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第99章 一日为师 终身为师

第99章 一日为师 终身为师

清晨的阳光照在程家庄大队村头的晒麦场上,给萧瑟的冬天,平增了几分暖意。

平时聚集在村头的人少了一多半,此时聚集在村头的人,也都是以上了年龄的老人为主。

年轻人已经去程旭远家里帮忙了。

大忙帮不了,但是找桌子找板凳这样的事情总能干。

而清晨干活,别的不说,一碗用煮肉的肉汤炖出来的杂烩菜总是少不了。

虽然杂烩菜里,大多都是白菜,连粉条都不多。

但是里面总还有几块肥肉,有一些萝卜丸子,更重要的是,用来煮过肉的肉汤,实在是太好吃了。

“五老太爷,杂烩菜快熬好了,您也去吃一碗啊!”

“听说这次的肉,熬的是相当的软乎。”

有人朝着五老太爷说道,按照程家五老太爷的辈分,就算什么也不做,那也是应该吃的。

五老太爷和颜悦色的笑着道:“我等一会儿再去。”

“牙口不太好,肉快咬不动了,等一会儿去,要一碗肉汤就行。”

那说话的人笑道:“五老太爷,您可不能说咬不动。”

“我听有庆他二叔说,这一次炖的红烧肉,软烂得很,就算不咬,到了嘴里也能一口咽下去了。”

“好吃的紧啊!”

五老太爷咂巴了一下嘴道:“那我中午可要尝尝。”

就在几个人说话的时候,就听有人道:“快看,那是不是程家栋两口子?”

坐在村头的人朝着村前的土路看去,就见程家栋和李秀娥两口子蹬着一辆自行车朝着村口而来。

李秀娥的手中,好像还提着一个包裹。

“家栋,你这来得不晚啊!”有和程家栋年纪差不多的村民递给程家栋一根烟道:“天不亮就出发了吧?”

从县城到程家庄大队骑车要一个多小时,再加上一辆车要驮两个人,车子快不了,这差不多就要两个小时了。

这不用想,就是程家栋天不亮就出发了。

程家栋笑眯眯的道:“家里有好事,还不来快点。”

“家栋啊,赶快回家去吃碗饭暖和暖和吧,熬的大烩菜,可好吃了。”

五老太爷朝着程家栋笑呵呵的说道,神色中充满了关心。

程家栋笑着道:“谢谢五爷,我这就去吃。”

“您也一块去吧。”

五老太爷摆摆手道:“我等一下再过去。”

程家栋也没有再劝,赶了一早晨路的他,肚子一直咕咕叫,当下就朝着众人招呼了一下,就朝着程旭远家走去。

程旭远家今天摆席,自然要在他那儿解决吃饭的事情。

来到程旭远家,就见一圈人正端着大碗蹲在墙角吃饭,这些人基本上都是程家的年轻人,他们看到程家栋,一个个都站了起来。

“三叔!”

“小叔,婶子你们还没有吃吧,来这里端碗。”

“家栋,你们来的正好,快过来烤烤火。”

……

在众人的邀请下,程家栋和程家兴兄弟几个坐在一起端碗聊天,而李秀娥则端着碗来到屋里,和王桂兰等人叽叽咕咕的说话。

程家栋等人说的,是今天的安排。

而李秀娥他们说的话,却在程旭远的身上。

将一碗满是油水的杂烩菜吃了多半碗后,李秀娥轻声的朝着王桂兰道:“嫂子,大远以后的婚事,伱们准备咋办?”

本来满脸笑容的王桂兰,听到这个问题轻轻的皱了一下眉头道:“秀娥,我也不知道咋办哩。”

“按说,大远也考上了燕京大学,现在又能挣钱,也算是能配得上沈瑜墨了。”

“可是,我听大远那意思,好像他们还要离婚。”

王桂兰说到这里,将手中的饭碗一放道:“说起来吧,我现在很有些不知道怎么办。”

“离婚吧,有点不好听。”

“可是这个离婚,是大远去燕京上班的时候,都已经说好的。”

“不离吧,我觉得沈瑜墨虽然长得挺好,可是……可是她心里要是没有咱大远,在一起过日子也怪别扭。”

李秀娥道:“嫂子,这个你也不用太上火。”

“毕竟大远还要上四年大学呢!”

