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能手

做完这一切,李兰随意从柴堆里抓过一把松针叶子糊弄下手心的油污,然后迫不及待地抽筷子夹了一块肉片放嘴里。

低头细嚼慢咽,越嚼眼睛越亮,心道看不出来啊,这小子平日里懒得像坨狗屎,手艺却不赖。

于是又夹第二块、第三块…

在他眼皮子底下,不知不觉就连吃了六块。

见势不对,正炒大白菜的李恒面皮抽抽,忍不住开口:

“不是,拢共才二十来片肉,你能不能等会吃饭再吃?”

李兰仿佛没听到,不带看眼他的,继续吃。

“哇!弟啊,你们今天炒腊肉吃啊!”就在这时,门口就传来一个笨笨的声音,大姐李艳挺个大肚子闻风靠了过来。

他半转身问:“大姐,你吃饭了没?”

李艳盯着腊肉眼珠子绿油油地放光,使劲摇头,说冒恰,还冒恰。

晚餐两荤一素,一个烟笋腊肉,一个大白菜,一碗坛子辣椒。

还有让人眼馋的白米饭。

这在1987年的老李家,已经是非常奢侈的一顿了。

搁平时,只有逢年过节、抑或家里来客人了才会这般丰盛。

不过余下的腊肉全进了大姐嘴里,她吃得满嘴流油,一口气吃了三大碗米饭。

李恒和李兰默默看着这一切,没出声干扰,很有默契地只夹笋干白菜下饭。

当碗底还剩最后一片腊肉时,后知后觉的李艳挠头呵呵傻笑,有些不好意思地招呼:

“我快吃完了,弟啊、妹啊,你们也吃。”

就一块肉了,还吃个鸡儿吃啊。

怎么吃?

难道自己和二姐分着吃?

李恒如此暗暗腹诽,脸上却没有任何责怪的意思。

李兰瞟眼大姐的孕肚,又瞟眼桌对面的李恒,夹了两酸红辣椒放碗里,起身端个碗去了外面屋檐下。

二妹的泼辣,李艳也怕,心里直打鼓地低声问:

“弟啊,你二姐是不是生我气了咧?怪我把肉全吃完了。”

李恒把碗里的最后一快肉夹给她,笑着安慰:“没呢,大姐你别多想,咱们是亲姊妹,怎么会生你气?

你来的时候我和二姐已经吃过好多了的,你进门的时候应该看到了啊。”

李艳蒙头回想一下之前进门时的场景,好像真看到二妹有在吃肉,顿时不自恼了,低头把最后一块肉放嘴里:

“那我吃了,这肉真好吃,好香嘞。”

看她大口嚼吧嚼吧腊肉的样子,李恒心酸的不得了,把碗里的一些碎肉沫子全挑给了她。

大姐嫁给了一本分老实人家,大姐夫目前还是学徒工,在隔壁怀化跟木匠师傅学手艺,平日里只能勉强自个糊口,没什么工钱。

而去年大姐的婆婆上山挖草药被野猪给拱了,落一身残疾,如今还在抓药养着呢,欠了一屁股外债。

这也是为什么大姐往娘家跑得勤的缘故,因为田润娥心疼她,每回来总会做些好吃的给她补充基本营养。

晚饭过后,吃好吃撑了的大姐主动揽过洗碗洗筷子的活计,李恒不让,有心让她歇着,却被她横竖推出了厨房。

大姐就这样,犟脾气一根筋到死,把肉吃完了总想找点事弥补,那样良心才安。

李兰拿扫帚把左边屋角落打扫干净,铺一块猪草板子放地上,剁起了猪草。

家里喂了四头猪,两大两小,大的接近三百来斤,小的七八十斤样子。

另外还有一头黄牛,春耕时用的。

别看二姐凶残,却是个勤快的主,只要她着家,猪啊牛啊什么的都被她伺候得舒舒服服,手脚比田润娥还利索,怡然一副老农民的样子。

说来也是怪事,凡是经她喂的猪就是比别个家长得快,长得好,疯长,猪苗往往半年就能出栏。

因此人送外号养猪能手。

甚至好几户家庭条件非常不错的人家都打起了她主意,反复上门做田润娥的思想工作,想谋做儿媳妇。

但李兰压根瞧不上那些三瓜两枣啊,一句“我要做城里人”就给回绝了。

当然,人家孜孜不倦地对她有想法,美貌也是一个很大加分项。

她和田润娥年轻时候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生得漂亮,十里八乡搁谁见了都得夸一声:这姑娘好看。

