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所图甚大(求票票求订阅)

罗冲把几种不同材料造纸的项目交给了这段时间几个干得不错的班组组长,让他们停止生产纸浆纸,转而开始研发新的纸浆。

当天把新材料造纸的事情敲定后,时间也差不多到了傍晚,在集市上卖了一天货物的菱部落众人,也在这个时候收拾东西回去了,他们还要在天黑之前赶一段水路才能回到自己的家中。

“大家动作麻利点,要不然一会回家吃不上热饭了。”

“诶,好嘞。”

因为今天汉部落首领特意交代的三件事,对菱部落来说都很重要,所以小荷也是比较着急回去,这三件事没一个他能做主的,更何况首领还特意交代过红米的事情。

首领想用那些红米和汉部落谈什么条件,小荷不知道,但是他觉得汉部落可不是那么好要挟的,谁知道那个汉部落首领会不会翻脸不认人,到时候自己首领没在这里倒是没事,可是自己就要倒霉了。

怀着这种忐忑不安的心情,小荷撑起筏子来格外的卖力,似乎只用了平常大半的时间就回到了部落,简直就像是逃跑一般。

菱部落的首领菱云也站在湖心岛的岸边等待着回归的商队,期待能从他们口中听到自己想要的消息。

“这甜杆都已经卖了近十日了,难道汉部落的首领还没注意到?或者说他对这东西不感兴趣?”菱云站在岸边忍不住心里犯嘀咕。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大批的竹筏开始驶入视线,自己的族人们回来了。

“首领,首领,出大事了,今天那个汉部落首领自己过来了,点着名要甜杆上面的红米,我说这事我不能自己做主,要明天首领过去跟他谈。”小荷这边才一上岸,就看到了自家的首领在那站着,然后就马上嚎了起来。

“哦?你亲眼看到是汉部落的首领了?他亲口跟你说想要甜杆上的红米?”菱云也比较激动的迎上前,立刻跟小荷确认到。

“没错,是他们浏阳郡的那个郡守大树介绍的,而且我看那人的长相和钱背面的那个人很像,只不过衣服和头饰不同,但是有浏阳郡守作担保,应该不会有假。”小荷点点头,十分肯定的说道。

“嗯,那就好,那就好了,哈哈哈哈,看来明天我要自己过去一趟了,对了,那个汉首领还说了什么没有。”菱云再次追问了起来。

“哦,那个汉首领说了,要是想跟他谈事情,就要把红米带上,他们不喜欢空谈。

还有,今天他们还特意在集市上挂了牌子卖船,就那种以前来过咱们这里,一次能带20多人的小船,说是卖给咱们要一千元一艘。

另外还有一个叫作秤的东西,听汉部落的人介绍,这是一种用来测量东西重量的工具,以后我们卖货也都要用秤来测重量,不过那个东西是要用钱买的,我们今天也没买几个,大家还没怎么学会用呢。”

听到首领追问,小荷干脆一下子把所有的事都说了出来,菱云这才把他放走。

得到这些想要的信息后,菱云也是一个人思索了起来,汉部落的首领果然是个神人,这是菱云此时此刻对罗冲的评价。

之所以得出这个结论,是因为有些事情让菱云感到非常的不可思议,就比如这个甜杆上面的红米,这东西并不是菱部落自己出产的东西,要不是一次偶然的机会,菱云也不可能得到它,那么问题就来了,那个远在平原陆地上的汉部落首领,到底是怎么知道这上面也会结米的,而且还知道颜色是红的。

另外还有今天刚刚得到的消息,汉部落的首领又创造出了一种测量重量的工具,叫作秤,这东西已经被人拿到了自己跟前,看着这个奇怪的工具,菱云更加坚定了自己心中的想法。

这绝对是个神人,什么玩意都能造的出来,这能是普通人吗?还有那更加恐怖的能力,汉首领似乎能未卜先知,很多没见过的东西,甚至也知道它的习性和用途,实在是太可怕了。

不过越是这样,菱云就越激动,想到明天就能看到这个神奇的部落首领,翻来覆去的有点睡不着。

好不容易熬到第二天清晨,在一阵鸭子嘎嘎的叫声中,菱云老早的就起了床,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就跟着族人们的筏子队去了汉部落。