说到这里,她迟疑了一下道:“我有一个朋友,她的外甥女考上了燕京师范大学。”

“借着体检的时候,我让她和大远见了一个面。”

“人家对大远还是挺满意的。”

“如果他们能够接触接触,说不定以后还能成。”

对于燕京师范大学这个名字,王桂兰连听都没有听说过,但是听名字,她知道这学校应该和儿子的学校都在燕京。

而且还是大学生!

如果能和儿子在一起的话,倒也是一件大好事。

所以她激动道:“他婶子,那这个事儿你可得多操点心。”

“人家对大远有意,就让他们多接触接触。”

“要是能成了就最好,毕竟咱都是知根知底的……”

李秀娥道:“嫂子,这个你放心吧,大远的事情,就是我跟他叔的事儿。”

……

早饭吃完,接下来就是忙碌。

这一次请的,除了村里人之外,还有程旭远家的亲戚。

负责迎客的人,早就在借来的十几个镂空铁皮暖壶里,装满了红糖水,谁来了都可以暖暖的喝上一碗。

而厨师更是在简单的休息之后,就开始忙活。

几个人煎炒烹炸熬炖,弄的程家的整个院子,都充满了香味。

披着黑呢子大衣的程家兴,手里拿着烟,不断的走来走去,和赶过来的亲戚散烟闲聊,声音都比以往大了很多。

这个庄稼汉在心里发自肺腑地为自己的儿子大远而骄傲。

他的娃懂事明理,长得茁茁壮壮。更重要的是,过了年,他就要去最高的学堂做学问哩!一想起这些,他心里就美气的很!这是他在程家庄这个村里活人的全部意义。

这次在家里摆席,他坚持不收礼。图个啥?他程家兴算是庄稼人里很有魄力的,眼界当然要比一般庄稼人宽阔。

说归说,但是来坐席的亲戚,还是有不少都带了东西。

比如程旭远的三个舅舅,一下子就带来了六只大公鸡,算是给这次摆席,又添了一道大菜。

和红白事相比,这次只是单纯的摆席,所以大多数人都是闲聊。

当然,那些从四面八方赶来的亲戚,一个个在来了之后,都来看看程旭远。

谁让他现在在燕京工作不说,还考上了燕京大学呢。

虽说只是简单的闲聊,但是半天下来,程旭远就觉得自己笑的腮帮子都酸了。

好在时间很快到了十一点半,再过半个小时就要开席了。

只要开了席,他再倒一次酒,就没他什么事了。

就在程旭远的心中充满了期待的时候,就见马广重等几个人走了进来,马广重更是满脸笑容的朝着程旭远道:“程老师,恭喜恭喜啊!”

程旭远笑着道:“谢谢你广重。”

“来,喝点水,吃点瓜子。”

马广重道:“程老师,你这瓜子可是都带着喜气呢,我们也来沾沾喜气。”

说话间,他就抓起了桌子上的瓜子吃了两颗,这才道:“程老师,今天是你的好日子,我们这些学生,怎么都要送您一件礼物。”

“经过大家的精心准备,今天这个礼物总算做好了。”

“大家推举我们几个代表大家,给您送过来。”

程旭远摆手道:“这次摆席,就是家里高兴一下,你们送什么礼物啊。”

“大家心里想着我就行了。”

站在马广重身边的刘建凯则笑嘻嘻的道:“程老师,我们当然不会忘记你。”

“之所以大家不敢过来,就是怕我们人太多,把锅给吃光了。”