两姐姐在做事,李恒也没歇着。

先是在灶膛里烧一堆半湿半干的柴火,然后拿块板子堵住灶门,上头架一铁丝网,把今天搞回来的鱼虾摊上面,再盖几张旧报纸,最后用木柴压好报纸的边边角角。

这样算是大功告成了。

鱼虾烟熏一晚上就能干个七七八八,中间每隔一两小时就得检查一回,防止熏焦。

傍晚时分,破裂的窗缝“呜呜”往里灌着寒风,吹得人面皮生疼。

奶奶个熊的!

这贼老天说变脸就变脸,鬼天气又来了。

挑俩张完好的旧报纸,从抽屉角落翻出十来个图钉,李恒骂骂咧咧地做起了缝补匠。

没心没肺的李艳跑去了对门陈家,凑热闹看把戏的同时,和十字路口其他人一样,记挂着凌晨12点的那碗哨子面。

习俗里,像这种白喜事,每晚12点主家都会免费提供哨子面,给乡村邻里打打牙祭。

这年代没什么娱乐活动,大家又缺衣少粮地紧巴巴过日子,遇上这种好事那自然是全家老少一起上嗬,不带客气的,能吃的可以吃三大碗。

就算屁大的孩子,也没有后世那种斯文,一碗是绰绰有余。

何况陈家是村子里有名的大户人家,下午不仅杀猪宰牛,还大气的买了4只山羊,哨子特他么丰富,大伙觉也不兴睡了,都眼巴巴盼着呢。

瞧人群中大姐那个快活样,李兰拧巴个脸本想叫她回来,可瞄一眼挺起来的滚圆孕肚,好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最后李兰气得嘟囔一声“又一个没骨气的”,回了屋。

三间土屋住着六口人,奶奶现在被大姑接走了。

以前还小的时候,李建国和田晓娥带着李恒住一间,奶奶带着两个孙女住一间。

后面大了,长个了,李恒和李兰被迫去了狭窄的二楼,姐弟俩一个东、一个西,靠墙用木板隔开,做成了简易的单间房。

而俩单间之间堆放的主要是一些柴草。还有一口黑得瘆人的寿棺。

寿棺是奶奶的。

李恒弯腰钻进简易房里,坐在硬板床上十分憋气,睡不着,过惯了惬意的中年生活,他一时很难再适应这个吃不饱穿不暖的旧时代。

他感觉任务艰巨,要改变居住条件,要挣钱给父亲治病,要把母亲在陈家丢失的脸面挣回来,要让全家过上好日子,这一切都要钱,要大钱,心慌慌地一分钟都不愿意等下去。

这穷糟糟的光景啊,是多看一眼都觉着磕碜。

时不待我,分秒必争。

抱着这种信念的他开始努力从记忆中搜刮各种读过的小说杂志。

前生他当过公务员,后面从事的也是教育行业,时间非常充裕,受父亲影响,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看报。

当然,时不时还打打羽毛球、篮球和练练拳之类的。

为了讨宋妤欢心,还曾半路学了一手钢琴。

可以说,他涉猎甚广,古今中外的名著和文学作品过他眼的起码不下千本,挤满挤满了整个书房。

只是根据当下的社会条件,根据他的生活环境,他又开始犯难了,挑来挑去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比较好啊?

