偷袭杀死,说明我识人不明,是有眼无珠的瞎子,死了只能怨我自己。”

“我现在觉得江湖传闻有误,你这么容易轻信于人,怎么逃过青龙会的阴谋诡计?难道青龙会都是废物?”

“因为我行走江湖,常备七种青龙会没有的武器,助我百战百胜!”

“哦?愿闻其详。”

“公子如玉,一笑倾城。

舍生忘死,搏命之勇。

诚心正意,待人以诚。

诛邪不侵,浩然正气。

重义轻利,朋友之谊

戒骄戒躁,自强自信。

缠绵悱恻,倾城之恋。

一个人有勇气、诚实、自信,就能蕴养一股群魔辟易的浩然正气,我风流但绝不下流,对红颜真心实意,对朋友两肋插刀,走到哪里都有帮手。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青龙会内部倾轧,互相捅刀。

我和亲朋好友、红颜知己,捏合成一只拳头,把青龙会各个击破。

十二龙头实则是十二条毒蛇。

就算我如今这般惨淡状态,他们也不敢联手出击,只想黄雀在后。

连螳螂捕蝉的勇气都没有,凭什么能胜过我?青龙会都是花架子!

没什么值得恐惧的!”

李兆廷略带得意的看着薛衣人。

薛衣人奇道:“你为什么把公子如玉放在第一?这很值得夸赞吗?”

“看人先看脸,武功可以苦练,学识可以头悬梁锥刺股,容貌丑陋,那就是容貌丑陋,这部分无法更改!”

“高,实在是高!”

薛衣人竖起大拇指。

薛衣人同样是大帅哥,而且是人到中年越来越帅,越来越有气质。

颜值优势是很大的优势。

但是,不能只有颜值。

江湖不是讲道理的地方。

只有颜值不是优势,而是灾难。

说话功夫,三人到了后山密室。

薛衣人打开铁门,里面摆放着一百多个铁匣,有的潜藏锋锐剑气,有的没有丝毫气机,看起来平平无奇。

有的是剑。

有的是血衣!

(本章完)

第350章 青龙任务:必杀李兆廷!

薛衣人打开铁匣,取出宝剑。

这把剑形状古朴庄严,黝黑中带着墨绿的剑身,没有耀目的光芒。

“锵!”

薛衣人以指弹剑,剑作龙吟。

“李小哥知道这是什么剑吗?”

“史书记载,太康、少康父子,集天下名匠,铸八方之铜,十年乃成,这把沉稳之剑,应该是八方铜剑!”

“沉稳?”

“我觉得‘沉稳’这个评价,最适合八方铜剑,以此剑施展剑法,务必攻守兼备,坚如磐石,不动如山。”

“好眼力,好评价,好见识!”

薛衣人又取出一把宝剑,此剑皮鞘华美,剑柄嵌着绿松石,剑柄与剑身的接口似黄金铸成,却作古铜色。

“这是武丁的照胆剑,剑匣是后来装配的,与宝剑本身并不适配。”

“你再看看这把剑!”

此剑乌鲨皮鞘,紫铜吞口,长剑出鞘才半寸,已有种灰蒙蒙、碧森森的寒光映入眉睫,宝剑在手,薛衣人的气机明显增强,精纯剑意直冲霄汉。

李兆廷笑道:“这把剑……如果一定要取名字,应该名为血衣人!”

“此言何解?”

“这是前辈出道时用的宝剑,前辈出道至今四十余年,剑意温养,早就已经人剑合一,这把剑就是前辈。”

“难道我不能无剑胜有剑?”

“假如世上有两个独孤求败,两人各种条件都是一模一样,一个独孤求败手持倚天剑,另一个赤手空拳,如果两人生死相搏,您觉得谁会取胜?”

“用倚天剑的赢!”

“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人会制造提升自身能力的工具,如果把这方面的能力抛弃,与动物有什么区别?”