等一行人好不容易来到汉部落的码头时,天色已经大亮,站在码头上等候的并没有罗冲的身影,只有那么两三个负责收税的小吏。

不过菱云并没有对这种情况感到失落,相反,他自己也明白汉部落是什么意思,其实虽然大家都没有说什么,但实际上这已经是汉部落在向他表明一种态度。

你菱部落只是一个小小的千人部落而已,根本不配首领亲自迎接,哪怕你的手中握有汉部落想要的东西,也不足以对汉部落产生威胁,所以,等会见了面谈条件的时候,自己悠着点,千万别啥话都往外蹦。

收税的小吏这边,也有人发现了一小袋红色的颗粒状东西,大约十斤重的样子,但并不知道这是什么,不过旁边的一位显然是得到过什么命令,看到红色的高粱米之后,立刻迎了上来。

“是菱部落的首领吗?”

“哦,正是我,昨天我的族人和汉首领替我约好的今天见面,不知我要到哪里去见汉首领。”菱云看到这个专门迎上来的小吏,立刻对他问了起来。

“我们首领在官署区等候,请您带着红米跟我来。”那小吏对菱云招呼了一声,就在前面带起了路。

菱云也忙招呼了一个手下用扁担挑着高粱米跟他前进,路上到是没有人检查,一路畅通的就带着他们过去了。

不过让菱云有些诧异的是,汉部落似乎真的对那些红米可有可无,本来在那个带路的小吏看到红米的时候,菱云就有意直接交出,但是对方没要,还让自己带着米跟着他,这简直就是第二次在告诉自己,汉部落并不是非要这玩意儿不可,一会儿别什么条件都往外说,说话前先动动脑子。

没过多久,几人就来到了正在大搞建设的官署区,穿过一片凌乱的工地,带路的小吏把菱云引到了一个单独的院落前面。

然后那小吏立刻上前跟门口的门房交涉起来。

“这两位是菱部落来的,一位是菱部落的首领,另一个是帮忙搬东西的,咱们首领安排让我把人带来,哦对了,还有那红米,菱部落首领也带来了。”

“那就进去吧,首领可能在吃饭,先让他们去大堂坐一会儿,首领一会儿就到。”

小吏听完立刻把菱云两人领了进去,在大堂两侧的客座上安顿下来,又给两人到了热水,然后就让人等着,自己去通报首领,稍后就到。

这一等,差不多就等了一个小时,罗冲那边哪是在吃饭啊,分明就是刚刚起床,然后又是洗漱又是穿衣,再等人烧火做饭,等喝了两碗粥填饱肚子,这才在小吏的带领下去了大堂。

今天大树并没有给罗冲当跟班,而是被派去指导船厂建设了,跟在旁边当随从的,正是早晨那个带路的小吏。

迈入郡守府大堂,客座上的两人早已等的失去了耐心,这会儿看到罗冲这正主来了,才暗暗压下躁动的心情。

菱云连忙站起来给罗冲作揖问好,他的随从也是有模有样的学着拱手,但是做的并不标准,样子甚为滑稽。

“好了,免礼吧,你们也等那么久了,我就不废话了,我们汉部落需要很多这个红色的米作种子,最好是能够种植的,这你应该懂吧,要不然也不会想到用这个换好处了,说吧,你想要什么?”

罗冲摆了摆手,从屋子正中的袋子里抓了一把带壳的高粱米,然后做到上手的主位上研究了起来,也准备听听菱部落会跟自己谈什么条件。

“回汉首领,菱云并没有打算拿这红米要挟汉部落的意思,只是想借这个机会当面见一下汉首领,因为您总是不在这里,所以只好用这种办法了。

这袋红米,我愿献给汉首领作礼物。”

菱云看罗冲坐定,又听了他说的话,立刻起身来到堂下,再次对罗冲作揖拱手说道。

“嗯?!”

