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9章 所谓平等

咕咕!

啾啾!

唧唧!

山林间,虫鸣鸟叫,李建昆四人漫步而行。

刚才被他拉着跑路,今天没准备酒菜,沈红衣倒也不急着去给三德爷和富贵做好吃的,手上拿着一根枯树枝,不时在树木下的枯枝烂叶间拨弄,想看见能不能采到蘑菇。

“咦?”

她忽地顿住脚,盯着不远处的一片绿油油的长草,好奇道:“那是不是乌拉草?”

李建昆走近后瞅了瞅,点头道:“嗯,东北人喊‘靰鞡草’,和人参、紫貂皮并称为关中三宗宝。”

沈红衣嘻嘻一笑道:“那我采点?”

不待李建昆回话,陈亚军哈哈笑道:“你以为这样采回来就能用啊,山民们采回去,得先晒干,然后再拿来编靰鞡鞋,做草褥什么的,都是技术活,你会吗?”

金彪道:“行啦,别采了,回头靰鞡草全套用品,我给你整一套。”

两人常年待在东北,尽管一直在场面上混,但当地的生活习俗和传统文化,高低也懂些。

沈红衣没有推辞,她父亲双腿残疾,许多病症都找上门。

据说靰鞡草有驱寒保暖、通经活络,提高免疫力等诸多作用。

端是一个好宝贝。

不过,即使不采,她也想研究会儿,这辈子还是头回见。

旁边有个树墩子,她走过去正想坐下。

“别坐!”

李建昆和哼哈二将异口同声道。

沈红衣吓一大跳。

陈亚军诧异望向李建昆,道:“这你也懂?”

李建昆打着哈哈道:“啥玩意书里没有?看的书多罢了。”

沈红衣挠挠脑瓜,她就没在书上看到过,她都不知道三人吼她干啥……

金彪抬抬手,示意李建昆来解释。

“两个原因。”

李建昆指指沈红衣身旁的树桩道:

“1、东北人信奉大山中的树桩,是山神爷或山鬼爷的凳子,坐上去是大不敬,山民们平时进山再累都不会坐。

诸如这类的禁忌还有很多,比如伐木人、采参人开工前,得先祭拜神鬼,神神秘秘,谁又说得准呢。

“2、按照科学来解释,树墩子湿润,容易滋生细菌,而且蛇虫喜欢以树墩子为家,贸然坐上去不仅容易沾惹病菌,还可能被蛰咬。”

陈亚军竖起大拇哥,满分回答的意思。

沈红衣恍然,几个小碎步,赶忙离开那个树桩。

四人继续前行,沈红衣对大山里的禁忌产生好奇,不断向三人请教。

正当他们讨论着东北传统鬼神文化的时候。

距离他们还有数百米的木屋外。

门前的夯土院坪上。

却是一副剑拔弩张的气氛。

几个衣着光鲜的小伙子,人手一把步枪,有两人身边还依偎着女伴——尽管穿着爬山的装束,但仍化着精致妆容,电烫羊毛卷发,肤白貌美。

搁后世,这种姑娘被称呼为“名媛”。

不同的是,后世许多假冒伪劣产品,这两个则货真价实。

几名持枪小伙子呈扇形散开,与木屋连成合围之势。

包围圈中一站一坐着两个人。

富贵双拳紧攥,尽量护住师父。

三德爷仍躺靠在摇椅上,看不出喜怒。

“你是这傻大个的爷爷?”

“管他是谁,只要是家中长辈就行。”

“喂,老头,别说我们欺负人,给句话,这事怎么了?”

这群年轻男女,相邀着远道而来,可不想空手而归。

然而,过来这边已好几天,猎到的全是些山跳、獐狍之类的大路货。

这可与他们的期望相去甚远。

来之前,他们还兴致勃勃地想猎熊瞎子、大野猪,甚至是老虎呢。

他们自觉今早运气开始好转,竟发现一只紫貂。

一顿乱枪之下,即使没打中,那畜生也被子弹擦伤了,行动有所迟缓。

于是他们一路撒丫子狂追——像他们这样的人,这辈子又何曾干过这么辛苦的差事?

