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非常一加一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就是,我从小就没人追。我很早就知道,大家都喜欢看我,但都是偷偷地看,没有人来追我!我从小到大身边的几乎所有朋友,都有被追求过,只有我没有。后来有一次聊天,妈妈告诉我,是因为我太漂亮了。”

“最近其实有啊,上班之后,我也想过要跟他拍拖,他其实,蛮好的一个男孩子,我们还一起逛过街,但他在我面前……好像很自卑。其实他不知道,我也很自卑,我甚至不知道该怎么跟男孩子聊天,也不知道他们喜欢什么。所以你可能都想象不到,我们两个一起逛街一个多小时,两个人居然都不说话。”

“我从小到大,就是跟妈妈,跟我妹妹,我们三个人生活,我几乎没见过男孩子、男人,是怎么生活的,他们平常喜欢什么东西、爱聊什么话题?都不知道。”

“跟你在一起好奇怪,我以前可能一周加在一起,也说不了那么多的话……”

吃饭,喝饮料,闲聊。

吃过饭付了钱从餐厅里出来,就又在街边随意地散步,继续闲聊。

很快,曹玉昆就牵起了她的手。

她脸红红的,看起来应该的确是完全没有跟人恋爱的经验,被牵了手,也不敢反抗、不敢挣扎的样子,整个人显得很紧张。

但聊起天来,就渐渐还是松弛下来。

她跟她妈妈一起,住在元朗那一块儿,大学毕业之后,经过跟妈妈、妹妹的讨论,大家就还是一致同意,让她遵从爸爸的安排,进了永隆银行,目前是在总行那边,做一些审计、审查的工作,用她的话说,除了看账,就是要经常出来,到下面的各个支行来随机检查,还算清闲和自由。

主要是工资很高,她爸爸给她开出了每个月一万八千港纸的月薪。

她十指纤纤,握感极佳,但以曹玉昆的丰富经验而言,入手就能感知到,这并不是一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的手——像郭超琼,像谢小雨,那真的是一入手马上就能对比出来,她们是真的从小玩到大的大小姐。

不知不觉竟一口气走到了下午四点多。

中间说的口渴了,两人就在路边的街角咖啡馆停步,一人要一杯咖啡,坐下喝咖啡休息一阵,然后就起身继续走——特别神奇、特别微妙的一次散步。

讲真,要曹玉昆耐心地陪一个女孩子散步、聊天,细心地倾听她的喜怒哀乐,而不是先抱上床去再说,实在是罕见,真要往前数,上一个人,也只有宋玉倩了,而他甚至直到现在都能忍住,没一鼓作气啪了宋玉倩——他大半年来睡了那么多女孩儿,林青葵真的是第一个。

接触几个小时下来,能清楚地感知到,她除了那副实在是清丽无匹的天挂级别的相貌之外,整个人其实内敛、温婉、卑怯,实在惹人怜爱——尤其像曹玉昆这种,经历过一系列方方面面的成功之后,正是大男子主义爆棚的人,面对她这样的女孩子,就更是忍不住心生怜爱。

终于在某一刻的某一个街角,曹玉昆又进一步,抱住了她。

她紧张地一动都不敢动,头也低垂着,似乎是压根儿就不敢与此时的曹玉昆对视——但下一刻,曹玉昆已经伸手捉住她的下巴,迫使她仰起脸儿来,然后就温柔地亲了上去,她整个人瞬间僵直,一双手杵在半空,定格一般一动不动。

很柔软的嘴唇。

等到亲完了,曹玉昆特别温柔地说:“林青葵,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她终于睁开了眼睛,与曹玉昆四目对视着。

那眼神,从惊慌无措中带着一抹欣喜,渐渐就变成了欣喜中的一抹羞涩。

“嗯,我也喜欢你。”

想了想,她又说:“跟你待在一起,我觉得自己特别放松。为什么?”

曹玉昆顺口回答,“因为你喜欢我。”

她笑起来,羞羞的,脸红红的,但终于还是点头,轻轻地“嗯”了一声。

但其实,她的话是真的并不算少。

或许如她自己所说,她跟曹玉昆待在一起,会觉得格外放松——正是因为之前觉得不放松,说的太少了,所以现在才忽然就特别愿意说话了吧。

“咱们这算是……一见钟情吗?”