罗冲一下子愣住了,什么鬼?不谈条件,十多斤种子就这么白送给自己,就为了亲眼见自己一面?看来这小子很会做人,所求甚大啊

“哈哈哈哈,菱云是吧,你倒是聪明,是个心思活络的家伙,这礼物我很喜欢,也收下了。

不过你刚才说用此法引我来,只是想见亲眼见我一面,现在来也来了,见也见了,有什么话不妨就直说了吧,我现在倒是有些好奇,你到底想说什么了。”

罗冲想到此处,也是爽快的大笑了几声,收了菱云的礼物,不过相应的也对这个家伙生出了兴趣来,不知道他专门来见自己究竟有什么高论,或者阴谋诡计

“回汉首领,菱云愿带全族1400余口加入汉部落,从今以后和汉部落族人同为一家人,全族听从汉首领的调遣。”

也就在这个时候,菱云突然单膝跪在堂下,拱手向罗冲效忠了起来。

堂上的罗冲听完眯了眯眼睛,没有接受这个莫名其妙的效忠,也没有让凌云起身,就让他这么单膝跪着,大脑陷入了飞速的思索之中。

虽然罗冲承认自己很帅,也很有王者的气质,但还没自恋到认为别人见了自己就会纳头就拜的地步,菱部落和汉部落接触的时间,说起来也有一年多了,汉部落的强大他们也早就知道,要加入什么时候不行,结果他们早不加入晚不加入,偏偏这个时候跑来效忠,难道里面有什么说道不成。

想到这里,罗冲并没有回话,也没说答不答应,只是又问了一句,“还有呢?”

菱云还保持着跪地拱手状,听到罗冲这么问,心里既兴奋又有些不安,兴奋的是自己果然没看错汉首领,他真的看出来了自己还有话说,不安的是,他怕自己的话说完,会不会被汉首领拉出去砍了。

“这个,这个,我说出来还望汉首领不要怪罪,菱云也想当郡守,就是和浏阳郡郡守林树林大人一样的那种。”

“当郡守?!你知道汉部落现在才有几个郡守,你想当哪里的郡守,又凭什么当,就凭这个?”

听到菱云的要求,罗冲先是愣了一下,他最开始想过菱云可能会来用高粱种子做为条件,然后狠狠的讹诈汉部落一笔,比如要多少条船,要多少食盐和铁器等等。

然而并没有,菱云先是给自己道了歉,说并无要挟之意,还立刻把种子当作礼物送给自己。

紧接着这家伙又突然对自己宣誓效忠,这还没完,当自己问他还有什么条件时,他又转而向自己征求地位,索要郡守之职。

汉部落现在一共才三个郡而已,在汉部落的地位上,可以说仅在罗冲之下了,这可是实实在在大权在握,在整个汉部落里都能排得上号的封疆大吏,他一个小小的菱部落首领,究竟凭什么索要这样的地位?

“就凭这个?”罗冲摊开的手掌向前,上面托着的正是红色的高粱种子。

“回首领的话,菱云不仅能给部落提供更多的红米种子,还能帮部落占领更多的地盘,开垦更多的农田,吸纳更多的人口。”

“哦?你能做到这些?”罗冲再次被这个家伙的表现惊到了,说实话,能力先不说,光是冲这份在自己面前大言不惭的胆气和魄力,却是很有忽悠人的潜质

“回首领的话,只要首领让我做了郡守,菱云愿为汉部落再添新郡,将整个大泽,包含大小二十八个能种粮食,能住百姓的湖心岛,甚至是大泽周边沿岸的地带,一并纳入汉部落的领地,并在一年之内,为汉部落吸纳人口五万余人。”

菱云的话声音不大,但是却格外的提神,让罗冲听了都忍不住眯眼打量起他来。

这家伙不是在说假话,最起码他肯定是勘察过整个东部沼泽的地形,有多少个能住人,种粮的岛屿都一清二楚,甚至连更边缘的沼泽沿岸也十分清楚,那里一定是有不少的人口,要不然就算让他当了郡守,他又去哪弄来所说的五万余人呢。

(本章完)

第514章 凌云志(求票票求订阅)

