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蹲坑论道

因为昨晚睡得早,所以一觉醒来的时候,天才蒙蒙亮。

没有手表看时间,程旭远只能靠瞎猜。

看看天色,应该还不到早晨七点!

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程旭远只觉得自己好像浑身散了架,半点都不想起来。

可是肚子一个涨一个空的位置,都在造反,没有办法的程旭远,只有哆哆嗦嗦的从被窝里起床。

“咯吱,咯吱!”

随着程旭远的起身,木板床发出抗议的声音。

这可是真正的木板床,下面是三个长条凳,上面是一块不知道干什么用的木板。

虽然躺上去很平,但是只要一翻身,就会咯吱咯吱的叫。

这条件啊……

心中感慨,但是程旭远还是迅速把自己的棉衣棉裤穿好,然后以百米的速度,朝着六十米开外的公共大厕所跑了过去。

这公共大厕所可真是够大的,足足有二十多平方,十几个蹲位一字排开,很是给人一种蔚为壮观的感觉。

程旭远觉得自己来得早,应该没有人,却万万没想到,当他在一个空位蹲上去的时候,就听有人主动招呼道:“小伙子,你不是我们文化馆的人吧?”

听到这突然的搭讪,程旭远差点没有跳起来。

实际上,这也不怨程旭远,实在是这种场合,你正开足马力准备一泻千里的当口,突然有一位根本就不认识的大侠和你打招呼,伱也吃惊啊。

透过清晨的亮光,程旭远看到一个四十多岁,面容有些瘦削的中年男子,正一边蹲坑,一边抽烟。

朦朦胧胧之间,程旭远感到这位悠然自得,非常的享受。

能把蹲坑蹲出享受的感觉,这位也是独一份了!

他赶忙笑了笑道:“我是文化馆的,我叫程旭远,昨天来报的到,刚刚办完手续,您怎么称呼啊?”

“新来的啊!”那人抽了一口烟,白色的烟气在寒冷的天气里,越发让他显得飘然若仙。

“我叫孟德志,是咱馆里的老人了。”

“你分到哪个组了?”

孟德志,这个名字没啥印象。

程旭远笑了笑道:“老兄好,以后还请多多指教。”

“我分到了小说组。”

孟德志抽烟的动作停滞了一下道:“小说组?那,小程你都写过什么作品呢?”

写作品?

我前世里就写过策划。

至于穿越之后嘛,和本主加起来,好像就写了一篇作文,叫《难忘的一天》!

不知道这个算不算呢!

在蹲坑过程中,程旭远觉得自己不能露怯,所以他笑道:“写了篇短文,叫难忘的一天。”

孟德志皱眉思索了一下,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但是隐隐约约,对这个名字好像有点印象。

当即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接着道:“小程你都读过什么书?”

读过什么书?那可多了!

《阳神》、《盘龙》、《完美世界》……

可是这些说出来,还不得将眼前这位老同志给唬的一惊一乍。至于本主,好像不怎么喜欢看书啊!

不行,别的时候能露怯,这蹲坑的时候可不能露怯啊!

“我读过《明史》。”

说完这句话,程旭远的脑海中,出现的都是《明朝那些事》、《回到明朝当王爷》、《明》……

虽然这些大多是网络小说,可是总字数绝对比明史要多得多。

孟德志本来想要考验一下这个新来的年轻人,看看他究竟有点什么本事。

最近年轻人读的书,无外乎一些名著小说之类的,可没想到,这位竟然读明史!

这《明史》,他也不熟啊!

可是考验年轻人,却被年轻人给问住了,这以后要是传出去,他老孟的脸面还要不要了,他的面子怎么办?

不行,还得问下去!

孟德志使劲抽了一口烟,又笑着道:“小程啊,你觉得明史里,最重要的是哪一段时间?”

这个问题,对于孟德志来说,乃是进可攻,退可守。

毕竟,明史里重要的事件,也就是很多人熟悉的内容,比如徐达等人的出兵伐元,比如奉天靖难,比如崇祯煤山。

这些他还知道一点点。

程旭远一边畅快淋漓的蹲坑,一边随口道:“我觉得最重要的是万历十五年!”

万历十五年?

万历是谁?

十五年又是哪一年?

作为一个对明史只是一知半解的伪专家,老孟知道朱元璋,知道朱老四,甚至知道堡宗,但是对于万历是谁,还真的不是太清楚啊!

毕竟,这家伙好像不是太有名啊!

觉得自己卖弄不下去的孟德志,再次狠狠的猛抽了一口烟,继续用万能套路道:“你为啥觉得这一年比较重要啊?”