报社投稿他都不带考虑的。

前生好歹也是存款几千万的人。如今重生,几块十几块的稿费,鸡零狗碎没什么劲,李恒愣是提不起一点精神。

不是名篇不要。

都说出名要趁早,知晓后世是一个怎样繁花锦簇的大时代,家里的落魄窘境又急需改变,他没那么多时间去耗。

思来想去,他脑海中最终定格在了三本小说上。

分别是《废都》、《人生海海》以及《活着》。

(本章完)

第6章 ,《活着》

《废都》这部小说是老贾的代表作。怎么说呢,作品名气够大,影响力深远,很受市场欢迎,在国外获得过不少大奖,他有些心动。

但稍后他又给否定了。

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够劲爆了些,很多人当时买来都是当做小黄书看的。

要知道他现如今才17岁啊,写出这样一本经验丰富的书,别个会做何感想?

好吧,这些其实他都不太在乎,

不论是国内历史也好,国外文坛也罢,古往今来出过的妖孽不知凡几,从不缺天才。

所以,难道他就不能是天才?

26岁的王勃能写出《滕王阁序》这种永恒经典,理论上他自然也可以,谁也不能把“天才”之名规定死。

不过他主要是顾虑陈子矜。

假若自己因写《废都》而名满天下,那这姑娘和自己的往事肯定会被那些无孔不入的记者给挖出来。

现在自己无权无势,根本压不住这种劲爆新闻。

要是到时候记者追着问:李先生,你和陈子矜上过床吗?

那他该怎么回答?

上过?

没有。

关你屁事!

这三种答案不论他选哪个?

不论他回不回答?

都会不可避免地对陈子矜造成第二次伤害。

那些无良媒体为了赚足眼球,搞不好会把书里的各种动作描写都套到陈子矜头上,认为他是从这姑娘身上获得了实践经验和灵感。

在名节还看得非常重的时代,陈子矜好不容易才逃离了上湾村这个舆论漩涡,自己年少无知时已经害过她一次。

重生回来不能再伤害她。

《废都》放弃了,他的注意力稍后转移到了《人生海海》和《活着》上面。

这两本小说都是好篇,他都比较喜欢,前生起码看过不下五遍。

尤其是放在床头柜上的《活着》,说十遍也不算多,书里的各种细节和内容,他可谓是记忆犹新。

两本都是心头好啊,实在难以抉择。

这可是选谁、谁倒霉的事,他有些于心不忍,毕竟这两作家他曾经爱过不是。

他甚至开始扒拉自己祖上跟姓余的、跟姓麦的是否有过节矛盾?

但结果显而易见嗨,自己祖上都是农民,好不容易出了个官身李建国同志,可还没捂热乎哩,又变成了老农民。

他娘的就这家世,同人家八辈子都打不倒一竿去,哪来的矛盾?

思来想去,权衡许久的李恒最终还是做了个艰难的决定,写《活着》。

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再怎么离谱,作品内容跟自身成长轨迹不说完全挂钩,但也总得挨着边吧?

七年的公务员生涯让他变成了一个思维相对比较严整的人,他允许自己有漏洞,但不能有太多漏洞。

要不然谁也不是傻子,自身破绽太多总有一天会被有心人给发现的。

虽然就算发现漏洞,对方拿他毫无办法,但总是麻烦不是?

而他恰恰是一个嫌麻烦的人。

前生他曾看过一篇报道,作者于华之所以下笔写《活着》,是因为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

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与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这可巧了,这首歌李建国同志就收藏有磁带。

虽然磁带是盗版货,但他也跟着听过好多次啊,是最好不过的借口了。

再者,《活着》全书讲述的是徐福贵的悲惨一生,这种原型搁后世几乎绝迹,但在这年头并不难寻。

本家二大爷就是一个比较合适的写作对象。

在旧时代,二大爷原本是一地主少爷,打牌赌宝、纳小妾这种缺德事都干过。

但经历战争和人道洪流的洗礼后,他最终落得一个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结局。如今成了远近闻名的五保户。

就算是这样,人家还顽强活着,每天要么喝点小酒,要么下河摸鱼。李恒的摸鱼技术就是从小跟他学的。

歌曲《老黑奴》加二大爷,嚯!写作要素齐全,简直了。

就问于华你慌不慌?

