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精力旺盛的小伙子,有几个是不想娶老

从多洞戴春庆家回来,邓世荣便直接来到邓昌旺家。

此时,邓昌旺正在家门口编织鸡笼鸭笼,尽管他养的鸡鸭要到年底才适合卖,但鸡笼鸭笼这些都得趁现在田里不忙的时候先编织好,免得到时要用的时候没有。

邓世荣打招呼道:“昌旺,在织鸡笼呢?”

邓昌旺抬起头来,点头笑道:“是啊,九公,你这是去哪里呢?”

邓世荣来到他面前的那张凳子坐下,说道:“没去哪里,专门过来找你的。”

邓昌旺闻言有些意外的说道:“九公,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邓世荣不答反问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伱今年已经22岁了吧?”

邓昌旺嗯了一声道:“确实是22岁了。”

邓世荣道:“你这个年纪也不小了,我今天在食品站门口见到了一个蛮不错的阿妹,觉得她跟你还挺般配的,你要是想娶老婆的话,我就帮你撮合一下。”

邓昌旺没想到九公是来给他做媒的。

不过想想也不奇怪,九公这段时间转行做媒人的消息,全村都已经知道了,邓昌福这家伙现在还是新婚燕尔呢,小夫妻那恩爱的模样,不知道羡煞多少人。

还有邓昌梅虽然还没嫁,但也已经看过家门了,只等生产队分了山岭之后,就登记结婚。

而他们两个,都是九公帮忙牵线搭桥的。

因此,听到九公说要给他做媒,邓昌旺还是有些心动的。

毕竟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一个个精力旺盛,经常要半夜起来换内裤,有几个不想娶媳妇的?

邓昌旺把织了一半的鸡笼放到旁边,一边给九公拿烟筒,一边嘿嘿笑道:“九公,有哪个后生不想娶老婆啊,你快跟我说说这个阿妹的情况,要是合适的话,你就帮我撮合撮合。”

邓世荣接过烟筒,从口袋里掏出包好的烟丝与火柴,说道:“你爸妈呢,把他们喊出来一起听听。”

邓昌旺道:“我爸去修田埂了,我妈刚去菜地摘菜,我去叫她一声。”

邓世荣点头道:“嗯,去吧,我烧两筒烟先。”

说完,在一包烟丝里撕出一小撮烟丝塞进烟嘴里,划燃火柴,把嘴巴凑到烟筒口,点燃烟丝咕咚咕咚的抽了起来。

现在每家每户的自留地都不远,邓世荣在抽了几筒烟后,邓昌旺便把他母亲喊了回来。

“九叔。”昌旺妈一回来,就冲邓世荣打了个招呼。

邓世荣嗯了一声,然后直入主题道:“我要给昌旺介绍的那个阿妹,是汉和大队多洞村的,今年20岁,身高大概1米58左右,人长得还可以,不管是耕田种地还是操持家务都是一把好手。

虽然她只读过几年书,但人不是那种背犁头不懂换肩的,我跟她聊天的时候就感受得到,她是一个颇有想法的人,不甘于耕田种地,而是想在养殖这一块下功夫,跟昌旺你算得上是志同道合了。”

这话听得邓昌旺心中一动,如今虽说改革开放已经有两年了,但全国上下还没有统一思想,现在搞养殖对于很多人来说风险还是非常大的,一般人都不愿意去冒这个险。

邓昌旺今年养的几十只鸡鸭,也算是他的一个试探,要是没有什么事又顺利赚到了钱,那明年他就准备扩大养殖规模,这要是娶个跟他思想一致的老婆回来,那对于他的“事业”发展肯定是有帮助的。

毕竟“贤内助”这三个字可不是说说而已。

只听邓世荣继续说道:“她有五兄妹,一个哥哥两个弟弟一个妹妹,都还没有成家,还有就是她的家庭条件不太好,要是娶她的话,身价钱可能稍微要高一点。”

听到这里,昌旺妈心中稍微有些担忧的说道:“九叔,别的都好说,就怕这阿妹嫁人之后心里还想着要帮扶娘家,那样一来就是一个大负担了。”

邓世荣笑道:“外嫁的女儿帮扶娘家,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不过这个帮扶肯定是有限度的,是在不影响婆家的前提下适当照顾一下娘家,而不是盲目的去帮扶,这一点我肯定会提前跟对方说清楚的。”

昌旺妈闻言松了口气,点头道:“我们也都是通情达理的人,要是真成了亲家,适当的照顾那是应该的,只要不是那种婆家有点什么好东西都想着往娘家搬就行。”

邓世荣看向邓昌旺,问道:“昌旺,你觉得怎么样?要是你没意见的话,那我就安排你们廿八圩见上一面。”

邓昌旺看了母亲一眼,说道:“既然九公你都觉得我们般配,那我肯定是要见上一见的。”

“昌旺妈,你觉得呢?”