眼看胜利在即,那紫貂明显已是强弩之末。

山林里突然传来异动,像是有大型野兽出没。

几人又惊又喜,注意力被分散。

就那么一会儿的功夫,那只紫貂逃之夭夭,结果耳畔传来人声,盼望中的大型野兽没出现,冒出来一个傻大个。

对着他们一脸憨笑。

你说气不气人?

在他们的喝问之下,富贵倒也有问必答,告诉他们自己住在山上,有守山之职,并且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好叫他们知道紫貂是长白山的精灵,猎之不祥。

这并没有骗他们。

当地人称呼紫貂为“大叶子”,是一种亲昵的称谓。

这种小精灵不仅模样可爱,对于人类还完全无害,大叶子食性广,会在夏天食用越橘、稠李、花楸等浆果类的植物,其次是各种鼠类。

在寒冷的冬季,它们会拣食自然死亡的有蹄类动物的尸体糊口。

像不像森林小卫士?

关于紫貂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

如果有人在深山里被冻僵倒地,它们会爬到人的胸口替他(她)取暖,直至他(她)快要苏醒,才悄然离去——

紫貂的毛皮“墨里藏针”,针毛油亮高挺,绒毛柔软蓬松,在单位面积里的绒毛数量是陆生动物中最多的。

因此紫貂皮被誉为“裘中之王”。

不过富贵却知道,这不是传说。

师父告诉过他,当年他还在襁褓中时,被遗弃在山上,就有一只紫貂替他暖身,否则他早冻死了。

然而,这些金贵人根本听不进去。

知道他长期生活在山上,又见他体型如此生猛,料想他肯定是打猎的好手,要他赔偿一张紫貂皮。

富贵宁可自己抹脖子,都不会猎紫貂,哪来的皮给他们?

僵持不下,之前富贵又告诉他们,自己住在附近。

于是这帮人找过来,便形成了眼下的局面。

“我让我徒弟,给你们赔个不是?”三德爷扫视几人道。

“那有个屁用!”

三德爷摊摊手道:“你们也看到了,我们这家徒四壁的,哪有能力赔。

“而且说句实在话,即使我徒弟没出现,你们也不大可能猎到那只紫貂。”

“你放屁!”

富贵金刚怒目,朝说话的人呵斥道:“你嘴巴放干净点。”

“哎呦哎呦,你还来火了?”

几人勃然大怒,连两个姑娘都皱起眉头。

在他们看来,这傻大个坏他们好事,还没个好态度,简直岂有此理。

其中一名小伙子,上前一步,冷笑道:

“其实本来也没打算为难你们这种可怜人。

“就算赔不了紫貂皮,也无妨,只要你们有个认错的态度。不是长期生活在山上么,那肯定对附近的山林很熟悉,带我们去猎个差不多档次的畜生,这事也就过了。

“呵,傻大个,你要是这么说话……今天老子还真得较个真。

“不赔,不行了。”

富贵嗡声道:“我们没有紫貂皮,你们爱咋地咋地。”

“没有,那就给老子去猎!”

富贵道:“我要是不呢。”

说话的小伙子抬起枪。

三德爷皱眉道:“年轻人,这世道是讲王法的。”

“呵呵,别担心,我又不会杀他。”

小伙子表情玩味道:“不过,信不信我废了他,也不会有事?”

富贵脸上的憨态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股狠厉,一字一顿道:“你试试看。”

双方只有几米距离。

这人也不是用枪行家。

他有把握在对方扣动扳机之前,先将他撂倒。

唯一的麻烦是,他还有同伴,且那些男的,人手一把枪。

“好啊。”

持枪的小伙子伸出舌尖,舔了舔唇角,手指慢慢向扳机挪动,枪口下移到富贵的腿上。

富贵看似没动,实则身体重心下沉,右脚脚跟离地,脚掌入地三分,犹如一只欲将扑食的猛虎。

“慢!”

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三德爷开口道:“屋里有些老物件,你们兴许能看得上眼,要就拿走吧。”

持枪的小伙子手指离开扳机,瞥一眼富贵道:“小砸,多学着点,你师父的道行够你学一辈子。”

这话富贵却是没法反驳。

另一名小伙子问:“老物件?多老?”

