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9章 马关换约二十八条

朝中琢磨着将来怎么平衡与论功行赏的之际,中日之间的草拟条约也已准备就绪。

与中俄之间的界约不同,这一次既不需要拉丁文,也不需要双语,只要汉文作为官方文件即可。

刘钰草拟的文件递过去后,林信充与松平辉贞各自检查,以免里面有什么模棱两可的内容。

上面都是汉字,两人完全看得懂,这也是日本上层的书面语言,也没有什么同文不同义的计较。

粗粗看了一下,大体上还是按照之前预定商量好的内容,并没有什么出格的地方。

其条约曰:

【日本国久悬海外,断贡百载,天朝治国以仁德王道,不曾追责。然日本国侵琉球、欺天使,故天子移六师而征之,以为膺惩。】

战事已定,惩戒略施。

故中华皇帝陛下特简拔大顺钦差、对日谈判之全权大臣、敕封鹰娑伯刘钰;日本国国王命从一位、关白左大臣一条兼香;日本国武家之征夷大将军令圣堂大学头、儒庙世袭祭祀官林信充;日本国武家征夷大将军下属老中、从四位下、右京大夫、上野高崎藩藩主松平辉贞。

彼此校阅条约,认明均属妥实无阙。会同议定各条款,开列于下。

第一款:

日本国废除《定五十条》的一切内容。

日本国之武士,从琉球国之姑米岛、马齿岛撤回。

归还琉球国之喜界岛、德之岛、奄美大岛、冲永良部岛和与论岛。

中华朝廷派遣勘定人员跟随,划定疆界。

琉球国之大小事务,日本国日后不得干涉。

并应拆除日本国于琉球设置之神社。

第二款:

日本国归还前明万历三十七年掠夺琉球之八山珍宝,合计作价三百万两库平银。

至此百三十一年,以三厘利计,合计本息共计三亿零五百四十九万五千七百六十九两八钱八厘。

其中利息是否免除,应视中华天子与琉球国共议之结果。

中华大皇帝代藩属琉球偿还泰兴十三年大火后,重建首里城时,问日本国萨摩藩借走的木料两千根,折合银价三万两。

第三款:

日本国归还自前明万历三十七年始,天朝回赐琉球之贡品,合计作价二百万两。

此作价不含利息。

第四款:

日本国之萨摩藩藩主,需前往琉球首里城,于琉球国宗庙前跪拜悔罪。

其中鞍马费用,由中华承担,所乘舰船,亦由天朝支派。

中华礼政府应遣派官员随行、见证。

第五款:

为示惩戒,亦使日本国不行侵凌之事,为践行夫子之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之大义。

特割取对马岛、隐歧岛予琉球国。

以报前明万历三十七年割喜界岛、德之岛、奄美大岛、冲永良部岛、与论岛一百三十一年之怨。

共二百六十二年以为期。

第六款:

虾夷岛民朝贡中华,进献海象牙、海象皮等物为贡,请求内附。

中华天子允之。

日本国转封松前藩于他处,以海峡为界。中日双方于条约签订一年内,勘定虾夷界。

第七款:

中华膺惩出兵,耗费军费,皆由日本国支付,合计库平银五百万两。

第八款:

暂不计利息,日本国合计赔偿中华与琉球国库平银一千万两。减去偿还萨摩藩为琉球国提供的木料三万两,合计九百九十七万两库平银。

其中四百万两,应于条约签订与批准互换之日起三个月内支付:运抵长崎,离岸交割后,一切运输风险与日本无关。

剩余五百九十七万两,分四次还清,自交付首款之后算起,第一年偿还150万两,以此类推,于第五年偿还完毕。

若逾期不还,未偿之款项,则以月利五厘加息。

日本国自有国情体制,中华特许,由各藩按照石告分摊偿还。

若各藩又不偿还者,中华有权力出兵讨要,出兵军费由不偿还之藩赔偿。

第九款:

鉴日本国之请求,为使日本国民可用中华之物,中华天子特许日本国开放商埠关口,开展贸易,互通有无。

为方便商贾存放货物,日本国以检地之石高作价,租借土地于中华。允中华商人在此修筑房屋、出入不禁、售卖货物。

租借之地,当于长崎、米子、土佐、神户、仙台,合计五处选定。除不得占据日本国城外,其余均可自选,以长宽十里为定,检地石高为租金,每年支付。

租借期为二百年,期间若中华不欲继续承租,需支付其余年份之租金;二百年期限之内,日本国不得索取归还。

第十款:

中华商贾携带之货物,需遵守中日双方之约定,禁止违禁、禁止携带天主教相关书籍。

具体违禁物品,见附表一。

第十一款:

中华商贾携带之货物,需以值百抽六之税费缴纳于日本国。缴纳印花之后,日本国不得对此货物征收任何形式的税款、厘金等。沿途亦不得阻拦。

日本国可以允许货物免税。

第十二款:

