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古人诚,不能欺

第二十一章古人诚,不能欺

云琅觉得自己又要被摔了……

梁甲听闻周庆同意了他的要求,非常的开心,一点小忙而已,如何能不帮。

当云琅被梁甲丢麻袋一样的丢上周庆肩膀的时候,他手上的绳子已经被他用小锯片给锯开了,右手握着一根铁刺,就等周庆把刀子捅进梁甲的肚子了。

事情没有任何的变化,被好处遮住眼睛的梁甲在欢喜中忘记了提防周庆,两只手还搭在云琅的身上,一柄一尺余长的短刀已经狠狠地刺进了两家的胸口。

梁甲惨叫一声,踉踉跄跄的向后退,望着周庆手中沾满血的短刀吼道:“你杀我?”

周庆桀桀笑道:“便宜都被你占了,我不杀你杀谁?”

话音刚落,周庆的身体猛地僵住了,在梁甲怪异的眼神中软软的倒地。

有周庆的身体当垫子,云琅摔得不是很痛,翻身从周庆身上坐起来,一边用锯片切割脚上的绳子,一边对嘴里不断往外喷血的梁甲道:“他羊角风病发作了。”

梁甲瞅着周庆不断地抽搐,嘴角也有白涎流出来,艰难的道:“你杀了彭毒?”

云琅站起身,来到梅花鹿边上,把它脖子上的绳子解开,这才回答道:“都说了他是死于羊角风。”

梁甲似乎对这个答案很满意,吐了两个血泡泡之后就软软的倒在地上,只是手脚还无意识的抽搐两下。

被折腾了半天,云琅也很饿了,梁甲是一个细心的人,他给自己烤的肉块放在一块石板上,肉块里的油脂被滚烫的石板煎的滋滋作响,外面已经焦黄,里面则非常的细嫩。

云琅向烤肉上撒调料,只是手抖得厉害,好几次都撒到外面去了。

长吸一口气用左手抓住右手手腕,这才完成了平日里做过无数遍的动作。

一头老虎轻捷的越过木栅栏,用脑袋拱开木门,然后就蹲坐在云琅的身边,伸出舌头瞅着他手上的肉块。

一山不容二虎,整个骊山上就只有大王这一头老虎,来的自然是大王。

云琅把烤肉放在一边,大王很有耐心的等烤肉变凉。

带着黑色纱冠的太宰从外面走进来,肩上扛着一具面目狰狞的尸体,如同索命的黑无常。

走进屋子,他就丢下肩上的尸体,蹲在火塘边上烤火。

“你知道我跟着你?”

“当然知道,你不许我拿弩弓,也不许我拿匕首,就这么把我放出去,你放心?”

太宰笑道:“确实不放心。”

云琅笑道:“再说了,梅花鹿对大王的气味非常的熟悉,刚开始的时候它还非常的惊慌,进了林子它反倒安静了,被人抱着还有心情去撕咬路边的嫩树枝。

看到这些,我要是还不知道你跟大王来了,我就是傻子。”

太宰从墙上切割下两块肉穿在树枝上递给云琅一块,两人就围着火塘继续烤肉。

“第一次杀人能这么镇定,还一口气杀三个,你比我想的要强大。”

“两个,梁甲是周庆杀的。”

太宰皱皱眉头道:“你很在意杀人这种事?”

云琅愣了片刻喟叹一声道:“还是少杀些人比较好。”

太宰看看云琅被火光尹红的脸笑道:“人杀少了才是罪孽,要是屠得九百万,你就是雄中雄,伪帝刘彻都要看你眼色行事。”

云琅翻转着肉块沉声道:“您知道我将来准备怎么处置这里的事情吗?”

太宰楞了一下道:“你是说我死之后?”

“也不一定要你死,你今年才三十七岁,如果你能活到七十岁,说不定就能看到。”

太宰摇摇头道:“我曾经受伤太重,流血太多,没可能活不到七十岁,你说说你打算怎么保住皇陵?”

云琅抱着膝盖,前后摇晃了很久才道:“现在最重要的是保证皇陵的安全,不让他被伪帝刘彻发现是不是?”

太宰认真的点点头道:“盗墓贼不可怕,可怕的是刘彻当盗墓贼。”

云琅又道:“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反汉复秦已经成了泡影对不对?至少在伪汉经历了文景大治之后。”

太宰喟叹一声道:“我何尝不知道反汉复秦只是徒然捞月,无奈祖宗遗嘱如此,我们身为后辈只能继续下去。”

“祖宗没说什么时候成功对不对?如今敌人空前的强大,我们选择蛰伏这没有违背祖宗的遗训吧?”