想到了人口,罗冲又看了看手中的高粱米,脑中顿时一个激灵,做恍然大悟状。

对啊,菱部落早先以采菱角,渔猎为生,后来在汉部落的帮助下也开始种植水稻,养殖水鸟了。

可他们种植水稻也就是不到一年的时间,今年却突然跑来汉部落贩卖甜高粱秆,每天的销售量有多大先不说,还一卖就是小半个月。

这要是野外采集的,能有这么多吗?能有这么稳定吗?会有这么甜吗?答案肯定是否。

菱部落卖的甜杆罗冲已经尝过了,确实够甜,用来榨糖是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纯天然的除了蜂蜜和食人树根瘤外,罗冲还没见过那么甜的可种植农作物,这说明他们贩卖的这些甜杆,必定是选育很长时间的驯化品种。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菱部落甜杆的来源和菱云说的人口就对不上了。

“一定是他发现了周围种植甜高粱的部落,而且这样的部落还不少,他们的甜杆都是换来的,至于用什么东西换,这就太简单了,不管是菱部落自己东西,还是从汉部落换来的东西,随便挑一样放到外面都是畅销货,根本不愁没人要。”罗冲十分笃定的想到。

事实上虽不像罗冲猜测的那样一般无二,但也八九不离十,其实这件事的起因,还要从去年说起。

去年的时候,菱部落第一次知道的种植水稻可以稳定的获得食物,更巧合的是,他们还知道了这水稻的种子就是罗冲在沼泽里找到的。

这一下可打开了菱部落的新大门,在竹筏的技术成熟后,菱部落不断的向沼泽深处探索,一是为了捕捉野生的鸭子带回去驯养,另一方面就是寻找其他的农作物种子。

皇天不负有心人啊,花了一年多的时间,还真让菱部落找到了其他种植农作物的部落,其中也不乏有一些种植水稻的,但是和汉部落的耕种技术和农具一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甚至大部分还处于半野生半种植的状态。

另一方面,除了水稻之外就是种甜高粱的最多了,高粱也属于禾本科的植物,和水稻是亲戚关系,两种作物同时在沼泽中出现也没什么好稀奇的。

起初那些种植高粱的人也只知道上面的种子能吃,还能反复种植和收获,当然,也知道那高粱杆有甜味,但却没现在那么甜。

不过这都是因为泥沼中生长的高粱水太多的原因,自从被那些发现它的人类带回了干燥的岸上种植,得到更多的阳光暴晒,失去了大量的水份,结果种出来的高粱秆反而更甜了,这才有了如今在汉部落热卖的甜杆。

菱云在手下的族人发现这个情况后,也亲自去过那些岸边的部落几次,拿着一些汉部落的瓷器白盐布匹作为礼物,菱云在那些部落中混的风生水起,走到哪里都被当成座上宾。

后来菱云还和他们分享了来自汉部落的种植技术,也让几个部落兴奋了好一阵,甚至愿意拿出高粱的种子作为交换。

在这些部落做客的时候,菱云也尝过对方拿上来的甜杆,只不过这东西甜是够甜,但是他们却没有榨糖的技术,无法把这些甜味保存下来,自己的族人又少,吃是吃不完的,又没办法保存,因此最后只能看着那些甜杆烂掉。

菱云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可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留住这些甜味,要知道自然界中的甜味本来就来之不易。

原本这事也就这么过去了,可是到了今年初夏,汉部落又突然搞起了私有制和货币交易制度,让原来的以物换物变得更加方便,只要有钱,就能换到所有的东西,相应的,别的各种东西也都能换成钱,用了一个星期搞清楚钱是什么好东西之后,菱云立刻发现了一个商机。

那些湖边部落种植的甜杆,因为无法保存,自己人又无法消耗,最后只能烂掉,可是汉部落的人口众多,有足够的吞吐量,而且这可是带甜味的东西,在这个甜品匮乏的年代,根本不愁没人要,愁的只是不够吃而已。