“你觉得有剑强于无剑?”

“当然不是,分析问题应该制定约束条件,如果把倚天剑换成青索剑,赤手空拳的独孤求败,胜率更高。”

“李小哥好见识!好见识!”

这句夸赞是真心实意的,薛衣人不再以老前辈自居,而是把李兆廷当做平等交流的剑客,与之坐而论道。

“前辈是否听说过一个传闻,青龙会十二月分堂是杀手分堂,所有成员都是一流杀手,堂主是顶尖杀手。”

“略有耳闻。”

“大约在五年前,江湖中出现一批心狠手辣的剑客,这些人冷酷残忍,收钱杀人,只要给钱,谁都敢杀。

在江湖传闻中总是独来独往的中原一点红,实际上属于这个势力。

这伙杀手擅长的剑法,与薛家剑法颇有几分相似,三年前,这伙杀手不再那么疯狂,逐步转为地下接单。

我怀疑他们加入青龙会。

杀手首领成为十二月龙头。

这里只有咱们三个,前辈,请您如实回答,你是不是十二月龙头?

薛家剑法有没有外传?

您是否遇到过这伙杀手?

如果中原一点红出现在这里,对你发动刺杀,你能不能从中原一点红的剑法路数中,分析出剑法的源头?

这些问题很重要。”

李兆廷抬头看向薛衣人。

“锵!”

薛衣人拔剑出鞘,剑光如龙。

强如王盛兰,竟然来不及阻止。

剑光一闪,停在李兆廷脖子前。

“如果我是十二月龙头,你现在已经死了,做杀手,我没有兴趣!”

“余下的问题呢?”

“你觉得有人能偷学我的剑?

你在江湖中大战小战几百次,看过你剑法的没有一万也有八千,观战者能复制你的剑法吗?当然做不到!

我的剑法,无法偷学!

我遇到的唯一一个用剑的杀手名叫司马血,在剑术方面颇有造诣,我去年指点他几招,他已经金盆洗手。

中原一点红……

如果你能把他请过来,我可以试试他的剑法,尝试着追本溯源。”

薛衣人对自己的剑术非常自信。

快如闪电,收发自如,随心所欲。

随着年龄增长,薛衣人的身体不可避免走向衰弱,逐步年老体衰,但薛衣人的剑,依旧是“无双快剑”。

“你能请来中原一点红?”

“不是我,是青龙会,青龙会不会错过这个大好机会,如果把刺杀任务交给十二月分堂,十二月龙头肯定会把最锋利的刀召唤回来,用各种方式逼迫一点红出手,以此试探我的武功。”

“你需要多久才能恢复?”

“您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真话!”

“一个月之内!”

“不愧是长生诀,果然厉害!”

……

青龙会,十二月十二日分舵。

十二月龙头身着黑色锦袍,腰间悬挂一把宝剑,面上戴着青龙面具,眼神无悲无喜,空洞洞的好似木偶。

龙头坐在会议厅主位。

下面整齐排列二十把交椅。

这些都是十二月龙头精心培养的精锐杀手,为首的赫然是一点红!

“大龙头发来任务,趁着李兆廷身负重伤的机会,除掉李兆廷,伤他四肢奖励三万两,伤他躯干奖励五万两,砍下他的脑袋,刺穿他的心脏,大龙头奖励五十万两,一辈子吃喝不愁!”