太宰明知这不过是云琅的托词,却无言反驳,只好重重的点点头。

“既然如此,我们两人就算是全身都是铁,也打不了几根钉子,再这样下去,只要你我出事,皇陵迟早保不住,就算无人得知,没人祭祀,没人怀念,皇陵也只会成为一座荒冢是不是?”

“你要干什么?”太宰有些跟不上云琅的想法。

云琅拿起刚刚烤好的肉,把身子靠在老虎肚皮上懒懒的道:“按照汉国的规矩来保护皇陵,同时也给我们自己一个宽松的生活环境。”

太宰霍然起身,盯着云琅道:“怎么说?”

云琅咬了一口肉块,淡淡的道:“我今天在路上听一个勋贵子弟说,伪帝刘彻,准备售卖上林苑的一部分无主之地,我准备把皇陵以及皇陵周边的地买下来。”

“这不可能!”太宰大惊,身体却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

如果云琅真的能够做到这一点,他们就能正大光明的招收奴仆,收拢黔首,哪怕修建围墙将秦陵围起来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如此一来,皇陵将会成为家产,只要不被刘彻抄家灭族,皇陵的秘密将永远不会被人得知。

“有什么不可能的,卫青跟匈奴人在云中打了两仗,耗费的钱粮数之不尽,即便是有文景两代的积蓄,刘彻想要继续与匈奴作战,他的国库也支撑不了多久。

你看着吧,他现在是崽卖爷田不心疼,再打几仗,他就该向百姓征收重税了,到了最后,整个国家都会他绑在战车上纵横四方。”

“国虽大,好战必亡?”太宰眼中跳跃着灼人的火焰。

“我们只要等到伪帝刘彻倒行逆施之时,再联络我大秦故旧,振臂一呼定能将伪帝推翻。

云琅!如果能做到,我奉你为主!”

云琅惊讶极了,他没想到只给太宰画了一个大饼,太宰居然认真到了这种程度。

古人正是太认真了……

怪不得苏秦,张仪公孙龙这些家伙仅仅靠着一张嘴就能混的风生水起,苏秦一个破落户居然能够身配六国相印。

天啊,云琅觉得非常幸运,还好是自己过来了,如果来的是硅谷旁边咖啡馆里的那些张嘴十几亿几百亿融资的家伙们,这个世界估计距离毁灭就不远了。

“你是我的长辈,此事万万不可行,长幼尊卑听起来没什么大用,然而,他是所有社会关系的基础,所有的伦理关系都是构建在长幼尊卑这个基础之上的。

轻易毁坏,国运不久,我们还是谈谈购买皇陵的事情吧,对了,你有多少钱……”

跟三具尸体睡了一夜的云琅萎靡不振,脸色蜡黄,还有些气急败坏。

太宰则是喜上眉梢,只是不怎么敢看云琅吃人一般的眼神。

多少年来,太宰一直在惶恐,悲苦,忐忑不安中度过每一天,没想到会在某一天,他面临的所有困难,都被人清醒的理出来一个清晰地脉络,只要沿着这个脉络走,最终事情将会得到解决。

最重要的是身边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聪明人,实在是人生中最愉快的一件事。

云琅的鼻孔中喷出灼热的气息,靠近他的老虎被吓了一跳,云琅鼻子喷出来的气息比它鼻子里的气息还要灼热。

云琅不满的瞅了太宰一眼,一个口袋里只有三十斤金子还想买一万亩土地的人有什么资格得到他的好脸色。

一斤金子作价一万钱,三十斤金子也不过三十万钱,而一万亩土地最基础的价格是一千万钱……云琅很想骂人。

不论在那个时代买地,费用最大耗用精力最大的永远都不是土地的价格。

始皇陵里面的好东西很多,里面的东西如果换成钱,估计能把整个关中买下来。

可是啊,这件事不能提,连想都不能想,如果说出来,第一个找云琅拼命的人就是太宰。

被人打了闷棍,今天就没法子去宜春宫了,云琅搜检了三个猎夫的遗物,基本上没有什么好东西。

就是那个叫做彭毒的家伙身上有一块古玉样子还不错,云琅顺手解了下来,这东西将来穿文山衣的时候用来压袍子还是不错的。

太宰看着路上络绎不绝的行人有些意动,对云琅道:“我们掳掠些黔首回来如何?”

云琅绝望的摇头道:“我们要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是心甘情愿跟我们在一起隐居深山的人,否则,每多一个心怀叵测的家伙,我们就会倒霉一次,说不定就会因为用人不当最后产生毁灭性的结果,那样,还不如我们两个人守山呢。”

太宰遗憾的道:“以前倒是发现了两个逃奴,结果,被我给杀了,要不然至少有两个可用的人了。”

云琅笑道:“会有的,不着急,刘彻既然放出售卖上林苑土地的风声,就会有跟进的策略,因为土地这东西要有人经营才能有产出,否则花一大堆的钱买一些荒地来做什么?”