说到这里,刘建凯和身后的几个知青都笑了起来。

簇拥在程旭远身边的程家亲戚,也跟着笑了起来。

虽然他们这些天没有来程家庄,但是对于程旭远讲学的情形,一个个还是有所耳闻的。

最多的时候,听课的人都超过五六百。

五六百知青要是来吃席,那得准备多少桌哟。

程家这次请村里和亲朋好友,也就是准备了十二桌,村里基本上都是每家派一个代表过来。

“程老师,这是我们所有学生的一片心意,礼物很轻,请您不要见怪。”

说话间,马广重就拿从身上的军绿包里,拿出了一个软皮的笔记本。

程旭远接过笔记本,翻开第一页,就见上面用毛笔写着八个大字:一日为师,终身为师。

大字下面是一行小字:恭喜程旭远老师考入燕京大学,全体学生奉上。

看着这些字,程旭远的心中升起了一丝异样。

他翻开第二页,就见上面是密密麻麻的名字:马广重,刘建凯、陈江,楚小红……

这些名字,用的笔不一样,颜色也不一样,字体更不一样。

很显然,这些字,都是这些学生亲自签上去的。

翻看着上面的字,程旭远不由得道:“广重,这个礼物,太珍贵了。”

“你们……你们太费心了。”

“程老师,我们只能用这一点小礼物,表达一下我们的心意。”马广重道:“这些天,您给我们的指导,我们永远记在心中。”

“对我们很多人来说,可能您这一番指点,足以改变我们的命运!”

说到这里,他又从自己的挎包里,拿出了一块折叠的红纸。刘建凯和马广重旁边的一个知青快速的将红纸打开,就见上面同样写着八个大字:一日为师,终身为师。

而这八个字下面的落款,则是程旭远老师的全体学生,恭喜程老师考入燕京大学。

看着这展开的红纸,站在正陪亲戚聊天的大队当家人程福来感慨的道:“这几个知青娃有心了!”

“大远这次帮着补课的事情,办的太对了。”

“哎,在这件事儿上,我不如他看得远哪!”

程家栋则是接过那全都是签名的笔记本翻看着,他看着一个个工工整整,却字迹各异的名字,觉得这笔记本的分量有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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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100.第100章 又给他装到了

第100章 又给他装到了

虽然程旭远和程家人极力挽留马广重等人,但是马广重等人,还是坚持离开。

最终,程旭远不得不将他们送出家门。

走在村口干硬崎岖的土路上,程旭远认真的叮嘱道:“这已经是78年了,虽然77年的高考才刚刚录取,但是我觉得,在今年的夏天,可能还会再考一次。”

程旭远说的,实际上是十拿九稳的事情。

但是眼下,程旭远可不敢说死。

他只能说,我觉得。

“就算过年,你们也不能太放松。”

“现在正是人才紧缺的时期,别说考上大学,就算考上中专,也是能改变命运的。”

“当然,考取的学校越高,对大家今后的改变越大。”

马广重沉声的道:“程老师,你对我们好,我们心里是清楚的。”

“你放心,我们一定好好学习,绝对不让伱失望。”

程旭远笑了笑道:“那就好,我预计过了初七才回燕京。”

“这一段时间,你们有什么问题,尽管可以来找我。”

“能回答的,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马广重感激的看着程旭远,他心里想,程老师要是过完年也不回京就好了,那他就可以和他随意畅谈,或者讨论问题,每次讨论完,都能使自己的头脑多开一扇窗户。

就在这时,走在最后,一直没有开口的陈江,突然问道:“程……程老师,我能问一个问题吗?”

对于陈江,程旭远并没有太多的敌意。

毕竟这人开始的时候斗嘴没有斗过自己,现在和自己又没有太多的冲突。

而且两个人的差距,也开始变得越来越大。

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在一个跑道上,又怎么可能成为自己的劲敌?

他笑着道:“陈江你有什么问题尽管问。”

“能回答的,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听到程旭远的回答,陈江郑重的道:“程老师,你……你是不是徐凌云?”