日本国之下关海峡、纪淡海峡,中华船只皆可通行。

日本国不得设置炮台,长府藩、小仓藩原有之炮台,应在签约交换当日予以拆除。

鉴于炮台拆除之海警,若有第三方船只强闯,中国之海军将有义务将其驱逐离开。

第十三款:

中国之舰船,不得擅自进入江户湾。

若擅入,日本国有权击沉。

第十四款:

中日双方应约束百姓渔民商贾,若在非开埠之处登陆,皆可驱离、擒获。

若为海寇袭扰者,皆可击沉。

中华尊重日本国之锁国制度,任何擅自离开日本前往中国的日本国民,将予以趋离送回。

日本国应约束本国国民,勿使有海寇侵扰中华海岸之乱。

第十五款:

古云:三皇不同俗、五帝不同教。

中华尊重日本国之公武制度,不因此而干涉。

第十六款:

中华商贾,不得私自与诸藩进行贸易。

第十七款:

中华之商贾,可购买武士佩刀之身份,以便贸易中因身份而起争执。

第十八款:

若遇风浪,中华船只可以在日本除江户之外的港口停留避风,但不可以在五处商埠之外售卖货物。

第十九款:

日本国为保明认真实行约内所订各款,听允中华军队暂占守长州藩之萩城。长府藩之下关当为中立区,双发均可驻军一千,以便换约。

又,待第一次赔款偿付,中华则允诺撤出萩城。

第二十款: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中国将释放所有被俘的日本国俘虏——心慕中华、主动投靠的不在此列。

第二十一款:

中国将赔付因战火波及的京都百姓房舍,每户赔付库银八两,合计库银八万两。

此款项,于换约后一月之内交付。

第二十二款:

日本国应善待百姓,应答允中华皇子于鸟取藩所答应的百姓一揆之条件;日本国应督促长州藩履行减贡三成之信约。

第二十四款:

赔款以库银为准,若赔黄金,金价以之前三年大阪之金银均价为准。见附表二。

第二十五款:

日本国不得未经中华之允许,与中华帝国之藩属进行贸易。

第二十六款:

日本国不得擅自称华。

如西川如见之《华夷通商录》、新井白石之《琉球国事略》等有以日本自号为华者,皆应禁绝。

第二十七款:

本约批准草签日起,当约束士兵休战;待互换日起,双方停战。

第二十八款:

自本约奉中华大皇帝陛下及日本国国王、日本国幕府将军批准之后,定于大顺泰兴廿一年四月十七日、即日本国元文五年四月十七日、亦即庚申年四月十七日,于日本国长府藩下关町之接引寺换约。

本条约一式两份,检验无误。

两国全权大臣署名盖印,以昭信守。

中华皇帝陛下特简拔大顺钦差、对日谈判之全权大臣、敕封鹰娑伯刘钰。

中华礼政府郎中赵百泉。

日本国国王特命全权公卿、从一位、关白左大臣一条兼香。

日本国圣堂大学头、儒庙先贤世袭祭祀官林信充。

日本国幕府将军特命全权老中,从四位下、右京大夫、上野高崎藩藩主松平辉贞。

附表一:

中华海商禁止携带货物列表:

书籍——以《日本国禁书目录》为准。

注:日本国元文四年之新解禁令书籍排除于《禁书目录》之外。

合计有:

刘侗之《帝都景物略》。

李之藻、利玛窦之《同文指算》

汤若望、南怀仁之《灵台仪象志》

爱拉斯谟之《交友格言一百条》

徐光启、利玛窦之《几何原本》

李之藻之《圜容较义》

熊三拔、庞迪我之《克制七宗罪与儒、墨之义》

胡敬辰之《檀雪斋集》

克拉维屋思之《浑天盖天通宪图说》

除此特许解禁之书目,凡涉及实学、西学之书籍,均需送报中华之枢密院审核、枢密院返送日本国幕府处审核。

于理、于器之书,非得解禁不得私自携带。

附表二:

库平银与金价,按照之前三年日本国大阪易币商之一金换六银为准。

除金银外,其余俵物、器物、铜料等,皆可由中华海商定价换库银,折算。

附表三:

虾夷已朝贡中华,日本国幕府将军宜速去征夷大将军之号。

附表四:

下士佩刀身份助捐价格:三十石米。

附表五:

中华所应之长州藩百姓、土佐藩百姓、鸟取藩百姓之所请:

……等。

(本章完)

