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1章 人心不同的天

“为何?”

盘瓠抬头发出询问。

虽然他们之间也不过过去一刻,可棋盘之上却已过去数年之久。

棋盘时间已经完全落入他们两人的掌控,这是第一次有另一个同级别存在于自己掌控时间,也是第一次盘瓠觉得减缓时间显得如此的轻松。

才仅仅数年,他们各自的棋子已然走向了截然相反的境遇。

“什么为什么?”李易眉头轻挑。

盘瓠更加详细的说道:“许和与李胜仙资质相同,起点虽有先后,却都相差无几。说好听点称之为义子,说难听点不过是家奴。”

“但农耕社会不同于纯粹的奴隶制,良户是有上升渠道的。平民难成大器,可古往今来终归是有的,凡事无绝对。”

“你在问许和为什么不当地主家的义子?”李易明白对方所问,“义子也是家奴,有时甚至连家奴都不如。父亲打死儿子,可不会被告到衙门,打死家奴得花些银子。”

盘瓠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许和若窥探九五至尊之位,自然得忍,而你为何不忍?”

一个贱籍乞丐。

一个舞勺之年就考得秀才功名,名震十里八乡,甚至传到几百里之外的天才,甚至受到一郡之尊的牧守接见。

家妻又是名门之后,大家闺秀,样貌亭亭玉立。

盘瓠只是落了一个棋子,他对此并未有任何感觉。一切的名声与所谓的美人,对他而言皆是虚无。

只是以人类的角度,如此算得上人生赢家。

换算成现代便是十四的研究生,乃至是博士,进入专门的政治人才大学接受培养。农耕社会的科举其难度与地位,非现代学科文凭所能媲美的。

而后又娶了亿万世家之女。

不要小看世家的力量,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他只要自身没有太大的问题,都可以平步青云。那些高位,都是为了这些人所准备的。

乞丐,就如普通人一样,纵然有再高的才华,竭尽全力的往上爬,最终大概率也只会吃了闭门羹。

李长生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可他还是做了。

这不摆明的要输给自己吗?

“为何要忍?”李易笑道。“况且许和不是我,若是我当杀了那地主。我通晓百兵,一杆削尖的竹矛也可以一敌十。”

许和不是李易,更不是李长生。

不然以他几千年的学识,哪怕没有任何超凡力量,在普通凡人当中也是近乎无敌的存在。随便给一把长兵器,便能陷阵杀敌。

人都是怕死的,而铁军历史上很少,更何况他面对的只是一群家丁。

许和只是沾染了他气息的棋子。

“那么许和为何不想?”盘瓠打算刨根问底。

“许和既是你所点化,那么伱应该知道。”

李易反问:“你又为何会想?”

“如此可获利,利大于弊也。就如成道一般,九五至尊之位便是这个凡人的成道。”盘瓠回答道。

“成道吗?”

李易又拿起了棋盘上的棋子,指尖轻轻的揉搓着它,道:“曾经我也有一步成道的机会,但是我放弃了。如今许和也是,他也有平步青云的机会。”

“恰逢乱世之初,世家大族之中人才凋零。他出身清白毫无根基,在如此境地属于可塑之材。可他不愿啊,不愿屈服于天。”

“天?”

盘瓠疑惑。

李易点头道:“没错,天。在他们二人的处境之中,那随时准备咽气的地主老太爷便是天。只要得到了天的认可,那他们二人便可平步青云,这何尝不是成道。”

寥寥一句,却犹如惊涛骇。

轰隆隆!

盘瓠瞪大双眼,脑海中仿佛亿万的思绪在破裂,又有一种新的事物在诞生。

对于家奴而言,那随时准备咽气的地主老财确实是天。而对于我,天地也是天。

老树精只是旁观,可闻其言也陷入了深深的沉默。

他的感触并不深,因为做出抉择的并非他,下棋的也不是他。但老树精忽然开始思考一个问题,他们何尝不是屈服于天?