这类玩意,他们也极感兴趣。

出门游玩时,总不忘留个心。

主要老爷子们喜欢。

三德爷阖上眼道:“超过百年。”

“啧,那不顶多才清吗?有啥稀罕的。”

“走走,看看去,这老头有点意思,还避世而居呢,不好说。”

随着伙伴一声吆喝,有三个小伙子,结伴走向木屋。

富贵想要上前阻拦,却被三德爷喝止住。

“师父!”

富贵知道师父说的老物件是什么,几本古籍,那可是师父视若珍宝的东西。

“无妨,都在脑子里了。”三德爷脸上并没有任何心疼之色。

“可是……”

“听话,这些人,咱惹不起。”

富贵钢牙紧咬。

耳畔传来哈哈大笑。

“知道就行。”

“老头,你有点东西啊。”

“眼力见不错。”

两个姑娘银铃般的笑声格外悦耳。

然而,落在富贵耳朵里,却犹如针在扎。

师父从小教导他,现在是法治社会,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可鲁莽行事,知道他身体里藏着一只野兽,不断约束他。

这就是人人平等?!

他只是保护了一只越来越罕见的小动物而已。

凭什么要被这样对待?

凭什么有人能废了他,还不受罚?

想不通。

富贵内心郁结,无论如何都想不通!

(本章完)

第1080章 半路杀出个哥

木屋内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富贵双眼死死盯着屋门,双拳咔咔作响,钢牙紧咬。

大约七八分钟后。

门槛后面传来动静,三个金贵小伙带着股兴奋冲出来,当先一人扬起手道:

“嘿!德哥,你还别说,真有好东西呢,瞧!”

旁边,一起进屋搜刮的另两人,同样笑嘿嘿道:

“老头还挺谦虚嘛,这何止百年?”

“我看怕是五百年都有!”

德哥正是刚才持枪与富贵对峙的小伙子。

闻声,他定眼望过去,等看清被小芳拿在手上的东西后,顿时眼前一亮。

宝贝啊!

有钱都买不到的宝贝。

孝敬老爷子们最合适。

德哥满意点头,望向三德爷笑道:“可以可以,你这老头挺上道,那么此事一笔勾销。”

那是两根长白山老山参。

体型硕大,好似萝卜一样,根须繁茂。

具体有多老不好说,但用屁股想都知道,不会低于大几百年。

这已属于正儿八经的天材地宝了。

可遇而不可求。

上面还很有讲究地各系着一根红绳。

看着便喜庆。

德哥等人心情大好。

富贵怔住了,没料到他们找出来的不是古籍。

下一刻,他突地抬手喝道:

“放下!这两支参不能动!”

这是给师父治病的药。

师父看似身子骨还算健朗,只是人到这个年纪,哪能没点病痛呢。

师父患有很严重的寒症,像现在的四月天还没什么大碍,每年冬季最冷的时候,全身好像生不出一丝温度。

倘若不及时用药。

仿佛血都能结成冰。

到那时哪还有人?

而长白山的野山参,正好有治疗寒症的功效。

只是师父这病,一般的山参不顶用,年份越久的老参才越好使。

然而这些年,进山采参的人与日俱增,像这样一支老山参需要数百年时间长成,人家挖走不过几分钟,却是越来越难寻了。

他和师兄每年都要花上至少一个月时间,专门进深山挖参。

除去师父服用过的之外,如今不过余下这两支。

得留作以备不时之需。

要知道,本地有些年月六月天都会飘雪。

一言以蔽之,这是师父的救命药!

三德爷从摇椅上坐起来,劝说道:“富贵……”

“不行!”

向来对他言听计从的富贵,这次不等他话说完,便将他打断。

遂踱步上前,拦下从屋内走出来的三人。

“小砸,你师父都同意了,你有个屁的资格反对。”

“这里没你说话的份!”

“好狗不挡道,滚蛋!”

其中一人拎起手中步枪,当成棍子戳向富贵。

不待枪口戳中富贵,富贵左手一探,抓住枪管,然后力道回收。

“卧槽……”

持枪的人像是看到失散多年的亲兄弟,直往他怀里扑。

富贵右膝一抬。

“唔!”