正当李恒点盏煤油灯、奋笔疾书的时候,远在京城参加鲁迅文学院文学讲习班的于华只觉头一昏,摔地上差点晕倒了过去。

地板是硬的,摔老疼了。

捂着屁股哎哟哎哟爬起来,于华仰头望向黑黑的夜空,忽然莫名有些心慌,感觉此刻有个无比重要的东西离他远去一般。

第二天清早,一夜没睡好的于华经过路边摊时,心血来潮找一瞎子算八字。

结果瞎子告诉他:你这是遇了煞星,华盖运被夺。

于华一惊,慌忙问有没有解决办法?

瞎子抡了轮手指,要钱!

于华伸手往兜里一摸,转身偷偷跑了。

……

李恒平日里虽然懒散爱偷闲,可一旦下定某种决心,他就立马会变成另一个人,行动力非常强。

拧开墨水瓶盖,他把钢笔头浸到里边,大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挤压钢笔肚,瞬间吸满了墨水。

找出一个新本子,摊开,准备下笔时,发现对门仍在敲锣打鼓地做法事欸,闹个不停,吵死了,试了几次根本聚不起精神。

好在农村的学习环境一直比较恶劣,他从小就习惯了,倒没有急到想骂人。

只见他搁下钢笔,深呼吸几口口气,随即缓缓闭上了眼睛,开始酝酿写作情绪。

都说磨刀不误砍柴工,这不,十来分钟后,李恒再次睁开双眼,此时他完全屏蔽了外面的喧嚣,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中。

这个晚上,他用爬格子的方式手写满了5000字,从6点半写到12点过,手腕有些生疼。

要不是突然到来的李艳打断了写作思路,他浑然不觉已经夜深了,还能写。

李恒郁闷扭头,“大姐,这个点你怎么来了?”

李艳把一大碗臊子面端到他跟前,欢天喜地说:“弟啊,快吃,我偷偷拿回来的,没人看到。

你看这是羊肉坨坨,这是牛肉坨坨,好吃地紧,我刚才吃了三碗。”

听到“偷偷”两个字眼,李恒哭笑不得,合着这大姐还晓得陈李两家闹矛盾了呢。

那你还上赶着跑去看热闹?

不过想归想,却并不会怪她,在他眼里,只要大姐开心,一切随她好了。

李恒说:“我肚子还饱,大姐你把面端去给二姐吧,她食量比我大,晚上容易饿着。”

提到二妹,李艳顿时有些委屈,“我刚才给她送过了,她不吃咧,还骂我没骨气。”

李恒怔了怔,有些沉默。

这可真是二姐的行事风格,宁愿饿死也不会去吃仇家的东西。在这一点上,他深受这姐儿的影响。

李艳再次催促:“弟啊,快吃,面要糊了就不好吃了。”

“哦,好。”

李恒口里说着好,却把面挪到了一边,对大姐说:

“我在写作文,马上写完了,等写完再吃,时间也不早了,大姐你先回去睡觉。”

大姐文化水平不高,读二年级的时候连着降了三班,然后在同龄人的大肆嘲笑下,她自卑地没再去学校。

所以,她压根就看不懂李恒在写什么,只觉着满页都是端端正正的钢笔字,老厉害了。

父母都是文化人,她自己却斗大的字都不识几个,几乎是个文盲,李艳对读书之事非常羡慕,也非常敬重。

见弟弟这么一说,立马乖顺地退出了房间,轻手轻脚地,生怕耽误到了他读书写字。

经过大姐这么一打搅,李恒觉得有些胸闷,突然没了写作状态。

趴在老旧书桌上,透过窗棂看向对门陈家,吃面的人来来往往,大呼小叫,热闹得紧。

外面熟悉的场景不禁勾起了许多往事,曾几何时他也是陈家的常客,每次过去,陈子矜和陈子桐都爱黏在屁股后面、哥哥哥哥地叫着。

可如今…

再见面时陈子桐那丫头脸上充满了陌生,物是人非欸。

就在他陷入儿时的回忆时,飘忽的眼神不小心落在了对面二楼窗户一角。

目光一凝,和陈子桐这丫头的视线撞上了。

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但很显然对方看到了桌上的臊子面。

隔空对视三秒,脸上没什么表情的陈子桐伸手用力一拉,窗帘嗖地一声,迅速合上。

得,人家相当不待见自己,这碗面可解释不清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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