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病休后,路遥第一次写小说

大约八万字,一个中篇。

故事背景发生在关中地区,在小说中方明华运用了大量的关中方言,增加小说生活气息。

作为西京人,这个他也熟悉。

初稿完成,第一个读者当然是自己的媳妇宋棠棠。

晚上夫妻先是回到父母那里,吃饭看望孩子,快九点才回到幸福小区这边。

“棠棠,帮我看看。”

“好的。”

媳妇进书房坐在电脑边认真看着屏幕上的小说,方明华站在旁边书桌边,摊开那本《虞恭公碑》,拿起毛笔,在报纸上认真练起来。

单位订阅了一大堆报纸,到最后都是卖给废品收购站,还不如拿回来练字。

练了一个多小时,方明华感觉手腕有些酸困,这才合上字帖,看看报纸上的字迹,心里有些满意。

有点欧阳询的味道了啊。

这时候,宋棠棠也看完,她转过头看着方明华。

“明华,我觉得你写作风格变了。”

“变了?”

“以前喜欢写意识流等先锋小说,虽然好是好,但过于晦涩难懂,我觉得有些炫技。但这本非常文笔很朴实无华,有着现实主义情怀和文化批判意识.这就是你说的新写实小说吧?”

“可以这么说。”

“挺好,拍成电影效果更好。明华,那個叫张亿谋的导演,不是拍过你写的《一个都不能少》吗?我感觉他很擅长拍这种农村老百姓的故事,干脆让他拍成电影,一定很好看。”

想的这么远?

“等发表以后再说吧。”方明华笑道。

“行,小说里面有些遣词造句你再琢磨琢磨。”宋棠棠站起来,很优雅的伸了个懒腰。

“我要去学英语啦。”

说完宋棠棠离开书房,不一会儿就听到客厅里传来宋棠棠优美的声音。

Stray birds of summer come to my window to sing and fly away. And yellow leaves of autumn, which have no songs, flutter and fall there with a sign.

(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唱歌,又飞去了。秋天的叶,它们没有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

方明华坐在电脑边认真修改起来。

随后的几天里,方明华将小说认真修改了两遍,直到自己满意这才打印出来准备交给白苗。

第二天早上,宋棠棠开车去公司,方明华依旧骑着自己那辆二八永久大杠上班。

这辆自行车还是方明华来到这个时代第一次领稿费买的,已经骑了八年,除了换过一次链条,别的地方都没坏过。

质量确是杠杠的,现在也有感情了。

到了杂志社大院,方明华一边招呼上班的同事,一边将自行车停在车棚里,上了办公楼来到自己办公室,擦桌子、打水、泡茶,这是早上来必备三部曲。

刚刚泡好一杯茶,就有人敲门进来,是白苗。

他手里拿着一沓文稿,递给方明华:“方主编,这是陆遥新写的一个短篇小说,你看看。”

陆遥写的?!

“行,你先坐下,自己倒茶啊。”

方明华说着,拿起文稿认真看起来。

也是响应省上号召写的一篇法治类小说,不长也就三万字左右,讲的是一位基层普通法官为普通老百姓受到冤屈而勇于以法律维护他们的权益,但最后面临情与法两难境地。

方明华越看越觉得有点像美国七十年代上映的一部电影《伸张正义》?

这部电影讲述了正直勇敢的律师亚瑟·柯尔克兰德试图改革司法界贪污腐败的歪风为市井小民伸张正义,但是却陷入了道德与法律的困境。

该片好像还获得了奥斯卡奖。

陆遥看过这部电影?

有可能,现在虽然这些片子没有在内地公映,但随着录像机逐渐在内地城市家庭中开始普及,好多盗版带出现,这种获得奥斯卡奖的电影很受欢迎。

方明华也是来到这个时代之后,买来一部盒带在家看过,所以有点印象。

不过他没说什么,而是问白苗:“你觉得怎么样?”

“如果是别的作家写的,还算精彩,但是是陆遥.”白苗倒也没掩饰自己的想法:

“这部小说没法和他原来写的那些小说相媲美,更没法和《人生》相比,我觉得是陆遥这次选择了他不太熟悉的法律题材,所以显得有些勉强。”

这倒也是.