持枪的人身弓如虾,一张脸顿时变成猪肝色。

富贵庞大的身躯极为灵活,略一侧身,此人噗通一声栽倒,捧着肚子在地上满地打滚。

说时迟那时快。

不等他的同伙有所动作。

富贵身体下沉,右脚发力,陡然启动,不过在臂膀快要贴近对方时,他瞬间收回九成力道。

嘭!

饶是如此,手持人参的小芳,只觉得自己被火车头撞中。

身体完全不受控制,倒飞出去,撞在木屋厚实的墙壁上。

然后连翻个白眼的时间都没。

直接昏厥。

另一人虽然不是主要攻击目标,但在富贵宽阔的臂膀下,同样中招,一时间只觉得五脏六腑移位了。

被撞翻在地,连翻好几个跟头,然后趴在地上如死狗样一动不动。

德哥等人大惊失色。

纷纷举枪。

尽管猜到这家伙有两把刷子,但也没想到生猛成这样。

一眨眼的功夫,便撂倒小芳三人。

此时,两支老山参已回到富贵手上,他望着左手心,不禁咧嘴一笑。

“甘梨娘!”

咔!

咔!

咔!

三把步枪,保险开启。

富贵浑没当回事,在对方枪口指向他时,他的右手同样伸出去,一把步枪单手握着,黑黢黢的洞口对准德哥。

擒贼擒王。

以命换命,这位金贵的德哥敢吗?

局面一下子僵持住。

片刻后,有个姑娘突然道:“指老头,指老头!”

富贵:“???”

听到这个富有建设性的指导意见,除德哥外,另两人立马调转枪口,指向三德爷。

“哈哈,看,傻大个懵了。

“他倒是敢玩命,但他显然更在乎这老头的命!”

另一名姑娘哈哈大笑。

富贵:“……”

师父说得对,他确实不够聪明。

额头还冒着冷汗的德哥,嘴角勾起,道:“小子,挺带种的,不错,来,开枪啊。

“看看是咱们先互相拼掉,还是你师父先成马蜂窝!”

三德爷在摇椅上躺靠下来,脚尖一点,自制摇椅缓缓摇晃着,闲谈般道:

“富贵,先走,他们不敢把我怎么样。”

不待富贵搭话,德哥狞笑道:“是吗老头?

“以为我跟你开玩笑?像你们这种可怜虫,我就算真把你崩了,谁又在乎呢?

“行吧,就算有人替你鸣冤,我向你保证,绝对告不到老子头上。”

德哥说着,望向一名伙伴,道:

“川子,给他一枪。”

“这……”

德哥凝视着他,重复道:“我说给他一枪!”

川子看懂了他的眼神。

川子由于家中背景的关系,曾被扔进某个地方历练两年,枪法是这些人中最好的。

眼见川子的手指靠近扳机。

“你敢!!!”

富贵眼眶里瞬间爬满血丝,浑身戾气冲天。

川子冷笑一声,没有接茬,似乎准备用行动来证明他敢不敢。

砰!

子弹射出。

哐!

三德爷屁股下的木料摇椅,某根横梁被击断。

富贵双目圆睁,一颗心险些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幸好。

川子朝德哥讪讪一笑道:“失手,失手,我再来一枪。”

说罢,准备开第二枪。

心弦刚有松弛的富贵,听闻这话,目眦欲裂。

这时,德哥开口道:

“小砸,算你师父命大,行,既然是老天爷的意思,别说我不给机会。

“马上给老子扔掉枪。

“我不会说第二遍。”

啪!

干脆利落。

富贵手中的步枪跌落在夯土地上。

他没有想到这些人真敢开枪杀人。

三德爷幽幽叹息一声。

德哥计谋得逞,没有被枪口瞄准,浑身也舒坦了,遂向侧方踱步,手中枪口顶在三德爷的脑门上,又侧头望向富贵,喝道:

“给老子跪下!”

富贵一副钢牙快要咬碎。

但,没有任何迟疑。

噗通!

地上扬起一捧尘灰。

“痴儿啊……”

三德爷手抓椅托,枯槁的手臂上青筋毕现。

……

……

时间退回至一分钟前。

砰!

“枪声?”