自己无力阻止量劫,最终不得不沿用前人之法。

“许和不愿屈服于天,纵然沦落成乞丐。我不知往后他是否能搅动风云,登上那九五至尊之位,可他足矣似我乎。”

棋子再度落下,棋盘开始发生变化。

许和成为了乞丐,但或许是时来运转,又或许生负两个无上存在的注视,不该落魄于此。

他半路遇上了一个赤脚医师,医师给许和把腿治好了,随后便跟着医师走南闯北为平民百姓义诊。

“干回老本行了。”李易微微一笑。

盘瓠也拿起了棋子,随手抛出,紫金之色涌现。

李胜仙第2年考得举人功名,作为一方县尊,随后当地爆发农民起义,被其镇压,得朝廷封赏。

在名门望族人脉与自身能力的共同作用,李胜仙越爬越高,成为一郡之郡尉,掌管兵权。

正四品武官。

此时他已经三十有余,在当地世家的支持下手握上千精兵,个个着甲。只要振臂一呼,一日之内便可聚拢上万人。

他虎视眈眈的俯瞰天下,只等待一个时机,一个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草。

赢了。

盘瓠如此想着,至少他胜算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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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你这条腿还有救。”

许和一瘸一拐的走在路上,本来还在想去哪里讨饭吃,忽然被一个赤脚的老头给拦住了。

老头鹤发垂肩,穿着草鞋,手中拿着写有义诊的招牌,看起来像是个江湖郎中。

“只胫骨错位可接回来,若是太久不治,这条腿恐怕就不能要了”

“没钱。”许和回了一句,随后不管不顾的向前走。

老头立马跟上来,道:“老夫看病不要钱,不过汤药费需要自己去买,你这病不需要汤药。”

“果真?”

“千真万确,你且坐下。”

许和顺从的找地方坐一下,如果可以他也不想一辈子瘸着。

咔嚓一声。

老头手臂稍稍一使劲,脱臼的脚骨瞬间被揭露回来,一股酥麻让他猛颤抖。随后重新站起来,脚仍然有些虚浮,但已然不瘸了。

许和大喜,拱手弯腰道:“多谢恩公,不知恩公姓名。”

“小相公读过书?”老头面露诧异,对方言行与姿态,与自身狼狈的模样明显不符。

许和点头,在对方的询问下讲述了一下自身之经历。历经灾荒流浪至此,入得地主人家,本可以考取功名平步青,却突然赎身白挨了一顿。

如此行径纵然是见多识广的老医师也是目瞪口呆。

“小相公,你这又是何苦来哉?考取功名,入赘世家豪门不知多少人求而不得。”

许和如当日回应好友李胜仙,笑道:“不爽利,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我不服那直娘贼是士绅豪门,更不屑吃人血馒头。”

“留在那糟粕之地不过为了许爷,现在他死了。”

他自是平头百姓,再体会到士绅们的生活后。许和并没有心生向往,或者以此为荣,他发自内心的厌恶,不带任何掩饰与理由的厌恶。

若非不想做以卵击石,他定要杀尽这些畜生。

“哪怕是像现在这般讨食?”

“呵呵,嗟来之食也好过人血做的馒头。”

许和肚子恰逢发出声音,让有些仍然的老医师仰头大笑。

“小相公也算是个妙人,我恰好缺个药徒,可否拜我为师?老夫我目不识丁,半路子出家,需要一个读书人帮看医书。”

“拜师可温饱否?”

“不能,老夫义诊,最多收一顿饭,但老夫教你济世救人。”

“成。”

许和如当年一般无路可去,又跟了一个老头,这一次不是打铁的,而是一个赤脚医生。

他叫张顾望,本是医药馆学徒,学到一半师傅去世,药馆被其后代变卖,而他也被赶了出来。

恰逢乱世,一个只负责煎熬汤药的老奴,开始当起了悬壶济世的医师。

张顾望说道:“早些年间我对药理一知半解,经过我手的病人一半死一半生,有时10个里死8个。”

“那您还真是活阎王。”

对于许和的调侃,张顾望并未生气,扶着胡须呵呵一笑:“我治死人家,人家还得谢谢咱。因为我若是不治,那他们可能十死无生。”

“如今这世道,尽人事看天命罢了。”

“天命……”

许和抿了抿嘴,道:“先生,天下可治否?”