“算……吧?但我觉得天底下所有的一见钟情,都先是见色起意!”

“噗……”

“真的呀!你觉得我长得好看,我也觉得你长得好看,然后咱们才会一起坐下吃饭,然后才会聊那么多,渐渐就有了真正的喜欢……一半一半吧!”

“嗯,有道理。你说话总是好有道理!”

“那就再亲一下!”

耗时极长的一次泡妞。

甚至一直到太阳已经西斜,两人手拉手,又一次走进了餐厅,一顿浪漫的烛光晚餐之后,竟又再一次回到街上,手拉着手,边走边聊。

一个下午而已,说来外人不信,怕是就连林青葵自己的亲人、朋友,乍一听说也会不信,她竟不知不觉变得越来越开朗、越来越善谈,甚而竟一发地越来越欢脱、活泼、灵动、可爱了起来。

越来越像一个正常的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子了。

感觉她自己也很喜欢,甚而迷恋这样子的感觉,迷住了。

以至于当她回过神来的时候,不辩时间,却忽然发现,走出电梯之后,曹玉昆竟掏出钥匙,打开了一扇房门——她的脑子轰的一下,就懵住了。

然而他说:“这是我平常不想做事情,自己一个人跑到这里来住,散心、躲起来的地方,除我之外,你是第一个知道这里、来这里的人。”

于是林青葵一时间竟没有想到自己可以拒绝。

就这么被他牵着手,带进了房子里。

当然,她不可能知道,曹玉昆说的其实还真是实话——他在红空,除了给黎青霞、周爱敏买的别墅,以及会经常去郭超琼的那栋房子里住之外,还另有三处租来的房子,之前跟周爱敏同居的那里,他也打算随后就找人收拾出来。

他的这些房子,都是租来的,都收拾得很简单,里面备了最基本的饮用水和方便食品,以及最基本的电话通讯,除此之外,也就只是有些简单的被褥和洗漱用品而已——说白了,这是他给自己留的安全屋。

到目前为止,他倒是没有过什么不想见人的时候,这些安全屋,也并非为此特意预备,主要是,他知道自己下一步是一定会在红空越搞越大的,随着财富越来越多、权势越来越大、名气也越来越大,有些问题,不得不备。

一直到1997年之前,红空的古惑仔势力、帮派文化还是很兴盛的,而且来自越南的、国内的绑匪,乃至绑匪团伙,也实在是不少。

…………

忽如一夜春风来。

等林青葵彻底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被扒了个精光,躺在床上,而曹玉昆已经箭在弦上。

她心里不由闪过片刻的犹豫——实在是太快了,快到几乎叫人不敢想象,自己竟然会在忽然的某一天,遇到一个那么喜欢的男孩子,然后就在短短的一个下午之中,跟他牵了手、拥了抱、接了吻,并且随后,居然就要跟他上床了。

所以终究,她还是没忍住,仰着脸儿看着曹玉昆,问他:“阿昆,你会爱我一辈子吗?我们会一辈子都在一起吗?”

这个问题,曹玉昆已经被少说十个八个的女孩子问过了。

而他的回答,也总是并不显得温情款款、情意绵绵,与别的男孩子的可能回答对比起来,他的回答总是会透着一股截然不同的霸道。

“会的!你跑都别想跑,你这辈子,归我了!”

但这个话,却偏偏就正好一把填进了林青葵的心缝里,满满的,于是她几乎是瞬间就瘫软下来了,“啊……你轻点儿……”

…………

春风一度。

曹玉昆很是心满意足。

下手没晚,真的是一血。

甚而,林青葵瘫在那里大口大口的喘气,曹玉昆却只是稍事休息,那手就又忍不住爱怜地在她身上反复游走——这女孩儿算不得多么的前凸后翘,但是跟宋玉倩、于飞鸿有些类似,她浑身上下线条优美匀称,一身的细皮嫩肉腴嫩腴嫩的,叫人百摸不厌。

配上那张姿容绝世的清丽脸蛋儿……讲真,说是倾国倾城是真的不过分了。

即便是曹玉昆这种吃过见过玩过的浪子渣男,对她也实在是爱不释手得很。

“阿昆,咱们……这就算是恋人了吗?”

