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魔力的表现形式

天刚亮时,罗兰便被夜莺从被窝里拉了出来——记得上一次发生这种事时,还是娜娜瓦被提古.派恩发现女巫身份的时候。

“怎么回事?镇里又发现新女巫了吗?”他揉着眼睛问道。

“不,殿下!”夜莺一脸激动地嚷嚷道,“安娜……安娜她的能力又发生了变化!”

“又?”罗兰还没完全从瞌睡中清醒过来,“她不是已经成年了吗?”

“是成年之后的再次变化,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惊人的魔力形态,简直就跟实体一样。”夜莺端来了洗脸盆,“书卷和温蒂也都未听说过这样的事情,您快去看看,大家都在办公室等您!”

罗兰随便洗了把脸,披好衣服跟着夜莺来到二楼,走进办公室,十一位女巫顿时将目光集中到他身上。其中安娜的眼睛有些浮肿,像是一夜没睡好似的。

“谁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

最先开口的还是夜莺,“早上我穿过安娜的房间时,看到她正趴在桌前睡觉,桌上摆着一堆铁疙瘩。我准备过去叫醒她,走近了才发现,她体内的魔力变成了……”她停顿片刻,似乎在想该如何形容才好,“变成了一个固定的形状,像是一个不断转动的方块。”

“方块?”罗兰走到安娜身前,仔细打量了她一番——对方除了精神略显疲惫外,其他地方看不出有什么不同。接着他注意到了桌上摆放的一截圆柱体,材质似乎是生铁,灰白色的平滑表面和顶端平整的切口让他以为自己眼花了, “这是……”

“安娜弄出来的,”夜莺说道,“用她的新能力。女巫觉醒后,体内便会聚集魔力,起初像雾气一样淡薄, 几年后会慢慢变成一团颜色各异的气状漩涡,例如温蒂的是白色的,叶子的是绿色的……而安娜以前的魔力就十分庞大,成年后凝聚了不少,呈墨绿色,但现在,她体内的魔力只有拳头大小,跟固体一般,完全不透明了。”她拿起办公桌上的鹅毛笔,大致描绘了下,“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

虽然夜莺的画技十分糟糕,但罗兰仍然分辨出那是一个立方体。

他望向安娜,“昨晚发生了什么?”

安娜将自己的经历讲述了一遍。当她说完时,其他女巫依然是一副茫然的模样,完全不明白她口中的小圆球、振动、连接和能力变化有什么关系。

只有罗兰心里微微一动。

魔力在他的设想中是一种能量,女巫则是释放它的终端。魔力可以转化的效果无穷无尽,但最终会形成哪种效果,取决于操控它的女巫,或者更进一步说,取决于女巫的想法。

如果他的猜测没错,思想能对能力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简单来说,一个从未见过飞机的人,很难想到巨大的铁鸟能在空中飞翔;一个从未见识过宇宙的人,自然不知道这世界有多么宽阔。思想的高度和知识的广度限制了自身对魔力的使用——对世界本质的每进一步了解,都会带来科技的长足进步,那么女巫的能力会不会也是如此,对世界了解更深,魔力的效果也更接近本源?

“让我看看你的新能力。”罗兰好奇道。

安娜伸出手指,一团黑色火焰便凭空出现在她的指尖,看上去外形跟普通火焰没什么区别,除了它不发光之外。

“你的黑火能随意变换形状吗?”

安娜点点头,控制它漂落到桌面上。很快,呈自然火苗状的黑火突然变成了一块立方体。还未等所有人反应过来,块体又扩散为一张黑布,几乎覆盖整个桌面,接着它向中心收拢,逐渐变为一条立起来的直线。罗兰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发现这根如头发丝般纤细的黑线纹丝不动——这简直不可思议,要知道即使坚硬如钢铁,拉成细丝后也能用手指轻易拨弯。这是物体的柔度所决定的,绝对刚体并不存在。

“还能再细一点吗?”

“可以,不过那样一来您就不能再触摸它了。”安娜说道,“否则它会割伤您的。”

“温度呢,也能随意控制吗?”