程旭远一下子愣住了。

如果这个时候,在程家庄有人问他,你是不是当年明月,他觉得一点都不意外。

因为他收稿费的时候,就已经把这件事情告诉了程家栋和程家兴兄弟。

村里有不少人都知道,程旭远通过写作挣了钱。

可是现在,陈江竟然问自己是不是徐凌云。

因为《当幸福来敲门》已经没有了稿费,所以程旭远根本就没有给家里人说,自己就是徐凌云。

为什么陈江会知道这个消息?

这可不是在燕京,这是在程家庄大队哩!

“陈江你说什么?”程旭远用这种方法,来缓解了一下自己的情绪。

陈江并没有着急,而是一字一句的问道:“程老师,你是不是《当幸福来敲门》的作者徐凌云?”

看着陈江郑重的神情,程旭远迟疑了一下道:“你怎么会把我和徐凌云联系起来呢?”

莫非这个陈江是福尔摩斯?

就因为自己讲作文的时候,某一个爱好,所以将自己和徐凌云联系在了一起。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自己对他,可真要好好佩服了。

马广重等人,也都紧紧的盯着程旭远。

对于这个问题,他们的心中虽然已经有了答案。

但是毕竟事主本人并没有承认。

对他们而言,他们也先想要听到,程旭远对于这件事情的亲口承认。

陈江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封信,郑重的递给了程旭远。

程旭远看了一眼信封,就见上面写着《燕京文艺》编辑部。

这一刻,他的心中就有一些了然。

但是此时的程旭远并没有吭声,而是从信封中拿出信看了起来。

“陈江同志你好,我是《燕京文艺》的编辑张德宁,接到你的来信,非常高兴。”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杂志,对当幸福来敲门小说的喜爱。”

“我们一定会将您对小说的想法,转达给作者程旭远老师……”

看到这里,程旭远就觉得牙根儿有点痒痒。

好你一个张德宁,你说转交给作者徐凌云就行呗,为啥还提我的真名。

接着,程旭远就看到了下面那行说他离开燕京回老家的内容。

看着这些,程旭远感到,自己如何的狡辩,都已经没有用了。

张德宁已经将他的所有事情,都说清楚了。

他将信收起来,爽快的笑着道:“我就是徐凌云。”

看着昂首挺胸的程旭远,听着那句我就是徐凌云,陈江就觉得自己的心抽搐了一下。

这一刻的他,觉得有一些东西,好似崩塌了一般。

最后的一丝侥幸,也消失的干干净净。

“程老师,能谈一下,当时您为什么写《当幸福来敲门》吗?”刘建凯不等陈江开口,就好奇的问道。

“马广重猜测,你写这个,是为了表达……表达自己对幸福生活的期许。”

程旭远看着一道道变得炽热的目光,心说这就是爱好文学的年轻人嘛?

刚才我还语重心长的给你们说,让你们一定要好好学习,考上大学,你们虽然激动,却也没有如此的激动。

现在这是咋了?

“我可没有你们说的那么高大上,我写《当幸福来敲门》纯粹就是为了吃肉。”程旭远也不藏着掖着。

话说的直截了当:“我在区文化馆上班的时候,一个同事在《燕京文艺》发表了一篇文章。”

“靠着这篇文章的稿费,请我们吃了一顿东来顺的火锅。”

“我当时觉得火锅特别好吃,所以也跟着写东西,为的就是能吃上肉。”

马广重有点不知道说啥了。

陈江有点语塞,《当幸福来敲门》他不知道看了多少遍,对于作者为什么写这篇文章,进行了无数次的阅读理解。

却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说,他只是为了吃肉。

这让他心里想象的一些东西,一下子崩塌了。

“你没开玩笑吧?”