“当然啊!不,不是恋人,恋人阶段咱们已经过了,现在你是我老婆!”

之前说多少话,都不见她怎样,这一声“老婆”,却竟是叫她忽然害羞起来,那眼角眉梢处,那眼神里,满满的都是羞涩的惊喜,“老婆?你不要……胡说!啊,对了,阿昆,我忽然想起来,你都还没有追求过我!”

“啊,晚了!你已经是我的了!”

到底是怜惜她头一回见血,下面肿得像个小馒头一样,曹玉昆就没再折腾她。但她要走,要回家去,曹玉昆就还是拦住了——就算不好再入,扪在怀里把玩也是好的呀!新到手新开封的,正稀罕着呢!

她的确卑怯而又软弱,当然,事实上曹玉昆的每一个女人几乎也都这样,只是她好像更加的乖顺怯懦罢了——只要是跟曹玉昆在一起了,每一个女孩子都是马上就会被他爆棚的雄性荷尔蒙给压制,别管她们之前是什么身份、什么性格,大小姐也好,傲娇女也罢,都会立刻在他面前变得俯首帖耳,乖巧异常。

事实证明,强大如郭超琼,冷傲如宋玉华,现在也都很乖嘛!

这时候面对曹玉昆的强行挽留,林青葵甚至都没有分辩什么,就乖乖地点头答应下来,稍稍休息,她就去客厅,用这边的电话打去她家里,同她妈妈解释和请假——其实肯定是撒谎喽!

但是还好,她似乎经常会去她妹妹那里住,因此她妈妈丝毫都没有疑心什么——然而,在曹玉昆看来,她这个谎撒得实在是愚蠢!且没有必要!

“你就不怕你妈妈以后跟你妹妹聊起来,会戳破你?”

她笑,很不好意思的样子,“阿蔚前几天刚同妈妈吵过架,她要辞职,不想在永隆呆了,妈妈没有同意。”

啊,好吧,收回那个关于愚蠢的评价好了,“你妹妹也在永隆银行?”

“对呀!你的公司楼下,就有一间我们的支行,阿蔚就在那里上班!啊,对了阿昆,你说不定还见到过她,她跟我长得很像!”

“呃……很像?”

忍不住下意识的就去想两次电梯偶遇时那张惊鸿一瞥的脸!

再循着记忆,拿来对面眼前怀里这张同样经验之极的脸!

她不说有个妹妹跟她长得很像,曹玉昆还没感觉,她这么一说,曹玉昆仔细回想,还真就忽然感觉,此刻怀里林青葵的这张脸,跟记忆中电梯里的那张脸,是有区别的!

所以,自己之前两次碰到的新宾利……是林青葵的妹妹?

叫什么?阿蔚?林青蔚?

曹玉昆那个脑子,飞快地就转过弯来,闹明白怎么回事了——卧槽!怪不得感觉也就时隔月余,这次再见这新宾利怎么一下子气质大变!

干!根本就特么的不是一个人好嘛!

再仔细看,仔细回想电梯里的那张脸,可不,的确有细微之处是不一样的——虽然只是电梯里的匆匆两面,但新宾利的颜值太顶,还是给曹玉昆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此时有了对比,稍加回想,就发现这姐妹俩身上不同的地方,可不仅仅只是气质!

新宾利的眉毛更粗一点点,也更直、更黑,显出些锐利来,而林青葵的眉毛则显得更细、更淡、略弯,显出性格的柔顺乖怯来,与此同时,她这眉似还自带一些些的莫名哀愁。

眼睛,鼻子,嘴巴……

姐妹俩有很多相似之处,也或者说是,她俩长得实在是像极了的那种像,但又在很多细节之处显出分别来——但对于之前只见过新宾利匆匆两面的自己来说,这些分别太过细致了,根本就是无从分辨嘛!

于是就下意识地认为,是新宾利一下子气质大变……

干!

也就是说,其实是泡错人了!

“阿昆,你怎么了?”

低头看,林青葵正一脸惶恐地仰头看过来,似在惊惶刚刚把自己给啪了的这个美情郎,为何会忽然就一脸的愤郁与无奈。

而她卑弱的性子,竟是如此的敏感,或者说,心细如发,“你……认识阿蔚?见过她?”

“可能吧!倒是没什么印象了!”