“自然,你学过我这一生本事,那天下可治。”张顾望自吹自擂的说道:“老夫行医多年,专治疑难杂症,以后说不准可以著书立作。”

“好。”

许和如同当年想赎身一般,仿佛找到了自己所求之物,沉下心来钻研医术。

熬药两年,药理三年,望闻问切五年,老医师积累下来的疑难杂病论又是五年。

学成那年,又是一年的旱灾,这15年来上有水旱皆至,下有苛捐杂税,已然明民在即。

老医师也在这一年寿终正寝,没有遇见最坏的时代。

临终之前还嘱咐许和。

“治病……”

他是个很纯粹的医师,而许和也很纯粹。

他想救更多人。

庆康元年,又是新皇登基,天下大赦,十户九空。

许和早已不负当年的少年模样,一头花白,他拿着从老医师继承而来的粗布义诊招牌行走,学医前世间饿莩遍野,学医后依旧是饿莩遍野。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什么都没改变。

治的病再多也治不了这天下,救的人再多也救不得万民。

一滴水落到许和头上,他抬头看到干旱许久的天终于下起了雨,点点滴滴越下越大。

“下雨了”许和脸上逐渐露出喜色,嘴里不断的呢喃着下雨了。

只要下雨那么地还可以种,可以种地就可以吃饱,可以吃饱就不会死人。万病至贫始,万苦不如饿。

“乡亲们下雨了!”

他声音稍微拔高,随后又立马戛然而止。

许和抬头看着周围饥肠辘辘的灾民,面对天上下的雨只剩下麻木,从行尸走肉一般一动不动。

“许大夫,我们连种地的种子都没有了,现在播种也来不及了。”

“这个.总好过什么都没有。”

“朝廷苛捐杂税,丰收也交不起。”

“那些地主老财怎么就交得起?”

“老爷们交的跟俺们不一样,他们可能连十分之一都不到,我们得交一半多。”

“种田也养不活自己吗?”

许和扪心自问,他思考了许久,许久,许久

这个病该怎么治?

忽然有一日,他看到官兵赈灾只取一小袋米粮,而剩余的皆入了官商之口。

许和当街杀了粮兵,振臂一挥从众上千,随后杀入镇里。先夺武库,又破县衙,抢掠粮仓。

以排山倒海之势,裹挟十万灾难围困郡城。

而郡城也有数万灾民,在一声叫喊中他们把门打开了。

“直娘贼的狗大户,抢他娘,吃他娘!”

许和最终还是站在了历史舞台之上,时势造英雄,有时一个前脚还是地里的农夫,转头就可以成为反贼头子。

农民起义大多是无序的,不讲道理的。

许和决心治病救人,他是一个庸医,他救了一半人,然后又害死了一半人。

郡城破,本就摇摇欲坠的国运彻底倒了。

城中世家豪族或是求饶,或是想接机起势,向许和发出了橄榄枝。他们可以提供粮草兵器人才,助他起势站稳脚跟。

一切都是预谋好的,只是中途多了一个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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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和棋子隐约升腾起紫金之气。

“当真是世事无常,只有将这些世家化为己用,你我二人的差距便会瞬间拉近。”

盘瓠见到事态如此发展,不免有些敬佩,

一个赤脚医生成为天下第一反贼竟然只花了一个月,并且有机会将其变成基本盘。如此也符合农民起义的混乱性,大家都饿的只剩下一口气,只要有人揭竿而起,大家可不管这是谁?

