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6章 不可能名正言顺

刘钰一听这个,就苦笑出来。

可能,这也算是小农的传统特色了。

据说,四川井盐那边,也常出类似的事。

而英国圈地的时候,也是妇女在那顶着。

历史上,张謇等人垦荒的时候,被二百多妇女老太,逼得一点办法都没有。最后只能选择惹不起躲得起,直接绕开了。

后世苏北垦荒的时候,也不是没打死过人。甚至还直接扣土匪的帽子,抓起来枪毙,组织警卫队。

但,遇到妇女和老头老太,那就真的是一点办法没有。

这时候,这些垦荒公司的人即便知道刘钰站在他们这边,也连忙解释道:“国公,我们真的没圈他们的地,他们的草荡我们暂时绕开了。”

“这些芦苇荡,是无主的,是朝廷的。我们交钱给朝廷……”

刘钰却笑道:“得,你们其实完全没必要解释。”

“说简单点,就是这些芦苇荡是他们煮私盐的。你们惹不起他们,就想办法逼走他们。”

“他们自己的草荡,你们不敢动,也没必要动。但只要把他们煮私盐的草荡烧了,他们煮不了私盐,只靠煮官盐,肯定活不下去。到时候,就会接受你们的条件了。”

“咱们说的坦荡点,对吧?”

公司这些人尴尬一笑,也不得不承认他们就是这么想的。

他们都是聪明人,也都很容易看透这里面的问题。

凡是没办法搞私盐的“无能之辈”——真正听话的、守法的,在这边都被叫无能之辈——他们是愿意接受垦荒条件的。

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给他们土地背后,隐藏的让他们破产的陷阱,还美滋滋的觉得自己这辈子有机会从小农跃升到地主呢。

能搞私盐的,也就是反对垦荒公司圈占无主草荡的主要力量。

没有这些在造册之外的草荡,也就不可能煮出来私盐。因为苏北没有煤矿,也没有山林,他们又不能晒盐,只能靠草来煮。

公司的把戏刘钰看的明白,这就是个缩小版的“淮北盐逼死淮南盐户”的套路。

区别就是,刘钰是用技术进步,逼死成本在15倍于大型晒盐场的淮南盐;而这些垦荒公司,是釜底抽薪,靠圈占麻烦最小的无主草荡,来逼死这些盐户。

说穿了他们的心机,刘钰丝毫没有怪罪他们,反而仍旧面带笑容。

“行了,把你们的人先叫回来,先去别的地方干。这些妇女的事,我来解决。”

垦荒公司的人自然连忙答应,林敏却有些紧张地询问刘钰,或者说提醒刘钰,这种人惹不起,哪怕你是国公,也惹不起,最好不要惹他们。

“国公,这些妇女……你最好还是不要去。不好办。传出去,名声也不好。”

“万一有了什么触碰,到时候竟要投井上吊,这……这传出去……我也难办。”

刘钰笑道:“你且放心,我干嘛去找他们?说句难听的,她们连官话都不怎么会,我去了有什么用?”

“那……国公准备怎么解决?”林敏好奇。

刘钰并未直接回答,而是说道:“林大人,你知道,如果这件事处理不好,会是什么后果吗?”

林敏了然,点头,表示太清楚了。

这件事处理不好,那么下一波就会有学有样,照着葫芦画瓢,那么圈地的事就算是彻底没指望了。

刘钰又道:“林大人觉得,我这么搞,算不算与民争利?”

“呃……”

林敏没回答。

刘钰对自己这种粗暴手段的定性,非常自信地给了个“客观上促进了近代化在江苏萌生”的评价。

但在儒家史观下,刘钰这种手段的定性,也非常简单,与民争利、夺民之产、罪大恶极。

不是每个儒生嘴里的“民”,都是士绅豪强的。

那属于给人泼脏水了。

这一次的民,确确实实就是最底层的盐户,与民争利。

这是明摆着的事。

人家原来还能有点产业,刘钰一来,左手一招大型晒盐场让人直接破产、右手一个南洋种植园或者松江包身工套餐等着。

这不叫与民争利,啥叫与民争利?

为啥刘钰那么怕法国空想派和儒家合流?怕就怕在这。

从吕四场到灌河口,范公堤到海岸线,这是整个大顺“畿内”人口密度最小、荒地最多、小农小生产者经济最不稳固的地方。

没有之一。

而即便这样,一个江苏节度使都镇不住,还得他这个国公出镇站台。

面对刘钰的问题,林敏确实不好回答。

而刘钰又问道:“我在阜宁办的那些事,名声如何?”