第460章 大家的困境都差不多

几人把各自的名字签上、印信盖上,便立刻叫人送还各自的都城,由双方的国家首脑签下名字。

尽快送还,并在不久之后与下关举行一个正式而盛大的签约、换约仪式。

松平辉贞当然明白条约上的那“本息合计利滚利”的三亿多两白银,就在于日本这边是否主动上表称臣。

上表称臣,作为藩属,天子当然可以大笔一挥,免了这三亿多两白银的利滚利利息。

正是债多了不愁,松平辉贞见到这个数目就明白,这根本就是扯淡。就算把这时候的日本卖了,也凑不出这么多的白银。

这又是一个双赢的条件。

于大顺天子,仁慈为念,大笔一挥,免除了藩属三亿两白银的债务。

于日本国王,赢了里子,前去朝贡,使得日本民众不需要每个人都扛着十两白银的债务,莫大之功。

条约签完,刘钰便将松平辉贞私下里叫到一旁,说出了大顺这边给出的朝贡条件。

鉴于朝鲜特殊的郡王级别亲王礼制,日本国国王这个封号,天朝可以给予一个正式的亲王级。

而日本的幕府将军,再去掉征夷大将军的号后,朝廷这边也会封一个郡王、依亲王礼,算是和朝鲜国平级。

真要是封个公爵,幕府这边实在是不能够接受。

朝鲜这边可能会嘀咕几句,但大顺也不会再去找朝鲜国私下承认日本大君的旧事。

双方以后也不是不能私下交流,但正式的贸易和通信使之类,都要停了。

在确定了朝贡之后的册封级别后,松平辉贞最后提了一点要求,那便是希望不要以“倭”作为王印。

这一点刘钰也满口答应下来,真要是朝贡了,日后日本这边要处理的事多了去了,不在这一个称呼上。

一些朝贡之后才能处置的问题,不能在朝贡之前的条约上就签订。

比如说日本史书中的“本纪”问题、比如自号华而称别人为夷、比如不能与荷兰贸易、比如武器售卖交易等。

当然,还有那个明显是只要朝贡就会免除的三亿多两的利息。

在确定了朝贡之后还要有一份条约要签之后,松平辉贞便只在意两件事了。

一件便是希望刘钰能否把昭仁和关白放归,他们不要以俘虏的身份前往京城,而是归来后主动前往朝贡。

二便是那些武器,能否尽快准备好,一旦朝贡称臣,立刻就可以交割。

第一件事,听起来很像是脱裤子放屁,但刘钰也能理解他们的难处。

所谓的天皇就是个神龛,放回去之后,幕府也好有个台阶下,而且也能彰显幕府的功劳:诸藩既然强烈建议不另立新君抗战到底,那我幕府便把天皇谈回来。

“此事,倒非难事。”

“之所以枢密院允许他们奇袭京都,这也是为吉宗将军着想嘛。松平君为老中,有些话我便也不避你,便直说了。”

“若是你们的国王不被抓走,幕府岂不被动?再打下去,枢密院可是准备专门打谱代大名和亲藩大名了。”

“你看,现在多好。诸藩先不想打了,幕府还落了个诸藩误国的名头。算起来,吉宗将军也该感谢我才是,对吧?”

松平辉贞心里只想骂娘,但还是挤出笑容道:“刘君所言极是。此番一战,不曾压迫太狠,幕府实在感激。那刘君的意思,是可放归?”

刘钰点头道:“放,放!当然放。”

“但是,也不能直接交给你们。说实在的,我对你们的航海术颇不放心,万一中途遇到风浪,那岂不是美事变成了坏事?”

“这样吧,我送其回大阪,顺带考察一下神户开埠的地形。”

“一来军舰护送,一路安全。二来,若是朝贡,亦可乘坐军舰同往下关换约后抵达;三来,大阪距离京都也更近一些。”

松平辉贞嘴上赞道:“大国伯爵,想的就是周到。”

心里却想,谁知道你又想要做些什么。

这事议定之后,刘钰便先在釜山等着皇帝那边盖上印信,估摸着皇帝还得送一套仪仗过来,日本的大名参觐交代的时候都是仪仗开路,自己若去下关换约,没有一套仪仗着实有些寒酸。