“嗯,而且比起绿火,我能让它在不同部位产生不同的温度。”

罗兰有些明白夜莺说的犹如实质是什么意思了,比起如水般温暖的绿火,她此刻的能力已经凝聚成型,用火焰来形容并不恰当——当安娜接受了世间万物由微观粒子构成的观点后,火焰产生温度的认知也随之突破到了粒子运动产生温度的新阶段。可以肯定的是,对方并不是在操控粒子,就像对方之前操控的也不是火焰一样……无论是最初看似普通的火焰,还是成年后的绿火和黑焰,都是魔力的表现形式。

尽管两者都是将魔力转化为热,效果却是截然不同的。

真正的天才,罗兰不禁感叹,除了天才外,他想不出更合适的形容词。当天晚上学习到新知识后,立刻就能领悟并运用到能力中,这种思维方式和吸收能力也只有极具天赋的人才能拥有了。

安娜的变化也让他对探究这个世界的真谛更感兴趣起来。

可惜自己无法拥有魔力,罗兰想,这或许是穿越后最大的遗憾。毕竟大多数人心中都怀着一个超级英雄的梦,偶然间获得不可思议的力量,从此走上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是多么畅快的事。

“我大概知道安娜能力变化的原因了。”他收起心中的遗憾,对女巫们说道。

“是什么?”众人纷纷问。

“学习。”

“学……习?”书卷喃喃道,“您是说昨天的教学课吗?”

“正是如此,”罗兰将自己的猜测简明扼要地说了一遍,“见识有助于你们提高能力,甚至产生飞跃式地变化。”

“我也……可以吗?”谜月怯生生地问道。

“当然,”罗兰拍了拍她的肩膀。如果不是蒸汽机数量有限,而且找不到橡胶,没法制作电线的话,她附魔出来的那堆强磁铁估计早就派上用场了。

原本罗兰开课的目的只是为了将所学知识传授给书卷,避免自己越忘越多,现在意外发现学习知识还能起到增幅能力的效果,给所有女巫一同上课就成了件十分有必要的事了。

当然他也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拥有安娜那般杰出的天赋。像听课都能睡着的夜莺,他就没抱任何指望。从记住到理解,再从理解到运用,这之间隔了不知多少道横沟。最终有多少人能把领悟的知识运用到能力中,他也不得而知。

“你昨晚没睡好吧,”罗兰对安娜说道,“待会先去补个觉。过两天我再好好测试你的新能力。”

“嗯。”安娜认真地点了点头。

“至于你们,”他望向其他女巫,“从今天开始,每周一到周五吃过晚餐后都去会客厅集合,从最基本的读写认字学习起。书卷,你就是她们的启蒙老师了。”

(本章完)

第132章 麋鹿骑士(上)

普瑞斯被关在这里已经有五天了。

虽然不是牢房,经过改造的住宅和牢房也相差无几——原先的木门都换成了木栏杆,屋子里的家具全部被搬走,只留下几张毛毯。唯一的优点在于房间还算得上干净,既不透风也不漏雨。

牢里除了他之外,还有四人。其中三个来自于莱恩家, 一个属于奔狼家,而自己,则是麋鹿伯爵分封的骑士。

“真见鬼,他到底想把我们关到什么时候!”莱恩家看上去年纪最大的一名骑士嚷嚷道,“领地里的麦田还没播种呢!我那婆娘可不知道弄这些玩意。”

“你的领地?”奔狼家的年轻骑士嗤笑道,“你觉得王子殿下还会留着骑士领, 让你回去凑齐马匹、武器和盔甲,再伺机报仇?说真的, 他没把你们这些人都送上绞刑架,已经算得上仁慈了。”

“你说什么!?”老骑士瞪眼看着他。

“实话实说而已,”年轻骑士满不在乎道,“公爵可是策划和实施谋反的头号犯人,不把他的精锐骑士团清理干净,等着留给他儿子?至于我们嘛,自然是迫于公爵的恐吓,不得不上战场的。”

“我看你是自寻死路!”他走过去一把提起年轻人,右手握紧拳头,眼看就要揍下去之际,一只手从背后伸出,牢牢地抓住了他。

“住手,哈隆。你想引来守卫吗?”一名外貌英俊的骑士将他的拳头压下,“他说的没错, 我们是公爵麾下的骑士,在定罪时必然会从重判处。既然到了这一步,静静等待结果就好。看看麋鹿家的人,再看看你现在的模样。你身为贵族的风度呢?”

普瑞斯认得他, 长歌要塞的明星骑士菲林.西尔特,外号拂晓晨光,曾迷倒了不知多少贵族家的小姐。他倒好,最后竟娶了一名平民女子为妻,这事在当时也算闹得沸沸扬扬。见对方提到自己,普瑞斯也不好再保持沉默,朝争执的三人开口道:“领地能不能留下我不清楚,但王子殿下至少不会要你们的命。”

“哦?为何?”