林敏长呼一口气,吐字清晰,抑扬顿挫:“粗暴、残暴、暴虐。知其为鱼而下饵、知其为兽而设阱,奸恶之徒。”

刘钰拊掌大笑道:“这些妇女的事,你办不了,我却能办。妙就妙在我有个残暴奸恶的名声。”

笑罢,刘钰就和这些垦荒公司的人说道:“这样吧,你们呢,把这边的占地场主、难打交道的那些人,拟个名单。”

“呃,也别明天了。一会儿吧。”

“一会儿,你们派人给这些人送个口信。”

“就说,我,本国公,不是来巡查垦荒的,是要来清查私盐问题。”

“给他们三天时间。我在这里等着。”

这个办法一出,众资本家连声称妙。

唯独一旁的江苏节度使林敏,忍不住叹了口气,揉了揉额头。

刘钰闻他叹息,笑道:“林大人,你缘何叹气?这办法难道不好?”

林敏苦笑一声,心道这算个什么好办法?

这不就是阜宁土改的翻版?

你不敢直接动土地法权,却绕了个圈,用克扣河工款的问题来办他们。

这边也是一样,你不敢动、或者嫌麻烦。

明明是为了要土地,却说是为了办私盐。

你在乎私盐?全大顺一半的私盐贩子,都要在你这摇身一变,成为合法盐商。

你就是全大顺私盐贩子的总后台。

现在却说来办私盐问题?

摆明了,这不就是借私盐问题解决土地问题?

你的残暴名声,苏北谁人不知?刚在阜宁杀了数百人,无村不戴孝,如今又要办“私盐”,好一个名正言顺,可这不就是逼着那些场商场主主动接受买地合约吗?

这些人的背后,肯定有专办私盐的场商。哪个场主场商不搞私盐?

你这是觉得,圈占土地是与民争利,换个查办私盐就是秉公执法?

林敏摇了摇头道:“国公,这办法虽能解决问题,但恐非正途。”

“而且,国公明明是为了土地问题,却要用查办私盐这个理由来逼他们……我看,此事还是商议出个办法,亦或者咱们去和那些场商谈谈,劝一劝他们,使得他们明白此举也是为社稷、为百姓……”

“终究,此事最好还是名正言顺。”

刘钰心里暗笑,心道拉倒吧,这事儿就没法有正途解决。别说大顺此时的行政能力了,以后世的行政能力,城中村那些违法建筑,谁敢动?

正途……正途就是按照这些垦荒公司的说法,一些场主拿出来前朝的契、海书,以民间习惯法的认可,都弄出来个“日出为界”了。

然而前朝时候,站在盐城城头就能看到大海,现在大海在哪?

这件事难在哪?是大顺是否承认民间习惯法契约?是否承认民间的“非法”对土地的占有?

大顺百姓眼里,压根没有公地这个概念。祖上在这拉过屎、在这片芦苇荡砍过芦苇,那么这片地就是他们的。

民间的习惯法,土地排他性的私有制意识,可比英国圈地时候重多了。

“林大人,我问你。你也不是那等不食人间烟火的。你也知道,民间隐田极多。我算来算去,如果只有朝廷在册的这些土地、纳税的这些土地,以本朝之人口、以此时的亩产,怕是多半要饿死。”

“一户小农,在纳税田之外,又开垦了一些隐田,种点地瓜之类的东西糊口。我问你,这些隐田,若是出了争执,地方官认这些田有主吗?”

“再一个,比如这边有片无主地,但一些村落默许在这片草荡里割草养牛,地方官认不认这些草荡就是他们村子的?”

林敏点点头。

“认。”

“民间习惯和各家作证,优于纳税文书。此仁政也,各地默许。包括之前默许私盐贩卖、默许隐田,皆是如此。”

刘钰反问道:“土地法,乃本朝之根本,你不让我用歪门邪路,难道立出法度?就你来说,如果要立此法度,该怎么立?”

“林大人知道川南盐政出的那些事吧?”

“那些占地的地主、本地豪强,说的有没有错?风能进、雨能进,别人不能进。”

“地是人家地主的,资本想用来开发井盐,人家地主收取每年盐场利润的50%怎么了?爱用不用,嫌贵就滚。按西洋人的说法,他们是私有财产神圣性的捍卫者,这么说,也没错吧?”

“林大人不妨想想,这事该怎么名正言顺的解决?”