程旭远笑了笑道:“哎,咱都是老朋友,我有什么好隐瞒的。”

“行了,你们既然不吃饭,那我就不送你们了。”程旭远看几个人已经到了村口,就停下脚步道:“以后有空再聊。”

说话间,程旭远就大踏步的朝着村子走去。

陈江望着程旭远的背影,心情复杂。

尽管他早已对嫁过程旭远的沈瑜墨死了心,或者说,即便将来俩人按约定离了婚,他也不会再考虑他陈江和她还有可能性,但是,一看到程旭远如此的与众不同,他就伤心地意识到,恐怕这辈子,他再怎么快马加鞭也撵不上程旭远了!

最终,还是陈江打破了众人的沉默:“你们相信程旭远写《当幸福来敲门》,是因为吃肉吗?”

听陈江如此问,马广重挠了挠头道:“乍一听还是有点不可思议,可是仔细想想,好像也有点儿道理。”

“毕竟,程老师不是一般人。”

这一句话,让陈江突然感到,这一次又被程旭远给装到了。

他纯粹为了吃肉,就大手一挥,写了这么好的文章。

如果他为了理想,为了信念创作的话,那么他写的作品,又该有多好啊!

而自己就是一个为了理想,为了信念想要创作的人,可是自己却什么作品都没有。

“我床头下面还藏了多半瓶的地瓜烧,你们两个喝吗?”刘建凯突然提议道。

马广重第一时间响应道:“喝啊!过年家里给我寄过来一些炒花生,正好可以当一道菜。”

“陈江,啥也别想了,一起喝点儿吧。”

陈江点了点头道:“行,走吧。”

“我前天去亲戚家,他们给我了一罐头瓶黄豆萝卜条,用油炒过的。”

黄豆萝卜条是咸菜的一种,每年秋天的时候,一些农户都会做,在冬天当成一种下饭的主菜。

不过这东西清汤寡水的,吃着口味也就那样。

可是一旦被大油炒过,那就不一样了,不但喷香,而且还保留了萝卜的清脆,可谓是非常的下饭。

“那还等什么,赶紧走吧!”马广重一挥手道:“走,不醉不归。”

……

程旭远的家里,此时也开了席,开席的地方是程家的院子里,虽然天有些冷,但是气氛却是无比的热烈。

冬闲时节,又临近过年,没有了庄稼活儿的熬累,这些平日里素食惯了的人们,很是心满意足。

至于说热菜会不会上去就被空气冻凉,这个根本就不用担心。

第一道热菜大葱炒肉片一端上去,也就是半分钟的功夫,不但肉片一扫而空,而且大葱也消失的干干净净。

程旭远坐的主桌还好一些,坐在这里的基本上都是村里的头面人物。

比如二爷爷程福来,比如辈分最大的程五老太爷,比如程旭远的爷爷程福高……

这些年纪大的人,虽然也是食指大动,但是他们还是边吃边聊,让热菜多留一点时间。

清炖鸡,红烧肉,排骨,红烧鲤鱼……

伴随着一道连着一道菜端上来,坐席人的热情也越来越高,吃菜垫过底儿的男人们,开始吆三喝四的喝起酒来。

等菜全部上齐之后,程旭远就跟着程家兴开始一张桌一张桌的敬酒,虽然程旭远喝的不多,但是一圈下来,他依旧有点头脑发晕。

赶紧吃了两口红烧排骨,这才好了不少。

也就在这时,二爷爷程福来端起酒杯道:“大远,这次你考上大学,回咱村的时候会越来越少。”

“你是一个有本事的娃,我相信你以后的路,一定会越走越宽。”

“不过你要记住,这里是你的家,有空的时候,一定要多回来看看。”

“来咱们喝一杯。”

看着一副郑重模样的程福来,程旭远的目光就落在满脸通红,已经有了四分醉意的程家兴身上,然后又透过坐在自己对面的程家栋,落在了正一边吃饭,一边和人闲聊的王桂兰身上……

目光慢慢的收回,程旭远的内心开始翻腾。

他一边和程福来碰酒,一边郑重的道:“二爷爷,我一定会经常回来的。”

火辣辣的酒入喉,程旭远就觉得四周的喧闹,和自己越来越近,而他自己,慢慢的成为了这喧闹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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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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