“九叔,那就先见见面再说。”

“行,那就这么说定了,廿八圩打相识。”

“好的。”

……

从邓昌旺家回来,看到大女儿正在给家里的水缸挑水,邓世荣不由得叹了口气,这个年代别说那耶村没有通电,就连双旺圩都要到1989年才正式通电,在没有电的日子里,想要用水就只能从井里打水挑回来。

现在的水井,连手动的那种摇水装置都没有,只能用麻绳或者特制的扁担勾把水桶吊下去,利用技巧把水桶装满水,然后再用力提上来。

邓世荣家老房子旁边就有一口老井,平时家里要用水都是从这口水井把水打回来。

也就现在的姑娘干惯了这种体力活,要是换成后世的姑娘来打水挑水,别说她们干不了这种活,就算能干,估摸着把家里的水缸挑满后,晚上肩膀能痛到动都动不了。

因为青砖还要过两天才运来,而新房子的基础也全部用石头砌出了地面,所以今天没有人过来帮忙干活,晚饭一家人简单吃了一顿白粥咸菜,就搞定了。

这段时间以来,家里天天吃肉,偶尔吃一顿白粥咸菜,就当是解腻了。

吃过晚饭,一家人坐在门口闲聊的时候,邓世荣看到大女儿穿的裤子有了补丁,便说道:“阿珍,明天是龙潭圩,你把家里这两年攒下来的布票全部拿上,明天跟你去买点好布回来做些衣服穿。”

邓允珍闻言一愣,说道:“爸,那些布票不是攒起来给我未来嫂子的吗?现在我们用了,等哥找老婆的时候,哪有布票给嫂子做衣服啊?”

邓世荣摆手道:“这个你不用操心,到时我自然有办法。”

父亲在邓允珍心目中那是万能的,既然父亲说他有办法,那肯定就有办法,便兴奋的答应下来。

而邓允珠见状,也眼巴巴的看着父亲,说道:“爸,我也想去龙潭圩。”

虽然一辆单车带两个人有点吃力,但看到小女儿那副期盼的模样,邓世荣终归不忍心拒绝,便点头道:“行吧,那明天就一起去。”

(本章完)

第48章 眼中一亮

农历七月廿七。

早上八点,在吃过早餐后,邓世荣便让小女儿坐在单车前面的横杠上,然后他左脚踩着单车脚踏往前一蹬,在单车往前窜的时候,右脚抬高从后座跨了过去。

而这个时候,大女儿邓允珍快步追上去,颇为灵巧的横坐到了单车后座。

一辆载着父女三人的二八大杠,便不紧不慢的朝龙潭圩赶去。

从那耶村去龙潭圩,需要穿过双旺圩,骑行将近十个公里的弯曲不平的山路,才来到博白至龙潭这条县级主干道,再骑行十多个公里,才抵达龙潭圩。

从博白至龙潭这条县级主干道,是在1956年的时候修通的。

邓公说“要想富,先修路”,这句话真的是至理名言,自从博白至龙潭的公路修通了之后,龙潭的商业便日益繁荣,商店逐渐增多,短短几年时间就来了个大变样。

原本龙潭圩只有两条主街,呈“丁”字形,一条呈东西走向,宽约两米;一条呈现南北走向,宽两米左右,长不足100米。另有两条小街,两旁房屋矮小,商店为数不多。

而现在的龙潭圩拓宽并延长了原有的街道,与新街道一起组成了楔字形的环状主街,大小街道共有8条,每个圩日的赶圩人数都高达25000人以上,跟双旺圩那不足1000的赶圩人数相比,真的相差太大了,两者根本不是一个档次。

邓世荣父女赶到龙潭圩的时候,虽然才九点多钟,但已经是人山人海了。

好在,这个年代的乡下没有小轿车,货车与客车的数量也极少,半个小时都不见得有一辆经过,也没有摩托车电动车,除了少量的自行车以外,十有八九的人都是步行,倒也不至于像后世一样堵车。