“或者说,什么叫名正言顺?”

一句什么叫名正言顺,把林敏问的有些不知所措。

名正言顺,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有法可依。

名,明也,明实事使分明也。

这件事,包括川南盐井的事,是没办法分明的。

如果按照大顺的所有制法权作为大道理,就川南那件事来说,是无法解决的。

而这边的事,虽然有法可依,但又是不仁义的、夺民之产的、与民争利的。

无论从法,还是从良心讲,都不可能二者兼顾的解决。

刘钰问林敏,什么叫名正言顺?林敏没法回答。

而刘钰继续追问。

“如果不讲良心,只讲法律,有法可依就是名正言顺,林大人觉得,这需要什么样的法律?”

“最简单来说,关于土地制度、土地归谁所有,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法律,能够既解决苏北圈地,也能解决川南开井?”

这个问题的本质,其实也就是后世争论的“显学”,或者叫“显争”。

即:明朝是否能过渡到虚君立宪、能否靠士大夫阶层“光荣革命”为资本主义发展扫清道路?

刘钰对这一套空想是素来不屑的。

其实是和大明末期那些袖手谈心性的人一样,都是在空谈。

有可能,还是不可能,这就是空谈抽象。

离开这个空谈,要明白,重要的是宪,而不是虚君。

否则的话,虚君可简单了,汉献帝刘禅狗脚朕全是虚君。

而具体的宪……

甚至具体的宪,那都是买椟还珠,只追求表面的话,波兰选王制最虚君了。

所有设想的目的,都是为了发展资本主义和工业革命——是英国的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发展,成就了虚君立宪,而不是反过来。

护国公把国会都解散的时候,圈地、造舰、英荷战争打的荷兰割地赔款,英西战争确定海权、真正落实了《航海条例》,一样没落。

而这边根本的经济基础,农业经济,也就是土地。

不空谈,就得谈所有制,具体到这边这个此时全世界小农经济最顽固的地区,就是土地所有制。

所以更具体的法,是要一部土地法、并且能够促进资本主义发展的土地法。

如果假设能立出来,就证明不是空谈。

如果具体的根本立不出来,那就是空谈。

刻舟求剑的问题,就是忘记了,欧洲资产阶级早期的土地政策诉求,这边早就有了啊,两边情况根本不一样。

土地的排他性私有、村社瓦解地主佃户分化、土地买卖尊重地契、田皮田骨所有权使用权分离,都有了啊,朝廷也都承认,并且维护此法律啊。

那么,在土地问题上,所谓的君主立宪下的革新,萌芽们又准备革出来个什么样的、具体的、不空谈的、明确土地制度的、资本主义的、还立得住不会被小农推翻的土地法?

刘钰问林敏,什么叫名正言顺?

然后他又继续深入,假设不讲良心,只讲法律,完全按照法律办事。

那么,在不讲良心,只讲法律的前提下,也就是幻想中的虚君立宪下,什么样的土地法,才能同时兼顾解决川南盐井困境?和苏北圈地困境?解决困扰刘钰的地租利息过高的困境?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英国人搞出来“耧车”、学会垄作、轮作、学会中国犁的时候,都已经万历三十六年了,再有几十年初代蒸汽机都出来了。

这边农业技术,这些东西出现的时候,诸葛亮还没出生呢。

土地私有制,在这边早不知道普及多少年了。

现在反而成为制约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了。

现在大顺如果想发展资本主义,其土地法,只能是列宁评价“少女般天真的用最资本主义的土地法防止资本主义发展”的“土地全部国有化、只收级差地租、取缔绝对地租”的纯粹的、最资本主义的土地法了。

土地国有化,才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最终诉求。

土地国有化,才是唯一能解决这些困境的、不空谈的、资本主义的土地法。

因为【这不过是产业资本家仇视土地所有者的一种公开表现而已,因为在他们的眼里,土地所有者只是整个资产阶级生产过程中一个无用的累赘】。

刘钰这个大顺新兴阶层的总头目眼里就是这样的。

土地所有者,如川南井盐的土地拥有者,那就是一群于生产完全无用的累赘。

要之何用啊?

那么,大明也好、大顺也罢,士绅官僚是否有动力、有能力、有意愿,去立出来这样一个土地全面国有化的、真正有利于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法?