于是乎,一个大量收购甜杆,再转卖给汉部落的计划就浮现在了菱云的脑袋里。

到了计划具体实施的时候,更是出乎预料的顺利,湖边部落那边的甜杆有的是,平常吃不完也就是看着它们烂而已,现在有人愿意用东西换哪有不换的道理,那不是傻子吗。

就这样,菱部落以极低的价格,用一点白盐,瓷碗,布匹,铁锅等物,轻松就换取了他们所有的甜杆,而且还要对方削好长短,打成捆,帮他们搬到筏子上,连最费时间和金钱的人工都省了。

这些甜杆运到汉部落后,几乎可以用一炮而红来形容,价钱不算贵,和一顿饭差不多,一根甜杆只需五文钱,所有人都吃的起,再加上还是很难一见的甜食,多种反应汇聚到一起,就引发了可怕的化学变化。

菱部落甜杆首日销售就被抢购一空,到了第二天更是出现了排起购物长龙的稀有景象,第三天的时候已经出现了为购买甜杆而大打出手的事件,到了这时候,浏阳郡的官方也开始插手了,要不是这事管的早,说不定那些百姓都能冲到岸边去买

不过赚钱归赚钱,菱云的目的可不止是这点钱而已,他想要的是汉部落中的超然地位,还有权力,而这些甜杆,也不过是他测试汉部落的态度,还有吸引首领罗冲的一个手段而已。

想通了这些,其实罗冲已经信了菱云说的这些话,湖心岛是真的,人口也是真的,大量的甜杆也是真的,菱云这个家伙,真的有可能做到他说的这些保证,不过此时的罗冲还有个疑问。

“你既然有能力收拢这么多人口,还能帮汉部落占领这么大区域,为什么还要加入汉部落呢,自己收了那些人口,统领一方,做个大部落首领不比在汉部落当个郡守要强吗?”

罗冲问出这样的话,自然是想看看菱云有没有野心,当然,野心他肯定是有的,不然他也不会还没正式加入,就跟罗冲讨要郡守之位。

但罗冲更想知道的是,这家伙有没有自立的野心,有野心不可怕,太容易知足的人反而没有上进心,居于安乐,不思进取,但是野心太大,危害了部落的统一那可就不行了。

不过在听到罗冲的这个问题之后,菱云也是无奈的苦笑,然后才解释道。

“不不不,首领这话太高看我了,我刚才说的是,如果首领能让我当一个汉部落的郡守,我才有把握做到这些,要是没有了汉部落的强大实力支持,单靠我一个千人出头的菱部落,是根本做不到这些的。

第一,我们没有汉部落的船,单靠竹筏能运送的东西有限,第二,我们也没有汉部落那么多的物产和科技。

这第三,即便我能抛弃湖中的小岛,到沼泽另一侧的陆地上生活,收拢了沿岸的数万人口,那也过不了多少事件就会再次分散,各奔东西的。”

“哦?为什么你会这么想?难道不是人多力量更大吗?”罗冲继续诱导着菱云往坑里跳,同时也在观察他的反应。

“不,我听人说,汉部落现在也不过几万人口,首领管理起来都那么不容易,还需要把他们安置到不同的地方,如果我在不远处也弄个那么大的部落,首领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首领不同意的话,即使不让汉部落来打我们,只需要停止和我们的交易,那我收拢那么多的人口,却没有耕牛,没有铁质农具,没有车船,没有布匹和兽皮,没有盐。

那这些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人口,就会因为这样那样的矛盾,最后分崩离析,因为他们聚在一起,反而过的没有原来舒适,食物短缺,衣服匮乏,交通不便,光是这几样就足以让部落大乱了。

到时候说不定那些原来的小首领还会杀死我,然后取而代之,最后汇经过一场大乱,由强势的部落重新划分人口和地盘,而我的菱部落,也终会消失在大乱中。”

“啧,这家伙还真是个人才啊”罗冲忍不住在心中吐槽了一句。

从菱云的回答中,可以看出他确实动过自立为王的心思,只不过考虑到汉部落可能会对他们做出的制裁,然后引发的一系列后果,他就知道了,这件事没汉部落的实力威慑,没汉部落的物资和科技注入,就算他能勉强把人口聚集一处,也只会引发更大的混乱,最后导致分崩离析罢了。