在萩城驻守的海军,也调集了五艘战舰加入到釜山的舰队里。

陆上的仪仗,都是同文化圈的,大顺这边毕竟天朝,钦差的仪仗绝对不会比幕府将军那边的差。

海上的气势,更要拿的足足的。

一直没机会前往濑户内海绘制海图,这一次正好是个机会。

一部分工兵也要随船前往,刘钰要“为便于日本国百姓行船”,在下关和濑户内海的一些地方,建造几座灯塔。

同时还要在下关驻守一部分士兵“看守灯塔”。

在等待期间,刘钰又做东,请了海商头目和昭仁一起吃了个饭,卖了两艘大船给昭仁,以方便朝贡的时候跟上舰队。

他倒是大方,两艘实价一共六万两的大商船,卖了十万两,自己拿了四万的中介费,自掏了一千两腰包,雇佣了一批海商那边的水手,替昭仁等人朝贡的时候控船。

昭仁虽然没钱,但想着这些钱,幕府总是会出的。想着刘钰真的要释放他,让他主动前往,这也算是全了他的颜面,这十万两也花的很开心。

…………

草拟的条约送回京都二条城时,德川吉宗只留下了松平辉贞派回的心腹,询问了细节之后,展开了松平辉贞记录的详细谈判过程和内容。

包括私下里和刘钰谈的朝贡问题,以及当日关白一条兼香所说的“中华乱则日本亡”的警告。

看过条约的内容,德川吉宗心中并没有太大的波澜。

从刘钰乘船到江户宣战、再到现在战事真正结束,德川吉宗已经经历了太多,已然是有些……麻木。

京都被突袭、昭仁被抓走的时候,他连最坏的打算都已经预料过了。

心里预先演练了一番种种最坏的可能后,现在的这样一份条约,实在是不能掀起太多他心中太多的波澜。

想着刘钰当年去江户时候说的那番话,德川吉宗苦叹一声,喃喃道:“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

直到此刻,他才咀嚼出了这首唐诗里的三分滋味。

轰轰烈烈的币制改革,好容易稳定了物价、增加了幕府的财政收入,库房里的那点金银,闹了半天全是为刘钰准备的。

仁慈满天下的甘薯种植,让百姓在五公五民的赋税规模下,总不至于饿死,亦或全日本大规模的一揆。闹了半天,不过是为了刘钰讹钱的时候,保持日本的稳定,不至于闹出大乱子,以至于盘剥的不够狠赔不上钱。

这些都已经是无法更改的东西,德川吉宗要为将来考虑考虑。

原本为了稳定,也为了纪州藩德川氏能一直赖在征夷大将军的位子上,他是宁可按照嫡长制度传位给自己三十岁还尿裤子的长子德川家重;把剩余的两个儿子都封了地,想要效仿原来的御三家,让继承权都在自己家里的人打转,不要传到外面去。

他这个征夷大将军之位,本就是捡来的,他也是御三家出身的。

上了车的,肯定想把车门关上。他从御三家爬上来之后,自然想着就把御三家的继承权废掉,自己搞出来一个自己本枝的圈子继承。

大儿子继承,俩小儿子们在江户辅佐,效仿御三家的模式,搞个御二卿。就算将来大儿子这一支绝嗣了,还有俩小儿子能继承,也不用非得去御三家里找外人。

之前一直都在琢磨这个,想方设法地搞掉了最有威胁的尾张藩德川氏的德川宗春——两人的争端,既是继承权之争,也是日本将来的路该怎么走之争。

德川吉宗认为,财政越来越困难,那是因为武士们奢侈的生活导致的。下令所有武士都要节俭。

德川宗春则认为,社会的财富都要先经过武士的手,武士不花钱,那财富就无法流通,财富无法流通,社会就没有活力,富裕的武士、尤其是不劳而获食俸禄的武士,就该使劲儿花钱,才能以消费带动社会财富的流转。

德川吉宗认为,强调忠君和等级制度的朱子学,才应该是正统。

德川宗春,则颇受荻生徂徕影响,认为宋儒纯粹是用后世的语言去理解古人的学问,胡乱解释,根本就违背了圣人之学。应该舍弃宋儒、砸碎程朱,复古先秦之大义。

德川吉宗认为,现有制度还能凑合,只要修修补补就行。

德川宗春则认为,现有制度完犊子了,应该把下级武士从城下町,全都扔到乡下封地去当地主。借复古之名,提升城下町众人和商人的地位,才能解决现在出现的种种问题。

日本此时面临的困境,其实和大顺也差不多。

一方面,宋儒那一套已经无法指导现在的经济生活了。

另一方面一群人觉得往前走走不通,那就往后退嘛。

还有一些人则是别有用心,带着复古往后退的旗号,搞的却是崭新的变革。

总归,就是没有一个人提出一个往前走、且能走得通的、儒学范畴内的理论基础。

现在大顺征伐之后,局势已经和之前完全不同了,德川吉宗已经彻底扳倒了尾张德川氏,剪除了御三家暂时的威胁。

他就必须要考虑一下,自己那个三十岁还尿床、话都说不明白的大儿子,是否担得起今后的重任?

日本的未来,又该怎么走?

是继续延续朱子学、搞节俭运动、压制商人、重视尊卑礼法?

还是制度复古,托古改制,唯才是举,将低级武士扔到乡下,从城下町中选拔人才主政、允许商人组建株仲间商业行会?

大儿子肯定是不行了,二儿子德川宗武能否有什么路线想法?

或许,这一次前往大顺朝贡,应该让二儿子前往,顺便去看看大顺的情况,学习一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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