十二月龙头冷冰冰发布任务。

杀手们默然不语,杀机毕露。

唯独中原一点红面露拒绝之意。

一点红心知这种事情务必保密,如果他敢提出反对,下一秒,他会被师弟们乱剑围杀,尸体扔到乱葬岗。

十二月龙头把卷宗分发下去,上面写着李兆廷、王盛兰的信息,写着每个杀手的任务,会议进行的非常顺利,不足一炷香时间,龙头宣布散会。

一点红被十二月龙头留下。

众人对此早已习惯,嫉妒的瞪了一点红一眼,随即头也不回的离开,杀手组织规矩极严,决然不敢放肆。

恃宠而骄的,胡作非为的,好奇心大过天的,都被龙头除掉,留下的都是听话的,都是一具具杀人机器。

一点红是杀手中的魁首,是十二月龙头毕生骄傲,因为一点红是唯一一个有理智的杀手,别的杀手是工具,一点红是人类,有人类的恩怨情仇。

这是最稀缺的杀手。

整个江湖不超过一掌之数。

很多需要情义、道义、兄弟义气布局的杀局,唯有一点红这种特殊杀手才能完成,一点红的师兄弟们,一眼就会被认出来,无法发挥刺杀效果。

这是优势,也是劣势。

利用道义、情义布局,说明一点红在乎道义、情义,这种人,可一可二不可三,次数多了,难免会背叛。

十二月龙头敏锐地发现,一点红有背叛师门的想法,最近几个月,一点红甚少接单,接单时会挑选目标。

种种迹象表明,一点红最多还会执行两三次任务,便会背叛师门。

既然如此,那就……

“一点红,你动摇了!”

“我不想刺杀李兆廷,李兆廷为了救人身负重伤,刺杀这种人,不符合江湖道义,面对他,我下不去手。”

“你是杀手,杀手不讲道义,杀手只有金钱和任务,你完成任务,我及时发放薪水,这就是杀手的价值。”

“师父,事情不是这样的!”

“你想背叛?”

“师父,我不会背叛你,但我拒绝刺杀李兆廷,如果您执意要动手,可以砍掉我的手臂,废掉我的武功,收回我的生命,我肯定不会杀李兆廷。”

“如果我让你刺杀楚留香呢?”

“楚留香……”

“一点红,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把你当成亲生儿子,你和那些冷冰冰的杀人机器不同,你有人类的喜怒哀乐,这是好事,我愿意支持你,但是,我需要你为我做最后一件事作为回报!你去杀掉楚留香,这是你最后的任务!”

“我打不过楚留香!”

“杀手不需要正面对决。”

“我拦住或者重创楚留香,李兆廷身边没有帮手,难逃您的刺杀!”

“这件事与你无关!”

“这是最后一次任务!”

“杀掉楚留香,准许你离开!”

“我接了!最后提醒您一句,李兆廷很难对付,这不是个好主意!”

一点红转身离开会议室。

十二月龙头深深的叹了口气。

他当然知道这不是好主意。

两年前,青衣楼一役,十二月龙头奉命清理霍休留下的痕迹,被厉胜男追杀数百里,两年过去,厉胜男的武功稳步提升,十二月龙头原地踏步。

巧的是,厉胜男来到中原的任务就是擒拿李兆廷,双方激战数次,厉胜男自认不敌,可见李兆廷的强悍。

正面对决,十二月龙头连半成胜算也没有,莫说正面相搏,如果李兆廷身体状态完好,他连刺杀都不敢。

幸好!

施家左家两位大小姐身染重病,李兆廷用一阳指为两人诊病,精气衰竭精疲力尽,需要苦修一两年时间。

十二月龙头多番确认。

掷杯山庄的神医、丫鬟、仆役,连同见到过李兆廷的武林高手,他全都查了一遍,确认李兆廷身负重伤。

这是最佳刺杀机会。

只要杀掉李兆廷,就能得到大龙头的赏赐,就能让武功更上层楼。

杀掉李兆廷!

我一定要杀掉李兆廷!

青龙面具缓缓落下,露出一张涂脂抹粉的小丑脸,不是别人,正是薛衣人那个疯疯癫癫的弟弟,薛笑人!

没有人会怀疑傻瓜。

痴傻是最完美的保护色。

从某种程度而言,薛笑人隶属于隐形人,他的大半人生是隐形的!

遮掩薛笑人的不是痴傻。

是薛衣人的剑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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