“在要塞杀至少还能起到震慑作用,费劲力气把你们弄到这儿来,杀给谁看?他的领民?”普瑞斯摇摇头,“骑士团还没踏进边陲镇一步呢。”

没有冲进来烧杀抢掠,镇民自然就不会产生极端的仇视。因此对王子来说,杀给镇民看不如杀给要塞贵族看,没有在要塞杀,他们的命就算保下来了。

菲林想了想,点头道,“说的也有道理。请问你的名字是……”

“普瑞斯.迪萨。”

“谢谢你的宽慰,迪萨爵士。”菲林投以谢意的眼神,拉着哈隆坐回到角落。

那名年轻人也一屁股坐下,靠着墙哼起歌来。

他倒是真不怕,普瑞斯想,而自己的「镇定」,不过是强装出来的假象罢了。

普瑞斯心里清楚,自己实在不是个做骑士的料。他没有继承父亲的勇猛,也没有继承母亲的睿智,比起舞刀弄剑,他更喜欢打理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养养鸡鸭,在池塘边钓钓鱼什么的。披甲持剑为麋鹿伯爵而战实属无奈,别说杀人了,他连狩猎都不大爱参加。所以冲锋时普瑞斯尽可能冲在后面,没想到却捡回一条命。

等等……想到这儿他忽然觉得有些奇怪,作为公爵手下的明星骑士,为什么菲林.西尔特也活了下来?他不应该冲在第一位吗?

“王子殿下要见你们,”卫兵忽然在门口喊道,“塞尼.达利,你先出来。”

年轻骑士一蹦而起,向众人做了个挥手姿势,走出了牢房。

“喂,我们呢!”

哈隆追到门口,却被卫兵手中的短棍刺枪逼退。锁好牢门后对方才冷声说,“别急,会轮到你们的。”

得知审判即将来临,普瑞斯愈发紧张起来。该死,没有结果时总是盼着这一天,现在结果要来了,自己却又害怕了。他恼火地想。可身体仍然情不自禁地抖动,每隔几息便想抬头往门口张望,就如同第一次面对孩子快要出生时,希冀和恐慌并存的心情。

好在等待时间并不长,大概只过了两刻钟,那名负责押送的卫兵又来了,“普瑞斯.迪萨,到你了。

他慌张站起,脚却不慎被地上卷起的毛毯绊到,好在菲林眼疾手快,上前一步扶住了他。

“谢……谢。”他觉得喉咙干得厉害。

“举手之劳。”对方的声音平缓有力,让普瑞斯紧张的心情缓解了不少。

他朝菲林点点头,跟着卫兵走出牢房。

带路的是一名年轻小伙子,大约十七岁上下,穿着深褐色皮甲和皮靴,双手握着刺枪短棍。

“不用把我的双手绑起来吗?”普瑞斯问。

“你被关进去前就已经搜过了,没有武器,你能做什么。”

“你要带我去哪里?”

“殿下的城堡。”

“之前的那个人呢?叫塞尼的骑士,他怎么样了?”

对方耸耸肩,没有回答。

好吧,或许他不知道,也有可能是他不想告诉自己。普瑞斯闭上了嘴。

这位押送人给自己的感觉十分奇怪,打扮和模样都像是一个普通平民,可他对骑士们说话时没有一点畏惧之情,连最基本的敬语也没用。他仿佛不知道,若是在平时,这些人轻易就能决定他的生死。

还有对方的眼神——普瑞斯见多了那些为生存而奔波的平民,他们木讷且冷漠,如同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但在这个小个子眼中,他看到了骄傲和自豪,明明是个平民,却有着和满怀荣誉的骑士相仿的神态。这种极度的不协调感让普瑞斯十分困惑。

到底是什么样的环境才能造就出这样的人?

他环顾四周,虽然此前没有来过边陲镇,但他对这块贫瘠而荒僻的地方还是有所耳闻。不过现在镇子里所展现出来的生机勃勃,跟他想象中的边境前哨大相径庭。街道上人来人往,步伐飞快,似乎都有忙不完的事。时不时还会有人跟押送自己的小个子打声招呼。大家脸上都充满红润,精神气饱满,一点儿也不像刚经历过邪魔之月的磨难。

接近城堡区时,他看到了一块百余人聚集的空地——这伙人似乎在修建住宅,而且按规模来说还不止一栋。房子的材料就堆积在一旁,都是烧制出来的砖块。一般来说,只有贵族才会选择这种较为昂贵的材料,可若要说这是给贵族建的,房屋面积又太小了。空地前那些已经搭建好的屋子,差不多只比自家的会客厅大上一点。另外,那些屋子也太过相似了,几乎称得上是从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般,哪个贵族会喜欢这样的屋子?

带着种种疑问,普瑞斯踏入了领主城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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