林敏希望刘钰名正言顺。

刘钰反问,林敏不是不知道答案,这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

反动的、进步的、空想的、扯淡的,大顺诸多学派,都有土地国有化的想法。

有的是复井田、有的是均田制、有的是四民一体工商皆重、有的是希望国有化土地“禁商有田”……

这在大顺根本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林敏又不是不知道这玩意能解决刘钰说的“名正言顺”的问题。

但是,做得到吗?

既做不到名正言顺,那么就只能用最恶心的名不正言不顺的手段。

包括刘钰在这边圈地、包括川南井盐那边叙州府尹用军队强制签契,全都是肮脏的手段,哪怕放在大顺这个封建王朝的法律和道德下也是绝对肮脏的手段。

大顺现在在苏北,需要的不是“追求永恒的正义王国”的小资雅各宾派,而是一个血腥镇压掘土派平等派的克伦威尔。

英国在1750年左右,也就这几年,已然彻底消灭了自耕农。

大顺别的地方刘钰不敢动,但他必须要在这个时间段,在范公堤以东的4万平方里土地内,消灭自耕农和小生产者。

刘钰不敢在别的地方搞,因为他知道他和他背后的新兴资产阶级肯定会被吊死,赢不了。

而这里,是整个大顺小农经济锁链中最薄弱的一环,他和他身后的新兴资产阶级能赢,所以他们能驱赶别人去当雇工,而不是被别人吊死在路灯上。

但,这不是大顺的资产阶级第一次登上政治舞台,名正言顺立法土地国有化,从而名正言顺地圈地。

这本质上,还是一个封建官僚利用封建皇权,无耻霸占土地。

(本章完)

第1057章 堂下何人状告本官(一)

正所谓,人的名,树的影。

刘钰来淮南不是巡查垦荒,而是来查办私盐案的消息,一经传出,和垦荒公司有争执的场商,顿时就慌了。

因为……阜宁也在黄河南边,距离这边并不远。

他们知道刘钰是真敢杀人的,而且会“网罗罪名”去杀人。

虽然那些煮盐的灶户、灶丁还在外面斗争,而这些场商却已经准备投降了。

只要他们投降,剩下的事就好办了。

或者说,剩下的事,至少理论上可以算作“依法办案”了。

也就是说,只要这些场商选择了投降,那么刘钰理论上就可以出动军队了。

这里面的纠葛,就要从大宋建炎二年扒黄河大堤开始,再到朱元璋建立大明建立了严苛的灶户制度,再到商品经济发展这种严苛的人身控制制度撑不住了说起了。

范仲淹修范公堤,不会闲着没事干,在距离大海百余里的地方修。

黄河南迁,海岸线不断东移,这是整个的地理大背景。

然后还需要知道两个背景。

第一:淮南煮盐,不是用海水,而是用淤泥地的盐。靠的是大海海潮上涨,盐润土地,再把土地里的盐用草灰富集,用水溶化再煮。

第二:这些草荡,不是耕地,所有灶户都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这两个背景之下,有些事的出现几乎就是必然的。

明朝前期,控制力还算不错,灶户作为国家的“佃户”,煮盐。

每个灶户都有自己的草场——他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和耕地不一样,这些煮盐地的所有权是归属朝廷的。

海岸线不断东移,能够煮盐的淤土也不断东移,浸润泥滩的海潮,在明朝开国时候使使劲儿能冲到范公堤,而现在除非有风暴潮天灾,否则得多大的劲儿能冲一百多里?