现在蹲坑没有手机,手里更没有报纸,实在无聊的程旭远,也就随口将自己脑海中记忆的万历十五年给讲了出来。

“要说这一年为啥重要,实际上它是明朝中晚期的种种社会矛盾和逐渐走向衰败的开端……”

一口气,程旭远说了三四分钟,说的对明史本来不太了解的孟德志频频点头。

他实在是没有想到,还有人能够从程旭远说的这个角度,来分析明朝的衰落。

这人可是大才啊!

“实在是太冷了,老兄,我先撤了!”将所有的存货全部解决的程旭远,已经感到了寒冷的冬晨让自己的腿都发麻了,所以无心再说的他,直接提出了告辞。

正听得津津有味的孟德志道:“小程,再说一会呗。”

在这里给你讲故事,我脑袋有病吧。

程旭远不等孟德志说完,就开始提裤子,他笑呵呵的道:“老兄,真的不行了,这里实在是太冷了。”

“这样吧,回头有空,咱去办公室聊。”

“我先走了。”

说话间,程旭远就大踏步的向外走去。

看着程旭远离去的身影,挪动了一下自己有点蹲麻的双腿,孟德志内心里感慨道:“老牛那个蠢蛋,这次倒是招了一个人才。”

“幸亏他没有讲下去,要不然,我这老腿非得罢工了不可。”

“到时候我掉粪坑里的事,还不得……”

对于孟德志的自言自语,程旭远一点都不知道。迎着寒风的他,快步来到了文化馆的大门。

现在馆里还没有上班,他认识的人,恐怕也只有门岗大爷老李头,先去问问他,有什么地方能吃饭。

一如程旭远所想,老李头正一边烤火,一边不紧不慢的喝着浓浓的茶水,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

看到程旭远走过来,就笑着道:“小程,昨天晚上睡的怎么样啊?”

“李大爷,我睡的不错,可是现在肚子饿了,该怎么吃饭啊?”程旭远说话间,就递给了老李头一根烟。

老李头谦虚了一句,就笑着接过烟道:“顺着前面的小胡同往前走,约莫有半里地,有一家国营的饺子馆。”

“你先去那边解决一下。”

“不过这不是长久之计,你回头弄个炉子,买口锅,还是自己做着吃划算。”

住仓库也就罢了,还要让我自己做饭?

程旭远的神色,一时间有些迷离。

(本章完)

第7章 写作有肉吃

“咯!”

程旭远打了一个饱嗝,晃晃悠悠的从国营饺子馆走出来。

一毛钱七个肉饺子,程旭远吃了五毛钱的!

地道的猪肉大葱馅的饺子,个个都是皮薄馅嫩,肚儿撑得溜儿圆,一口咬下去,滋滋冒油。

馅料饱满多汁,肉香浓郁醇厚,口感无比鲜美,再来一碗热乎乎的原汤,真是太过瘾了!

不过五毛钱的饺子加上三两的饭票,还真是挺让人心疼的。

昨天晚上报到请带着自己办手续的王长义吃饭,再加上今天早上这顿饭,从家里带来的一百块钱,现在只剩下97块八角六分钱了。

更不要说手里的全国饭票。

按照王长义的说法,自己刚刚报到,一个月的工资,应该是47元左右。

要是按今天的吃法,自己挣的钱,还不够吃饭的。

可是,真的要像老李头说的那样,自己买个炉子置办个锅,然后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吗?

程旭远想想一顿两个窝窝头配上萝卜白菜,就有点头大。

二世为人,我是来享受生活的,可不能像前世一般,当牛做马的操劳半世,最终落得个为谁欢喜为谁忙的下场!

还得想办法挣钱哪!

可是,怎么挣钱呢?

做买卖?

这三个字出现在脑海中,就直接被程旭远给抛弃在了一边。

现在还不是时候。

至于其他的,程旭远忍不住摇了摇头。

带着一丝头疼,程旭远迈步来到了距离文化馆不远的大街上,就见一辆辆自行车,赫然形成了一股巨大的车流,在叮叮当当的车铃声中,浩浩荡荡的一路前行……

看着这般情形,程旭远的心中升起了一股豪情。

他也想加入到这股车流中,可惜啊,现在的他,连一辆自行车都没有。

还有手表,自己刚才看时间,还是在国营饺子店……

而这一切,都需要钱!

光靠积攒的话,那自己这辈子基本上都是吃糠咽菜啊!

最起码,这六年里,自己都是吃糠咽菜!

这怎么行?

还是得想办法搞点钱哪!

可是,怎么才能正正当当的搞钱呢?

