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8章 旧址上的新城邦

温妮不断飞行着,渐渐从纯粹的沙漠飞到了荒漠的地形,这代表着他们距离贯穿恕瑞玛沙漠的那条水脉更近了,这也意味着他们不久就能找到智慧生物。

在飞行过程中,林久就已经见识到这片沙漠的危险性,一路上在沙子下方感知到不知多少生物。有的庞大如巨兽,有的则小巧玲珑。它们的形态也各不相同,有的长着狰狞的面目,有的则拥有奇特的身形。有的怪物还拥有覆盖着坚硬外壳的身躯,如同沙漠中的堡垒;有的则可能身形细长,能够在沙漠的沙丘之间灵活穿梭。

它们的皮肤往往与沙漠环境融为一体,呈现出沙土般的颜色,如黄色、棕色或灰色。就算钻出沙子,趴在沙漠上,也很容易被忽略。

“终于看到活人了。”林久的感知远远的就锁定了一个在荒漠中穿行的身影。他们发现的这个家伙身穿一件由各种布料拼凑而成的衣服,头戴一顶破旧的帽子以遮挡阳光,脸上布满皱纹和晒斑,眼神中透露出几分麻木。

这家伙手持一根木棒或铁钩,在荒漠中艰难地行走着,不时地弯腰捡起地上的物资。身后背着一个沉甸甸的麻袋,里面装着的都是他在荒漠中拣拾到的东西。

毫无疑问,这家伙属于恕瑞玛沙漠中的拾荒者群体,这也是恕瑞玛沙漠里的常驻群体。这些拾荒者往往黝黑而瘦弱,这是因为长时间的阳光暴晒和营养不良导致的。

他们的衣物破旧不堪,往往是用各种废弃材料拼凑而成,搭在肩上或系在腰间,既是为了遮阳,也是为了入夜后温度骤降的保暖。脸上布满皱纹,皮肤粗糙,这是由于风沙侵袭和缺乏水分保养的结果。

这些拾荒者的生活非常艰苦,每天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在荒漠中寻找可用的物资,这些物资可能是废弃的金属碎片、塑料瓶罐,甚至是动物遗骸。

他们利用这些物资来换取微薄的收入,或者用以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而居住地往往是简陋的地洞或临时搭建的棚屋,这些住所虽然简陋,但足以抵挡荒漠中的风沙和严寒。

这种生活节奏单调而重复,每天清晨和黄昏是他们外出寻找物资的最佳时机,因为这时荒漠的气温相对较低,更适合人类活动。其余时间,他们则躲在住所中避暑或避寒,尽可能地保存体力。

在林久眼里,这些拾荒者简直就是最好的兵源,拾荒经历的磨砺,让这些家伙的意志非常坚韧。而且他们还是恕瑞玛帝国坚定的拥护者,期待着有位皇帝降临恕瑞玛,再度带着帝国崛起,这不就是林久创建势力最好的拥护者吗。

要知道,恕瑞玛沙漠中的各种势力鱼龙混杂,如果不是坚定的恕瑞玛帝国拥护者,早就随便找一个势力投靠过去了,虽然有生命危险,但至少生活得不错。当个拾荒者,在外面临的危险一点都不比势力斗争来得小。

就算是给那些贵族势力挖矿,生活得都比拾荒者轻松一点,至少不会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而拾荒者只能通过拾取那些在恕瑞玛沙漠内活动的外来人留下的杂物生存。

林久并未下去与这个拾荒者交流,而是让温妮朝着他前进的方向飞去。不出意外的话,那个方向路线上肯定有一个大型拾荒者聚集地。在恕瑞玛帝国陨落,恕瑞玛沙漠内的资源被各个势力瓜分后,恕瑞玛的本土居民沦为拾荒者,还能在诸多势力中生存,最大的依靠就是团结。

此时,距离这里最近的,勉强称之为城邦的地方。一个身影跟着一支商队抵达这里。拾荒者在沙漠中拾取的东西,若是没有这些商队,也换取不了什么价值。

他们能在沙漠中捡到的不止是杂物,运气好的话,可以捡到宝物。荒漠中有一种特殊地形名为沙瀑,顾名思义,就是沙子形成的瀑布。黄沙的潮涌在岩石间凿出通路,在悬崖边形成壮阔的沙瀑。

根据传统,恕瑞玛人会将心爱之物扔进沙流,当作是献给飞升者的礼物。于是,沙瀑也就成了寻宝者们最爱的乐园。

跟着商队来到城邦的塔莉垭几乎要忘记了,自己是多么地思念着恕瑞玛那炉膛般的热烈。成百上千的人聚在一起,联袂成云,挥汗成雨,语速极快地高声谈笑、讨价还价、赌咒发誓等等等等。外乡人看到此景总会以为他们一直在争吵。