曹玉昆瞬间回过神来。

怕是已经吓到她了。

再想想,其实这款型号的新宾利,也很棒,很高配,很奢华了!

拿下她,亦是十足的开心事!

只是……几句话把她哄得重又开心起来之后,曹玉昆却还是忍不住下意识地想起另外那台全新宾利的清丽脱俗的绝世姿容。

再对比此刻倒在自己怀里的这一台,近乎无法自控的,他那颗心忽然就砰砰砰地跳得快了起来!

干!

老林啊老林,你他妈的把两个女儿都生的那么漂亮也就罢了,干嘛还生得那么像!

你真该死!

(本章完)

第214章 都听你的

清晨醒来的时候,林青葵懵了好一阵子,才渐渐醒过神来。

想起自己身在何地,想起自己已身属何人。

但紧接着,她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莫大的恐慌——啊,我居然已经跟人谈恋爱了?甚至在认识的第一天,就跟人上床了?

天哪!

似乎是在这一刻,已经消失很久的理智,又忽然一下子回归了。

转身看,身边无人,但被窝凌乱,他明显是早已起床了,而自己不止是浑身上下不着寸缕那么简单,下体还有着针扎一样却又似乎时有时无的痛感——伸手一摸,反倒立时就倒吸一口凉气的那么痛。

肿了,肯定是肿了,摸上去有一种鼓胀胀的水肿感觉。

所以,是真的。

自己居然真的是在一个下午的工夫,就跟人上床了——原本以为自己根本不可能是这种人,妈妈从小就教育,女孩子家,最怕的事情就是所托非人,也就是老话说的女怕嫁错郎。一旦那样,后悔终生。

然而……自己这到底是犯了什么糊涂?又或是吃了什么迷药?

竟然一个下午的工夫,就这样草率的,把自己给交出去了?

甚至还交得如此彻底?

渐渐就又想起他来,想起那张脸,想起上午时候电梯里的意外偶遇,以及接下来自己也不知怎么就像忽然着了魔一样的,忽然就开始对他畅所欲言——啊,这个男孩子真的是太靓仔了,而且他是如此的体贴,如此的温柔,如此的懂自己,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似乎都带着无穷的魔力,让自己这样一个平常寡言少语的人,在他面前竟是不知不觉开了口,且越说越多,越说越想说。

近乎无法自控的知己感觉。

好完美的男孩子!

所以……他现在是自己的男朋友了?

他不会不认账吧?听说很多女孩子都是这样子的,忽然遇上一个近乎完美的男人,一下子就坠入了爱河,并且飞快地就跟人家上了床,结果几次之后,那男人却在忽然的某一天,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

而他是如此的完美,如果他真的能成为自己的男朋友,想必无论妈妈、妹妹,甚或是爸爸,对他都不会生出任何的挑剔的——啊,对了,他还是个有钱人,好像就是一两个月之前,很多报纸都报道过的,说是他甚至收购了一家上市公司!对,自己还在银行的报表上看到过那家公司的贷款情况!

也就是说,这样的一个男孩子,如果能带回家里去,不止是妈妈和爸爸不会有意见的问题,甚而,他还很有可能帮助自己在那个女人面前扬眉吐气!

当然,这都是次要的了。

主要是他自己本身,已经实在是足够好了!

此时回想昨天那迷迷糊糊却又幸福异常的一天,他的一举一动、一说一笑,乃至他点烟、抽烟的样子,都实在是让人忍不住脸上就要露出笑容来,而他说的那每一句话,又总是如此的甜暖人心。

啊,好爱他!

他……是真的爱我吗?他会像别人说的那样,一夜之后就消失不见吗?

虽然就算他消失了,自己也绝不会后悔昨天的一切,但如果他以后真的能成为自己的男朋友……那自己一定会幸福坏了的!

哦,对,想起来了,他怎么可能跑呢?

他把自己带回了他的“灵魂小屋”啊!

他自己说的,只有在他什么都不想做、谁都不想见,甚至连电话都不想接的时候,才会一个人躲到这里来发呆——自己是除他之外,第一个进来的人!

所以,他一定会回来的!

终于翻身起床,很容易地就找到了手表,看看时间,其实也才不到七点钟——记得昨天晚上,自己缩在他怀里,说了好久好久好久的话,一直到后面,自己都困得不行了,才在不知道哪一刻忽然睡着。应该挺晚了。

所以,并没有睡太长时间。

大约……七个小时?