邓允珍与邓允珠姐妹,都是第一次来龙潭圩。

邓允珍还稍微好一点,她前些天送弟弟邓允衡去学校的时候,好歹也是去过松山圩的,松山圩也处于博白到龙潭的这条县级主干道之中,虽然繁华的程度没办法跟龙潭圩相比,但每个圩日的赶圩人数也有8000人以上,圩市也不是双旺圩那屁大的地方能够比拟的。

所以,邓允珍多多少少也算是长了点见识,看到更加繁华的龙潭圩,也不至于被惊到。

但邓允珠就不一样了,她长这么大也就去过几次双旺圩,感觉双旺圩的人数已经够多了,走哪里都是人。

结果,看到龙潭圩的繁华景象,她直接被惊呆了,直到现在她才明白,圩市跟圩市之间,竟然有这么大的区别。

看到小女儿那目瞪口呆的模样,邓世荣好笑之余又有点心酸,他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说道:“在附近的公社当中,龙潭公社确实够繁华了,但跟大城市相比,还是差远了。等明年你二哥要是考上大学了,送他去学校的时候,我就带你们兄妹几个一起出去见见世面。”

邓允珠惊呼道:“爸,你说的是真的?”

邓允珍脸上也露出了惊色,去大城市见见世面,这种事情她以前想都不敢想,要是真有机会出去看看,那回来起码能在村里吹上三年。

邓世荣笑道:“当然是真的,不过这得伱二哥争气,考得上大学再说。”

姐妹俩闻言不约而同的对视了一眼,都暗暗下了个决定,等允衡(二哥)回来,一定要让他好好读书,千万不能松懈,要是他考上了大学,那她们就可以跟着去大城市见见世面了,如果考不上大学,那一切成空。

“好了,不说那么多,我先找个地方放车,然后跟你们一起好好逛一逛。”

邓世荣说完,便把单车推到某家粉摊旁边停好,跟老板打了个招呼,便放心的带着两个女儿逛街去了。

这个年代的农村人,真的是非常纯朴,一些小偷小摸不说完全没有,但像单车这种贵重物品,哪怕随便放在路边不上锁,也没有谁敢把车骑走。

爱逛街原本就是女孩子的天性,再加上邓允珍姐妹都是第一次来龙潭圩,看什么都觉得新奇,每一条街都要从头到尾的逛上一遍,就连街头街尾都不放过。

邓世荣也不催促,一边跟着走一边观察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这些来赶圩的人虽然大部分都穿着带补丁的衣服,但那精神面貌却是好的,眼中都充满了对未来的希望。

因为人实在是多,等父女三人把八条大大小小的街道全部逛完之后,已经是一个半小时后的事情了。

现在的天气还是比较热的,邓世荣用衣袖擦了擦头上的汗,说道:“阿珍,阿珠,逛得差不多了吧,我们先去吃碗粉,然后去买布和买一些小零食,就可以回家了。”

尽管现在时间还不到11点,但因为早上吃得比较早,再加上吃的又是容易消化的白粥,这踩了一个多小时的单车,又逛了一个半小时的街,肚子还真有些饿了。

邓允珠点头笑道:“那咱们就去吃粉吧,我已经好久没吃过粉了,想想都觉得馋。”

尽管邓允珍前几天刚在松山圩那里吃了碗份量十足的粉,但粉这种东西味道确实是不错,哪怕是天天吃都不带厌的,如今隔了几天不吃,她同样也有些馋了。

于是,父女三人便径直回到放单车的那家粉摊,要了三碗两毛钱的粉。

在这个年代,两毛钱一碗的粉,已经颇为丰盛了,一般人都只吃五分钱一碗的,少数人甚至只吃两三分一碗的素粉,舍得吃一毛钱以上的粉,那都是手头比较阔绰的。

等三碗铺满猪肝瘦肉份量十足的粉被端过来,父女三人便拿起筷子埋头吃了起来。

就在邓世荣吃得满头大汗的时候,一个好听的女声传了过来:“老板,煮三碗粉,五分钱的。”

邓世荣循声望去,发现粉摊前正站着三个年龄相仿的年轻姑娘,目测十八九岁的模样。

其中,站在左边的那位姑娘个子最高,看起来应该有1米63左右,只可惜相貌平平。

站在右边的那位姑娘最矮,看起来只有1米58左右,相貌还是可以的,要是像后世那些姑娘一样懂得化妆,那走在路上回头率应该不会低。

而站在中间那位,让邓世荣看得眼中瞬间一亮。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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