所以,明朝的灶户体制下,不谈什么小生产者是生产力低下之类,只说最基本的东西。

海岸不断东迁,需要一个强力的政府,每隔一段时间考察海岸东迁的情况,然后将灶户也一并东迁,重新划分煮盐的燃料草场。

比如说,甲这个灶户,这几年发现,自己场内的淤土已经没办法煮盐了。而海岸不断东迁,东边也长出来荒草芦苇地了。

要注意,如果这时候,甲这个灶户不经朝廷允许,就去东边煮盐,这叫“私煎”,是私盐,是犯罪。

那么,这就需要一个非常强力的中央政府、以及一个非常强力的基层官僚机构,通过每隔几年一次的统计,由朝廷的核算部门重新划定每一个盐户的迁徙。

所以……所以,这一套东西,是必然要崩的。

大明要是有这样的行政能力,别说一个萨尔浒了,二十场萨尔浒也打得起。

因为没有这样的行政能力,而盐又是国家运转所必须维持的。

这种情况下,商人阶层就会必然出现,由商人组织盐的生产。

换句话说,就是由商人的资本,消灭小盐户小生产制度,虽然生产力上没有革新技术,但调整后的生产关系是可以维系盐的产量的。

由商人的逐利性,战胜了朝廷统计和分配的滞后性。

由此,也就产生了一个“其实不合法、但实际上大家都默认其合法”的特殊群体。

比如说,海岸东移,在朝廷盐户草荡范围之外的一些草场,这里其实比被海岸线甩在身后的原来盐场更适合煮盐。

那么,商人出资,承包这一片草荡,然后他们煮盐生产。

每隔一段时间,朝廷这边考察盐场,需要“升荡”——也就是,将原本非盐户草荡而无主草荡,升格为有煮盐价值、并且课税价值的草荡——的时候,盐商会非常主动的缴税。

因为,如果他们不交税,那么他们就是搞私盐。

而如果他们交了税……要搞私盐,一定不能全搞私盐,那是没事找事作死。必须要有官盐生产许可,至于私下里搞多少私煎,这就叫掺在一起浑水摸鱼,最是难查。

这种事,其实地方官和上面都已经默许了。

因为小盐户太容易破产了,生产能力也真的太低下了,年年有逃亡的,年年还得到处找人来补。

一方面,是天灾。

另一方面,是盐引制导致盐商对这些小户的压榨。

最后就是朝廷的不作为,理论上,朝廷有义务为这些盐户提供生产物资、提供贷款的。但是,万里四十五年的盐引制改革后,实际上连煮盐的盘铁,都是商人在搞……

有些东西,就是这样,一旦开了口子,后续几乎就是崩塌式的溃烂。

这种模式,基本上可以理解为盐引制出现的翻版:

原来的运输模式,是朝廷——一个个小盐商。原来的生产模式,是朝廷——一个个小盐户。

而伴随着盐引制出现的,是朝廷——垄断特权大承包商。商人介入的生产模式,是朝廷——盐业运输销售承包商——生产商——生产商下辖的雇工或者依附他们的原盐户小生产者。

可以理解为朝廷的行政能力的严重退化,也可以理解为朝廷的基层控制力在逐渐瓦解。

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工商业的发展。

比如,现在正在和垦荒公司对抗的那些女人、灶户后面的真正组织者,现在已经怕刘钰杀人而准备投降的这个场主,就非常典型。

豪商。有钱。

朝廷升荡,招不到盐户,他主动包场,纳税,产盐。

如果,按照大明和大顺的正规法度,这是违法的,是不允许的。

但是,又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原本的灶户模式已经崩了,所以这是上下默许的。

地方官已经无法管控了。

不准商人入场,盐直接崩掉,可能退化成万历四十五年时候,有引无盐的情况。

准许商人入场,谁都知道,下一步必然是兼并草荡,放贷灶户,制造事实上的人身依附关系。

其实,早在刘钰动盐政之前,朝廷内部因为盐业生产的问题,已经吵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严禁商人入场派、准许商人入场派,天天吵、日日吵,也不是啥新闻。

刘钰是大力飞砖的技术碾压派,因为他就知道,只要生产力还是淋卤煮盐这一套,那争吵就是扯王八犊子,毫无意义。

大型晒盐法是降维打击。

而在这个降维打击之前,官员是以淮南现有的生产力水平在论事,不管是商人入场派、还是商人不得入场派,他们都有自己的道理。

后世最像这事的,就是俄国的1861农奴改革。

民粹派、传统派反对改革,因为【村社的土地所有权被破坏,个人的自私自利因素占了首要地位,私有和土地买卖之下,地主开始兼并土地,富农形式的粗暴利己主义兴盛起来】。

【农民获得了土地买卖的人身自由,成为了‘自由人’,但是土地使用权没了,沦为佃户、赤贫雇工了……】

这种反动思潮的生命力之顽强,直到俄罗斯的良心索尔仁尼琴都还在坚持这一套,并且上书苏共,希望放弃工业发展,恢复村社田园乡村之仁美,找回真正的俄罗斯,村社配圣君,保持传统。

这边类似的思潮,也差毬不多,生命力极其顽强。

而就具体的盐政问题,仅从经济上来讲,是很类似的,只是因为这是副业不是农本,少了点井田圣王的幻想。

仅从经济上讲,和俄国农奴解放的情况有点类似,草荡,盐户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不存在被兼并的可能,理论上兼并是不合法的。