然而却感觉自己像是长长地睡了好大一觉,甚至怕是睡了足足有十几个小时一样的精神饱足,除了下体时不时传来的丝丝麻麻的痛感,竟感觉自己此刻的精神状态,是多年以来所从未有过的最好的时刻了——神完气足。

嗯,跟他睡在一起,躺在他的怀里,感知着他身体的温度,甚至呼吸着他身体的气息与味道,好像让自己格外的有一种莫名心安的感觉。

所以啊,这一觉睡得实在是太踏实了。

无比深沉的睡眠。

这实在是叫人感觉诧异和不能理解——毕竟,真的真的是昨天才刚刚认识啊!甚至哪怕到现在,认识了还不足二十四个小时!

感觉他身上似乎是有一种强大的气场,只要跟他待在一起,就会让自己莫名的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定感觉,于是就整个人都感觉特别放松——所以就愿意对他敞开心扉,愿意跟他说一些平常几乎不会对人说的话,愿意对着他滔滔不绝,甚而愿意被他牵手,被他抱住,被他……抱上床。

啊,他留了字条。

晨起跑步,七点必回。

唔,跑步……昨天就摸到了,他身上虽然不像那些健美运动员一样,有一大块一大块健硕的肌肉,但摸起来却壮壮的,那看似不起眼的平平的小腹下面,其实是有八块腹肌的!而且……他的力气似乎格外的大,甚而抱起自己,就像抱起一只小猫、一只小兔子一样的轻描淡写。

他果然爱锻炼。

而且是个很自律的人哦!

只是……他不太会写繁体字,那个点字,笔画错了好多。

嘻,错得都好可爱。

七点必回——瞧,他多体贴,似乎是预知到了自己一个人醒来,陌生的环境里,忽然的际遇,会有些骤然的不安一样。

放下字条,歪着脑袋看,还是觉得好可爱!

啊,找到了,内裤被他给丢到床尾去了,嘻嘻,自己甚至连昨天晚上他是怎么把自己的裙子和内裤脱下来的,都已经不怎么记得了!

只记得他时而温柔,时而霸道,时而深情,时而凶狠。

啊……他是我男朋友了!

开门走出去,终于见到了他这所“灵魂小屋”的全貌。

小小的,但在红空而言,也是绝大多数正常人的居所了,像这般大小,最适合一对小两口居住——约莫有五百尺左右了。

嗯,电器也都基本有,只是冰箱里只有两包细挂面,连鸡蛋都没有,厨房的灶台上,倒是有些调味料,只是都还没有开封——看来果然像他说的,这里只是他拿来躲避外界纷扰,自己一个人寻清净的地方。

但是……要把它做成一个小小的温馨的家,是真的够了呀!

缺的东西并不多。

还记得小时候,妈咪带着自己和妹妹租住的房子,也就是这么大了,当时也不觉得那房子小,反倒觉得每天都开开心心。那时候自己最喜欢待在家里了,最怕出门,也害怕别的小朋友,因为总是害怕会被人说,林青葵是她爸爸不要的孩子,是被人赶出家的孩子——不是的,我有家的,我妈妈就是我的家!

自己五岁就会帮阿蔚换尿布了!

反倒是后来,爸爸又给提供了现在住的房子,足足有一千尺还多,却感觉住起来并不算怎么舒服了,阿蔚大学一毕业,也是立刻就搬走了,只留下自己和妈妈,她说的,“我不想住他的房子!你们两个就是好欺负,干嘛要给人欺负?”

可是阿蔚不知道啊,妈妈一直还爱着爸爸呀!

她住在爸爸提供的房子里,其实是很开心的,因为那真的是她爱了那么多年的男人——当然,自己其实也不喜欢那里,早就想搬出来了,只是以前总觉得妈咪一个人住在那里会不会孤单的问题,所以一直都在犹豫着。

但是现在……

妈咪,我有男朋友了!

他有一个小小的房子,像我们小时候你租的那所房子一样,甚至这里连格局都好像我们当初的家——我好喜欢那里,我想过去跟他过生活了!