方明华点点头。

“行,小说先留在我这,陆遥马上要去意大利访问,等他回来以后我再和他谈谈,让他再修改修改。”方明华说出自己的意见。

年初,中国作协代表团应邀到意大利访问,给了秦省作协一个名额,作协几个领导一商议,干脆给陆遥好了。

出去散散心,更有利于身体恢复。

再说,人家也有这个资格。

白苗当然知道这事,就答应了刚准备走,办公室门被推开,就看到陆遥匆匆走进来。

“真是说说曹操,曹操到。”方明华笑道:

“陆遥,我和白苗商量等你出国访问回来后,再和伱谈谈这篇小说,没想到你现在来了,要不干脆现在就谈?”

没想到陆遥却说道:“不谈了,这篇小说我不想发表,我准备拿回去。”

“为什么?我觉得写的可以,有些地方再修改修改就可以发表。”方明华说道。

“算了。”陆遥摇摇头:“这篇小说我已经修改了好几遍,也不知道该在哪么修改.说实在我是看了一部美国电影叫《伸张正义》,获得灵感写的,现在看来我有点高估自己,我不太熟悉法官这种职业,有些太生硬,这样的小说还不如不发表为好,免得别人我陆遥大病一场,现在身体好了脑子却坏了。”

方明华知道陆遥现在纠结这个问题,也没多说什么,就把小说底稿还给对方。

陆遥接过底稿,又对明华说道。“明华,我还是觉得你前段时间说的那个创意不错。”

“前段时间?”

“就是那次咱们去中时回来,你说那个故事,秦北高原一个老槐树下,几对青年男女的幸福和苦难,彷佛是黄土高原上的亚当和夏娃写黄土高原,这是我熟悉的。”

额的神,真的写这个?

方明华的确说过这个,这是他没有来到这个时代之前,在一个网上看到一个帖子里,说陆遥写完《平凡的世界》后,和一个朋友聊天谈下一个他要写作的题材。

不过并没实现,不久陆遥就病逝。

帖子是真是假无从考究,没想到现在陆遥真的要写这个。

陆遥走了,说等出国访问回来以后,就动笔写。

而方明华的这篇《秋菊打官司》在三月份的《延河》上正式发表。

(本章完)

第422章 立即拍成电影

这一期《延河》主编推荐的是余桦写的中篇小说《现实一种》,讲述的是兄弟互相残杀,以消灭对方子患为目的的故事。作者以极为冷漠的叙述语调,讲述了令人惊心动魄的“现实一种”。

余桦自从去年在鲁院学习回去之后,对于先锋类小说技巧掌握日渐成熟,创作也进入一个高潮期,相继发表了《西北风呼啸的中午》《世事如烟》,这次又写出《现实一种》。

一部具有先锋实验色彩的荒诞小说,余桦以极为冷漠的叙述语调,讲述了令人惊心动魄的“现实一种”,表现了理性的脆弱和荒谬,饱含着对人性凶恶的愤怒和焦虑。

余桦的风格已经为大众读者所熟悉,有人称他为国内“最血腥、最冷漠”的作者,当然指的是他写的文章。

不过这一期让读者最感兴趣的不是这篇先锋类小说,而是方明华写的那篇《秋菊打官司》。

没有过多晦涩难懂的句子,更没有飘忽变幻人物思绪、交叉拼接情节段落,用平实的语言写一个农村妇女不屈不挠打官司的事。

“讨个说法。”是女主人公最常说的一句话。

这个秋菊,还有小说中作为“反面人物”的村长王善堂,他们的一举一动看上去是还那么熟悉,还有那些故事,仿佛就发生在自己身边。

第一次看到民告“官”,最后竟然还赢了!

小说发表后,立刻引起一片热议,著名评论家李坨在《文艺报》上发表了一篇评论:

“小说中是这样描写的:街上的女人抹着猩红的嘴唇,头发烫成层叠的卷堆在头上,高跟鞋笃笃作响;行人步履匆匆,来不及感受周遭燥热的空气——一切都开始加速前进,欣欣向荣,似乎某种力量正在觉醒。

“这就是现在的中国,陈旧而向往现代,迟缓而渴望迸发。城市里高低不齐的街景中间,廉价旅馆旁是“新潮发屋”;镇上赶集的年画摊上,港台明星的画报与伟人的画像并列其中,这一切都像是個隐喻。