盐户其实就是大明的国家农奴。前期也是由朝廷划定草荡,发给生产工具,盐户不能迁徙,要在领取生产工具后履行在规定场地卖盐的义务且不得外出私卖。

大顺这边放松了人身控制之后,也是一样的状态:盐户有自由了,但是他妈的草荡没了。

这户典型的场商,入场之后就是老三样。

盐户撑不住的时候,他放贷,然后盐户还不起钱了,他把盐户的草荡收了:税我出,你依附于我,你生产的盐把租子交给我。

盐户不想继续干这一行了,就逃亡、脱籍,去那些无主荒地割草,卖给场商煮盐。

显然,按照朝廷的计划,是一户盐户配几百亩的草荡,每年煮多少盐都是有数的可以控制的,那么这些无主荒地的草割来卖给场商,是煮计划外的私盐的。商人是乐于买草煮私盐的。

理论上,仅仅是理论上,这些草荡,盐户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是无法出售的,也没资格出售的。

但,这就和后世农村基层土地确权时候的问题一样。之前土地也不让卖呢,但私下里卖的可多了去了,在给农业补贴之后,每年去围各地基层政府讨说法的人有的是。

之前不是没有地方官、盐政官,尤其是反对商人入场派的盐政官希望解决此事。

但怎么解决?

所有契约,一概不认,暴力机器迫使场商把兼并的草荡退还?

刘钰或许敢这么玩,是因为他已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而且皇帝是支持的。小小地方官敢这么玩,敢直接不认契约,这不是作死吗?

再说,小盐户那一套,朝廷根本玩不转,盐业不想崩,就只能默许商人入场。

这户典型的场商,在入场后,通过放贷、行贿等等方式,拿到了大量的“不合法”但朝廷承认的草荡。

但是,盐户和场商又不是纯粹的雇佣关系,甚至也不完全是租佃关系。

这就又有点像是英国圈地运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地主把地租给开价更高的资本家,佃户咋办?

英国那边,是资本家开高价地租,地主主动卖地。

这边是场商办私盐,垦荒公司开不起价,人家一年办私盐赚多少钱?你得开出多高的价,才肯把地卖出去?况且,垦荒公司圈占的无主地,就是在断他们煎私盐的根本,这个价,是无论如何开不起的。

刘钰则是魔法对魔法,你不是不卖吗?好,咱不谈契约问题,咱谈私盐问题。你既知我名头,亦当知我最善于网罗罪名,你觉得你之前办私盐的事,我能给你定个多大的罪?你认识地方官?你觉得地方官是向着你还是向着我?

理论上,其实根本不用这么麻烦。

草荡地法理上所有权在朝廷,盐户从来都是只有使用权,甚至私下卖草荡都是违法的。

这也是为什么会有官员反对商人入场,会提出让场商退还盐户草荡的法理。

理论上,这也算是土地国有化,真要能依法办事,那倒简单了:依法办事,拍卖土地使用权,垦荒公司拿到。盐户的锅碗瓢盆、盐坑房屋、再按照每年纳税的税额反推煎盐数给补偿,滚蛋。

但,这只能是理论上。

刘钰这个国公,也不敢这么玩,也完全不敢不认这些契约。

所以,场商怕了,只要把契约交出来,那么刘钰理论上就可以直接动暴力手段了。

契约是堵天下悠悠之口的。或者说,是给皇帝留面子的,找台阶的。不然,从地方官到节度使再到刘钰再到皇帝,是要被人喷死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小农小生产时代的道德、是非标准,以及空想的制民恒产,是无法兼容工业时代的,哪怕刚起步的这几步,都是此时道德下的罪恶脏脏且吃人的恶行。

这件事的根本矛盾,不是圈地不圈地,而是淮北大盐场生产模式和淮南小生产模式的斗争。

刘钰不圈地,这些盐户也得失业,只要淮北大盐场模式不被拆掉。

圈地,只是这种斗争的附属品,区别只在于刘钰要抢时间,等不及这些盐户自己破产的过程。

因为刘钰可以明确的说,淮北盐加上税,也能把淮南盐逼死,那么这些小盐户的命运在海州盐场建起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

这些小盐户、小资产者的斗争方向都搞错了。

他们不应该在这边和圈地的闹,而是应该直接武装起义,冲向海州,捣毁蒸汽机、毁灭大盐场。

这也是除了自然条件、雨热条件、海水浓度条件、煤产区条件之外,刘钰坚决反对把大盐场建在淮南的原因之一。

他怕,这些小生产者,真的找对了最符合他们利益的斗争方向,去拆机器、砸烟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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