啊……

忽然身后传来钥匙插进钥匙孔的声音。

没等林青葵反应过来,门已经打开了——房间小小,林青葵就站在客厅里,自然是下一刻就四目相对。

看见他回来,林青葵脸上先是下意识地就露出一抹笑容,但随后的下一刻,她就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身上只穿了一条内裤,当即“啊”的一声,羞红着脸就往卧室里跑——他在身后喊,“喂,跑什么呀!我都看过啦!”

林青葵跑回卧室之后反倒很快回头,门半掩,她躲在门后,双手把门,歪着脑袋看出来,“你讨厌!”

他手里拎了早餐,冲自己“哈”地笑了一声,居然随手把早餐的袋子往餐桌上一放,人就冲了过来,林青葵刚要心疼有个袋子要歪倒、怕是要洒,下一刻却“啊”的一声赶紧堵门——然而,他只是看上去混不费力的轻轻一推,自己根本就挡不住,跟着门一起直接就被他给推开了。

下一刻,曹玉昆就把她给直接抱了起来。

她顺势一跃,双腿盘在了他的腰上——这动作完全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学会的,做完了又顿时感觉好羞耻!

但是,跟他接吻的感觉真的好好。

一时间竟不舍得下来。

但他的手好不老实啊,“不要……嘶……有点疼……”

“嗯,肿的好厉害!对不起,昨天冲太猛了。”

林青葵马上笑起来,既觉害羞,又觉甜蜜,一时间连那点疼也顾不得了,说:“没有啦,你喜欢就最重要了!”

“喜欢啊,当然喜欢!等消了肿,我还要干!我要一夜五次!”

“啊……你……不要说这种话!”

“这种话怎么了?这是世界上最真诚的话了!”

“你好色色哦!”

“我从来也没说自己不色呀!天下女孩子那么多,我为什么一眼就喜欢上你,天下男孩子那么多,你为什么一眼就喜欢上我?好色嘛!”

“噗……你总是好有道理!”

…………

好完美的一顿早餐。

只可惜有一份白粥撒了汤,只剩下碗底的米了。

但依然是一顿让人感觉异常甜蜜、异常享受的早餐。

小小的房子,简陋的餐具,都丝毫不影响这早餐的香美。

“阿昆呀,其实我蛮会烧饭的,以后我烧给你吃啊?”

“好啊!那以后我买套房子给你住,你给我烧菜吃。”

“啊?买……买房子吗?我觉得这里还蛮好的,我、我……”

忽然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心绪,且似乎无法准确地把它说出来——她其实是真的蛮喜欢这里,觉得这里小而温馨,不止是很像自己小时候那个甜蜜的家的问题,关键是,自己是在这里跟他发生了第一次啊!

如果以后就跟他在这里一起住、一起生活,将来甚至结婚、生宝宝,简直是想想都叫人感觉甜蜜。

但他说要买房子——肯定是想要跟自己同居、乃至结婚的意思嘛!

这又显然是好事,似乎自己也并无拒绝的理由!

甚而……他竟打算为了自己而买一套房子,作为他的女朋友,自己还应该很高兴才对——因为他摆明了是认真的了!

但是……会好不舍得这里的!

而他真的好敏锐,似乎只是一句话的工夫,他已经听出了什么,“怎么?喜欢这里?想要住在这里?”

林青葵略犹豫了一下,心中有一丝说不出的怯意,但最终还是决定,把自己的想法很认真地告诉给他,“嗯。好喜欢这里,虽然它很小,但是感觉好温馨。……阿昆……你……要跟我同居吗?”

他反倒愣了一下,然后失笑,“这是什么话?”

然后,他放下筷子,手伸过来,温柔地摩挲着林青葵那张美绝的脸蛋儿,说出话来,却是再次的霸气异常,“昨天晚上我就讲过了的,从那一刻,你林青葵是我的人了!什么叫同居不同居的!这是什么扯淡的逻辑!在我这里,没有所谓同居不同居这回事,以后你是我的女人,我来养你,天经地义!”

啊……

这一刻,林青葵感知着他手掌的温柔,眼睛一眨不眨地定定看着他,一时间,已经是完全说不出话来——这个样子的他,真的好迷人,让人完全兴不起丝毫反驳他的想法,只想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遵从他对自己的任何安排。

“嗯?听懂了?”

“嗯。都听你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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