方明华用自己细腻的笔,为庸碌的人们徐徐展开这幅生活图景:一个怀孕的女人,是凭借着怎样的坚韧与倔强,一步步“上访”,最终讨得一个说法。如果说这是法律意识的觉醒的话,我更愿意为其加上一个注释:这个觉醒含着人情的温度。”

最后问一句方明华同志:从去年那篇《站台》,到今年的这篇《秋菊打官司》,如果再算上前几年写的那篇《一个都不能少》,写的都是现实中小人物的悲欢离合,这是不是意味着在文坛一片“先锋”笼罩中,依旧有着现实主义小说的生存根基?而你称之为新写实小说。”

方明华看到这篇评论文章已经是三天以后。

对于李坨的评论,他是认可的,不愧是后面的“坨爷”之称,当然李坨在文章最后的发问,方明华并不打算回答。

急什么?

后面不是要举办一个新写实小说研讨会吗?

也请李坨过来,大家畅所欲言,好好争论一番。

这可是八十来年代文坛最后一个小说热点啊。

方明华喝着茶,悠闲的看着报纸。

就在这个时候,办公桌上的电话铃声响了,方明华拿过话筒,里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是明华同志吗?”

“刘常委?你好,我是方明华。”方明华赶紧说道。

“明华,你写的那篇小说《秋菊打官司》非常好啊,昨天的《人民日报》你看了吗?报纸专门对这篇小说进行点评。”

“是吗?刘常委,我最近工作忙,我还没来得及看。”

“那你要好好看看,可是对你这篇小说大加赞赏,文章说:这篇小说给普通老百姓以及普通干部上了一堂鲜活生动的法制课,老百姓如何维护好自身权益,基层干部要改变自己一些违反法律的做法,否则就会被老百姓告上法庭.这可比拿着法律条文念一百遍也强啊。”

“如果真能达到这个效果,那我也满足了。”方明华很谦逊。

“呵呵,当然,不过我觉得还不够。”

“哦,您说。”

“小说这种载体受众还是比较小,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老百姓也很少看杂志小说,为了扩大影响力,我建议拍成电影!”

刘常委在电话里说出自己的意见:“咱们秦省不是出了一个著名导演吗?让他来拍!”

“你是说张亿谋吧?”方明华问道。

“对,就是他!刚刚在国外拿奖,是我们国家更是我们秦省的光荣!我让文化厅的同志和西影的吴厂长沟通下,让他说服张亿谋拍你这部小说!”

“刘常委,不用这么麻烦,我和张亿谋也比较熟,我给他说。”

“那就好,伱们强强联手,一定会拍出一部既有美学价值又有教育意义的影片!”

“多谢刘常委鼓励。”

又聊了几句,才挂掉电话。

方明华坐在椅子上,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想起刚才的话。

让张亿谋拍这部电影?

这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吗?

只是不知道,现在张亿谋在干什么?

张亿谋家没有装电话,像他这样的导演,在西影厂也没什么固定的办公室,方明华只好打电话给吴天民,问张亿谋的消息。

此时的张亿谋还笼罩在一片幸福当中。

就在今年(1988年),2月12日举办的第38届柏林国际电影节上,张亿谋凭借电影《红高粱》获得最佳影片金熊奖,这是这是中国电影人首次在欧洲三大电影节上获得最高奖。

当时,张亿谋穿着出国前才做好的西装,他大笑着接过那尊因《红高粱》而获得的“金熊”,然后把它高高地举过头顶。金熊在他头顶上灿灿生辉。

因为笑,艺谋的嘴张得特别大,眼睛几乎眯成一条线,短粗而又浓厚的眉毛拚命向眉心挤,鼻翼两侧的嘴角沟线也越发分明起来。

后来莫岩看到这张照片评价:“这副尊荣,他真像我们村里的生产队长。”

现在,他正在自己家里,欣赏着这张照片。

虽然有人评价不好,不过他觉得很满意。

儒雅?风度翩翩?

那不是自己。

本来自己就是个憨人嘛,非要让我穿西装?

在柏林,他一直拒绝穿西装,要不是登台前如果不是事先有人以维护国格“威胁”,他觉得穿着平时那个粗布棉袄上场挺好。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突然传来敲门声。

张亿谋过去开门,是西影厂厂长吴天民,咯吱窝里夹着一个旧公文包。

“厂长,你怎么来了?”张亿谋感到有些惊讶。

“我来看你获得那个金熊奖,是不是就变个人?”吴天民说着进了房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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