(本章完)

第22章 卫青?卫青!

第二十二章卫青?卫青!

清明过后,上林苑又恢复了往日的寂静,山林里野兽继续横行,猎夫依旧在这个春和景明的好日子里狩猎。

远处农田里的黔首继续光着屁股在农田里劳作,除了除了麦苗,谷子苗糜子苗长高了一些在没有什么变化。

云琅依旧在山里啃晦涩难懂的大篆,半猜半蒙的也认识了很对字。

只是太宰满怀期望的拿来的《连山易》《归藏易》云琅一个字都看不懂,尤其是那些符号,更是让他如坠云雾。

这东西不知道是谁家的秘藏,简牍的第一行就写着“非我族裔,读者必死!”的恶毒话。

后面还有一连串诡秘的符号,还是用朱砂写成,红的如同血,最后还用朱砂画了一个鬼脸,非常的具有楚地图腾的古朴美感。

自从上会谈话之后,太宰就把云琅归类于智者的行列,他很希望云琅能够解开这两本上古绝学,好窥探一下未来的模样。

“学问可通神!”

见云琅随手把两本看不懂的《易经》丢出窗户,连忙一个虎扑凌空接住了竹简。

小心的放在架子最上端。

家里最郁闷的就是老虎,因为家里忽然多了两只小鹿。

母鹿在食物最丰沛的五月产下了小崽子,因为整个冬天母鹿就没有饿过肚子,**丰盛。

因此,两个小鹿都健壮的活下来了,它们生下来就对老虎没有什么畏惧感,还总是喜欢跑去老虎的肚皮下面找奶喝。

这给大王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扰,好几次把小鹿的脑袋含在嘴里,最终还是没有咬下去……

而小鹿偏偏喜欢上了这个游戏,没事干就把脑袋往老虎的嘴边送。

大王为了保持自己兽中之王的威严,曾经把这座山里的另外两只老虎打跑了,以至于,他现在想要找一个伙伴都没办法。

别的老虎只要闻到大王带有强烈性激素的尿液味道,就自动远遁十里之外。

一堆黑色的粉末在桌子上剧烈燃烧冒出一股浓烟之后就变成了一堆渣滓。

木炭不合适,硫磺不合适,硝石不合适,什么都不合适,云琅的经典火药配方就不准,屁用没有。

身体成了少年人,再加上每日都摄入大量的肉食,每日早起的男人状况让他非常的满意,为了消耗多余的精力,他与老虎大王几乎走遍了骊山后山。

一座山的珍贵与否在于他的产出,就像一个男人英俊与否跟头发有很大的关系。

此时的骊山远不是后世那座骊山所能比拟的,仅仅是随处可见的溪流,瀑布,就让云琅欣喜若狂。

在这里吟诵飞流直下三千尺,非常的应景,却也非常的无耻。

狗熊打不过老虎,就用肥厚的爪子抱着脑袋把肥硕的屁股露出来,希望老虎从他屁股上咬一块肉吃莫要伤害它的性命。

云琅赶走了老虎,狗熊快速的逃进山林,临走的那一瞥,满是感激。

老虎每年都要把山里的猛兽都要挑逗一遍,用来树立他兽中之王的地位。

很原始,却很有效。

看看狗熊伤痕累累的屁股就知道在过去的几年中,它的遭遇有多么的凄惨。

“笃!”

一枝羽箭撕破了空气,瞬间就钉在一根侧立的木桩上,白色的尾羽猛地炸开,像是一朵被风撕碎的蒲公英。

一个多月过去了,霍去病的鼻子还是有些歪,云琅那一拳彻底砸塌了他的鼻梁骨,这个地方的软骨想要完全长好,需要很长的时间。

霍去病只要照一次镜子,他的怒火就爆发一回。

卫青穿着一袭青色的深衣,外袍上的带子没有系上,被晨风吹得猎猎作响。

他站在后花园看霍去病射箭已经很久了,见霍去病又把羽箭牢牢地钉在箭靶子上,忍不住扬声道:“弓开八分!”