“早上睡觉时我好像也听见了,但没这么响。”

“这不是废话吗,感觉就在旁边。”

哼哈二将齐齐望向枪声传来的位置。

沈红衣下意识道:“有人打猎?”

李建昆同样循着枪声望去,沉吟道:“不对劲,这不是土铳的声音。那边不是木屋的位置吗?”

四人你看我我看你。

然后不用谁开口,一起跑动起来,向木屋的方向奔去。

等到能清晰看见木屋的时候。

李建昆四人眼里显现的是这样一幕:

一个小伙子手持步枪,顶在坐在躺椅上的三德爷的后脑勺上。

富贵跪在不远处的夯土地上。

周围四个小伙子,或用枪托,或用木棍,在他身上玩命招呼。

木屋的屋檐下还躺着一个小伙子,一动不动,不知身死。

有两个姑娘一边看戏,一边给他灌水、掐人中。

啪!

殴打富贵的四人中,有一个脸上有擦伤的家伙,下手格外狠辣。

似乎觉得往身体其他地方招呼不过瘾,手持木棍,跳起一下砸在富贵的头上。

看得沈红衣整个心都揪起来。

得是富贵。

换成常人,这一下都得见阎王。

不过饶是皮糙肉厚的富贵,头顶也瞬间溢出鲜血,瞬间淌满全脸,看起来十分恐怖。

李建昆眉头紧锁,正准备从树木的遮掩中现身。

却被哼哈二将一左一右拉住。

“他们有枪!”

“还不止一把呢,连富贵都栽了,咱们上去有什么用?”

李建昆双臂猛地一扯,挣脱开他们,大步迈出去。

沈红衣下意识也想拉扯,但迟疑一下,放弃了,遂紧随其后。

哼哈二将相视一望,骂骂咧咧两句,也跟了上去。

“住手!”李建昆喝道。

院坪上的一群年轻男女,皆是微微一怔,遂齐齐循声探来。

没人留意到,三德爷长出口气。

“小B崽子,喊什么——”

啪!

之前遭富贵一记膝顶,痛到直抽抽五分钟的四儿,一句话还没说完。

德哥反手一记耳光抽过去。

四儿一下子给打懵了,他娘的,刚挨外人打,还得挨你打?

德哥恨不能相信自己的狗眼,抬起衣袖用力抹了一把,再定眼望去。

居然,真是!

四儿捧着一脸幽怨,旁边一人咬着耳根子道:“让你平时多看点报纸吧,睁大你的狗眼再仔细瞧瞧,这是谁!”

四儿闻言,果然盯着李建昆详细端详起来,遂惊愕道:“他……他他,怎么在这?”

几乎是最不可能出现在这种穷乡僻壤的人。

此刻偏偏戳在对面。

其他人同样满脑门问号。

不过,抛下这个问题不谈,脸上皆透露出迷弟迷妹的表情。

可算见到活的了!

德哥赶忙屁颠屁颠迎上去,跑到半路上,意识到手里还拎着一杆枪,遂好像烫手似的,瞬间扔得老远。

快要靠近后,他腆着脸,殷勤问候道:“哥,你咋在这?”

李建昆:“???”

沈红衣:“???”

哼哈二将:“???”

对方能认出自己,李建昆倒并不意外,他这张脸,现在属实没什么私密性,全国十亿人,只怕有一半认识他。

这群小子衣着光鲜,还能玩步枪,一看就是大城市来的。

但这莫名其妙地喊“哥”……

“谁是你哥?”李建昆皱眉道。

德哥赶紧解释起来。

他们是京圈的人,二代。

京圈二代也分档次,站在顶层的几个人中,有一个外号叫“小五”。

现在圈子里谁不知道,小五开了家电脑公司,获得李首富的投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消息更灵通的人还知道,小五和李首富关系极为亲近,且十分尊重后者,甘愿以小弟自居。

那他们这帮小的,还不得跟着喊“哥”?

听他这么一解释后,李建昆四人这才恍然。

沈红衣暗吁口气。

陈亚军和金彪相视而望,这不就好办了么,顿时气势都不一样,叉腰训斥起来。

“你们这干啥呢?”

“把人打成这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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