“此人的见识深远,和条理清晰的思维逻辑,还有对时势的敏锐观察力,就目前的汉部落来说,无一不是最出色的一线人才,即使罗冲手上现有的几个郡守,可能都比不上这个家伙,以他这样的才干,做一个郡守简直绰绰有余啊。

不过这样的人野心也大,统治者要敢用,还要有本事镇得住才行,不过罗冲对自己还是比较有信心的,也不怕这个家伙造反,论见识,罗冲比他多了几千年,论心眼,好歹罗冲也是经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论在部落中的声望,自己更是深入民心。”

心里有了这样的对比,罗冲也是毫不畏惧的答应了下来,这次如果操作得当,很可能就是汉部落的一次发展机遇,五万人口啊,比汉部落现在的人口总数都多,把这些人都迁出来,就是再设三个郡都没问题。

思及至此,罗冲也在上面坐不住了,起身走到堂下把菱云拉了起来。

“你带部落加入的事情我同意了,郡守之位我也可以答应给你,不过现在汉部落还没有空闲的郡守之职,你只能当个新郡的郡守,新郡的一切都要你来主持建设。

至于招揽人口和安置新族人的问题,还要详细讨论一下才行,还有新郡的选址,新的郡肯定不能安置在沼泽里,因为那地方局限性太大,不适合长期的居住和发展,对以后的扩大不利,选址的事情,再说吧。

还有你名字的问题,浏阳郡的林树,和汝阳郡的黍达,这两个人我都赐了姓氏,既然你也要当郡守,那我也送你个名字吧。

你自己取得名字叫菱云,这名字不错,不过凌姓汉部落已经有了,是个叫凌风的草原汉子,你们不是一家,暂时还是不要用一个字为好。

这样吧,不如就把你的云字作姓,而且胸怀大志,干脆就叫云志好了。

这云姓在汉部落现在还是独一份,只你一脉血亲拥有,以后你便是云家的第一代高祖了。”

“谢首领赐名,云志以后一定为首领努力做事,早日为汉部落再添新郡。”

经过一番简单的效忠和赐名仪式,双方也确认了新的从属关系,从今以后大家也就是一个部落的人了,之前不方便说的一些话,罗冲也可以正式开口询问了。

云志年龄不小,具体多大他自己也记不清了,看起来和大树差不了几岁,都是二十郎当岁的样子,算是壮年,且有妻有子。

此时正式成了汉部落的一员,并得到了首领的器重,真的许诺给他了一个郡守之位,云志也是有点小激动,对于罗冲这个充满神秘感的小首领也是充满敬佩之意,对于罗冲的问话也是知不无不言。

到了云志这种层次,能看透那么多东西的人,也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像是汉部落这样的庞然大物,其领袖的地位,也早不是靠着个人武力能决定的了,这管理数万人生产生活的事,靠武力可解决不了。

所以对于罗冲这位白手起家,从几十人发展到数万人,把疆域从山洞扩展到方圆数百里的小首领,他还是打心眼里佩服的,最起码他心里明白,他自己就做不到,即使现在让他统治一郡的事务,那也得有汉部落在后面给自己撑腰,不然自己还是做不到。

“云志,我问你,据你所知的那些种植高粱的部落,哦,就是这个长了红米的甜杆,种这个的部落有多少,他们的甜杆有多少,有没有可能一下子全弄回来?”罗冲喝了口高山族自制的茶叶水,对云志问起了甜高粱的事情。

“全弄回来?!那可有不少啊,要是几天没吃完的话,肯定会坏的,现在正是甜杆成熟的季节,但我为了让甜杆保持新鲜,都是让他们分批砍的,每天弄一些,卖完了再砍。

这一下子全弄回来,如果首领多派一些木船的话,那应该能办得到,只是这保存

难道首领有办法把这些甜杆留住,不让它变坏?!”

云志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一下子激动的站了起来,“我就知道,我就知道,首领果然是个神人,他果然是有办法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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