塔莉垭在恕瑞玛唯一有港口码头的卑尔居恩登陆,但她并未在卑尔居恩停留多久。港口停着的几艘诺克萨斯战舰让她想起了不好的回忆,搞得她很紧张。可以相信得到那个战争狂魔诺克萨斯要是对恕瑞玛动手,她的家乡恐怕又会遭受战火洗礼。

维考拉,曾经是个荒废旧城上建起的部落营地,不过是给过路的旅行者和旅法师们歇脚的地方而已。但现在这个地方随着驻留人数的增长,焕发了别样的生机。

城中的市集淹没在色彩与喧闹中,空气弥漫着浓烈的气味,紧邻彼此的拱形帆布遮阳蓬几乎盖住了整条街道,激烈的讨价还价声,夹杂着香料和烤肉的刺鼻味道,随处可闻。

通往破败城墙的宽阔街道上挤着好几百号人。智者模样的干瘪老人们坐在门廊底下抽着烟斗,芳香的烟气像雾一样蒸腾着。

塔莉垭看到了许多不同部落的标记,能认出来的有巴贝、扎加亚和叶申耶,除此之外的十几个她从来没见过。在她离开恕瑞玛的时候,犹记得他们还是誓死的仇敌,如今却像战场上的同袍一般,和平地坐在一起。团结,是还留存在沙漠的恕瑞玛人民最后的武器。

维考拉是特殊的,那位沙漠皇帝阿兹尔的母亲就出生在这里,年轻的皇帝也曾慷慨地将恩典赐予此地的人民。层层而上的花园里栽满了帝国各处运来的鲜花,环绕着斑斓的色彩和美妙的香气。成群的高塔缀以白银和玉石,清凉的水从大神庙中潺潺流出,沿着高架渠日夜奔流。人们无不天真地相信,这里的福祉永不会终结。

但过去的一千年将这座城市剥蚀得皮肉皆销,只剩下石头所建的骨骼,而当年的荣华之盛大半已褪为废墟。这些废墟是在过去的几百年里由那些依然怀恋故土的人们所建起来的,他们执拗地相信故园的未来存在于对过往的复兴中。

能工巧匠们所设计的建筑一看就知道是恕瑞玛身前荣光的骗人仿品。城墙曾因其裁切方正的花岗岩而闻名于世,但现在却是木材和粗鲁劈成的石块组成的。

(本章完)

第2249章 丑陋的纪念

塔莉垭肩上粗制的挎包里塞满了食物,包括熏肉、燕麦、面包和奶酪,外加两皮袋水。完全没注意到前面的大个子,一头撞到了他身上,自己却被弹飞出去平躺在地上。对方纹丝不动,她感觉就像是撞上了一座山崖。市集里的人们看起来倒已经习以为常,人潮像溪水流过礁石一样绕着他来来往往。

那大个子从头到脚都裹在破布一样的长袍里,但仍然掩饰不了他高壮的身材。他紧握着一根长长的裹布手杖,宽大的顶端也包着破布条。双腿弯成一个奇怪的角度,似乎行动不太方便。

“你得好好看路。”他的口音很重,嗡嗡作响,就像是从他心底一口悲伤的深井中传出的一样。“恕瑞玛现在是个危险的地方。”

他转身朝着维考拉的龟裂城墙走去。巨大的城堞只刚好与他身高齐平,高处的部分则由烈日晒干的土砖砌成。维考拉人肯定觉得叹为观止,但在他眼里,这都只不过是拙劣的仿造而已。

占星塔墙上潦草的血字指示他来到这里,而那个巫师也会被吸引过来。他感应到某个飞升血统的拥有者已经在维考拉现身了。

早在帝国还未变成废墟,而是疆域跨越整个大陆的时候,这份血统便已经存在许久了,这是古恕瑞玛最珍贵也最强大的血统。所以重中之重,是赶在敌人之前找到那个人。飞升之血可以将阿兹尔从虚无中带回现世,也可以在邪恶的用意下将重生的恕瑞玛毁于一旦。

塔莉垭有些好奇和疑惑,跟上大个子的脚步,问道:“你好像对这里很熟悉?”

“这道拱桥,”他举起手杖戳了戳头顶的石砖。行人在桥上走过,尘土像细密的轻纱一样从裂缝中洒落,低沉的声音传来:“是失落了的艾卡西亚所放逐的匠人们建造的。每块石头的切割和垒砌都无比精准,搭建的时候连一滴灰浆也不需要。”

“真……真的吗?”塔莉垭看着那座桥,根本不像大个子说得那么完美。

“你们凡人早已忘记了过去,还把理应铭记之事冠以传闻之名。”察觉到了塔莉垭的无知,在沙漠深处无数个世纪的苦涩徘徊,渐渐变成了暴烈的愠怒,男人质问道:“我建起大图书馆,难道不就是为了防止记忆的败落吗?”