霍去病不但没听,反而将手里的弓箭重重的丢在地上,还狠狠地踩了一脚。

卫青面无表情的走过去,霍然抬脚,一脚踹在霍去病的屁股上,这一脚是如此之重,霍去病腾空飞行了一丈远,屁股落地之后还在花园的草地上滑行了很远。

卫青弯腰捡起弓箭,掸掉上面的泥土,整理了羽箭的尾羽,这才将弓箭一一归位。

“不尊重自己武器的人不配用武器。”

卫青淡淡的说了一句,就不再理睬撒泼打滚的霍去病,径直去了凉亭。

长平公主是一个很恬淡的女人,父亲要她嫁给平阳侯曹寿,她就嫁给曹寿,曹寿死后,父亲要她嫁给汝阴侯夏侯颇,她就下嫁夏侯颇,夏侯颇死后,弟弟觉得夫人去世后单身带着三个孩子的卫青人不错,她就很听话的嫁给了大将军卫青。

虽然嫁了三次,长平公主依旧风姿绰约,最重要的是,长平公主嫁给卫青算是皇帝对卫青的最大奖赏。

如果有人问大汉权势最大的女人是谁,众人一定会说是皇太后王娡,如果问全大汉最有钱的女人是谁,那么,只有两个人选,一个是大长公主刘嫖,另一个就是长平公主。

一个是因为收受了太多的贿赂从而巨富,另一个却是依靠不断地嫁人积累了大量的财货。

如今,大将军府的吃穿用度之所以豪奢,都要托长平公主的福气。

鬓角微微有几丝白发的卫青刚刚坐定,长平公主就给卫青倒了一杯淡酒笑道:“你又何苦为难去病儿?”

卫青哼了一声道:“少年人本性跳挞,相互殴斗乃是常事,因一场斗殴失败就心绪难平,将来如何担当大任?”

长平公主笑道:“他不若你,你自幼孤苦,靠坚韧不拔的性子自奴隶到将军,吃过苦,受过罪,自然知晓人间冷暖。

去病儿与你不同,他母亲私通平阳县吏霍仲孺才有了他。

这让他自幼就有极强的自卑之心,将每一场胜利当做对过去的反击,突然被一个同龄的乡野少年击败,自然气愤难平。”

卫青皱眉道:“未曾找到!”

长平公主呀了一声道:“缙云氏乃是名门大族,云琅之名也颇有古意,血鹿一说不过是少年胡诌,然血参之名却名副其实。

本宫将去病儿拿来的血参找侍医试验过,确实是补血,生血,通经舒络的上好药材,如果能够配伍成方,会成为最好的金疮药。

如此有名有姓,又有学识的人怎么可能会找不到?”

卫青摇头道:“确实没有找到,三辅之内云姓不过三户,两为黔首,一为行商,左奴查询过,这三家都没有一个叫做云琅的子侄。

而且,这三家也没有培育出云琅这种人才的环境。”

长平公主有些失望……

卫青探手握住长平的手笑道:“明年清明,去病儿与云琅有约还要撕斗一场,到时候他会现身的。”

“何以见得?”

“哈哈哈,老秦人慷慨赴死,死不旋踵,他既然给自己冠上老秦人之名,就不容他不出战。”

“他敢不来,我翻遍三辅也要找他出来,然后将他碎尸万段!”

霍去病来到卫青,长平面前,咬牙切齿的道。

长平笑道:“照你所述,你将要面对的是一个狡猾之辈,从头到尾,你们一群人就没有占到任何便宜。

你确定明年清明能够击败他?”

霍去病道:“我回想了整个经过,发现这家伙不过是在装腔作势,如果我当时不去想鼻子的事情,拼着鼻子再挨两拳,即便是一拳换一拳,我也能打赢他。”

卫青笑道:“男子汉大丈夫,输了就是输了,下一次打回来就是,这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若是勉强给自己找理由,那才是真正的输了。”

霍去病高声道:“舅父有所不知,那家伙鼻子很好看,眼睛很好看,嘴巴长得也不错,可就是,这三样东西长在一张脸上,就让人有一种要打一拳的冲动。”

长平笑的直不起腰,拍打着软塌笑道:“哎哟哟,笑死我了,如此有趣的少年不可不见,明年清明你们比试的时候记得叫上舅母,真的很想看看一张脸长成什么模样才会让人生出殴打之心来。”

卫青看着脸上逐渐浮出笑意的外甥,心中隐隐觉得那里似乎不对。

这种感觉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不由得摇摇头,觉得自己好像多疑了。

他没有多余的心思可以用在家里,明年,大军就要出定襄。

汉皇一句“骑兵逐远,贼人能在大漠称雄,朕同样可往”的话,也不知道明年又会有多少袍泽血染黄沙。

两次云中大战,仅仅是左谷蠡王座下的骑兵就让不擅骑射的汉军吃了大亏。

虽然将左谷蠡王驱逐出云中,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汉军北逐,匈奴王就带着部族牛羊远遁,汉军归塞,匈奴王就重新带着部族牛羊再回来。

远征对大汉军队来说,需要消耗山一般多的钱粮,对匈奴人来说,不过是秋日的一场远足而已。

如何以最快捷的方式驱逐匈奴,如何以最简单的方式为大汉解除匈奴的威胁,这让卫青大将军愁白了青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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