更何况许和在灾民中有一定的名声。

反观李胜仙,经营多年才正四品武官。

不过许和并非全是好处,这些世家可以成为最大的助力,也可以是最大的威胁。他们掌握大量人才,完全可以从内部吞下许和。

“不见得。”李易摇头,紧接着刚刚出现的紫金之气散去了大半。

许和杀了士绅,屠了世家,广积粮,高筑墙。

然而天下向来是枪打出头鸟,朝廷下放兵权,天下各路“诸侯”都打着他的名头开始招兵买马,圈养义子,打造甲胄。

李胜仙赫然在讨贼大军之中。

眼看便要输了,但李易仍然气定神闲,道:

“现在世家又成为了李胜仙的天,人啊,终究是靠天吃饭的。”

“有错?”盘瓠不甘示弱,“李胜仙有功名在身,又有大族支援,只待时机成熟,夺天下如探囊取物。”

“最终还是看胜负。”

盘瓠说的没有错,许和很快便败走,一路被赶尽了大山,占据其中的一个重镇据山而立。

起初朝廷一直催促讨贼联军进攻,一些人也确实想斩草除根。可进攻了几回发现山路不好走,进攻起来得不偿失,于是便放弃了。

还有人发现了许和其他用处。

名份,只要这反贼还在,他们就可以继续招兵买马。

为此当今皇帝急呼:许贼祸国殃民!

(本章完)

第522章 逆天而行

哒哒哒!

山间的小路之上,百来号人骑着战马,手持兵器,冒着风雨急行。

从他们身上的甲胄可以认出这是朝廷的军队,可每个人额头上都捆着一条灰白色麻布,如今这是反贼的象征。

他们是一群农民起势,装备镰刀,锤子,刀枪棍棒样样皆有,有甚者拿着家里的锅碗瓢盆作为盾牌,草叉锄头当武器不在少数。

为了分辨敌我,会在额头上缠上一块布,平头老百姓最多的布料便是灰白色的麻布。

也叫布衣军。

如今布衣败了,但天下处处是布衣。

许和造反6个月,救不了天下,只是在这堆干柴之上添了一把火。

马蹄扬起泥泞,上百人的队伍停在了一处荒废的村子,地上没有任何的尸骨,家中只留搬不动的物件,显然是去逃灾了。

“在这里过夜吧,继续淋下去大师恐怕会染了风寒。”

几名布衣军的军士,小心翼翼地将许和抬进屋内,安置在床铺之上。随后拆一下还算比较干燥的窗户,将其打碎点燃篝火。

温度逐渐上涨,士兵们不再冷的直哆嗦。

许和轻咳几声,缓缓睁开眼睛,神采黯淡,仿佛命不久矣。

“铁牛。”

“大师,铁牛在。”

名为铁牛的壮汉上前,他原本是一个铁匠,又是逃荒的灾民之一。也是第一批跟着造反的人,算得上是许和心腹。

“我败了。”许和轻叹一声,仿佛带着无边的无奈。

“都那些直娘的叛徒!若不是他们被那些狗官煽动,主动开的城门!还有那些狗娘养的,明明大师是为了他们,可拿到几块钱后便不想造反!”

铁牛顿时满脸通红,握紧硕大的拳头,怒火将整个面部肌肉挤压的异常狰狞。

“气煞我也,气煞我也!”

布衣军起势是无序的,但许和却又不是傻子。他自幼便有些生而知之,许多事情可以无师自通。

比如那日他杀官造反的枪法,起初是随意乱戳,短短数秒仿佛打通了任督二脉,一切的枪法无师自通。

那些看似虎背熊腰的朝廷士兵,几乎没有一人能在他身上挺过一招。

也正是有许和的神勇,布衣军才能势如破竹。在这个糜烂的乱世里,朝廷的士兵早已烂到了根,只要许和冲锋陷阵几乎没有不溃败的。

他一人杀不了几个,可却能壮全军的胆气。

打仗有时比的就是胆气。

许和当时意气风发,可转眼间一切成空。

如今撑着一口气躺在床上,许和摇头露出自嘲的笑容:“不怪他们,要是能活下去,谁又会起来造反?可那些老爷不想让我们活?”