“那不是传说吗?”塔莉垭小声答道。

“哼!”塔莉垭对于历史的无知深深地激怒了内瑟斯的学者之心。

城市原本的轮廓还在,但内瑟斯只觉得自己仿佛行进在噩梦之中,新的材料和古怪的形式肆意改造着曾经熟悉的周遭,所有事物的原貌都被刻意地进行了曲解,似乎设计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人坐立不安。

“不好了!那些强盗团又来了!”

喧闹声传来,内瑟斯和塔莉垭的目光都转移到城邦之外。作为一个大型聚集地,被强盗团盯上,再正常不过。

恕瑞玛强盗团,也是帝国覆灭后的沙漠特特产,他们的生存不靠贸易,全靠暴力。这些由掠夺者组成的团队经常会伪装混入环境中,引诱没有防备的旅行者踏入陷阱,然后杀人越货。敢直接进攻一个大型聚集地的强盗团,在诸多强盗团中,也属于强大的那种。

强盗团之间也有名气之差,例如沙喀尔就是一支知名的游牧强盗团,他们装备着加固的骨质护板和长柄武器,擅长正面袭击,以恐怖的速度冲向目标猎物。

“真是开眼了。”随着靠近水脉区域,林久见到的生物也变多了起来。甚至看到了一支恕瑞玛的游牧居民。

他们并非生活在陆地上,而是一种名为多满巨兽的生物背上。就像海贼王世界象主背上的皮毛族那样,多满巨兽外形也和象相似,但并没有象主那么巨大。

多满巨兽宛如一座移动的山岳,其身躯之庞大,足以遮蔽数亩之地。它的背部宽阔而平坦,仿佛是大自然特意雕琢的一片广袤平原,足以承载无数生灵。

身躯如同一座移动的城堡,胸脯宽阔,肌肉隆起,每一块肌肉都蕴含着惊人的力量。它的四肢粗壮无比,仿佛是由最坚硬的岩石雕刻而成,每一步都踏得地面隆隆作响,仿佛是大地的脉搏在跳动。蹄子宽大且厚实,能够稳稳地支撑起它那庞大的身躯,即便是在最崎岖不平的地形上也能稳健前行。

它们还拥有巨大的几丁质甲壳保护自己,进化的力量让它们得以生存于恕瑞玛的长期干旱和恶劣环境下。生活在多满巨兽背上的骑手和巨兽是相互依存的关系,骑手会为它们清洁身体并驱赶靠近的寄生飞虫,而多满巨兽则使用未知的感官寻找隐秘的淡水储存地。

多满巨兽就像是一个个可以移动的村镇,而多满骑手们则是使用勾爪在复杂的绳结网络中穿行,来往于这些移动的“村镇间”。当一个骑手上了年纪,或是“跑不动绳子了”,就会被放回地面上,与其他的陆地居民一起生活,度过余生。

林久还见到了恕瑞玛沙漠中的“骆驼”,斯卡拉什。它们多见于商队之中,虽然它们出了名地暴躁难驯,但却仍然受到当地人的极大崇敬。它们的毛皮上画着护体的神圣符记,犄角上挂着图腾和护身符。因此,在恕瑞玛穿行的商队要是拥有一只斯卡拉什就是繁荣兴旺的象征。

“嗯……这个神庙得重建,到时候弄个新雕像。”来到维考拉高空上的林久并未直接降临,他在来的路上就发现了那伙强盗团来势汹汹,也就不急着登场。等着强盗团出手后,自己在动手,对后续创业更有帮助。同时,他还在维考拉中感知到一股较强的灵魂力量,顺带试探一下。

等待的同时,林久点评着维考拉中心区域的那座太阳神庙。黝黑的外墙闪烁着玄武岩似的光芒,但可以透过粗糙拼接的墙板看到里面大小不一的榫节。

一面太阳圆盘悬在神庙顶部,就算从远处看过去也能发现那上面没有半点黄金,只是青铜和紫铜的熟锻合金而已。当年恕瑞玛帝国所仰拜的太阳圆盘是悬浮空中的,但是这个铜盘子是被几条麻绳吊起来的,挂在两旁几根不对称的柱子上。

四个角落的台阶也是参差不齐的石块。两名武士穿着铜片连成的合身盔甲,头顶着覆有羽毛的兽形盔,把守着阶梯。

这座太阳神庙,由凿子敲出的砂岩和裸礁石垒成。出自人手,而止于人境。相比曾经恕瑞玛帝国心脏位置的庞然神殿,这座神庙只能算得上是孩童的玩具。

而曾经恕瑞玛帝国的大神庙却曾是整个瓦洛兰大陆都又羡又嫉的存在,远方的诸王们不远万里前来只为一睹它的风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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