带着满腔的思索,程旭远穿过车流,朝着区文化馆走去。

不管咋说,先去上班是正事。

而就在程旭远刚刚穿过马路的时候,一辆吉普车犹如鹤立鸡群般从自行车流中穿过。

沈玉林一边开车,一边朝着沈瑜墨劝道:“二妹,实际上你没必要如此着急的去上班。”

“工作是已经分配好的,你才刚刚回来,休息几天再上班也不迟。”

“咱爸不也说了嘛,他和你们主编已经说好了,伱半个月后去单位报道就行。”

“要我说啊,你还不如等一个月之后,高考成绩出来了,如果能考个好大学,咱就不上班了,直接去上大学。”

沈瑜墨淡淡的道:“哥,光在家里呆着也没意思,我想工作。”

“更何况这次的高考,我信心不大,还不如去工作。”

“好好好,你想工作,那咱就去。”

“这个时候,应该也不太忙。”

沈玉林一边开车,一边笑着道:“就算去上了班,该去转转也去转转,我听大嫂说,最近百货楼那边来了一批非常不错的布料,你去弄来做一套新衣服。”

“这不快要过年了嘛!”

说到新衣服,沈瑜墨突然抬头道:“二哥,听大姐话里的意思,是不是想要给我介绍对象?”

沈玉林愣了一下,在昨天家庭的聚会中,他也听出来了大姐话语中的意思。

此时看到沈瑜墨郑重的神色,犹豫了一下道:“二妹,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是嘛。”

“大姐只是给你介绍一下,牵个线儿,至于合不合适,还是你自己处一处。”

“哈哈,这没什么难为情的。”

沈瑜墨淡淡的道:“我现在还没有离婚,所以离婚之前,我可不想见乱七八糟的人。”

见沈瑜墨如此坚定,沈玉林叹了口气道:“二妹,大姐也是关心你。更何况你和小程之所以没有离婚,完全都是因为他工作的事情。”

“实际上这个事,早就说开了。”

“昨天我送小程去报道的时候,小程说的挺好。”

“他说你们不能总活在过去,而且他还说,他希望和你在离婚之后,也能够成为朋友,而不是互不来往的人。”

“这婚姻,并没有什么对错。”

“不合适就分开,这很正常,如果你一直觉得有什么对不起他的,反而会让你们之间的关系,连成为朋友也不可能。”

……

听完哥哥的劝导,沈瑜墨沉吟了一下道:“好了,哥,我心里有数,别说这些了,我现在只想好好的工作。”

“至于程旭远,希望你说的这些,都是他内心里真实的意思表示吧。”

“嘎吱……”

刺耳的刹车声中,车子已经稳稳的在一个写着燕京文协的大门前停了下来。

程旭远自然不知道,自己名义上的妻子,也会在回京的第二天,就急急忙忙的去上班。

他回到文化馆的时候,文化馆已经开始热闹起来了。

虽然这个时候,还没有打卡之类的做法,但是大家上班的积极性却是非常高。

写作组一共三间办公室,程旭远的办公桌在最靠近大门的位置,和一个叫史雪红的年轻女孩坐对面。

史雪红个头儿不高,白白的脸庞有点胖胖的。

虽然不漂亮,倒也挺耐看。

对于程旭远的到来,她非常的欢迎,因为程旭远来了,她就不是写作组资历最浅的新人了。各类打杂的事情,也有人能够和她分担了。

在带着程旭远将办公室的卫生收拾了一下后,她就低声的朝着程旭远道:“小程,你上班上的真是时候。”

“今天晚上有好事!”

程旭远用洗好的接待白瓷杯给自己倒了杯水,一边喝一边低声的道:“啥好事啊?”

肉饺子有点咸!

“嘿嘿,你不知道吧,马老师的小说在燕京文艺上发表了,得了五十多块钱的稿费,咱文化馆更是把今年下半年的电视机票奖给了他。”

史雪红压低声音的道:“这双喜临门的好事,当然要请客了!”

“听说他准备请咱组的人吃涮羊肉,这一次没有十来块钱可解决不了。”

“马老师还是第一次这么大方呢!”

涮羊肉!

前世吃涮羊肉火锅已经没什么欲望的程旭远,就觉得肚子咕噜了一下。

随即他的注意力,就到了五十多块钱的稿费上。

他一个月的工资才四十七,想一天吃三顿饺子都不够。

可人家一篇小说,就挣了五十多元的稿费,这也太好挣了吧。

更何况,还有一张电视机票。

这可是好东西,多少人挤破脑袋,都弄不到手呢!

看着程旭远若有所思的样子,史雪红的心中顿时有些明了,她不由得轻轻笑了笑。

她刚刚来到文学组的时候,何尝没有写东西我也行的这种想法,可是一年的经验告诉她:有想法还是不错的,但是想要实现这个想法,实在是太难了。

年轻人,还是缺少生活经验,还没有被现实摔打过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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