“他们只是想活着,不怪他们,不怪他们……”

许和知道那些普通老百姓都不过是一时之勇,一旦面对分毫的阻力便会立马放弃。

就好比现在,朝廷只是在城门外稍微喊一声“只诛贼首”,那些对自己感恩戴德的平民百姓便会想着割下自己的头。

因为他赢不了朝廷。

当那些被精米白面圈养的杀戮机器到来,所谓的几十万布衣军不过一触即碎的散沙。

很简单的道理。

“我们还有机会。”

许和难艰难的坐起来,拿起树枝在地上比划着地图。

“起初我做好了死的准备,农民起义不能称之为造反,起义的最根本目的就是大家都活不下去,让上头知道下面的情况。往往造成的破坏越大,那么天下获救的可能就越大。”

这是许和脑海中忽然冒出的想法,也是当时他付诸行动的最主要驱动。

农民起义不承担改天换地的责任,本质上就是为了破坏,为了清扫那些世家,为了让人有口饭吃。

历朝历代,农民起义无论成功与否,最终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状况都会得到改善。若是得不到改善,那么破坏就会持续到改善的那一刻。

要么旧朝革新,要么新朝建立。

三百年的王朝,千年的世家。

当许和看到从天下各地赶来的军队时,他又发觉一件事情。

如今只能新朝建立。

军队根本不是朝廷的,都是世家的。

“既是建立新朝,何不让我来?这天下士绅可取,我一介布衣为何不可?”

铁牛道:“可我们只有一百号人了。”

“起义借势,造反看人。我虽有百人,却胜于10日前的百万之众。”

许和一扫颓势,双眼炯炯有神,一瞬间在场所有的士兵受到了感染,心中的惶恐消去大半。

领导者有时决定胜负便是如此。

如果连许和都绝望了,那么他们这些追随者也很难燃起斗志。

“此天下论英雄,为吾与汝等也。当为天下争民,立万世太平,百业平等,人无良贱。”

许和一身精气神恍若回光返照一般,化作火焰熊熊燃烧。隐约间他看到了一位将军,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将。

他名李武曲,当是那降世的武曲星。

生而知之,当立万世太平。

而围在他周边的那些布衣军将士,仿佛是飞蛾扑向火焰。

纷纷单膝下跪,齐声道:“百业平等,人无良贱!”

次日,许和便可上马作战。

他提着枪,振臂一挥,万敌退避。

他带着百人杀进了大山,又夺下了一个县,一如既往的杀掉了县令与地主,一如既往的分田地。

所求不过百业平等,人无良贱。

许和躲藏于大山之中,一颗心彻底沉淀下去,用梦中武曲练兵之法操练布衣军,时不时出山打劫地主老财。

行如雷霆,去如闪电。

朝廷几番围剿下来无果。

次年,连年的灾害戛然而止,天下好不容易得来一年丰收。

然而乱世并未因此结束,皇帝落水而亡,外戚夺位,天下勤王。

各路官道之上马蹄声连绵不绝,无数的军队奔腾,直逼京城。

李胜仙率领五千精兵赶到京城时,这座繁华的都城已然火光冲天,整座皇宫烧了起来。

他并未贸然冲进,而是原地驻扎等待,因为没有皇命不得入京城。

一直到各方人马齐聚一堂,一直到皇帝死讯传来,他们才拔营进京。

一时间凄惨的叫声响彻全城,各地的勤王军队一路烧杀抢掠,誓要将弑君反贼屠灭。

最终他们并未找到皇家血脉。

李胜仙只看到了一具具尸体,京城所有能继承大统的人都死了。

他当机立断下达命令:

“快去把五王爷给送过来!让他进京继承大统。”

王爷在外,为的就是这种情况。

李胜仙派出去的人并非最快,其中西南来的军队次日便推出了一个王爷。

当晚,李胜仙带人夜袭,杀王爷,斩敌数千。

李胜仙一人可敌千骑,手持大枪,一声怒吼震得不知多少人落马不敢接敌。

最终等到了五王爷到。

年过半百的五王爷竟给李胜仙弯腰行大礼,道:“今天下大乱,求胜仙公助寡人,重整乾坤,扫平乱贼。”

“寡人愿拜公为丞相,为天下兵马大元帅,为吾儿帝师。”

文臣之首,武官之首,又是帝师之位。

五王爷显然也非等闲之辈,若是旁人或许就答应了。谋朝篡位说来简单,可古往今来能成事者少之又少。

笑到最后的不一定是优势最大者,没必要赌上身家性命。

并非所有的世家豪族都想当皇帝。

可李胜仙不一样,李胜仙夺天下是他穷尽一生的执念,并非为了权,只是单纯的想坐上去。

李胜仙故作喜色,单膝下跪说道:“臣定不辱命。”

只要把皇帝掌握在手里,那就身负大义,将来夺取天下的机会便越大。

大义便是天。

那年他三十五,正值壮年,手握十万兵马,能被太子称为仲父的权臣。

而在官场之上,李胜仙同样有着超高的政治手腕,几乎是凭一己之力稳定了动荡的局势,至少明面上躁动不安的各方逐渐平息下来。

然而世事无常,作为金字塔顶端的他们是暂时安静下来,可仍然改变不了已经烂到根的社会。

起义。

如燎原之火的农民起义,仿佛是一夜之间在全国上下开遍。

因为连年的灾害,导致大量的自耕农将土地贩卖给士绅,失去土地的他们变为了无产的流民。

而无产者是最为躁动的。

暴民千万,天下将倾。

所有的世家大族一夜之间感觉原本温顺的畜生变成了狼,正流着口水,龇牙咧嘴的看着他们。这次无论如何杀人立威都无用,

李胜仙立马陷入了焦头烂额的平叛。

他忽然发现一件事情,天下大乱并非天灾而是人祸。想要彻底的平息接连不断的农民起义,那就得把地还给百姓。

可吃下去的好处哪有吐出来的道理?

这个天下已经烂了,根本不可能救回来。

正所谓祸不单行,布衣军又出现了,随后天下反贼皆称布衣。

一群人冲出了大山,如当年打响起义的第1枪一般,又一次冲到了最前方。

所过之处士绅豪门尸横片野,田地皆分于百姓。

其口号更是赢得无数百姓高呼。

“百业平等,人无良贱。”

口号总是要喊得响亮的。

短短一年时间,布衣军已然占据了半壁江山,东西割据相望。

李胜仙也见到了传说中布衣军的领袖,并非圣人神人,而是一个头发花白,五官有些熟悉的男子。

许和,非常久远的名字。

“丞相,有些面熟。”

“我观你也有些面熟。”

时隔十几年,他们又一次相见,恍若心有灵犀,都看出了对方所想。

他想要这天下。

这乱世多了两位下凡的神仙,他们文武双全,文治安乱世,武功万人敌。

无论许和,还是李胜仙皆是凡人之中登峰造极者,若是把民比作神魂,兵比作法力。二人皆是可以有限的法力,催动出无穷力量充盈于天地的大能。

如果力量是相对的,那么当是他们二人便是圣人。

溯本归源,他们的学识来自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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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子在左,白子在右。

这盘棋到了高潮之时。

黑白两军对垒,兵伐交锋,喊杀声震天动地,犹如两团不相容的气互相挤压着对方,又如水火之势。

白与黑之外,是三位无上存在在观摩。面对如蚂蚁般的凡人厮杀,盘瓠与老树精聚精会神的盯着。

僵持住了。

布衣军与世家僵持住了,二者越大越强,地盘越打越大。

起初布衣军并非只有许和一支,绝大部分都是借名者,随后行的是烧杀抢掠之事,许和第一个敌人便是这些同行。

而李胜仙也同样如此,他的第一个敌人其实是世家,并非所有人都支持他,有相当一部分人想要自立门户。

“四十岁,乱了30年,该结束了。”

盘瓠如此作出判断,这并非二人的极限,但却已是天下的极限。

天下乱了几十年,百姓早已疲惫不堪渴望太平。但两尊大神没有斗完,他们仍然可以继续斗,或许继续这样下去一直到死都比不出胜负。

因为他们的学识都来源于李长生。

人最难的就是战胜自己。

盘瓠再度拿起棋子,道:“道友,比到如今这种地步,我也得拿出一些自己的东西。”

如今李胜仙所用,皆不是他的,而是他学李长生的。

作为先天生灵,又怎会懂得人族的各种规矩。如果不学习利用的话,在完全没有超凡力量插手的凡俗,他恐怕一回合都撑不下去。

“自己的东西?”李易终于来了些许兴趣,问道:“这棋盘可不能让你直接降下天灾,或让李胜仙变成修士。”

盘瓠摇头道:“世间万物终归是需要学习的,我学道友并非囫囵吞枣,也有着一番自己的见解。”

“何见解?”

“天地阴阳化太极,太阳有阴,太阴有阳,人也是太极。一个人不可能完全正面,阴暗终归是不可避免的,而许和所求就是极阳,追求一个无法达到的太平盛世。”

盘瓠指着棋盘之中,白子一方,许和仿佛是真的打算要建立大同社会,不顾一切的狂奔着。

殊不知他已经站在了悬崖边,再往前一步得到不是天下大同,而是无底深渊。

天下大同本就空中阁楼,不顾一切的纵身一跃只会摔得粉身碎骨。

“一样事物存在需要物质基础,在错误的时间追寻任何事物都是错误的。许和不断的分田地,农民是开心了,可他手底下的人呢?”

李易看了一眼,道:“他至少还奉行多劳多得,上阵杀敌得到的田地更多。”

许和脑子正常,也会思考,他奉行的更像是现代的人人平等。也就是他的口号,百业平等,人无良贱。

“你是说有人嫌自己拿少了,又有人觉得自己应该高人一等?”

盘瓠点头道:“这便是人之常情,他说人人平等,其他人若是不想呢?许和如伱一般太理想了,他已经成为布衣军最大的恶。”

棋盘风云巨变,一团太极若隐若现。

嗒!

李胜仙落到了阳极,虽然周围一片漆黑,世家豪族仍然在磅礴着天下百姓,敲骨吸髓着每一个苦命人。可他想当皇帝,想平定天下,想重整乾坤。

故,他为阳极,天下共主。

而许和,他则落到了阴极。

他打地主分田地,提倡人人平等,视恶如仇。在他的治理下,百姓生活比百年前的盛世仍要好,至少他们吃得上一口干的。

但他想天下大同,想人无良贱,想破除畸形社会对人的盘剥与奴役。

故,他为阴极,天下大贼。

李易看出其中大势变化,拿起白子,道:“天下大贼吗?呵呵.常言道英雄不长命,好心被狗吠。”

“贼就贼吧,重重人心何尝不是天?修行,本就是逆天而行。”

李易稍稍明悟,他与无相的区别在于逆天而行,此逆天非雷劫,非具体的意志,非具体的目标。

而是人心,人言,天理。

嗒!

白子落阴极。

许和输了,不是他赢不了,而是他决定去输。

也决定去赢。

就如李长生一般,每一次都是奔向不可能,罔顾性命的狂奔。世人笑我终似夸父逐日道渴而死,我笑世人浑浑噩噩。

权势,人言,人心都是天,

李长生逆天不是天打雷劈,他无敌也不是无理由的,而是历尽常人所不能的磨难,完成常人所无法企及的事情。

修行就是逆天而行!

(作者又先射箭再画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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